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質押擔保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質押擔保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質押擔保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質押財產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 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元。
第五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貨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人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 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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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
質押財產清單(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ɑ蛭写砣耍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質押擔保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出質人(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賬號:_________質權人(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為確保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主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質押財產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 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元。
第五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
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
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人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 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九條、
第十一條、
第十三條、
第十四條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二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質押擔保合同3
質權人:
出質人:
根據借款人 與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以下稱主合同),為保障質權人債權的實現,本合同出質人自愿向主合同債權人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質人陳述與保證
1.1出質人是本合同項下質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國家授權的經營管理者;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不存在所有權、使用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1.2出質人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3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及數額: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人民幣 (大寫),借款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質押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的范圍為主債權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質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不限于訴訟費、公證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質押權利處理費、過戶費等)。
第四條 質權的設定
4.1質物詳見《質物清單》。 《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2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所產生的孳息。
第五條 質物移交
5.1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和其它相關資料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由出質人交付質權人保管,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5.2以匯票、本票、支票以及其他需背書出質的權利憑證設定質押時,應當以背書記載“質押”字樣。
5.3股東以其股份出質時,應將質權人的姓名、住所、質權額記載于公司股東名冊,出質人應將出資證明書交與質權人占有。
5.4借款人歸還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或是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質權人應當及時將該權利憑證和其它相關資料返還出質人。
第六條 質押登記
6.1依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出質登記的,雙方當事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到有關機構辦理質押登記手續。
6.2質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雙方當事人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5日內到有關質押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登記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第七條 質權的實現
質權人依本合同行使權利時,出質人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八條 提前清償或提存
8.1本合同項下有價證券、倉單、提單等權利憑證兌現或者提貨日期先于主合同到期日到期的,質權人可以在主合同到期日前兌現或者提貨,并與出質人協商將兌現的價款或提取的貨物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雙方約定的.第三方提存。
8.2經質權人同意,出質人可以轉讓本合同項下股票。但轉讓股票所得價款應向質權人
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向雙方約定的第三方提存。
8.3經質權人同意,出質人可以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本合同項下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但所得轉讓費、許可費應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向雙方約定的第三方提存。
第九條 出質人權利和義務
9.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質權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贈與、轉讓給第三人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質物。
9.2質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出質人應承擔擔保責任。
9.3質權人與借款人協議變更主、從合同的,除展期和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經出質人同意,出質人仍在本合同確定的質押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9.4借款人償清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后,出質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9.5質押權利的簽定、評估、保管、登記、公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10.6 質物非因甲方原因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出質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質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10.1有權收取質權所生的孳息。
10.2質權人負有妥善保管權利憑證的義務,因質權人保管不善造成權利憑證毀損、滅失的,質權人負有賠償責任。
10.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出質人。
10.4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質權人應將剩余部分返還給出質人。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從違約之日起每日按擔保范圍總金額的萬分之十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11.2出質人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質權人造成經濟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質押權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等情況的;
。2)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質押權利的;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2.1本合同經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后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質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出質人執兩份、質權人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質物清單》
出質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質權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質押擔保合同4
合同編號:
出質人(甲方):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傳真:
電話: 質權人(乙方):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住所: 郵政編碼: 負責人: 傳真: 電話:
鑒于乙方與 (下稱“保函申請人”)簽訂了編號為的《出具保函協議》或《轉開保函協議》(下稱“主合同”),并同意依照主合同約定出具或委托第三方出具保函或備信用證(下稱“主合同項下保函”),甲方愿意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以本合同約定的保證金專戶中的保證金提供質押擔保。
第二條 保證金專戶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幣種)(金額大寫)的保證金存入保證金專戶。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對保證金專戶內資金進行支用、劃轉或做其他任何處分。
保證金專戶名稱:
保證金專戶賬號:
開戶銀行:
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列利率標準對保證金計息:利息由乙方直接計入甲方保證金專戶,也為乙方的債權提供質押擔保。如保證金專戶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凍結或扣劃,甲方應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
第三條質押擔保范圍
本合同的擔保范圍為以下第 種:
一、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復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保函申請人應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項、乙方實現債權與擔保權利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
二、主合同項下本金(幣種)(金額大寫)及利息(包括復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保函申請人應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項、乙方實現債權與擔保權利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主合同或主合同項下保函變更
一、如果主合同簽訂后,實際出具的保函與主合同的約定不一致(包括保函金額),甲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減免擔保責任。
二、如果出具的保函未約定確定的保證金額或保函有效期,甲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減免擔保責任。
三、主合同項下保函出具后,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與保函申請人同意增加保函金額或延長保函有效期的,甲方僅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對變更前的主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主合同條款或主合同項下保函發生其他變更的,甲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減免擔保責任。
四、當事人變化
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出現下列任一情況而減免:(一)乙方或保函申請人發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減資本、合資、聯營、更名等情形;
(二)乙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項下的義務。
五、主合同項下債權轉移給第三人的,甲方應協助乙方及該第三人辦理相關手續。
六、主合同項下債權或債務的轉移行為未生效、無效、被撤銷、被解除,甲方仍按照本合同對乙方承擔擔保責任。
第五條 質權的實現
二、乙方根據前款約定進行劃收后,應在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劃收的時間和金額。
三、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作為或不作為)妨礙乙方實現質權。
是否有效、乙方是否向其他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也不論其他反擔保是否由保函申請人自己所提
供,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均不因此減免,乙方均可直接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甲方將不提出任何異議。
五、如果甲方只對主合同項下的部分債務提供反擔保,則甲方同意,即使因保函申請人清償、乙方實現其他反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導致主合同項下的債務部分消滅,
甲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在擔保范圍內對尚未消滅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六、如果甲方只為主合同項下的部分債務提供反擔保,甲方在其承擔反擔保責任后主合同項下的債務仍未獲完全清償的,則甲方承諾,其向保函申請人或其他反擔保人主張(包括預先行使)代位權或追償權,不應使乙方利益受到任何損害,并同意主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優先于甲方代位權或追償權的實現。具體而言,在乙方債權未被全部清償前,
(三)若保函申請人或其他反擔保人為甲方提供了反擔保,則甲方基于其反擔保權利而獲得的款項應優先用于清償乙方尚未獲償的債權。
七、如果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部分無效或被撤銷、被解除,且甲方與保函申請人不是同一人,則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內對保函申請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與保函申請人承擔連帶責任。
八、甲方已充分認識到利率風險。如果乙方根據主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的利率政策變化而調整利率水平、計息或結息方式,導致保函申請人應償還的利息、罰息、復利增加的,對增加部分,甲方也承擔擔保責任。
九、如果除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外,保函申請人對乙方還負有其他到期債務,乙方有權劃收保函申請人在中國建設銀行系統開立的賬戶中的人民幣或其他幣
種的款項首先用于清償任何一筆到期債務,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此發生任何減免。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一約定或陳述與保證的事項存在任何虛假、錯誤、遺漏,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
3、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法律許可的其他救濟措施。
二、如果因甲方原因導致質權未有效設立,或者導致保證金專戶被凍結、扣劃,或者導致乙方未及時且充分實現質權,且甲方與保函申請人不是同一人,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本合同擔保范圍內對擔保的債務與保函申請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其他條款
一、應付款項的劃收對于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中國建設銀行系統開立的賬戶中劃收人民幣或其他幣種的相應款項,且無須提前通知甲方。需要辦理結售匯或外匯買賣手續的,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匯率風險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信息的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向中國人民銀行及信貸征信主管部門批準建立的信用數據庫或有關單位、部門查詢甲方的信用狀況,并同意乙方將甲方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及信貸征信主管部門批準建立的信用數據庫。甲方并同意,乙方為業務需要也可以合理使用并披露甲方信息。
三、公告催收
對甲方發生違約情形,乙方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四、乙方記錄的證據效力
五、權利保留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并不影響和排除其根據法律、法規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權利。任何對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能視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或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認可,也不影響、阻止和妨礙對該權利的繼續行使或對其任何其它權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導致乙方對甲方承擔義務和責任。即使乙方不行使或延緩行使主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未用盡主合同項下的任何救濟,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并不因此減免,但是乙方若減免主合同項下債務,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相應減免。
六、甲方如發生分立、解散、進入破產程序、被撤銷、被注銷工商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保證金專戶的資金權屬發生爭議,均應立即通知乙方。
七、保函申請人解散或破產
甲方知道保函申請人進入解散或破產程序后,應當立即通知乙方申報債權,同時自己應及時參加解散或破產程序,預先行使追償權。甲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函申請人進入解散或破產程序,但未能及時預先行使追償權的,其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盡管有本條第五款第二項的約定,在保函申請人破產程序中,如果乙方與保函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同意重整計劃,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權利不因和解協議或重整計劃而受到損害,甲方的擔保責任不予以減免。甲方不得以和解協議、重整計劃規定的條件對抗乙方的權利主張。乙方在和解協議、重整計劃中對保函申請人作出讓步而未能獲得清償的債權部分,仍有權要求甲方承擔擔保責任。
八、甲方解散或破產
甲方發生解散或破產的,即使乙方在主合同項下債權尚未到期,乙方也有權參加甲方清算或破產程序,申報權利。
九、甲方的通訊地址或聯系方式如發生變動,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其他約定事項
若甲方或債務人未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節能減排、降低污染的法律、法規或規章,或者可能發生耗能、污染風險,乙方有權提前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利,并采取本合同約定或法律允許的其他救濟措施;
十一、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一)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及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
第八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經營范圍、授權權限。
二、甲方已閱讀本合同及主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及主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具備擔保人的合法資格,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行為符合法律、
行政法規、規章和甲方章程或內部組織文件的規定,且已獲得公司內部有權機構及/或國家有權機關的批準。因甲方無權簽署本合同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全額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四、甲方確認自己對保函申請人的資產、債務、經營、信用、信譽等情況、是否具備簽訂主合同的主體資格和權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內容已經充分了解。
五、甲方提供本質押擔保不損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違背甲方的法定與約定義務。
六、保證金專戶的資金為甲方合法擁有,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
七、保證金專戶的資金不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雖然存在其他共有人,但該質押擔保行為已經獲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八、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保證金質押有關的資料和信息均是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的。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年 月 日
質押擔保合同5
出質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質權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因 (被保證人)與質權人簽訂《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由質權人為被保證人與齊 (貸款人)簽訂的金額 萬元(人民幣),期限 個月《借款合同》(主合同)合同編號: 提供保證擔保。為確保被保證人切實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出質人愿意向質權人提供股權質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人權利、義務,依據我國《合同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質押標的
1、出質人在被保證人處持有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并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股權份額詳見《股權質押清單》。
2、被保證人注冊資本為 萬元,實收資本為 萬元(以工商登記信息為準)。
第二條 質押反擔保范圍
出質人質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擔保本金人民幣 (小寫:¥ )、利息(包括復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被保證人應當向質權人交納的評審費、擔保費、罰息,質權人實現上述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公證費、仲裁費、
第三條 質押登記
1、出質人應在 年 月 日之前將本合同的股權出質事項記載于被保證人的股東名冊,
2、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辦理股權質押登記。
第四條 質權的實現
1、質權人代被保證人代償債務后,出質人無條件將本合同項下出質股權折價 元與質權人,并在質權人要求辦理股權轉讓登記之日起3日內辦理股權轉讓登記手續。出質人對股權折價不足以代償的部分仍承擔保證擔保責任。出質人及質權人同意本合同項下出質股權的實現以此合同為準,不再另行協商。
2、出質人應予配合質權人到有關部門辦理出質股份的過戶登記手續。
第五條 出質人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1、出質人未在本合同項下擬質押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2、出質人自愿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以及財產保險、鑒定、登記、過戶、保管、公證、提存費用。
3、在出質股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出質人有義務通知并協助質權人免受侵害。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承諾不將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出售、轉移、質押或進行其他方式的處分,也不從事任何對被保證人的營運或財務狀況有損害的行為。
5、質押期間質押股份滅失或被有關機關宣告為無效的',出質人須另行向質權人提供反擔保物。
6、出質人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并將轉讓
7、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財務資料和相應的收入證明。
8、出質人應積極行使股東權利以維持股權價值,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不放棄股東權利和被保證人章程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利益。
9、如出質股權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出質人應根據質權人的要求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或其他補救措施。
第六條 質權人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1、主合同履行期屆滿,被保證人未依主合同約定歸還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權。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質權人可以提前處分出質股權,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2.1依據主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主合同而發生質權人代償或造成質權人經濟損失。
2.2主合同履行期間被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貸款債權落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等對其償債能力有重大影響的情況。
3、有權要求出質人協助避免出質股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有權對出質人股權持有狀況進行監督。
5、有權對出質人影響被保證人經營狀況的行為進行監督,并要求其糾正損害被保證人利益的行為。
6、出質人未按本合同條款履行的,質權人有權與貸款方協商依照法律或約定采取措施保障債權并有權要求出質人賠償損失。
第七條 違約及賠償
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不充分地承擔本合同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應向質權人支付本合同約定反擔保范圍內全部金額每日5‰的違約金以及賠償由此給質權人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如因本合同下的或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
第九條 合同生效、修改和文本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并經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并完成股權出質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被保證人應向質權人交納的評審費、擔保費、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3、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可被撤銷,出質人仍承擔擔保責任;本合同部分條款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效力。
4、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并由雙方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相關變更手續。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質押登記使用。
第十條 附件
1《股權質押清單》,本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出質人(蓋章):
法人(簽字):
質權人(蓋章):
法人(簽字):
年 月 日
質押擔保合同6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1、甲方根據 公司與貸款人 銀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合同編號: )以及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 (以下稱保證合同,編號: ),乙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 公司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權;為確保乙方擔保債權的實現,甲方愿意為乙方提供股權質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權利、義務,依據《公司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1.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設立的 公司的股東,持股比例為 %,有權簽訂本協議并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并且已經適當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
1.2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法律和 公司的章程、合同對 公司履行了出資義務,其對本協議項下任何及所質押股權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權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質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3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并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擔保權利。
1.4 除非經質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或再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 公司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6甲方保證,已向乙方真實披露了 公司的財務狀況,并擔保 公司在本協議
第四條確定的期限內不出現虧損情況。
1.7 甲方承諾,一旦 公司在本協議
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1.8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第二條 質押物
2.1 甲方將其對 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以下簡稱;質押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全部質押給乙方,作為對乙方擔保債權實現的反擔保。
2.2 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入乙方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質押反擔保范圍
3.1 乙方代 公司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等;
3.2 公司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及乙方為實現質押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鑒定、公證、處置質押物等的費用)等;
第四條 質押權的存續期間
4.1 質押權的存續期間至本合同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期間中斷的,質押權存續期間隨之中斷。
第五條 出質登記
5.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辦妥股權質押登記手續,并將出質登記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6.1 甲方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交付給乙方保管(如出質證明書等)。當 公司按期還貸后,乙方應及時將權利憑證和相關資料歸還給甲方。
6.2 在工商部門辦理股份出質登記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 公司同意將股權出質的承諾;在工商部門進行出質登記后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股權出質事項已記載于 公司的股東名冊上的證明(由 公司加蓋公章)。
第七條 質押權的實現
7.1質押權實現的條件依法律規定確定。
7.2乙方在行使質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出質股權進行折價以抵償甲方所欠債務或對出質股權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八條 處置出質股權后清償順序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處置出質股權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8.1實現出質股權的費用及乙方代 公司償還貸款所發生的費用;
8.2乙方代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
8.3保證合同以及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
8.4代償資金占用費,從乙方代償次日起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
8.5補償上述款項后,剩余部分返還甲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對乙方作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
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實質方面是或被證實是錯誤或誤導,甲方首先應承擔違約責任 元,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用全額予以賠償。
9.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出質股權進行再質押或轉讓或作出任何其他傷害乙方在本協議項下質押權利的處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并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股權。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10.1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0.2 主合同、《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質股權對于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10.3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1當事人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而引起糾紛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附則
2.1 本合同一式 份,當事人、被保證人及登記機關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借款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以“質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___年月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月日將抵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元。
第五條質押擔保的范圍:_________________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元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押保管費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_________________
(1) 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甲方應辦理抵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_________________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質押擔保合同8
質權人:四川億泰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出質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下稱債務人)于年月日簽訂《委托擔保合同》(合同號為:委保字第號)約定,甲方為債務人向德陽銀行(下稱貸款人)借款(大寫)以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乙方對此《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債務人的所有義務和責任以質押的方式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并簽訂本反擔保合同,自愿承擔本合同約定的反擔保責任:
第一條:乙方陳述與保證
1.1乙方是本合同項下質押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本合同項下的出質存單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1.2完全了解債務人的權利義務,為其提供質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3本合同項下存單依法可以設定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出質存單
2.1出質存單詳見《存單質押清單》(附件)。
2.2《存單質押清單》對質押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甲方依本合同對出質存單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甲方行使質權的任何限制。
第三條:質押反擔保范圍:
3.1乙方質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合同》(合同號為:
委保字第號)和《委托擔保合同》(合同號為:委保字第號)中約定乙方應承擔的借款本金、利息、擔保費本息、逾期擔保本息及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3.2實現質押權過程的全部費用。
3.3當債務人不履行其債務時,無論甲方對《委托擔保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甲方均有權直接要求乙方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四條:質權的存續期間
4.1質權的存續期間至被擔保的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第五條:出質存單的移交
5.1合同項下出質存單應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前由乙方交付甲方保管。質權人驗收后向出質人出具收據。
5.2債務人履行全部債務后,甲方應當及時將該存單返還乙方。
第六條:存單止付
6.1當事人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出質存單的存款銀行辦理存單的止付手續。
第七條:質權的實現
7.1甲方代債務人代償債務后,甲方有權與乙方協商,將出質存單抵償債務人所欠債務,也有權對出質存單采取兌現等方式處分,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7.2甲方依本合同處分權利時,乙方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八條:提前清償或提存
8.1出質存單兌現日期先于主合同到期日到期的,甲方可以在主合同到期日前兌現,并與乙方協商將兌現的價款向第三人提存。
8.2在債務人償清《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項下全部債務之前,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出質存單。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9.1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公證及訴訟的費用。
9.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出質存單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9.3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并協助甲方免受分割。
9.4乙方為法人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應提前30日通知債權人:9.4.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9.4.2經營范圍和注冊資金發生變更、股權變動; 9.4.3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9.4.4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9.4.5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9.5乙方為自然人時,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提前3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9.5.1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9.5.2出質存單發生權屬爭議; 9.5.3住所、電話等發生變更。
9.6債務人償清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乙方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以提前處分出質存單,并以所得價
10.1.1依據《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而發生甲方代償或造成甲方經濟損失;
10.1.2本合同履行期間債務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主合同債權落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10.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債務人未依《借款合同》約定歸還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出質存單。
10.3有權要求乙方協助,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10.4有權收取出質存單所生的孳息。 10.5甲方負有妥善保管出質存單的義務。
10.6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甲方應將剩余部分返還給乙方。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乙方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11.2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應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1.3如因乙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乙方應在質押反擔保范圍內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12.1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自然人乙方簽字生效)。
12.2《借款合同》、《委托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乙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12.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13.1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4.1質押期間出質存單發生權屬爭議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14.2質押期間出質存單滅失或被有關機關宣告為無效的,乙方須另行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物。
14.3 14.4
第十五條:附件
15.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附件:《存單質押清單》第十六條:附則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9
合同號:________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_
賬號:_________ 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為保證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將其有權處分的財產進行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財產的質押。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將《質押財產清單》(附后)所列財產進行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第三條甲方保證依法享有質押財產的所有權或經營權。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將質押財產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質押擔保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擔保貸款合同。借款合同的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第七條。甲方應承擔與評估、鑒定、保險、倉儲和運輸相關的所有費用。
第八條質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質押財產。因乙方過錯致使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應當:
1.借款人全部履行完借款合同的'債務后,乙方應賠償甲方;
2.如果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的全部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借款合同的未履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銷。
第九條質押期間,甲方應為質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是乙方..保險單據由乙方保管..
第十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在保險范圍內遭受損失,或因第三方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作為質押財產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任何一方不得使用。
第十一條非因乙方過錯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甲方應在30日內向乙方提供相當于減少價值的擔保。
第十二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其他損害的,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捐贈、轉讓、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價款優先用于提前清償對乙方的擔保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后仍未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者以質押財產拍賣、變賣、變現所得優先受償,實現質押權利。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押權利,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或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或有其他嚴重違約行為的;
3.在借款合同履行過程中,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解散、擅自變更企業制度,導致乙方貸款債權失效,改變貸款用途,涉及或即將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以及有其他可能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被共有、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被抵押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本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 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不足部分。乙方有權用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直接沖抵違約金和賠償金。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的收益,按照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還清借款人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含罰息)和賠償金;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
第二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 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質押擔保合同10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常用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常用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_______________
特別提示:
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對于不理解的條款,可以向出借方征詢,出借方應進行解釋。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月)利率%。
借款方每個還息日除按上述規定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合同借款金額的%向出借方支付服務費。
第四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及利息。
第六條借款方提前還款應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及相應的服務費,合同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應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權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質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質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或質押物的。
第七條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質押的工資卡進行查詢和核實。并且在質押期間可以進行取款作為借款人還款。
2、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或質押權。
3、在質押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辦理工資卡業務(更改密碼、報失等)如損害甲方利益的,乙方要負全部的法律責任并賠償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二部分抵押、質押條款
第九條為確保借款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工資卡號為和借款方妻子的工資卡號為質押給出借方,作為借款方歸還借款的擔保。
借款方保證,該工資卡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等情況,同意將該工資卡質押給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三部分保證條款
第十條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當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方均有權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該工資卡內的所有財產承擔擔保責任。如工資卡余額不夠還清出借人債務的,由出借人長期質押工資卡直至還清債務為止。
第十一條如甲乙雙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作了變動,保證期間按照原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限相應順延,即從變更后的借款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算。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方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和費用,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工資卡進行長期質押直至還清債務為止。
2、借款方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按月利率百分之十支付逾期利息,三十日后應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50%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方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甲乙雙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并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合同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提前解除,應由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5、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附件:1、質押人提供的銀行賬號和密碼、2、質押人提供的身份證復印件、3、質押人提供的戶口本復印件、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11
( )農銀動質字( )第 號
出質人(全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全稱):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
為了確保________(下稱債務人)與質權人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的《_______》(下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保障質權人債權的實現,出質人愿意為債務人與質權人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我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額
出質人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額與主合同項下的債權種類及數額相同,主債權種類及數額(幣種及大寫金額)為:__________。
第二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
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質物處置費、過戶費等質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 質物的`設定
1.出質人同意以自己所有或依法具有處分權的下列財產_______(詳見動產質押清單)作質物,上述質押清單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上述質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質物的最終價值以質權實現時實際處理質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四條 質權的效力
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第五條 質物的移交和保管
1.本合同項下質物應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由出質人交付質權人,同時將質物的所有有效證明和權利憑證交與質權人保管。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進行驗收。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對質物做出饋贈、轉讓、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質權人同意轉讓、出租、出售質物所得價款,應優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3.本合同有效期內,質物價值非因質權人原因減少的,出質人應當恢復質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4.質權人應當妥善保管質物,為了安全和方便,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因質權人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滅失的,質權人負有賠償責任。債務人歸還全部主合同項下債務的,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質權人應當及時返還質物。
第六條 質物的保險
1.質物由出質人在______辦理足額財產保險,并指定質權人為該項保險賠付金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合同應經質權人認可,不得有任何限制質權人權益的條款。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應將質物的保險單據正本原件交質權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消保險。如保險中斷,質權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4.質物發生保險責任內的保險事故的,保險賠付金優無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及相關費用,或向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七條 費用的承擔
質物的保險、鑒定、運輸、保管、登記、公證費用山出質人承擔。
第八條 質權的實現
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質權人有權依法以質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物的價款優先受償。上述“期限屆滿”包括質權人依照主合同的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宣布
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質權人和出質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出質人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質權人造成經濟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未按質權人要求提供有關質物的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質物的;
。4)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在質權人住所地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且交付質物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一份,債務人一份,_____份,效力相同。
2.本合同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即使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出質人仍對債務人應履行義務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提示
質權人已提請出質人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全面、準確理解,并應出質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質權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出質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出質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
質押擔保合同12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該抵押擔保借款合同,雙方保證嚴格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合同內容的'貸款:
借款金額: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貸款利率:
借款用途:
第二條 乙方自愿以本人坐落位于 區
有房產權證第 號,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產為借款抵押擔保,該房產價值為 ,抵押權利價值為 ,債務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雙方約定事項如下:
當乙方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甲方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將抵押物作價、拍賣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得到償還;
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財產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乙方保管、使用并負責保養、保全。
《房屋他項權證》交甲方保管。
第三條 借款人承諾:
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如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為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保證抵押物系抵押人所有的合法財產;
保證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并承擔維護、保養抵押物所需費用;
接受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檢查、監督;
第四條 抵押權人承諾
按期、按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妥善保管《房屋他項權證》,待借款本息償還完畢后協助乙方一同辦理他項權利注銷手續;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貸款人各執一份,房管局執一份。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章并依法辦理他項權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 如雙方發生糾紛,抵押權人可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請解決。
甲方: 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定地點:
質押擔保合同13
出質人: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傳真:
電話:
質權人: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傳真:
電話:
出質人:
質權人:
為確保與乙方簽訂的編號為的的履行,保障乙方債權的實現,經甲方依公司章程通過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并授權,甲方愿意為債務人與乙方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保證金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擔保方式
甲方以在乙方開立的保證金專戶中的保證金提供質押擔保,并辦理登記止付手續。
甲方保證上述保證金專戶中的保證金不存在權屬爭議。
第二條保證金專戶
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人民幣的保證金存入其在乙方開立的保證金專戶,視為保證金交付乙方,質權設立。保證金擔保存續期間,甲方不得對保證金專戶內資金進行支用、劃轉或做其他任何處分。
保證金專戶名稱:保證金專戶賬號:
若擔保范圍涉及多筆債權,保證金專戶賬號明細見本合同第三條中的“保證金質押清單”。
第三條擔保范圍
債權本金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乙方墊付的有關費用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若擔保范圍涉及多筆債權,債權具體情況見下表“保證金質押清單”。
當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其債務時,無論乙方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乙方均有權直接要求甲方在其擔保范圍內優先承擔擔保責任。乙方對上述保證金專戶中的保證金享有優先受償權。
第四條保證金擔保的存續期間
保證金擔保的存續期間至被擔保的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第五條被擔保的主合同的變更
甲方確認,乙方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條款的,視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甲方擔保責任不因此而減免,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延長債務履行期限;
增加債權本金金額。
第六條合同效力的獨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則甲方以保證金專戶中的保證金對于債務人因返還財產及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質押擔保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質押權不因甲方的任何變動而受影響。不受甲方或借款人合并、分立、重組、變更、股份制改造、隸屬關系的變更等因素的影響。
第八條孳息的收取
在質押期間內,乙方有權依法收取質押標的所生孳息。收取的孳息在優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后存入保證金賬戶作為質押物。)
第九條擔保權利的實現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從其在乙方開立的保證金專戶中直接劃收相應款項:
主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債務本金或利息履行期限屆滿,乙方未受清償的;
根據主合同的約定乙方可以提前實現債權的其他情形。
甲方承諾,如本合同約定的保證金賬戶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凍結,甲方將提供其他乙方認可的擔保。
第十條違約及處理
甲方同意,如本合同約定的保證金賬戶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凍結,而甲方未提供其他乙方認可的擔保的,乙方有權從甲方在貴州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所轄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開立的賬戶中劃收任何幣種的相應款項,本條約定視同劃收的.授權文件。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后生效:
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并加蓋公章及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并加蓋公章;
甲方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將保證金存入其在乙方開立的保證金專戶。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
第十五條聲明條款
一、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向甲方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
二、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經營范圍、授權權限。
三、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并特別注意了本合同字體劃線的條款。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四、甲方有權簽署本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開戶金融機構及帳號:___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___住 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質押財產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 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應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元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合同15
合同編號:_________質權人: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出質人:_________(以下稱乙方)根據甲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_________(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經借款人全體股東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處的股份向甲方出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擔保貸款,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愿意以其在_________公司享有所有權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股份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載明(附后),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ㄒ唬┘追酱鸀榻杩钊饲鍍數娜總鶆眨ū窘、利息、復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貸款人債權和甲方擔保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_________%計算。
。ǘ┪泻贤屑s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將其質押股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工商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據此將甲方記載于借款人股東名冊之下。六、他特約事項:
(一)辦理股份轉讓的有關登記費用由乙方承擔。
。ǘ┮曳讲坏秒[瞞質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ㄈ┵|押股份在質押期間的孳息由甲方收取。
。ㄋ模┊敿追綖榻杩钊舜鷥敽螅、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_________日內,協商將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后_________日內交付乙方。
。ㄎ澹┙杩钊诉清上述借款本息后,甲方在_________日內將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質押股份按原價再轉讓給乙方。八、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_______元的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抄送貸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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