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企業合同模板錦集十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企業合同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合同 篇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企業一事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承包甲方的進行經營。該企業現有的房屋、廠房、場地及各種設備設施均在承包范圍。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乙方按支付甲方承包費(稅后),具體支付承包費的時間和數額為:
第四條、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向甲方支付元的承包保證金。當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時,甲方可扣減承包保證金。
第五條、承包經營期間以前該企業的借款、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承包經營期間發生的借款、經濟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
第六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以該企業名義從外界借款,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目的用該企業的資產進行抵押,也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擔保。
第七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不得擅自拆改該企業的建筑設施,如需裝修、改建廠房、房屋、更換設備設施等,均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監督乙方管理好資產,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但不得干預乙方對被承包企業行使生產管理職權。
2、甲方應授權乙方以甲方名義辦理企業年檢、環保、安全等事項,必要時甲方應親自辦理。
3、乙方在承包期內,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并行使一切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4、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應嚴格執行本承包經營合同,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5、在承包期間不得改變企業的法人地位、名稱和經營范圍,如確實需要改動,應經甲方書面同意。
6、乙方對被承包企業的財產無權行使任何形式的處置權,如,轉讓、變賣、轉移、擔保、出租、贈送等。
7、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繳納各種稅費。
8、乙方應于每年月日前據實向甲方報送企業的財務報表。
第九條、承包期間對企業原有人員的安排:
第十條、承包期間乙方應對企業的廠房、房屋和設備辦理財產保險。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或非法干預,給造成經濟損失的,相應調整當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長承包期限。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生產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上交付承包費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需付清拖欠的承包費外,還應按承包費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受到的損失。
4、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讓、變賣、轉移、出租、贈送企業財產或以該企業名義及財產提供擔保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受到的損失。
5、承包期限屆滿,乙方應付清各項債務和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從承包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應予賠償。
6、承包期限屆滿時,承包期內損壞的物品,乙方應當修復或賠償,否則甲方有權折價從承包保證金中扣除,剩余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拆改該企業的建筑設施、更換設備設施等,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負責恢復原狀外,還應賠償甲方受到的損失。
8、乙方拒不辦理企業財產保險的,甲方可自行辦理,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提交濰坊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企業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工種。
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勞動(工作)條件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勞動紀律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賠償乙方損失。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________________
(略)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________________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爭議處理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鑒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合同鑒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同鑒證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企業合同 篇3
用人單位:
勞 動 者:
用人單位名稱:(以下稱“甲方”) 住 所: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勞動者身份證或者其他證件復印機粘貼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鄂州市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合同期限為三年,一年一簽。本次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單位及工作內容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工作,具體任務或職責是:
(二)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基本職工作;在合同內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崗位執行的是標準工作日制。
(二)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每月按 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包干工資。
(二)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根據公益性崗位有關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市有關部門按先繳后補的辦法,補貼乙方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單位應繳部分。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或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
(1)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2)無故曠工連續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
(3)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管理制度的;
(4)有違法行為的。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編號:
鑒證日期: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企業合同 篇4
甲方(出借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借款人)
地址:
身份證號碼 :
移動電話/座機:
保證人:
地址:
身份證號碼 :
移動電話/座機: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愿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用途
1、借款種類:
2、借款用途:
3、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金額為(大寫) 人民幣 (小寫) .
第二條、借款與還款期限、方式
(1)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還款日期為 年 月 日。
(2)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日期如與借款憑證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為準(還款日期相應順延)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項下借款利息自甲方實際提供借款的當天開始計算,借款利率雙方約定為 ,利息結算方式為: ,本息還款方式為 .
第三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的借款使用情況,并對借款使用進行監督,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提供所需的文件、資料等信息情況,并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合法性負責。
2、在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按期向乙方提供借款。
3、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息期限和利率向乙方收取應得利息,如乙方違約有權收取違約金,合同終止后乙方必須歸還甲方所借資本金及應得利息。
4、乙方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不按期償還借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的;
(2)不按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甲方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督的;
(4)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債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四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所借款項,收取甲方借款時應當出具收據。
2、按期足額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如遇特殊情況,乙方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30日前向甲方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甲方同意后,雙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3、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向甲方支付應付利息。
4、乙方應如實告知甲方借款用途,不得隱瞞,并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合法合規的使用借款,保證不使用借款從事違法違規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并按本合同約定期限計收利息,乙方從事違法違規行為導致的法律后果需自負,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5、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真實、完整的相關資料、信息,填妥有關借款憑證,并積極配合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6、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采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甲方借款債權實現的行為,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書面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采取相關行為。乙方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實施相關行為損害甲方債權的,甲方有權撤銷相關行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活動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項,如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經濟狀況惡化的,均應在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落實還款措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乙方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應當提前7日書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9、乙方不得轉移財產或擅自贈與、處置財產,以逃避對甲方的債務。
10、借款期間乙方發生住址、聯系方式等事項,應當提前7日書面通知甲方。
11、若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擔保,則乙方需根據甲方要求辦妥擔保登記等有關法律手續,且保證該擔保在還款期限內持續有效,如若相關擔保失去應有的擔保信用能力,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應得利息。
12、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應當在7日內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13、乙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法律服務、登記、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期提供借款,如延期超過7天以上的,甲方需按借款金額3%支付給乙方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2至13款中的任一款,甲方均有權采取停止提供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足以使甲方的借款不受損失的保全措施;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5至13款中的任一款,還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3、乙方到期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甲方有權限期清償,乙方除應支付給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4、乙方應當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履行還本付息義務,不得擅自提前還款,否則甲方有權繼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息期限計收應得利息,并按照借款金額10%收取違約金。
5、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息期限計收應得利息,乙方還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6、因乙方違約致使甲方采取訴訟及非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此支付的申請費、執行費、律師費以及評估、公證、勘驗、拍賣、調查、鑒定、差旅費以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 借款擔保
1、抵押擔保:乙方提供_____ _ __ 為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擔保,并自行辦理相關法律手續,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物。乙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消滅。如若乙方提供的擔保不適格,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保證擔保:乙方提供債務履行保證人為本合同項下債權擔保,保證人對乙方債務履行承擔連帶責任,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期間自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五年。保證人履行責任后,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3、如有見證方,則見證人應如實提供見證,但不因此對本合同的執行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見證人應當積極協助非違約方行使相關權利,所需費用計入維權成本,由違約方承擔。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變更應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擔保人 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條 提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注意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乙方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保證人(簽章)
保證人(簽章)
保證人(簽章)
見證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企業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企業管理咨詢服務的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范圍
甲方聘請乙方為甲方提供管理咨詢服務,服務內容如下:
1.組織結構咨詢:含總部和各子公司
2.制度、流程咨詢:梳理、撰寫制度和流程,詳見《體系文件清單》
乙方應當對甲方企業所處的內外部環境進行深入的訪談、調研,客觀中立地審視,提出有前瞻性和建設性的基礎建設變革思路,制定切實可行的計劃方案,從而強化高、中和基層管理人員的管理意識、提高管理技能以及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第二條服務期間
1.本協議約定的咨詢服務期間自20xx年2月至20xx年5月底(共計4個月)止。
2.集中咨詢時間(包括企業調研診斷、項目方案規劃設計、項目推動實施和項目運行)乙方咨詢顧問應保證其中4月和5月有20天在甲方所在單位辦公,若不足應順延補足。甲方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與咨詢顧問協商調整工作時間。
3.除集中咨詢期間外,乙方咨詢顧問可以通過電話、郵件、傳真、信件以及其他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定時服務,具體服務時間和方式由咨詢顧問與甲方協商確定。
第三條 咨詢費用及支付方式
1.本協議約定的專業咨詢項目總費用為人民幣_40000元(大寫_肆萬元整_),甲方于20xx年3月5日支付乙方人民幣1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剩余款項甲方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匯至乙方指定賬戶。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2.專業咨詢項目費用從簽約之日起計算,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甲方即支付前期咨詢費用10000元,從咨詢服務期的第二個月起,應于每月31號前向乙方支付_10000_元整,直至本合同履行屆滿或者終止。
3.咨詢顧問服務期間,甲方提供食宿、往來車費實行實報實銷。
第四條 咨詢項目工作要求
1.為保證本項目的順利進行,甲方應確定1位主要聯系人,負責甲方和乙方咨詢顧問進行項目日常工作的接洽與溝通。
2.乙方咨詢顧問在甲方所在地的工作期間,甲方應提供完善的辦公條件,(可上網)、1臺打印機和足夠的辦公用紙。
3.甲方應給予乙方咨詢顧問適當的授權,即乙方咨詢顧問對認為與本項目有關的企業資料有知曉的權力,并可要求甲方配合提供有關資料。如甲方無法提供部分資料,應與乙方進行溝通,協商解決的辦法。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4.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
(二) 甲方的權利義務
1.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并保證其真實、合法、有效。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第六條 合同的終止
1.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乙雙方協商終止合同。
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方案與約定的有較大差距,而乙方拒絕按照甲方意見做出修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合同因以上原因而終止的,對于乙方提交的方案,甲方應支付相應階段的咨詢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應向乙方支付每日萬分之六的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乙方除可終止合同,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對于逾期期間內乙方所提交的經甲方簽字認可的方案,甲方應支付咨詢費。
2.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時完成工作超過1個月,甲方除可以終止合同、收回已付的尚未完成工作的費用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總費用10%的違約金。
4.乙方將在甲方了解到的有關情況、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及本項目方案泄露給第三人,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甲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乙方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費用;乙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退還已收取的費用。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進行友好協商解決,在無法通過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3.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并達成書面的補充協議。
4.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其他約定事項:__無_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同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_________企業集體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
_________業局的工作實際和行業特點,經雙方代表平等協商一致,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的主體是_________電業局和該企業的全體職工。
_________電業局(以下簡稱企業)由該企業法定代表人代表,該企業的全體職工由_________電業工會(以下簡稱工會)主席代表,簽訂本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更換和工會組織的換屆,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第三條 本合同草案應提交_________局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簽訂。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同等約束力,雙方應自覺依據合同的原則和內容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企業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認真履行本合同和職工個人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尊重并支持工會的工作,企業在制定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時應提前征求工會意見,企業在研究有關職工切身利益等重大問題時工會主席和女職工代表應當參加或列席會議,以切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工會是企業全體職工合法權益的代表,工會有義務指導和幫助職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教育職工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動員和引導職工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協調勞動關系,妥善處理勞動關系,促進企業的改革發展,使企業的生產和經營水平不斷提高。
第二章 企業用工
第五條 _________的企業用工制度以國家法律、法規和_________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人事勞動管理制度為依據。
第六條 企業應以勞動合同的形式與職工建立勞動關系,勞動合同的標準文本由企業負責制作和提供,勞動合同標準文本的.內容應符合本合同的規定。職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有工會代表或職工代表在場。
第七條 訂立、變更和解除勞動合同,應當遵循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企業在制定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或解除勞動合同時,應事先聽取工會意見,征得工會同意。
第三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根據勞社部發[XX]8號文件《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精神,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的天數和工作時間調整為20.92天和167.4小時,即執行國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40小時,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九條 工作時間具體按《_________電力集團公司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實施意見》執行。如在本合同期限內國家或有關部門對工作時間的規定進行調整,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條 企業和工會要合理組織和安排生產與職工休息,嚴格控制加班加點。工會要主動協助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充分挖掘人員潛力,教育職工增強主人翁責任感,保質保量的完成企業分配的工作任務。企業行政積極推廣和采用新工藝、新技術與現代化管理手段,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勞動生產率。工會要積極引導職工學習新科技、新技術,作合格的勞動者,不斷提高勞動技能。如企業確因生產或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與職工及所在基層工會組織協商同意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的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十一條 一次性加班或長期加班,以及在工休、節假日大范圍加班時,必須征得工會的同意。但在加班后應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或按《勞動法》規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二條 企業執行政府法定種類節假日制度,執行國家規定的帶薪年休假制度。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企業所有職工的勞動報酬按照_________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工資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效益工資可依據企業經濟效益的變化而增減,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 職工在法定休假、婚喪假期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
企業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政府關于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起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后關于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準,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項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項、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項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項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_________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后為甲方工作期限在_________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企業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雙方友好協議,甲方同意將的使用,特簽訂如下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與甲方續約的優先權。
二、租金:月租金為元。
三、違約保證金: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先付給甲方履行保證金人民幣元整,乙方在租賃期間能遵守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滿后甲方將此保證金返還乙方。
四、租金交付方法:
1、租金按每三個月交付一次,且每次租金要在租賃期15天前一次性付清。
2、如乙方未能按時交付租金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所收保證金也不再返還給乙方。
五、房屋交付使用后:
1、乙方如需要另行裝修的,不得改變房屋原設施和結構,并要經過甲方同意。合同期滿后,乙方不得將所裝修的'物品拆走(不動產部分及外墻廣告牌等),應無償歸甲方所有。
2、水、電費、管理費、衛生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其他:
1、租賃期間,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租房屋轉讓或作其它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2、乙方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遵守國家政策法令,服從國家有關部門管理,不得從事違法活動,如有違反,后果自負,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租賃期間乙方的財產,人身等到所有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4、合同期滿后,乙方要將房屋內自己的所屬品全部清除,否則甲方不再將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5、乙方租金期間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干涉乙方使用,乙方必須不做違法的事以內,甲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如有違約,甲方負責乙方一切損失。
6、乙方在合同期間一切經濟糾紛,債權由乙方負責。
7、甲方提供的家電、家私不得人為損壞,如損壞按原價賠償,附帶家私(空調四臺,電視索尼一臺45寸,沙發四件,床三張,洗衣機,大衣柜一個)。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合同目標
甲方委托乙方協助尋找收購受讓方,并促成投資人與甲方簽訂轉讓合同。
第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提供符合礦產交易的一切合法文件及法律效應委托書,具有合法的售賣權,甲方所陳述的礦產所有信息內容要完全符合,如出現內容不符的情況后果甲方自負。甲方確實陳述及提供的上述礦權清晰,無礦權糾紛,所有權糾紛,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礦權糾紛及所有權糾紛,概有甲方負責解決和處理。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并承擔民事責任。
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必須將礦權過戶到受讓方的名下,辦理好相關的手續。
乙方對于受讓方的確認,須促成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有效合同。乙方前期聯系所產生的.費用甲方不負責,且不存在任何經濟糾紛。
第三條 報酬的支付
乙方的信息費用為總合同額的 5%(百分之五),即成交合同總額扣除 元后的其余費用作為乙方的信息費用。
付款方式和時間的約定:根據受讓方支付給甲方的資金進度按比例或一次性支付給乙方。甲方每收到受讓方資金后 個工作日內將信息費用打到乙方指定的賬號。
第四條 其他
若甲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乙方應得收入,甲方除及時支付乙方應得收入外,還需向乙方支付應付報酬總額的 % 作為滯納金。
若甲方繞過乙方,直接與乙方介紹的受讓方實現交易。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總成交金額的%作為違約金。
乙方在未得到甲方的授權下不得將甲方的泄露給第三方。 甲乙雙方發生不能協商解決之爭議,雙方均有權在各自的所在地司法機關起訴或仲裁。
任何一方欲變更或解除此合同,須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過對方書面同意方可變更或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 ,截止到 年 月 日,自甲、乙雙方的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簽字: 簽字:
公司章:
年 月
年 月日 日
企業合同 篇10
第一章總則
杭州××工程有限公司和株式會社系統創造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他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杭州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資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杭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登記注冊,其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內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職務 董事長 國籍 中國。
株式會社系統創造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日本登記注冊,其法定住所在。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代表取締役社長,國籍:日本。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他有關法則,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杭州××有限公司。
第三條合資公司的名稱為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外文名稱為××。
合資公司的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內。 郵政編碼:310032。
第四條合資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承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合資公司的宗旨: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升企業的整體競爭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合資公司生產經營范圍是:軟件產品的設計、制造、銷售及售后服務。
第八條合資公司的生產規模:
(注:按項目可行性批復寫。生產性項目規模,以主產產品的數量表示;非生產性項目規模,按項目具體情況定性定量。)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和
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出資方式
第九條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萬元。
第十條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萬元,并以此為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
其中:甲方××萬元,占××%;乙方××萬元,占××%。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萬元
機械設備 ××元
廠房××元
土地使用權××元
其他××元,共××萬元。
乙方:現金××萬元
機械設備××元
工業產權××元
其他××元,共××萬元。
第十二條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一次繳付,繳付的時間為 年月日之前。
第十三條甲、乙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方應各自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一、甲方責任:
1、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按第五章規定如期如數出資;
3、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4、協助合資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5、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6、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7、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責任:
1、按第五章規定如期如數出資。
2、辦理合資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設備、材料有關事宜;
3、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
4、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原材料的購買和產品的銷售方式
第十五條對于合資公司所需的原材料等物資,合資公司有權自行決定在中國購買或者向國外購買。
第十六條合資公司有權自行在國內或者向國外銷售,也可以委托乙方的銷售機構或者中國的外貿公司代銷或經銷。
第十七條為了在中國境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有關部門批準,合資公司可在中國境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十八條合資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經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并辦理商標注冊手續。合資期滿后,商標所有權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八章董事會
第十九條合資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條董事會由5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首屆董事和正副董事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一、合資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合資公司的中止、解散和延長合資期限;
三、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四、合資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對下列其他事宜,可采取參加董事會會議的多數董事通過決定: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三、聘任或者解聘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等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其報酬;
四、制定合資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合資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七、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
八、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條董事長是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另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另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九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四條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二人,由 方推薦。總經理、副總經理均由董事會聘請,任期年。
第二十五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各項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合資公司,對內任免下屬人員,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合資公司各有關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二十六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解聘。
第十章勞動管理
第二十七條合資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中國的其他有關規定,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與員工個別訂立勞動合同加以具體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后,報合資公司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八條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在遵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稅務、財務、審計、外匯
第二十九條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員工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稅金。
第三十條合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提取各項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三十一條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的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賬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境內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甲、乙方認為需要另行聘請會計師或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合資公司應予以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由聘請方負擔。
第三十三條每一經營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三十四條合資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章合資期限
第三十五條合資公司的期限為十年。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合資公司成立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應當在距合資期滿天前向外經貿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報送延長合資期限的申請書。
第十三章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三十六條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 超出實繳資本的部份繳納所得稅后,再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四章保險
第三十七條合資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境內保險機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境內保險機構的規定由合資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八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三十九條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資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條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面終止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照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終止合資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資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六章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的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三個月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四十條規定,報經批準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四十二條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三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適用法律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九章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五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 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國×地×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述人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在(被訴人國名),由(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在訂立合同時,上述三種方式僅能選一。)
第四十六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文字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日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
第二十一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八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如下附屬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包括:
1、合資公司章程;
2、技術轉讓協議(或合同);
3、合資公司進口設備等實物清單(或協議);
4、合資外方實物進口清單(或協議);
5、銷售協議;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及其附屬協議,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外經貿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修改時同。
第五十條甲、乙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住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在 簽字。
甲方:公司(印章) 乙方: 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姓名:
簽字:
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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