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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質押擔保合同

        時間:2023-02-19 13:22:5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推薦】質押擔保合同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質押擔保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薦】質押擔保合同

        質押擔保合同1

          抵押權人:

          鄭州A有限公司(甲方)

          抵押人:

          西安B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鑒于甲方為乙方向 C 女士借款提供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債權的實現,乙方現自愿以自有房產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我國《物權法》、《擔保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最高額抵押反擔保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

          乙方與C女士于x年x月簽訂借款合同一份,甲方依據其與乙方之約定向C女士提供借款合同所載金額借款及后續可能發生的其他借款之擔保。為減少甲方擔保風險,現乙方以位于西安市高新區xx號的自有房產,為甲方提供反擔保。

          第二條 用于反擔保的房產狀況

          乙方用于向甲方抵押的房產坐落于西安市高新區xx號,房號6B,建筑面積xx平方米,用途為廠房。房產證號為:西安市房權證高新區字第xx號。該房產為甲方自有房產。

          第三條 反擔保所擔保的債權及擔保方式

          1、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系指,因乙方向C女士借款,而甲方為乙方向C女士連續提供擔保而形成的一系列擔保債權。

          2、本合同所擔保債權范圍包括:

          A、甲方保證人義務范圍內應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應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費用、損失等;

          B、實現借款合同債權和本合同抵押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拍賣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仲裁費、評估費、差旅費、執行費等)。

          3、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抵押。

          第四條 反擔保最高數額

          甲乙雙方約定,反擔保的最高數額為人民幣xx萬元整(大寫人民幣xx萬元)。

          第五條 反擔保期間

          自乙方與C女士簽訂的上述首次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與C女士在x年x月前可能簽署的所有借款合同所生債務清結之日止。

          第六條 合同效力的獨立性

          本合同效力獨立存在,乙方與C女士間借款合同、甲方C女士間保證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效力。如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被確認為無效或部分無效,則乙方以抵押物對C女士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條件

          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實現抵押權,并就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甲方履行了保證合同中的代償義務后未受乙方清償的;

          2、乙方與C女士間借款合同期滿,乙方未及時還款導致甲方被追索的。在此情況下甲方收到追索通知即可開始實現抵押權;

          3、乙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的;

          4、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請求乙方恢復原狀或提供額外擔保遭到拒絕,或抵押物被司法機關等有權機關采取查封等強制措施而乙方未根據甲方的要求落實債務償還保障措施的。

          第八條 抵押權實現方式

          1、當出現第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之一時,甲方可經下列方式實現抵押權:

          A、甲乙雙方達成協議直接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

          B、依照法律規定程序處理抵押物。

          2、甲方實現抵押權時,應通過專門的評估機構,對抵押物價值進行評估。

          第九條 抵押手續辦理及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必須依法辦理抵押登記,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西安市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本合同項下反擔保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乙方保證:乙方權利機關對于本合同的簽署是知情的,甲方已經履行了使本合同有效所必需的內部手續,且授權簽署本協議的人員確實具有簽署本協議之權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均應秉持最大誠信原則以履行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協商解決可能發生的爭議。如協商無法解決爭議,合同任一方均可就爭議事項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有關本合同的所有磋商、變更、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經有權人簽署的紙質介質、傳真、電子郵件。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抵押登記備案機關留存一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署并履行了法定登記備案手續后生效。

          甲方:鄭州A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乙方:西安B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簽約日期:xx年xx月xx日

        質押擔保合同2

          質權人(甲方):【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代理人】 聯系人:【負責人】

          地址:【公司地址】 聯系電話:【公司電話】

          出質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出質人(乙方):

          性別: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鑒于:

          【借款人】(以下稱“借款人”)與甲方簽訂的編號為 的《小額貸款合同》(以下稱“貸款合同”;詳見附件1),為保障甲方債權實現,乙方自愿以享有處分權的依法可出質的權利提供質押擔保。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權利質押標的及其價值

          1、乙方自愿提供自己所擁有的并依法可以出質的 (質押權利名稱)設定質押,質押權利基本情況詳見附件2。

          如質押權利為共有財產的,乙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質押已得到全體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2、質押權利的價值,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認:

          1)、雙方協商確認其價值為 萬元;

          2)、經共同認可的評估機構評估,其評估價值為 萬元。

          3、 質押期間,發生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情形的,乙方應在10日內恢復質押權利的價值,或者向甲方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其他擔保財產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擔保,直至甲方認可為止。

          第二條 質押擔保范圍

          1、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范圍為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質押權人實現債權產生的'費用及借款合同約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

          2、無論主合同項下是否還存在其他多項擔保(包括抵押、質押和保證擔保),只要發生借款人逾期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時,甲方均可首先要求乙方承擔保證責任。

          3、乙方同意甲方與債務人就擔保債務履行期限進行一次展期(具體展期時間的長短,由甲方與借款人協商確定),并同意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本合同約定質押擔保對展期和利率調整后債務依然有效。

          第三條 質押期間

          1、質押權與主債務同時存在,主債務清償完畢后,抵押權才消滅。

          2、因質押登記部門要求,質押期限登記為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如質押期限屆至,債務人未還清主債務的,則:

          1)質押權人依法享有的質押權不變;

          2)質押人應辦妥續質押登記手續。

          3)抵押期限延長至主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第四條 質押權利證書或證明文件移交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將質押權利標的的權屬證明文件交由甲方保管并用于出質登記。

          第五條 誠信承諾

          乙方承諾,為簽訂本合同向甲方提交或者出示的各種權利憑證真實、完整、取得程序合法。

          第六條 出質登記

          本合同約定權利質押擔保須經登記生效的,則在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乙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與借款人共同負責辦理登記手續,承擔登記相關費用,并在甲方放款前將已辦理完畢登記手續的證明文件提交給甲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原因導致出質登記未成的,乙方應按借款合同約定借款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三項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押物原狀,或提供甲方認可的擔保物,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借款合同約定借款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其他義務的,每發生一項應按借款合同約定借款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解決

          1、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均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為確保乙方及時履行擔保責任,乙方同意就本合同下擔保責任向公證處申請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在發生違約的情況下,甲方可直接向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并向管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項

          1、本合同約定的質押從合同關系獨立于借款合同約定的甲方與借款人之間的主合同法律關系;從合同關系的法律效力不受主合同關系法律效力的影響,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被撤銷。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余份用于質押登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甲方辦公地點簽署。

          甲方:重慶江北區聚興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質押擔保合同3

          ( )農銀權質字( )第 號

          質權人(全稱):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全稱):(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______(下稱債務人)與質權人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的《________》(下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保障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出質人愿意為債務人與質權人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我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額

          出質人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額與主合同項下的債權種類及數額相同,主債權種類及數額為(幣種及大寫金額):__________

          第二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

          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質押權利處置費、過戶費等質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 權利質押的設定

          1.出質人同意以自己所有或依法具有處分權的下列財產權利________(詳見權利質押清單)作權利質押,上述質押清單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上述質押權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質押權利的最終價值以質權實現時實際處理質押權利的.凈收人為準。

          第四條 質權的效力

          質權的效力及于質押權利的從權利和孳息。

          第五條 權利憑證的移交和保管

          1.本合同項下權利憑證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出質人交付質權人。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進行驗收。

          2.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并及時將相關登記證明材料正本移交質權人保管。

          3.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押權利轉讓、贈予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質權人同意出質人所獲的轉讓費、使用費等價款,應優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4.質權人應當妥善保管權利憑證。因質權人保管不善造成權利憑證毀損、滅失的,質權人負有賠償責任。債務人歸還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質權人應當及時返還憑證。

          5.質押權利價值有明顯減少足以影響質權人實現質權的,出質人應當有相應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質權人可以拍賣或變賣質押權利,拍賣或變賣所得的價款,優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六條 費用的承擔

          質押權利的鑒定、評估、保管、登記、公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第七條 質權的實現

          1.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質權人有權依法以質押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押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上述“期限屆滿”包括質權人依照主合同的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2.質押權利屆滿日先于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日的,質權人可依法將質押權利變現,所得價款優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交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質押權利屆滿日后于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日的,質權人可依法在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將質押權利變現受償。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質權人和出質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出質人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質權人造成經濟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質押權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等情況的;

          (2)未按質權人要求提供有關質押權利的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質押權利的;

          (4)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在質權人住所地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且交付權利憑證之日起生效。需登記生效的,則從辦妥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一份,債務人一份,________份,效力相同。

          2.本合同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即使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出質人仍對債務人應履行義務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提示

          質權人已提請出質人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全面、準確理解,并應出質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質權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出質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出質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合同4

          質權人(以下稱甲方)

          名 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 號: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出質人(以下稱乙方)

          名 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 號:

          營業執照注冊號: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根據甲方與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借款協議》(以下簡稱主合同)的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為確保主合同中甲方的有關權益,現乙方以其有權處分的(依法有權處分的) (以下稱質押物)向甲方提供質押擔保,F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保證及聲明

          一、 乙方保證自己是本合同項下權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二、 向甲方提供權利質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 乙方保證設立本合同項下權利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也無其他設定質押權的情況。

          四、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以致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

          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五、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并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二條 質押反擔保范圍

          一、 主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了保證義務所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費用、損失等;

          二、 主合同中約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損失費用以及擔保費本息等;

          三、 實現債權的費用(如:實際發生的律師代理費、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執行費、資產評估費、資產過戶費用、交通費、打印費、差旅費等)。

          第三條 質 物

          一、質物事項

          (一)名稱:

          (二)數量、質量:

          (三)狀況:

          (四)所有權歸屬:

          (五)其他:

          二、如果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除基金份額和股票外,其他股權應當注明: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乙方以股權出質的應取得 各股東的書面同意,并將股東會同意質押的決議及出資證明書交甲方保管,同時還須出具乙方股權出質已記載于公司股東名冊的證明。

          三、質物的質押價值依據雙方認可的 出具的《評估報告》,評估價值為 ,也可依據雙方認可的權利憑證上標明的價值,價值為 ,雙方商定質物的權利價值為 。

          四、對質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甲方依本合同第五條對質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甲方行使質權的任何限制。

          五、乙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即日內將質物的權利憑證和相關有效證明及資料經甲、乙雙方確認后,由乙方交與甲方保管,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

          第四條 質押登記

          一、權利質押需登記的,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由乙方提請到有關質押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質權自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自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三、質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的,甲乙雙方應到有關質押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辦理變更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四、債務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質權的實現

          一、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或債務履行期限未滿但甲方已代償的,或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一、二款之約定,甲方與乙方協議將乙方出質的權利憑證兌現價款受償或提存,也可與乙方協議以質押的權利折價、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所得的價款受償或提存;協議不成的,甲方可請求人民法院將權利憑證兌現或提存或將質押的財產權利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受償或提存。

          二、質權人對質押的權利處置所得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質押反擔保債權的范圍為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擔保范圍。質物處分后,其款項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三、如果是股權轉讓,出質人各自股權依本合同轉讓給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第三人,屆時,本合同自動作為股權轉讓合同,合同涉及到的股東會質押決議自動作為股東會同意轉讓決議。但當質權因質押標的的股權為零或零以下負數而消滅時,終止股權轉讓,乙方對本

          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反擔保范圍應以其他財產給甲方清償。

          四、出現特別情況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甲方有權依法處分該質物。

          五、甲方依據上述約定處分質押的權利時,乙方(關聯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利憑證及其所有權的有效資料。

          二、 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鑒定、評估、登記、過戶及訴訟的費用。

          三、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做出贈與、轉讓、許可他人使用、再質押或任何其他方式的處分。但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轉讓、許可他人使用的除外。乙方轉讓、許可他人使用質押權得所得的價款,應當向債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向甲方提存。

          四、 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發生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等變更情形,應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

          五、 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六、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新的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七、 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質押期間對質押權利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八、 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一)乙方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二)經營范圍及注冊資本變更、股權變動;

          (三)破產、停業停產、歇業、解散;

          (四)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五)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六)權利權屬發生爭議;

          (七)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發生上述(一)至(四)項的情形時,應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發生上述(五)至(七)項中任何一項情形的,應在事后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九、 乙方清償了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反擔保范圍的全部款項后,有權要求甲方協助辦理解除本合同項下質押。

          十、 對出現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約定的任何一種情形之一的,乙方保證做到與甲方協議對質押財產直接進行拍賣、變賣或折價處置。

          十一、 其他: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 一、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處分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利,并從處分后的'價款中優先受償或提存:

          (一)債權人依據法律法規或借款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已由甲方代乙方清償的,甲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的權利;

          (二)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停業停產或宣告解散、歇業或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三)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擔保貸款利息或擔保費,或甲方雖未代償但乙方未能清償到期貸款本金或利息,或乙方未能履行擔保物權所擔保的任何其他債務;

          (四)已對乙方啟動或即將啟動破產或清算程序;

          (五)其他擔保物權人已對該擔保物權所及乙方的擔保財產啟動或即將啟動執行程序或者扣押乙方擔保物以實現留置權;

          (六)乙方違反擔保合同的約定,在其正常經營活動之外未經授權轉讓擔保物權所及的財產,或乙方違反擔保合同的規定在擔保財產上為另一債權人設立擔保物權;

          (七)乙方有其他危及擔保物權安全情形。

          二、因不能歸責于甲方的事由可能使質押財產毀損或者價值明顯減少,足以危害甲方權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并與乙方通過協議將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三、有權要求乙方協助防范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如第三方侵害發生,甲方有權提起訴訟排除侵害。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轉讓、贈與給第三人的,其轉讓、贈與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質押的權利行使權利。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再設立任何形式質押,其質押行為無效。

          六、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七、甲方處分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所得,不足以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依法另行追索;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甲方將剩余部分還給乙方。

          八、在乙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并協助乙方辦理解除本合同項下的質押。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動產質權自交付時發生效力,權利質權自乙方將權利憑證移交于甲方占有時設立;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自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完畢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到有關部門辦理完畢出質登記時設立,至清償了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和其他費用,同時又清償了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質押反擔保范圍內的全部款項之日終止。

          二、 本合同獨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無效,乙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質押反擔保的相關責任。

          三、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補充、修改、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 約定的其他條款

          一、 乙方應及時、全面、準確地向甲方披露其關聯關系及關聯交易。乙方不履行上述信息披露義務及其關聯方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并可能對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產生不利影響的,甲方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救濟措施:

          (一)乙方的關聯方財務狀況惡化;

          (二)乙方或其關聯方被司法機關或稅務、工商等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依法采取處罰措施;

          (三)乙方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控制或被控制關系發生變化;

          (四)乙方的關聯方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

          (五)乙方的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中異常變動或涉嫌違法犯罪行為而被司法機關依法調查或限制人身自由;

          (六)乙方關聯方發生的可能對乙方產生不利影響的其他事項。

          依據《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本條中的關聯方是指:

          (一)乙方直接或間接地控制的其他企業,或直接或間接控制乙方的其他企業,以及與乙方同受某一企業控制的其他企業;

          (二)乙方的合營企業;

          (三)乙方聯營企業;

          (四)乙方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

          (五)受乙方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的其他企業。

          本條中的其他詞語與 《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中的相同詞語具有同樣含義。

          二、 其他:

          第十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的雙方義務和責任不因任何一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財力等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合同、文件的無效等情形而免除;不因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如發生合并、分立等變更情形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和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保證與聲明,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五款和第四條、第六條約定的,甲方除要求乙方依約定履行外,還可要求乙方按所獲擔保貸款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三、 如因乙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生效或無效,乙方應在原質押反擔保范圍內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四、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當事人均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按擔保貸款總額的 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并且甲乙雙方均可直接采取訴訟程序維護各自權益。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提 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乙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乙方確認了所有條款。

          第十四條 文 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各送 備案。

          本合同附件: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質押擔保合同5

          合同編號:

          質權人: 縣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 (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借款人__簽訂的榮__年委托字第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__縣__農村信用合作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農信社__年保字第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 ,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萬元[(__)農信社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借款人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托并自愿為甲為的擔保貸款債權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為佰拾 萬元 (__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質押反擔保范圍:

         。ㄒ唬┘追綖榻杩钊舜磺鍍數娜總鶆眨ū窘、利息、復息、罰息、借款人違約金及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ǘ┪泻贤屑s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四、反擔保質押財產:乙方的工資收益權。

          五、特約事項:

         。ㄒ唬┯邢铝星樾沃徽撸曳讲怀袚鷵X熑危

          1、甲方與借款人、貸款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2、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轉讓債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延長償還期限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4、甲方與貸款人協商以"貸新還舊"的.方式發放給借款人的貸款。

          5、貸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規定(貸款到期30日內)書面通知的。

         。ǘ┘追綇拇鷥敽蟮拇卧缕穑òㄙJ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而代償的),即可委托乙方所在單位逐月從乙方應領的全部工資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償資金得以全部清償。若乙方變動了工作單位,甲方將在新的工作單位繼續扣付。若乙方出現下崗、辭職、辭退情況,即無工資性收益時,甲方將依法繼續申請執行乙方的個人家庭財產。

         。ㄈ┮曳接幸韵滦袨,應在事后1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財產或合法收益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驗樽陨砘虻谌藗鶆赵O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的;

          2、乙方工作單位、住所、聯系電話發生變更的。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萬元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及借款人各執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單位和貸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縣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工作單位: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月日

        質押擔保合同6

          合同編號:

          質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是貸款的一種擔保方式,即借款人可以用銀行存款單、債券等權利憑證作為質物交貸款銀行保管,

          當借款人不能還款時,貸款銀行依法處分質物償還貸款本息、罰息及費用。

        質押擔保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號《委托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____(債權人)借款____萬元提供了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債權的實現,乙方同意將自己合法擁有的.銀行承兌匯票張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即借款人與____(債權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所約定的借款,數額為____萬元(¥____)。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上述借款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四、質押反擔保范圍:

         。ㄒ唬┘追綖榻杩钊舜磺鍍數娜總鶆眨òǖ幌抻冢罕窘稹⒗、復息、罰息、違約金及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____倍計算。

         。ǘ段斜WC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

          五、反擔保權利憑證:銀行承兌匯票____張。(若多張見本合同附件)

          出票日期:

          匯票號碼:

          付款行:

          出票人:

          出票金額:

          六、權利憑證交付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違約責任:

          若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所約定期限歸還上述借款,甲乙雙方約定可按下列任一方式進行處理:

          1、造成甲方代償,甲方有權立即按照《擔保法》等法律的規定行使質權;

          2、甲方可直接對所質押票據進行處置,用以償還上述借款。乙方承諾不會提出任何異議,并放棄抗辯權。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且權利憑證交付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號合同附件:

          出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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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匯票號碼:

          付款行:

          出票人:

          出票金額:共____張

          金額合計:

        質押擔保合同8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1、甲方根據 公司與貸款人 銀行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合同編號: )以及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 (以下稱保證合同,編號: ),乙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 公司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權;

          為確保乙方擔保債權的實現,甲方愿意為乙方提供股權質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權利、義務,依據《公司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1.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設立的 公司的股東,持股比例為 %,有權簽訂本協議并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并且已經適當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

          1.2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法律和 公司的章程、合同對 公司履行了出資義務,其對本協議項下任何及所質押股權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權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質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3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并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擔保權利。

          1.4 除非經質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或再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 公司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6甲方保證,已向乙方真實披露了 公司的財務狀況,并擔保 公司在本協議第四條確定的期限內不出現虧損情況。

          1.7 甲方承諾,一旦 公司在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1.8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第二條 質押物

          2.1 甲方將其對 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以下簡稱"質押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全部質押給乙方,作為對乙方擔保債權實現的反擔保。

          2.2 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入乙方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質押反擔保范圍

          3.1 乙方代 公司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等;

          3.2 公司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及乙方為實現質押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鑒定、公證、處置質押物等的費用)等;

          第四條 質押權的存續期間

          4.1 質押權的存續期間至本合同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期間中斷的,質押權存續期間隨之中斷。

          第五條 出質登記

          5.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辦妥股權質押登記手續,并將出質登記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6.1 甲方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交付給乙方保管(如出質證明書等)。當 公司按期還貸后,乙方應及時將權利憑證和相關資料歸還給甲方。

          6.2 在工商部門辦理股份出質登記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 公司同意將股權出質的承諾;在工商部門進行出質登記后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股權出質事項已記載于 公司的股東名冊上的證明(由 公司加蓋公章)。

          第七條 質押權的實現

          7.1質押權實現的條件依法律規定確定。

          7.2乙方在行使質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出質股權進行折價以抵償甲方所欠債務或對出質股權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八條 處置出質股權后清償順序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處置出質股權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8.1實現出質股權的費用及乙方代 公司償還貸款所發生的費用;

          8.2乙方代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

          8.3保證合同以及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

          8.4代償資金占用費,從乙方代償次日起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

          8.5補償上述款項后,剩余部分返還甲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對乙方作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實質方面是或被證實是錯誤或誤導,甲方首先應承擔違約責任 元,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用全額予以賠償。

          9.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出質股權進行再質押或轉讓或作出任何其他傷害乙方在本協議項下質押權利的處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并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股權。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變更、解除

          10.1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0.2 主合同、《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質股權對于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10.3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1.1當事人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而引起糾紛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本合同一式 份,當事人、被保證人及登記機關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借款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質押擔保合同9

          質權人(甲方):

          出質人(乙方):

          住所:

          鑒于:

          甲方和(以下簡稱“委托人”)于年月日簽訂了編號為號的《委托擔保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根據《主合同》,委托人委托甲方向(以下簡稱“債權人”)為其于年月日與債權人簽訂的編號為的《 》項下□人民幣□ (幣種) (大寫)元的業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質押擔保債權

          1.1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種類為依據委托人與甲方簽訂的《主合同》的約定,由甲方為委托人向債權人提供保證擔保而對委托人享有的追索權(債權)。

          1.2前款所述的追索權(債權)的具體內容以《主合同》的約定為準。

          第二條質押反擔保

          2.1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財產(經評估后價值萬元,若登記時無需提供評估報告的,抵押物的協議價值為萬元,具體明細見附件“質物清單”)作為質押物,為委托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提供擔保,當委托人不能依照《主合同》的約定償還債務或出現可實現質權的其他情

          2.2本合同項下乙方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根據《主合同》為委托人代償的全部款項、自代償之日起代償款項的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計算,法律、法規另有強制性規定的,按該規定處理),以及手續費及其他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追索權及反擔保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律師費、公證費、提存費、執行費、保管費、差旅費等)。

          2.3甲方有權在占有質物的整個期間或其他質權有效期內行使質權,當事人約定的或者登記部門要求登記的擔保期間,對質權的存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3.1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

          3.2妥善保管質物和/或其權屬證明,在《主合同》項下的義務履行完畢后向乙方返還質物和/或配合乙方注銷質押登記。

          3.3對乙方提供的屬于保密范圍的資料保密。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4.1保證對用于質押的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和/或處分權,并有權在該財產上設定質押。若質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準。

          4.2本合同項下質物為動產的,乙方應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將質物移交甲方占有。若質物存放于乙方以外的第三方處,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向該第三方發出《出質通知》,質物自《出質通知》送達第三方時視為移交甲方占有。

          4.3本合同項下質物為權利的,乙方應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將權利憑證交付給甲方,并在權利憑證上做相應記載。甲方應妥善保管好權利憑證。

          4.4根據甲方的要求為質物辦理財產保險。在質權的有效期內,甲方為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交甲方保存,質物保險到期,乙方應負責續保。

          4.5質押期間,質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的,甲方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務未到期的,可以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4.6本合同項下質物為權利憑證的(包括但不限于票據、債券、倉單、存單、提單等),如該權利憑證到期日早于被擔保債務到期日的.,甲方有權于該權利憑證到期時兌現或提貨變現,并以所收回的款項提前清償被擔保債務或者提存。

          第五條違約責任5.1甲方的違約責任

          5.1.1遺失質物權屬證明的,應負責到有關部門補辦登記,直至補出權屬證明,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5.1.2違反第3.3款約定的保密義務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5.2乙方的違約責任

          5.2.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權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有權代委托人提前清償所欠債務,提前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物權。

          5.2.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各項義務,致使甲方遭受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六條質權的設立

          6.1本合同項下的質押需經登記才設立的,則乙方應會同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人到登記部門辦理登記手續,由登記部門出具的有關該項質押登記的他項權利證書應交由甲方執管。

          6.2與質權的設立及存續有關的評估費、登記費、保管費、維修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擔保的獨立性及擔保的競合

          7.1本合同所設立的擔保獨立于甲方為被擔保債務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擔保。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前無需首先執行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擔保,也無需首先采取其他救濟措施。

          7.2如果委托人以自己的財產為甲方的利益設定了擔保物權,乙方在此同意和承諾,如果甲方放棄委托人提供的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并不影響和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和擔保責任。

          第八條主債權轉讓

          無需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甲方依法將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轉讓給任何

          第三人的,本合同項下的質權同時轉讓給該第三人,乙方應當為此完成相應的法定手續,乙方拒絕協助辦理變更手續的,不影響債權及質權轉讓行為的效力。

          第九條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文本及其效力

          10.1乙方若為自然人的,本合同適用于非自然人的條款對其不具有約束力。

          10.2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登記機構存留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11.1甲方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要求乙方履行反擔保義務時,若甲方雖未與委托人簽訂《委托擔保合同》,但事實上已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委托擔保義務(即已向債權人提交擔保文件和/或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協議)的,乙方同意甲方依照向債權人提交的擔保文件和/或與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協議的約定應向債權人承擔的義務或責任即為本合同約定的《主合同》義務,并承諾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質押擔保義務。

          質權人(甲方):

          出質人(乙方):

          __年___月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10

          貸款人:

          借款人:身份證號:

          出質人:身份證號:

          經貸款人、借款人、出質人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并嚴格執行。

          出質人愿以下列動產(下稱質物),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抵押給貸款人,出質人保證:

          質物未設定過其它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不得將質物及相關權利憑證掛失。

          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借款人、出質人將質押物質押給貸款人后,貸款人經審核評估后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貸款內容如下:

          借款用途: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貸款期限月,到期必須按時還清全部本息。按月計付寄售費,如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則貸款人按貸款總額每日加收5‰的管理費,貸款到期后五天內,借款

          人不來辦理續借手續,則質押物歸貸款人所有。

          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質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貸款清償完畢止。

          質保擔保的范圍包括該筆貸款的本金、利息、違約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在質押期間內質押物本身所造成的費用。

          質物由出質人辦理財產保險,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交貸款方存入專戶或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出質人應將質物的權利證書或相關文件及材料連同質物一并移交給貸款人保管。

          借款人應按期清償貸款本息,如借款人不按時歸還本息,則質押物的所有權歸貸款方所有,貸款方有權拍賣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質押物,出質人不得提出異議,并配合貸款方處理質物,則貸款方有權拍賣或轉讓質物來沖抵貸款,如果拍賣質物不夠貸款額,或如果質物所有權發生爭議,造成質物不夠償還貸款時,則貸款方將繼續追究借款人無限責任,可繼續拍賣借款人所擁有的其他財產,直至清償貸款為止。

          借款人承諾:

          向貸款人真實的開戶行、帳號及存款余額等資料、生產經營情況,質物的所有權是借款人的,無任何擔;驙幾h。

          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監督。

          用本企業資產或個人財產為他人債務進行擔保應事先通知貸款人,并不的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

          借款人改變經營管理方式或產權組織形式時,應提前通知貸款人,并落實債務和還款措施,借款人違反上述任何一項內容,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停止發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或提前拍賣質物。

          質物的保險、公證鑒定、運輸、保管和登記費用由借款人承擔。本合同發生糾紛,有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訴訟費及律師費等均由出質人承擔。

          本合同一式份,借、貸、出質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并依法設定質押之日生效。

          本合同由貸款人、經辦人簽字方可生效。

          借款人:

          出質人:

          貸款人:

        質押擔保合同11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住所:

          負責人:

          電話:

          傳真:

          甲方同意作為出質人,為__________ (在編號為_____)授信合同項下的債務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質押標的

          (一)質押標的為甲方在乙方開立的特定保證金賬戶內的全部現金存款,具體金額以乙方的對賬單為準。

          (二)甲方應在乙方開立特定保證金賬戶:

          (三)甲方同意并委托乙方將甲方的款項作為保證金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特定保證金賬戶。

          (四)保證金將一次或陸續存入而混合成為一份不可還原分割的保證金,用于保證被擔保人在編號為 授信合同項下的債務能夠得予全數償還。保證金一旦存入該特定賬號,即行凍結封戶,不得支取,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五)甲方為被擔保人提供不可撤銷擔保責任,保證金與授信額的比為_____%.

          (六)乙方將對上述保證金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____利息計付給甲方,并將利息存入保證金賬戶作為質押物的組成部分,為被擔保人提供不可撤銷擔保責任。

          第二條 質押擔保范圍

          甲方同意將存入乙方保證金賬戶的全部保證金質押給乙方,作為對被擔保人在編號為 授信合同項下的債務能夠得予全數償還的擔保,具體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被擔保人在授信合同項下的債務本息及公證、評估、拍賣、訴訟、律師代理費等所有費用。被擔保的乙方債權未清償完畢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取和使用保證金。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質押權不因甲方的任何變動而受影響。不受甲方或借款人合并、分立、重組、變更、股份制改造、隸屬關系的變更等因素的影響。

          第四條 質押標的的交付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標的和權利憑證由乙方占有和保管。

          第五條 孳息的收取

          在質押期間內,乙方有權依法收取質押標的所生孳息。收取的孳息在優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后存入保證金賬戶作為質押物。

          第六條 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占管質押標的或有關權利憑證。

          (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讓、兌現、再出質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標的';經乙方同意,甲方轉讓、兌現質押標的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務。

          (三)甲方確認為本合同項下設置質押擔保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權利憑證等均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四)甲方確認乙方給予借款人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授信合同的履行,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應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應視為對本合同項下規定的乙方權利的放棄。

          第七條 質押人聲明及保證

          (一)質押人的質押行為已經甲方董事會/股東會決議同意或甲方財產共有人同意。

          (二)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保證金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保證金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三)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于乙方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文件。

          (四)本保證金質押項下的授信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合同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保證金質押項下的授信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五)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充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第八條 質押標的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項或數項時,乙方有權直接扣劃保證金賬戶內的資金,用于清償乙方在本保證金質押擔保項下授信本息及費用。

          (一)在保證金擔保期限內,如被擔保人未能依照授信合同的規定,向乙方償付授信本息及相關費用的。

          (二)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的。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或發生分立、合并的。

          (四)質押人、被擔保人有其他違反本質押合同或本質押項下授信合同規定事項的。

          第九條 費用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記、公證、評估、拍賣、訴訟、律師代理費等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擔。

          第十條 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一)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書面形式作出,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二)如國家法律、法規的任何變化導致本合同任何條款成為非法或無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均不受影響。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在下列條件同時滿足后生效。

          1.甲、乙雙方有權簽字人簽署并蓋章。

          2.質押標的或其權利憑證已交付乙方占有。

          3.依法需辦理審批、登記或記載的,已辦妥有關手續。

          (二)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授信合同等其他任何法律文件,授信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的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有權簽字人(簽字): 有權簽字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

        質押擔保合同12

          質押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即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經出借人___________與借款人____________充分協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由借款人在投資的股權作質押,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總金額為________的借款,借款年利率為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簽訂此質押合同。本質押合同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是上述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一、質物

          1.質物是質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

          3.質物項下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存入出借人開立的保管賬戶內,受出借人監督,作為本質押項下借款償付的一項保證。

          二、質押人聲明及保證

          1.質押人的質押行為已經________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

          2.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于出借人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文件。

          4.本股權質押項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合同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的借款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5.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出借人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6.出借人對質押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質押人有義務協助辦理股權登記事項。

          三、質物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件或數項時,出借人有權依照本股權質押項下借款合同規定程序及方式處理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借款人在本股權質押項下借款的本息及費用。

          1.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質押人不能按本質押項下的合同規定,如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3.質押人有其他違反質押合同或本質押項下借款合同規定事項。

          質權人對借款人采取各項處理質物措施,包括:

          a.從質押人保管賬戶及存款賬戶主動扣取款項。

          b.宣布擁有該質押股權,在法律上取代質押人在________公司的股東地位。

          c.依法轉讓、出售、拍賣或采取其他手段處置該質押股權,質押人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四、有效期

          1.本質押合同自質押人有效簽章并備置于________公司股東名冊后生效。

          2.本質押合同將持續有效,直至本質押項下借款本息及費用金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愿意用家庭財產對以上借款合同及質押合同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質押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即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13

          貸款人:

          借款人:

          身份證號:

          出質人:

          身份證號:

          經貸款人、借款人、出質人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并嚴格執行。

          出質人愿以下列動產(下稱質物),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抵押給貸款人,出質人保證:

          1、質物未設定過其它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2、不得將質物及相關權利憑證掛失。

          3、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4、借款人、出質人將質押物質押給貸款人后,貸款人經審核評估后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貸款內容如下:

          借款用途:

          貸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 元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貸款期限 月,到期必須按時還清全部本息。按月計付寄售費,如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則貸款人按貸款總額每日加收5‰的管理費,貸款到期后五天內,借款人不來辦理續借手續,則質押物歸貸款人所有。

          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質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貸款清償完畢止。

          2、質保擔保的'范圍包括該筆貸款的本金、利息、違約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在質押期間內質押物本身所造成的費用。

          3、質物由出質人辦理財產保險,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交貸款方存入專戶或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4、出質人應將質物的權利證書或相關文件及材料連同質物一并移交給貸款人保管。

          5、借款人應按期清償貸款本息,如借款人不按時歸還本息,則質押物的所有權歸貸款方所有,貸款方有權拍賣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質押物,出質人不得提出異議,并配合貸款方處理質物,則貸款方有權拍賣或轉讓質物來沖抵貸款,如果拍賣質物不夠貸款額,或如果質物所有權發生爭議,造成質物不夠償還貸款時,則貸款方將繼續追究借款人無限責任,可繼續拍賣借款人所擁有的其他財產,直至清償貸款為止。

          借款人承諾:

          1、向貸款人真實的開戶行、帳號及存款余額等資料、生產經營情況,質物的所有權是借款人的,無任何擔;驙幾h。

          2、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監督。

          3、用本企業資產或個人財產為他人債務進行擔保應事先通知貸款人,并不的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

          4、借款人改變經營管理方式或產權組織形式時,應提前通知貸款人,并落實債務和還款措施,借款人違反上述任何一項內容,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停止發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或提前拍賣質物。

          5、質物的保險、公證鑒定、運輸、保管和登記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本合同發生糾紛,有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訴訟費及律師費等均由出質人承擔。

          本合同一式 份,借、貸、出質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并依法設定質押之日生效。

          本合同由貸款人、經辦人簽字方可生效。

          借款人:

          出質人:

          貸款人:

        質押擔保合同14

          合同編號:質押字第__號

          質權人:(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榮銀橋___年委托字第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榮昌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榮銀橋___年保證字第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 ,甲方作為擔保人為乙方向貸款人借款 萬元[( )農信社_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即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數額為人民幣 佰 拾 萬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財產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附后)載明,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一)甲方代為乙方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乙方違約金、質押財產保管費和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托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ㄈ┘追綖閷崿F質押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將質物及出質的權利憑證于 年 月 日移交給甲方占有,甲方向其出具接收清單,同時乙方支付給甲方質押財產保管費` 元。

          六、其他特約事項:

          (一)乙方承擔辦理反擔保合同公證和質物評估、登記、鑒定、保險、保養、保管等涉及的費用,其相關產權證書和全部法律文件由甲方保管。

         。ǘ┰诒竞贤炗喼,乙方應辦理質物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投保期限要長于擔保期限六個月。質物保險的相關單據由甲方保管。質押期間,若質物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乙方同意甲方將取得的保險賠償金按以下原則處理:

          1、由甲方存入指定的帳戶;

          2、如乙方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甲方將保險賠償金全部歸還乙方;

          3、如乙方未能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甲方承擔代償責任后,保險賠償金用于乙方向甲方清償債務。

          若甲方認為所取得的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擔保其債權,乙方應在15日內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三)質物移交甲方保管后,若非因甲方保管不善出現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情形,乙方應于接達書面通知后15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

         。ㄋ模┘追匠兄Z妥善保管質物,若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毀損,在本合同終止后15日內由甲方按市價賠償乙方。

         。ㄎ澹┮曳讲坏秒[瞞質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物及權利質押財產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由甲方收齲

         。ㄆ撸┊敿追酱鷥敽蠖吹玫角鍍敃r,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10日內,協商將質押財產折價處理;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將按乙方的授權對質押財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后15內交付乙方。

         。ò耍┮曳接邢铝星樾沃,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東發生變化、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歇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質押財產的權屬發生爭議;

          4、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5、因乙方在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

          6、單位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項至第6項情形應在事后三日內通知甲方。

          七、本合同終止時,甲方在15日內將質物及其物權憑證交還乙方。

          八、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 萬元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榮昌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抄送貸款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質押擔保合同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以“質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___年月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月日將抵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元。

          第五條質押擔保的范圍:_________________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元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押保管費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_________________

          (1) 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甲方應辦理抵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_________________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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