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保管合同匯編9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保管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保管合同 篇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保管箱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位于的型組第號保管個。
第二條對價繳付方式承租人同意就下列方式擇一打“√”,租用保管箱:
1.租金及保證金。
2.押金(免再繳付租金及保證金)。
3.
第三條租用期限
1.保管箱租用期限(以下簡稱租期)自年月日起算,以為一期。
2.承租人于期滿時依第四條第二款或第五條方式繳足租金及保證金或押金,本租約展延一期。
3.原繳付對價方式如有變更者,均自變更日起重新算租期。
第四條租金
1.租金應在起租日及續約日,保證金或押金應于起租日,由承租人依當時出租人公告的租金費率標準或者當事人特別約定的租金費率繳付。保證金于續約時如有調整,其差額應由承租人補足或由出租人退還。
2.以押金方式承租的,承租人于租期屆滿愿意續租,而出租人費率標準變動時,出租人應于租約到期前,以書面列明調整后的費率及應補繳或退還押金的差額及補繳的期限(至少三十日以上),通知承租人自下一租期起適用新費率。在書面通知補繳押金差額期間尚未屆滿前,或出租人未為書面通知時,視為依本租約條件續約。
3.前項情形于下一租期屆至前,費率有調降的,仍應適用新費率。
第五條轉賬授權條款
1.本租約每期應繳的租金以及應補繳或退還的保證金及押金差額,承租人委托出租人于到期時:
(1)不通知承租人;
(2)通知承租人后;
(3)通知承租人后,承租人未于七日內通知出租人有關差額的退補方式。
2.同意就承租人開立于出租人銀行、分行存款第號賬戶存款,自動轉賬代繳或將退款徑行存入,并以本租約為授權證明。
3.本租約存續期間,有第三條第三款情形者,其差額應由承租人補足或由出租人退還。
第六條保證金或押金的抵扣
承租人因違反本租約約定,對出租人負有損害賠償責任,于損害賠償金額確定時,同意出租人直接就所繳保證金或押金抵扣,抵扣不足的,仍由承租人負責補繳。
第七條承租人開箱手續
1.承租人開啟保管箱應憑鑰匙、原留簽名或其他約定的方法,填寫開箱紀錄卡,經出租人核驗后會同開箱,至開箱后除另有特別約定外,出租人不得繼續會同辦理,其或存或取,由承租人自理。但入庫人數眾多時,出租人有權合理限定同時進庫開箱的人數。
2.第三人持有保管箱鑰匙及承租人原約定之辨識方法,申請開啟保管箱,除另有特別約定外,雙方同意視同承租人本人申請開箱,出租人不得拒絕。
第八條置放物的范圍與限制
1.保管箱由承租人自行置放有價證券、權利證書、貴重物品、紀念品及其他物品文件等,但不得置放危險物品、違禁品、易爆易燃品、有礙公共安全或衛生物品及潮濕有異味,容易腐壞變質的物品。
2.承租人違反前款規定,致使保管箱或庫房其他設備或使第三人放置的物品受到損害時,均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3.若有事實足令出租人懷疑承租人違反第一款約定,出租人得通知承租人于指定期限內處理,但為避免危害公共安全,或因司法、警察機關調查犯罪之需要,出租人得不通知承租人直接行會同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搜索或扣押置放物;置放物被扣押的,出租人應將該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九條保管箱鑰匙的持用、留存與保管
1.保管箱鑰匙備有兩把,一把交承租人持用,一把由承租人與出租人共同加封后留存出租人,承租期滿退租時,承租人領用的鑰匙應歸還出租人。
2.出租人于租約終止前,不得使用上述封存的鑰匙。但有第八條第三款但書、第十七條及第二十條情形的,不在此限。
3.承租人不得自行依樣配制鑰匙,一經發現即由出租人無條件沒收銷毀復制鑰匙;因此發生糾紛與損害的,應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4.承租人遺失鑰匙應付賠償金元(大寫:元整),因而致出租人或第三人受有損害的,應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出租人的注意義務
1.出租人對于保管箱及放置保管箱場所的安全、防護及修繕、開箱手續,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2.出租人提供保管箱及放置保管箱的場所,若未達到主管機關所訂定的基本安全標準,或出租人對于進出開啟保管箱的作業手續未完全依照其所訂作業規章和本合同約定的程序操作者,推定出租人未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上述基本安全標準,附錄于本合同之后,而為本合同的一部分,于該標準提高時,依新標準適用。
第十一條損害賠償責任
1.因保管箱的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使承租人的置放物發生被竊、滅失、毀損或變質損害的,除另有特別約定外,雙方同意依下列方式辦理:
(1)承租人于損害發生后申報其置放物品內容及損失金額,在未超過人民幣元之范圍內,由出租人依據承租人申報損失的金額徑予賠償。
(2)承租人主張其損害逾前款金額者,在承租人舉證證明其置放物品的內容及價值后,由出租人按承租人的實際損害負金錢賠償責任,但最高賠償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2.前款第二項的情形,承租人能證明出租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不受最高賠償金額的限制。
第十二條承租人或其繼承人的通知義務
1.承租人或其繼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立即以書面或出租人語音服務系統或專線電話通知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出租人:
(1)遺失鑰匙或變更密碼。
(2)更換或遺失印鑒。
(3)變更姓名。
(4)承租人為法人團體,變更組織或代表人姓名。
(5)因繼承開始或其他重大情形暫停保管箱的使用。
保管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存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雙方本著合法原則、平等互利等價有償原則、契約自由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 二、保管場所
1._________。
2.保管場所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的,依保管物的種類、價格,有償還是無償等情況確定適當的保管場所。
三、保管方法
1._________。
2.當事人約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變動。如果遇到了緊急情況,并且可以推定存貨人如果知道此種危機發生也同意改變其約定的保管方法時,保管人可改變保管方法。
3.保管方法有特殊約定的,應以特殊約定的方法進行保管。
四、保管期限
1.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當事人之間對保管費用的付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進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如果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就依有關合同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
五、保管費用及付款辦法、期限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時,存貨人應先行交付保管費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滿,存貨人提取保管物時,應交付其余保管費用;
3.保管費總額為_________;
4.保管費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5.保管費用的金額依當事人的約定給付,當事人未約定的,應按價目表給付,沒有價目表的,按習慣給付,沒有習慣的按公平原則決定給付金額。在存貨人提前領取保管物的,可適當減少保管費用。
6.當事人對保管費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保管人和存貨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則應根據保管習慣,認為該保管合同為無償保管合同。
7.費用包括為維持保管物原狀所支出的費用,如修繕費、治療費,還包括設置倉庫,雇傭看管人,準備適宜的場所,預防火災危險的費用,以及相關的保險費用、稅款等。
8.計費項目應按倉儲保管部門的標準執行,但也可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雙方還應就結算方式作出規定,存貨人應按月支付保管費用。如果涉及銀行支付的話,還應就銀行賬號、支付行的名稱作出規定。在分期支付保管費用的情況下,保管費用應于每期屆滿時給付。
9.當事人之間對保管費用的付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進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如果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就依有關合同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如果還不能確定的,應當在領取保管物時,由存貨人支付保管費用。
10.存貨人未在約定的期限支付必要費用的,保管人可以就保管物行使留置權。如果保管物已返還,保管人則可以訴訟方式請求存貨人支付保管費用。
六、保管物的交付及入庫
1.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時,保管人應當驗收,確認有無損壞,并當面記錄。存貨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時,應該當面檢查,是否符合原樣。
2.貨物入庫由保管人負責到供貨單位
、車站、碼頭等處提運貨物或由存貨人或運輸部門、供貨單位運貨到庫。
七、貨物的驗收及出庫
1.驗收由保管人負責進行,包括驗收的內容、驗收的標準、驗收的方法和驗收的時間。
2.驗收的內容和標準主要從三個方面進行:
(1)從外觀可辨認的驗收項目,如貨物的數量和外包裝狀況;
(2)包裝內的貨物品名、數量、規格以外包裝或貨物上的標記為準,外包裝或貨物上無標記的,以供貨方提供的驗收資料為準;
(3)散裝的貨物按照合同規定或國家的有關規定驗收。
3.驗收的方法有全部驗收和按比例抽取驗收兩種。
4.驗收的時間自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到保管方開始,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到的日期為準。但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5.貨物出庫應當驗收并當面交接清楚,分清責任。
出庫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庫地點:_________
出庫運輸方式:_________
6.貨物進出庫的具體手續,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約定。貨物的出入庫計劃一般應按年或月規定,按年或月規定有困難的,可以按季度規定。
7.貨物出庫是由保管人負責向運輸部門申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發運手續等代為運輸。
八、存貨人(是/否)允許保管人將保管物轉交他人保管。
九、存貨人利義務
1.存貨人應當自己負擔保管物滅失、毀損的風險。
2.存貨人寄存貨幣、有價證券或其他貴重物品而未作聲明的,該物品毀損、滅失后,保管人可以按一般物品予以賠償,除非保管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
3.存貨人對于有瑕疵的保管物或按保管物的性質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保管物負有告知義務,在其違背其告知義務時,應承擔風險負擔義務。
十、保管人利義務
1.存貨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應當給付保管憑證,但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
2.保管人不得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保管人違反前款規定,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對保管物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許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4.第三人對保管物主張權利的,除依法對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執行的以外,保管人應當履行向存貨人返還保管物的義務。第三人對保管人提起訴訟或者對保管物申請扣押的,保管人應當及時通知存貨人。
5.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保管是無償的,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存貨人寄存貨幣、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貴重物品的,應當向保管人聲明,由保管人驗收或者封存。存貨人未聲明的,該物品毀損、滅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賠償。
7.保管期間屆滿或者存貨人提前領取保管物的,保管人應當將原物及其孳息歸還存貨人。保管人返還的物品應為原物及原物在保管期限內所生的孳息。
8.保管人保管貨幣的,可以返還相同種類、數量的貨幣。保管其他可替代物的,可以按照約定返還相同種類、品質、數量的物品。
9.存貨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保管費以及其他費用的,保管人對保管物享有留置權。
十一、違約責任
(一)存貨人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品名、時間、數量將貨物組織入庫或提出退倉要求的,應賠償保管人因此遭受的損失并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的保管費或3倍的勞務費。
2.貨物驗收入庫時,未提供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對新造成的驗收差錯以及貽誤索賠期負責。
3.對于易爆、易燃、有毒、放射等危險保管物以及易腐等特殊保管物應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時,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4.貨物包裝不符合國家規定或合同規定的,造成貨物毀損、變質的,由存貨人負責。貨物出庫時,在保管人代辦運輸的情況下,存貨人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收貨人的`,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有關增加的費用,存貨人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由自己負責。
5.因保管期滿而逾期提貨的,存貨人應承擔逾期提貨部分的3倍的保管費用。
6.存貨人已通知貨物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貨人的原因不能如期出庫,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保管人違約責任
1.保管人中途要求存貨人入退倉的或者造成保管物不能按合同規定入庫的,應賠償存貨人的運費,并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3倍的勞務費。
2.貨物入庫時,不按合同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由此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人負責。合同規定按比例抽驗的,保管人只對抽驗的那一批貨物的實際經濟損失負責。
3.貨物在保管過程中所發生的滅失、短缺、變質、污染、損壞是由于保管人不按規定操作或保管造成的,保管人應負責賠償損失。
4.保管人發現貨物有異;蛘哓浳镌谂R近失效期60天前應通知存貨人,否則,保管人應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承擔一定的責任。
5.貨物在保管過程中,由于保管或操作不當而使包裝發生毀損,由保管人負責修復或按價賠償;造成貨物損壞的,由保管人負責。
6.貨物出庫時,保管人沒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交貨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3倍的勞務費。
7.由保管人負責發運的貨物沒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發貨,應賠償存貨人逾期交付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的,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地點外,并賠償存貨人因此而遭受的實際損失。
十二、聲明及保證
(一)保管人:
1.保管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保管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保管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存貨人:
1.存貨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存貨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存貨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存貨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存貨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三、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五、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存貨人:_________聯系人姓名: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聯系人姓名: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六、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八、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 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
,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保管人(蓋章):____________ 存貨人(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
保管合同 篇3
立協議人寄托者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茲將所屬商品寄放于受寄者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倉庫內,雙方并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下列商品寄放于乙方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的倉庫內,并請乙方代為保管。
商品內容:_________。
第二條前條寄存物以寄放于乙方倉庫東南角十平方米面積內可以容納的數量為限。
第三條甲方對前條寄存物可自由進出搬運,但若因而受損,乙方概不負賠償責任。
第四條保管費的計算及交付方式如下:
不論寄存物品數量多寡,每月寄存保管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甲方須于每月底之前將保管費送交乙方辦公處所。
第五條甲、乙雙方如欲解除本協議,須于一個月前通知對方。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寄托人(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寄人(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寄托人):法定代表人:住址:郵編:聯系電話:
乙方(受寄人):法定代表人:住址:郵編:聯系電話:
鑒于寄托人x x x(以下簡稱甲方)茲將所屬商品寄放于受寄人x x x(以下簡稱乙方)的倉庫內,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商品保管有償寄托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下列商品寄放于乙方位于x x市x x路x x號的倉庫內,并請乙方代為保管。商品內容:一般家庭電器用品,但限于能裝箱者。
第二條 前條寄存物以寄放于乙方倉庫東南角十平方米面積內可以容納的數量為限。
第三條 甲方對前條寄存物可自由進出搬運,但若因而受損,乙方概不負賠償責任。
第四條 保管費的計算及交付方式如下:不論寄存物品數量多寡,每月寄存保管費為人民幣x x元整。甲方須于每月底之前將保管費送交乙方辦公處所。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5.1 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5.2 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 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的責任
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損失,則其他各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并退還乙方托管費。 6.2 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本協議支付保管費,則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金額日萬分之**支付違約金;但無論如何,違約金金額不超過應付遲延價款金額的**%;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商品托管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協議附件 9.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9.1.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9.1.2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托管商品的有效證件 9.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三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通知 14.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4.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14.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甲、乙雙方如欲解除本協議,須于一個月前通知對方。第
十五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保管合同 篇4
存貨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保管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托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于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并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于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于相應保管費__%(或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并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由于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__年__月 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 保管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保管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保管方)xxx停車場;
地點:xx市xx路xx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簽訂以下車輛保管協議書。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汽車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時間為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二、甲方所有的汽車的品牌是,型號為,車輛號為,汽車購買時間為年月日,汽車行走里程(訂合同日)為公里。
三、甲方應將其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上好保險鎖(桿)。
四、乙方承擔對乙方車輛的保管義務。
五、甲方支付的車輛保管費為每年xxxx元,車輛保管費每季度初3天內交一次,合同簽訂后交第一季度。
六、甲方如在應交保管費10天內未交清車輛保管費,合同終止,乙方不承擔保管責任。
七、乙方應對甲方的車輛進行如下保管:
1.
2.
3.
八、乙方對甲方的車輛的'被偷和被損壞承擔賠償義務。
九、如遇甲方的車輛出現被偷和被損壞的情況,甲方應在3天之內將其購車和上牌、年審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報案、賠償、索賠、訴訟用,糾紛解決后3天內將上述證件歸還給甲方。
十、乙方應為甲方的停車位購買車位保險。
十一、甲方應保證其的車輛為合法途徑購買的車輛,否則,乙方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十二、如雙方爭議不能協商解決則應將糾紛交由停車場所在地法院管轄解決。
甲方:
乙方:xxx停車場
代表: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保管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管物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四、保管物交付的方法: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時,保管人應當驗收,確認有無損壞,并當面記錄。寄存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時,應該當面檢查,是否符合原樣。
五、保管責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間發生的損壞,由保管人員負賠償責任;
2.寄存人隱瞞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導致保管期間發生損壞,由寄存人承擔責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管費用及付款辦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時,寄存人應先行交付保管費用的________%;
2.在保管期滿,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時,應交付其余保管費用;
3.保管費總額為:
4.保管費用一律以現金交付。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寄存人名稱(姓名):___________
聯系電話或聯系方式: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7
甲方:xx(廈門)建材工業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于 年 月 日委托乙方代為加工 并同時將對應的固定資產編碼為 的 一付,實物圖片如附:
交乙方使用保管,雙方經協商就模具的使用保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必須按照事先與甲方的約定安裝模具,組織生產。乙方不可以利用甲方的模具為其他廠商生產,更不允許抄襲模仿甲方的模具進行另外的`發包開模,否則甲方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二、 乙方負責模具的保養和一般異常處理,設立有關帳目,并設置專用地擺放,派專人進行保管,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丟失,由乙方全部賠償。
三、 乙方無法處理的異常如尺寸修改,結構變更等,則應及時聯系甲方相關單位進行處理。如私自拆修模具造成的毀損,由乙方負責折價賠償。
四、 甲方根據作業需求可以隨時收回模具,乙方應無條件于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送回模具。
五、 甲乙雙方在模具的交接過程中,需以書面的形式交接并登記明細資料,對模具出廠后造成的損壞,無保養等異常時,甲方有權直接從支付給乙方的貨款中扣除相應的款項作為賠償(賠償額度為模具總價20%-80%)。
甲方:xx(廈門)建材工業有限公司 乙方:
簽名: 簽名: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保管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管方):_________
停車場地點: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簽訂以下車輛保管協議書。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汽車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甲方所有的汽車的品牌是_________,型號為_________,車輛號為_________,汽車購買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汽車行走里程(訂合同日計算)為_________公里。
三、甲方應將其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上好保險鎖(桿)。
四、乙方承擔對乙方車輛的保管義務。
五、甲方支付的車輛保管費為每年_________元,車輛保管費每季度初3天內交一次,合同簽訂后交第一季度。
六、甲方如在應交保管費10天內未交清車輛保管費,合同終止,乙方不承擔保管責任。
七、乙方應對甲方的車輛進行如下保管:
1.乙方應當配置專門的管理人員,確保車輛在停放期間的安全,防止車輛被盜或被損壞。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八、乙方對甲方的車輛的`被偷和被損壞承擔賠償義務。
九、如遇甲方的車輛出現被偷和被損壞的情況,甲方應在3天之內將其購車和上牌、年審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報案、賠償、索賠、訴訟用,糾紛解決后3天內將上述證件歸還給甲方。
十、乙方應為甲方的停車位購買車位保險。
十一、甲方應保證其的車輛為合法途徑購買的車輛,否則,乙方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十二、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需要補充或修改的,書寫《合同修改意見書》一式兩份(經甲、乙蓋章簽字,各存一份),做為本合同的補充件。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9
甲方(寄存人):
身份證號:
乙方(保管人):
身份證號:
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因____________等原因,將附件“保管物品目錄”記載的物品寄托乙方保管,而乙方愿按照約定接受保管,本保管物于本合同成立日由甲方點交與乙方接管清楚。
二、本合同所稱保管為不定期限,甲方可隨時請求退還,乙方亦可隨時要求返還保管物,但應給對方合理的準備時間。
三、甲方保證保管物全部為甲方的`完全所有,不存在糾紛、不法因素等瑕疵,如有上列情況發生,導致乙方遭受損害時,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本協議約定的保管為無報酬,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任何名目的補償、費用或報酬。本協議另有明確約定除外。
乙方因保管保管物而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在保管期間對保管物的使用權利:
1、乙方自己或其家屬有權使用保管物。
2、乙方不得許可其它第三人使用。
六、保管期間,保管物的自然損耗(包括乙方根據協議約定正常使用保管物所導致的正常損耗),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保管要求:
1、保管地點限于:____________。
本協議約定的保管地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變更。
2、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程度進行保管。
3、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人代為保管保管物。
八、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保管物受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保管物的返還應在保管地點進行。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簽字):
聯系方式:
乙方(簽字):
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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