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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借貸抵押合同

        時間:2024-01-23 07:19:0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借貸抵押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借貸抵押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借貸抵押合同

        借貸抵押合同1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甲方: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貸抵押合同2

          出借款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的規定,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款

          第一條借款種類:本借款行為為民間借貸。

          第二條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作借款人經營活動的周轉資金,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圓整,(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_____個月。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借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下借款期限內年利率為百分之即%,利息從借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借款到期,一次性還清本息。

          第六條借款人承諾:

          1、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如逾期付息、還本,每日按借款金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率支付違約滯納金。在法院發出支付令或強制執行通知規定的還款期限后,逾期利息和借款違約滯納金按雙倍計付,即每天按千分之六支付。

          2、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資料,在出借款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借款使用情況時應積極配合。

          3、當其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出借款人,并提前償還借款本息。

          4、變更住所、聯系等情況時,應及時在三日內通知出借款人,保守出借款人的一切資料,未經同意不得告知他人。

          5、訂立、執行本合同所需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正、評估、服務費等一切費用),由借款人負責支付。

          第二部分抵押與擔保

          第七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為借款人以其有權處分并擁有所有權的地址為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的合法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款人,作為履行本合同債務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和同住人一致同意抵押。此外,抵押人自愿將其位于地址廠房內的設備一并抵押給出借款人,作為履行本合同債務的擔保,設備列表詳見附件。

          第八條抵押值:本合同項下抵押房地產評估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圓整,(小寫)¥ ______________元。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圓整,(小寫)¥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項下抵押廠房設備評估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圓整,(小寫)¥ ______________元。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圓整,(小寫)¥_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抵押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逾期借款利息、違約滯納金、損害賠償金、出借款人實現債權的律師費等所有索款的一切費用和其他所有應付的費用。未清還借款前,擔保人、抵押人無條件承擔連帶償還債務及發生的一切民事責任。

          第十條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隨時接受出借款人的監督。

          第十一條補充擔保:無論何原因使抵押物價值減少,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五日內向出借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擔保人視為本合同締約人,自愿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權力限制:抵押期間,未經出借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設定其他負擔。經出借款人書面同意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先用于償還借款本息。

          第十三條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出借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必需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

          第十四條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不能正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出借款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并就其變現款優先受償。處置抵押物的評估費、鑒定費、執行費、拍賣費、過戶費、出借款人律師費等一切費用由借款人、抵押人、擔保人共同負擔。

          第十五條抵押人、擔保人承諾: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出借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抵押人、擔保人自愿放棄抵押房產的居住權,十日內自行落實住所,為出借款人處置抵押房產,實現債權提供便利。

          第三部分其他約定

          第十六條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成立,借款人拿到借款借據之日生效,借款人在本合同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合同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款仍然有效。如需辦理變更登記,應由本合同簽約各方共同辦理。本合同的變更,不影響簽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的解除,也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十七條締約人同意: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出借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借款人、抵押人、擔保人自愿放棄抗辯權,自愿接受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八條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即視為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即視為違反本合同。

          本合同中各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部分無效,不影響《借款抵押合同》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效力,締約人都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借款到期按時還款,未經出借款人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還款,如果逾期拾日仍未還款借款人、抵押人、擔保人一致承諾自愿將抵押物交給出借款人拍賣償還債務,并承擔違約引起的一切費用。抵押人、擔保人承諾:自愿將自己的所有動產和不動產為出借款人折抵全部債務。

          第二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提交出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借款人、抵押人、擔保人承擔出借款人在訴訟中的一切費用。

          第二十一條締約人已對本合同以上條款完全認可,對上述條款已經充分了解并完全同意,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借款人出示的身份及地址是借款人真實常住地址,在履行本合同時出現爭議后,人民法院發訴時,郵寄到此地址視為借款人收到并應訴。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締約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借貸抵押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信用證:由___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___通知編號為________的__________信用證。

          1.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和用途

          2.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___________。

          2.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______。

          4.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4.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_____日和貸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間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______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5.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_____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于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民法典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6.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7.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七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8.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對違約金額處于20%~50%的罰息。

          .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_____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其他

          9.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9.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借貸抵押合同4

          反訴人(本訴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

          被反訴人(本訴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太原市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借貸抵押合同5

          借款人(債務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小寫:¥__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__個月,自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為__ %。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__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 (月/季)末__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__ 。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為 。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 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__ 。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___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高密市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___建筑面積__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 元整,(小寫):¥ __元。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后兩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第二住所擔保:抵押物為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第__種約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聲明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因貸款人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4)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的行為。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各方選擇以下第__種約定為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1)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報相關部門__份。

          第二十一條 其他事項: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抵押共有人:

          聯系地址: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__年__月__日訂立

        借貸抵押合同6

          貸款人(甲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及約束雙方的借貸行為,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金額、期限及利息

          1.1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1.4利息:利率為____%,按月計收,每月對日(與借款發放日同一日)支付。

          1.5因辦理本次借款而發生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保險、鑒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皆由乙方獨立全部承擔。

          第二條 違約責任

          2.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并且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2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相關條款時,若該條款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則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3無論何種情形下,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全部損失的,乙方應全額賠償。

          2.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償還本金或利息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并且從逾期之日起乙方應每日按借款總額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5因乙方違約而產生的訴訟費、公證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等實現債權的各種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爭議解決

          3.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2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四條 其他

          4.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2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若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其他約定

          5.甲、乙雙方提供的住址為現住址,如發生變化必須書面通知對方。如本合同發生爭議,訴至法院甲、乙雙方提供的現住址可作為法院的送達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收據

          今收到貸款人______現金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借貸抵押合同7

          貸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

          簽訂合同如下:

         。薄㈦p方同意以下定義

         。薄ぃ、信用證:由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通知編號為____的

         。撸撸撸咝庞米C。

         。薄ぃ、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貸款金額和用途

          2·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_____。

         。病ぃ、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個月。

         。础⒗⑴c費用

         。础ぃ、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

         。础ぃ病①J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經

          過的天數計算。

          4·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础ぃ、借款人到期間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

          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怠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

          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怠ぃ、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

          接用于歸還貸款。

         。、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丁ぃ薄⒔杩钊耸菑氖律虅战洜I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

          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

          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丁ぃ、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

          項義務。

         。丁ぃ础⒈WC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丁ぃ、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贰ぃ、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贰ぃ、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贰ぃ础⒔杩钊松米愿淖冑J款用途,挪用貸款。

         。贰ぃ、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7·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違約的處理

         。浮ぃ、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

          違約通知后的七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

          能造成的損失。

         。浮ぃ病⒃谶@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于20%~50%的罰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恪鼋Y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

          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

          件放棄抗辯權。

         。埂⑵渌

         。埂ぃ、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

          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埂ぃ、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埂ぃ、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款人:公章借款人:公章

          授權人:授權人:

          日期:年月日

        借貸抵押合同8

          甲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方式:

          20xx年xx月xx日,甲方以自有車輛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xx萬元(大寫),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__牌xx型汽車xx輛,車輛牌號為:____發動機號為:_____車架號為:xxx。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經甲乙協商,甲方應于20xx年xx月xx日前歸還款xx萬元人民幣。如期滿,甲方尚不能清償本息,乙方有權向仙居縣市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三條抵押物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償還欠乙方貸款;

          第三:支付其它相關費用。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四條其它

          1、當甲方還款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仙居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擔保人則執一份,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附表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押情況聲明》

          《抵押物產權證復印件》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

          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借貸抵押合同9

          合同編號:

          貸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保p方同意以下定義

          1·1.信用證:由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通知編號為____的____信用證。

         。薄ぃ玻畟鶆眨褐附杩钊嗽诒竞贤椣聭兜馁J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玻J款金額和用途

         。病ぃ保竞贤J款金額的最高額為_____。

         。病ぃ玻竞贤椣沦J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常谙

         。场ぃ保竞贤椣碌馁J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個月。

         。矗⑴c費用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

         。础ぃ玻J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础ぃ常J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础ぃ矗杩钊说狡陂g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怠ぃ保竞贤炗喼掌,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怠ぃ玻谔峤粏螕螅杩钊吮WC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于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丁ぃ保杩钊耸菑氖律虅战洜I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丁ぃ矗WC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贰ぃ保杩钊宋窗葱庞米C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贰ぃ玻杩钊嗽诒竞贤冢稐l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贰ぃ常杩钊藢⒌盅盒庞米C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贰ぃ矗杩钊松米愿淖冑J款用途,挪用貸款。

         。贰ぃ担杩钊税l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贰ぃ叮杩钊诉`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浮ぃ保谏鲜鲆豁椈驍淀椷`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七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浮ぃ玻谶@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幔畬`約金額處于20%~50%的罰息。

         。猓疾糠只蛉抠J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悖畠鼋Y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梗渌

          9·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埂ぃ玻竞贤苤腥A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埂ぃ常竞贤形恼疽皇蕉,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款人:公章借款人:公章

          授權人:授權人:

          日期:年月日

        借貸抵押合同10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________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__ 牌 型汽車 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 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上述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所有。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

          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情況聲明、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抵押情況聲明,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抵押情況聲明上簽名,加蓋手印,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濰坊市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2、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償還欠乙方貸款。

          第三:支付其它相關費用。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六條 其它

          1、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 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擔保人則執一份,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附表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押情況聲明》

          《抵押物產權證復印件》

          抵押人:______(章)___(章)

          地址: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抵押權人:___ 地址: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借貸抵押合同11

          甲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甲方以自有車輛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大寫),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__ 牌 型汽車 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 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經甲乙協商,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歸還款 萬元人民幣。如期滿,甲方尚不能清償本息,乙方有權向仙居縣市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三條 抵押物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償還欠乙方貸款;

          第三:支付其它相關費用。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四條 其它

          1、當甲方還款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仙居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擔保人則執一份,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附表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押情況聲明》

          《抵押物產權證復印件》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借貸抵押合同12

          借款人(債務人)

          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叁仟萬元整,小寫:¥30000000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8個月,自20xx年4月20日起到20xx年12月19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為(大寫):百分之二即(小寫):

          借款方除按上述規定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服務費。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借款人按月結清利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20日,借款到期時息隨本清。

          第六條 提前還款: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但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的服務費不予退計。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一個月內不按時結清利息的。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3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5、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清借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處置抵押物。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

          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 (房屋所有權證號:權證 字第 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已出租的經貸款人同意,并留存出租合同。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

          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叁仟萬元整,(小寫):¥30000000元。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自簽訂后3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范圍:

          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權利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五條 抵押注銷: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3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清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借款人應另行向貸款人(含全部貸款本金和未付利息)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1%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1%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的行為。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3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借貸抵押合同13

          房屋抵押借貸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做油漆玻璃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證(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十萬元整。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本借款用于油漆玻璃投資的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時間為一年,即自_____起,至_____止。

          4、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月息為2分,一年利息為二萬四千元整。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房屋產權證(證號: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物價值:_________________乙方房產證經雙方議定估價為_____元。

          3、抵押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利息、綜合費用后,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質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借貸抵押合同14

          借款人:

          抵押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__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抵押借貸行為。

          第二條貸款用途: (該貸款須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__(大寫__) ;(小寫)¥__ 。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貸款方式:貸款人于__年__月__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發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貸款期限:貸款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_,實際貸款日與上述記載貸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機關允許領取他項權利證書兩日內,貸款人必須辦理領取手續并向借款人全額發放貸款,否則視為違約。

          第六條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貸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 (即月利率為 )執行。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__個月為一期,共分__期,每期 。具體付息: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付清,第二期利息于__年__月__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后還息日為__年__月__日。

          第七條貸款償還:借款人于 __年__月__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___: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 。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補償,剩余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規定計收(本條款適用于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3、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的,提前還款另行協商。

          第十條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并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核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并有權單方面書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到達借款人時解除: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于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6、借款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以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經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0、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三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擁有并有處分權的位于 、建筑面積為__平方米、建成年代 、產權證字號為__的合法房產抵押給貸款人,做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抵押房產價值采用第__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__元,抵押率為__ 。

          2、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商確認市值為__元,抵押率為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辦理財產保險,并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如被保險房產在投保期內出現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十八條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九條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并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抵押物所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抵押等擔保。

          第二十條權利限制:

          1、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舍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

          2、在抵押期間,如遇國家征地拆遷,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以拆遷房作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一條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應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新抵押物的價值不少于合同約定的原抵押物價值與借款的差額。

          第二十二條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并就其變現價款優先受償。

          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前款規定處分抵押物并優先受償。

          第二十三條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當日,協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各締約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門中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發生如下情況,應在五日內以書面的形式通過郵政特快專遞按合同預留地址通知其他締約人,否則視為違約并不得以此為抗辯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發生足以影響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個人名稱、公司法人、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發生變更(不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條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貸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直至全部貸款本金發放完畢并協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記解除本合同為止,且承擔由此給借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2、貸款人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的,應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每日萬分之五的逾期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且承擔由此給抵押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1)拒絕辦理他項權證注銷手續;

          (2)因他項權證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難以辦理抵押注銷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書面通知將上述他項權證轉讓、轉借的;

          (4)因貸款人變更地址、聯系電話無法取得聯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的;

          (5)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抵押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撤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4、本合同期滿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還本,每口按未支付貸款本息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息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償還約定本息,并承擔因此給貸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不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的約定履行通知義務,視為違約,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三十條費用負擔范圍:因訂了立和履行本合同及實現債權司能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締約人同意:如違反本合同約定,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第三十二條締約人同意:在抵押擔保期間,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又未能與貸款人簽訂延期履行協議,貸款人有權按下列辦法優先受償處理該抵押房屋:

          1、貸款人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請債權并申請強制執行以處分抵押物變現受償,借款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2、抵押人應配合貸款人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過戶到乙方名下的手續。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締約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

          第三十五條聲明: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了全面、準確的理解,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完全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確,無異議、無疑義。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份,締約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地址: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地址:

          __年__月__日簽約于__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借貸抵押合同15

          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貸款人: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及《青島市房地產抵押條例》的規定,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借貸行為。

          第二條 借款用途:借款人保證合法使用其借入之資金。

          第三條 借款額度:借款額為人民幣(大寫) __萬元整,小寫¥ __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同下)。

          第四條 借款期限:借款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個月。實際借款日和還款日及付息日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了抵押登記并取得《他項權證》的當日,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五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的年利率為 %。利息從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_個月為一期,共分_期,每期_元。具體付息:第一期利息于_年_月_日前付清,第二期利息于__年__月__日之前付清,依此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如逾期付息或還本,除按本合同規定利率計算利息外,每天按貸款余額的萬分之三加收逾期利息。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取得貸款人同意。提前全額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

          第七條 借款人承諾:

          1、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清借款本息;

          2、借款人保證借款到期,絕不以任何理由(如:出差、生病、休假、工作、第三人、公司帳戶等等原因)拖延、賴賬、拒還或者潛逃,否則后果自負;

          3、如有意在借款后繼續借用對方資金,必須在借款期限到期日之前,提前7天通知貸款人并進行商議,若未與貸款人達成共識,則到期無條件還清所借全部金額。否則,即按照違約處理;

          4、當其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5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提前償還本息;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資料并對證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法律責任,在貸款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貸款使用情況時予以積極配合。

          第八條 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九條 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和經營之需確要提前收回貸款的,應提前30天書面告知借款人,若借款人同意,利息按銀行同期活期利息計,期限以實際借款天數為準;若借款人不同意,則合同繼續履行。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者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于非法活動;

          2、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金額安全的;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4、借款人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且延期10天以上者;

          5、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或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財產的;

          6、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權處分并擁有所有權的位于青島市__,建筑面積_平方米合法房地產(權證字號:__ 號)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商,前條約定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在本合同締結之日的市價為人民幣(大寫)_ 萬元整,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 __萬元整。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公休順延),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間為_個月。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撤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四條 抵押物保險:抵押人應對抵押物進行保險,并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

          第十五條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六條 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原因使抵押物價值減少,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30天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七條 權利限制:抵押物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設定其他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八條 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務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

          第十九條 抵押物的處臵:如借款人不能正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并就其變現價款優先受償。因發生本合同第九條所述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前條規定處分抵押物并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當日內協助抵押人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二十一條 抵押人承諾:

          如出現下列任何情形之一,抵押人自愿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 1、該房產抵押并非房產共有人真實意思表示; 2、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債務;

          3、該房產因產權等糾紛給抵押權人(即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

          抵押人特別聲明:上述債務為抵押人、借款人共同債務,抵押人與借款人對該責任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抵押人現居住在該抵押房屋,但抵押人擁有第二住所(見第二住所承諾書),該抵押房產不屬于抵押人及其撫養的家屬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不影響法院強制執行。如因清償債務被法院強制執行,抵押人保證無條件服從法院或者無條件協助法院強制對該房產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三部分 其 他 約 定

          第二十二條 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訂并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如需辦理變更登記,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三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四條 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

          2、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期向貸款人履行還款義務,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5%的違約金。

          3、因貸款人的過錯,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的約定辦理登記注銷手續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

          4、由于借款人原因致使抵押物不能順利抵押或貸款人不能發放貸款的,應由借款人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5%的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費用負擔:因訂立和執行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擔。若借款人不能如期償還本息,并最終進入法律訴訟或者法院強制執行,在此過程中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公交費等一切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借款人放棄法律上的一切抗辯權,無條件執行。

          第二十六條 締約人同意:締約雙方如有爭議,則雙方友好協商;凡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一致同意向青島市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未能還清本息即視為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視為根本違反合同。

          第二十七條 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以完全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自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后生效。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締約人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借款人: 聯系電話:

          抵押人: 聯系電話:

          貸款人: 聯系電話: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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