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土建工程合同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水電土建工程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水電土建工程合同1
發包方(下稱甲方):________
承包方(下稱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承接甲方發包的水電工程的施工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項目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方式:包材料、包安裝(含防雷接地)、包質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調試驗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規定工期通過有關部門的驗收并交付使用。
1。4工程范圍與內容:________________(包括施工圖內所有的水電安裝工程,施工圖改變后工程量另行計算)
第二條工期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竣工。乙方在招標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施工任務,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該工程全部完成,驗收合格。
2、如因由施工場面(包括土建施工場地、水電施工圖的提供、施工方案變更、拖欠工程款)影響乙方的工程進程則工期應作相應順延。
第三條工程質量標準
按照國家現行安裝規范施工,并達到水電驗收標準合格等級。
第四條合同價款
本合同價款按_______萬預算。結算按工程完成時的最新定額,材料價格參照11年價目表,人工費60元/定額工,括人工、機械、施工安裝、調試、保險及風險等各項費用。
該工程完工后報驗及檢測費由甲方負責,若檢測不合格,需要二次檢測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工程款支付
合同簽訂后甲方應付給乙方總款的10%作為啟動資金,電線、電纜到達現場付總工程款的30%,開關燈具到達現場付總工程款的20%,配電箱到達現場付總工程款的10%,安裝完成付總工程款的20%,工程驗收合格后付總工程款的7%,余3%作為質量保證金兩年后無質量問題一次性全部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設計變更
6。1因施工變更導致工程量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七條雙方職責
7。1甲方職責
。1)按時提供施工工作面給乙方使用。
。2)負責協調配合管理施工現場,指定相應的施工員監管施工工作,負責有關簽證。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電源連接點及施工工人現場住宿。包乙方工作人員住宿床位,用水、用電。
。4)按施工安全規范的規定,采取應有的施工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與第三者的安全。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責任以及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5)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甲方應協助乙方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保護期間如有人為故意損壞,應由損壞方予以修復或返工。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指定人員管理,按照甲方管理制度施工。
(7)負責對該工程合同范圍內的施工現場內的防火、防盜、安全及治安工作。乙方工人因自身原因在施工現場、工作時間,發生意外傷害費用,一萬元以下(含一萬元),乙方承擔全部費用,一萬元以上,甲方承擔超出部分的70%費用,乙方承擔相應費用。如若是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為發生的.意外傷害,甲方概不負責。
第八條安全施工
8。1施工期間,乙方應嚴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裝條列》和其他相關法規以及施工期間國家頒發的新的法律法規,并對現場作業的安全及工程質量負責。乙方必須做好施工質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負責人,物件堆放整齊。
8。2乙方必須進行安全文明施工。
8。3乙方應遵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九條關于工期延誤
9。1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過甲方現場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未按約定日期提供施工場面及相關開工條件;
。2)甲方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甲方工程師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不可抗力:是指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他非甲乙雙方負責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以及六級以上臺風、大雨、暴雨、地震等;
(6)合同約定或甲方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9。2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均屬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及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調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第十二條合同份數
12。1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他委托代理人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12。2本工程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完最后一筆尾款,此合同自動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電土建工程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指分包部分之間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程范圍.
第四條質量標準可依照工程施工詳圖、施工說明書及《安裝工程施工驗收技術規范》列出)。
第五條承包人(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于總承包人及發包人負責供應之材料,分包人應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注明)。
第六條工程總價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元整。
第七條工程包價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元整(本工程全部總造價減去發包人及總承包人供應材料總值)。
第八條付款辦法
第九條工程期限按本合同第三條的工程范圍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條中間開工本工程范圍內的工程,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交工。第十一條雙方聯系制度及協作辦法.
第十二條關于工程保密辦法.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特殊條款.
第十五條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款項結清后失效。
第十六條合同份數本合同正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總承包人收執份(其中送撥款銀行及發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執份。
第十七條合同附件
總承包人:
分包方:
___年___月___日
水電土建工程合同3
發包人: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二、工程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____天。
四、質量標準:合格,爭創優良。
五、合同價款:_____萬元(主體工程預算價)。
六、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通用條款》相關規定。
七、發包人工作
1、圖紙發包人在承包人進場前一周內提供蓋章生效施工圖三套。
2、動工前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管、線接至施工現場50m之內。施工期中不間斷供水、供電。
3、提供砼拌和場地、砂廠料堆放場地、鋼筋、模板加工場地。
4、提供施工人員生活福利住房和臨時庫房、工棚。提供生活水、電供應。
八、承包人工作
1、進場后一周內提交施工組織設計,逐月提供建設計劃報表。
2、負責尾水閘孔的圍堰填筑、拆除及其基坑排水工作。發包人承擔費用。
3、負責1#、2#機組之間施工隔墻構筑和拆除,運行機組保護棚架的搭設和拆除。發包人承擔費用。
九、材料
所有永久和臨時工程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負責采購、運輸、保管、使用。材料用量根據實際完成工程最按建筑定額計算耗用量結算。材料價格按經發包人同意的實際發生的市場價格、運雜費、采購保管費結算。
十、質量和驗收
中間驗收尾水室、蝸室基坑開挖結束后,必須作隱蔽工程驗收,廠房舊屋頂拆除結束后,作中間驗收。凡中間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項目必須合格簽證后方能進行下一施工程序工作。
十一、安全施工
承包人按水利水電工程安全施工規程施工,安全事故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所發生的費用。
十二、合同價款及支付
1、按設計預算單價作為合同單價結算基數。
2、人工費補貼:按實際計量的'人工工日數,發包人每工日補貼10元。
3、材料費價差:按實際計量計算材料用量,計算實際發生價扣除預算價,等于材料價差,計算材料價差金額及其稅金,由發包人支付承包人。機械用油差也參照此規定執行。
十三、工程預付款
合同簽訂后,發包人支付伍萬元工程預付款給承我人,用作進場人員調進、臨時工程材料準備、部份工程材料準備和施工機械配備等項工作費用。此預付款在第一臺機組完工結算時扣回。
十四、進度工程款支付
每月25日進度工程計量。承包人憑發包人月計量簽證報送月工程量結算申報表,發包人在次月5日前支付90%進度款給承包人。
十五、完工結算
完工驗收合格后,發包人頒發工程移交證書給承包人,承包人報送工程完工結算申請書,發包在一月內審批支付到完工結算造價97%的尚金額給承包人。
十六、質量保修金
完工結算總價的3%扣作工程質量保修金,保修期___年。保修期滿后半月內結算保修金。
十七、違約、索賠、爭議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應按民法典規定標準進行賠償。
2、若甲方在整體工程驗收合格后,未將款項付清給乙方,乙方有權停止供水。
3、雙方如發生糾紛,通過協商未達成協議的,由_____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十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工程質量保修金結算后失效。
十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二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發包人:
住所:
代表:
電話: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人:
住所:
代表:
電話: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電土建工程合同4
發包人: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風險提示:發包人的相對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發包人應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準或備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占用土地等許可和批準。且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若發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準或備案,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內容:
二、工程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關于實際竣工日期的規定
當因實際竣工日期的確認發生糾紛時,可以以相關規定參照具體情形: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包人原因,未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工程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⒐と掌冢篲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____天。
四、質量標準:合格,爭創優良。
五、合同價款:_____萬元(主體工程預算價)。
六、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通用條款》相關規定。
七、發包人工作
1、圖紙發包人在承包人進場前一周內提供蓋章生效施工圖三套。
2、動工前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管、線接至施工現場50之內。施工期中不間斷供水、供電。
3、提供砼拌和場地、砂廠料堆放場地、鋼筋、模板加工場地。
4、提供施工人員生活福利住房和臨時庫房、工棚。提供生活水、電供應。
八、承包人工作
1、進場后一周內提交施工組織設計,逐月提供建設計劃報表。
2、負責尾水閘孔的圍堰填筑、拆除及其基坑排水工作。發包人承擔費用。
3、負責
1、2機組之間施工隔墻構筑和拆除,運行機組保護棚架的搭設和拆除。發包人承擔費用。
九、材料風險提示:對于采購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義務與責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時,承包人應在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將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按照發包人違約的約定辦理。所有永久和臨時工程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負責采購、運輸、保管、使用。材料用量根據實際完成工程最按建筑定額計算耗用量結算。材料價格按經發包人同意的實際發生的市場價格、運雜費、采購保管費結算。
十、質量和驗收風險提示:工程質量未符合標準的'歸責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為止,并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中間驗收尾水室、蝸室基坑開挖結束后,必須作隱蔽工程驗收,廠房舊屋頂拆除結束后,作中間驗收。凡中間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項目必須合格簽證后方能進行下一施工程序工作。
十一、安全施工承包人按水利水電工程安全施工規程施工,安全事故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所發生的費用。
十二、合同價款及支付
1、按設計預算單價作為合同單價結算基數。
2、人工費補貼:按實際計量的人工工日數,發包人每工日補貼10元。
3、材料費價差:按實際計量計算材料用量,計算實際發生價扣除預算價,等于材料價差,計算材料價差金額及其稅金,由發包人支付承包人。機械用油差也參照此規定執行。
十三、工程預付款合同簽訂后,發包人支付伍萬元工程預付款給承我人,用作進場人員調進、臨時工程材料準備、部份工程材料準備和施工機械配備等項工作費用。此預付款在第一臺機組完工結算時扣回。
十四、進度工程款支付每月____日進度工程計量。承包人憑發包人月計量簽證報送月工程量結算申報表,發包人在次月____日前支付90%進度款給承包人。
十五、完工結算完工驗收合格后,發包人頒發工程移交證書給承包人,承包人報送工程完工結算申請書,發包在____月內審批支付到完工結算造價97%的尚金額給承包人。
十六、質量保修金風險提示:保修責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具體分部分項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內,承包人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發包人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轉移占有之日起算。完工結算總價的3%扣作工程質量保修金,保修期________年。保修期滿后半月內結算保修金。
十七、違約、索賠、爭議風險提示: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應按民法典規定標準進行賠償。
2、若甲方在整體工程驗收合格后,未將款項付清給乙方,乙方有權停止供水。
3、雙方如發生糾紛,通過協商未達成協議的,由_____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十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工程質量保修金結算后失效。
十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二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發包人:
住所:
代表:
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人:
住所:
代表:
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電土建工程合同5
一、詞語涵義
1.詞語涵義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詞語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保庇嘘P合同雙方和監理單位的詞語
(1)發包方: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ǎ玻┏邪剑褐敢延砂l包方授標,并與發包方正式簽署協議書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ǎ常┓职耍褐副竞贤袕某邪椒职骋徊糠止こ痰漠斒氯。
(4)監理單位: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方委托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保灿嘘P合同組成文件的詞語
(1)合同:指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條件第3條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文件。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單位作出的或批準的對技術條款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文件。
(3)圖紙:指招標圖紙和發包方按合同規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以及投標圖紙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經監理單位批準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經監理單位批準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樣的圖紙。
。ǎ担┩稑藭褐赋邪綖橥瓿杀竞贤幎ǖ母黜椆ぷ,向發包方提交并為發包方所接受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和經發包方確認進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ǎ叮┲袠送ㄖ獣褐赴l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標的通知書。
。保秤嘘P工程和設備的詞語
。ǎ保┕こ蹋褐赣谰霉こ毯团R時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并移交給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ǎ常┡R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ǎ矗┲黧w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ǎ担﹩挝还こ蹋褐笇S煤贤瑮l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
。ǎ叮┕こ淘O備: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它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ǎ罚┦┕ぴO備: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設備、器具和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在內的其它一切物品。
。ǎ福┏邪皆O備:指承包方的施工設備。
(9)進點:指承包方接到開工通知后進入施工場地。
。保从嘘P工期的詞語
。ǎ保╅_工通知:指發包方委托監理單位通知承包方開工的函件。
。ǎ玻╅_工日期:指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
。ǎ常┩旯と掌冢褐副竞贤幎ǖ娜抗こ獭挝还こ袒虿糠止こ掏旯ず屯ㄟ^完工驗收后在移交證書(或臨時移交證書)中寫明的完工日。
。保涤嘘P合同價格和費用的詞語
。ǎ保┖贤瑑r格:指協議書中寫明的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應付給承包方的總金額。
。ǎ玻┵M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它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保镀渌~語
(1)施工場地(或施工地):指由發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
。ǎ玻⿻嫘问剑褐溉魏问謱憽⒋蛴、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傳真和電子郵件等。
。ǎ常┨欤褐溉諝v天。
二、合同文件
。玻Z言文字和法律
。玻闭Z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玻卜、法規和規章
適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法規和規章。
。常贤募膬炏软樞
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監理單位作出解釋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ǎ保﹨f議書(包括協議書備忘錄);
。ǎ玻┲袠送ㄖ獣;
。ǎ常┩稑藞髢r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條款;
(7)圖紙;
(8)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ǎ梗┙M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雙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矗l包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矗弊袷胤、法規和規章
發包方應在其組織實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并應承擔由于其自身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責任。
。矗舶l布開工通知
發包方應委托監理單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承包方發布開工通知。
。矗嘲才疟O理單位及時進點實施監理
發包方應在開工通知發布前安排監理單位及時進入工地開展監理工作。
。矗刺峁┦┕び玫
發包方應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圍和時限,辦清施工用地范圍內的征地和移民,按時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準備工程
發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完成應由發包方承擔的施工準備工程,并按合同規定的時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矗兑平粶y量基準
發包方應按第27.1款和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委托監理單位向承包方移交現場測量基準點及其有關資料。
。矗忿k理保險
發包方應按合同規定負責辦理由發包方投保的保險。
。矗柑峁┮延械乃暮偷刭|勘探資料
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但只對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負責,不對承包方使用上述資料所作的分析、判斷和推論負責。
4.9及時提供圖紙
發包方應委托監理單位在合同規定的時限內向承包方提供應由發包方負責提供的圖紙。
4.10支付合同價款
發包方應按第33、35條和36條的規定支付合同價款。
。矗保苯y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發包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為承包方實現文明施工目標創造必要的條件。
。矗保仓伟脖Pl和施工安全
發包方應按第29條的有關規定履行其治安保衛和施工安全職責。
。矗保抄h境保護
發包方應按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統一籌劃本工程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審查承包方按第30條規定所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并監督其實施。
4.14組織工程驗收
發包方應按第52條的規定主持和組織工程的完工驗收。
。矗保灯渌话懔x務和責任
發包方應承擔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担邪降囊话懔x務和責任
5.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
承包方應在其負責的各項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并保證發包方免于承擔由于承包方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任何責任。
。担蔡峤宦募s擔保證件
承包方應按第6條的規定向發包方提交履約擔保證件。
5.3及時進點施工
承包方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后及時調遣人員和調配施工設備、材料進入工地,按施工總進度要求完成施工準備工作。
5.4執行監理單位的指示,按時完成各項承包工作
承包方應認真執行監理單位發出的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應提供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勞務、材料、施工設施、工程設備和其它物品。
5.5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和部分施工圖紙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和由承包方負責的施工圖紙提交監理單位審批,并對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和可靠負全部責任。
。担掇k理保險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負責辦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險。
。担肺拿魇┕
承包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文明施工,并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提出施工全過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計劃。
。担副WC工程質量
承包方應嚴格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質量要求完成各項工作。
。担贡WC工程施工和人員的安全
承包方應按第29條的有關規定認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確保工程和由其管轄的人員、材料、設施和設備的安全,并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財產遭受損害。
。担保碍h境保護
承包方應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并應按第30條的規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護工地及其附近的環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聲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担保北苊馐┕娎娴膿p害
承包方在進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時,應保障發包方和其他人的財產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設施的權利免受損害。
。担保矠槠渌颂峁┓奖
承包方應按監理單位的指示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實施與本工程有關的其它各項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有關提供條件的內容和費用應在監理單位的協調下另行簽訂協議。若達不成協議,則由監理單位作出決定,有關各方遵照執行。
。担保彻こ叹S護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發包方前,承包方應負責管理和維護;移交后承包方應承擔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工作。若工程移交證書頒發時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內繼續完成,則承包方還應負責該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維護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給發包方為止。
5.14完工清場和撤離
承包方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員、設備和剩余材料。
。担保灯渌话懔x務和責任
承包方應承擔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四、履約擔保
。叮募s擔保
。叮甭募s擔保證件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格式和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金額,在正式簽署協議書前向發包方提交經發包方同意的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或經發包方同意的具有擔保資格的企業出具的履約擔保書。取得證件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叮猜募s擔保證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應保證履約保函或履約擔保書在發包方頒發保修責任終止證書前一直有效,發包方應在保修責任終止證書頒發后14天內把上述證件退還給承包方。
五、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
。罚O理單位和監理人員
。罚北O理單位的職責和權力
。ǎ保┍O理單位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職責;
。ǎ玻┍O理單位可以行使合同規定的和合同中隱含的權力,但若發包方要求監理單位在行使某種權力之前必須得到發包方批準,則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予以規定,否則監理單位行使的這種權力應視為已得到發包方的事先批準;
。ǎ常┏贤辛碛幸幎ㄍ,監理單位無權免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方或發包方的責任和權利。
。罚部偙O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以下簡稱總監)是監理單位駐工地履行監理單位職責的全權負責人。發包方應在開工通知發布前把總監的任命通知承包方,總監易人時應由發包方及時通知承包方?偙O短期離開工地時應委派代表代行其職責,并通知承包方。
。罚潮O理人員
總監可以指派監理人員負責實施監理中的某項工作,總監應將這些人員的姓名、職責和授權范圍通知承包方。他們出于上述目的而發出的指示均視為已得到總監的同意。
7.4監理單位的指示
。ǎ保┍O理單位的指示應蓋有監理單位授權的現場機構公章和總監或按上述第7.3款規定授權的監理人員簽名。
。ǎ玻┏邪绞盏奖O理單位指示后應立即遵照執行。若承包方對監理單位的指示持異議時,仍應遵照執行,但可向監理單位提出書面意見。監理單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繼續執行原指示的決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監理單位決定繼續執行原指示,承包方仍應遵照執行,但承包方有權按第44.1款的規定提出按合同爭議處理的要求。
。ǎ常┰诰o急情況下,監理人員可以當場簽發臨時書面指示,但監理單位應在發出臨時書面指示后48小時內補發正式書面指示,如監理單位未在48小時內及時補發,則承包方可提出書面確認函,聲明已視臨時書面指示為正式指示。
。ǎ矗┏贤碛幸幎ㄍ猓邪街粡谋O理單位總監或上述第7.3款規定的監理人員處取得指示。
。罚当O理單位應公正地履行職責
監理單位應公正地履行職責,在按合同要求由監理單位發出指示、表示意見、審批文件、確定價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發包方或承包方的義務和權利的行動時,應認真查清事實,并與雙方充分協商后作出公正的決定。
六、函件
。福
。福甭摻j以書面函件為準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給出的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準、證書、證明和決定等是雙方聯絡和履行合同的憑證,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并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
8.2來往函件的發出和答復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準、證書、證明和決定等來往函件均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限及時發出和答復,不得無故扣壓和拖延,否則由責任方對由此造成的后果負責。
七、圖紙
。梗畧D紙
9.1招標圖紙和投標圖紙
。ǎ保┝腥牒贤恼袠藞D紙及其補充通知僅作為承包方投標報價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衡量變更的依據,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樣。
(2)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及其補充資料僅作為發包方選擇中標者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檢驗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標內容進行施工的依據,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樣。
。梗彩┕D紙
(1)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委托監理單位提供給承包方的施工圖紙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結構圖、體形圖和配筋圖以及合同規定由發包方負責的細部設計圖、澆筑圖和加工圖等均應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時限和數量提交給承包方。由于發包方未能按時提交施工圖紙而造成的工期延誤應按第42條的`有關規定辦理;施工圖紙中涉及變更的應按第39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ǎ玻┌春贤幎ㄓ沙邪阶孕胸撠煹氖┕D紙,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結構圖、體形圖和配筋圖以及承包方按發包方施工圖紙繪制的細部設計圖、澆筑圖和車間加工圖等均應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時限提交監理單位審批。監理單位應在收到上述圖紙后的28天內批復承包方。承包方應對其未能按時向監理單位提交施工圖紙而造成的工期延誤負責;若監理單位未在28天內批復承包方,則應視為監理單位已同意按上述圖紙進行施工。監理單位的批復不免除承包方對其提交的施工圖紙應負的責任。
。梗吃O計修改圖和設計修改通知單
發包方委托監理單位提交給承包方的施工圖紙需要修改和補充時,應由監理單位在該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簽發設計修改圖或設計修改通知單提交承包方,具體時限應視修改內容由雙方商定,設計修改圖和設計修改通知單與施工圖紙具有同等效力。設計修改涉及變更時應按第39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梗磮D紙的保管
監理單位和承包方均應按第1.2款第(3)項所包含的內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圖紙。
。梗祱D紙的保密
未經對方許可,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圖紙不得泄露給與本合同無關的第三方,違者應對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八、轉讓和分包
。保埃D讓
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轉讓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門或任何權利,下述情況除外:
。ǎ保┏邪降拈_戶銀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規定的款額。
。ǎ玻┰诒kU人已清償了承包方的損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責任的情況下,承包方將其從任何其他責任方處獲得補救的權利轉讓給承包方的保險人。
。保保职
11.1工程分包應經批準
承包方不得將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監理單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經監理單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許轉包。承包方應對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為負全部責任。即使是監理單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承包方應向監理單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下列事項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監理單位同意:
。ǎ保┨峁﹦趧眨
(2)采購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材料;
。ǎ常┖贤幸衙鞔_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保保舶l包方指定分包人
。ǎ保┌l包方根據工程特殊情況欲指定分包人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分包工作內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資質情況。承包方可自行決定同意或拒絕該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標時接受了發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則該指定分包人應與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樣被視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與其簽訂分包合同,并對其工作和行為負全部責任。
。ǎ玻┰诤贤瑢嵤┻^程中,若發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時,應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時發包方應負責協調承包方與分包人之間簽訂分包合同。發包方應保證承包方不因此項分項而增加額外費用;承包方則應負責該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協調,并向指定分包人計取管理費;指定分包人應接受承包方的統一安排和監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與其分包工作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和損失賠償均應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對發包方負責,承包方不對此承擔責任。
九、承包方的人員及其管理
。保玻邪降娜藛T
。保玻背邪降穆殕T和工人
承包方應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術合格和數量足夠的下述人員:
。ǎ保┚哂泻细褡C明的各類專業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術理論知識和施工經驗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及有能力進行現場施工管理和指導施工作業的工長;
。ǎ常┚哂邢鄳獚徫毁Y格的管理人員。
。保玻渤邪巾椖拷浝
。ǎ保┏邪巾椖拷浝硎浅邪今v工地的全權負責人,按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責任和權利履行其職責。承包方項目經理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和監理單位的指示負責組織本工程的圓滿實施。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監理單位聯系時,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決定采取措施后24小時向監理單位提交報告。
。ǎ玻┏邪綖閷嵤┍竞贤l出的一切函件均應蓋有承包方授權的現場機構公章和承包方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代表簽名。
(3)承包方指派項目經理應經發包方同意。項目經理易人,應事先征得發包方同意。項目經理短期離開工地,應委派代表代行其職,并通知監理單位。
13.承包方人員的管理
。保常背邪饺藛T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應自行安排和調遣其本單位和從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職員和工人,并為上述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及負責支付酬金。
。ǎ玻┏邪桨才旁诠さ氐闹饕芾砣藛T和專業技術骨干應相對穩定,不應頻繁調動。
。保常蔡峤还芾頇C構和人員情況報告
承包方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后84天內向監理單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機構以及人員安排的報告,其內容應包括管理機構的設置、主要技術和管理人員資質以及各工種技術工人的配備狀況。若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承包方還應按規定的格式,定期向監理單位提交工地人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保常吵邪饺藛T的上崗資格
技術崗位和特殊工種的工人均應持有通過國家或有關部門統一考試或考核的資格證明,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還應在上崗前進行崗位培訓,并進行理論和操作的考試和考核,合格者才準上崗。承包方應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員情況報告中說明承包方人員持有上崗資格證明的情況。監理單位有權隨時檢查承包方人員的上崗資格證明。
。保常幢O理單位有權要求撤換承包方的人員
承包方應對其在工地的人員進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盡職盡責。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撤換那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的任何人員,承包方應及時予以撤換。
。保常当U铣邪饺藛T的合法權益
承包方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員的合法權益,承包方應做到(但不限于):
。ǎ保┍WC其人員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權利,承包方應按《勞動法》的規定安排其人員的工作時間。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長工作時間,不應超過規定的限度,并應按規定給予補休或付酬。
。ǎ玻槠淙藛T提供必要的食宿條件和符合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的生活環境,配備必要的傷病預防、治療和急救的醫務人員和醫療設施。
。ǎ常┌从嘘P勞動保護的規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塵、有害氣體和保障高溫、高寒、高空作業安全等的勞動保護措施。人員在施工中受到傷害,承包方應有責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搶救和治療。
。ǎ矗┌从嘘P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其管轄的所有人員辦理養老保險。
。ǎ担┴撠熖幚砥涔茌犎藛T傷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設備
14.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提供
。保矗背邪教峁┑牟牧虾凸こ淘O備
。ǎ保┏贤碛幸幎ㄍ猓瑸橥瓿杀竞贤黜椆ぷ魉璧牟牧虾凸こ淘O備均由承包方負責采購、驗收、運輸和保管。
。ǎ玻┏邪脚c供貨廠家的供貨協議一經簽訂,應將一份副本提交監理單位。
14.2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
。ǎ保┌春贤幎ㄓ砂l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的名稱、規格、數量、交貨地點和計劃交貨日期均規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
。ǎ玻┏邪綉鶕贤M度計劃的進度安排,提交一份滿足工程設備安裝要求的交貨日期計劃報送監理單位審批,并抄送發包方。監理單位收到上述交貨日期計劃后,應與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交貨日期。
。ǎ常┌l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不能按期交貨時,應事先通知承包方,并應按第20.2款的規定辦理,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4)發包方要求按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提前交貨期限內提前交貨時,承包方不應拒絕,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費用。
。ǎ担┏邪揭蟾慕回浫掌跁r,應事先報監理單位批準,否則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貨或不按時提供所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ǎ叮┤舭l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貨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保担邪讲牧虾驮O備的管理
15.1承包方設備應及時進入工地
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設備應按合同進度計劃(在施工總進度計劃尚未批準前,按簽署協議書商定的設備進點計劃)進入工地并需經監理單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變更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設備時,須經監理單位批準。
。保担渤邪降牟牧虾驮O備專用于本合同工程
。ǎ保┏邪竭\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設備應專用于本合同工程。
。ǎ玻┏邪匠诠さ貎绒D移這些材料和設備外,未經監理單位同意,不得將上述材料和設備中的任何部分運出工地。但承包方從事運送人員和外出接運貨物的車輛不要求辦理同意手續。
。ǎ常┏邪皆谡鞯帽O理單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階段的計劃撤走其屬于自己的閑置設備。
。保担吵邪脚f施工設備的管理
承包方的舊施工設備進入工地前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年檢和定期檢修,并應由具有設備鑒定資格的機構出具檢修合格證或經監理單位檢查后才準進入工地。承包方還應在舊施工設備進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設備的使用和檢修記錄,并應配置足夠的備品備件以保證舊施工設備的正常運行。
。保担闯邪阶庥玫氖┕ぴO備
。ǎ保┌l包方擬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設備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各種租賃設備的型號、規格、完好程度和租賃價格。
。ǎ玻┏邪娇梢愿鶕陨淼臈l件選租發包方的施工設備。若承包方計劃租賃發包方提供的施工設備,則應在投標時提出選用的租賃設備清單和租用時間,并在報價中計入相應的租賃費用,中標后另行簽訂協議。
。ǎ常┏邪綇钠渌俗赓U施工設備時,則應在簽訂的租賃協議中明確規定若在協議有效期內發生承包方違約而解除合同時,發包方或發包方邀請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條件取得該施工設備的使用權。
。保担当O理單位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
監理單位一旦發現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設備影響工程進度和質量時,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承包方應予及時增加和更換,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十一、交通運輸
。保叮煌ㄟ\輸
。保叮眻鰞鹊缆
。ǎ保┌l包方按第4.5款規定提交給承包方使用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應由承包方負責其在合同實施期內的維修、養護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擔一切費用。
。ǎ玻┏究睿ǎ保╉椝龅挠砂l包方提供的部分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方應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并承擔一切費用。
。ǎ常┏邪叫藿ǖ膱鰞扰R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包方和監理單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設施時,應按第5.12款的規定辦理。
。保叮矆鐾饨煌
。ǎ保┏邪降能囕v外出行駛所需的場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費、養路費和稅款等一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ǎ玻┏邪杰囕v應服從當地交通部門的管理,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駛,并服從交通監管部門的檢查和檢驗。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由承包方負責運輸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時,應由承包方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運輸合同規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進行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它有關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若實際運輸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過合同規定的尺寸或重量時,應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各自分擔的費用。
16.4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責任
承包方應為自己進行的物品運輸造成工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負全部責任,并負責支付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賠。
。保叮邓愤\輸
本條上述各款的內容適亦用于水路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含義應包括水閘、碼頭、堤防或與水路有關的其它結構物;“車輛”一詞的含義應包括船舶,本條各款規定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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