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同模板6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簽訂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簽訂合同 篇1
1、列明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等個人情況。
2、明確房屋的位置、面積及具體狀況
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墻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簡要列舉住房內出租人為承租人準備的家具、家用電器、廚房設備和衛生間設備等;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系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明確租賃房屋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于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明確租賃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新住處,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5、明確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按月付。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惠。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
6、明確房屋修繕責任
如無約定,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后能夠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住房或設施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請物業管理公司予以維修。但如果是因為承租人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出租人無力對住房進行修繕的,承租人可與其共同出資維修,承租人負擔的維修費用可以抵償應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7、明確房屋狀況可否變更
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
8、明確是否允許轉租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9、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違約責任。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家具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變動需要與他人互換住房,應該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換房后,原租賃合同終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時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則要提前通知對方,并按照合同約定或協商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該合同自然終止。
簽訂合同 篇2
1、簽合同時最好全程錄音,找個細心人陪你一起去。
2、交房租的日期寫清楚,一般中介要求提前一個月交,而事先商定的卻是押一付三,所以,每次交租的日期要寫清楚,以免晚交而造成自己違約,以致承擔高額違約金。
3、采暖費,有線電視費、物業費等由誰承擔,要寫清,如果需要在格式合同上劃掉這些費用,則必需雙方在劃掉處簽上各自的姓名與日期,并加按手印。注意,兩份合同都劃掉才有效。
4、兩份合同務必一致,仔細核對。
5、合同上需加上一句:“如租住期間雙方發生糾紛,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房管部門調解,或者上訴起法院。在發生糾紛,在糾紛未解決完畢期間,租戶可繼續租住此房屋至房租到期日,中介不可強行要求其搬離,糾紛解決后,由此發生的費用租戶與中介依照合同與糾紛解決結果,另行結算!
6、房屋交割單上所提到的房屋內的物品,要仔細核查是否完好,特別是電器要試試能不能用,冰箱,洗衣機,電視,空調,抽油煙機以及自供暖的鍋爐等,如冰箱可放半碗水進去半小時,看是否制冷。給房子的墻拍照,防止中介在退押金時以房子被弄臟為由扣你押金。如果房屋交割單上的物品有壞的,要在單子上寫清,或者,干脆讓中介把壞的東西拉走,且,在交割單上劃掉,兩份交割單都要劃,并在劃掉處雙方簽字且注明日期。
7、交一切費用,都要有收據,上蓋有財務紅章,章上的公司名跟租房合同上的要一致。
8、合同上蓋的紅章,是合同章。合同的中介簽字處,要求其寫上中介公司的建委備案號,公司的`地址,電話,房產經紀人的經紀人證號,跟你簽合同的人的身份證號與名字。你還得看他的身份證,最好把經紀人的電話與地址也寫上。
9、租房期間發生的費用的單據,一定要保留好,以免中介以此為由不退押金。
10、要仔細,要小心,與中介的交流,最要全都錄音。如果中介打電話來威脅你,聽出話音后,對中介說:對不起,現在信號不好。然后掛掉電話,把手機調至錄音狀態,再打過去。若真遇上糾紛,不要怕,中介都是欺軟怕硬。如果中介無賴,非說你違約,或者非要你交無理費用,否則就趕走你,堵你鎖眼,你就馬上報警。報警時說擾民或者尋釁滋事。如果警察不管,就記下其警號,再打110投訴給警督,另拿出合同上加上的那條——第5點所講,要求中介打開門鎖。
簽訂合同 篇3
1. 合同相對方的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也就是審查合同相對方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雙方是否具有主體資格,直接影響著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因此應該對合同相對方企業的主體資格以及合同實際簽訂人的資格進行嚴格審查。)
對單位就是審查對方是否有從事相關經營的資格、資質、履約能力(注冊資本審查)和信用等級等;對公民就是公民是否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無行為能力人、是否對合同標的有處分權。
因此我方可要求對方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并在所提供的文件上簽名蓋章確保真實,文件包括:營業執照復印件、資質證明、授權委托書,詳細記錄其身份證號碼、住址(地址)、電話等。如對方是單位的要特別注意對方簽合同的工作人員是否有單位的授權,保存對方的授權委托書。在審查對方的營業執照時,應注意企業參加年檢的情況,有的企業因連續兩年不參加年檢,已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與其簽訂的合同也將因為對方沒有主體資格而失去效力。
在一般的商業實踐中,合同相對方一般委托其子(分)公司或相關業務人員作為代理人進行合同簽訂。因此我方在簽訂合同時首先應該對相對方的主體資格進行確認。第一,確認合同簽訂方不能為相對方的業務部門,如:業務部、銷售部等,應該由其上級的公司法人簽訂合同。第二,如果公司法人授權其分支機構簽訂合同,應當出示法人授權證明文件。也就是說先要了解對方是否具備法人或者代理人資格,有沒有簽訂合同的權利,并對代理人的代理權限進行確認,否則該合同往往會因為缺乏主體合法資格而無效或者由于代理人超過代理權限或者無權代理而使合同成為效力待定合同。 備注:對代理人代為簽訂合同時,應向對方索取《授權委托書》。
2. 合同條款審核
1) 設備的規格、型號、功能與價格的匹配性
在合同應盡量明確所購買產品的規格、型號以及設備的功能模塊,盡量避免使用過于模糊的產品質量標準,諸如“低壓配電柜GGD”,在情況允許下盡量在采購合同后附上技術協議,在主合同中以下文字約定“低壓配電柜GGD,詳細的參數標準請參見附件”,以避免糾紛。
備注:在設備采購中,經常會出現對設備的隨機備件約定不明確的現象,諸如“供方提供隨機備件一套(含易損件及關鍵件),詳見供方的產品說明書”,這種規定顯然使我方對供方提供的備件缺乏清晰的了解,而處于被動。產品說明書是供方制定的,我方無法準備了解供方所提供備件的種類和數量。供方可能會出現通過抽調核心備件或減少相關備件降低成本,這樣即使我方將價格談得很低,但實際上供方仍可以通過對備件提供的安排而折回成本,而我方在使用過程中,如果相關部件損壞無法找到合適的替代部件,又會再次向供方購買相關部件。總之,對于隨機備件的種類和數量的約定,盡量明確規定在技術協議中,防止供方通過抽調備件的手段來節約成本,損害我方利益。
2) 關于預付款與定金的約定
“定金條款”要慎用。大型設備采購合同中一般約定“預付款”條款,切忌與“定金”條款混淆。根據合同法第115條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這就是合同中所謂的定金罰則。因此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如果在合同中約定了定金條款,則我方如違約,則我方無權要回定金。如對方違約,將雙倍返還定金。關于預付款,法律上規定預付款為貨款的一部分,即使我方違約,我方仍有權要回預付款,因為依據《合同法》第97條和《物權法》第39條的規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我方有權要回預付款。
所謂定金是指簽訂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為證明合同的成立和保證合同的完全履行,在標的物價款或酬金的數額內(一般不超過20%,根據《擔保法》第91條及《擔保法解釋》第121條的規定:“定金的金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一定數額的貨幣。因此,即使雙方簽訂合同時約定了定金條款,也不能高于貨款的20%,否則我方有權要求將定金修改為“預付款”或者將定金金額修改為貨款的20%。
另,關于定金條款的認定,只有在合同中以“定金”字樣出現才會被認定為定金,否則將被認定為預付款。
3) 關于權利擔保條款的約定
關于權利擔保條款主要是指涉及到產品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知識產權的擔保問題,其中主要是賣方提供的產品是否存在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問題。根據《合同法》第150條和151條的規定:“出賣人就交付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第三人對買賣的標的物享有權利的,出賣人不承擔本本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的義務”,也即賣方有義務保證任何第三人不得主張我方所買的產品或者貨物侵犯第三人的知識產權,但我方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對方將不再承擔權利擔保義務。因此當出現法律糾紛時,雖然我方可依據合同法第150條的規定向賣方主張權利擔保,但是我方還是不可避免的介入了法律糾紛,產生了相應的訴訟成本和經濟成本。因此,建議公司在簽訂涉及產品專利或實用新型等知識產品的采購協議中,要在合同中明確注明權利擔保條款及如若發生第三方主張權利給我公司造成損失時的違約責任。另外,建議公司的相關采購人員或者采購調研組在調研時也要著重對涉及知識產權的產品是否具有獨立的知識產權進行審查。
4) 關于質量條款、質保金的約定
質量條款是設備采購合同中的核心條款,直接關系到我公司購買的設備或產品能否滿足企業的需求。在設備采購合同中的質量條款主要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設備或產品的規格型號以及主合同后附的技術協議;第二部分為質量保證條款。設備或產品的技術指標部分,前面已經論述。下面,重點就設備采購合同中的質量條款及質保金方面進行闡述。
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應當著重對合同的質量條款進行審查,以避免合同標的物的質量存在瑕疵(質量不符合約定或法定標準)。為了防止質量瑕疵糾紛的發生,我們應當在合同中盡量明確產品的技術規格與指標,并在合同的質量條款中盡量明確、細化驗收的標準,防止出現諸如“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有關標準執行。”等模糊約定;對于大貴精設備,建議單獨制定詳細的“質量保證協議”(可與技術指標及參數等包含在技術協議中),以防止糾紛發生時,我方維權無事實依據。
在質量條款或質量保證協議中應該明確規定以下條款:
A.質保期的約定:質保期的具體時間標準應與供方協商確定,并規定在合同中,一般來說設備的質量期為一年。在質保期條款中,質保期計算的起始期的確定也尤為重要。我方應要求在設備安裝調試合格后的次日為質保期的計算的開始時間,而非設備或產品交付后。另外,在質保期內,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的約定也十分重要。一般來說,應強調供方在質保期必須保證設備質量,并且在質保期內向我方提供免費的設備維護與修理。對于合同約定的,由于我方原因造成的設備不能正常運轉的設備維護需我方支付相應修理費用的條款,我方也應盡量爭取優惠或確定維修費用的標準,以防止供方維修時故意刁難或漫天要價。另外,對質保期結束后的維修,也應盡量在合同中明確,盡量爭取免費維修,如若不能也應爭取優惠(備注:當然解決上述問題的最好的辦法,就是要求對方對設備適用和維護提供相關的培訓,以使我公司具備相應的人才直接維修,減少供方維修的概率。)
B.質保金的約定:在設備采購合同中應嚴格約定質保金,一般為合同標的額的10%,待設備的質保期結束后歸還于供方。對此,在簽訂合同中,相關的工作人員要予以重點審查。另外,對于合同中約定質保金條款的,應同時對質保金歸還的方式以及證明予以明確,以防止我公司雖然向對方歸還了相應的違約金,可是由于給付的對象不是簽訂合同的主體或者相對人,而出現法律糾紛。例,若合同的主體為母公司,而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為授權代表代表母公司與我公司簽訂設備采購合同。在質保期結束后,我公司按照合同相對人(母公司)的授權代表的要求向子公司的賬號打回質保金,而同時由于子公司資不抵債宣布破產,法律對子公司的資產進行清算時,將我公司打回的質保金作為資產的一部分,而合同相對人(母公司)顯然在這個過程中存在著經濟損失,(因為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母、子公司分別為獨立的法人,母公司只是子公司的股東,股東對其所投資創立的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即僅以其投資額對外承擔責任。而我公司歸還的質保金顯然屬于我公司與母公司發生的債權債務,因此我公司向其子公司歸還的質保金顯然是歸還對象錯誤,因此母公司有權要求我方承擔繼續歸還質保金的法律義務,對此我方將承擔法律風險。)因此,建議在規定質保金條款時,應同時明確質保金歸還的方式、歸還的對象及其賬號等相關信息,以避免卷入不必要的法律糾紛或風險。
C.質量驗收標準及方法的約定:首先,合同中應明確具體的驗收的時間、標準。驗收是合同履行中的重要部分,因為只要驗收完成后,即意味著賣方已經完成合同的交付義務(注:除非合同中明確規定,設備或產品安裝調試成功后視為交付完成)。如果規定不完善,就可能產生爭議。對于驗收,我們不僅要對產品及配件數量進行清點驗收,而且應著重對貨物的質量進行驗收,諸如產品名稱、品種、規格等技術規格,包裝是否有破損等等都要進行嚴格檢驗,因此,需要在合同中對驗收標準、驗收方法進行明確,以防止不必要的糾紛。驗收期限、驗收地點也同樣應該明確,但期限和地點條款對于賣方更加重要,如果賣方不在合同中明確,我方可以不主動提出約束我方的驗收期限和時間。在驗收過程中,應當著重對隱蔽性缺陷的風險的防范,因此在簽定合同時應當著重對諸如“對貨物質量的異議應于收到貨物起10天內向賣方提出,否則視為質量驗收合格”的條款進行嚴格審查。因為根據此約定貨物驗收完成后,所有的風險將轉移到買方,而有些貨物又是在使用過程中才發現存在缺陷,此時我方再以違約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就非常的被動,勝算的把握也很小。因此在簽定合同時,建議約定“買方對貨物的現場驗收僅為感觀驗收(或非理化驗收),若貨物在使用過程中發生隱蔽性缺陷,賣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備注:在質量條款中或者其他補充條款中,在有需求的情況下,應當對供方是否提供設計圖紙及相關資料,以及是否需要供方提供使用培訓進行規定。
5) 關于交貨時間、方式以及風險轉移條款的約定
在合同中,交貨時間及方式的約定也尤為重要,因為如果對交貨時間無明確的約定,則賣方可能無限期的拖延下去,雖然根據合同法第62條的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相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我方有權要求供方隨時供貨,但是由于這時一般來說,供方已經拖延很久,對我方的需求已經造成一定的影響,所以應在合同中盡量明確交貨時間及期限。
另根據《合同法》第142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币虼,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貨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后將由我方承擔,因此對于交付的約定或者定義也顯得尤為重要。同時對于運費的承擔也事關企業的相關采購成本及風險負擔,如我方負責運輸設備,并承擔相應的運費,則當供方將貨物交付給承運人(運輸商)則視為交付已完成,我方將承擔運輸期間的貨物的毀損風險及相應的運輸成本。因此建議公司在約定交付條款時,盡量規定為:“供方負責將貨物的運輸至買方所在地,并承擔相應的運費及裝卸費,設備經安裝調試完成后視為交付完成,運輸方式可以為汽車運輸或者鐵路運輸等”
備注:對于安裝調試條款,應注明供方為免費安裝調試。另外對于運費的條款的規定,我在審核以前簽訂的合同時發現存在著將運費包含在貨款中的現象,對此建議取替這種規定方式,因為根據我國稅法的規定,對于固定資產采購的費用和運輸費用的進項稅額扣除或抵扣率是不同的(一般增值稅含固定資產為17%,運輸費用為7%)。因此這樣就增加了我公司的稅務成本。另外,即使對方給予我方開出一張包含所有款項的設備采購發票,我公司將來仍面臨著稅務查賬偷減稅的處罰。
6) 關于法律適用條款(糾紛解決機制)及其他條款的約定
所謂法律適用條款就是當雙方產生糾紛時如何進行確定糾紛的解決方法和機制或者說選擇時間、地點以及爭議的解決方式和方法。一般來說,當合同雙方產生糾紛時,應就平等公平協商的原則解決彼此的矛盾或分歧。但當糾紛到達了雙方協商無法解決時就要利用法律手段維護彼此的合法權益,解決相應的糾紛。而法律手段無非就是仲裁和法律訴訟。而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當事人無約定的情況下,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即如果當事人對訴訟地無明確約定,則誰起訴將前往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進行起訴。因此如果我方主張對方產品不合格或者違約,則應向對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顯然這種方式對我方不利。因此在簽訂合同時,應盡量明確將爭議解決的法院確定我方。
根據《仲裁法》的規定,當事人只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采取仲裁方式作為爭議解決方式時,雙方產生糾紛才可以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當然雙方也可以在糾紛發生后協商確定仲裁解決,但此時對仲裁地的選擇將會產生爭議,因此為了避免諸如此類的法律風險,建議我方在簽訂合同時,對法律適用條款規定如下:“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時,應首先友好寫生妥善解決,如協商不成,可申請在需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或仲裁庭)進行裁決。
另外,一般在合同的最后,都要對合同的次要條款或者非主要條款進行規定。諸如合同生效時間、合同的有效期、合同附件的效力以及其他合同未盡事宜的補充規定辦法進行規定。以上條款雖然是合同的次要條款,但其作用卻不容忽視。
第一, 合同的生效時間。應規定為:“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注:不能為財務章,合同章也可)盡量避免讓供方提出“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并在需方支付預付款后合同生效”等其他生效附加條件。
第二, 合同附件的效力。應嚴格規定為“本合同一式四份,需方二份,供方二份,《技術協議》二份,附件二份。本合同之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焙蟾骄唧w的附件明細,如:
附件1:……
附件2:……
簽訂合同 篇4
租房交納押金是必不可少的,那么簽訂租房合同過程中關于押金的問題租房者應該注意哪些呢?
1.押金的金額和支付方式
所謂租房合同的押金,無非是房東為保證承租人能做到以下幾點:
(1)合理使用其房產,不做出損害其不動產的行為。
(2)保證其租賃時間,在合同終結時掌握租金上的主動。
(3)確保其租金的收益,防止承租人拖欠房租。
因此,只要能通過其他方式解決房東的這幾點顧慮,就能找到讓雙方互利的解決押金問題的方式。既讓房東有安全感,又不需要質押太多的現金。例如,可以通過一次性支付多個月房租的方式來充當押金,這種方式的好處是隨著房租的抵扣,所質押的現金會越來越少;蛘咭部梢酝ㄟ^聯名賬戶的形式提交押金,可以保證處置押金的主動權歸合同雙方共有。
另外,如果最后確實需要提交押金,那押金的金額,支付方式,所保證的內容,應當在合同中明確。押金支付方式以支票或者銀行轉賬為宜,如是現金支付,一定要房東開好收據。押金的退還條款也一定要明確。
2.房租的增長問題
房租合同中非常關鍵的一點,就是關于房租增長的約定。如果在租房合同簽訂時,合理利用好房東想要將不動產租出的心理,保證好下來幾年,甚至是更長期限內的房租增長在一個合理的范圍內,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
房租增長的控制,第一點應該要注意合同的有效期。租賃合同的有效期最長可以到達5年,如果房租合適,生意也有一定把握的話,最好是把合同期限簽得久一些。因為在一份合同里,如果房租確定好了,在合同有效期內這個確定的房租都是有效力的,房東無權單方面增加房租。
另外一個控制房租增長的手段,就在于合同的延續上。因為一般房租的增長,房東都會在租房合同到期,需要延續的時候提出。如果沒有在合同上明確寫明延續的方式,會對承租人非常不利。漲房租的主動權也就都在房東那邊了。
最后,控制房租的還有一個小技巧,就是在合同中明確房租的增長需要在雙方合意的基礎上,并且增長的百分比不能超過當年的通貨膨脹率。這條也是由不動產租賃法規定的.。
3.合同有效期和自動延續問題
租房合同的有效期是由合同雙方商定,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的。合同的期限應當根據具體的商業計劃,店面地點,房租和期限的關系等來決定。一般來說,租房合同的期限在1年至5年不等。
合同的自動延續,在不動產價格不下跌的前提下,對承租方式有利的。一般來說現在在葡萄牙開店的華人都比較傾向于簽訂自動延續的合同。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自動延續的合同,在合同到期后,也需要另外簽訂一份更新的合同,并不是因為所謂的”自動”延續就可以一勞永逸了。因為租賃合同的有效期最長為5年。自動延續的意思,只是有權利保持原合同條件不變,雙方再簽訂一份由新有效期的合同。
簽訂合同 篇5
立協合同雙方: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標準廠房和使用配套場地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況:
1、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廠房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場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為準。
2、 土地使用權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國有土地證號__________ 土地類型為 <出讓> 土地________畝約合__________平方米。
3、 廠房區域東側在_______米內、南側到_________米內、西側到_________米內、北側到__________米內。
二、 廠房價格及其它費用:
1、 廠房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總價(含人民幣土地價格)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2、 土地使用稅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由_______方支付給有關部門。
3、 乙方在甲方園區內的物業管理費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物業交付給乙方使用后由乙方負責支付。之前由甲方負責支付
三、 交易方式、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日期:
1、 交易方式按照《 》進行。A.產權過戶 B.100%股權轉讓 C.企業股權收購
2、 廠房總價分_____次付清,簽約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廠房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廠房后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2)其余房款應在甲方辦妥相關產權交易后(以產權交易中心核發產權證之日為準)6日內一次性付清,在辦理中產生的契稅和過戶費由乙方負責。
3、 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處以滯納金按銀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過三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廠房和土地總價的10%計;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證、房產證中的任何一證,屬甲方違約并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款,并按廠房和土地總價10%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將本物業和股權轉讓或抵押給任何第三方,乙方將具有法律追訴的權利。
四、 其他規定:
1、 甲方在辦理好產權證后再給乙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在辦理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契稅、工本費過戶費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2、 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但必須通知管理方,受讓或承租方企業可以以本廠房地址進行工商注冊。
3、 廠房內土地屬批租,廠區內按現有的.設施配套使用給乙方,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簡易棚及房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搭建秘備的簡易棚手續。
4、 乙方所購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舉辦高污染、高用電量的項目。
5、 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其交付各項規定費用。
6、 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定交納。
7、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后,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廠房,甲方無權干涉。
9、 本廠房的質量保修期為交付后一年內有效。
10、見證方的服務費由甲乙雙方按照委托書進行支付。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由獲得違約金的一方支付服務費。如甲乙雙方和平協商解除合同則各自按照委托書支付給見證方。
11、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本合同主體及責任: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連帶及擔保責任)
六、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執一份,房產管理局和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見證方:
代表( 簽名蓋章): 代表(簽名蓋章): 代表( 簽名蓋章):
電話: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址:
簽訂合同 篇6
單位未簽合同的情況出現在20xx.1.1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根據法不咎既往的法律原則,不適用后來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的雙倍工資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要從20xx.1.1起連續兩次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在第三次簽訂合同時,可以要求單位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比如 20xx.1.1簽了一年,20xx.1.1續簽一年,到20xx.1.1如果雙方愿意續簽合同,那么你可以要求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用了整整4條來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而許多民營企業也在想方設法回避與職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可見合同的期限多重要。
勞動合同的期限在不同的情況下分三種方式確定。
一是雙方確定。
《勞動合同法》第3條明確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之一是“平等自愿”;第十三、十四、十五條也強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何謂平等自愿?何謂協商一致?不就是要雙方就合同期限的.問題找到一個都能接受的時間段嗎。因此,任何一方都可以根據自己所處的情況和需要,提出合同的簽訂期限,只要對方接受就可以。
二是企業說了算。
在勞動關系管理實戰中,一般都是合同簽訂前以及員工愿意在企業工作期間,企業都是處在強勢地位(勞動者一旦決意離開企業,尤其是在仲裁或法庭上,勞動者就永遠站在了強勢地位)。換句話,只要勞動者想在這個企業工作,企業就可以說了算。合同簽多長時間,企業意志能左右勞動者意志。
三是勞動者說了算。
勞動者說了算的時候不多,但以下兩種情況肯定是勞動者說了算。
1、企業特想用的人,如企業從其他單位挖的人、企業要留住的人。這些人只要提出要求,企業是不會在合同期限上計較的。
2、法律規定由勞動者決定的情況。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a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b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c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法律同時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通過以上了解了勞動簽訂的時間怎樣計算的,您大概了解了嗎?如果在勞動合同簽訂時間的計算上有不明確的法律問題,比如說在勞動合同的內涵,種類,范本上存在著有不明確的法律問題,可以通過咨詢,尋求律師的幫助,律師會在第一時間解答您在這方面的疑惑,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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