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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風險代理合同

        時間:2023-01-15 10:04:0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風險代理合同15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風險代理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風險代理合同15篇

        風險代理合同1

          (以下簡稱甲方)因與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托山東銘星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該案執行階段的相關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執行階段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并提供相關法院裁決資料,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于甲方的執行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運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執行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和乙方律師為甲方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向乙方交納律師手續費人民幣 元(請求金額的1%),交納差旅費 元(請求金額的1.5%),復印費、材料費、通訊費100元。本案所需訴訟費、申請執行等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待執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再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15%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終止委托事項,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七、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第十一條的“風險提示”并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臨沂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

          十一、風險提示:

          1、本案執行過程中可能會受到相關方面的干擾,對此本所不承諾本案的執行標的能夠得到完全實現。

          2、本案賠償范圍和損失數額最終的認定以法院生效判決認定的為準。

          3、本所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法計算投資損失的,法院最終支持的損失賠償數額可能與該計算數額低,甚至低很多。

          4、該案件可能在很長時間內不能審理或者執行完畢。

          5、其他暫時無法預見的風險也可能出現,在此一并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風險代理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催要欠款(或借款),乙方指派 律師代理,現就有關事項作出如下約定,希共同遵守。

          第一,甲方將欠條或借條原件交給乙方或乙方代理人,乙方或其代理人給甲方出具收條。

          第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為落實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訴訟費由甲方負擔。如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不能落實,或乙方發現債務人無償還債務能力,乙方可隨時終止合同,將欠條或借條原件歸還甲方。

          第三,代理費按每次收到債務人歸還欠款或借款的百分之三十收取,如債務人以貨抵款,貨物可分割的,雙方各分一半;貨物不可分割的,變賣后所得價款雙方各分一半,處理貨物所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分擔。

          第四,在合同訂立后,甲方不能避開乙方私自與債務人和解,或私自收取欠款或借款,否則,應賠償乙方損失,并應付給乙方欠款或借款全額百分之三十的代理費。

          第五, 乙方應于收到欠款或借款三日內將款項交給甲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第六,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七,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代理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xxxxxx一案,特委托乙方為其代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與xxxxxxx一案,具體包括一審、二審和執行。

          二、承辦律師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xxxxxx律師為甲方辦理委托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為辦理委托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委托權限

          甲方在整個過程中授予乙方的代理權限均為特別授權代理。詳見甲方出具給乙方的授權委托書,并在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授權,時間可根據辦案進度由乙方填寫。

          四、代理形式

          雙方協商采用風險代理的形式。即按乙方的辦事進度和辦理成果支付律師費。辦案過程中甲方應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鑒定費、上訴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直接向法院交納。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監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委托事項的權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后有領取委托成果的權利,包括收回的現金和實物。

          3、甲方必須全面、客觀、真實向乙方所派律師書面陳述委托事項的有關情況,并應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4、依照合同的規定及時支付代理費。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務的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授權的范圍內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規定獨立的行使代理的權利。

          2、完成委托事項后有依約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3、應甲方的要求對其所陳述的事實的真實性需要調查的,乙方律師應積極的協助調查,查清相關事項。

          4、對收回的現金及物品,有及時交付給甲方的義務。

          5、在辦理代理事項過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七、代理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進度和成果按以下標準和方式支付給乙方代理費。

          1、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辦事進度事先支付給乙方的前期律師代理費。具體為:甲方于簽訂合同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一審律師費xxxx元;甲方于二審程序啟動之日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二審律師費xxxx元;甲方于執行程序啟動之日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xxxx元。前期律師代理費不包含在效果酬金內。

          2、判決勝訴后,甲方按生效判決書確定數額的xxx%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后三天內支付。生效判決書確定數額包括法院支持的訴訟請求數額、法院判決對方當事人承擔的訴訟費、鑒定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

          計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法院支持的訴訟標的+訴訟費用)×xxx%。(或者:判決勝訴后,甲方按訴訟標的與判決書確定的數額之差xxx%支付代理費。

          此款在判決送達后三天內支付。

          計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原告主張的訴訟標的+訴訟費、鑒定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法院支持的訴訟標的+訴訟費用)]×xxx%。

          3、代理費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xxx%支付給乙方(包括訴訟費用對方應當承擔的部分)。

          收回現金、金融票據的,按照票面金額計算。

          收回有價證券的,按照證券流通價值計算。

          收回其他財產的,按照下列原則處理:如果乙方代表甲方與債務人和解結案的,按照雙方協商確定的抵債金額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如果乙方代表甲方通過訴訟方式結案的,按照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人財產之金額或司法評估結果作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

          風險代理過程中,甲方自行放棄權利與對方當事人和解,仍應按照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金額作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

          4、乙方在代為領取現金或非現金實物后可以扣除自己應得的部分。其余部分應在收到后三天內支付給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5、甲方直接領取現金或實物的,應當按上述標準在收到的同時支付給乙方代理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如實的陳述委托事項或者陳述的委托事項不符合客觀實際,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代理事務或代理事務難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委托事務標的數額的xx%。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又委托他人代為辦理此事務或者本人自己出面辦理此事務的均應視為乙方的代理行為。甲方同樣應按本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代理費。

          3、甲方未及時向法院交納起訴費、上訴費、保全費、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等司法費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委托事務標的數額的xxxx%(或按《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和工作進度支付律師費)。

          4、若甲方不按時支付前期律師代理費,則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協議,并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委托事務標的數額的xxxx%(或按《xx省律師收費標準》和工作進度支付律師費)。因此造成案件延誤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和乙方領取乙方辦理的事務所得的現金或實物后,應及時按約定的比例交付對方,否則按日千分之五的標準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乙方完成委托事務或依法解除后失效。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特別約定: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風險代理合同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河南奧博律師事務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合同法》有關規定并參照行業慣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李西濤律師擔任 案件 的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辦理。

          二、委托事項及權限。

          1、委托事項:

          2、在調解、審理、執行程序中,乙方有代為承認、放棄、變更、增加、減少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簽收法律文書的權利。

          3、有權代為接受款項和實物。

          三、委托代理期限為委托事項完成時止(包括判決、調解、甲方擅自撤訴及案外和解等)。委托事項及權限中途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

          四、風險代理費用支付方式及其他涉訟費用承擔。

          1、委托事項完成,甲方應及時將賠償凈數額的30%支付乙方作為風險代理費用;

          2、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提供真實證據,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如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致使因證據不足而敗訴者;或者甲方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項行為的;仍應按約定標的的30%向乙方交納代理費用,并應支付違約金1000元。

          3、委托事項完成,如果甲方持有賠償凈額拒不及時支付乙方代理費,應視為甲方嚴重違約,乙方應加倍支付風險代理費用,并承擔遲延支付期間的利息,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計算。

          4、雙方之間代理費及違約金的約定是雙方之間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和顯示公平的成分,雙方應認可是合法約定,該約定受法律保護。

          5、案件所涉訴訟費、保全費、調查費、公證費、鑒定費、檢索費以及乙方在辦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詢等必要費用由甲方承擔。財產保全時擔保所需款物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不誤所辦案件的前提下,有權從事其他業務活動;但要保持通訊暢通;

          2、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4、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乙方因過錯造成的損失應于賠償;

          六、乙方律師代理案件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七、甲方如實陳述案情及提供相應證據的義務是絕對的。如因陳述不實,前后不一;或對于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證據,甲方不提供、遲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證線索;或提供的取證線索不是切合實際的;或被取證著拒絕出證;或以律師的勤奮勉慎無法取到;或法院拒絕以職權取證等而使案件審理結果對甲方不利,其結果由甲方自負。

          八、甲方敗訴的風險乙方已明確告知。律師不得向甲方及經辦人做任何形式的關于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甲方對乙方律師關于案件的分析預測不得理解為做出了這種承諾。

          九、未盡事項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之,可調解也可起訴,雙方有互為對方保密的義務。

          十、本合同自雙方或代表人簽字或簽章、按指印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代表人:

          乙 方:河南***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李西濤律師

          **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合同5

          委托人: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 事宜,依照法律規定,委托乙方律師以訴訟或者非訴訟的方式處理。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托的事項,并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處理本事務的,應當經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事實經過,提供與本事務有關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并有權向甲方追償費用和損失。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規定,認真完成受托事務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情況和進展情況。受托事務處理終結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報告處理結果。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代理事項的進展情況和結果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乙方律師處理受托事務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和乙方律師因處理受托事務而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代為參加訴訟(仲裁),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和質證;

          2、 代為答辯和辯論;

          3、 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4、 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反訴和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結合本事務的難易程度、涉案金額、所需時間、同行業收費標準及乙方指派律師的專業水平,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納律師費人民幣 元,并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待事務處理終結后,甲方同意另行按照回款(物)總額的_____________ %向乙方另行支付律師報酬。

          六、甲方未按期交納或者未完全交納律師費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暫停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費后,恢復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七、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合理的通訊費、復印費、翻譯費、交通費、食宿費等 ;

          3、經甲方同意后的專家論證費;

          4、應當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為處理受托事務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八、乙方如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甲方如單方終止委托事項,應按約定支付律師費,且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乙方為了甲方的利益,需將委托事項轉委托給第三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但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為維護甲方的利益需要轉委托的除外。

          九、乙方律師應當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處理受托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甲方向乙方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聲明。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處理本事務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信息資料。

          十一、對乙方律師在承辦受托事務中的意見和建議,甲方有權向乙方反映。乙方應當對甲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核實,并及時將核實結果和處理意見反饋給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托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托事項、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代理合同6

          甲 方: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 ,委托乙方指派律師處理本專項法律事務,雙方根據《律師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就委托代理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1、乙方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上述專項法律事務處理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師必須恪守《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要求,全面認真履行律師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按時參與訴訟活動。

          3、甲方需向乙方律師全面客觀地介紹案情,提供涉案全面證據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4、甲乙雙方的違約責任:

          4.1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為達到不法目的的規避法律,有權解除合同,所收代理費不退還,并可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2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乙方有權中止履行合同,直至甲方付 清代理費用時止。

          4.3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仍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4.4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已收代理費用應退還甲方。

          5、甲方授權乙方的代理權限

          5.1特別授權:_____________。

          5.2一般代理:代為辦理報案。

          5.3其他授權:_____________。

          6、甲乙雙方經協商按下列方式支付費用:

          6.1本專項法律事務基本代理費用 ,上述費用在本協議簽訂后三日內支付。

          6.2本專項法律事務除基本代理費用外,另 收取代理費,上述費用在甲方收到回款后三日內支付。

          6.3上述費用使用現金、轉帳支票及其他方式支付均可。

          7、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專項法律事務終結止。

          8、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已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免除或限制乙方責任的條款,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作了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完全理解并認可接受。

          9、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此下無正文)

          甲 方: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 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風險代理合同7

          委托人: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定義:風險代理,是指受理案件后律師事務所暫不以現有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律師服務費的收取以附加的條件是否實現為收費依據,風險由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共同承擔的案件代理方式。

          一、委托標的:甲方與 就 民間借貸 糾紛(訴訟金額約10萬元)一案,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事宜。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二、代理律師: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丁烈鵬 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訴訟的代理人。

          三、代理權限:經甲方另行書面特別授權后,乙方有權代為主張、變更、放棄或承認訴訟請求,進行調解及和解,撤訴,提起反訴或上訴;代為放棄、變更民事權利,代為申請執行,執行和解、申請執行中止、終結,代為收領執行款物。

          以上之委托權限性質經雙方認可屬不可撤銷之委托。

          四、甲方義務:

          1、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協議簽署時業已掌握的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材料復印件,并保證與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材料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案代理。

          2、出現調解、和解情況的,應及時將是否同意調解、和解的決定通知乙方;

          3、甲方決定撤訴或轉讓債權時,按照律師收費標準繳納律師費不再執行風險代理收費;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代理費。

          五、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起草本案必須的法律文書并在甲方認可后呈送相關部門。乙方應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3、乙方律師按照本合同約定處理本案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和乙方律師因處理本案而墊付的費用。

          六、律師代理費:

          1、律師服務費用收取,以執行到位為條件,待執行所得的款項到位后,甲方領取捌萬元(80000元)后,其他財產甲方同意作為律師報酬及辦案費用交付給乙方或由乙方處理;

          2、代理期間發生調解、和解、撤訴事由等案件終止情形,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協議賠償款項總額的 20% 先行扣除律師報酬后,剩余財產交付給甲方。

          七、訴訟費用:先由甲方支付,等本案全部執行結束后由乙方返還給甲方,如因甲方中途和解、撤訴等原因結案則由甲方自行承擔。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如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甲方如單方終止委托事項,應按現行律師收費標準即訴訟標的的 20% 支付律師費;

          2、一審判決支持甲方全部或部份訴訟請求,本案當事人上訴,甲方無故終止合同另行委托他人代理的,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即訴訟標的的20%支付律師費。

          3、甲方逾期支付律師代理費的,應按 千分之二 每天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違約金。

          九、代理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托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判決執行終結、裁定、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托事項及撤銷訴訟等)。

          十、協議的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代理合同8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甲方為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決定委托 事務所的律師(以下簡稱乙方)風險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作為為甲方的代理人,乙方可根據工作安排需要更換代理律師。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全部與該案件有關的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如甲方捏造事實,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乙方有權中止代理,并要求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即成立并生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或終止本合同,除非乙方有重大過錯。

          五、鑒定費、訴訟費等費用依法由甲方先行墊付。本合同實行風險代理,即乙方在辦案之前及辦案過程中不收取任何費用,在甲方實際收到賠償款后,再收取代理費。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案件代理費用按如下標準收。

          (一)若甲方通過訴訟程序,則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取證費等一切案件相關費用按實際到位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20%收取;甲方于收款當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二)若甲方在起訴前經乙方律師指導達成和解或者在交警部門達成調解的,則甲方須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費20xx.00(大寫:貳仟元整)。

          六、甲方應在獲得賠償款之時應立即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否則,甲方除須向乙方支付代理費、收取代理費的支出外,還須按應付代理費金額的`百分之二十承擔違約金,并可能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及刑事責任。

          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結案之日止,包含和解、調解、第一審、第二審、執行等階段。

          八、本合同經雙方共同確認,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其他。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合同9

          〔 〕 代字第 號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特委托上海XX(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處理,經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為本案和解、一審、二審及執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辦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更換承辦律師。

          二、乙方必須忠于甲方的委托,切實履行代理義務,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按時出庭或參與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即代為調查取證;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起上訴等;代為處理執行相關事宜。

          五、甲方應當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鑒定費、上訴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乙雙方約定本案被告方所賠付的_____歸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賠付的_____外,甲方還需按照實際獲得的全部賠償款的 %向乙方支付_____,如果不足¥ 元,則按照¥ 元標準向乙方支付_____。

          七、甲方應在實際獲得賠償款的當日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額支付_____,否則,甲方除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的_____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應付_____數額的 %.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結案或單方終止合同的,甲方仍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_____。如甲方未達到傷殘級別的,則乙方只收。 元_____。

          九、本合同非依約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需對本合同進行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另行書面確認,否則無效。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合同10

          注意事項一:

          你應該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協議,如果發生變更或增加委托內容時也應該簽訂書面合同,委托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應該約定具體明確的委托事項,律師事務所應當根據你的要求,指定承辦律師,律師事務所應當明確你的授權,是一般代理還是特別授權,應當明確律師事務所及承辦律師(受托人)的義務,應當明確你(委托人)的義務,應當約定支付的律師費用,合同有效期,合同解除的條件,雙方的違約責任,雙方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注意事項二:

          律師的代理權限有2種:1,一般代理:指在訴訟程序問題上的代理,如調查提供有關證據,代為起訴,應訴,參加法庭辯論,代為陳述以及發表法律意見等等。律師的代理權限是參加訴訟活動,不對當事人在案件中的實體權利作出明確的表態,因而不需要委托人對代理律師特別授權。第2種,特別代理,意指律師除享有一般代理的權利外,還可以代當事人處分實體權利和義務的訴訟代理行為。如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以及提起反訴或上訴等。這些都需要代理人的特別授權,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擔。

          注意事項三:

          收費標準應考慮的因素:辦理委托事項所需律師人數,辦理委托事項所需工作時間,辦理法律事項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委托事項的復雜程度,委托事項涉及的價值,辦理委托事項所獲得的結果,合理的成本,律師的專業技能,社會知名度和經驗,其他律師事務所對類似的委托事項的收費標準。

          二、律師風險代理規定、哪些案件不能風險代理?

          1、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2、律師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后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1)婚姻、繼承案件;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

          4)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風險代理的相關知識

          1、風險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律師在幫當事人打贏官司后當事人再支付律師代理費。

          2、風險代理收費是指律師事務所在接受委托時,只收取基礎費用,其余服務報酬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就委托事項應實現的目標、效果和支付律師服務費的時間、比例、條件等先行約定。

          3、達到約定條件的,按約定支付費用;不能實現約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4、20xx年4月13日《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正式確認風險收費是律師收費的一種方式,確認律師風險收費的合法性。

        風險代理合同11

          甲方:乙方:

          甲方因與(簡稱本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律師作為本案階段的委托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項如下:

          1、提起并參加

          2、根據案情需要開展與本案有關的調查取證工作;

          3、向甲方解答與本案有關的法律問題;

          4、為甲方草擬、審查與本案訴訟代理有關的法律文書;

          5、接受甲方委托,處理與本案訴訟有關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為本條所列第項: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代為參加調解、和解;□代為提起、參加訴訟,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申請執行;□代簽法律文書;□代收款物;)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委派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合法、合理、明確;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費及辦案費

          1、律師費:雙方自愿選擇以下

          A、乙方代理甲方就本案進行訴訟代理,根據《河南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元,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一次性支付。

          B、根據甲方的要求,并經雙方充分協商,乙方同意就本案實行風險代理:雙方共同約定,甲方按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并在收到該款物□、判決生效□當日內一次性支付。

          2、辦案差旅費

          根據《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律師辦理本案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先由甲方向乙方預先支付辦案差旅、住宿、復印等經費人民幣元,待乙方律師代理工作結束后由雙方憑票據結算。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實際發生的差旅費、翻譯費、復印費、交通費、長途通訊費;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3、出現下列情形,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結算律師費:如果本合同所述案件在未提起訴訟之前、訴訟中以和解方式解決或甲方決定以其他方式解決,視為乙方已完成代理義務,則乙方已收取的辦案費不再退還,甲方仍應按約定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4、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的,乙方將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訴訟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及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經支付的律師代理費;

          2、乙方律師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在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額度范圍內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逾期支付律師代理費及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及等同于約定代理費總額20%的違約金。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爭議,雙方約定提交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其他

          1、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律師個人直接支付任何費用,否則后果自負;

          2、乙方不收取甲方材料原件。

          第十二條甲方承諾:我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以保證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屬甲、乙雙方平等且完全協商一致而達成。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代理合同12

          甲:

          乙:

          甲方為處理與 公司(以下簡稱債務人)合同債務糾紛事宜,委托乙方進行相關工作,F經雙方平等協商,自愿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為甲方代理人。

          二、代理事項包括:通過發律師函向債務人主張債權、與債務人談判和解、申請并參加調解、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代理法院民事一審階段訴訟、代理法院二審階段訴訟、代理申請強制執行、代理執行和解、代理執行調解、代為簽收相關款項等程序,以及其他任何可以合法收回相應款項的事項。

          三、代理權限:特別授權代理,詳見雙方簽署的委托書。

          四、承辦律師在代理過程中,應遵守律師道德規范和執業標準,勤勉盡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五、乙方嚴重違反職業道德規范或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責任。

          六、乙方或者是承辦律師非法使用或者非法披露在代理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機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該損失。

          七、乙方在代理案件過程中,如果發現與案件有關的情況發生變化,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但是甲方已經明確乙方全權代理且不須通知甲方的除外。

          八、承辦律師因客觀原因不能代理的,乙方應指定其他律師接替,并應于事前或事后征得甲方同意。

          但是,乙方指派其他律師或者是律師助理處理文件送達、調查、文件制作、文件復印、相關法律調研等程序性工作或者是一般工作不需要征得甲方同意,也無需通知甲方。

          九、因情況緊急,為維護甲方利益,乙方指定其他律師接替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后需及時通知甲方。

          這里的緊急情況,是指因為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疾病、交通或者通訊中斷客觀原因等導致乙方無法處理相關業務,而不處理該相關業務會可能影響整個案件的最后結果的情形。

          緊急情況消除的,乙方根據具體情況,既可以指定原來的承辦律師恢復代理,也可以指定新承辦律師繼續代理。

          十、乙方指派其他律師辦理案件,其他律師為新承辦律師。乙方應及時將新承辦律師聯系方式通知甲方。

          十一、乙方指派其他律師承辦案件,不影響約定的律師費。

          十二、為維護甲方利益,在征得甲方同意以后,乙方或者承辦律師可以將案件轉委托為他人辦理。除甲方同意以外,轉委托不得加重甲方的負擔。

          十三、因情況緊急,為維護甲方利益,乙方或者承辦律師律師將案件轉委托為他人辦理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后需及時通知甲方。這里的緊急情況,同第九條約定含義一致。緊急情況解除的,乙方應該及時解除轉委托,或者取得甲方同意后繼續轉委托。

          十四、因緊急情況轉委托則由甲方承擔費用。

          甲方承擔費用過于不合理的,則乙方也可以承擔部分費用,但是乙方承擔的部分費用不得超過總轉委托費用的30%,也不得高于乙方最后律師費的總額。

          十五、甲方須真實地向承辦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案所涉及的相關資料。

          對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線索而導致延誤或其他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要承擔該賠償責任。

          如果與案件有關的情況發生變化,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在本案件代理期內變更聯系方式,必須及時通知乙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案件不能按時辦理或者是轉交款項的的,乙方不能擔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要承擔該賠償責任。

          十六、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發現甲方弄虛作假,捏造事實,隱瞞情況,提供偽證,則有權解除本合同終止代理,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如果甲方弄虛作假,捏造事實,隱瞞情況,提供偽證,導致案件敗訴的,則甲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

          十七、甲方已得到乙方明確提醒:乙方不能保證談判后債務人付款、到法院起訴可能敗訴、即使勝訴也可能執行階段不能令甲方滿意。

          承辦律師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意見,均不代表承辦律師就案件做出了成功或者是勝訴的保證。

          十八、乙方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按照案的實際情況建議甲方采取適當的措施,建議甲方及時起訴或者申請仲裁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證債權的實現。

          如果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內甲方拒絕采用起訴或者仲裁或者其他合理方式保障權利的實現,則視為乙方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須得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

          甲方未及時繳納訴訟費等有關費用為拒絕采用合理的方式實現權利的表現之一。

          十九、非歸于甲方或者乙方主觀原因導致債權無法最后實現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喪失債權,乙方喪失律師費。

          非歸于甲方或者是乙方主觀原因導致的債權無法最后實現,包括但是不限于:債務人無支付能力、債務人破產且無剩余財產、法院的判決、債務已過訴訟時效、無法找到債務人、債務人被注銷、債務人移居境外等等。

          但是因為甲方或者乙方的主觀原因導致上述結果的,按照合同其他條款的約定處理。

          二十、經向甲方介紹上海市有關律師服務收費的規定后,甲方選擇乙方的律師服務費按風險代理的方式收取,具體收費比例、繳費時間等按照第二十一到二十六條約定辦理。

          二十一、甲方同意簽約當日先支付乙方人民幣叁仟元整,作為乙方承辦律師來往的交通、差旅費用包干。

          二十二、如果甲方收到債務人的相應款項,在收到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30%給乙方作為律師服務費。

          甲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的,則每日按照未付律師費的0。5%支付違約金。

          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及時將相關款項轉交的,甲方可以將相應款項提存;提存后甲方不再承擔責任;提存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十三、如果乙方代為收取相應款項,在收到后三個工作日內,在扣除30%作為律師費以后,將剩余款項及時轉交甲方。

          乙方未按照約定及時轉交的,則每日按照未付款項的0。5%支付違約金。

          乙方也可根據客觀需要,可以直接將全部款項轉交甲方,甲方按照前項的規定支付律師費。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及時將相關款項轉交的,乙方可以將相應款項提存;提存后乙方不再承擔責任;提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十四、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外,承辦律師在代理過程中所支出由司法部門、行政機關和其他專業機構收取的訴訟費(包括但是不限于案件受理費、保全費、保全保證金、執行費)、申請費、查詢費、資料復印費、材料打印費、鑒定費、公證費等辦案費用,由甲方負擔。

          若乙方墊付的,由乙方憑票據向甲方據實結算。甲方拒絕結算的,自拒絕之次日起,每日按照未結算總額的0。5%支付違約金。

          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及時結算轉交的,甲方可以將相應款項提存;提存后甲方不再承擔責任;提存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代為收取相應款項的,可以按照前項的規定扣除相應費用后再將剩余款項轉交甲方。

          二十五、除前項規定的費用以外,乙方在本案代理過程中,無論通過何種方式解決本案,只要是乙方指派的律師或者乙方的其他人員所做的工作和勞動,都不再增加或者是減少收費。

          二十六、因客觀或者主觀原因導致以非貨幣財物抵債的,則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條約定的日期為甲方取得財物所有權之日。

          上述財物通過拍賣等方式變現的,則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條約定的日期為財物變現之日。

          二十七、如甲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返還;如乙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律師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

          二十八、鑒于甲乙雙方之間采用風險代理的方式代理該案件,因此,乙方也承擔了更大的風險。為了公平起見,在整個案件辦理結束之前,甲方不能變更代理人。

          如果甲方變更代理人,則推定為乙方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必須按請求的標的額和合同約定的比例支付代理費。

          但是乙方有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是律師職業道德的情形的,甲方有權更換代理人并不支付費用;乙方已收的代理費必須予以返還。

          二十九、鑒于甲乙雙方之間采用風險代理的方式代理該案件,因此,雙方也承擔了更大的風險。為了維護雙方的利益,甲乙雙方必須按照雙方一致同意的原則處理該案件。

          甲方未經過乙方同意而私自和對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放棄或者部分放棄標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該債權的。應該按照請求的標的額及合同約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費用。

          乙方未經過甲方同意而私自和對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放棄或者部分放棄標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該債權的。應該按照請求的標的額及合同約定的比例,向乙方賠償損失。

          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乙方與對方達成的調解協議或者和解協議,為雙方一致同意;甲乙雙方在調解協議或者是和解協議上共同簽字的,為雙方一致同意;在律師的書面建議書建議的范圍內,當事人和對方當事人達成調解或者和解的,為雙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或者是乙方通過電話、手機短信息、電子郵件、傳真、信件等方式與對方協商并得到同意以后,為雙方一致同意;甲乙雙方通過會談協商等方式達成一致并簽署的,為為雙方一致同意;其他能證明雙方意思一致的,為一致同意。

          三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相應款項執行到位之日止。

          三十一、本合同作為甲乙雙方之間正式合同,取代之前雙方之間作出的口頭或者書面的約定。

          三十二、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或者補充。

          本合同如有任何附件,除非另有約定,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三十三、雙方因委托代理或相關事宜發生的任何爭議,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上海市律師協會投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三十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風險代理合同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事務所)

          承辦律師: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并參照行業慣例,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借款人X公司及X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借款合

          同(借款為X筆,總計借款本金為X元,利息為元)糾紛案件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辦理。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的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1、全權代理訴訟、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3、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4、在不損害甲方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在調解、審理及執行過程中有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和解、調解、上訴;

          5、代理清收現金或抵債物;

          6、委托人授予的其他權利。

          四、委托代理期限及范圍

          如果本合同簽訂之后,該案件處于司法機關偵查、起訴或審理階段,即由于司法機關偵查、起訴或審理期限延長的原因,造成該案在一年之內沒有審結或乙方為甲方沒有實際追回損失,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重新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期限為委托事項完成時止(包括判決、調解、甲方撤訴及案外和解)。

          五、代理費用給付標準

          收回現金或抵債資產(資產以法院評估作價為準),按照執行收回本息總額的%支付代理費。

          六、代理費用給付期限

          代理費給付期限:收回現金或資產入賬之日起XX日內,甲方給付乙方律師代理費。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詢問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

          2、有權對乙方律師因違紀或失職行為所造成的甲方合法利益損害追究法律責任;

          3、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提供真實證據,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

          4、按約定支付代理費。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2、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4、乙方因過錯造成的損失應于賠償;

          5、不得擅自放棄甲方的合法權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項的行為。

          九、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協商解決或重新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之,可調解也可起訴,雙方有互為對方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爭議訴至媒體。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承辦律師:

          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合同14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 邯邢冶金礦山管理局西石門鐵礦、浙江正宇礦業有限公 司、浙江正宇礦業有限公司盛龍項目部 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托乙方律師代理勞動仲裁或訴訟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韓學謙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全部與該案件有關的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性。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談判,并設法達成實現債權的結果;

          2、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3、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

          7、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8、有權就本合同約定的代理費用留置案件款或物。

          9、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權利。

          五、經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收取代理費用。

          甲方支付仲裁費、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乙方不墊付任何費用。甲方應付乙方的代理費按勞動仲裁決定書或調解書確定的數額的5%給付乙方;或按人民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調解數額5%付給乙方。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代理費等全部退還給甲方;

          七、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單方放棄請求、和解、撤訴或與案件對方當事人惡意串通的,代理費依案件總標的額參照第五條約定的比例收取;

          八、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約,乙方所支出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并支付案件標的額50%的違約金;

          九、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十、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代理律師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風險代理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訴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決定為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該案委托乙方律師進行風險代理,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律師、______律師、______律師為甲方一、二審階段的風險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利益,切實履行代理義務,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

          三、甲方必須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案有關證據和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虛構或隱瞞事實,有權終止代理,并視為代理目的的實現,依約向甲方收取費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

          1.甲方委托乙方為本案訴訟全過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托書。

          五、律師代理費及交納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應交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以及案件執行費等),甲方在本案件執行完畢之日起_____天內支付全部代理費。

          2.訴訟過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法院在訴訟過程中正常收取的訴訟費、評估鑒定費、實際執行費等相關費用除外)。

          3.乙方承諾甲方在此案中勝訴并使判決書所確定之款項得到有效執行,甲方全額支付約定的代理費。

          4.若乙方未能實現上述承諾導致甲方敗訴,則乙方將不收取所約定的代理費。

          六、在本案訴訟過程中,甲方如與對方當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內容執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約定支付風險代理費。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視為乙方全部代理義務完成,甲方須按訴訟請求額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的,甲方須按乙方應得代理費用承擔每日______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審理并執行終結止。

          十、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__仲裁委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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