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商鋪合同范文匯總6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商鋪合同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商鋪合同 篇1
簽訂商鋪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
解約退租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商鋪出租方違反約定,使承租方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
第二,由于第三方原因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如何解除合同。
第三,由于自己的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如業務經營不善,承租方需要終止協議的處理事宜。
明確條款
1、必須訂立正式的租賃合同所謂正式的租賃合同就是經工商備案認可的租賃合同.你可以到當地工商部門購買。
2、必須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產權證書原件和身份證件。
如系共有產權的需共有人一起簽字方可生效。
3、在訂立合同時除租金外還必須明確其他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如房屋租賃稅金物業管理費修繕費用等。
4、如所租商鋪需經裝修后方可使用的需明確裝修的范圍。
5、如商鋪所有權人在租賃期間出售或抵押商鋪的須在合同中明確應保證承租人繼續租賃的權利否則出租方需賠償損失。
6、應在合同中明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他人。
7、訂立合同時所有權人和共有人需同時到場簽字并蓋章.不可由他人代替。
訴訟時效
關于租金延付或拒付的時效。我國《民法通則》第136條第三項規定: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例如,原告應在約定的每次支付租金的截止日期屆滿后一年內向被告主張權利。如第一次交納時間為20xx年10月20日前10日內,原告則應在20xx年10月20日前向被告索要20xx年8月11日-10月10日兩個月的租金,依次類推。但原告在一年的訴訟時效期限內并沒有向被告催要過20xx年8月10日-20xx年7月10日前的租金,應視為放棄索要該期間租金權利。
另據《合同法》第227條規定:承租方逾期不交房租,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追求承租方的違約責任。原告在起訴前長達1年多的時間內,從未行使過上述權利,即使被告因種種原因未及時交納房租。
1、調查商鋪的產權
承租商鋪之前,應當赴該商鋪所在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確認以下幾個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須確保房屋的類型為商業用房性質、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為商鋪使用,否則,將面臨無法辦出營業執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2)、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由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
3)、房屋是否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的,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登記手續,從而導致新承租人的租賃關系無法對抗第三人,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出營業執照。
如果承租人無法查清,可以委托律師到相關部門進行調查。
2、免租裝修期
商鋪租賃中,免租裝修期經常會出現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實際不能辦公、營業,此種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但“免租裝修期”非法律明確規定的概念,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明確約定免租裝修期起止時間,免除支付的具體費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實際使用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等還需按合同約定承擔。
3、租賃保證金
俗稱“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應當承擔但未繳付的費用。因為商鋪適應的電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比較高,因此建議押金應當適當高一些,以免不夠抵充上述費用,另外,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過程中,不斷地拖付相關費用,押金抵扣不夠的情況下怎么辦?可以在合同應當約定補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關費用后,承租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補足支付“押金”,如果經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時間內補足的話,則出租人可以單方解約,并追究承租人相應的違約責任。若合同中有此約定,則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賴”行為。
4、稅費承擔
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出租或轉租商鋪的,出租人或轉租人應當承擔以下稅費:
1)、出租:
營業稅及附加租金*5.55%
房產稅租金*12%
個人所得稅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為租金扣除維修費用,維修費用每次不超過800元)
印花稅租金(總額)0.1%(在第一次繳稅時一次性繳納,按租期內所有總租金計算。)
土地使用稅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體以代征機關實際征收為準。
2)、轉租:
營業稅及附加轉租收入*5.55%
印花稅印花稅轉租租金(總額)0.1%
在實踐中,商鋪租賃稅費德繳納比較多樣,上述標準只是法定征收標準,不同區域或許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體可在簽訂商鋪合同前咨詢實際代征網點工作人員。
雖然上述稅費德繳納主體為出租人或轉租人,但租賃合同中可以約定具體稅金數額的承擔人,此時,無論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應當清楚商鋪租賃的稅費金額比較高,應當慎重考慮長期稅費調整增加的費用后,再行約定具體承擔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網點短期內較低的稅率所迷惑。
簽定合同時要注意的重要內容
5、營業執照
承租商鋪的目的在于開展商業經營活動,而商業經營活動首要條件就是必須合法取得營業執照,因此,在簽訂商鋪租賃合同時,許多條款都要圍繞著營業執照的辦理來設置,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原有租賃登記信息沒有注銷,從而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租賃登記,從而導致無法及時辦理營業執照;
2)、商鋪上原本已經注冊了營業執照,而該營業登記信息沒有注銷或者遷移,從而導致在同一個商鋪上無法再次注冊新的營業執照;
3)、房屋類型不是商業用房,從而無法進行商業經營活動,而導致無法注冊營業執照;
4)、涉及特種經營行業(娛樂、餐飲等)的,還需要經過公安、消防、衛生、環境等部門檢查合格,取得治安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證件后,方可取得營業執照;
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導致無法注冊營業執照。
對于上述第1、2、3、5條情形,可在合同中設定為出租人義務,并給予出租人合理寬限期,超過一定期限還無法解除妨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上述第4條情形,可設定為無責任解約情形,以保障承租人萬一無法辦出營業執照時可以無責任解除合同。
6、裝修的處置
商鋪租賃中,往往需要花費大額資金用于鋪面裝修,為了確保裝修能夠順利進行,以及保障裝修利益,在合同中應當注意幾個問題:
1)、明確約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對商鋪進行裝修,以及裝修圖紙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別的改建、搭建的,應當明確約定清楚,對于廣告、店招位置也可約定清楚。
2)、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不僅僅考慮違約金部分,因為違約金常常會約定等同于押金,數額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裝修損失,因此,應當約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擔違約金外,還需要承擔承租人所遭受的裝修損失費用。
3)、明確租賃期滿時,裝修、添附的處置方式。
7、水、電、電話線等
因商鋪經營的特殊性,對于水、電、電話線均可能特殊需要,這些公共資源的`供應又會受到各種因素影響,建議承租商鋪前,應當先行考察是否滿足使用需求,若不滿足的,確定如何辦理擴容或增量,以及辦理擴容或增量所需費用,并在合在同明確約定相關內容,以及無法滿足正常進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人免責解除合同的權利。
簽定合同之后的疑慮
8、租賃登記
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屬于合同備案登記性質,此登記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登記與否不影響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沒有辦理備案等記,合同依然在生效條件滿足時就生效;
2)、經登記的案件,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兩個承租人的,其中一個合同辦理了租賃登記,另一個沒有辦理租賃登記,則房屋應當租賃給辦理租賃登記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沒有租賃登記的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因此,建議及時赴該商鋪所在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租賃備案登記。另外,大多數工商部門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均要求租賃合同經過租賃備案登記。
9、轉租問題
商鋪市場中經常會遇見許多“二房東”“三房東”情形,這其中就存在轉租的問題。俗稱的“轉租”其實涵蓋了法律規定的兩種變更方式“轉租”和“承租權轉讓”,依法律規定,“轉租”是指上手租賃關系不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賃關系,而“承租權轉讓”是指上手租賃關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與出租人(業主)建立租賃關系。在這兩種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轉租必須取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同樣承租權轉讓中,解除原租賃合同和重潛心租賃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張一筆補償費,主要補償裝修損失等,此筆費用不屬于法定承租人應承擔費用,但法律亦沒有明確禁止,因此,只要雙方當時協商同意的,亦會受到法律保護。建議承租人在支付此筆費用時,應當考慮分批次與轉租或承租權轉讓錯作環節結合起來支付,以此降低資金風險,并可考慮將營業執照辦理成功作為該筆費用退還或解除情形。
鑒于商鋪租賃合同牽涉問題較多,涉及合同金額較大,建議對此類合同應謹慎簽訂,必要時,聘請專業人士把關,以免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糾紛引起訴訟,更是得不償失。
10、買賣與租賃
許多承租人經常擔心承租商鋪之后,業主將商鋪出售了怎么辦,其實,承租人完全無須擔心此種風險,因為法律對于承租人賦予了兩重特殊保護:
1)、出租人在出售時,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之下的優先購買權,即若承租人在等同于其他購買人的條件下主張購買該商鋪的,則業主必須將該商鋪出售給承租人,以此保障了承租人的使用利益。
2)、即使承租人不想購買承租商鋪的,業主出售后,新的業主也應當履行租賃合同,否則,新業主應當承當租賃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11、其他注意事項
在承租商鋪之前,需要了解該商鋪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將要經營的業態不符合相關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比如承租一個不可經營餐飲行業的房屋準備開設酒店,必將導致人力、財力的損失。在無法確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特別約定相關事宜作為解約條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違約責任。
商鋪合同 篇2
合作方(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 合作方(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店鋪名稱: 店鋪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范圍內,雙方的關系確定為合作關系。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范地服務消費者,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個人情況的審核,同意乙方將 (產品) 加入在位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縣(區)______街道 號的 (店鋪名稱)內進行銷售。
第二條訂立本協議的目的在于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為單獨的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所有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作為一個經營者,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員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定協議,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三條有效期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簽約日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任何一方要提前終止合作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__________合作協議書》;在續約前若有第三方要求與甲方合作,乙方有優先權。
第四條由于乙方所銷售的產品與甲方店鋪銷售的產品為錯位產品,不影響甲方產品的銷售,不存在于搶生意之說,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私自從其它渠道拿與乙方同種產品在店內進行銷售。
由于乙方是借用甲方的店鋪①乙方愿意以每月租金為 元支付給甲方,甲方騰出 平方的地方(靠近門口)做為乙方進行營業的柜臺,就此柜臺在協議有效期甲方不得隨便占用更不可更改使用面積,甲乙雙方的產品銷售互不干擾
、谝曳皆敢饷吭聫淖约寒a品月銷售總額(根據一個月下來的收據)中提取 %作為租用甲方店鋪之租金付于甲方。
、垡曳揭詭椭追戒N售甲方所經營的產品每月銷售總額達為 元作為租用甲方店鋪之租金相互抵消,若乙方未達甲方要求的的月銷售總額,乙方將按月銷售總額的差額部分的 %支付于甲方。(以上3條任選一條)每月租金(包括水電費)支付(合計)日為每月月底最后一天。
第五條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為了共贏,相互幫助銷售對方產品,各方按照幫對方月進行銷售的月銷售總額的 %提成作為勞動酬勞。(此條款僅供雙方愿意進一步合作時作為參考,同時與第四條中給出的3條參考建議不相沖突)
第六條附加條例:
第七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人民法院裁決。飯店合伙經營協議書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備案一份,復印件無效。乙方茲承認簽署本協議,并已閱讀及明白本協議所列條款所包含的規定,并同意受其約束。
第九條如果某個條文認為是不適用或無效的,或是有需要補充的,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條例中予以更改、修正或是補充,該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的效力。同時簽署的本協議的附加條例中的更改和修正或補充,在本協議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商鋪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一、租賃情況
甲方同意將坐落在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街(巷、里)_____號_____ 部位的房屋(連同土地,__________下同)出租給乙方作_____使用,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已載于契約附件一,乙方愿意承租。
二、規定要求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主管機關的監督、管理。
三、租賃期限
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至_____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止,共計_____個月。
月租金為( 幣)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_____角_____分。
租金按_____結算,由乙方在每_____的第_____日前繳付本期租金給甲方。
付款方式
四、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交納( 幣)_____元的保證金,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契約之日將保證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償租金。
五、在租賃期內,甲方負責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
2.負責對房屋定期安全檢查,承擔除乙方應負擔房屋維修費以外的其他維修費用;因甲方維修責任而延誤房屋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3.轉讓房屋時,須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4.租賃期內,甲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5.租賃期屆滿須收回出租房屋的,應在租賃期屆滿之日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該房屋繼續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六、在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按時交納租金。
2.將房屋轉租、轉讓、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房屋使用或者與他人合作、聯合經營應事前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并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
3.因使用需要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或者室內外裝修,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并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甲方有權委托他人對工程進行監督管理。
4.因使用不當或者人為造成房屋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5.負責對下列項目房屋維修費用:
、倥潘堋、化糞池的清疏;
②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坶T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表或無分電表內電線、電掣、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表內水管、籠頭更換;
、苁覂葔γ娴呐潘⒑吞旎ǖ鹊姆埏;
、菟迷O備的維修和更換。
因乙方維修責任延誤房屋維修造
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6.協助甲方檢查房屋安全,因不搬遷或者妨礙施工而延誤房屋的維修,造成人身傷亡、財產遭受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7.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表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應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負責到有
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8.不得貯存有危險、易燃、違禁物品。
9.租賃期內,乙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10.乙方在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之日應交還原承租房屋和設備給甲方,如須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契約。
七、回遷協議
回遷協議在租賃期內,因房屋危破維修,須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應與乙方簽訂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的`,一切嵌裝在房屋結構或者墻體內的設備和裝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補償。
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之日,雙方共同檢查交換房屋和設備,如發現有損壞的,則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契約無法履行時,雙方互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回遷協議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約的規定的條款或者違反國家、省、市房地產租賃管理的 的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契約。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千分之一收取違約金。
3.租賃期內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單方解除契約的,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還有權按租賃存續期內租金總額的百分之 收取違約金。
4.租賃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訂契約或者解除契約的,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遷出和補交占用期間租金外,不有權按占用期間月租總金額百分之 收取違約金。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確定責任后l0天內付清,否則按逾付租金條款處理。
本商鋪租房協議書樣本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區房地產主管機關申請調解或者裁決,或者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上述房屋在租賃期內需要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本商鋪租房協議書樣本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和房地產主管機關登記后作為本契約附件,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商鋪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使用面積__________㎡)。
第二條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甲方應于合同簽訂后_____日交付商鋪,如甲方延期交付商鋪,則租期也相應的順延。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每____個月繳納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合同租金為含稅價,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稅務機關認可的正式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
甲方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________個月的租金作為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后,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商鋪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內補足。
第四條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造成租賃物內與商鋪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家私、家電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商鋪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每逾期__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________%的滯納金。如拖欠租金________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商鋪,并不退還乙方押金。
2、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合理防范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商鋪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商鋪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_天內補足。
4、乙方如在租賃商鋪內安裝超過電表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商鋪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商鋪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系的商鋪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并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商鋪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商鋪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包括出租商鋪的產權證、商鋪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商鋪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商鋪,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
(1)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______________。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商鋪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第七條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商鋪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商鋪,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商鋪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如遇政府征收或者拆遷時,所有補償款歸甲方所有,但對于經營性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裝修補償、安置補償、搬遷補償、營業損失等)的補償由甲方直接按照_______的標準(計______元)向乙方支付。
第九條甲方配備的室內電器、家具的數量、型號和裝修的標準,以附件確認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鋪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場地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場地租賃情況
1、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米場地租給乙方使用。
2、乙方經營項目。
3、租賃時間為期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場地租金每年________元,租金繳納方式為上打租,每________年付一次。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水、電、取暖等設備條件。
2、甲方對乙方從業人員有培訓、指導、管理的權利。
3、甲方負責乙方店內產品廣告宣傳事宜。
4、對于乙方不能服從甲方管理的從業人員,甲方有權按規章制度進行處罰,并建議乙方調換或辭退。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辦理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
2、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
3、依法經營,明碼標價,不出售過期偽劣產品,確保質量,如因商品質量問題引發投訴或遇職能部門檢查不合格處以罰款時,所涉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享有對場地的使用及維護權利,但不具有所有權,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件設施。
5、乙方從業人員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規范要求,文明服務,禮貌待客,如因服務不周引發投訴和糾紛,按甲方有關條例處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場變化不能正常經營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滿后,乙方需再續合同要經雙方協商后再行簽訂手續。
2、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要認真履行合同,如出現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終止合同行為,由違約方向對方賠付______元違約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商鋪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 20xx年xx月xx日簽訂位于大石城首層第 號商鋪的《商鋪租賃合同》,原所簽訂的合同期由 20xx年xx月xx日至 20xx年xx月xx日止,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雙方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該《商鋪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現甲、乙雙方就解除該《商鋪租賃合同》達成以下協議,以便雙方遵守履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雙方于 2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大石城首層第 號商鋪的《商鋪租賃合同》于 20xx年xx月xx日提前解除。
二、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前,乙方應繳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應繳費用,如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等。
三、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后,退還商鋪給甲方時,原有水、電及消防等設備等應該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鋪內設施和原有裝修,損壞應照價賠償。
四、辦理合同解除后,乙方應繳清所欠甲方的一切應繳費用,甲方向乙方退回應退費共計 元。
五、如因乙方未能按約期限內辦理完退鋪手續,給甲方產生任何損失,甲方有權用押金沖抵所欠費用或損失。
六、鑒于甲、乙雙方的合作關系,甲方同意在雙方解除合同后,給予乙方不超過15天的清貨時間(在甲方指定的'區域),清貨過程中乙方必須遵守商場各項規章制度和服從管理人員管理并保證只售賣原商鋪內的積貨,否則甲方有權取消該清貨活動。同時乙方自行負責保管好清貨物品,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損失。
七、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后,有關甲、乙雙方的租賃關系結束,雙方不得再依該《商鋪租賃合同》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廣州市xxx物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x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x 聯系地址: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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