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定金合同范文合集十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定金合同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定金合同 篇1
購房合同中定金和訂金是什么: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起到擔保合同履行的效力,給付定金的一方違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違約,應雙倍返還定金。”也就是說,只有買賣合同成立,定金才具有擔保合同履行的效力。另根據有關民事法律規定,簽訂合同必須本著公平、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開發商以簽訂認購書收取定金的形式,迫使消費者與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顯然違背了以上民事行為的基本法律準則。因此,在您尚未與開發商簽訂正式合同時,仍然有權利要求退還定金。
定金和訂金和區別:
所謂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雙方的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者訂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不超過20%),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的金錢或其替代物。它是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它屬于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簽合同時,對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額和交付期限。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債務。債務人履行債務后,依照約定,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根據最高法院在20xx年12月8日公布的"關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定金的類型和適用主要有如下幾種:
1、訂約定金。“解釋”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了訂約定金。訂約定金即立約定金,其設立是為了擔保主合同的簽訂。訂約定金的特點是,其法律效力的發生與主合同是否發生法律效力沒有關系。凡在意向書一類的協議中設定了訂約定金,其法律效力自當事人實際交付定金時就存在,在其所擔保的訂約行為沒有發生時,對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當事人就要實施定金處罰。
2、成約定金。“解釋”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了成約定金。作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約定的定金,稱之為成約定金。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有成約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則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當事人約定定金并明確表示定金的交付構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該定金具有成約定金的性質。但是,為了鼓勵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經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給付定金的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實際交付定金,仍應當承認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約定金。“解釋”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了解約定金。解約定金是指以定金做為保留合同解除權的代價,即支付定金的一方當事人可以放棄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當事人也可以雙倍返還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一方雖然以承擔定金損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約的當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損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況下,解約方仍然應承擔損害賠償的責任。
4、違約定金。《擔保法》第八十九條對違約定金作了規定,"解釋"第一百二十條、第一百二十二條對違約定金作了補充規定。違約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棄或者雙倍返還作為違反合同的補救方法而約定的定金。《擔保法》規定以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作為適用定金罰則的條件,"解釋"進一步對"不履行"分不同情況作了不同規定。一是明確規定違約定金處罰的條件不但要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還要有因該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結果,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沒有履行,一方當事人因此受到了損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沒有完全落空,這時,既要對不完全履行合同的當事人進行定金處罰,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罰。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適用定金罰則的規定。對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因合同關系以外第三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當事人一方受定金處罰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
而訂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確的,也是不規范的,在審判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即使認定為一種履約保證,這種保證也是單方的,它只對給付方形成約束,即給付方對收受方的保證。若收受方違約,只能退回原訂金,得不到雙倍返還;若給付方違約,收受方會以種種理由把訂金抵作賠償金或違約金而不予退還。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擔保法》規定,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協議是從合同,依約定應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而交付訂金的協議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約定應交付訂金而未交付的,即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
2、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后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3、訂金的數額在法律規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擔保法》就規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而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
可見定金和訂金雖只一字之差,但其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樣的,訂金不能產生定金所有的四種法律效果,更不能適用定金罰則。
定金合同 篇2
實際中,在出現不能簽購房合同的時候,你作為購房者能不能要回定金,就要按照下面的具體情況來確定:
1、一般情況下,如果一方在正式簽約時對認購書中確認的條件,如價格、房號、面積等進行修改而導致簽約未成,就會被視為違約,購房方違約的,定金不予返還;開發商違約的,還需要雙倍返還定金。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不能簽購房合同,那么雙方都沒有過錯,那么購房方當然可以向開發商要回定金。
就比如遇突發地震或洪水致使房屋損害,導致不能簽訂合同。
3、因發現開發商存在違法行為,致使不能簽購房合同,那么可以要求開發商退回定金甚至雙倍退還。舉個實在的例子,就是因為開發商沒有獲得商品預售許可。
這些就是在不能簽購房合同的時候,一般買家都是可以要求退還定金的。而如果是買家單純不想買房了,那么定金能不能退,就要看有沒有下面幾種情況:
1、如果開發商不具備商品房銷售資格的,那么不想買房的話,定金可以退回。
2、如果不想買房是因為開發商存在欺詐等行為,或者雙方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對合同條款協商不下,那么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也是應當退還購房定金。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因不能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方也是應當返還定金的。比如,由于發生了不可抗力導致購房者無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現在一般的房價都比較高,因此相應的定金可能也會較高,要是已經不能繼續簽訂購房合同,買家有正當理由要求賣家退還定金被拒絕,經過交涉無果,建議就要及時找個擅長處理房屋買賣合同的律師介入維權。
定金合同 篇3
甲方:(賣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預購方):_____
住所: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證號: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預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_層______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領取該房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證書號:),并經_____________測繪機構預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
第二條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買賣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乙方采取方式。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_元,作為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______天,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____與甲方簽訂《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
第五條甲方同意將發布或提供的廣告、售樓書、樣品所標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結構、建筑質量、裝飾標準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作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在本合同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的;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房屋交付、房屋質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
2、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前的,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第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預租、查封等事實的。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0份,甲乙雙方各持0份,
______________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定)
年月日 年月日
定金合同 篇4
甲方:(賣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預購方):_____
住所: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證號: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得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預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_層______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領取該房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證書號:),并經_____________測繪機構預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
第二條乙方預訂得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買賣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乙方預訂得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乙方采取方式。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_元,作為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得擔保,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后,乙方支付得定金轉房價款。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______天,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____與甲方簽訂《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
第五條甲方同意將發布或提供得廣告、售樓書、樣品所標明得房屋平面布局、結構、建筑質量、裝飾標準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作為商品房預售同得附件。
第六條在本合同得第四條定得預訂期限內,除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約定得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得,雙倍返還已收取得定金;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得,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得定金。
第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得,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得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商品房售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房屋交付、房屋質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
2、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得。
第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商品房預售合同得,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得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條、第五條約定得;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得抵押、預租、查封等事實得。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0份,甲乙雙方各持0份,
______________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定)
年月日 年月日
定金合同 篇5
甲方:(賣方):
乙方(預訂方):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的協議。
第一條乙方預訂區街(路)號《》項目幢層室(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取得該房屋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證書號:),并經測繪機構預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平方米。該房屋甲方定于年月日交付給乙方。
第二條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單價為人民幣元,總房價為人民幣元,乙方采取【一次性】【分期】【按揭】方式付款。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的協議時,支付定金人民幣元,作為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買賣單價應以本合同的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單價為準。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天,乙方于年月日前到與甲方協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超過預訂期,乙方未與甲方協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的協議。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協議的.,定金不予返還。
第五條甲方同意將發布或提供的廣告、售樓書、模型、樣板房所標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結構、建筑質量、裝飾標準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作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戶型結構、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房屋質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的;
2、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的協議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第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以本合同的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單價作為商品房買賣價格的;
2、甲方未遵守第五條約定的;
3、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的協議前該房屋已存在抵押、預租、查封等事實的。第八條除本合同的協議第六條、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預訂期內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協議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
第八條甲乙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本合同的協議自行終止。本合同的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各執一份。
第九條本合同的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定金合同 篇6
賣房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
買房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
為了保證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的順利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此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1條 甲愿將座落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街____段______號的_____房(____室_____廳______平米)賣于乙,永遠為業,空口無憑,立字據為證。
第2條 該房的房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萬______千_____百元整(__________元)。
第三條 由于賣房者房證及發票沒有到手,房子的.買賣現在不能兌現,經甲乙雙方決定甲不得再賣他人,乙不能悔約,訂立此合同,甲應在簽此合同后一個月之內給予房證或發票等證件。
第四條 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支付甲定金_____( )。如一方違約,除適用定金罰則外,還應當賠償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五條 本合同在施行中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解決不成訴至法院。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
賣房者(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房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定金合同 篇7
出租單位(甲方):
代表人:
承租人(乙方):
甲方___年___月___日將坐落在__路___號門面出租給乙方,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特訂立合同如下:
一、租賃期限
__年___月 日起至 年___月___日止,租期__年。
二、租賃金額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幣___ 元,經營甲方門面,付款辦法:___年租金總額人民幣___元,在合同簽訂時交清。
三、租賃期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簽訂合同時須向甲方繳交門面設施抵押金人民幣___元,押金不計息。
2、乙方擁有門面經營、管理和使用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和侵犯。門面的所有權和水電房籍及主水管至水表處理。
3、乙方經營門面的一切費用(包括投資成本、水電費、門面裝修、稅費及一切債務等)除門面租賃稅外概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愛護門面設施,如有或損壞,乙方應按市場價賠償或負責修復。乙方如需對門店進行改裝,須經甲方同意同意后方可訊息工期,基費用由乙方負責。
5、乙方必須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門面門前暢通和落實門前“三包”,如有違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6、乙方不得在租賃范圍堆放帶腐蝕性或危險性物品,否則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7、乙方應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內經營,遵紀守法,服從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經營,否則造成后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如需轉包他人,應事先以書面報告甲方,甲方在接到報告后十五天內作出答復,并簽訂變更協議,轉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條款執行。未經同意甲方擅自轉包他人,按違約處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變動而變更。
10、如因乙方人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門面如在租賃期內遇風災地震自然災害而造成重大損失,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期滿規定
1、乙方應在期滿前兩天內搬遷完畢,近期將租賃范圍交還甲方。
2、租賃屆滿,門面的用水電設施無償歸甲方。
3、乙方在租賃期間裝修的固定設施無償歸甲方,可動設施乙方必須在期滿前五天內處理完畢,乙方應負責修復或按價賠償。
4、乙方繳交甲方的押金,待雙方交接清楚后由甲方付還乙方。
五、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必須共同遵照執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或廢止合同。
如有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對方人民幣__元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定金合同 篇8
甲方:(賣方)
乙方 :( 預購方 )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預訂的房屋位于北京市 區 ,(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取得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編號:),該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產權人: .
第二條: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買賣單價為人民幣
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 元。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先支付 %的.房屋首付款,其余的房款通過銀行以按揭貸款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以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協議為準)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 萬元的定金,作為甲、乙雙方當事人訂立該房屋買賣合同的擔保,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后,應當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并注明收款時間。乙方逾期未支付認購定金的,甲方有權解除本認購書,并有權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 天,乙方于200 年 月 日前到 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第五條:在本合同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甲乙雙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房屋交付、房屋質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的。
第七條: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權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實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認購定金之日起至本認購書解除之日止,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的,甲方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定金合同 篇9
甲方:(賣方)
乙方 :( 預購方 )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預訂的房屋位于北京市 區xxx,(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取得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編號:xxxx),該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產權人:
第二條: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買賣單價為人民幣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 元。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先支付 %的房屋首付款,其余的房款通過銀行以按揭貸款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以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為準)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 萬元的定金,作為甲、乙雙方當事人訂立該房屋買賣合同的`擔保,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后,應當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并注明收款時間。乙方逾期未支付認購定金的,甲方有權解除本認購書。并有權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 天,乙方于20xx年xx月xx日前到 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第五條:在本合同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乙雙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房屋交付、房屋質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的。
第七條: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權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實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認購定金之日起至本認購書解除之日止,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的,甲方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定金合同 篇10
甲方(售房人):
身份證號:
乙方(買房人):
身份證號:
見證人:
身份證號: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車庫買賣一事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交易車庫情況。
(一)該車庫座落于宿遷市西湖上城院內,位于一棟樓樓下1-008號,車庫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二)該車庫暫時沒有房產證。該車庫原屬_______所有,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證明人: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轉讓給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車庫一并轉讓。
第二條:成交價格。
該車庫之轉讓成交價為人民幣____萬元,大寫:_______。
第三條:付款方式及交易時間
買賣雙方自愿協商交易時間為____年___月___日。買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向賣方一次性支付,賣方在足額收取購車庫款后向買方出具收據并交付車庫鑰匙。
第四條:賣方須保證對上述該車庫享有完整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及處理。有關該車庫在本次轉讓之前己產生的全部稅費,賣方應在轉讓完成前處理完畢,并保證轉讓后買方無須負責,否則賣方必須賠償買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如在交易前賣方未能處理完畢該事宜,交易后仍由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賣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不再擁有該車庫所有權,所有權轉歸買方所有。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如買賣雙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條款,導致本合同不能順利完成,則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條:本合約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
證明人
買方:
日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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