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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供銷合同

        時間:2022-12-19 14:45:25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供銷合同范本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供銷合同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供銷合同范本15篇

        供銷合同范本1

          需方: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定義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詞的含義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2.“供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價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規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規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術資料”是指合同設備及其與電廠相關的設計、制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和技術指導等文件(包括圖紙和各種文字說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用于合同電廠正確運行和維護的文件。

          7.“合同設備”是指供方根據合同所要供應的機器、裝置、材料、物品、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和所有各種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規定。

          8.“性能驗收試驗”是指為檢驗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規定所進行的試驗。

          9.“臨時驗收”是指當性能驗收試驗的結果表明已達到了合同附件一規定的保證值后,需方對每臺機組合同設備的驗收。

          10.“最終驗收”是指需方對每一臺機組的合同設備保證期滿后的驗收。

          11.“日、月、年”是指公歷的日、月、年。

          12.“電廠”是指_________電廠。

          13.“服務”是指由供方提供的與設計、制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直至最終驗收證書簽發相關的技術指導(包括人員培訓)服務。

          14.“現場”是指位于_________,由需方為建設電廠所選定的地方。

          15.“備品備件”是指根據本合同提供的_________備用部件,根據附近件二足夠3年運行用。

          16.“試運行”是指單機、整機或各系統和/或設備進行的試運行。

          17.“機組”是指鍋爐、汽輪機、汽輪發電機和附屬設備組成的一個完整機組。

          18.“書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簽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貨商”是指由供方將合同供貨范圍內任何部分的供貨分包給其它的法人及該法人的繼任方和該法人允許的受讓方。

          20.“最后一批交貨”是指該批貨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設備的已交付的貨物總價值達到合同設備價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設備不影響機組的安裝、調試和性能驗收試驗。

          21.“開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設備的工程項目已被正式列入(國家)開工計劃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標的

          本合同所定設備將用_________項目。

          第一條 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_________。

          第二條 凡供方供應的設備應是全新的、技術先進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條 設備的技術規范、技術經濟指標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條 供方詳細的供貨范圍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條 供方供應的技術資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條 本合同包括為保證所供應的設備安全可靠、高效正常運行與維護所必須的專用工具與備品備件、技術服務(其中也包括技術配合和現場技術服務)及技術資料(其中包括圖紙、資料、說明書等等)

          第二章 供貨范圍

          第七條 合同供貨范圍詳見附件二。

          第八條 本合同供貨范圍包括了所有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但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發貨清單中并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供方供貨范圍中應該有的,并且是滿足合同附件一對合同設備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須的,均應由供方負責將所缺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及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等補上,且不發生費用問題。

          第三章 合同價格

          第九條 供方按本合同供應的_________套合同設備總價格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其中第一套合同設備價格為_________元、第二套合同設備價格為_________元。

          該價格還包括供方所應納的稅、技術資料(含郵遞費用)和技術配合、技術服務費、從制造廠到始發站/碼頭的運輸、裝卸、保險費及所有設備包裝費。

          第十條 按合同供貨范圍(分部套及技術服務費)的分項價格見附件六。

          第十一條 本價格在合同交貨期內為不變價,若因需方原因推遲交貨期,其價格變動按第十四條規定執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條 本合同使用貨幣種類為人民幣。

          第十三條 付款方式:銀行托收或票匯。

          第十四條 合同價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個月內,供方在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預付款。

         。1)金額為合同總價款_________%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金額為合同總價款100%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開始日期起1個月內,且供方在提交金額為合同總價款_________%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后,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作為預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超過2個月,則合同交貨期開始順延,順延時間為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減去2個月;順延時間每超過6個月,則合同價增加_________%,順延時間不到六個月則合同價不變。(注:第十四條1和第十四條2付款之和為合同總價款的10%)

          3.貨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貨順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每批設備(部組件)交給指定的運輸部門,在辦理好全部運輸手續后,應將全套的該批設備的商業發票(金額為該批設備價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單、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貨運提單提供給需方,需方在30天內驗明上述文件無誤后,支付該批貨物貨款的80%。

          4.每套合同設備經168小時試運行通過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8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后一個月內,需方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的80%。

          5.剩余合同總價的10%作為設備質量保證金,待每套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沒有質量問題,在供方提交下列單據經需方審核無誤后,需方應在一個月內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價格的10%:

         。1)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價格1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該套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條 付款時間以需方銀行承付日期為實際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條計算遲交款違約金的依據。

          第五章 交貨

          第十六條 本合同設備的交貨期及具體分部套交貨時間詳見附件四。

          第十七條 交貨地點:凡供方制造的部套為供方廠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凡供方分包給其它單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須返供方廠的部套外),其交貨地點為分包單位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沒有鐵路專用線/碼頭,則供方的交貨地點為附近的鐵路貨運站(車上)/碼頭(船上)。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供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規定向需方提供預計每批貨物名稱、總重量、總體積和交貨日期的初步交貨計劃。及本合同項下的貨物總清單。在每批貨物預計啟運(60)天前及(10)天前,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第二十一條中的各項內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條 每批合同設備交貨日期以貨物始發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條計算遲交貨物違約金時的根據。

          第二十條 需方可委托供方負責代辦設備運輸,運雜費、保險費等均由需方承擔。供方需向承運部門辦理申請發運設備所需要的運輸工具計劃。

          第二十一條 在每批貨物備妥及裝運火車車輛/船發出(24)小時內,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該批貨物的如下內容通知需方:

         。1)合同號;

          (2)機組號;

         。3)貨物備妥發運日;

         。4)貨物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貨物總毛重;

         。6)貨物總體積;

         。7)總包裝件數;

         。8)交運車站/碼頭名稱、車號/船號和運單號;

         。9)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設備(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并附有草圖。

          (10)對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溫度等環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第二十二條 發貨計劃中沒有開列的貨物應配合安裝進度進行交貨。

          第二十三條 在保證期內和在保證期滿后至第一次大修時止由于供方的過失或疏忽造成的供應設備(或部件)經雙方確認的損壞或潛在缺陷,而動用了需方庫存中的備品備件以調換損壞的設備或部件,則供方應負責免費在(6)個月內將動用的備品備件補交,運到指定目的車站/碼間,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條 供方應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規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滿足作電廠設計所需的廠家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規定提供全部安裝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每套合同設備(10)套。應分別列出上述圖紙技術文件的清單及符合附件三規定的交付進度。

          第二十五條 每批技術資料交郵后,供方應在(24)小時內將技術資料的交郵日期、郵單號、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件數及重量、合同號等以傳真或電報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條 技術資料以交郵印截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此日期將作為按合同第九十六條對任何延期交付資料進行延期違約金計算的依據。如果技術資料經需方或需方代表檢查后發現有缺少、丟失或損壞,且非需方原因,供方應在收到需方通知后(14)天內(對急用者應在3天內)免費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發生缺少、丟失或損壞,供方應在接到需方通知后(14)天內(對急用者應在3天內),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部分,費用由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廠及裝貨車站檢查包裝質量和監督裝車情況。供方應提前(15)天通知需方交運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時參加檢驗時,供方有權發貨。上述需方代表的檢查與監督不能免除供方應負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遲設備發貨時,由需方負擔倉儲費及必要時的保養費。并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該批設備的款項。

          第二十九條 到貨站(整車)/碼間(整船):_________,(零擔)/(散貨):_________。

          第三十條 收貨單位:_________。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第三十一條 供方交付的所有貨物要符合“gb191-73“包裝儲運指示標志的規定,按(79)機電聯字第1029號文及國家主管機關的規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并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和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產品包裝前,供方負責按部套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并保證零部件齊全。

          第三十二條 供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在裝配圖中的部件號、零件號應標記清楚。

          第三十三條 供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

          (3)收貨單位名稱;

         。4)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凈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第三十四條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注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第三十五條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如有的話)各一份。另郵寄裝箱清單各2份。

          第三十六條 附件二中列明的備品備件應按每臺設備分別包裝,并在包裝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發貨。

          第三十七條 備品備件及工具應分別包裝并按第三十二條注明上述內容。

          第三十八條 各種設備及松散零星的部件應采用好的包裝方式,裝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內,并盡可能整車發運以減少運輸費用。

          第三十九條 柵格式箱子及/或類似的包裝,應能用于盛裝不至于被偷竊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損壞的設備及零部件。

          第四十條 所有帶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須用保護蓋或其它方式妥善防護。

          第四十一條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號標明任何兩個箱件。

          第四十二條 對于需要保證精確裝配的明亮潔凈加工面的貨物,這些加工面應采用優良、耐久的保護層(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裝前發生銹蝕。

          第四十三條 供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使用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單位名稱;

         。3)目的站/碼頭;

          (4)毛重;

         。5)箱號/件號。

          第四十四條 凡由于供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供方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供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需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供方7天內到達現場調查。供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險公司交涉,需方協助供方盡快處理,同時供方應盡快向需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條 需方應對多次使用的專用鐵路包裝箱、包裝架等,在該部件到貨清點之后_________內返供方。

          第七章 技術服務與聯絡

          第四十六條 供方需派代表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指導需方按供方的技術資料和圖紙進行安裝、分部調試、啟動調試和試運行,并負責解決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試運行中發現的制造質量及性能等有關問題。

          第四十七條 供方應在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以郵寄方式向需方提交執行第四十六條中規定的服務工作的組織計劃一式兩份。

          第四十八條 在合同生效后(3)個月內,雙方確定技術聯絡會的次數、時間和地點。

          第四十九條 供方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需方參與供方的技術設計,并向需方解釋技術設計。

          第五十條 如遇有重大問題需雙方立即研究協商時,任何一方均可建議召開會議,在沒有非常情況下,另一方應同意參加。

          第五十一條 各次會議及其它聯絡方式雙方均應簽訂會議或聯絡紀要,所簽紀要雙方均應執行。如涉及合同條款有修改時,需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批準,以修改本為準。

          第五十二條 供方提出并經雙方在會議上確定的安裝、調試和運行技術服務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經需方確認后方可進行。為適應現場條件的要求,需方有權提出變更或修改意見,并書面通知供方,供方應給予充分考慮,應盡量滿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條 需方有權將供方的設備設計、安裝和技術服務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關合同設備的資料和圖紙等復印分發給需方和有關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構成任何侵權。

          第五十四條 為合同設備安裝工程而雇傭的其它合同商,對蓋有“密件”印章的圖紙文件,需方應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條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參加合同設備的部分技術服務或去現場工作,應事前通過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費用應由其自行負擔。

          第五十六條 對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訂貨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應對其分包商的一切有關供貨范圍、設備及技術接口等問題負責。

          第五十七條 對于需方選購的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配套設備,供方有提供技術配合的義務,并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五十八條 供方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人員應在本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提交需方予以確認。需方有權提出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現場服務人員,供方應根據現場需要,重新選派需方認可的服務人員。如果需方在書面提出該項要求(10)天內供方沒有答復,將按第九十七條視為延誤工期等同處理。

          第五十九條 技術服務和聯絡的具體要求見附件七。

          第八章 質量監造與檢驗

          第六十條 供方應在本合同簽字日起(3)個月內,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設備的設計、制造和檢驗標準的目錄。設計、制造和檢驗標準應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規定。

          第六十一條 需方有權在合同設備制造過程中派駐廠代表,在電力工業部駐廠總代表組的統一組織下進行監造和出廠前的檢驗,了解設備組裝、檢驗、試驗和設備包裝質量情況,并簽字確認。需方監造檢驗的標準應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應標準。供方有配合監造的義務,在監造中及時提供相應資料,并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六十二條 需方監造的范圍及具體監造檢驗項目見附件五。

          第六十三條 供方應為需方駐廠代表的監造檢驗提供下列方便:

          1.根據本合同設備每一個月度生產進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檢驗計劃;

          2.提前(7)天將設備的監造項目和檢驗時間通知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或需方駐廠代表);

          3.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駐廠代表有權查(借)閱供方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標準(包括工廠標準)、圖紙、資料、工藝及實際工藝過程和檢驗記錄(包括中間檢驗記錄或稱不一致性報告)及附件五規定的有關文件。對于檢驗記錄,如需方認為需要復印存檔,供方應提供方便。

          4.向需方駐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條 需方的監造檢驗一般不得影響工廠的正常生產進度,應盡量結合供方工廠實際生產過程。若需方廠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時間及時到場,供方工廠的試驗工作可正常進行,試驗結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權事后了解和檢查試驗報告和結果。

          第六十五條 需方代表在監造中如發現設備和材料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合本規定的標準或包裝要求時,需方代表有權提出意見并暫不予簽字,供方須采取相應的改進措施,以保證交貨質量。無論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交務主動及時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設備制造過程中出現的較大的質量缺陷和問題,不得隱瞞,在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供方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十六條 不論需方人員是否參加監造與出廠檢驗或者需方代表參加了監造與檢驗,并且簽了監造與檢驗報告,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對設備質量應負的責任。

          第六十七條 由供方供應的所有合同設備部件出廠時,應有供方制造廠簽發的'產品質量合格證作為交貨的質量證明文件。對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設備,還應有全套需方代表簽字的監造與檢驗記錄和試驗報告。

          第六十八條 貨物到達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應及時到現場,與需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并由雙方代表確認屬供方責任后,由供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后,需方應盡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范和質量。需方應在開箱檢查前(14)天通知供方開箱檢驗日期,供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需方應為供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供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需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并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后一批設備到達現場(3個月)后仍不開箱,產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擔。

          第六十九條 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范時,應做好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應盡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需方自負。

          第七十條 供方對上述索賠如有異議,應在接到需方索賠通知后(14)天內提出復議,否則索賠即告成立。如有異議,雙方需進行協商,如果供方認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個月)內,自費派代表赴檢驗現場同需方代表共同復驗。

          第七十一條 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商檢。請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第七十二條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條至第七十一條規定提出的索賠后,應按第七十三條的規定盡快修理、換貨或補發短缺部分,由此產生的制造、修理和運費及保險費均應由責任方負擔。

          第七十三條 供方修理或換貨的時間,以不影響電廠建設進度為原則,但不遲于發現缺陷、損壞或短缺等之后3個月,對于關鍵部件重新供應的時間,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七十四條 需方對到貨檢驗的貨物提出索賠的時間,不遲于貨物抵達電廠工程設備儲放場之日起的6個月。

          第七十五條 本章以上條款所述的各項檢驗僅是現場的到貨檢驗,盡管沒發現問題或供方已按索賠要求予以更換或修理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裝、調試(試運)和驗收

          第七十六條 本合同設備由需方根據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檢驗標準、圖紙及說明書進行安裝。雙方應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設備盡快建成投產。

          第七十七條 本合同設備安裝完畢后的驗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進行。

          第七十八條 合同設備的安裝完畢后,供方應派人參加調試,并應盡快解決出現的問題,其所需時間應不超過3個月。在此期間,如合同設備都能安全穩定運行,即可由雙方選擇適當時間進行性能驗收試驗,這項驗收試驗由需方負責,供方參加。

          第七十九條 性能驗收試驗應在每套合同設備全部設備運轉穩定,達到額定出力下連續穩定運行168小時完畢后,應在6個月內進行。

          當每套合同設備全部設備運行穩定,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各項性能保證值指標,則考核認為合格。此后10天內,需方應簽署并由供方會簽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如果合同設備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按第八十一條和第九十二條辦理。

          第八十條 在不影響本合同設備安全、可靠運行的條件下,如有個別微小缺陷,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由供方免費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條件下,需方可同意簽署初步驗收證書。

          第八十一條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驗收試驗時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性能保證值時,則雙方應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并由責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驗收試驗結束后(2)個月內進行第二次驗收試驗。

          第八十二條 在第二次性能驗收試驗后,如仍有一項或多項指標未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經雙方確認:

          如屬供方原因,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執行。

          如屬需方原因,本合同設備應被認為初步驗收,此后10天內由需方代表簽署并由供方代表會簽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供方仍有義務與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設備性能達到保證值。

          第八十三第九十五條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遲交貨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不可抗力除外),實際交貨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九條規定計算,需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違約金:遲交1~4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0.5%);遲交5~8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1%);遲交9周以上,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1.5%);不滿1周按1周計算。

          由于鐵路運輸的責任而導致1個月以內的遲交,供方出具有關的設備入庫單及車皮發運單,經需方代表確認后,需方可以考慮免于遲交違約金。每套合同設備遲交貨物的違約金總金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5%)。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繼續交貨的義務。

          對安裝、試運行有重大影響的設備遲交超過6個月時,需方應保留與供方協商的權力,共同商定供方應向需方支付賠償金的數額,如協商不能達到協議時,需方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條 如由于確屬供方責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規定按時交付,經雙方確認屬嚴重影響施工的關鍵技術文件時,則每遲交1周,需方將要求供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遲交時間的計算以第二十六條規定為準。

          第九十七條 如果由于供方服務的疏忽和/或錯誤,在執行合同中造成雙方一致承認的延誤,每延誤工期1周供方將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0.05%)違約賠償金,每套合同設備這部分賠償金最多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0.5%)。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術服務錯誤或違約造成需方的直接損失。

          第九十八條 供方對于根據本合同承擔的每套合同設備索賠責任不論單項或多項累計將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10%)。

          第九十九條 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繼續交貨的義務,對安裝試驗有重大影響的部套,遲交超過(6個月)時,需方保留與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賠款額的權力。

          第一百條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遲付貨款,需方須按下列方式支付違約金:遲交1~4周,每周罰遲付金額的(_________);遲交5~8周,每周罰遲付金額的(_________);遲交9周以上,每周罰遲付金額的(_________);不滿1周按1周計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違約金外,還應支付遲交款的相應利息,每套合同設備以上違約金款總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5%)。

          第十一章 合同的變更和修改、暫停(中止)和終止

          第一百零一條 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議。該項建議由一方以順序編號的修改通知書向對方簽發,修改通知書副本經對方簽署人會簽后退還給修改通知書簽發一方。如果雙方共同認為該項修改會對合同價格和交貨進度有重大影響時,供方應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書后(14)個工作日內,提出影響合同價格和/或交貨期的詳細說明。雙方同意后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并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生效。將修改后的有關部分抄送原合同有關單位。

          第一百零二條 如果供方有違反或拒絕執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時,需方將用書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內確認無誤后應對違反或拒絕人作為修正,如果認為在(15)天內來不及糾正時,應提出修正計劃。如果得不到糾正或提不出修正計劃,需方將保留暫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權利。對于這種暫停,需方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供方負擔。

          第一百零三條 根據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如果需方行使暫停權利后,需方有權停付到期應向供方支付暫停部分的款項,并有權將在執行合同由預付給供方的暫停部分款項索回。

          第一百零四條 在合同執行期間,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對合同設備進行重大的變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圍,需方應考慮供方的設計和生產周期及由此而發生的費用變化;供方接到需方的書面通知后,應充分考慮需方意見,與需方一起盡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因國家計劃調整而引起本合同無法正常執行時,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暫停執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關條款的建議,與之有關的事宜雙方協商辦理。

          第一百零六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貨,需方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0%~30%)并賠償供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一百零七條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貨,供方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0%~30%)并賠償需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一百零八條 如果供方破產或無償還能力,或為了債權人的利益在破產管理下經營其業務,需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供方或破產清算管理人或合同歸屬人終止合同,或向該破產管理人、清算人或該合同歸屬人提供選擇,按其給出的合理忠實履行合同的保證,執行經過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條 若第一百零八條中考慮的情況確實發生,需方有權從供方手中將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工作接管并收歸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內從供方的現場房屋中遷出所有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材料,這些東西的所有權已屬需方,供方應給需方提供全權處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這類設計、圖紙、說明和材料,需方對這種終止合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對供方的任何索賠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條 不可抗力是指:嚴重的自然災害和災難(如臺風、洪水、地震、火災和爆炸等)、戰爭(不論是否宣戰)、叛亂、破壞、動亂等等。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于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

          第一百一十一條 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傳真或電報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盡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后,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第一百一十二條 如雙方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估計將延續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包括交貨、安裝、試運行和驗收等問題)。

          第十三章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一百一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條 凡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仍不能達到協議時,則提交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如仍不能解決,可提交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條 仲裁則地點為_________。

          第一百一十六條 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條 由上述過程發生的費用除上述仲裁截決另有規定外,應由敗訴方承擔。

          第一百一十八條 在進行仲裁期間,除提交仲裁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項

          第一百一十九條 本合同生效需滿足下列條件: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

         。2)本合同取得審查單位(電力工業部成套設備局)審查(加蓋合同審查章);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簽發“最終驗收證書”之日并貨款兩清止。

          第一百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正本6份,副本40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2份,副本18份。審查單位正本2份,副本4份。

          第一百二十一條 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條 供方須將本合同供貨范圍中主要設備分包商的名單提交需方予以確認,供方應從被需方確認的名單中選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選定,供方不得擅自改變。供方應對分包商的過失、疏忽和/或其它任何違反合同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一百二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雙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與“合同設備”和相關工程無關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條 合同雙方應指定2名授權代表,分別負責直接處理“本合同設備”的技術和商務問題。雙方授權代表的名稱和通訊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內通知對方。

          第一百二十五條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條 合同雙方承擔的合同義務都不得超過合同的規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對另一方作出有約束力的聲明、陳述、許諾或行動。

          第一百二十七條 本合同列明了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合同規定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第一百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并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或電傳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和/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后,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需方(蓋章):_________ 供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銷合同范本2

          供方:(甲):

          需方:(乙):

          一、質量要求:

          1、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包裝標簽說明書和進口藥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為需方提供符合規定的.證照和文件。

          2、需方應向供方提供有效經營資質,驗收時如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應在收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向供方質量管理部門書面反映,供方在收到反映后5個工作日內答復。

          二、交貨方式:

          1、供方送貨:空運、鐵路、公路、其他

          2、需方自提。

          三、結算期限:________,如逾期付款,則從到期日次日起以每日萬分之五計算滯納金。

          四、結算方式:支票托收匯兌現金

          五、違約責任:供方不能交貨貨需方中途退貨的,應向對方償付不能交貨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違約金。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或調解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八、本合同一式二聯,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藥品管理法》及國際其他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經雙方單位蓋章或合同專用章及受法人代表委托的業務代表簽字后生效。

          十、有限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單位地址:單位地址:甲方開戶銀行:乙方開戶銀行:

          甲方銀行賬號:乙方銀行賬號: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署代表:簽署代表: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供銷合同范本3

          甲方:

          乙方:

          一、 合作原則

          甲方乙方本著真誠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則,為進一步加強合作,建立穩固雙贏的合作伙伴關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商定達成如下協議:

          二、 合同約定的標的物

          本合同標的物的具體名稱、規格、型號等產品詳細信息,以甲方的銷售單為準,所涉及的商品價款、數量、每筆的交易時間,以乙方蓋章或由乙方經辦人簽字的甲方銷售單為準,該單據作為乙方對甲方應付貨款的憑證和結算憑據。

          三、 名詞注解

          滯緩商品:指乙方從甲方處采購的商品,滿足內、外包裝完好,未超出保質期前三個月且符合甲方二次出售要求的滯銷、周轉遲緩的商品。

          特單商品:乙方通過另議協定、電話、傳真等形式向甲方提出購貨需求,甲方為此專項提供的商品。

          記名支票:出票人在收款人欄中注明甲方單位名稱的支票。

          四、 商品購買

          1、乙方購貨需明確商品的品規、數量、付貨日期、付貨地址及具體收驗貨責任人。

          2、乙方購貨可通過傳真或電話直接訂購。傳真購貨須滿足:甲乙雙方簽署補充協議或由委托書中指定的經辦人簽字確認,并經雙方簽字確認。此類購貨為不可撤銷訂單,反之則視為乙方違約。電話購貨須滿足:乙方收貨人簽收,證明符合購貨要求。

          五、 合作方式

          1、信用額度:本著促進合作,長期護理的原則,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乙方累計購貨已超過信用額度,但仍有進貨需求時,甲方可適當追加不超過其授信額度10%,作為對賬期間周轉,乙方必須在每月(包括追加)在內的信用額度款項。

          2、每年月乙方不得故意增設協議文本約定外的條件和借此拖延、拒絕付款。

          另:甲方作為市場推廣的網絡產品不在授信范圍之內。

          3、借款方式:貸款的結算科通過現金、記名支票、電匯、網銀(網上銀行)實現。乙方須注明甲方為收款人。若乙方通過其他形式向甲方結算,須履行提前告知義務并必須征得甲方認可,甲方可安排專人(持工地蓋公章介紹信)全程協助辦理。

          4、結算爭議:乙方向甲方結算貸款時,出現提供的現金、支票、電匯、網銀或其他結算方式的手續、票據不全、違法或乙方超出協議約定的范圍進行結算的,甲方不予認可,視為乙方未結算、乙方應繼續履行向甲方的借款義務,并承擔此期間對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5、現場驗收:乙方自收到甲方負責配送的貨品后,應履行現場及時驗收的義務,包括貨品的數量、質量方面。乙方須在第一時間為甲方辦理現場的貨品簽收確認手續,甲方視為乙方驗收合格,若甲乙雙方在驗收過程中出現爭議,雙方須當場指出并寫上解決。

          6、退換貨保障: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品,若遇乙方采購計劃有誤、變更,(指庫存的'常規商品)或采購的商品屬于滯緩范疇,造成乙方無法消化、處理,乙方有權自行選擇退貨或更換。乙方須保證商品內、外包裝的完好,不影響二次銷售,且自購貨之日起不超過退貨時退貨商品原價格若高于甲方當日銷售價按當日為準,原商品價格低于甲方當日價格按原價格為準。(有保質期商品除外),為此產生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符合退換貨的標準、要求由甲方確定。

          7、特殊訂制的商品不予退還,乙方拒收符合約定的特訂商品按貨款總額的30%賠付違約金。

          六、 雙方應盡的義務及享受的權利

          1、乙方有權就甲方在日常的售前、售中、售后等服務工作中實施監督,并享有向甲方投訴的權利

          2、乙方應遵守協議約定按時履行付款義務。

          3、乙方要履行貨到現場的及時驗收,收貨人簽字確認的義務。

          4、乙方有指定專人、定期配合甲方財務(銷售)人員按時核對應收賬款并履行確認手續的義務。

          5、乙方可向甲方提議關于產品質量、價格及市場動向的相關信息以及服務工作中的不足之處,甲方會因地制宜、有則改之、無則加冕。

          6、甲方對乙方的采購需求應及時跟進了解,并有義務對其所需商品的相關信息履行提前告知義務,維護乙方的優先選擇權和知情權。

          7、甲方應遵守協議之約定內容,及時、安全的履行貨物的交付義務。

          8、甲方向乙方交付貨物后,乙方發現貨品有短送、品質不符情況,須在2日內向甲方通告相關信息,甲方經確認無誤后,須在3日內履行補送、調換義務。

          9、甲方有權按季度對乙方授信額度使用情況進行評估,乙方采購過程中連續三個月未達到或超出甲方所授信譽額度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協議并同乙方協商確認后,對授信額度進行調整,重新簽訂供銷協議。

          七、 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

          1、除本協議約定外,甲乙雙方均未按協議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履行應盡的付款或付貨義務,甲乙雙方分別承擔未付款項或付貨物價值的(千分之三)作為違約賠償。

          2、協議雙方,乙方擅自終止合作協議,應向甲方結清應付全部款項,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繼續供貨,并提前解決合作協議。

          3、違約金的約定與其他條款沖突時,按其他約定條款執行。

          4、合作過程中若雙方存有正義,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通過法律手段解決,雙方確認,管轄地為甲方所在區縣人民法院。

          八、 協議的變更、終止、解除、續簽

          1、雙方協議的變更需由書面形式完成。

          2、乙方隱約顯現出以下等經營狀況時,甲方有提前終止合作協議的權利。若:乙方企業經營狀況出現不穩定,面臨經營風險,資產又轉移跡象,資金周轉困難,喪失償還、履約能力,企業管理層或股權發生重大調整變化,企業偷、逃、漏稅嚴重,面臨訴訟等。

          4、甲方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內部政策調整時提前五天通知乙方后可終止協議。

          5、雙方終止協議合作,乙方的支付貨款義務均不免除。

          6、本協議約定外,雙方訂立的補充協議條款同協議中其他條款發生沖突時,按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九、 未盡事宜

          1.本協議經雙方確認定為年月日至年 月訂地:北京市朝陽區

          2.本協議到期前一個月,雙方協商是否續訂協議。協議未續簽之前,原供銷協議自然順延至新的供銷協議簽訂之日,順延時間以30天為限。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銷合同范本4

          甲方:(供貨商)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安徽省地方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商品購銷交易中的相關事宜協商后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商品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提供乙方經營范圍允許的商品。

          1、商品相關資訊必須真實、齊全、合法;包括商品類別、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毒唧w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內容》。

          2、甲方必須是獨立法人或合法委托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時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所供商品的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衛生檢疫等有關附件文本,甲乙雙方交換營業執照復印件。

          3、商品價格應體現公開、合理、合法以及地域性特點。經雙方協商確立進銷價格。在雙方合作過程中,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系及匯率發生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變動價格一方應在變動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代表確認簽字后,方可執行變動價格,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并執行于確認之日后的新訂單。交易雙方未經協商無權變動價格。(促銷、特價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銷售商品應另立文書文本,不屬此列)。

          4、乙方對需要特別說明的(或特供)商品,在簽訂本合同前應提供實物樣品及相關說明書。試銷商品應提供說明試產、試銷批文等材料。

          5、甲方提供商品的外包裝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表面無破損并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產地、生產廠廠名、規格、等級,采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書、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標志及其它說明等。商品必須使用正確條碼,以便于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必須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碼貼于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必須確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要求不明確的可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執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標準執行,因商品質量問題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應查明原因,追究造成質量問題一方的責任。所有商品質量必須隨時接受相關部門的抽檢、查驗。

          第二條法人或簽約代理人

          1、雙方法人是承擔本合同相關責任的主體。其簽約代理人必須具有法人授權資格。本合同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附件、補充協議均視為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法人、代理人,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日通知對方,并將新的法人或代理人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供貨

          1、乙方要求甲方供貨,必須向甲方提供統一制作的訂單,提前72小時將征訂單發至甲方。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1)乙方電子商務平臺;(2)電子郵件;(3)傳真;(4)訂貨合同;(5)其它形式。

          2、訂單對新品(指首次訂貨商品)必須明確核準商品名稱、產地、生產廠廠名和地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數量、單價、包裝系數、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在接到訂單24小時內全面履行訂單程序,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復,答復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復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復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訂單,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復的,視為接受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復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必須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必須加蓋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可有效。

          5、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存保質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質期的2/3;對進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質期超過一年以上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長進貨日期,甲方應在保質期內,提前20天調換保質期較長的相關商品。

          6、甲方所供的假冒偽劣殘次商品,乙方有權拒收并向上級有關部門舉報。甲方有權舉報乙方不按雙方約定,經營合同外的乙方商品。

          第四條交貨及驗收

          1、甲方接收訂單列明的商品,必須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的地點。

          2、商品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即移交給乙方,商品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也自交驗時起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貨到后24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產地、數量、質量、包裝等進行驗收,并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必須出具收貨待驗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4、乙方對于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必須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后24小時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

          質量異議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異議后,必須在____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否則視為認可。

          第五條商品促銷和退換貨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及宣傳計劃,以加速資金周轉和銷售。

          2、乙方可以根據自身商品結構、季節性、節假日等因素,有選擇地舉辦現場促銷活動,同時由甲方支付相應的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為所供商品提供價格優惠,乙方不得強制甲方參加促銷活動。

          3、雙方必須就促銷目的、方式、時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辦法、返利標準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印制促銷海報、提供媒體宣傳、促銷場地、堆頭、專柜廣告宣傳等要求。

          4、對(1)商品質量問題;(2)甲方提供偽造過期證件;(3)殘次商品;(4)臨期(半個月為限)。乙方要求甲方退、換貨,甲方必須及時辦理。

          經雙方協商,(5)對滯銷問題;(6)時令性商品、促銷商品;(7)接近保質期;(8)換季產品;(9)其他正當理由。不得無條件退貨,乙方要求甲方退、換貨,甲方應該積極配合,過期商品不得退貨。

          5、乙方退、換貨必須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____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并書面確認,____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簽交或書面確認后____日內沒有更換或收回所退商品時,乙方有權處理該商品,并在對帳時予以扣除。乙方在辦理過程必須通知甲方,不得單方擅自將商品撤下貨柜。

          第六條對帳與貨款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

         。1)預付貨款(2)貨到付款(3)鋪貨后按期結算貨款,鋪貨為____日

          2、采用第1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必須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周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周期為:每月_____次,具體對帳日期為每月____日。對帳日期____日,甲方應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標明數量及數額的《商品對帳單》結算,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周期為:

          a、____日b、____日c、____日d、____日e、其它(不得超過國家相關規定)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周期、結算周期不同,可具體商品的對帳周期,結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制定本協議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應建立順利、便捷、有效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后,甲方持《商品對帳單》及增殖稅發票,乙方應足額支付貨款。

          5、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備齊結算相關手續進行結算,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貨款。對不按照合同條款支付貨款,有欺詐嫌疑的,甲方有權終止供貨,嚴重者向合同仲裁機構或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行業協會可以會同相關執法部門責令其立即支付供貨商貨款,并要求相關部門采取封帳,限制資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損失。

          6、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1)現金(2)轉帳支票(3)電匯(4)其他

          7、乙方可以在應支付的貨款中扣除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同時乙方需出具與之對應的,符合國家財務管理規定的有效憑證。

          8、本合同一年一簽,合同續簽不得收取續簽費用。

          第七條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必須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沒有任何知識產權爭議。如因甲方或所屬供貨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由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第八條反商業賄絡

          1、甲乙雙方均不得在商品交易中采用行賄,索賄以及其他不正當的商業行為。

          2、如甲方向乙方員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當利益,以換取特殊商業待遇或不正當的商業利益,乙方有權立即終止與甲方的商業合作,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3、如乙方工作人員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不正當要求,甲方有義務及時舉報,乙方應給予保密,同時雙方均實行商品交易崗位輪換制。對無視商業道德的雙方違規違紀人員追究其責任。

          4、乙方不得代扣其他款項,不得強行扣除費用,一切不合理費用不得向供貨商收取,合同未約定,甲方未同意的費用,乙方不得扣收。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合同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條款,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前提下進行,否則,視為無效。

          2、因發生不可抗拒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發生不可抗拒力事件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

          3、因其他原因一方需解除合同的,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待雙方債權債務清理完畢后,合同自行解除。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履行地指甲方、乙方。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一日,需支付結算貨款的萬分之5的違約金;延遲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由于甲方商品的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乙方受到相關部門查處的,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合同解除后,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相應條款進行對帳和結算,不得刁難,阻礙清理帳目與貨品。

          第十一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2、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合同;

          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合同自動順延一年。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確認,并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后,視為送達。

          2、本合同的變更與補充,雙方必須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銷合同范本5

          需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春天花園苗木供貨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如下:

          1、(1)乙方供貨的具體明細應由乙方以表格形式向甲方提交并加蓋乙方公章,該供貨明細表應載明乙方承諾提供貨物的品種、規格、數量等內容。

         。2)乙方提供的供貨明細表作為本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苗木的供貨規格、數量、單價等詳見附件。

          2、(1)乙方須按本合同規定的苗木規格向甲方供貨。苗木品種及外形以甲方確認的苗木品種、規格為準,苗木胸徑為覆土以上1。2米處測量。

         。2)苗木上車前,蟲蛀厲害、樹形有嚴重缺陷或由于起挖引起的樹皮嚴重損傷經雙方共同確認,甲方不予結算或乙方及時更換。

         。3)乙方須保證苗木枝條完整無斷枝、脫皮現象,保證苗木土球按行業標準起挖、包扎,土球松散不成形不得起運。

         。4)乙方產品應執行的相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項目:

          3、乙方的'具體供貨時間由甲方指定。每批的供貨量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要求供貨的書面通知后20__年9月10日至20__年10月1日內向甲方足量供貨。合同期內,甲方可任意決定每批起苗的品種及規格。

          4、收貨地點:春天花園。

          5、乙方提供的苗木包裝應符合國家標準,確保在正常運輸和保存條件下不致遭受損害。乙方不應回收包裝物。 乙方應自行負責將貨物運輸至本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并自行承擔相關運輸、保險等費用。貨到工地由乙方負責卸貨。

          6、(1)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按合同約定及甲方確認的質量標準執行;

         。2)由甲方代表在苗木起苗裝車前比對乙方提供的苗木規格、外觀、數量等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對相應苗木進行起挖裝車。

          7、合同總價:貳佰壹拾壹萬肆仟陸佰陸拾叁元(大寫),2114663 元(小寫)。

          8。、該價格已包含了甲方應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 苗木費、起苗費、土球綁扎費、吊車費、裝車費、運輸費、苗木上下車的吊裝費、栽植費、辦理苗木證(含檢驗檢疫證、運輸證等)稅金等全部費用。

          本合同單價包含所有費用、政策性文件規定的各項應有費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風險、責任和義務的費用等。該價格已考慮合同履行期間內苗木上漲下跌的風險,因此本綜合單價不因任何材料的市場價格風險、政策性調整風險等因素而變化。甲乙雙方同意放棄因本合同項下苗木價格上漲或下跌而基于情事變更原則產生的要求變更合同價款或解除本合同的權利。

          9、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合同。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在合同執行中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銷合同范本6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

          (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10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

          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并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甲方開戶銀行:_______

          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

          購貨方(乙方)簽章:_______年__月__日

        供銷合同范本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站內的砂石分離工作委托給乙方管理,具體協議如下:

          一、管理方式

          1、甲方指定沙石分離場的位置,由乙方負責購置安裝機器設備并組織人員運作,分離后的沙石由甲方負責回收。

          2、甲乙雙方每月按乙方與甲方指定人員確認的砂石數量,甲方按石子30元/m3,砂20元/m3的回收單價結算給乙方;甲方保證有足夠的沙石混合料及混凝土殘渣給乙方分離,每月保底回收石子300方,砂200方。

          3、乙方負責砂石分離場內的設備維修與保養,更換的配件和勞保工具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甲方責任

          1、甲方委派1名管理人員負責協調甲方、乙方的溝通、管理。

          2、負責免費提供足夠的場地給乙方。

          3、負責免費提供工作場地內的水、電。

          4、免費提供乙方工人必須的住宿設施。

          5、負責按時支付管理費給乙方。

          三、乙方責任

          1、負責組織足夠人員進行砂石分離工作。

          2、負責設備的維修、保養和配件采購、更換工作。

          3、負責工作人員的安全培訓、工資發放、福利待遇發放及意外保險的購買,負責工作人員人事檔案的管理及勞動糾紛的處理。

          4、負責與甲方指定人員登記確認每月砂、石方量。

          5、負責對違反甲方制度的砂石分離場員工的處理。

          四、結算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每月5號前核對上月分離的.砂、石產量。甲方每月15號支付上月的管理費給乙方。

          五、其他約定

          1、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匯江公司的規章制度及沙石場的管理規定,當甲方發現乙方不能勝任砂石分離場工作時有權提出解除合同,但甲方需回收乙方投資的沙石分離設備,一次性支付沙石分離設備款人民幣叁萬元整及未付的管理費。

          2、當乙方要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知會甲方,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沒收沙石分離設備并拒付未發放的管理費。

          六、租賃期限: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身份證號碼;

          日期:日期:

        供銷合同范本8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1、根據甲方具體需求情況,乙方供給甲方種苗名稱種苗,數量具體數量株,預計出苗時間、品種為年月日前出種苗名稱數量具體數量株;年月日前出種苗名稱數量具體數量株。

          2、乙方所供種苗,須植株健壯,無菌,無機械損傷,無多心;若不能達到任何一項標準,甲方有權退回或重換。

          3、乙方所供種苗,需保證品種純度,成活率在85%以上。(除自然災害,甲方自身栽培管理水平不正常的情況外)。若出現品種混雜在10%以內或成活率低于85%,乙方賠償甲方不達標部分種苗或苗款。若出現品種混雜在10%以上或成活率低于85%則此批種苗可視為不合格種苗。:

          4、乙方所供種苗,按單價元每株、拋頭5%進行苗款核算。

          5、交貨地點:昆明國際花卉拍賣交易中心D棟05號,運輸方式:

          6、甲方在簽訂合同五個工作日內,按苗款的20%付乙方種苗訂金元(大寫)。

          7、甲方所購品種,若出現質量問題,必需在20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以便事故及時處理。質量裁決,首先由甲乙雙方共同到現場取證確定。若有爭議,可報國內權威部門進行鑒定。

          8、付款方式:甲方按月結的方式將已發種苗款結算給乙方,種苗訂金在最后一次供苗完成后才能充抵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苗款,按多退少補的原則結算。

          9、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調整品種、數量、供苗時間需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未遵守合同簽訂的.供苗協議履行。按不能履行部分種苗訂金的300%賠償對方。

          10、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署后即生效。

          11、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20年月日

        供銷合同范本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采購和供貨

          1、合作經營品類及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2、在依據本合同進行交易之前,乙方應在甲方登記其將提供的商品信息清單。由此產生的錄入成本由供貨商予以支付。

          3、乙方須保證其代理商品的各種證件及生產廠家的各種證件齊全,并將復印件交至采購部備案。

          4、甲方有權根據每一具體交易內容對訂單隨時進行必要的改動或補充,從而形成實際供貨的訂單。乙方應依據甲方發出的每一具體采購訂單進行供貨。如乙方交貨過量或交貨不足,或延期交貨,甲方均有權拒收并保留向乙方索賠的權利。

          4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應自付費用運送貨物。

          5 、乙方應在訂單中列明的日期交貨。如乙方無法按期供貨,應于收到訂單后一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發出通知,該通知方式包括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其他方式。

          6、乙方如對其經營的商品持續間斷三個月未供貨者,甲方有權刪除該商品所有信息。

          二、驗收

          1、甲方對貨物進行驗收以確定其是否與供貨條件中規定的標準相符,如果發現不相符貨物,則甲方有權拒收全部貨物。

          2、除上述規定外,如甲方發現在已交付貨物中有任何隱蔽性缺陷則應及時將該缺陷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糾正該缺陷或替換有此缺陷的貨物,否則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按照雜貨部采購商品以訂單總額10%承擔違約金;百貨和生鮮部采購商品以訂單總額 %承擔違約金;

          三、價格

          1、乙方所供商品價格表必須由生產廠家蓋章方可有效。

          2、乙方若提高供貨價格必須至少提前一周并以廠方正式調價單(加蓋紅章,復印無效)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價。同時在提價前乙方必須保證滿足甲方的要貨需求,不得擅自減少。

          3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甲方的銷售價格。

          4 、乙方必須承諾其向甲方提供的供貨價格為甲方行政區域內市場最低供貨價或零售渠道統一供貨價格。如發現乙方給予的商品價格高于他人,則甲方有權要求對于即將或正在采購的貨物乙方按照他方價格調價,且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對于甲方已經采購的貨物,包括已銷售商品乙方必須退補差價。并有權對乙方處以1000元以上的罰款。

          四、標價、展示及陳列

          1 、乙方應對其所供商品條形碼標注之正確性負完全責任。如果出現不正確的條形碼標注,乙方除應負責自行糾正并承擔費用外,還應承擔甲方由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并且所發生的銷售價差損失,乙方亦應無條件予以補足。

          2、 甲方有義務將乙方提供并經過自己選擇的商品進行必要的陳列展示以達到銷售的目的。

          3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發出要求其清場或撤樣通知后7個工作日內按照甲方的.要求清場及撤樣完畢,否則甲方代為清場及撤樣,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費用均應由乙方承擔。

          4、乙方及其代表(即業務員、促銷員等)不應以任何理由干預甲方的陳列制度,更不得擅自調整甲方的陳列方式。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并應立即由乙方恢復原狀。

          五、退、換貨

          乙方所供商品如出現滯銷、殘次、顧客要求退貨、被政府部門認為不合格產品等情況,甲方應將上述情況立即通知乙方,并有權退貨、換貨。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內予以處理。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六、 結算與支付

          1.送貨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按甲方的訂貨單通知,將貨物送至甲方之指定地點,交甲方簽收,并經甲方檢驗合格且乙方將貨物的發票交甲方后視為送貨完成,送貨日以甲方檢驗合格并收到乙方發票日期為準;

          2、貨款結算

          甲方對日結供應商的固定付款日為每月xx日、xx日。20xx年xx月xx日起至 20xx年xx月xx日止。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期滿后在甲、乙雙方簽訂新的《商品購銷合同》前,甲、乙雙方仍依照本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無法以協商的方式解決,甲、乙雙方同意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供銷合同范本10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自愿本著誠信互惠原則,發展長期合作的關系特立本合約書約定條款如下,謹供遵循。

          第一條 商品質量

          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應符合國家規定標準,有的商品提供國家有關職能部門核準的檢測報告或合格證書。

          2、乙方所提供的`商品保證質量,如有質量問題,包退包換。

          第二條 訂貨及交貨方式

          1、甲方訂貨時,需4天將所需種類、規格及數量告知乙方經乙方確認。

          2、乙方把甲方所要物品送到單位。

          第三條 數量及質量驗收

          乙方送貨至甲方時,在甲方指定交貨地點驗收產品規格及數量。

          第四條 結算方式:甲方每月與乙方結算一次貨款,乙方必須帶齊相關的結算憑證及發票與甲方結帳。

          第五條 :合同生效日期及期限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六條:本合同壹式貳份,由簽約方各執壹份為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銷合同范本11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標的物、生產廠家、商標、強度等級、包裝形式、數量、單價、合同、總金額:

          注:數量以實際用量為準,以上價格隨行就市變動,以周邊城市、區價格及行業相關文件為準。

          第二條 交(提)貨時間

          乙方應在每月2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次月度用量計劃。具體日需求計劃提交辦法為:

          1、車運:乙方應于每次用貨前不少于24小時以電話方式通知甲方;旺季不小于48小時以電話方式通知甲方,否則不視為違約。

          2、其他情況:提交特殊品種計劃時,乙方應于每次用貨前不少于15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第三條 質量標準

          1、通用硅酸鹽水泥按照GB175-20xx標準執行。

          2、乙方應按水泥產品的強度等級、特征妥善保管儲存,避免受潮、雨淋,正常儲存情況下水泥產品保質期為一個月。若因乙方保管不當或其它過錯造成貨物變質、減少、滅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提供每車每批水泥的質保書、合格證以及28天的強度報告。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1、散裝水泥以甲方的過磅單為準(乙方有權隨機抽樣過磅,若抽樣車輛過磅重量低于甲方過磅單上的重量,則當月所有供貨車輛每車過磅質量以下公式計算:當月每車結算重量=該車在甲方過磅單上重量*誤差系數(系數取當月所有抽樣車輛誤差系數的最小值),某車誤差系數=乙方實際抽樣該車的過磅值/該車在甲方過磅單上的重量。

          2、袋裝以乙方現場點貨為準。 第五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甲方承運并交貨于乙方工地現場指定位置,下車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運輸方式

          汽車運輸。

          第七條 驗收方式

          按照國家水泥質量標準GB175—20xx規定,水泥質量的驗收以甲方同編號的水泥質檢報告為驗收依據,并委托甲方抽樣、簽封、保存,如乙方對水泥質量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或電話方式向甲方提出,并由雙方將水泥封存樣送重慶市水泥質檢中心檢驗仲裁。否則視為乙方認可甲方的產品質量。

          第八條 對賬

          甲方需在每月25日到乙方材料部對本月貨款進行對賬確認,否則將視為甲方已認可乙方對賬單上的數量及金額。

          第九條 結算方式

          每月25日對賬完畢后,次月5-10日前乙方付上月貨款的90%,工程完工后三個月內付清全部尾款。

          第十條 發票的開具

          甲方每三月提供給乙方足額的普通發票,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發票前提供甲方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若單位名稱有變化時另行通知。

          第十一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當買賣雙方有其中一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義務時,即視為違約,經一方催告對方,仍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結算方式及期限足額付款,甲方有權停止供貨,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買賣雙方確實無法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轄區內職能部門及道真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重要約定

          1、乙方在使用甲方產品時,不能采購其它廠家生產的水泥,否則產生的一切質量責任及損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承擔違約金。

          2、乙方在使用甲方的產品期間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遵守并服從甲方的相關管理制度。

          4、其它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形式進行完善。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

          自20xx年 6月30日至工程使用完畢。

          第十六條 合同版本及份數

          1、本合同以書面打印的內容為有效版本;本合同中除簽約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簽名以外,手寫的內容均為無效條款,對簽約雙方不具有法律效力;本條不允許改動,否則本合同為無效合同,對簽約雙方不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銷合同范本12

          供方: 合同編號:S20xx08001

          簽訂地點:南京

          需方: 簽訂地點:20xx年08月01日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需求技術標準、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質量標準(比重1.0170~1.0190 20測定值; 分子量61.0-62.5%;總胺值 910-920mg KOH/g;含水率≤0.3%;一乙醇胺含量≥99%)。如有異議,需方應在貨到后七日之內提出。

          三、送貨地點、方式、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費用負擔:供方送貨至需方工廠,運費由供方承擔。(地址:)

          四、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按《合同法》及《計量法》。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原包裝,包裝不回收。

          六、結算方法及期限:需方辦理銀行電匯,款到后供方安排發貨并開具17%增值稅發票郵寄給需方。

          七、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情況下,按《合同法》執行。

          九、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合同以傳真方式簽訂與原件同效。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 本合同價格為17%增值稅價格。 辦款資料:

          供方: 需方:

          公司名稱: 開戶銀行:

          年 月 日

        供銷合同范本13

          購方: 賣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買賣雙方自愿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供銷合同并共同遵守:

          貨物名稱

          型號

          單價

          數量

          金額

          合計

         。1) 價格構成

          1、本合同合計總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

          2、產品驗收后付款,買方付清全部貨款:

          3、如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付清全部貨,超過期限,則需每天按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賠償給賣方。

          (2)質量

          1、產品必須與所簽訂的型號相符。

          2、符合生產廠家的出廠標準。

         。3)供需貨方式

          賣方負責運輸費用,并按買方約定時間送到指定位置。

         。4)檢驗和交接 產品抵達和拆包時,買賣雙方須派代表在現場清點檢驗,簽署并記錄在案。

         。5)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合同簽訂后,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雙方協商或調節不成時,由 賣 方 仲裁委員會仲裁。

          (6)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買方(簽字): 賣方(簽字):

        供銷合同范本14

          供方:

          需方:

          為了更好的提高雙方的誠信、愉快的合作,特在此用書面的'方式擬定一份協議。協議的內容有以下幾點:

          一、供方按照需方的提供的進貨單,將優質的產品供應給需方,必須保證產品的質量和產品的齊全。

          二、供方提供給需方的是水產類,在水產方面,每一個產品都要保證產品的重量達標,不要斷斤少兩,如不達標,需方可要退貨,到時一切后果供方負責。

          三、需方在供方提供的產品,經過驗收合格后,必須將所有款項,在規定的時間內付于供方,如不及時匯款,供方可取消和需方的合作。 以上幾點,經過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擬定的一份協議,雙方必須遵照協議內容,誠信合作。

          供方負責人:

          需方負責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銷合同范本15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加工生產及相關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石材供料

          1、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150_300_1000及100_300_1000麻條石(紅砂巖)石材產品。

          2、 交付時間為:20_年10月15日開始供貨,20_年10月25日交付完畢(水上碼頭用材)。

          3、 交付地點為:瑞金市葉坪景區工地現場。

          _工程量的結算以雙方現場共同驗收的數量為準。

          表格內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質量要求及加工尺寸,表內價格為乙方運送至甲方工地指定地點的落地價格,且石材的.單價為凈尺單價(石材產品公差要求為:±2mm)。

          第三條、 運輸與責任

          1、 石材在往返運輸、裝車過程中發生的產品損毀及各類責任事故皆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驗收

          1、 石材產品的規格尺寸應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及設計圖紙進行加工,甲方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石材規格及品質未達到雙方約定的技術要求時,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進行退換、補齊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沒有按時支付款項的情況下,造成乙方損失或延誤交貨期,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2、 乙方不能按時交貨(除不可抗力外),造成甲方損失或延誤工期而遭受損失,均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乙方每超期一天交貨,罰乙方20_/日的違約金。

          第六條、 附則

          1、 如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分歧巨大雙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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