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違約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違約合同1
在二手房買賣中,每遇房上漲或下跌,都會出現賣方或買方違約的情況。訴至法院,有地方法院判決合同有效,雙方繼續履行合同;而有的法院則判決違約一方承擔違經責任,解除雙方的買賣合同。
一、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不履行怎么辦
。ㄒ唬┮罄^續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首先當事人一方可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如對遲延履行約定了違約金的仍可要求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如沒約定遲延履行違約金有損失的可要求賠償損失。
但有下列情況的不適用繼續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2、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ǘ┙獬贤m用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1、定金罰則,如果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定金條款,或者另外訂立了定金合同,則可以適用定金。以定金方式承擔違約責任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違約時,不得要求對方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
方違約時,應雙倍返還定金。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數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超過部分將不被視為定金。
2、違約金,如不適用定金罰則適用違約金。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或者計算方法,并且約定不違法,也無明顯不合理的,則適用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但如果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如果約定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3、賠償損失,在另外一些情況下,違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1)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違約金和定金,也沒有法定違約金可以適用的,如果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了損失,則違約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數額可由雙方商定,或由仲裁機構裁決和法院判決。
。2)雖有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或者法定違約金,但違約一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補償損失的,對于不足部分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賠償的金額應相當于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本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超過違約一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
二、房屋買賣合同一方違約咋辦
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履行的一項基本原則。因此,除合同另有約定或出現可單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無論是合同簽訂后的預期違約還是合同履行期屆滿后的實際違約,如另一方堅決要
求繼續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外,應責令雙方繼續履行。在履行義務的同時,另一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對于確不能繼續履行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因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預期可得利益損失。其中房屋漲跌損失的確定,可參照以下方式:
。ㄒ唬╇p方協商確定的,從其約定;
。ǘ╇p方不能協商確定的:
1、原則上可比照最相類似房屋的市場成交價(首先是同幢相同樓層及房型;其次是相鄰幢同樓層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區域內房屋)與買賣合同成交價之差確定房屋漲跌損失;
2、無最相類似房屋比照的,可通過專業機構評估確定房屋漲跌損失。認定損失的時間點應從保護守約方的利益出發,以守約方的請求為基礎,結合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違約方的違約行為確定之日以及審理中房屋的漲跌情況等,合理確定。
最后,守約方損失的認定還應綜合考慮守約方的履約情況、違約方能預見的因房屋價值漲跌而產生的損失以及雙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等因素。
三、律師看法
作為長期關注二手房交易的崔新江律師認為,遇到這種情況,守約一方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最好選擇讓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解除房屋買賣合同,而不要選擇合同的繼續履行。理由是:
一般情況下,業主都是以銀行貸款按揭形式從開發商手中購房,之后按月供款還貸。在購房時間不長,銀行貸款未還完情況下,房產都抵押給了銀行。所以,在進行二手房交易過種中,業主要贖樓,買家要申請過戶及申請銀行貸款等。在辦理這些事項時,很多情況下是需要原業主的配合。如果原業主不配合,買家根本完不成二手交易過戶的全部程序。
不但如此,在原業主不配合贖樓的情況下,買家就得自行出錢贖樓或找擔保公司贖樓。如果原業主另有債務,極有可能被債權人申請查封;蛘咴瓨I主真接另找買家,把房屋過戶他人,使買家落空。 二手房交易中手續繁瑣,風險隨時可能發生,加之在辦理交易中不可能每個原業主不配合的事情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所以不建議買家選擇合同的繼續履行。
律師提示:為了防止業主在房價上漲時毀約或買家在房價下跌時退房,建議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約定較高的定金或違約金,增加違約成本,違約成本大于或等于房價上漲或下跌的價值時,可避免一方違約情況的發生。
定金只要不超過房價的20%,就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違約合同2
反訴人(本訴被告):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長
被反訴人(本案原告):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長
反訴人與被反訴人租賃合同糾紛一案【(_____)________字第___號】,反訴人現依法提起反訴。
反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反訴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違約合同3
原在重慶市一家股份公司從事管理工作的王勤辭職回南昌。讓小王郁悶的是,當他向公司提出辭職時,卻被告知,因為所簽訂的勞動合同尚未到期,他必須向公司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
解讀:單位不能任意定違約金
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濫用違約金條款,保護勞動者的自主擇業權,《勞動合同法》規定,只有在兩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一、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勞動者違反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合同違約金標準
違約金是當事人通過約定而預先確定的,在違約后生效的獨立于履行行為之外的給付。也就是當事人事先約定的,在一方違約時應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在適用違約金責任時,應當注意以下規范:
1、違約金的適用應當以當事人雙方通過事先約定為前提
2、合同約定違約金過高或者過低的處理規范
違約合同4
眾所周知,合同無效是合同自始、當然、確定無效,但我國司法解釋又規定了三種例外情形。那么,無效合同的違約金條款是否屬于這三種情形,是否有效呢?下面,我們將在下文為您做具體的法律解答,希望能幫助大家解決相關地法律疑惑。
合同無效時合同中的違約金條款也無效。
根據我國最新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在合同無效的情況下,僅有三種條款是有效的:
一是,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
二是,因合同無效返還由該合同取得的財產;
三是,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合同法》第九十八條,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算條款的效力。
但是,在實踐中,違約金條款并不是結算和清算條款,結算和清算條款的意思是就有關報酬、費用等方面如何計算的問題。同時,違約金條款也不是爭議解決條款。爭議解決條款是指合同中約定的,如果雙方發生爭議,是選擇仲裁還是訴訟等。無效合同中關于違約金條款,是先有約定,違反約定才會適用本條款追究違約責任,現在“約定”無效了,不存在違約的情形,那么自然也就不可能適用本條款。無效合同自始無效,違約條款在無效合同中也自始無效,只能要求造成合同無效一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或賠償責任。
違約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與乙方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了《________》,原合同/協議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現因_____________原因致使原合同/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
1、原《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合同/協議中約定的雙方權利義務終止;
2、甲方應將乙方已交納未發生的'_____________費_______________元于本解除合同協議書生效時退還乙方;
3、甲方應將乙方已交納的_______________元保證金于本解除合同協議書生效時退還乙方;
4、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生效之日,原《________》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生效之日,原《________》解除,______方需要依照原合同/協議的約定于本協議生效時向______方支付______元違約金。
5、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_
1、 乙方承認,由于在職于甲方,且為公司管理層或者關鍵性崗位員工,其充分接觸甲方的保密信息。
2、 乙方承認,在其任職于甲方期間或之后的任何對保密信息的未經授權的披露、使用或處置將給甲方的業務帶來不利的影響,并給加方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和損失。
3、 基于對公司負有忠誠義務,乙方愿意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對保密信息保密。
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定義
為本協議之目的,下列術語應具有下文規定的含義:_______________
1、"保密信息"指屬于公司專有或公司保密的,不為公眾所知悉,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加以限制、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的信息和經營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有關公司項目和其特性、操作模式的信息、商業秘密、訣竅、發明(不論是否有專利權)、開發筆記、設計圖紙、生產程序與訣竅、測試程序、軟件設計和機構、數據文本、文件或非公開性報告、分析、性能信息、軟件文件等,其他技術、業務、薪資、產品、營銷或財務信息、計劃或其他有關公司或其任何客戶、受許可者的事宜。
2、"競爭業務"指甲方或其XX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
3、"競爭對手"指除甲方或其XX公司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合伙、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4、"區域"指甲方或其XX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5、"期限"指乙方受聘于甲方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后10年的時間。
6、"XX公司"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與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條 保密
1、 乙方承諾,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并在其與甲方的任職關系終止時向甲方返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載體和復印件。如果該技術資料屬于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復制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毀或刪除之。
2、 乙方承諾,在期限內
(1)嚴守技術資料機密,并采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技術資料(包括但不僅限于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采用的措施);
(2)不泄露任何技術資料或源自于技術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該產品和約之目的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技術資料為他人或為自己利益設計及使用;
(4)除用于履行該產品和約之目的外,不復制或反向設計該技術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技術資料或能接觸技術資料的雇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5)如發現技術資料被泄露,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披露方報告;
3、未準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于技術資料披露三年以后,也不適用于接受方能說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_______________
(1)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通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咨詢單位或雇員的不正確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
(2)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占有該資料;
(3)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
(4)未使用披露方的技術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采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泄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第三條 競業禁止
1、 乙方承諾,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的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獨立承包商、業主、合伙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會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_______________
、磐顿Y或從事甲方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⑵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 乙方承諾,在期限內部直接或間接的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或其XX公司的⑴任何管理員工終止該等員工與甲方或其XX公司的聘用關系;⑵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甲方或其XX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系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甲方或其XX公司的業務關系。
3、 乙方承諾,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定任何與本協議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協議。
第四條 對價
乙方在此確認,其將從甲方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補償或利益構成其在本協議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 合法與有效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最大限度的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協議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 承諾
雙方同意,本協議所作約定的范圍和性質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約定的時間、地理區域和范圍是保護甲方和其XX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譽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如果接受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應向披露方支付違約金10倍于該產品總計所獲得收益,如果對披露方造成損失且損失超過違約金金額,還應向披露方賠償該超過部分。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
第十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通知
1、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三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在本協議上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1.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2. 本協議作為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違約合同7
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標的的2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后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后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規定預定違約金,除了給當事人施加心理壓力外,也避免了違約后損失計算的麻煩和當事人證明損失大小的麻煩,使當事人能迅速確定自己應當承擔的具體責任。因此,當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違約金額、或者當違約金過分高于損失時,則需承擔證明損失大小的責任。
原勞動部《關于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5 號)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因此,違約金是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約定條款。目前國家沒有對違約金標準做出統一規定。北京市在《勞動合同規定》中明確,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的違約金最多不得超過職工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工資總額,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職工反映企業約定違約金數額過高而有失公平的問題。同時,北京市對職工在某些事項結束前限制解除勞動合同,即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的,不得按照“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約定違約金的基本原則:一是違約金的數額應考慮雙方當事人(特別是勞動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約定違約金時雙方要對等。
如果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要求支付的違約金偏高,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仲裁委員會可以根據勞動者的違約程度、實際收入水平、用人單位的損失等情況綜合考慮。對于違約金約定偏高顯失公平的,仲裁委員會可以酌情降低。
違約合同8
1.支付違約金或者支付罰息
支付違約金,是當事人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借款合同約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量的貨幣。這是對違約人的違約行為的經濟制裁,帶有懲罰性。
違約金分為法定違約金和約定違約金兩種形式。
所謂法定違約金,是指違約金的數額、幅度、范圍和支付方式等由法律法規加以規定。如《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違約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當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督杩詈贤瑮l例》規定,借款人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有權收回部分或者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借款人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人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因貸款人的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數額和違約天數,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借款合同條例》所規定的罰息的計算相同。這里的“罰息”就屬于法定違約金。
約定違約金,是指法律法規未作規定,而是由當事人在合同中加以約定的違約金。無論是法定違約金還是約定違約金,只要當事人一方在客觀上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的違約事實,就應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貸款人限期收回貸款,并在一定時期內停止發放新貸款
貸款人為了執行國家賦予的信貸監督職能,對借款人違約必須采取信貸制裁措施,貸款人有權限期收回貸款,并在一定時期內停止發放新貸款。這也是違約人承擔違約責任的一種形式。
具體地說,在下列情況下,貸款人對違約人可以采取這種措施:
(1)借款人由于繼續收購銷售小、儲存大和邊處理、邊積壓商品而導致貸款本息不能及時償還的;
(2)借款人對質次價高、殘損變質商品不積極處理,從而導致貸款本息不能及時償還的;
(3)借款人擅自動用自有資金向外單位投資的;
(4)借款人挪用流動資金搞基本建設或用于財政性開支或者用于彌補企業虧損,或者用于職工福利的;
(5)借款人使用貸款進行非法活動的。
違約合同9
一、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
(1)有違約行為;
(2)有損害事實;
(3)違約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4)無免責事由。
二、違約責任的免責事由
免責事由也稱免責條件,是指當事人對其違約行為免于承擔違約責任的事由。合同法上的免責事由可分為兩大類,即法定免責事由和約定免責事由。法定免責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規定、不需要當事人約定即可援用的免責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約定免責事由是指當事人約定的免責條款。
何為不可抗力呢?
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所謂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不可抗力的要件為:(1)不能預見,即當事人無法知道事件是否發生、何時何地發生、發生的情況如何。對此應以一般人的預見能力為標準加以判斷;(2)不能避免,即無論當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即使盡了最大努力,也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發生;(3)不能克服,即以當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條件無法戰勝這種客觀力量;(4)客觀情況,即外在于當事人的行為的客觀現象(包括第三人的行為)。
三、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
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標的的2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四、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又稱保證金。
定金的數額原則上是由當事人約定的,但擔保法對其最高限額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的 ,超過的部分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圖顯然是限制給付數額過大的定金 ,將定金的懲罰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內。
違約合同10
一、合同違約的自救手段有哪些
依《合同法》第94條的規定,對于預期違約,守約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權,可單方解際合同,并可請求對方賠償損失。此規定比較適合明示毀約。但對于默示毀約而言,因恐難以掌握對方違約的確切證據,故守約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參照合同法第68條規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準備,以避免擴大自己的經濟損失;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在預期間內提供適當的履行擔保。若對方當事人在處理期間內不能提供適當擔保,應視為對方明示毀約,此時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此種自助措施與行使不安履行抗辯相似。
二、合同違約的救濟方式有哪些
(1)實際履行。有兩重意思,一是指債權人要求債務人按合同的規定履行合同;二是指債權人向法院提起實際履行之訴,由執行機關運用國家的強制力,使債務人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合同。
(2)損害賠償。各國法律都認為,損害賠償是對違約的一種必不可少的救濟辦法。但對損害賠償責任的`成立、損害賠償的方法及損害賠償的計算,也各有不同的規定和要求。關于損害賠償責任的成立,大陸法認為,必須具備3個條件,即必須要有損害的事實;必須有歸責于債務人的原因;損害發生的原因與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英美法不同于大陸法。根據英美法的解釋,只要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對方就可以提起損害賠償之訴,而不以違約一方有無過失為條件,也不以是否發生實際損害為前提。關于損害賠償的方法,德國法對損害賠償是以回復原狀為原則,而以金錢賠償為例外。法國法與德國法不同,法國法以金錢賠償為原則,而以回復原狀為例外。英美法對損害賠償采取金錢賠償的方法。至于損害賠償的范圍,德國民法典認為,應包括違約所造成的實際損失和所得利息兩個方面。法國法也有類似的規定。英美法認為,計算損害的基本原則,是使由于債務人違約而蒙受損害的一方,在經濟上能處于該合同得到履行時同等的地位。
(3)解除合同。羅馬法原則上不承認債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有權解除合同。但在買賣法中,則允許賣方在買方未于一定期限內支付價金時,可以解除合同。這項原則后來被法國法所接受。《法國民法典》第1184條規定,雙務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其所訂立的債務時,應視為有解除條件的約定。德國法也認為,在債務人不履行合同時,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英美法同大陸法有所不同。英國法把違約分為違反條件和違反擔保2種情況;美國則把違約區別為重大違約與輕微違約。按英美法的規定,只有在違反條件或重大違約時,才發生解除合同的問題。如果一方僅僅是違反擔保或輕微違約,對方只能請求損害賠償,不能解除合同。在中國,違約致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時,才成為解除合同的理由。
(4)禁令。這是英美法采取的一種特殊的救濟方法。是指由法院作出禁止,強制執行合同所規定的某項消極義務。即由法院判令被告不能做某種行為。禁令是衡平法上的一種救濟方法,英美法院僅在2種情況下才會給予這種救濟,一是采取一般損害賠償的救濟方法不足補償債權人所受的損失;二是禁令必須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則。
(5)違約金。這是違約補救的最常用辦法之一。但各國規定有所不同。大陸法認為違約金具有兩重性,即懲罰性和賠償性,英美法認為,對于違約只能賠償,而不能予以懲罰。在數額上,法國及日本等國認為,法院對于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的金額原則上不得予以增減。德國及瑞士等國法律卻規定,違約金過高者,法院得斟酌予以減少。
合同違約的自救手段有解除合同、要求違約賠償等,這是在法律中有相關規定的,當然,合同違約的救濟方式還是有很多的,當時就需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決定采用什么方式解決好。
違約合同1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____《房屋租賃合同》,雙方至目前為止履行情況良好。由于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規劃原因,要求終止原《房屋租賃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原合同租賃期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三、乙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設備、管線等自行搬出,租賃房屋退回給甲方,依附于租賃房屋的裝修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違約金。
四、原合同終止后,乙方除應付租金外,同意補償三個月的.原合同租金給甲方。
五、原合同終止后,雙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項互不追究法律責任。
六、雙方如就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者履行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調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書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違約合同12
原告:___張XX,女,漢族,196X年X月2X日出生,住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XX號,電話:___20____.
被告:___莊XX,男,漢族,197X年1X月X日出生,住廣東省東莞市XXX,電話:___20____.
訴訟請求:___
判決解除原、被告20____年8月19日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
判決被告支付原告商鋪租金(20____年8月25日起至20____年7月31日,應支付1611720元,已支付507000元)合計人民幣1104720元;
判決被告支付原告違約金合計人民幣500000元;
判決被告支付原告墊付物管費和水電費共計人民幣50000元;
判決被告于20____年7月31日前自行撤出商鋪內其安裝的設備、設施,恢復原貌,付清20____年3月20日至7月31日的物管費和水電費。
判決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___
20____年8月19日,原、被告雙方簽訂了《商鋪租賃合同》。合同約定,原告將坐落于____市____區____路XXX號商鋪租賃給被告,租賃期限為5年,自20____年8月25日起至20____年8月24日止,并約定了雙方若違反約定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合同簽訂后,原告按照該租賃合同約定交付了商鋪,但被告卻不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經原告多次催繳,被告仍拒絕按約定支付租金,并長期占用商鋪。
綜上,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原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望判如所請。
此致
____區人民法院
原告:___
年 月 日
違約合同1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一、借款利息為零利息形式。
二、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動資金借款,用于公司經營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
四、違約和違約處理: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貨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關單位對
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利率按借款合同期限確定年息為___________%,按季收取利息。貸款逾期除限期追收外,按規定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_________%,并按逾期后的利率檔次重新確定借款利率。
六、還款期限
借款方應于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一次性向貸款方償還本金及利息。
七、爭議解決辦法
各方同意,因本協議發生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2、本合同一式倆份,各方各執一份,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違約合同14
尊敬的各位領導:
你們好! 我叫xxx,是xx學院20xx級xx專業x班的學生。畢業在即,于20xx年xx月xx日與xx公司簽訂了三方協議,F與xx公司達成了新的就業意向,希望解除與xx的三方協議,故向學校提交違約申請。
父母希望我找一份穩定的工作,xx的工作地點離家里近,專業更對口,父母都覺得挺合意。經面試后,xx決定錄用我本人,但必須解除與xx公司的'協議,盡快與xx簽約。在征得家里的同意后,我向xx公司提出解除協議并交了xxxx元的違約金,xx公司也出具了違約函,并將三方協議交還給我了。
我自知違約不是光彩的行為,也不愿在這方面給同學們樹立“榜樣”,更后悔當初不應該為了找工作而盲目簽約,既給學校、學院的聲譽造成了不好的影響、浪費了學校的就業崗位,也給自己并不富裕的家庭帶來了不小的損失。如今,在xx公司已與我解約、我的違約金也交了的情況下,學校如果不批準我的違約申請,我可能就要面臨失去找到理想工作的機會了,學校也可能減少一個畢業生的就業崗位。因此,我請求學校能批準我的申請。
對給各位領導帶來的麻煩我深感抱歉!
申請人:
日期:
違約合同15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房屋信息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 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費用支付時間
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公證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
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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