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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解除勞動關系合同

        時間:2023-03-26 19:27:0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解除勞動關系合同集合1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解除勞動關系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解除勞動關系合同集合15篇

        解除勞動關系合同1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了無固定期限(或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有固定期限),現由于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協商解除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xx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時。勞動合同解除時雙方勞動關系終止。

          二、乙方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等待遇享受截止為xx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補償和社會保險待遇等全部給付項目包干總金額共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元)。

          上述款項為一次性了結總付金額,包括賠償金、各項經濟補償、工傷醫療待遇、加班工資、 其他勞動報酬和福利等。甲方應當在本協議生效且乙方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后三日內一次付清。

          三、乙方對甲方應付其勞動報酬和各項經濟補償等款項的.金額予以確認并沒有爭議。雙方在勞動關系問題上已不存在其他任何爭議。

          四、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仍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甲乙雙方在勞動關系問題以外亦無其他爭議。假設存在其他權益爭議,甲乙雙方均同意將其放棄。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xx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

          xx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解除勞動關系合同2

          甲方:xxx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xxx,身份證號

          根據《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解除勞動關系事宜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因乙方自xxxx年7月3日起至今一直患病未能上班,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xxx年1月4日起正式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勞動關系)。

          二、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給予乙方相關補償款人民幣元【該款項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社會保險待遇(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及失業保險等)補償、工資福利補償等)】。

          三、乙方取得上條所述款項后,不得再以勞動關系為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甲、乙雙方就解除勞動關系事項全部了結,甲方不再為乙方承擔或支付勞動關系解除前后的任何社會保險金等費用。

          四、本協議簽訂之日,雙方已經結清所有賬目(包括但不限于工資、獎金、津貼、補助、加班費等所有債權債務),雙方之間已沒有任何經濟關系。雙方共同承諾:今后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形式要求對方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五、乙方離開甲方公司后,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及本協議相關解除勞動關系事項等,負有保密義務。

          六、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當誠信守約,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任一條款,均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壹萬元。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關系合同3

          甲方:(企業全稱):

          乙方:(個人姓名):

          根據《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一致,就雙方解除勞動(關系)之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同意于___年___月___日起解除之前訂立的勞動合同(關系)。

          2、乙方已于本協議書簽署前完成了同甲方的工作交換,并未在甲方承建(監)的建設工程項目中繼續擔任負責人。

          3.、截止本協議書簽署日,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糾紛及未了結的債權債務。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上內容雙方同意確認屬實。

          甲方(企業公章):

          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勞動關系合同4

          經濟補償金是指在終止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是用人單位對符合特定情況下的勞動者支付的類似于補償性質的款項。違約金是終止勞動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預先約定的當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由違約的一方支付給對方的一定金額的貨幣。在用人單位違反終止勞動合同約定的情況下,勞動者同時請求經濟補償金和違約金如何處理的問題,相關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

          一、正確區分終止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終止勞動合同的終止

          《勞動法》在這里對終止勞動合同的終止規定了2種情況:一是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合同即告終止,這主要是針對有固定期限的終止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而言:二是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終止勞動合同即告終止,這種情況既適用于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作為期限的終止勞動合同,也同時適用于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屬于約定終止。

          2、勞動合同的解除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畢時,也就是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它是因發生一定的法律事實,導致有效的勞動合同在期限屆滿之前終止。法律為保護當事人正當權益,容許依法或依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分別規定了在一定情況下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可以依法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程序

          《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二對于勞動合同的終止程序,法條規定的很明確,這里應把握兩點:一是提前通知對方。勞動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提出終止合同,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二是應征求工會意見。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必須征求本單位工會的意見。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

          二、目前常見的有關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問題

          1、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要避免兩種概念混淆

          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其帶來的后果都是終止勞動合同所確定的法律關系消滅,當事人雙方的勞動關系不再存在,這是勞動合同終止和解除的'共同之處正是由于這一點,人們往往把兩者概念混為一談而不區別,在處理終止勞動合同關系時不能正確應用有關法律法規,而引發勞動爭議因此,正確區分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兩個不同概念是非常重要的。

          2、終止勞動合同所引起的商業秘密保護問題

          勞動者違反保密義務,是指勞動者違反合同中關于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的約定,在保密期內將自己在勞動過程中所掌握的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披露給保密范圍以外的人,在保密范圍以外使用的行為一在終止勞動合同期內,勞動者領取勞動報酬,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是勞動者忠實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的一個體現,也是權利和義務對等的一種體現;而終止勞動合同之后,勞動者面臨著重新就業和擇業,就需要用自己的特長和知識而新的用人單位就可能利用勞動者在就業市場處于明顯劣勢地位,暗示或者引誘勞動者出賣商業秘密,否則就不予聘用相要挾如果是這樣,對于失去勞動工作的就業者來說,似乎處于兩難的位置了

          3、勞動者的素質和能力不同其可替代的程度也有不同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無需征得用人單位的意見,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終止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辦理《勞動法》在賦予勞動者辭職權的同時,要求勞動者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該規定的宗旨是為了讓用人單位能在30日找到人來頂替該辭職的勞動者的原工作崗位,使用人單位的生產、生活不致受到影響?蓪嵺`中又出現了新的難題,由于每個勞動者的素質和能力不同,其可替代的程度也會不同例如,在我們交通系統的高級持證船員和高級長途客車駕駛員,這種人才決不可能在一個月內能找到。單位為培養他們除花費財力和物力外,還有個時間問題;而一個物業公司的保安,可能幾天就可以找到替代者。《勞動法》對所有的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統一賦予30天的預告期,顯然不太合理。

          4.勞動者的工資被拖欠的問題。

          現在用工、務工形式的多樣化,給就業帶來了方便但是,由于許多勞動者沒有自我保護意識,簽了不平等或者違法的終止勞動合同,以至于自己的合法權利受到侵犯,特別是身在異地的打工者,經常會遭遇工資被拖欠和發生工傷事故又得不到合理賠償的問題因而容易引起社會的不安定。

          三、解決問題的主要辦法

          1、建立適應社會發展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終止勞動合同法律制度,是通過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確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穩定和諧勞動關系的制度,是通過終止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的制度。終止勞動合同制度的建立,從源頭上規范了用工單位的用工行為終止勞動合同thldl.org.cn又是勞動保障工作的基礎工作、通過建立適應社會發展的終止勞動合同的管理制度,對保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合法權益,調整好勞動關系,提高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保持社會穩定,對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具有非常重要意義首先,要加強勞動管理部門的工作,由其全面組織、實施終止勞動合同的簽定、備案、管理的全過程進行管理其次,要建立科學、規范的勞動合同管理程序依據《勞動法》和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勞動合同制度的要求,從勞動者擇業和就業,單位用工到終止勞動合同的簽訂、錄用備案.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等勞動合同管理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對每個環節的時間、條件、要求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使用工單位、勞動者、勞動管理部門都能按規定的程序進行運作二再次,對拒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工單位依法進行處罰,促進用工單位自覺簽訂勞動合同。

          2、簽訂勞動合同要規范,并要嚴格依法

          作為終止勞動合同的“弱勢群體”一方的勞動者在簽定勞動合同應注意“只忌”,一忌不對用工單位進行資格審查我國勞動力市場總的格局是供大于求,一些勞動者認為只要能找到一個:作就是大好事,不愿或不敢去考察用Z:單位的資格,但他們經常是因為忽視這個問題而受騙上當簽汀的終止勞動合同要交勞動合同管理部門簽約,以便接受政府管理部門的監督二二忌合同內容不全終止勞動合同的內容通過主要條款體現出來亡是勞動法律關系中勞動者和

          用工者權利義務的具體化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條款: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合同終止條件、違約責任下忌接受損害自身權益的非法條款常見的情況有擅自延長試用期和向勞動者收取“押傘按法律規定一律視為無效條款對勞動者也沒有約束力二雖然勞動者可以通過仲裁和訴訟解決糾紛,但這會給勞動者增加不少麻煩二筆者所在地的交通主管部門,就堅強了對企業外來用工、務工的監督和檢查了對外來用工、務工人員比較多的企業。要求公司與工會合資成立就業服務中心,由該中心聘用外來用工、務工人員.配備專業的人力資源管理人才,使勞動合同的管理規范和科學

          3、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概念要理清、把握準確

          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有相同之處,都是勞動合同所確定的法律關系消滅,當事人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不再存在但是,它們確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區別:一是造成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的情況不同它們所依據的法律規定亦不同。二是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帶來的法律后果不同,即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規定不同解除必須補償,終止可以補償,也可以不補償。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依法執行,解除的程序也必須要符合法律的規定,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4、動者提出終止勞動合同的預告期要具體和細化

          如前所述,勞動者提出終止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對所有勞動者統一賦予30日的預告期,顯然不合理因此.筆者認為應針對不同人才和工作崗位規定不同的預告期對于高級人才的辭職期應適當延長,可以在30日,甚至更長時間,而對于普通的勞動者的預告期可以縮短至20日甚至更短時間二同時。也可以賦予勞動合同的雙方在一定的法定范圍內有一定的商定權,可以在訂立終止勞動合同時,雙方就予以明確、

          5、終止勞動合同所引發的商業秘密保護要權利義務應對等

          終止勞動合同后,勞動者首先遇到的是擇業、就業的問題,按照權利義務相對等的原則用人單位應支付勞動者相應的補償(僅指對應保護商業秘密),勞動者才負有履行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如單方要求勞動者履行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這對勞動者的擇業也是一種限制,甚至是一種權利剝奪因此,筆者認為在勞動立法中,應該同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商業秘密的規定一樣。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對應代價是勞動者履行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前提,至于補償多少,法律應規定一個最低限額。具體由勞功關系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6、要在實踐中繼續完善《勞動法》,完善勞動合同的制度

          《勞動法》已頒布實施10年了,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加入WTO后的新形勢現今的用r_主體,就業形式的多樣化,使勞動關系更加復雜,應本著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態度來觀察和分析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現狀.切實對所存在的問題進行探討并把握未來通過對重點問題的研究和分析,提出完善勞動合同制度的方法和建議,使勞動合同制度不斷得到完善了。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訂立勞動合同必須規范依法,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須要依法定條件和程序辦理.只有依法才能使用一: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法律保護,這樣雙方的合法利益才不會受到浸犯。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不同于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碩士論文格式賠償,不同于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碩士論文格式經濟補償。追究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責任,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主要適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規定和參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法》實施后,則主要適用《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

        解除勞動關系合同5

          編號: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 你與我單位訂立了 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內從事 工作。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按下列第 條 款規定解除或終止你與單位的勞動合同(關系):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符合

          六、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 年 月 日甲方單位章: 勞動者(簽名):送達時間: 年 月 日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注:《證明書》一式四聯,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條款。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第三十六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 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 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 人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 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 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辭職、辭退、開除等。

        解除勞動關系合同6

          同志:

          您于________年____月起就職于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現因下列第____(大寫)項情形,你與我公司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為期________年(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勞動關系同時解除。

          經當事人協商一致;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

          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勞動者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證明材料是虛假的`,或者以脅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

          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醫療期滿后,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雙方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請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您所在的單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關系合同7

          黃某于20xx年11月進入某服裝公司工作,從事生產管理工作,月工資5000元,雙方簽訂了為期2年的勞動合同。20xx年11月,合同到期后,服裝公司與黃某的解除勞動關系,但未向黃某支付經濟補償金。20xx年2月,黃某向當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服裝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10000元及加付經濟補償金一倍的賠償金10000元。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部門支持了黃某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請求,但駁回了其加付賠償金的請求。黃某不服,遂向法院起訴。

          【分歧】

          本案加付賠償金的請求是否應該支持?

          【律師分析】

          第一種意見認為,對本案加付賠償金的請求不應支持。

          同意第一種意見,理由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ㄒ唬┪窗凑談趧雍贤募s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ǘ┑陀诋數刈畹凸べY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ㄋ模┙獬蛘呓K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該條正確理解是:對于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的,勞動者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同時也可以主張加付賠償金。但加付賠償金如果想要獲得法院的支持,必須有一個前提,即勞動者必須就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的違法行為先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在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后,用人單位仍未支付,此種情況下才存在加付賠償金,如果未經過這一前提程序,勞動者直接主張加付賠償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種意見認為,對本案加付賠償金的請求應該支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付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即加付賠償金的請求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勞動行政處理程序不是必經程序,向法院起訴與勞動行政處理程序是平行的,勞動者可以選擇適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付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該條規定法院應予受理的前提是《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而《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正是要求加付賠償金的請求必須經過勞動行政處理程序。所以認為加付賠償金的請求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無須經過勞動行政處理程序的觀點是錯誤的。

          本案中,黃某未經過勞動行政處理程序,直接向法院要求加付賠償金的請求,不能得到支持。

        解除勞動關系合同8

          單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職工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正式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乙方與甲方脫離一切關系。

          二、乙方在本協議簽訂生效之前,應向甲方辦理工作交接,結清個人與本單位的經濟往來手續。

          三、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任何社會及經濟活動,如違反,甲方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勞動合同解除后,出具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一式叁份,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送甲方、乙方本人。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六、本協議一式叁份,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送甲方、乙方本人各執一份。

          七、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即產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認真履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勞動關系合同9

          企業名稱(甲方):

          職工姓名(乙方):

          甲乙雙方于___年__月__日訂立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現經乙方提出,并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從簽訂本協議起,原勞動合同即行解除,甲乙雙方根據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2、甲方同意給予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7000元;

          3、甲乙雙方同意原勞動合同解除后不再提出或威脅提出針對對方的任何勞動仲裁、訴訟或索賠請求;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以中英文書就,如中英文版本之間存在任何差異,以中文版本為準.

          7.本協議按中國法律解釋,受中國法律管轄.

          甲方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甲方:樂山市銀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金文林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XX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同意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于___年__月__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甲方繼續支付乙方___年__月__日至年月3日的工資,共3000元,于___年__月__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三、甲方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給予乙方相當于乙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共計/元,于___年__月__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四、乙方應于___年__月__日前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及與甲方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及勞動關系轉出手續。

          五、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除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全部款項外,還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乙方進行詆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在乙方離職后兩年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

          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于___年__月__日一次性付給乙方保密費_____元。

          1、保密內容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秘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制造工藝、制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2、違約責任

          ()在保密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議的,應按甲方管理制度規定接受相應處罰。

          ()在保密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全部損失,返還保密費并處00元的罰款。

          (3)在保密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爭議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協調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補充說明:

          由于乙方從事本公司____________崗位,對本公司經營發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該崗位如果工作未交接清楚勢必會導致公司工程建設等工作出現斷層,會給公司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失,為了保障公司經營的連續性和正常發展,乙方必須與接替其工作崗位的人交接清楚,讓其盡快熟悉和了解崗位職責和工作內容,并在其能獨立主持工作之后再辦理離職手續,由雙方共同交接完畢簽訂確認工作交接清單。

          若在乙方離職期限截止時,接替其崗位的員工還不能獨立主持工作,經甲乙協商雙方約定可適當延長離職期限,但不超過一個月。

          八、甲乙雙方沒有其他爭議。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解除勞動關系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就終止雙方之間的勞動關系及補償事宜達成本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在簽訂本協議之日即終止雙方之間的勞動關系,并確認無須提前通知或做其它補償;

          2、乙方自年月開始在_______________從事職務,至今已經_______________年,期間乙方最后三個月平均工資為_______________元;根據勞動法及有關規定,雙方同意甲方一次性給予乙方個月平均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管理公司征詢發展商方面的同意)。

          3、雙方確認,甲方在支付上述補償金后,乙方不得再要求甲方給予任何經濟補償;對于其他基于勞動關系發生的關系均在本合同簽訂后得以終結,而不得提出任何補償;

          4、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后即可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則視為放棄所有補償權利。

          甲方: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

        解除勞動關系合同11

          同志:

          一、你與我單位于 年 月 日訂立的勞動合同,按下列第 條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1.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2.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3. 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 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4.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 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5.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 項的規定,解除合同;

          6.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1款第 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7.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 項規定,勞動合同(關系)終止;

          8. 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章): 勞動者(簽名):

          送達時間: 年 月 日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關系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__________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同意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甲方繼續支付乙方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的工資,共__________元,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三、甲方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給予乙方相當于乙方____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共計__________元,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四、乙方應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及與甲方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及勞動關系轉出手續。

          五、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除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全部款項外,還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乙方進行詆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在乙方離職后兩年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一次性付給乙方保密費_____元。

          1、保密內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秘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制造工藝、制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2、違約責任

         。1)在保密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議的,應按甲方管理制度規定接受相應處罰。

         。2)在保密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全部損失,返還保密費并處__________元的罰款。

         。3)在保密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爭議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協調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補充說明:

          由于乙方從事本公司__________崗位,對本公司經營發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該崗位如果工作未交接清楚勢必會導致公司工程建設等工作出現斷層,會給公司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失,為了保障公司經營的連續性和正常發展,乙方必須與接替其工作崗位的人交接清楚,讓其盡快熟悉和了解崗位職責和工作內容,并在其能獨立主持工作之后再辦理離職手續,由雙方共同交接完畢簽訂確認工作交接清單。

          若在乙方離職期限截止時,接替其崗位的員工還不能獨立主持工作,經甲乙協商雙方約定可適當延長離職期限,但不超過一個月。

          八、甲乙雙方沒有其他爭議。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解除勞動關系合同13

          企業名稱(甲方):xx公司

          職工姓名(乙方):xx

          甲乙雙方于xx年11月28日訂立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現經乙方提出,并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從簽訂本協議起, 原勞動合同即行解除,甲乙雙方根據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2、甲方同意給予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7000元;

          3、甲乙雙方同意原勞動合同解除后不再提出或威脅提出針對對方的任何勞動仲裁、訴訟或索賠請求;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以中英就,如中英文版間存在任何差異,以中文版本為準.

          7.本協議按中國法律解釋,受中國法律管轄.

          甲方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解除勞動關系合同14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證號:

          戶籍地:居住地:

          聯系電話:

          第一條鑒于甲乙雙方于年月日訂立的《勞動合同書》,約定的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但由于,主動提出,甲乙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6條及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須共同遵守。

          第二條甲乙雙方同意解除于年月日訂立的《勞動合同書》,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雙方之間的勞動關系就此解除,勞動權利義務即時終止。

          第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及各項補助(補貼)等共計人民幣元(¥元),具體費用明細見附件二。

          第四條對于前述約定的費用,乙方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之日起三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戶名:,賬號:,開戶行:。)。如乙方尚拖欠甲方債務的,在支付時一并抵消。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應當向乙方出具離職的相關證明;十五日內,甲方為乙方辦理人事檔案轉存及社保關系轉移手續。

          第六條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本合同簽訂并履行完畢后,雙方勞動債權全部結清,雙方此后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糾紛。

          第七條甲乙雙方均不能就任何勞動爭議問題向對方主張權利,提出勞動仲裁申請或訴訟,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并賠償損失。如果系乙方違約的',還應當如數退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前述全部費用。另,勞動關系解除后,任何一方均不能做出有損對方聲譽、利益的行為,否則將視為違約。

          第八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一份交由人社部門備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甲乙雙方就本勞動合同中涉及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發生爭議糾紛時相關文件和法律文書送達時的送達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約定:

          1.甲方確認其有效的送達地址為;乙方確認其有效的送達地址為。

          2.前述地址適用范圍,包括雙方非訴時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糾紛時相關文件和法律文書的送達,同時包括在爭議進入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民事訴訟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

          3.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需要變更時應當履行通知義務,通過的方式通知對方,確保對方知悉。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義務,雙方所確認的送達地址仍視為有效送達地址。”

          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糾紛。

          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對本合同項下條款文義有充分理解和把握,知悉所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及違約后將承擔的責任,且不存在重大誤解等意思表示不真實的情形。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

          第十四條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附件二:費用明細表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解除勞動關系合同15

          一、違約金的適用范圍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25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有兩種情況: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3)除前述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還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在合同中約定由用人單位承擔違約金。

          二、經濟補償金的適用范圍

          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1、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者有下列情形,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而解除勞動合同的: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而裁減人員的:1)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2)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而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被依法破產而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法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賠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的適用范圍

          1、違法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10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外,還須按經濟補償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值得一提的是,本賠償金只適用于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而不適用于用人單位有違法行為、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2、擅自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損失的經濟補償金

          《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二、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擅自解除合同而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工傷、醫療待遇等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資、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于上述損失的25%的賠償費用。

          3、擅自扣發勞動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1)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二、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因違法行為而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工傷、醫療待遇等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資、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于上述損失的25%的賠償費用。

          2)勞動行政機關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的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2)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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