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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銀行借款合同

        時間:2023-12-29 11:01:58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銀行借款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銀行借款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銀行借款合同

        銀行借款合同1

          民法典》的下列規定,可以適用于自然人間借款合同:

          1、《民法典》第198條規定: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

          2、《民法典》第200條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3、《民法典》第205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4、《民法典》第206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民法典》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5、《民法典》第207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6、《民法典》第208條規定:借款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7、《民法典》第211第2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不允許計收復利。

        銀行借款合同2

          立合同單位:____

          ____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元,用于_____

          ___。預計用款為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公章) 貸款方:____(公章)

          地址:____ 地址:____

          法人代表:____(簽字) 法人代表:____(簽字)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

          簽約日期:____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

          銀行借款合同15

          甲方(借款人):____

          乙方(委托貸款人):____

          委托方:____

          鑒于 (以下簡稱“委托人”)與乙方已于 年月日簽訂了編號為的《委托貸款合同》(以下簡稱“委托合同”),乙方須按委托合同約定,向甲方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

          現甲、乙雙方以委托合同為基礎,并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就委托貸款事項訂立本合同,以明確雙方之權利、義務。

          第一章 貸款事項

          第1條 根據委托人的指定,就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有關事項確定如下:____

          1.1 貸款幣種為: ;

          1.2 貸款總金額為(大寫):____

          (小寫):____ ;

          1.3 貸款用途為:____ ;

          1.4 貸款期限為:____ ,自 年月日起至年 ___月___日止。實際的貸款分期到位,發放日與上述約定不同的,上述約定的貸款期限不變,貸款到期日自動變更;

          1.5 貸款年利率為:____。

          1.6 一次性操作費用為:____ 。

          第2條 甲方的提款計劃:____ 。

          第3條 甲方的還款來源:____ 。

          第二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4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有權使用委托人委托乙方發放的此筆委托貸款;

          4.2 甲方在使用此筆委托貸款前,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提款計劃,與乙方一次或分次訂立借款借據;

          4.3 甲方應在乙方開立賬戶,用于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

          4.4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并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4.5 甲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4.6 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4.7 甲方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事件,應在該事件發生后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4.8 甲方保證如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于變更后5日內通知乙方。

          第5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此筆貸款有關的財務和生產經營方面的情況及資料;

          5.2 在委托人將足額款項存入乙方賬戶的前提下,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劃付至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戶;

          5.3 乙方有權檢查甲方使用貸款的具體情況,對此甲方應給予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

          5.4 乙方代收甲方利息和本金代付給委托方,如甲方的款項到期應付而未付時,甲方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開立的賬戶中扣收相應的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及其他費用),扣收不足的部分,乙方有權從甲方在(XX)銀行的任何其他賬戶中扣收或要求甲方清償;

          5.5 乙方保證如變更住所應及時發布公告或通知甲方;

          5.6 當甲方發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項時,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5.7 如擔保人發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項,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5.8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或者發生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第三章 委托貸款的償還及利息計付方式

          第6條 委托貸款的償還方式為:____

          1.上付息,甲方在貸款到賬10內付清第一年利息8%和一次性操作費8%;

          2.下一年度利息甲方提前(XX)月存入乙方保證金賬戶,由乙方到期代為支付利息(提前存入保證金賬戶的資金,銀行可代為理財,收益歸甲方);

          3.甲方從第三年開始歸還本金,按照30%,30%,40%的比例分三年償還本金,如果委托方同意展期五年,可從第六年開始按照每年20%的比例歸還本金, 甲方提前(XX)月將本金存入乙方保證金賬戶,由乙方到期代為支付(收益同上)。

          第7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托人確定的利率(但不得違反中國人民銀行對委托貸款利率的規定)計算利息。如果委托人或甲方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協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可進行調整。

          第四章 擔保

          第8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方式為以下第 項:____

          乙方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____

          1. 編號為 擔保字第號《保證合同》;

          2. 編號為 擔抵字第號《抵押合同》;

          3. 編號為 擔質字第號《質押合同》; 。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9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10條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已發放的貸款。

          第11條 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向甲方催收,并可對逾期支付的款項,根據逾期天數按照委托方要求代扣罰金。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歸還本金,乙方根據委托方的`授權委托拍賣甲方抵押物,如果乙方無力按照授權委托承擔拍賣,在期限內告知委托方,由委托方委托擔保公司或專業公司負責抵押物的拍賣,拍賣不足的部分,上述公司負責代付及追繳。

          第12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擔保人因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虧損,或者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原因,不能保證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發生時,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第13條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日期將貸款放出,則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但由于甲方或委托人的原因導致乙方未能如期足額發放貸款的情況除外。

          第14條 如甲方要求提前還款,則甲方事先經委托人同意,但應提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條 甲方經委托人同意提前還款的,是否需要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由其雙方另行協商。

          第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16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本合同約定由擔保人與乙方訂立擔保合同,則在其與乙方訂立擔保合同及辦妥擔保合同約定的手續(抵押權/質權設立)之前,乙方并無義務發放貸款。

          第17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在必要時取得委托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18條 如甲、乙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的修改超出委托人委托乙方之權限,則應就修改內容同時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并由甲方、乙方、委托人三方共同簽訂書面協議。

          第七章 附件

          第19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20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____

          1.;

          2.;

          3.。

          第八章 附則

          第21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及 各執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22條 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甲方進行了詳細地說明和解釋,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并對雙方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23條 本合同一切爭議采取訴訟方式解決,各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24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 簽訂。

          甲方:____

          乙方:____

          委托方:____

          年 ___月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3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

          受托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原因,不能按期償還______號委托貸款合同的貸款。經委托人審查,同意甲方展期還款,F根據委托人出具的______文件,甲、乙雙方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根據__號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貸款______萬元,應于____年__月__日到期,現經委托人審查,同意此筆貸款目前余額____萬元(大寫)展期____(年、月、日),貸款期限修訂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貸款利率按委托人規定調整為____.

          三、貸款展期后,甲方調整還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

          四、展期后,甲、乙雙方的有關權利義務仍按____號合同約定的條款執行。

          五、當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項: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失效。

          七、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ɑ蚱涫跈啻砣耍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銀行借款合同4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月收息。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借款方、出借方、擔保人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簽字、蓋章)

          乙方(出借人)(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擔保人)(簽字、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據今借到人民幣 元(本金),借款期限自起到____日止。

          借款人:

          保證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5

          典權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出典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當事人簽訂金錢借貸典權設定契約書,內容如下:

          第一條貸主____________(甲方)以下列條件借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如數收到。

          第二條本件借款還債期訂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甲方不得請求本件借款的利息。

          第四條本件借款償還地以甲方當時所居地為主。

          第五條乙方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將其所有下列不動產辦理典權設定登記予甲方。

          記:土地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物門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構造: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地面層_________平方米;二層_________平方米。以上不動產所附帶的.______、______、______等皆保持現狀。

          第六條甲方可按原狀使用前條不動產,從而獲取利益,然需負擔前條不動產的管理費用及一切稅賦。

          第七條本件不動產典權存續期限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契約書正本兩份,經簽名蓋章后各執一份為憑。

          注:不動產典權存續期限不超過________年

          典權人(簽字):_______

          出典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銀行借款合同6

          公路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借款人因 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 萬元,期限為 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 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結息日指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 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1.8 項目指 公路。

          1.1.9 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 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準,項目交付使用。

          1.1.12 成本超支指項目建設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1.1.13 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 項目資本金指在 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 擔保性文件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1.2 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準文件;

          2.3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準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咨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 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 的預備費用于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貸款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的貸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于 公路項目建設。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準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余額和占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核;

          5.1.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 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 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六條 提款和還款

          6.1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貸款分次提取,即:

          (1)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2)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3)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6.3 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 天征得貸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6.4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后 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7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分 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還款日 還款本金數額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后,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 借款人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a. 公路建成通車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

          c.

          6.10 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11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對于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于 萬元。

          6.13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6.14 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6.15 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為下一個公歷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 賬戶監管

          7.1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托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管。

          7.2 賬戶監管包括:

          7.2.1 監督借款人?顚S茫瑢Ψ怯糜诒卷椖康拈_支有權拒付;

          7.2.2 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 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 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并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為止:

          7.3.1 開立于 的項目資金專用賬戶,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戶,賬戶余額不得低于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戶;

          7.3.2 開立于 的基本結算賬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戶內且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第7.4條規定的支出:

          a.項目完工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d.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項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 開立于 的償債基金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戶,并享有 天的寬限期。

          7.4 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1 項目建設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項目經營期:

          a.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c.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d.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7.5 在貸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后(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 貸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擔保

          8.1 為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 在項目建設期間內, 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2 當項目不能按期完工時,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于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項目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 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 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 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并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 項目建成后,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 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 借款人承諾

          9.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 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 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 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后 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并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注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9.5 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6 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7 允許貸款人及其委托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 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并在作出決定 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后實施;

          9.9 借款人變更注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后 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后 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1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 貸款人承諾

          10.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 對獲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11.1 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1.2 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受讓方必須經貸款人確認并承接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有保證人的,應取得保證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在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債務轉讓協議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 保險

          12.1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險種為 險、 險、 險;保險余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并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為止。

          12.2 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為本合同附件;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為維護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險費用及有關支出。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于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 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 的利息。

          13.4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十一條和第12.1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5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為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按第13.2條的規定計收利息。

          13.7 發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 公路收費權。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13.9 貸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 的違約金:

          13.9.1 收到借據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3.9.2 無故提前收回貸款的。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4.1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 通訊

          1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為送交時間。

          15.3 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其他

          16.1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16.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

          貸款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

          【附】簽訂銀行借款合同注意事項:

          (一)明確借款用途。

          借款人的借款用途關系到銀行的風險以及審核是否通過,借款人應在合同上注明借款用途并且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這樣可以使銀行以及擔保人知道借款的真實用途,對保護擔保人的權益而言更為公平。

          (二)借款合同要由借款人填寫。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借款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雙方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內容、條款達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銀行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也就是銀行,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立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因此,借款合同應由借款人填寫,可以讓借款人理解合同內容、條款,銀行對條款負有解釋的義務,這樣可以防止因理解不同發生糾紛。

          (三)簽訂合同后要注意履行方式。

          在實踐中,提前還貸的現象越來越多,而是否同意借款人提前還貸銀行可以根據貸款的具體情況來決定。貸款行向借款人收取補償金是一個總體原則。

        銀行借款合同7

          訂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銀行___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預計用款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年______月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_____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借款合同8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抵押權人/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稱):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稱):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稱):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個人人民幣貸款,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當事人各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守。同時借款人、擔保人與貸款人確認(根據情況ü選,不選的打ⅹ):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系作為借款人與貸款人簽署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的《個人綜合授信合同》的附屬業務文件!醣竞贤瑸榻杩钊、擔保人與貸款人之間所簽署的獨立的業務文件。

          第一條貸款金額、用途

          1.1本合同貸款品種為_________________(請填入相應字母:

          A、個人汽車貸款B、個人消費貸款C、個人經營性貸款D、個人信用貸款E、其他:________________),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用途限于_____________,不得挪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二條貸款期限、利率及計息方式

          2.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暨債務履行期)為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個月,預計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實際貸款起始日期以貸款借據記載的日期為準。

          2.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起息日為貸款發放日,計息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貸款利息采取對年、對月、對日的計算方法,如果不能對年、對月、對日,以月末最后一日為對日。貸款期限滿年的按年利率計算,滿月的按月利率計算,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整年(月)部分按年(月)利率計算,僅零頭天數按實際天數計算,其計算公式為:_________________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本金_____時期(年或月數)_____年或月利率;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利息=本金_____[時期(年或月數)_____年或月利率+零頭天數_____日利率]

          2.3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結息日,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為本合同約定的每期還款日。

          2.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可采用浮動利率、固定利率或準固定利率(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_________________□浮動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檔期貸款基準利率及浮動區間規定執行。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檔期的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下浮(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________________%。如在貸款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則自本合同約定的合同貸款利率調整時間起,在新的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上述利率浮動比例浮動后執行新的合同貸款利率。簽訂本合同時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檔期基準利率為:_____________%(年利率),執行利率按貸款實際發放日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期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確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_____每期月數/12。若貸款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本合同利率應按以下方式相應調整(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_________________□按年調整,分段計息。即從利率調整的次公歷年的首個公歷日起,按當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期貸款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執行新的利率!趵什蛔髡{整,不分段計息!跗渌篲______________□固定利率按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公布的同檔期貸款固定利率及浮動區間規定執行。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執行利率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公布的同檔期貸款固定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下浮(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________________%。如在貸款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或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調整該業務適用之固定利率,本合同執行利率不作調整。簽訂本合同時的同檔期固定利率為:_____________%(年利率),執行利率按貸款實際發放日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公布的同檔期貸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確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_____每期月數/12!鯗使潭ɡ首再J款發放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個月(預計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實行固定利率,即按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公布的同檔期貸款固定利率及浮動區間規定執行(貸款期限從貸款發放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止)。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執行利率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公布的同檔期貸款固定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下浮(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________________%。如在此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或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調整該業務適用之固定利率,執行利率不作調整。簽訂本合同時的同檔期固定利率為:_____________%(年利率),執行利率按貸款實際發放日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公布的同檔期貸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確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_____每期月數/12。固定利率執行屆滿后,即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實行浮動利率,即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檔期貸款基準利率及浮動區間規定執行(貸款期限從貸款發放之日起開始計算)。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檔期的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下浮(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________________%。如在此期間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則自本合同約定的合同貸款利率調整時間起,在新的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上述利率浮動比例浮動后執行新的合同貸款利率。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_____每期月數/12。如借款人需繼續采用固定利率計息,則應另行向銀行提出申請。若在執行浮動利率期間遇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本合同利率應按以下方式相應調整(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_________________□按年調整,分段計息。即從利率調整的次公歷年的首個公歷日起,按當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期貸款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執行新的利率!趵什蛔髡{整,不分段計息。□其他:_______________

          2.5若借款人未按規定按時足額償付當期貸款本息即為逾期,貸款人有權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計收罰息(參見本合同第十二條相關內容)。

          第三條借款人提款條件

          3.1除非貸款人同意,否則在以下條件在形式及內容方面均令貸款人滿意地全部達成前,貸款人無任何義務向借款人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

          3.1.1借款人已提交貸款人要求的所有文件資料并獲得貸款人認可。

          3.1.2本合同及其相關附件已合法地簽署并生效。

          3.1.3擔保權或類似優先權已合法設立并生效(如有):貸款采用抵押方式擔保的,已辦妥保險及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物登記憑證、所有權憑證、抵押權憑證/他項權利憑證、保險單正本交付貸款人占有;貸款采用質押方式擔保的,已將質押物交付貸款人占有;出質行為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手續的,該登記已完成。

          3.1.4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相關的擔保文件及其他文件已由貸款人認可的公證機關辦理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若貸款人要求)。

          3.1.5借款人已按貸款人要求開立用于提款、付息、付費及還款等的銀行賬戶。

          3.1.6貸款人提出的其他條件。

          3.2盡管有前款所述,以上提款條件的設立并不代表貸款人在上述條件滿足時必然有義務放款,在貸款人因法律法規及政策變動,或受政府宏觀貨幣政策或金融監管政策限制,根據貸款人自身額度等情況需調整、增加貸款發放條件,或發生其他重大情事變更的情況下,可暫緩、減少或取消放款,并通知借款人;并且,如貸款人在上述條件未全部滿足時即放款的,也不構成貸款人的履約瑕疵。

          第四條貸款發放及支付

          4.1借款人同意,貸款人將貸款資金按下列支付方式進行支付:_________________(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4.1.1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支付約定具體如下:(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借款人開立貸款專用賬戶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符合貸款發放條件時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貸款專用賬戶,該賬戶賬號為,貸款人的上述劃付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僅可以將貸款專用賬戶中的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劃付至其在本合同及補充變更協議項下向貸款人申請并經貸款人審核同意與貸款專用賬戶支付綁定的交易對象賬戶。若簽署本合同時借款人尚不能確定支付綁定交易對象信息,或者簽署本合同后需要變更支付綁定交易對象信息,則借款人應與貸款人簽署補充或變更協議予以約定。借款人向任一支付綁定交易對象賬戶劃付的金額應符合雙方的約定,且向所有支付綁定交易對象賬戶劃付的合計金額應不超過本合同總貸款金額。借款人同意,根據貸款人的規定和要求借款人應將貸款專用賬戶中不再使用的貸款資金用于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簽署本合同時與貸款專用賬戶支付綁定的交易對象信息如下:

          (1)交易對象戶名為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折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不超過(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

          (2)交易對象戶名為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折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不超過(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

          (3)交易對象戶名為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折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不超過(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踅杩钊宋撮_立貸款專用賬戶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符合貸款發放條件時將貸款資金支付至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下述交易對象賬戶,支付條件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關交易資料及憑證并經貸款人審核同意。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資金支付給下述交易對象賬戶的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支付委托,貸款人的上述支付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提款:

          (1)交易對象戶名為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折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

          (2)交易對象戶名為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折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

          (3)交易對象戶名為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折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

          若簽署本合同時,借款人尚不能確定具體交易對象信息,則在本合同簽署后,借款人在支付日前的3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貸款人受托支付申請書(格式見附件),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支付申請,且在貸款人審查同意后,將貸款資金按照申請支付金額支付給借款人交易對象。支付條件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關交易資料及憑證并經貸款人審核同意。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支付申請對借款人交易對象的上述支付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提款。□

          4.1.2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直接發放至借款人賬戶,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即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符合貸款發放條件時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賬號/存折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_的賬戶內,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借款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的上述劃付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承諾,借款人定期向貸款人報告或告知貸款人貸款資金的支付情況。

          4.2如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貸款人在本合同簽署后的九十天屆滿時仍無法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貸款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借款合同。

          4.3貸款發放后,借款人因使用該貸款資金與他人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本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五條還款

          5.1還款方式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可選擇以下幾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_________________□到期一次性歸還本息,利隨本清(利息計算方式參見本合同第二條)!醴制诟断ⅲ狡谝淮芜本(每期利息=期初貸款剩余本金_____期利率)。□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__________個月(如:_________________以每2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此處應填寫“2”。所填數字不得超過12個月);每期還款日為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可選擇以下幾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_________________□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期還本付息額=貸款本金_____期利率+貸款本金_____期利率÷[(1+期利率)還款總期數-1]□采用等額本金還款法。每期還本付息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貸款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_____期利率□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__________個月(如:_________________以每2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此處應填寫“2”。所填數字不得超過12個月);每期還款日為_____________。

          5.2分期還款的借款人自貸款實際發放的次月(公歷概念)約定還款日起開始還款。貸款實際發放后次月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的計算方法具體為,如貸款實際發放日至次月約定還款日之間的貸款實際占用天數小于一期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根據貸款實際占用天數按照本合同2.2條計息方式確定;如貸款實際發放日至次月約定還款日之間的貸款實際占用天數大于一期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將分為一期的應還利息及超過一期部分的應還利息分別計算,其中:_________________一期的應還利息按照約定還款方式計算利息,超過一期部分的應還利息根據貸款實際占用天數按照本合同2.2條計息方式確定;如貸款實際發放日至次月約定還款日之間的貸款實際占用天數等于一期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即按照約定還款方式計算的當期應還利息。

          5.3借款人應于本合同約定的每一還本付息日的零點以前,將應還貸款本息足額存入其開立在貸款人處的還款賬戶(結算戶)中,還款賬戶的銀行卡卡號或活期一本通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存款賬戶中主動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

          5.4借款人如在貸款期內要求變更還款賬戶,須提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并重新簽訂委托扣款協議、約定新的還款賬戶啟用日期后方可實施。

          5.5若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扣款的存款賬戶為可透支賬戶,則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進一步授權,當該賬戶中存款余額不足以歸還當期貸款本息時,貸款人可以在賬戶允許透支金額范圍內以透支方式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由此發生的透支本金、利息和相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5.6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若借款人未按規定按時足額償付到期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及貸款人總行系統內其他營業機構的部分或全部賬戶中扣收到期未還的本金、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5.7若發生貸款逾期,則該期未還貸款本息的逾期罰息,應在歸還逾期貸款本息時一并繳付,且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5.8除采用固定利率的情形外,貸款人因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因素而對每期應付本息款額所作的調整,借款人須無條件照此履行。

          5.9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征得貸款人的事先書面同意。未取得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借款人仍應當依照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5.10借款人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在提前還款日當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關規定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已計收的貸款利息。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結欠本金及利息的,貸款人有權在提前還款日當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關規定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計收提前還款日之后的貸款利息。

          5.11借款人如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按照以下規定收取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應按照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如正常還款_________________年以上提出提前還款,可免收違約金。有關提前還款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抵押擔保(本條適用時,在本條前的方框中打勾選擇)

          6.1為保障貸款人(下或稱抵押權人)債權的實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由抵押人以其有處分權的財產為抵押物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

          6.2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信息為:_________________

          6.2.1抵押物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所在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物數量(房產抵押時填寫房屋建筑面積及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

          (4)現時狀況描述:_________________

          (5)抵押物認定價值:_________________

          (6)所有權屬:________________

          (7)使用權屬:_________________

          (8)購入合同編號(房產抵押時填寫購房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9)權證編號(房產抵押時填寫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

          (10)合格證編號(車輛抵押時填寫):_________________

          (11)發動機編號(車輛抵押時填寫):_________________

          (12)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

          6.2.2如有更多抵押物(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其他抵押物詳情見本合同附件。

          6.3抵押物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本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__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貸款人可在借款人可透支賬戶內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導致該賬戶發生透支的,該部分透支金額作為借款人未清償債務的轉化形式也應納入主債權,抵押人以抵押物對該賬戶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范圍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而未付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及挪用罰息以及復利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于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賬戶透支本息、保管擔保財產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用、變賣費、通知借款人費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日到期;

          (3)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自身業務操作規定出具和記載的會計憑證為準。

          6.4本合同抵押權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還及于其從物、從權利、物上代位權、附著物及孳息。

          6.5在抵押存續期內,如抵押人死亡或終止,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上的抵押權繼續有效,抵押人的繼承人就此無權抗辯。

          6.6擔保性質抵押權人對抵押物享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抵押權人可以不先行使對債務人的其他擔保權利(如有)而直接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抵押人同意,在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未行使或未及時行使其與債務人在其他貸款文件項下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債權、擔保物權、違約救濟權,均不得被視為抵押權人怠于或放棄行使權利,亦不會影響其充分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6.7抵押登記

          6.7.1抵押人以依法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物抵押的,抵押當事人應依法向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獲得抵押證明后抵押人應將抵押證明正本交付給抵押權人保管。

          6.7.2抵押人以法律未強制要求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物抵押的,若抵押權人要求,則抵押人應辦理抵押登記。

          6.7.3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向抵押權人認可的公證機關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抵押人自愿接受該強制執行。

          6.7.4法律規定抵押登記為抵押生效要件的,該抵押權自登記完成時設立;法律未規定抵押登記為生效要件的,抵押權自本合同生效時設立。

          6.8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并經貸款人認可后,貸款人應根據抵押人的要求,將上述證明及有關權利憑證交還抵押人,并在出具同意解除擔保的說明函后由抵押人自行前往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6.9保險

          6.9.1抵押人如對抵押物已辦理保險的,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5)日內辦理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險權益轉讓手續;如尚未辦理保險的或原保險不符合抵押權人要求的,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五(5)日內至抵押權人和抵押人雙方認可的保險公司,就指定的保險險種、期限和金額辦理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險手續。

          6.9.2抵押人應及時支付所有的保費,并及時將所有保險單據、憑證正本送交貸款人保管。

          6.9.3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修改或變更保險單的任何條款或對保單作任何改變,不得終止或取消該等保險,或任憑及允許該等保險被撤銷、取消、終止或過期失效。

          6.9.4若抵押人未及時對抵押物辦理保險或未積極維持該等保險的,貸款人有權對抵押物進行投保和/或維持該等保險,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抵押人負擔。雖有本款規定,但貸款人并無代抵押人投保及維持保險的任何義務。

          6.9.5已保險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提前收回抵押貸款本息。

          6.10抵押人應確保抵押物的全部共有人(如有)均完全同意該項抵押,并在本合同后的簽署頁簽署確認。抵押人應確保抵押物共有人均同意,當借款人、抵押人違約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物,并以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償還貸款本息,并愿意接受司法機關的強制執行措施。

          6.11約定事項抵押人和貸款人進一步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6.11.1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占管期間抵押人應當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全面履行其與抵押物有關的各項義務。

          6.11.2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人的經營狀況和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應予以積極配合。

          6.11.3未經抵押權人事先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出售、交換、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也不得將抵押物改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變抵押物使用性質。

          6.11.4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者提供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抵押權人認可的擔保。

          6.11.5如非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物滅失、毀損或價值減少,或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列入拆遷范圍,抵押人應當立即通知抵押權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抵押權人對因此所獲得的賠償金、補償金及其他收益享有物上代位權。抵押房屋如被拆遷后,對于采用產權調換補償形式的,抵押人和借款人應與貸款人協商清償債務,或重新設置抵押并簽訂新的抵押協議,在原有抵押房地產滅失后而新抵押登記尚未辦理之前,應由具備擔保條件的擔保方提供擔保;對于以補償款方式進行補償的拆遷房地產,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將拆遷補償款通過開立保證金專戶或存單等形式,繼續作為擔保財產。

          6.11.6如抵押權人認為有必要,可以要求抵押人委托經抵押權人認可的評估機構對抵押物進行評估。6.11.7如抵押人與第三人就抵押物發生任何糾紛或者發生任何可能影響抵押人擔保責任能力的情形時,抵押人保證在該情形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6.11.8抵押人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承擔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所發生的的相關費用和稅費。

          6.12抵押權的實現

          6.12.1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包括提前到期的)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權人可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如本合同已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的,則合同各方當事人同意貸款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6.12.2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被擔保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

          6.12.3抵押期間,抵押人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處置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必須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抵押所擔保的債權。

          6.12.4抵押權人在實現債權過程中,有權指定受托人、拍賣行、估價師、律師或其他代理人行使其全部或部分權利,抵押人就此不得有異議。

          6.12.5抵押權人有權從其處分抵押物所獲的款項中直接扣收因實現抵押權所產生的費用。

          6.12.6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后,如果抵押物尚不足以清償擔保債務而抵押人為借款人外第三人的,抵押人在此承諾對未獲清償的債務與借款人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6.12.7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合理時間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抵押權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的,抵押人還應當向抵押權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可以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6.13如抵押登記部門在辦理抵押登記時要求必須填寫擔保期間的,僅為登記目的,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在此約定本合同項下抵押的存續期間為抵押登記日起至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屆滿后二年止,即擔保期間到期日為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但此處對擔保期間登記的約定并不應在任何程度上妨礙或影響抵押權人根據有關法律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特別約定(如有)對抵押物享有優先權利。

          第七條質押擔保(本條如需適用,在本條前的方框中打勾選擇)

          7.1為保障貸款人(下或稱質權人)債權的實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由出質人以下述質物出質提供擔保,并賦予貸款人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

          7.2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為:_________________

          7.2.1質物(1)名稱:_________________(2)數量:_________________(3)金額:_________________(4)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5)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6)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

          7.2.2如有更多質物(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其他質物詳情見本合同附件。

          7.3質物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本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__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貸款人可在借款人可透支賬戶內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導致該賬戶發生透支的,該部分透支金額作為借款人未清償債務的轉化形式也應納入主債權,出質人以質物對該賬戶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所擔保的范圍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而未付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及挪用罰息以及復利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于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賬戶透支本息、保管擔保財產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用、變賣費、通知出質人費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日到期;

          (3)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可以在質押期間內隨時要求出質人承擔擔保責任,出質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自身業務操作規定出具和記載的會計憑證為準。

          7.4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效力除及于上述質物外,還及于其從物、從權利、物上代位權、附著物及孽息。

          7.5出質人是個人的,如出質人死亡,在貸款未全部清償前,質權人仍就質物享有質權,出質人的繼承人就此無權抗辯;出質人是法人的,若出質人進入破產程序,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不列入企業破產財產。

          7.6擔保性質質權人對質物享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質權人可以不先行使對債務人的其他擔保權利(如有)而直接行使本合同項下的質權。出質人同意,在任何情況下,質權人未行使或未及時行使其與債務人在其他貸款文件項下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債權、擔保物權、違約救濟權,均不得被視為質權人怠于或放棄行使權利,亦不會影響其充分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7.7出質人應確保質物的全部共有人(如有)均完全同意該項質押,并在本合同后的簽署頁簽署確認。出質人應確保質物共有人均同意,當借款人、出質人違約時質權人有權依據本協議處分質物,并以處分質物所得價款償還貸款本息,并愿意接受司法機關的強制執行措施。

          7.8約定事項出質人和質權人進一步約定如下:

          7.8.1法律規定出質登記為質押生效要件的,該質權自登記完成時設立;法律未規定出質登記為生效要件的,質權自本合同生效且質物交付完成時設立。

          7.8.2如本條所述之出質行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應當辦理出質登記或特定記載手續的,出質人確認將及時充分地配合質權人辦理該等手續。前述配合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應收賬款質押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及時簽署有關質押登記協議,并在該質押登記協議中約定由質權人辦理質押登記、或在股權出質時及時將出質事宜記載于股東名冊,或由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出質登記要求。

          7.8.3對于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登記的出質期限一律為每次五年;出質期限屆滿前90日所擔保主債權仍未清償完畢的,質權人有權自行辦理該出質登記期限的展期;展期次數不限。

          7.8.4質物由質權人占有和保管,保管期間質權人應當承擔謹慎保管義務。除非另有規定,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未被完全清償前,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取回、使用、處分或要求取回、使用、處分或代管質物。

          7.8.5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處分質物;在已獲質權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出質人應當以質權人認可的方式和價格依法合理處分質物。出質人處分質物所得價款應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7.8.6出質人的行為足以使質物價值減少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停止其行為、恢復質物價值、采取積極措施防止質物價值減少,或者提供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質權人認可的擔保。

          7.8.7非出質人的行為致使質物價值有減少或有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質權人認可的擔保或其他補救措施。

          7.8.8出質人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承擔本合同項下質押擔保所發生的的相關費用和稅費,質權人有權從其處分質物所獲的款項中直接扣收;如處分質物使質物預期利益受損的,該損失由出質人承擔。

          7.8.9質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行使質權后,如果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務而出質人為借款人外第三人的,出質人在此承諾對未獲清償的債務與借款人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7.8.10質權人和出質人一致同意,若質物載明的兌現日/到期日(如有)早于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日屆至的,質權人有權在質物到期時繼續保管質物并將其繼續作為本合同項下債務之質押擔保,或在質物到期時兌現質物,兌現的款項用于清償主債權或應作為保證金存入質權人指定的保證金賬戶以繼續擔保主債權;在發生最后一種情形時,雙方不再另行簽訂保證金質押合同,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質權人未獲清償時,質權人有權就該保證金優先受償。若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日先于質物載明的兌現日期屆至而質權人未獲清償的,質權人有權繼續保管質物,并在質物到期日兌現以實現質權,或者亦可提前兌現該質物用于清償主債權,因提前兌現所導致的利息損失出質人自愿自行承擔。

          7.9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包括提前到期的),質權人未能實現或者未能全部實現債權時,質權人可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質物、兌現質物或者提取質物項下的貨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價款超過被擔保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包括主債務人、擔保債務人)清償。

          7.10如出質登記部門在辦理質押登記時要求必須填寫擔保期間的,僅為登記目的,出質人與質權人在此約定本合同項下質押的存續期間為質押登記日起至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屆滿后二年止,即擔保期間到期日為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但應收賬款質押的登記期限/擔保期間仍從本合同第7.8.3規定,且此處對擔保期間登記的約定并不應在任何程度上妨礙或影響質權人根據有關法律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特別約定[如有]對質物享有優先權利)。

          第八條保證擔保(本條如需適用,在本條前的方框內打勾選擇)

          8.1為保障貸款人(下或稱債權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同意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8.2保證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本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__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貸款人可在借款人可透支賬戶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導致該賬戶發生透支的,該部分透支金額作為借款人未清償債務的轉化形式也應納入主債權,保證人對該賬戶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本合同項下的保證人的擔保范圍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而未付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及挪用罰息以及復利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于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賬戶透支本息、保管擔保財產及實現擔保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用、變賣費、通知擔保人費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日到期;

          (3)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貸款人可以在保證期間內隨時要求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保證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自身業務操作規定出具和記載的會計憑證為準。

          8.3保證人根據本合同對借款人所欠債務在擔保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對借款人到期應付未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均應無條件地作為第一債務人按貸款人的要求直接向貸款人支付;同時,保證人在此授權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各營業機構開立的存款/結算賬戶中直接扣收,或從其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的有關賬戶中依法扣收有關金額,并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保證人在此確認,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權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貸款人均有權先要求保證人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須先要求其他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保證人在此明確放棄要求先履行債務人提供的物的擔保的抗辯。

          8.4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請在方框內打勾選擇):□全程連帶責任保證: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借款人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止。保證人同意,經貸款人同意展期、重組的貸款,保證人的保證期間為自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蹼A段性連帶責任保證: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借款人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止。保證人同意,經貸款人同意展期、重組的貸款,保證人的保證期間為自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盡管如此,如借款人已辦妥本合同第六條項下抵押擔保的現房抵押登記手續并且貸款人已收到其為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的現房他項權證正本的,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收到該他項權證正本之日解除;但對于在該解除日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債務,以及該日之前發生保證人或/及借款人的違約而引起的本合同項下責任,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和相應的違約責任。借款人沒有依照本借款合同規定履行債務的,在上述約定的保證期間內,貸款人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8.5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無須征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在原保證期間和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內,未經貸款人和保證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轉讓債務。

          第九條其他債權擔保

          9.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除前述擔保外,還由以下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_________________

          9.1.1由________________提供的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9.1.2由_____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___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9.1.3由_____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___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9.1.4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保證與陳述

          10.1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及抵押人、出質人及保證人(后三者下文或合稱為“擔保人”)向貸款人各自陳述和保證如下:

          10.1.1借款人及擔保人均為獨立的法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簽署本合同是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其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10.1.2對保證擔保而言,如保證人為自然人的,該保證人擁有固定的工作、穩定的經濟收入以及法律規定的作為保證人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自然人保證人在此承諾,如發生保證人失蹤、下落不明、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等情形,則將由其監護人、財產監(代)管人以保證人的財產為限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如保證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將以其遺產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10.1.3借款人及擔保人均在此保證,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恪守誠實守信原則,其所出具的對外進行貸款支付、涉及借款人、擔保人以及涉及本合同的所有文件、信息和資料均為真實、有效、完整、準確而無任何隱瞞的。

          10.1.4借款人及擔保人均在此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行為并不違反其所應遵守的法律、法規、規章、判決、裁決及命令,也不與其各自的章程(如有)或其各自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抵觸。

          10.1.5借款人及擔保人確認,在本合同簽署時沒有隱瞞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其簽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對其營業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響的事件(包括針對借款人或擔保人本身、以及針對擔保人股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的此類事件);并且,借款人及擔保人將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繼續向貸款人承擔上述信息的及時披露義務。在發生前述事件時,借款人及擔保人均應當在有關事件發生之日或其知悉之日后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貸款人。

          10.1.6借款人或擔保人(自然人)的工作、住所(或聯系住址)、聯系電話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或擔保人(法人)的住所、聯系方式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等重要信息發生變更的,發生變更的一方應在該變更發生后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貸款人。

          10.1.7借款人及擔保人保證其為簽署、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續均已合法辦理完畢并有效;物的擔保人保證其對所抵押/質押的財產享有合法所有權。

          10.1.8借款人及擔保人保證,本合同貸款涉及房地產預售或抵押的,其將按照開發商的要求或貸款人的指示及時完成有關的房屋產權登記手續及抵押登記手續。

          10.1.9借款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或貸款人要求的還款計劃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10.1.10借款人保證在貸款期間,將根據貸款人不時提出的要求,提供、增加或變更貸款人滿意的擔保措施。

          10.1.11借款人確認,貸款人已將本合同在貸款人個人網上銀行或貸款人的營業網點進行公示。

          10.1.12抵押人和借款人承諾,在知悉抵押房屋將被拆遷的信息時,應及時向貸款人履行告知義務。

          10.1.13擔保人確認如已依據本合同承擔了有關擔保責任,則在貸款人于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被清償完畢之前,擔保人暫不向借款人行使因其履行擔保義務而產生的對借款人的追索權。

          10.1.14擔保人確認,如因任何原因導致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或提前清償貸款的行為被依法撤銷的,擔保人于本合同項下擔保義務即時自動恢復;如此時原有擔保已經釋放的,擔保人應當在擔保義務自動恢復后的5個工作日內配合擔保權人重新按照本合同的要求辦理登記或交付,或者提供擔保權人滿意的其他擔保。

          第十一條違約事件

          11.1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1.1.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

          11.1.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11.1.3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料;

          11.1.4借款人拒絕或阻礙貸款人監督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保證人資信狀況或擔保物狀況的;

          11.1.5借款人違反所在國法律法規,受到刑事處罰的;

          11.1.6借款人提供的擔保人/擔保物已經或將要不再具有提供與貸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違反其簽署的擔保文件的,或由于擔保人的其他行為,如擔保人出國未征得貸款人同意等導致其喪失擔保能力,或擔保能力明顯下降且沒有重新落實貸款人認可的相應擔保的;

          11.1.7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或抵押人或出質人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或權益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復抵押的;

          11.1.8借款人或擔保人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協議的;

          11.1.9借款人違反其與貸款人之間所簽署的任何其他合同協議約定的;

          11.1.10借款人或擔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涉及訴訟或被法院及其他有權機關監管、凍結其財產的,或者被宣告破產的;

          11.1.11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11.1.1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支付方式支付貸款資金的;

          11.1.1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條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的;

          11.1.14借款人有其他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的;

          11.1.15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擔保人違反本合同有關擔保條款,或在另行簽署的擔保文件項下發生違約的。

          11.2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擔保人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1.2.1擔保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料的;

          11.2.2擔保人違反各自應承擔的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中有關擔保規定的;

          11.2.3擔保人違反本合同第十條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的;

          11.2.4擔保人(自然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接受繼承、遺贈的,或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擔保人(法人)進入或可能進入停產、清算、解散、被撤銷、破產、減資、兼并、重組、分立或重大訴訟、仲裁、行政程序,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

          11.2.5擔保物的全部或部分滅失、毀損、沒收、征用、依法扣押、查封、強制收購或執行,或價值減少且未獲及時補救等,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

          11.2.6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或違反為本合同項下貸款而簽署的其他擔保文件項下義務的。

          11.2.7借款人構成本合同項下違約的。

          第十二條違約處理

          12.1當本合同第十一條所列違約事件之一項或數項出現時,貸款人可酌情采取下列一種或數種措施進行處理:

          12.1.1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計收罰息。其中,對于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的罰息率按計收罰息之日的執行利率上浮%執行;對于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率按計收罰息之日的執行利率上浮%執行。罰息自上述行為發生之日起按罰息率計收,直至清償全部貸款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率計收復利;

          12.1.2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執行利率調整為在調整當日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_________________%并立即執行;

          12.1.3有權單方面調整借款人的還款方式(適用于借款人出現;

          11.1.2條違約事件的);

          12.1.4有權單方面調整借款人的貸款支付方式(適用于借款人出現;

          11.1.12條違約事件的);

          12.1.5宣布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人已提用貸款部分的本息立即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未提用部分取消,并有權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各營業機構的任一賬戶(含可透支賬戶)中扣劃款項以清償債務,并通過各種形式向借款人及擔保人追索;如擬扣劃賬戶中的幣種與借款幣種不一致的,有權按貸款人扣劃當日所公布的匯率自行換算后扣劃,相關風險和損失概由借款人承擔;

          12.1.6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

          12.1.7按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的約定處分抵押物或質物,清償貸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證人連帶責任;

          12.1.8采取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必要措施。在上述情況下,借款人及各擔保人同意無條件放棄抗辯權,并承擔因其違約對貸款人/擔保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費用

          13.1借款人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相關費用和稅費。

          13.2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其他有關責任義務,致使貸款人決定通過其他途徑采取補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在內的一切費用概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四條其他條款

          14.1本合同中提及的“貸款本息”包含貸款本金、利息、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以及與本貸款或貸款之擔保有關的任何未清償費用。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自身業務操作規定出具和記載的會計憑證為準。

          14.2若有關法律法規或政策發生變更且根據該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規定必須對本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變更的,貸款人有權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本合同中“抵押擔保、質押擔保、保證擔保”條款的內容,如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本合同中其他條款的效力。

          14.3各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是相互獨立的、不可撤銷的、持續的,并不受本合同中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或其他任何原因而有所改變,也不因貸款人與借款人協議變更本借款合同、貸款人同意貸款展期、重組及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發生任何變故而改變。

          14.4借款人同意并授權:貸款人有權將有關借款人與貸款人簽署的全部合同/協議/承諾(以下統稱“合同”)的信息,與上述合同/協議/承諾相關的履約信息和貸款、透支的相關情況,以及借款人提供的個人信用信息、其他信息,在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的前提下,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銀行間信貸咨詢系統、征信信息系統和其他合法設立的信息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單位/個人查詢和使用;同時,貸款人亦有權查詢和使用已經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銀行間信貸咨詢系統、征信信息系統和其他合法設立的信息庫的有關借款人的全部信息。

          14.5借款人同意:當借款人發生本合同項下違約時,貸款人有權根據借款人的違約情況酌情決定公開借款人的違約信息,并為催收借款人欠款之目的將有關的貸款情況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14.6前兩款中提及之“個人信用信息”包括借款人的姓名、性別、證件號碼、職業、工作單位、學歷、婚姻狀況、收入和財產狀況等能夠反映借款人信用狀況的個人信息。“相關貸款情況”是指貸款額、貸款期限、貸款發放時間、貸款擔保情況、貸款用途、貸款償還等情況。

          14.7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灣地區的法律)。任何有關本合同的爭議,均受貸款人/擔保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4.8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簽署頁填寫的地址為各方同意的通訊或送達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為已送達;該地址如有變動,變動方應于變動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簽約各方,否則對其他各方不生效(但貸款人地址發生變動的,僅需于營業場所或通過其他途徑進行公告)。

          14.9本合同自滿足以下條件時生效,并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為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導致的透支賬戶發生的透支金額及相關費用全部清償時終止。

          14.9.1借款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確認;

          14.9.2貸款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14.9.3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等擔保人(如有)(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自然人簽字,法人則還需加蓋公章)。

          14.10本合同之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4.11本合同正本壹式___________份,貸款人執___________份,借款人、抵押人(如有)、出質人(如有)、保證人(如有)以及________________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12其他約定事項(如有)__________________

          14.13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文件名稱編號1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5_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

          備注: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公證機關(如有)為:_________________公證文書編號(如有)為: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由下述當事方簽署。各方在此確認,在簽署本合同時,各方已就全部條款進行了詳細地說明和討論,各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并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借款人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及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抵押權人/質權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確認(自然人簽字,法人需簽章并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及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共有人確認(如適用,自然人簽字,法人需簽章并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借款合同9

          第一條 本協議為(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借款合同(下稱原合同)的借款延期償還協議書。

          第二條 借款方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因貸款到期不能如期歸還時,可簽訂本協議。

          第三條 展期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原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鏮_______。

          第五條 展期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鏮_______。

          第六條 展期借款利率:月息________‰。在協議履行中,如國家調整利率,自調日起,按調整利率執行。

          第七條 原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條 展期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在展期內,借款方應主歸還借款。到期不還,不再重新展期,按逾期貸款處理。

          第十條 原合同為保證借款合同時,保證人必須提供認可證明。

          第十一條 本協議書一式____份,借款方____份,貸款方____份,保證人____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貸款方:(公章或借款合同專用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借款展期申請審批書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編號:______________企業名稱借款金額到期日貸款審批書編號合同編號借據編號展期理理申請展期金額早請展期到期日企 業(公章) 擔保單位(公章)法人代表(章) 法人代表(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信貸員審查:章年 月 日科股長審核:章年 月 日行長主任審批:章年 月 日

        銀行借款合同10

          立合同單位:

         。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ê喎Q借款方)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元,用于________。預計用款為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開戶銀行及賬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

        銀行借款合同11

          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以下稱乙方)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委托貸款協議:

          一、甲方愿將自主使用的資金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貸款方式貸給________有償使用。

          二、甲方存入資金在乙方開立委托貸款基金存款專戶,用于甲方指定的貸款項目,乙方負責在存入的資金額度內發放委托貸款。

          三、委托貸款的'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具體情況核定。

          四、用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委托貸款,必須納入國有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取得有權批準單位正式批準文件,方可辦理。

          五、委托貸款項目由甲方審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報告、有關批準文件、企業財務報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對委托貸款項目進行調查。

          六、甲方指定的貸款單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請辦理委托貸款,簽訂貸款合同,并辦理貸款手續。

        銀行借款合同12

          甲方:

          乙方:

          鑒于 (借款人名稱)向 銀行 (分行名稱)分行申請使用(貸款名稱)貸款,根據 銀行與 (國外銀行名稱)簽訂的國外貸款協議, (借款人名稱)與 銀行 (分行名稱)分行于 年 月 日在 (簽約地)簽訂本轉貸款協議。雙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條 定義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本協議下列用語的定義如下:

          “借款人”指 ,其法定地址為 ;

          “貸款人”指 銀行總行或 銀行 分行,其法定地址為:

          “擔保人”指 ,其法定地址為 ;

          “項目”指 ;

          “商務合同”指作為買方的 (公司名稱)公司與作為賣方的 (公司名稱)公司于 年 月 日簽訂的有關“項目”的商務合同(合同號為 );

          “國外貸款協議”指為了向“借款人”提供本貸款,“貸款人”同(銀行名稱)銀行簽訂的本“項目”的信貸協議;

          “工作日”指 銀行總行或其分行以外開門營業的日子;

          “承保人”指 保險總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條 貸款的金額和用途

          “貸款人”在此同意,轉貸給“借款人”總金額不超過(金額)的貸款(大寫: )。

          本貸款協議項下的.貸款權限用于支付“商務合同”項下的貸款及有關費用。

          第三條 貸款的期限

          根據“國外貸款協議”的規定,本協議的貸款期限為 年,其中用款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截止),寬限期為 年(自用款截止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結束),還款期為 年(自寬限期結束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最后一次還款后結束)。

          第四條 貸款帳戶

          本協議生效后,“借款人”應在“貸款人”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帳戶和本外幣存款帳戶(包括人民幣和外匯還款準備金戶),用地辦理用款、還款、付息及付費等。

          第五條 貸款的使用及前提條件

          一、在具備下列條件后,“借款人”方可在本協議項下使用貸款:

          1.“國外貸款協議”業已生效并允許支款;

          2.“商務合同”業經有關當局批準生效;

          3.“貸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務合同”規定列X用途的用款計劃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協議十二條中所做各項保證,未發生任何違約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匯管理局的要求進行外債登記。

          二、本協議項下貸款的用款期為 個月,自 之日起至 之日止。用款期滿后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貸款應提前 個工作日通知“貸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請延長用款期,應在用款期結束前 天提出,由“貸款人”與國外貸款銀行聯系。如國外貸款銀行同意,可以為“借款人”辦理延期用款手續。

          第六條 利息及費用

          一、本貸款的利率為年率 %,一年以360天為基礎,按實際發生天數計算,利息每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 年 月 日和 月 日為收息日。

          二、承擔費為年率 %,一年以360天計算。計算期按貸款的未用余額,自簽訂“國外貸款協議”日 天后開始,到每次實際支用貸款日止,每 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和 月 日為收費日。第一次收費日為“國外貸款協議”簽訂后第 天。

          三、管理費費率為 %,按貸款總額于簽訂“國外貸款協議”后 天內由“借款人”通過“貸款人”對外一次性支付。

          四、出口信貸項下發生的保險費用由“貸款人”中數向“借款人”收取。

          五、“貸款人”為提供本貸款收取的轉貸手續費為年率 %,以與提供本貸款相同的貨幣按尚未償付的貸款發生額并以與計算利息相同的方法與利息同時向“借款人”計收。

          六、“國外貸款協議”項下發生的任何其它費用(包括協議執行費用等)及國內轉貸過程中在本協議項下發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負擔。

          七、“借款人”應以與貸款相同的貨幣無條件地按期向“貸款人”支付上述利息和所有費用。如“借款人”到期未能支付,“貸款人”則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的營業部門或其分支機構開立的任何外匯或人民幣帳戶中主動借記尚未償付金額。

          第七條 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應按照“貸款人”提出的還款時間表中列X的金額和日期,按期如數償還貸款本息和支付費用!敖杩钊恕睉崆 個工作日將應償付款項支付給“貸款人”以保證“貸款人”按時向國外貸款銀行還款。

          二、“借款人”應以與貸款貨幣相同的貨幣還本付息,支付費用。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政府貸款可以提前還款!敖杩钊恕睉獙⑻崆斑款金額、方式事先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如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做答復,即視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

          二、買方信貸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提前50天通知“貸款人”。在得到“貸款人”書面同意后,從還款時間表列X的最后一期還款開始倒順序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應在付息日進行,提前還款金額應為一期還款額的完整倍數。

          三、“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通知為不可撤銷的。已提前還款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貸。

          貸款人(簽章): 借款人(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人(簽章):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銀行借款合同13

          抵押權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鑒于:(以下稱借款人)

          與甲方(以下簡稱抵押權人)于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民間借貸合同》,且借款人單方向甲方出具了《承諾書》。為保證借款人的能夠按時足額將《民間借貸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等費用歸還給甲方和兌現《承諾書》承諾的內容,抵押人愿意用其有權處分的《抵押物清單》列示財產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償還《民間借貸合同》條款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和兌現承諾內容的擔保,并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見《抵押物清單》,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如下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違約金、復利以及實現債權(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公證費、評估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的費用和兌現《承諾書》承諾的內容。

          第二條 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設定并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文件交存于抵押權人保管。

          第三條 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第四條 抵押物抵押期間由于抵押人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抵押人承擔補足責任,抵押人應在____日內或抵押權人規定的期限內向抵押權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五條 抵押物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毀損、出租、變賣、重復抵押、抵償債務、饋贈等。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應提前履行《民間借貸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六條 抵押物抵押期間,若抵押權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協助。重新估價后,抵押權人認為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

          第七條 設定抵押物若需要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抵押人應無條件配合抵押權人。

          第八條 因發生《民間借貸合同》

          第十條所述情形,抵押權人宣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抵押權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九條 抵押人須根據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

          第十條 《民間借貸合同》中的“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慎重承諾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應繼續按照本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1、借款人和抵押權人協商同意變更借款期限、利率、違約金等借貸條款,但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2、抵押權人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

          3、借款利率依據《民間借貸合同》

          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

          4、抵押權人將《民間借貸合同》約定的相關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的。

          第十二條 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慎重承諾,如因履行《民間借貸合同》而到法院訴訟的,抵押人不按《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請求法院適當降低懲罰性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協議各方同意交由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權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14

          編號 縣 鄉

          經中國農業銀行 縣支行 營業所(以下簡稱貸款方)與 (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 貸款 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

          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 %。

          第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 %計算。

          第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借款擔保協議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 作擔保。

          第八、貸款到期后1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本協議書一式 份,借款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擔保單位(擔保人)1份,公證單位1份。

          第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銀行借款合同15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充分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一)貸款種類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貸款金額_________(幣種及金額大寫)。

          (三)貸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還款方式_______(分期還款的日期和金額為:____年__月__日歸還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歸還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歸還_____元)。

          (四)利率為月息____%,按____計付利息(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

          二、保證人與借款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保證人保證期間: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四、保證人的.保證范圍包括主債權、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五、借款人應按合同訂立的期限歸還貸款本息。逾期貸款在逾期期間按日利率____計收利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貸款到期前15天向貸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延期協議簽訂后,保證人自愿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六、借款人應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對擠占挪用貸款在擠占挪用期間按日利率____計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諾:

          (一)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所有開戶行、賬號、存款余額等資料。

          (二)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信貸資金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監督。

          (三)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并按期清償貸款本息。

          (四)用本企業資產對他人債務進行擔保,應事先通知貸款人,并不得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

          (五)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換、改變住所或經營場所以及減少注冊資金時,應事先通知貸款人。

          (六)借款人因實行承包、租賃、聯營、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對外投資及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管理方式或產權組織形式時,應提前通知貸款人,并落實債務和還款措施。

          借款人違反本條任何一款內容,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停止發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或采取其他信貸制裁措施。

          八、貸款人依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本息時,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九、貸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均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時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十、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其他事項: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貸、保證人各持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生效。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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