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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林地承包合同

        時間:2024-02-27 15:15:1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華)林地承包合同15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林地承包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精華)林地承包合同15篇

        林地承包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開發荒山荒地,甲方全體農戶一致同意將本組無權屬爭議公山的林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用于造林開發。為明確權責、便于管理,經雙方協議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范圍

          甲方將山承包給乙方用于林業開發的林地四至范圍如下:東起,西至,南上至,北下至,面積約畝,造林范圍詳見《造林規劃設計地形圖》。

          二、承包期限

          乙方對上述范圍內林地使用權的承包年限為30年。即(__________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承包給乙方林地的所有權依法屬本組所有,承包期內不會發生任何山林權屬爭議,并按要求協助乙方辦好有關林權流轉手續。

          2、承包期內,乙方對所承包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有充分處臵權,可以拍賣、出租、轉讓、繼承、抵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3、承包期滿后,乙方歸還甲方的林地,甲方應在林地歸還后的當年或次年,及時組織人工更新造林,所需費甲方自理。

          4、甲方及其農戶協助乙方處理好當地關系、做好林木管護及護林防火工作,不得在乙方的新造幼林內放養牲畜,不得毀壞乙方林木,不得水、電、路、辦廠用工等事由蓄意向乙方提出不正當要求,索取不合理的費用。

          5、甲方及其農戶如需在乙方承包林地內修筑公路、開采礦藏、挖石取土、建房造墳的,應事先征得本組同意,自覺按有關規定辦好手續,并做到嚴防山火、不損壞乙方林木,否則造成任何損失,概由當事事主負責全額賠償。

          四、乙方責任

          1、乙方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三年內必須全部完成承包林地的造林開發,且所需的造林及管護投入全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新造幼林,前三年必須每年組織專業班子進行一次撫育,并安排專人長期進行管護。

          3、乙方新造林應以用材林為主,堅持適地適樹、合理密植,新造松樹應分兩次進行合理撫育間伐,間伐后定株的`松樹每畝應保留50株,14cm松樹,用于采脂,F有回蔸杉樹樹種按間伐原則留足基數。

          4、除間伐材外,進入采伐期后,乙方必須分年集中連片采伐利用林木,公開招標拍賣,所得利潤應及時與甲方按比例分成。

          5、30年后,乙方應如期無償歸還承包甲方的林地(不含林地上的林木)。

          五、受益原則

          1、承包范圍內,造林前現存回蔸樹雜木,由乙方負責辦理手續無償采伐利用。乙方需要保留回蔸杉樹成林皆伐時,按甲方三、乙方七比例分成。

          2、采脂收入全由乙方用于以間養間、以間養林,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三、七分成采脂款。

          3、乙方在成熟林需要皆伐時的銷售收入,扣除應交稅費和每畝1000元的造林管護成本,所得利潤均按“甲方三、乙方七”的“三、七”比例雙方分成受益。

          六、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甲方或乙方違約,除賠償對方直接經濟損失外,另處違約金10萬元。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30年內有效。(__________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本合同一式六份,每份四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雙方簽字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林地承包合同2

          發包方: (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稱乙方)

          為了改變林場的經營現狀,促進林業生產的發展,全面種速生豐產林樹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森林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經公開競標,并報社口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甲方將坐落于坑里坑的林場所屬的林地、林木等發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以下合同:

          第一條,承包的林地、林木地點、面積、四至

          甲方將坐落于坑里坑的'社口鎮林場所屬的林地、林木等發包給乙方經營,承包總面積_______畝,(以林權證面積為準),其四至范圍:東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為界;西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界;南起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為界;北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為界(均以附圖界限為準)。四至權屬清楚,無任何糾紛。其中原生態林部分由甲方負責變更為用材林。

          第二條,承包期限

          林地、林木等經營權屬承包期限為叁拾伍年,即自公元20______年月號起至年月號。承包期內由乙方自主經營,承包期滿合同自行終止,如乙方需要繼續承包,需提前伍年續簽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三條,承包金金額及繳款方式

          1、林地使用權承包金及繳款方式。乙方使用林地的承包金,按承包面積每畝每年人民幣壹拾伍圓的標準計算,按合同簽訂對應日,每年向甲方一次交清。乙方另付給甲方保證金陸萬元,到承包期滿時返還乙方。

          2、林木所有權承包金及繳款方式。乙方所承包該場的現有林木按照公開招投標中標價人民幣117萬元(大寫壹佰壹拾柒萬圓正)為承包金總額。在合同簽訂后先付給甲方80萬元,待甲方負責辦理林權證業主為"福建盛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后再付20萬元給甲方,余下17萬元待林場生態林部分變更為用材林后即予付清。合同簽訂后林木所有權歸乙方,由乙方自主經營。

          第四條,雙方責任

          1、甲方發包給乙方經營的所有面積、四至必須清楚,其山林權屬沒有爭議,如果發生山林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因山林權屬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2、乙方經依法承包取得該場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后,甲方應負責向林業部門以乙方的名稱申請辦理林權證,并將甲方所屬的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進行變更登記(有關辦證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應積極支持辦理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甲方保證所發包給乙方的林木、林場沒有用于其它抵押。

          3、承包者在承包期間,必須以經營林業為目的,不得改變林場用途,不得從事采石,開礦等與森林經營無關的經營行為。乙方需要對所承包的林木進行采伐前,應依法上報相關部門審批辦理手續,對采伐后的林地必須及時更新造林,否則造成對林地荒蕪按有關規定甲方有權收回發林地。

          4、乙方對所承包的林地應及時完成20______年市里下達的荒山造林任務455畝,并確保造林成活率達85以上,20______年驗收達100%,上級補助政策資金歸乙方所有。承包期間所造林木和原有林木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后要保持林地完整歸還甲方所有。

          5、乙方承包期間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并及時向鎮政府報告。

          6、乙方承包前甲方及林場的一切債權債務和原林場的干部、職工的人事、經濟關系和

          村民入股等均由甲方自理,如有林場與各村簽訂的收益分配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甲方(林場)的人員安置由甲方負責安排,乙方不負連帶責任。

          7、乙方承包期間,甲方同意林場的場部供給乙方使用,在使用期間應做好場部修理,期滿后腰修繕完善歸還甲方。(如:場部變壓器、水電、道路、防火設施等)。如果乙方對林場內的基礎設施進行修建和改造時需占用林地的,甲方應給予協調與支持,投資由乙方負責,承包期滿后其固定物不得拆除,無償歸屬甲方。

          8、在承包期間,因國家政策性建設需要征占用林地時,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配合,其林地地面物賠償按有關規定賠償金歸乙方所有,其他如林地補償金等均歸甲方所有。

          第五條,其他事項

          1、甲、乙一方如有違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處罰或賠償。

          2、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項,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單位、市林業局、林業站各存一份。

          甲方(發包人):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賬戶名:

          賬 號: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賬戶名:

          賬 號:

          鑒證單位:

          經辦人:

          公元貳零壹年 月 號在 簽訂

        林地承包合同3

          發包方:

          承包方:

          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開、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雙方(發包方、承包方)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林地情況

          發包方將坐落在 的林地,宗地序號: 宗地編號: ,樹種: ,面積共 畝的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以 (家庭承包形式為協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發包給承包方,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

          第二條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業建設或者其他建設。

          第三條 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價款

          本合同約定林地承包價款總計為 元人民幣(大寫)

          林地承包價格為 元/畝〃年,承包 年合計 元人民幣。

          林地上附屬建筑及設施承包價款為 元人民幣。

          林地上林木承包款為 元人民幣。

          (二)價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幣)

          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2)發包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資源的行為。

          (3)承包方對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發包方有權向承包方要求損害賠償。

          (4)發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權獲得收益的權利。

          (5)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按規劃完成造林任務。

          義務

          (1)確認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沒有作為抵押或擔保物。

          (2)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經合同約定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助承包方申領林權證。

          (5)協助承包方做好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2)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家庭內部成員分戶需要對承包林地進行分割經營的,可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合同,并依法申辦林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承包。

          (5)承包期內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義務

          (1)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設或者使之閑置荒蕪。屬生態公益林的,不得改變公益林性質。

          (2)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荒山應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內參照國家有關造林標準造林。林木采伐后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實施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承包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積極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保護好野生動物、植物資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內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經發包方同意,否則轉讓無效;轉包(僅家庭承包方式適用)、出租、互換(僅家庭承包方式適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6)及時、足額支付承包費。如遇國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業等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7)配合發包方執行縣(市、區)、鄉(鎮、辦事處)林業總體規劃、重點工程實施方案,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第五條 特別約定

          (一)發包方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發包“四荒地”林地經營權的`,應提供:

          發包方《林權證》復印件;

          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決記錄復印件;

          鄉(鎮)政府批準意見書。

          (二)其他: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雙方(發包方、承包方)負責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該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三)承包合同期滿后,承包方在 日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發包方。未采伐林木的處理方式約定為 。

          (四)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理方式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置方式為 。

          (五)合同期滿后,如承包方繼續承包經營該林地,在同等條件下,承包方擁有優先承包經營權,但需與發包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后,如因發包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視為發包方違約,由發包方負責協調處理,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發包方負責全額賠償。

          (二)承包期內,發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預承包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承包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承包期內,承包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約定落實造林營林等經營及管護責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損害的,經勸阻無效發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擔林地恢復費用。

          (四)承包方不按約定繳納林地承包費用,按日承擔應繳資金 ‰的滯納金;逾期超過30日不繳納的,發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發包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處理。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等進行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林地承包合同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林地承包經營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發包方依法將坐落在本溪滿族自治縣高官鎮村的承包林地承包給承包方,允許承包方在不破壞上層林木的條件下,利用林地發展林下中藥材、山野菜等其他適合林下種植的項目。

          二、發包方林地具體位置及林班、小班、面積、樹種等概況:承包林地地點:村組,小地名:;林班/小班:;樹種:;面積(公頃):。四至: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三、合同期限:從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11月17日止。

          四、承包費用:在合同承包期限內,承包方不以現金的方式支付發包方林地使用費,而是以承包林地經營項目所產生效益的百分之二十作為發包方的承包費;如果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內發展的'林下經營項目在合同期內沒有產生出任何經營項目,則不需要向發包方支付承包林地使用費。

          五、發包方發包的林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享有的權利

          1、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資源行為;

          2、發包方不承擔承包方因經營不善而生產的損失;

          3、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發包方承擔的義務

          1、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林業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承包方享有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有權自主組織林地生產經營,有權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內及合同約定內的處置權;

          2、所承包的林地上發展的林下經濟作物所生產的經濟效益,除了支付給發包方的承包費外的全部歸承包方所有;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四)、承包方承擔的義務

          1、合理利用林地,不得非法改變林地用途,要依法經營;

          2、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非法牟利,如遇國家征占用林地,必須服從需要,配合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但是有權得到依法的補償;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發包方不經承包方同意擅自終止合同的,應向承包方賠償所有投資及收益損失并支付投資總額一倍的違約金;

          (三)、如承包方有私自進行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發包方有權利責令其停止非法行為并恢復原貌,并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5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茲有 鄉 村荒山一處,因經費短缺,無力管理,經研究協商,決定由 承包。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處荒山西起 ,東至 ,北起寫,南至 。共計 畝。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點數,荒山內現有楊樹X棵(其中成材樹 棵),李樹 棵,均已掛果,其他雜樹 棵。

          三、承包期為 年。承包期間,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樹,不得做其他經營,但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種樹的種類,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內,包括乙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砍伐現有樹木,更不得毀林開荒,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嚴格執行“開荒育林”的`方針,除加強管理、防火防盜外,每年應有計劃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結束之時;纳缴系臉淠静坏蒙儆赬棵,否則少一棵罰款 元。

          五、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荒山管理費×元,甲方應提供開荒育林資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間如有被偷伐、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有關部門批準,可間伐樹木,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協議制定荒溝管理規定,甲方需協助執行規定的實施。若有違反規定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內履行協助義務,甲方應追究責任人毀林等相關責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務不能完成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內容或無故中止合同,不得違反合同有關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 村委會

          代表人: (蓋章)

          乙方: (蓋章)

        林地承包合同6

          甲方:xx縣XX鄉xx村(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縣XX鄉xx村五組谷國平(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協商,現就林地承包經營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位于XX鄉xx村五組轄區內原村茶山林地、荒地面積約600畝承包給乙方經營,經營期限為20xx年,即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0月9日止。

          二、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納承包款20萬元,大寫人民幣貳拾萬元整。

          三、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即將該林地和荒山交付乙方使用經營。同時甲方必須協助乙方理順林地周邊關系和本轄區內的村民關系,做好確認承包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公正,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經營權不受侵害。甲方在承包范圍內外原有的.水電路等基礎設施應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

          四、甲方應該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以及林區的治安管理等工作,確保乙方正常生產經營。

          五、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獨立自主的經營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六、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須繼續承包該林地,則應在期滿30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該林地的優先承包權。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違反本合同,則違約方必須賠償對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7

          甲方(發包方): 村 組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 址:

          乙方(承包方): 村 組 戶 主:

          身份證號: 住 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吉林省集體林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家庭承包經營標的

          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由乙方負責造林,樹木歸乙方。

          宗地號: 單位:公頃、立方米

          二、林地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林地使用費標準及給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林地使用費 元人民幣(大寫) 。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經同甲方協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業生產和發展林下經濟,不得改變林地用途。承包的荒山、采伐跡地、小片荒和其他無立木林地應在一年內造林。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變林地用途(建筑、開礦等)時,應同甲方簽訂補充協議,明確雙方權益。乙方應落實管護措施,林木采伐應按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辦理。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林地所有權,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經營保護好森林、林木;

          2、制止和舉報乙方損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資源的行為;

          3、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4、尊重承包方的林業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如遇國家征用林地,享有林地補償費的 %。

          5、為乙方提供生產、經營、技術、信息等服務;

          6、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l、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和本合同約定的林木所有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組織林地、林木生產經營,有權依照有關規定進行流轉,享有在法律規定內及合同約定內的處置權;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扶助金;屬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態補償權。如遇國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享有林地補償費的 %。

          3、有權制止破壞林地和毀壞林木等違反林業法律、法規的行為,并及時向林業主管部門匯報;

          4、依法保護、管理好承包的林地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承包的荒山、采伐跡地、小片荒和其他無立木林地應及時造林。不得因發展林地經濟而對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和水土流失,要依法經營;

          5、承包期內林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方式流轉的,當事人雙方應簽訂書面合同并報甲方備案。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須經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進行;承包期內可以繼承。

          6、乙方應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應及時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轉租他人改變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護好野生動、植物資源,做好護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一旦發生火災和森林病蟲害及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擅自終止合同的,應向乙方賠償損失并支付林木價值 %的違約金;

          (三)乙方沒有按林業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程經營,應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壞的,應按規定向甲方賠償林地損失費,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進行建筑、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對乙方私自進行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五)本合同約定的受讓的林地應及時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戶主)的變更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時如乙方林木繼續存在,雙方應續簽合同,具體條款按當時情況重新制定。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共同協商解決,達成的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縣林業局、鄉鎮林業站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承包方(乙方):____村____組,戶主:____

          為維護農村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集體林地改革方案決議,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該林地總面積為___畝,四至為:東____,西____,南____,北____。

          承包期限_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雙方權利和義務

          1、承包林地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甲方確保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債務抵押;承包林地在承包期間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甲方應協助乙方登記申辦林權證。

          2、甲方有權按承包合同約定檢查、監督乙方對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權制止乙方變更林地使用權等損害林地的行為;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和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對承包林地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自有林木產品及其產品。乙方承包的林地在承包期限內可以依法流轉經營,但必須征得甲方同意,流轉經營期限不得超過原承包年限。

          4、乙方在承包期限內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的扶持資金;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或占用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5、乙方應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取土、放牧等破壞森林的行為。

          三、承包價格、支付方式和時間

          1、承包價格:

          2、支付方式:

          3、支付時間:

          四、違約責任和其他事項

          1、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不因雙方負責人、經辦人或名稱變更而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鄉政府、縣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8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縣鳳凰山健身梯道一標段

          2、工程地點:____市____縣

          3、工程規模:㎡,框架結構。

          二、承包方式及范圍:

          1、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機具、包工期、包驗收,乙方自行提供乙方承包范圍內所使用的一切機具、設備、移動電纜。

          2、承包范圍:本項目工程施工圖及設計變更中所包含的所有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安全防護工程、砼工程。

          3、乙方提供的輔料:對拉螺桿、梁卡、鐵絲、釘子、雙面膠、封口膠、c套管、砼套凳、內撐、蝦扣、手套、雨具等低質易耗品。(結算單價中已包含本項所有內容,結算時不再計費)

          4、乙方的輔助用工:

          (1)配合甲方分墨放線、施工管理及復查;

          (2)搭拆四口五臨邊、人行通道口安全防護棚;

          (3)周轉材料的維護、保管;

          (4)卸料平臺安裝和拆除;

          (5)結構尺寸誤差20以上的剔打;

          (6)不同砼標號間的鋼絲網隔斷或后澆帶鋼絲網割斷;

          (7)刷脫模劑。

          (8)外架標桿刷漆。

          (9)水電、消防、放線孔預埋盒安裝、拆除;

          (10)外架爬梯搭拆及臨時檢查樓梯搭設;

          1)乙方所用材料的上、下車、周轉及分類堆碼、人工二次及多次轉運;

          2)爆模后的砼清理干凈后重復使用;

          3)樓層泵管加固,地錨埋設;

          4)天棚望板砂磨;

          5)管道安裝、拆除、樓層除渣,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5、乙方自備的機具、材料、設備自己保管,如有遺失或損壞甲方概不負責。

          三、工程工期:

          乙方必須在60天內完成七星樓主體工程施工,45天內完成踏步、平臺及錨桿擋土墻主體結構的施工,二次結構施工工期以滿足甲方現場要求為準。(工期計算以乙方進場時為準)

          四、工程質量:

          合格,力爭優良。施工工藝為木模。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設計變更和國家現行規范標準進行施工,并且各項工序必須通過質檢站、建設方、監理方和施工方的驗收,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如在施工中不聽指揮,不嚴格把好質量關,甲方有權進行罰款和辭退,罰款從乙方當月工資中扣除。甲方提供的木模板,乙方須按甲方指令進行合理配置,嚴禁浪費。甲方將按1層柱模和2層梁板模的標準進行配置,如有損壞,必須經甲方同意后方能進行更換,如未經許可擅自進行切割木板,甲方將按模板原價的雙倍進行罰款。

          乙方配置好模板后,一律不準將圓盤鋸放在樓面施工作業區內,發現一次罰款100元。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開出的配合比配料,嚴格控制水灰比、坍落度,如在施工中,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操作施工,造成板厚度不夠、超厚、平整度不夠、板面開裂、蜂窩、麻面等一切費用(含材料費和人工費)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五、結算辦理:

          1、計算方式:以所澆筑的砼立方量綜合價進行計算。

          2、計算單價:有模板部份按綜合價160元3(砼立方米計算),無模板部份按綜合價50元3(砼立方米計算,含塔吊或泵送)。

          3、以上單價為綜合價,此價格已包含的`內容有:

          1)綜合腳手架、外腳手架搭拆,模板安拆,砼攪拌、振搗、收面、養護等工序;

          2)四口五臨邊、安全文明施工、掛安全網、鋼管刷漆、人工二次及多次轉運、乙方自用的卸料平臺安拆、防護用工等;

          3)乙方提供的輔料、輔助用工、施工機具、攪拌站搭拆、蓄水池砌筑等。以上項目乙方不再另行計費。

          4、如乙方未在合同約定工期內完工,甲方將按結算總價的90%支付工程款。

          5、因甲方需要的計時工,乙方必須給予配合,甲方按60元天按實簽證。若乙方不配合,甲方按實際產生的費用對乙方進行雙倍罰款。

          6、乙方所有承包項目施工完畢,并且通過驗收后甲方____月內和乙方辦理結算。

          六、付款方式:

          1、每月按工程進度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支付80%,乙方進場應向甲方提供所有民工身份證復印件,并每月向甲方提供發放工人工資清單備案,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2、竣工驗收合格后3個月內付清所有工程款。如乙方在收到甲方撥付的工程款后不按實發放給工人所造成的責任和事故由乙方負責。

          七、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必須定期對工人組織安全學習,嚴格要求工人按照安全操作規范進行施工,如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整改后再進行施工。施工單位或甲方對乙方的安全、質量隱患(事故)的處罰,乙方必須全額接受。如在施工中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八、違約責任:

          施工過程中,凡因乙方自身如資金、勞動力、技術力量、管理等原因,導致工程實際進度緩慢和停滯,經甲方催促仍不見效果,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按乙方總產值的60%辦理結算手續后,乙方應無條件撤除施工現場,60%的工程款甲方在____日內付清。

          本工程乙方自愿繳納履約保證金伍萬圓(:50000元),該保證金在主體工程完成后一次性無息退付。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違約行為,違約金及罰款甲方從保證金中扣除。如乙方在合同簽訂后不按甲方要求組織勞動力或施工機具入場施工,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且乙方繳納的保證金不退付。甲方在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后,乙方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擾施工、爬塔吊、關閘限電,如有違反,甲方將對乙方進行5000元次的罰款,罰款從保證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九、特別約定條款:

          1、乙方工人不得偷盜和私拿工地的所有材料,如有發現,將以原價的10倍進行賠償,并處以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并追究刑事責任。

          2、如乙方施工工人在現場發生打架、斗毆事件,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內進行勸阻,否則甲方將按1000元次進行罰款。

          3、乙方必須在約定工期內完工,并經建設方、監理、質檢站、施工單位、甲方驗收合格。如發生停水、停電、原材料缺乏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工程停工,甲方按實際延誤的天數給予工期順延,不作其它任何賠償。

          4、如乙方在收到甲方撥付的工程款后不按實發放給工人所造成的責任和事故由乙方負責。

          5、乙方工人進場____日內必須向甲方交付其與工人簽訂的用工合同和第____月工資表,否則甲方第一次工資不予支付。

          十、解決爭議的方式:

          1、本合同屬雙方自愿行為,雙方均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對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違約糾紛經協商無效的,由____區人民法院管轄。十

          十一、其他:

          1、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內容作實質性的變更或訂立補充協議,必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方能生效。

          2、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甲方付清工程款后合同失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電話: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9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則,就林地承包經營問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況。甲方將其位于轄區內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積約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林地的具體_______至_________指定邊界為準。另附由林業技術人員勾繪并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名確認的萬分之一地形圖作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___年。期限為:從_______采伐結束之日開始計算時間至_______周年止。

          三.承包期間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繳交給甲方:

          1.承包款合計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所涉及的金額建議寫為大寫______________元)

          2.承包款繳納方式:

          (1)簽定合同之日付________萬元。

          (2)________采伐結束,乙方完全進行經營之日,付________萬元。

          (3)不出現邊界糾紛,乙方完全進行經營之日起五年內付清余款。

          四.承包林在________采伐結束時已經沒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極少地上物無償歸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處置。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督促乙方按合同規定繳納承包款。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

          (1)承包林地范圍內經縣人民政府登記換發的新版林權證。

          (2)林地發包方案的集體決議。該決議要有該村民小組戶主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戶主簽名同意。

          (3)由林業技術人員用萬分之一地形圖現場勾繪擬發包林地的范圍界線圖。

          3.按合同規定,甲方必須依時將承包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該林地性質必須是商品經濟林地。

          在承包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理順林地周邊關系和本轄區內的村民關系,做好確認承包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承包經營權,收益權不受侵害。如因甲方發包林地權屬有糾紛,甲方要負責解決,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4.在承包期內,在承包范圍內外的甲方原有的交通道路,要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

          5.甲方要協助乙方搞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確保乙方正常經營生產。

          6.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和采伐申請手續等。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按合同規定乙方對承包的林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資或引進技術和資金與第三人進行合作經營或聯營,但必須告知甲方備案。

          4.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進行種養開發,要做好承包范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將承包林地擅自轉包或將經營權轉讓,如乙方確實需要轉包或轉讓,必須經得甲方同意,并依法辦理轉包或轉讓手續。

          在確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取得權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經營權。

          6.在承包期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并依法依規繳交各項稅費。

          7.在承包期內,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圍內的道路、灌溉設施和其他設施的保養、維修工作,做好道路暢順、灌溉設施完好。

          六.合同承包期滿后,如乙方繼續承包該林地,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承包費用不得超過本次的兩倍;如甲方村民提出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后30天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甲方。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交付違約金5萬元,并要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有權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按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處理。

          〈三〉如因甲方發包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的林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按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處罰。

          八.在承包期間,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備案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發展經濟,開發林地資源,經村委會(以下簡稱為甲方)研究決定群眾代表大會通過報請鎮政府批準,將村集體所有的造林地承包給農戶(以下簡稱為乙方)造林植樹,經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承包范圍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__的.林地畝,承包給乙方進行植樹造林,四至為: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長______米,寬______米。

          二、承包期限

          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年。

          三、承包費共計(大寫)______元,一次交請。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有使用權和繼承權,乙方需轉包必須通過甲方允許后轉包。

          2、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植樹造林,存活率保持______%以上,樹行兩側各留______米寬不許種地。

          3、栽植樹木的,品種由甲方決定。

          4、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定期打藥、滅蟲、剪側枝,管理好樹木。

          5、樹木到砍伐期要申請,經批準后砍伐,砍伐手續由村委會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6、樹林砍伐后乙方自行處理,稅款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未能栽植或未達到成活率______%,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賠償任何損失。

          7、乙方中途終止合同,承包的林地及樹木無償交給甲方。甲方如中途終止合同,賠償乙方的承包費的______倍經濟損失。

          8、其它未盡事宜出現,甲乙雙方商議,達成協議后執行。

          9、承包期滿時,林地交甲方,樹木由乙方處理。

          10、如國家法律政策對林地有新的規定時,以國家法律政策為準。

          甲方:______(蓋章)日期:______

          乙方:______(蓋章)日期:______

        林地承包合同1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鄉(鎮)村組,負責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鄉(鎮)村組農戶代表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為維護農村林地承包甲乙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承包方案決議,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情況

          第一宗山:

          林地名稱(小地名):__________,坐落龍湖鄉(鎮)小竺村組,東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積畝(大寫)。山場四至界限詳見附圖(附件1)。

          第二宗山:

          林地名稱(小地名):__________,坐落龍湖鄉(鎮)小竺村組,東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積畝(大寫)。山場四至界限詳見附圖(附件1)。

          第三宗山:

          林地名稱(小地名):__________,坐落龍湖鄉(鎮)小竺村組,東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積畝(大寫)。山場四至界限詳見附圖(附件1)。

          第四宗山:

          林地名稱(小地名):__________,坐落龍湖鄉(鎮)竺由村組,東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積畝(大寫)。山場四至界限詳見附圖(附件1)。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x年,從1982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批準,不得用于非林地建設或者其他建設。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的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使用權。

          2、甲方有權依法按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檢查、監督乙方對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權制止乙方非法損害承包林地林木的行為;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變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對承包林地享有林地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其產品,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它方式流轉。承包期內,乙方轉讓林地,必須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認可手續;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林地的,應當報甲方備案。

          4、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乙方不得改變承包的林地用途,應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取土等破壞森木行為,不得在野外違章用火。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林木盜伐事件,乙方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造成對方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為損失額的%。

          2、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不認為違約,依法可免除或減輕責任。

          六、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戶主)代表的變更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盘嵴埓迕裎瘑T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铺嵴埩值爻邪俨脵C構仲裁;

          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鄉(鎮)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鑒證單位)各執一份。備份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

          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

          承包方(簽名):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鑒證單位:__________

         。ㄉw章)

          鑒證人簽名: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2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經營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于林業及農業綜合開發,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位于: ,林權證登記面積為 畝的林地租賃給乙方。

          二、林地租賃期限為叁拾年,自20_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賃價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畝以實際租賃面積計算;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林地租金采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于當年農歷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賃給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歸乙方,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山地上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經濟林原則上不砍伐(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權進行撫育和管理;當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經濟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再種植樹木及其他作物,同時交給乙方進行規劃和經營。

          六林地內原有墳墓保持不變,農戶需要在林地內新建墳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協議期內,乙方享受國家有關扶持、補貼、優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補償由甲方獲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種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關補償由乙方獲得。

          八、協議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九、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

          十 、本協議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協議一樣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為了大力發展油茶產業,打造油茶特有經濟,推進老齡油茶山地的品種改良開發。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林地使用權、經營權租憑給乙方,用于油茶林業開發事業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十五條的有關山地使用權承包規定,簽訂本合同。

          二、甲方:常寧市鎮村組,向乙方提供適宜種植的林地使用權。林地坐落名、界址說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權后,可自主經營,或與其他單位及個人聯合使用經營權,但種植前不得轉讓給第三方使用,林地使用權承包期限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共年,承包期內甲方無權終止合同,期滿時按乙方需要可繼續簽訂承包合同,或歸還給甲方。

          三、甲方提供的'林地必須是合法使用之林地,林地使用權承包給經營者使用期間,政府發給甲方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證及自留山使用證中的使用權已承包給乙方,乙方完全擁有該山地的經營使用權,甲方不得以持有證件為由,否定本合同的山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

          四、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權負責生產經營,乙方除造林外,根據生產需要,可在承包山地內開設道路及其它有關設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五、甲方提供林地使用權的報酬,每年承包租金為林地每大份人民幣__________元,當年承包款于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

          六、甲方提供的林地如發生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糾紛,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承包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林業基地上進行任何毀林、開墾種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進行建筑工程設施、采石、采礦、取土(國家征地除外)和其他毀林活動。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查處、處理和賠償。乙方施工的過程中應保留原有的墳地,新建墳地應征求甲乙雙方許可,毀壞林木按株補償。

          七、在承包期內乙方可請甲方協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內維護好現場秩序,不允許偷盜、哄搶和其他破壞行為發生,共同維護雙方的利益。

          八、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必須提供承包使用權林地范圍界線附圖2承包使用林地的山界林權證或能夠證明甲方山界林權的相關證明。

          九、本合同不受機構撤并和人事變動影響。

          十、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林地承包合同14

          發包方(甲方):

          鄉村民委員會負責人:

          承包方(乙方):

          鄉村社承包方代表:

          為了明確責、權、利,促進林業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國家《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按照集體林地承包方案,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集體林地的情況及承包方式、承包期限

          序號小地名四址界限及相鄰權利人名稱面積(畝)林木資源現狀樹種/年齡(年)/株數(株)蓄積(立方米)承包方式(家庭、其他)承包期限(年)/起止時間(年、月、日)

          東/相鄰人名稱南/相鄰人名稱西/相鄰人名稱北/相鄰人名稱

          1__

          2__

          3___

          4__

          5_

          6_

          7_

          8_

          9_

          10_

          11_

          12_

          13_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并要落實管護責任。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追降臋嗬土x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權。

          (2)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3)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林地和其他資源的行為,乙方對流轉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2、義務

          (1)確認乙方承包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承包后發現原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2)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助乙方申領林權證,開展護林防火、病蟲害防治等公共管理服務工作。

         。5)執行縣、鄉林業總體規劃,組織和加強本集體經濟組織和內部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ǘ┮曳降臋嗬土x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權、收益權,享有承包經營的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其他方式進行流轉的權利。有權與其他農戶聯戶,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賠償。

          (4)對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在承包期內,乙方家庭內部成員分戶需要對承包林地進行分割經營的,可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甲方簽訂承包合同,并依法申辦林權證變更手續。

         。5)享有承包時已有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6)在下一輪承包時,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7)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承包。

          2、義務

         。1)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林業建設或者閑置荒蕪。

          (2)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纳綉趦赡陜仍炝。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取土等。在承包林地內發生牛羊進林、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積極監測和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承包期內,轉包、出租、互換或以其他方式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報甲方備案。

         。ㄈ┕餐袷氐穆氊煟

          1、甲乙雙方均要行使和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雙方必須堅持“六個禁止”,即:禁止林內放牧;禁止取沙、取土,改變林地用途;禁止林內建房、起灶、用火、點火燎荒;禁止亂砍濫伐;禁止非法種植;禁止狩獵、圍獵、非法捕殺野生動物。

          3、承包林地在承包合同期內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補償費由甲方與乙方按比例分成。

          四、違約責任及其它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為___元(大寫:____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本合同按甲乙雙方簽字并經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監證、司法部門公證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鄉(鎮)政府調解。

          4、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不視為違約行為,依法可免除或減輕責任。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鄉(鎮)人民政府、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監證單位)各執一份。

          發包方(簽字、蓋章):

          __年__月__日

          承包方(簽字、蓋章):

          __年__月__日

          監證單位(蓋章):

          __年__月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5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農村集體林地承包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和本村(組)林地承包方案,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的林地畝,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東至。森林類別,地類。

          2、林地承包期限為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3、如承包林地面積、四至與林權證登記不相符,以林權證登記的面積和附圖為準。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乙方對所承包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改變林地用途,并要落實管護責任。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林地所有權屬甲方。承包期內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2、甲方有權按承包合同約定監督乙方對林地的使用,及時制止并舉報乙方損害林地林木的行為。

          3、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4、執行縣、鄉林業總體規劃,組織和加強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

          2、乙方對承包的林地享有經營權、收益權。乙方有權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除法律法規不允許流轉的林地外,乙方對承包的集體林地的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承包期內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甲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甲方備案。

          3、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資金,甲方不得截留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

          5、應遵守林木采伐規定,嚴格按照批準的采伐指標和采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并在當年或次年內完成更新造林。

          6、乙方應加強對承包林木林地的管理。乙方應嚴格遵守林地野外用火規定,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放牧、采石、挖沙、取土等破壞森林行為;發現有盜伐林木的事件,應立即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在林業部門的指導下,做好森林管護和病蟲害防治工作。

          五、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如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非法采伐、毀林開墾、采石、取土等破壞森林的行為,應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解決爭議的辦法

          1、因林地承包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村民委員會、鄉政府等調解解決。

          2、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負責人或乙方代表(戶主)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并而變更或解除。

          2、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鄉鎮政府、縣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發包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承包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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