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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工程建設合同

        時間:2022-11-19 12:20:4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工程建設合同(15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建設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工程建設合同(15篇)

        工程建設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工程勞務承包合同工程順利完工,根據施工安排,甲方將________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使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為確保優質按期完成施工任務,按照高標準、嚴要求完成施工任務的總體目標,同時也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及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數量及內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3.總工期為:日歷天________天。

          4.階段性工期目標:以甲方階段施工計劃為準。

          第三條 承包方式與工程造價

          1.承包方式:綜合單價承包,工程項目承包單價詳見附件一《工序單價承包一覽表》。清單所列單價應視為包括了為實施和完成本工程所進行的所有工作項目。

          2.工序單價包含的內容:指完成合格的工程項目且合同規定應單獨計量的工序單價費用。包括工程修建及其缺陷修復中所需的一切勞務(包括勞務的管理)、各類材料消耗超耗、施工機械、機場管理、施工調遣、小臨設施、施工風險、成本節約形成的利潤,工程結束后的現場清理以及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

          3.本合同施工均含完成本項工作所有的工作內容和缺陷修復,有及合同明示或暗示與本工程有關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切風險等的費用。除清單所列項目外,其他與本工程項目內容有關的施工項目應人微言輕完成本項工程的輔助工作,不再另行計價。

          4.工程實際造價按甲方施工技術部門簽證的實際完成的且經業主、監理驗收合格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的單價計算。

          5.本工程造價單項價格一次包死,不受天氣變化、市場價格、職工生活費用增加、甲方相關工程施工進度、國家政策調整等因素的影響,如遇不可抗力,雙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不能預見、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情)。本工程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及教育費附加由甲方代交,其他稅費由乙方自行負責繳納。

          第四條 履約保證金

          1.合同簽訂之前,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不少于合同造價10%的履約保證金(若乙方以進場設備作為抵押,應按照擔保法規定到國家相關部門辦理抵押手續)。

          2.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進場或不能繼續完成本工程或給甲方工程施工和企業信譽造成了損害,甲方有權扣留部分或全部履約保證金,剩余部分在乙方所承包工程施工完成并結算完畢后一次性付清。

          3.乙方在工程施工完成并撤離施工現場后,出現所雇傭民工或債主到甲方索要欠款,甲方將從履約保證金中代付相關款項,并加扣5%的手續費,不足部分從保留金中扣除。剩余的履約保證金在工程結束并結算完畢滿一年且甲方撤離施工工程現場后付清。

          第五條 計量支付與工程結算

          1.甲方每月對乙方完成的經驗收合格的工程項目進行計量支付,每月的25日為計量支付時間(但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計量時間和支付時間做出調整)。乙方按照當期實際完成且驗收合格的實物工程量,編制月計量支付申請表,報甲方施工技術部門和計劃經營部門審批。經甲方專業工程師和計量工程師簽認后,作為中間計量的依據。經甲方專業工程師和計量工程師簽認的工程量,甲方將不預計量和結算。

          2.施工期間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當月計量總額的70%。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結算總造價的90%,甲方工程全部完成進入保修期后支付至95%,扣留的總造價的5%轉為工程保留金。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項時均應扣除: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費用、機械使用費用;乙方向甲方所借的費用;甲方向乙方開據的罰款票據金額;合同規定扣除的其他款項。

          3.乙方應合理使用甲方撥付的工程款,并不得挪用。每期工程款撥付時,乙方應將上期撥付資金使用情況上報甲方財務部門審核,同時將上月工人簽字的工資表復印一份交到甲方財務部門。若乙方賬目清晰,資金使用合理,無將本項目部資金挪作他用現象,甲方將在業主撥付工程款到位后按本條第2款規定的比例分期支付,否則按上述比例的50%撥付或不撥付工程款。

          4.甲方有權對已經批復的任何一期計量支付的錯誤進行修正。

          5.工程竣工結算以設計圖紙和工程實物為依據,按乙方實際完成的且經甲方、監理、業主驗收合格并經甲方工程部門復核認可的工程數量結算。

          6.開工前甲方不向乙方支付預付款,施工期間不向乙方預支其他任何費用。

          7.本工程保留金的比例為結算工程總造價的5%。缺陷責任期為甲方交工證書簽發之日起兩年,工程保修期為行缺陷責任期滿之日算起五年。甲方將在業主保留金支付后一個月內支付乙方保留金。但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或缺陷責任期內存在質量問題或發生過等級質量事故,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提高保留金的比例和延長保留金的支付時間(最長可在保修期滿后支付)。在工程缺陷責任期內或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進行處理的費用從工程保留金扣除。

          8.若現場發生甲方調動乙方人員、材料、設備的情況,乙方應及時進行簽認手續并在當月的計量支付中辦理計量,未按期辦理的,甲方不予認可。

          9.有下列情況之一,不予計量:工程質量不合格,已明確要求返工或已返工,但工程質量未經甲方驗收確認和未填寫事故質量報告的項目;違反合同規定轉包分包的項目;變更增加工程項目手續不完備的工程項目;工程質量未經甲方評定或未經甲方質檢工程師簽字認可的項目;其他違背合同規定的項目。

          10.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中間計量支付工作,并派出相關人員,服從甲方統一安排(包括計量器具的要求和計量方法的采用等)。

          第六條 材料設備的供應

          (一)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

          1.甲方供應的主要材料設備,按附件二《甲供材料設備單價匯總表》計算,相應款項在甲方撥付乙方工程款時予以扣除。凡甲方統一采購的特殊材料設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購,一經發現自行采購將按所列單價的兩倍進行處罰,且自購材料設備不得在本工地使用。甲方采購的材料設備不得用于其他工地,更嚴禁將材料出售。乙方超過計劃使用材料設備2%的部分,甲方按合同執行期間市場最高價的2%對乙方加收資金占用費、采購保管費、補材料差價等費用。如乙方私自出售甲方供應材料,一經甲方發現將按合同執行期間兩倍對乙方進行處罰。附件二《甲供材料單價匯總表。中未列明的材料原則上由乙方自行采購,但對工程質量或工程進度會有重大影響的材料仍由甲方統一采購。

          2.水電由乙方自行解決,若利用甲方供電的,電費按1.0元/度收取,用電數量為正常消耗量加損耗量。

          (二)乙方的材料、設備

          1.乙方按合同規定采購的材料和設備必須滿足設計和規范的要求,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及檢驗材料。委托甲方進行檢驗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自行檢驗的項目,其材料、設備應滿足業主、設計、監理要求,并應得到以上部門的認可,否則甲方按使用不合格材料、設備處理。

          2.由于乙方原因或技術需要擬代用的材料,必須報請甲方批準,超支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使用一方的材料和機械按附件二《甲供材料設備單價匯總表》、附件三《人工、機械臺班單價匯總表》計算,并與計量支付和工程結算同時辦理。

          4.乙方保證按附件四《人員、設備進場時間表》中要求的設備型號、數量和時間進場。若乙方機械不能按時進場,按乙方違約處理,甲方將視情節按乙方未進場機械每臺套每天對乙方處以不低于_________元的罰款,并至直將乙方驅逐出場,由此而產生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施工進度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設備,乙方必須按要求增加。

          第七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和主要人員

          1.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駐工地技術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駐工地代表及技術負責人需要更換時,必須經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換,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職權內的承諾)。

          4.乙方施工現場主要人員(工地主管和技術、財務、物資負責人)必須得到甲方的認可,且必須持有法人委托書,能夠勝任所負責的工程技術和管理工作。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甲方認為不稱職的人員。以上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地,若要離開必須向甲方對口部門主管請假,否則甲方將按缺席人數以每人每天_________元對乙方進行處罰。

          5.乙方必須保證施工現場至少有一名精通測量、試驗和工程技術的專業人員,全權負責工地上的技術事宜。此人員要求有專業技術職稱或上崗證,且經甲方考察具備以上能力。乙方的技術人員(包括技術負責人、測量、試驗、技術員等)要服從甲方技術負責人駐地代表及技術部門的管理。

          6.乙方不得聘用素質低劣、品行不正,以及法律不容許的人在施工范圍內工作,并應對工作人員進行全面的思想、安全、質量教育。

          7.甲方使用乙方的人員按附件三《人工、機械臺班單價匯總表》計算,并與計量支付和工程結算同時辦理。

          8.甲乙雙方的對應人員負責辦理工程施工過程遙各種簽字手續,其他人員簽字無效,只有乙方的工地負責人才有權辦理中間計量和最終結算手續。

          9.乙方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關有效證件才允許上崗,不得無證作業。

          10.乙方必須配備專職電工和安全員在崗,負責施工現場的用電和安全施工事宜。

          第八條 施工圖紙

          1.甲方在開工前5天內,向乙方提供一套復印的施工圖紙。

          2.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說明、技術交底和有關材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正式開工前由乙方會同甲方共同審閱,施工中如有疑問及時向甲方專業工程師請示,由甲方專業工程師負責解釋。

          3.非經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技術交底,不能作為乙方永久性工程的施工依據。

          4.變更設計按甲方專業工程師書面提供的變更設計文件為準。

          5.乙方因施工需要根據設計圖紙自行繪制的施工用圖紙,必須報請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使用。

          第九條 甲方的工作及責任

          1.申請項目開工報告,審批單位工程和單項工程開工報告。

          2.編制項目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審查乙方報送的工程施工方案,并監督實施。

          3.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技術交底,并對乙方工程質量、進度及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

          4.負責進行施工的初次放樣測量,控制點的測設與定期復核,并不定期對乙方的施工放樣進行抽檢。

          5.甲方提供相應的試驗檢驗設備和人員,并負責對乙方的試驗檢驗進行監督。

          6.按本合同約定的分工范圍和要求,供應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和設備。

          7.按實際變更、增減的工程量,及時組織對工程數量審核、簽證。

          8.按本合同約定辦理計量支付手續,撥付和結算工程價款。

          9.按有關規定組織和參加竣工驗收交接工作。

          10.合理安排施工計劃,協調本工程其他施工隊伍,減少相互干擾。

          11.審核乙方自行繪制和設計的施工用圖紙。

          12.甲方及監理人員對乙方的任何認可和指導均不能免除或減少乙方按合同規定應負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13.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和質量監督,對乙方的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必要時有時有權發出停工令和返工令,甲方有權對乙方開具罰款票據。

          14.協助乙方協調地方關系,費用由乙方承擔。

          15.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及時會同監理進行檢查驗收。

          第十條 乙方的工作及責任

          1.編制施工方案報送甲方,經甲方審定后組織實施。

          2.負責工程局部測量和施工中的放樣及試驗檢驗工作,并承擔相應的費用,配合甲方做好測量和試驗工作,服從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3.服從甲方在施工中的統一調度,處理好與本工程段其他施工隊伍的關系。處理好與其他工程項目施工干擾問題,服從甲方統一調度,不得以此為理由要求甲方增加相關費用。

          4.服從甲方、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及本工程業主、監理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

          5.按期向甲方報送年、季、月度施工計劃,年、季、月工程統計報表,質量安全事故報表,工程形象進度及其報表資料。

          6.按合同約定的分工范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采購、檢驗、加工和管理工作。

          7.嚴格按照設計文件和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創優目標,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工和交付使用(包括階段性進度計劃)。

          8.堅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9.按照規定提交所需施工資料和竣工文件。

          10.及時提報計量支付報表資料,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和竣工結算。

          11.對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裝的設備,在驗交前應負責保管,保證其完好狀態。

          12.在工程缺陷責任期內,負責工程的缺陷修復。

          13.乙方撤場之前必須將當地的民工費、材料費等外欠款清還完畢,保證不因外欠款問題影響甲方施工和損害甲方企業信譽,否則甲方將按本合同第四條3款進行處理。

          14.妥善處理與地方政府及村民的關系,避免產生矛盾和激化矛盾。

          15.乙方不得以甲方項目部或項目部工程處、隊等名義對外簽訂合同,乙方對外簽訂的合同責任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16.及時發放所雇傭民工的工資,嚴禁拖欠民工工資。因拖欠民工工資造成不良影響或惡劣后果的,其責任由乙方自負,給甲方造成影響的乙方必須承擔相應責任。乙方必須對所使用的民工就工資發放,運行妥善解決,春節前甲方對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必須優先考慮民工工資。

          17.建立完善的質量自控保證體系,配備必要的測量、試驗設備、儀器及專業技術人員,建立工地試驗室。

          第十一條 工程質量

          1.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按甲方貫標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并設立專職質檢人員,負責工程質量的管理和檢查,服從甲方在質量方面的統一管理。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工程設計文件、現行技術規范及相關工程施工規范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甲方專業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的抽查和重點檢查,并提供必要的檢查條件。

          3.乙方所承包的工程,按本工程技術規范檢查驗收,工程質量保證合格率100%,優良率達到95%以上,并達到甲方項目質量計劃的質量目標。

          4.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若返工后仍達不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同時甲方有權給于_________元/次的罰款。

          5.甲方對乙方有質量否決權,乙方服從甲方有關工程質量方面的獎懲。

          6.乙方配合甲方做好質量檢查、質量評定資料的填寫與簽認,并服從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7.乙方的質量管理(包括質量保證體系、質量保證措施、過程控制)及其資料要與甲方保持一致。

          8.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實施工程全面創優,乙方要服從甲方有關此方面的安排和部署(包括技術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9.嚴格現場管理,做好文明施工,積極配合甲方接受甲方、監理、業主等組織的各種檢查,項目施工結束后,及時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和環境保護。清理和環境保護的標準按甲方與業主的合同要求辦理,達不到該標準,按甲方核定的造價進行扣款;由于現場文明施工而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 工程檢查與簽證

          1.甲方專業工程師在對工序檢查前,乙方應嚴格自檢。

          2.乙方自檢合格以后,按規定格式填寫工序檢查證及附件后(檢查證的填寫格式及其完備性、文整要求要服從甲方的指導與監督檢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通知甲方專業工程師到現場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下道工序施工。檢查不合格或檢查證及附件與實際不符,甲方專業工程師不予簽證,待乙方改正后重新檢查,合格后方可簽證。

          3.乙方未按規定通知甲方專業工程師到現場進行檢查即進行檢查即進行后繼施工的工程需要新檢查及返工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并給予乙方不少于__________元/次的處罰。

          第十三條 進度計劃

          1.乙方應在收到圖紙5天內,根據合同的'總要求和分階段工期要求及現場的實際情況編制工程總體施工計劃,并報甲方審核。

          2.乙方在接到甲方下達的年度、季度施工計劃5天內,向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細化的施工進度計劃和保證措施,并于每月20日前提出下一個月的工程進度計劃。

          3.乙方必須按甲方下達的施工計劃完成任務若無不可抗力影響當月完成不足下達計劃的80%,當月不予計量支付,并按差額的3%進行處罰。為完成甲方下達的計劃,但完成超過計劃的85%,不進行獎罰。

          4.甲方下達的施工進度計劃(包括階段性施工計劃),使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甲方根據業主要求的工程實際需要安排的階段性施工計劃,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6.乙方必須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開工。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合同開工日期前10天,書面向甲方提供延期開工理由和要求的報告。甲方如不同意延期開工的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的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7.在必要進甲方可書面要求乙方暫時停止施工。并在5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乙方在接到甲方代表書面復工通知后繼續施工。

          8.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或未能按甲方及業主階段性工期要求完成全部或部分工程應承擔逾期完工的責任,工期每延誤一天按合同價格的0.5%/天向甲方支付拖延違約金。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進度滯后,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報甲方審核,甲方同意后工期方可順延。

          9.乙方無任何理由要求總工期順延(甲方同意例外)。如總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順延,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負責。

          10.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趕工費用。

          第十四條 安全施工

          1.在施工中,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行業關于安全生產的規定,重視施工現場作業安全,制定安全措施,做好特殊工種的勞動保護工作。

          2.乙方負責施工范圍內的安全事故處理及一切安全責任。乙方必須安排專業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段內的一切安全,經常檢查設備、機械、安全標志的完好情況,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

          3.為了保護工程、保障施工人員和群眾的安全,在必要的地點和時間內,乙方應設置照明、安全警戒標志和看守。同時做好勞動保護保證措施及相應工程項目要求的硬件措施,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4.一旦發生傷亡事故,乙方必須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急救機構,甲方代表應按規定向上級安全、建設主管部門報告。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所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進行施工技術安全措施的監督、檢查。

          6.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規,為所屬施工人員、施工財產購買相關保險,并將所買的人向保險和工人身份證復印件交到甲方計劃部門。乙方因施工安全措施不當,造成人身作亡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自負。乙方因自身看守不當造成財產損失,責任由乙方自負。

          7.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創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動,并提供必要的條件,絕對服從甲方的統一部署。

          8.乙方對本承包工程的安全負責,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承包期間,承包簽約人即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承包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部責任,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處罰;設立安全組織機構和專職檢查員,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管理、教育;在工程施工期間,乙方必須采取必要的防護和安全保障措施,以保護工程周圍居民和建筑物的安全,并承擔所需的費用,若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負現補償,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 設計變更增減

          1.當現場設計變更、增加工程數量時,乙方應立即提出書面報告報甲方技術和計劃部門審批,并要得到甲方負責人的簽署認可。若因乙方未能及時報告造成工程量無法準確計量,甲方將不予認可。如乙方自行增加或改變設計,所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

          2.當現場設計變更、減少工程量時,甲方按業主通知或批復的工程量相應減少,計量與結算時按減少后甲方工程部門復核過的實物工程量計算。

          3.若無甲方變更通知書或者甲方簽認的書面變更通知,一切增加的工程數量均視為無效。

          4.變更工程項目如果分包清單中有單價,招待分包清單單價;如清單無合適單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施工方法的改變一律不予調價。

          第十六條 環境保護

          1.乙方在施工中取土、棄土、排污等必須按設計文件和甲方與當地相關部門簽訂的有關協議和要求進行處理。

          2.乙方應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護施工現場環境,避免和減少因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一旦發生,其后果乙方自負,并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必須避免亂拉、亂棄、亂排,由此發生的糾紛、處理費用及其后果責任由乙方自負)。

          第十七條 文物保護

          在施工中發現文物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乙方應立即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并盡快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與管理部門協商處理意見,在12小時內通知乙方。延誤工期時,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補救措施。

          第十八條 工程轉包與分包

          本工程不允許分包或轉包,若乙方違反這一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

          第十九條 違約

          1.因甲方責任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的,合同工期順延,沒有費用補償;乙方也鄭重承諾:決不因合同工期延長而向甲方索賠、追加任何費用。

          2.因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影響工期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因乙方責任導致工程不能繼續施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若乙方不經甲方同意而自行終止合同,甲方有權只按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的60%予以支付,剩余的40%作為甲方對乙方的違約罰款,不再支付給乙方,同時沒收履約保證金。

          5.若乙方在施工中出現重大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給甲方工程施工和企業信譽造成了不良影響,視為乙方違約。

          6.禁止乙方通過各種關系給甲方在工程施工和工程結算中施加壓力,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7.乙方進場的機械未經甲方許可不得隨便調離本工地,若中途發現乙方施工機械私自調離本工地,視為違約,并按照合同進行處罰,直至將乙方清除出場。

          第二十條 文明施工

          1.乙方必須堅持文明施工,爭創標準化施工現場,滿足業主、監理及甲方的要求,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2.若因乙方現場施工不能符合標準化現場施工的要求,造成甲主受到相關單位的批評及處罰,甲方將在原處罰基礎上加倍處罰乙方。

          3.乙方應新生當地居民的生產、生活習慣,嚴禁發生有損甲方企業形象的事情,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___________元的罰款。

          第二十一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必須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公布舉報電話,開展廉政教育,配合甲方做好廉政建設工作,杜絕經濟犯罪行為的發生。

          2.乙方應配合甲方及當地政府做好防非典、防禽流感和其他突發疫情的防疫工作。

          3.本工程水費、電費、人員交通住宿治安衛生費均由乙方自負。

          4.若乙方達不到甲方質量或進度要求,并且不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甲方將進行任務調整。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此費用從乙方計價款中扣除。

          5.乙方服從甲方的項目管理及其相關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創優規劃、質量計劃、獎懲措施等所有相關方面的管理。

          6.乙方要自行做好所承擔的所有工程項目及其相關的成品、半成品的防護和保護工作,并遵守甲方作出的有關此方面的要求,由于防護和保護不利造成損失,其費用及后果乙方自負。

          7.乙方不得做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的行為。

          8.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嚴禁利用場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如有發現,乙方自負一切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9.乙方不得自行與業主、設計、監理部門發生直接聯系,如需要聯系,應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統一辦理。

          10.除非甲方確定認可,甲方不增加任何技術措施費用。雙方理解為合同單價已經包括了與此相關的一切費用。

          11.乙方必須做好有關本工程的技術資料、合同單價、施工合同、支付情況、驗工計價資料等的保密工作,嚴禁向無關人員(包括其他施工隊伍、地方有關部門和人員、甲方未明確的知情人員等)泄密,如果發生泄密情況,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負,同時甲方有權視具體情節對乙方進行任何懲罰(包括終止合同)。

          第二十二條 補充協議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根據實際和需要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經雙方確認的電報、會議紀要、施工圖表、技術交底部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三條 合同附件

          1.附件一:《工程量清單》(數量為暫定)

          2.附件二:《甲方材料設備單價匯總表》

          3.附件三:《人員、機械臺班單價表》

          4.附件四:《人員、設備進場時間表》

          第二十四條 爭端與解決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乙方違反合同的約定,對方均可提出協商,協商不成可依法申請調解、仲裁、訴訟。

          2.在本工程業主沒有撥付保留金前,乙方不能以甲方拖欠工程款為由到法院起訴。

          3.本合同發生訴訟,選擇法院是_________ 省________市人民法院。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1.本合同由甲方、乙方均簽章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并將工程結算費用支付完畢后合同終止。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簽約地點:_____省____市

          乙方

          乙方代表___

        工程建設合同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為順利完成本工程項目施工,雙方遵守,達成并滿足甲方與業主單位的合同(一下簡稱文合同)的要求,經甲方研究決定,由乙方組織施工隊伍承建本工程項目,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業主單位:_________

          4、監理單位:_________

          5、合同價款_________

          6、質量等級:_________

          7、施工安全:_________

          8、合同工期:第二條承包內容和方式

          1、承包內容:該工程設計(變更)圖紙、技術規范,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主合同及相關《補充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全部工作內容,均由乙方負責履行。

          2、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項目承包責任制,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中材料,乙方以包工、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驗收,包甲方對業主有關裝飾工程的全部承諾方式施工,乙方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2)業主單位工程款轉入甲方財務賬戶后,甲方根據乙方工程進度,核算后付給乙方相應的工資款。

          (3)本工程由乙方組織工人施工,但必須受甲方及有關職能部門的管理及指導。

          第三條施工項目的組成

          (1)甲乙雙方共同組建項目部,甲方根據主合同的約定,委派

          擔任該工程項目經理,乙方則擔任該工程的施工負責人并負責組織施工人員。

          (2)甲方項目經理參加必要地協調工資和工資會議,負責必要地工程資料并組織各階段驗收,指導和監督乙方施工班組的日常生活管理工作,乙方則代表項目部履行主合同的包公部分,負責施工中的日常生活經營和管理。

          第四條工程工期、質量與安全

          1、乙方應根據主合同工程量和工程的要求,合理安排及施工力度,確保按期完工,本工程如有控制性工期要求,乙方必須在控制性工期內完成規定的工程內容。

          2、本工程質量應滿足主合同關于工程質量的要求,達到合格標準,乙方應加強質量意識,健全質量辦證體系,落實質量控制措施實現質量目標。

          3、安全施工: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和甲方安全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地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一切隱患。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1)甲方的權利和業務

          1、有權要求乙方在施工中,就工程進度、質量、安全和施工管理等方面,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行業標準的規定及甲方的相關管理制度;

          2、協助乙方組織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辦理工程變更登記,解決技術疑難問題;

          3、有權對乙方配備的人員、設備等進行必要地考核,對不能任崗位或不滿足施工要求的,有權要求乙方限時更換;

          4、配合乙方出來質量、安全事故,履行上述程序,但不承擔費用協助乙方正確處理各類糾紛文件,但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全面履行甲方與業主、監理等單位就該工程新簽訂的主合同、協議中的關于質量、進度、安全不能施工及義務和責任,并組織足夠的人員、工具無確保實現本合同中關于質量進度安全等方面的承諾。

          2.接受業主和監理單位的管理和監督,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協調好其他工鐘德關系。

          3.負責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工期、場容等工作。工人上崗前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防護到位。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負責人由乙方承擔并支付處理費用。甲方參與處理,但所發生的費用有乙方承擔。

          4.工程結束時,乙方雖有工人工資必須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利代扣代付。如引起訴訟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對其所承包的工程,實行質量負責制。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負責做好回訪維修工作,承擔維修工程的費用。

          第六條.勞務

          1.本工程在開工前,乙方必須和甲方簽訂勞務合同,如乙方不簽訂勞務合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去全部承擔。

          2.乙方負責編制勞務人員的月工資表,并按月統一發放。且每月

          日前將上月的工資發放表上報甲方,甲方有權監督調查勞務人員的發放情況,如發現有拖欠勞務人員工資的情況。加甲方有權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代理發放。因拖欠勞務人員的工資造成的一切費用和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第七條.結算方式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進度和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時間。執行甲方與業主單位簽訂的合同所約定的付款方式。

          2.甲方應保證該工程的資金專款專用,在承包期間,甲方所發現乙方挪用勞務工資與本工程進度不符時,甲方有權進行調節。直至不再發放工資款并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完工后,甲方確保乙方工人工資的發放到位。余下款項在保期結束時一次性付清,用乙方在本工程上所方式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第八條、違約責任追究

          1.乙方如果拖欠民工工資造成民工投訴并不能及時處理解決的。甲方有權扣除余下全部的工資款,并根據情節輕重追加責任。

          2.本工程如發生乙方人為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和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如乙方原因造成主工期或控制性工期延誤,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3.如甲方材料供應不及時引起的因工帶料誤工費用有乙方追加責任。

          4.乙方在承包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工或退場。如停工或退場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有乙方承擔。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轉包或分包本工程,如發現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加以阻擾。有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質量保修期及保修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合同執行。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后2日內派人維修否則甲方有權委托他人維修。相關費用直接從質保金中扣除。雙方約定合同文本共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協調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建設合同3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承包范圍

          工程名稱:依山星苑7#樓平基工程

          工程地點:市檢察院后面

          工程內容:(承包范圍):該工程的場地平基土石方工程的開挖及破碎(由于地理條件特殊,土石方工程在施工當中,不能采用爆破方式施工,只能采取機械破碎或人工處理的辦法);保證該工程以后能達到施工條件,以及達到建設單位的'要求條件。

          二、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日歷天。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達到發包方及建設單位的要求條件。

          四、合同價款

          合同價:土石方綜合價每立方為300元,大寫:叁佰元,全石頭每立方叁百叁拾元。

          五、工程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承包方進場工程進度達到一半時由甲方支付工程進度款的80%作為材料費,工程余款甲方必須在工程竣工后15日一次性付清余款。

          六、其他約定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內容:

          1、承包人在施工途中不能以任何理由增加合同單價:

          2、承包人在施工途中不能中途退場,如果自動不干,要求自動退場,發包人不予進行工程款的結算,并且在承包人不愿意施工后一天內必須全部清場,搬出所有自己所有的施工機械及施工工具、用具,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承包方自行負責,如果不搬出施工場地,產生如工期延誤、建設單位的罰款等后果一切由承包方全部負責。

          七、工程質量用及施工要求

          1、承包人要嚴格遵照發包人要求及現行國家有關規范、規范及行業標準進行施工作業:杜絕一切違章作業。

          2、施工期間的一切質量、安全責任均由承包方全權負責,發包方不能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刑事責任。

          3、發包人應積極配合承包人的工程施工,如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誤,責任由發包人負責,承包方不再負責,并由發包方負責承包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5、本合同其它未盡事宜部分,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經承、發包雙方簽字后生效,二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工完帳清自動換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合同4

          發包方: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了加強管理,健全經濟責任制,經雙方商定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建設單位:__________

          二、工程名稱: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__________

          四、工程地點:__________

          五、工程總造價: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質量

          以建設單位提供的施工圖紙為依據,嚴格按照國家施工規范及驗收標準進行施工,嚴格執行甲方有關質量檢驗的管理規定,確保工程達到國家驗收標準的合格標準。

          第三條工程工期

          本工程總工期為:__________ 。由于乙方原因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承擔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責任。(具體開工見開工報告)

          第四條材料供應

          一、本工程所需材料按與業主簽訂的合同約定。

          二、無論是何種采購材料,建設單位、聯合雙方都有權對材料機械審驗,不合格產品不得進場,并符合環保要求。乙方均應按照甲方Q/WJY-B-13-02物質采購控制程序對材料供應商進行評價、選擇和管理,建立材料供應商動態信息臺賬。

          第五條機械及料具的投入方式

          一、進場施工所需的大中型設備及工程用的小型工具等全部由乙方按市場規律租賃使用。

          二、乙方嚴格執行甲方Q-E-OHS/WJY-GD-02-03施工機械設備租賃管理規定,對設備供應商信資能力及設備各項性能進行嚴格檢驗,經甲方工程項目管理部審批同意后方可簽訂設備租賃合同。

          第六條結算與付款方式

          一、結算方式:按甲方與建設單位合同書執行

          二、付款方式:按甲方與建設單位合同書執行

          三、乙方按工程結算總價的向甲方承擔管理費用(不含稅金),同時必須按照國家、地方稅費政策依法納稅。

          四、以上付款時間以甲方收取建設單位工程款的實際到賬時間為準,24小時內付款。

          五、以上付款時扣減乙方應向甲方上交的管理費用、工資費用。

          第七條工程保證金

          為確保合同履約,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工程履約保證金_______元(或者用價值相等的財產作抵押)。工程保證金屬于履約性質,不計利息。工程保證金的返還,在工程完工備案后,乙方無違約現象,且無拖欠材料款和民工工資情況下,分階段返還;若有違約,按違約處罰后的余款返還。如工程質量或工期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目標,除按本合同處罰外,工程保證金概不退還。

          第八條工程保修

          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質量完成本工程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承擔保修責任。為確保工程及時保修,維護甲方形象和信譽,在工程質量保修期內,若工程尾款和主合同保修金全部收回,公司可以暫扣保修金100000元作為本工程維修基金,在乙方延遲或拒絕承擔保修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在不征求乙方意見的前提下動用保修金維修,費用如實從乙方保修金中扣除,超額部分亦由乙方承擔。保修期按國家和建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保修費用在保修期滿后如實返還)。

          第九條工程管理

          一、乙方進場時臨時設施、圍墻、門樓、現場標牌、標識、工作牌等嚴格按照甲方CI設計執行。若未按規定執行又不整改的甲方將強制實施,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并罰款_______元。

          二、甲方委派管理人員參入該工程的管理工作,對施工全過程實施監督和控制。乙方承擔工資費用_______元,按月上繳甲方或在工程款中如實扣除。

          第十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對外協調與建設單位及工程有關單位的工作聯系。

          2、甲方根據XX公司頒布的各項管理規定及文件要求,每季度對工程進行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及貫標大檢查。

          3、對乙方違反施工操作及驗收規范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制止。甲方提出問題糾正方案后,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給予相應的罰款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其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對嚴重違規的責任,甲方中途有權終止該承包合同書,沒收履約保證金,追究其責任。

          4、對乙方嚴重違法違規的行為和責任,甲方中途有權終止聯合承包合同書,乙方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并承擔有關法律責任和經濟處罰。

          二、乙方責任:

          1、甲方與建設單位所簽合同以及相關協議、文件中對甲方約束條款,對乙方具備同等法律效力。建設工程驗收不合格,且無法修復,乙方除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責任外,還應返還已經收取的工程款。并承擔建設單位對甲方的一切經濟處罰。

          2、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必須以項目部的名義與具有勞務資質的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按建管部門和勞動部門的要求,乙方必須依法辦理勞動用工手續。勞動合同中必須對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崗位)、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作出明確的約定。從事技術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依法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從事特種行業的勞動者還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否則,如被有關部門查處,承擔一切費用和責任。

          3、服從甲方的指揮,保質、保量、保安全,按時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務。若延誤工期,質量安全等方面達不到合同標準,而受罰款的金額應以甲方與建設方簽訂的合同中的有關處罰條款等同對待;若提前完工交驗,質量安全達到合同目標,受獎條件也應以甲方與建設方的合同條款執行。

          4、根據合同約定該工程應注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確保施工現場達到文明施工優良的標準,安全生產達到優良標準。

          5、乙方應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標準、規范,保障和滿足安全生產資金的.投入,若因乙方資金投入不足等原因造成的事故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簽訂本合同時簽訂安全協議。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貫徹GB/T19001-20xx年;GB/T24001-20xx年;GB/T28001-20xx年三位一體管理標準所列出的各項要求,并負責提供所需的一切資料。

          7、乙方承擔完成質量、安全、文明施工三項指標所需驗評申報費、檢查招待費、獎杯(牌)制作費、登報宣傳費等費用。

          8、乙方不得轉包其承包的工程,否則甲方隨時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擔一切損失。

          9、無論何種原因,當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乙方應立即撤離現場,并協助甲方處理善后事宜,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10、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或甲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并滿足建設單位的全部合理要求。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一、遵守甲方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環境管理方案》、《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接受甲方有關部門對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監督和檢查,并做好持續改進工作。

          二、本工程工程款必須進入甲方專用賬戶,若違反此規定每次罰款伍萬元,責任人放棄所有權利。

          三、甲方與建設單位的合同及相關協議、乙方的承諾書、安全生產管理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并作為附件存檔。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一經雙方同意簽字蓋章后,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調解,調解不成,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失效

          本合同一式伍分,其中甲方肆份,乙方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到合同期滿(或規定的分包工程全部完工,2一切款項后)自動失效。

          第十四條補充條款(關于設計變更和其他費用)

          現場發生工程設計變更,必須按規定及時辦理變更手續,收集相應資料,對于大型變更,如工程規模、建筑功能等發生改變,需要重新計量、計價或簽訂補充協議的,應將詳細情況反映至甲方經營部,由經營部派人按規定辦理。

          發包方:__________(公章)承包方: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建設合同5

          (簡稱甲方)

          (簡稱乙方)

          為了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工程總承包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就簡陽油庫工程水電安裝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簡陽油庫

          1.2、工程地點:簡陽市新市鎮桐梓灣

          1.3、結構形式:____框架結構

          1.4、質量標準:____合格

          1.5、工____期:____120天

          二、承包方式

          包人工

          三、承包范圍

          消防、水電施工圖內的所有涉及的人工費,包工不包料。既給水、排水系統、部分消防、供配電及照明系統、防雷接地系統的預留、預埋及安裝,樓宇可視對講、電視、電話、網絡、等弱電預埋及安裝,等電位預留與安裝、避雷線的安裝與鏈接屋面排水管的安裝等施工內容,管道室內外分界點暫按建筑物外1.5米考慮。

          四、合同結算方式____:建筑面積____30元/平方米。

          五、工程款支付____方式

          5.1、每月按已完工程量的____60%支付。

          5.2.3、合同工程施工完畢,經質檢部門驗收,達到合同約定條件,且竣工結算辦理完畢后甲方付至工程款的____;預留____2%____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自日起滿2年后,如無質量問題,余款全部付清。

          六、甲乙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審核乙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項施工方案,督促、監督乙方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規范、標準、合同要求組織施工。

          2)、向乙方提供臨時用房以及施工用水、用電

          3)、負責項目全過程監控、管理,配合、協調乙方施工。

          4)、按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采購、進場計劃,及時供應材料。

          2、乙方職責:

          (1)組建能滿足工程施工、管理需要的管理機構,所派人員須滿足和符合國家、地方甲方工程管理的要求,并將人員名單及有關證件復印件報送甲方備案。

          (2)服從甲方統一指揮,按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令施工,其施工人員的數量和素質必須滿足現場需要,如因乙方原因影響工期和質量時,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

          (3)負責編制承包范圍內的施工組織設計,包括專項施工方案,嚴格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組織施工,建立質量控制制度,其施工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標準,如因驗收不合格造成返工,其返工所需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合理利用甲方供應材料,其損耗須控制在定額損耗之內,特殊原因造成超出定額損耗,需取得業主或甲方的簽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業主供應的材料浪費,由乙方負責賠償。

          (5)按甲方的總進度控制計劃,編制安裝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并組織施工,確保工程進度。

          (6)作好安裝及土建施工圖中設計的與安裝工程有關的.預留洞和預埋管的埋設工作,預埋剔打的墻體補爛由水電班組自行負責。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材料、設備等采購、進場計劃。

          (7)乙方應遵守甲方的成品保護制度,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成品損壞,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

          七、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乙方須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建設部的《建設工程現場管理規定》和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乙方不得使用18歲以下童工,不得使用體弱多病、服刑人員和智障者來工地上班,女工歲數不超過50,男工不超過60歲.

          2、施工前,乙方必須參加中國石化上崗前的安全培訓。須對參加施工的工人進行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建設施工安全作業以及防水、消防等知識教育,各作業工種要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乙方須保持生產、生活區域內環境整潔,做到工完場清,每天應派專人負責清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不合格,由乙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4、因乙方違反社會制安管理條例以及其它法律、法規造成的責任及罰款,由乙方自負。

          八、施工進度計劃

          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的施工總進度計劃和經甲方批準的安裝工程分項施工進度計劃組織施工,確保各工程施工進度。如因甲方、建設單位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滯后,工期相應順延。

          九、質量驗收

          1、工程質量應達到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合同約定的標準。

          2、乙方必須確保本合同工程經質檢部門驗收一次通過,如因安裝工程質量問題導致返工時,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

          十、安全與事故處理:

          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后必須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違章作業。勞務承包方在執行分包合同中如因違章作業造成傷害和傷亡事故,勞務承包方應立即上報工程承包方項目負責人和公司,同時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事故處理。水電分包方承擔因此帶來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甲方不擔負任何法律及經濟責任。

          十一、其它:

          9.1、如乙方因人少、質量不符合要求、不服從管理,甲方限期乙方整改,如在限期內仍不達標,甲方有權清退乙方全員退場,退場時,甲方按乙方已完工程量70%給予結算,余下30%乙方作為賠償甲方損失費用。

          9.2、如因乙方聚眾打架、斗毆、不服從甲方管理,毆打甲方管理人員,無故停工、甲方將無條件清退乙方退場。

          9.3、乙方人員必須保證農忙、節假日不放假,保證正常施工,如中途因農忙、節假日勞動力不足影響工程。

          9.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所下達的質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指標及各種管理規定進行施工,違者按照各項規定進行處罰。(各項管理規定由項目部根據工程需要制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乙方訴甲方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及相關費用共計: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付款方式為分期付款,并約定根據2、3條款的完成情況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月支付__________萬元。從第三個月起甲方每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________萬元,直至甲方付清所有款項止。甲方不能按時支付款項,支付所欠款項的_________%的.違約金。若因乙方造成的原因,甲方不支付違約金。

          2、乙方在甲方開始付款第一筆__________萬元款項后,應將涉及該工程的有關工程的所有技術資料轉交給甲方,甲方出具收到手續,否則甲方第二次付款時間將延至乙方交付材料時。

          3、乙方在甲方開始付款第一筆____________萬元款項前,應將涉及該工程的屋頂防水工程做完并驗收合格,否則甲方第一次付款時間順延至屋頂防水工程驗收合格時。

          4、乙方給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的所有工程款項的發票,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開具發票的費用________萬元人民幣。

          5、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三日內,雙方應向_________市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提交本協議一份,申請法院出具調解書。

          6、雙方關于該建設項目的糾紛至法院出具調解書后終結,今后互不追究。但乙方仍應承擔國家的建筑物的保修、維修等義務。

          7、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___________市_________區人民法院一份,同樣有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建設合同7

          定義及解釋

          1 定義

          下列措辭和用語,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如下所賦予的涵義:

          (a)“項目”是指協議書附錄中指定的并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務”是指監理工程師根據協議書所履行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c)“工程”是相為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給業主的物品和設備)。

          (d)“業主”是指本協議書所指的雇用監理工程師的一方以及業主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e)“監理工程師”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作為一個獨立的專業公司受雇于業主去履行服務的一方以及監理工程師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業主和監理工程師。“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當事人或實體。

          (g)“協議書”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協議書條件及協議書附錄、附件a(監理服務范圍)、附件b(業主提供的人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

          (g)“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

          (i)“月”是指根據陽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段。

          (j)“當地貨幣”(lc)是指項目所在國的貨幣,“外幣”(fc)是指任何其它的貨幣。

          (k)“商定的補償”是指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根據協議書應支付的額外款項。

          (l)“適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發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 解釋

          (a)本協議書中的標題不作為其內容的部分。

          (b)單數包含復數含義,陽性包含陰性含義。視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協議書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時間順序以最后編寫的為準。

          監理工程師的義務

          3 服務范圍

          監理工程師應履行與項目有關的服務。服務的范圍在附件a中規定。

          4 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a)正常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

          (b)附加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或通過雙方的書面協議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務的那類服務。

          (c)額外的服務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據第28條監理工程師必須履行的服務。

          5 認真地盡職和行使職權

          (a)監理工程師在根據本協議書履行其義務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b)當服務包括行使權力或履行授權的職責或當業主和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條款需要時,監理工程師應:

          (1)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對該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加以說明,則這些詳細規定必須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公正地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如果被如此授權的話。但不作為仲裁人而是根據自己的職能和判斷,作為一名獨立的專業人員進行工作。

          (3)可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如果被如此受權的話。但對于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從業主處得到事先批推(除非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此時監理工程師應盡可能快地通知業主)。

          6 業主的財產

          任何由業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監理工程師使用的物品都屬于業主的財產,井在實際可行時應如此標明,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監理工程師應將履行服務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并按業主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類移交應被視為附加的服務。

          業主的義務

          7 資料

          為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他能夠獲取的并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8 決定

          為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就監理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他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9 協助

          在項目所在國,業主應盡一切力量對監理工程師和他的職員以及他的下屬按照具體情況提供如下協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通道;

          (c)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d)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e)提供如下權力:z允許監理工程師因服務目的和他的職員因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允許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

          (f)提供與其它組織相聯系的渠道,以便監理工程師收集他要獲取的信息。

          10 設備和設施

          業主應為服務之目的,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附件b中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11 業主的職員

          在與監理工程師協商后,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規定,自費從其雇員中為監理工程師挑選和提供職員。凡涉及到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12 其他人員的服務

          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說明,自費安排其他人員提供服務。監理工程師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職員

          13 職員的提供

          由監理工程師派往項目所在國工作的職員應接受體格檢查并應能適應他們的工作,同時他們的.資格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業主按照第11條提供的職員應得到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如果業主未能提供他應負責提供的業主的職員或其他人員的服務而雙方均認為此類提供對于圓滿地履行服務是必須時,監理工程師可安排此類提供,以作為附加的服務。

          14 代表

          為了本協議書的管理,每一方應指定一位高級職員或個人作為其代表。

          如果業主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指定一人與項目所在國內的業主代表建立聯絡關系。

          15 職員的更換

          如果有必要更換任何人員,則負責任命的一方應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員。

          此類更換的費用應由負責任命的一方承擔,除非此類更換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換理由,并且

          (b)如果瀆職或不能圓滿地執行任務不能作為理由成立的話,則提出要求的一方應承擔更換費用。

          責任和保險

          16 雙方之間的責任

          16.1 監理工程師的責任

          如果確認監理工程師違反了第5條第(a)段,則他應僅對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事宜負責向業主賠償。

          16.2 業主的責任

          如果確認業主違反了他對監理工程師的責任,則業主應負責向監理工程師賠償。

          16.3 賠償

          如果認為任何一方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則應僅在下列條件下支付賠償;

          (1)此類賠償應限于由此違約所造成的可合理預見到的損失或損害的數額,而不是其它;

          (2)在任何情況下,此類賠償的數額應限于第18.1款規定的數額;

          (3)如果認為任一方與第三方共同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負有責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賠償比例應限于由于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部分比例。

          17 責任的期限

          除非協議書附錄規定的相應時間段終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規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提出索賠,否則無論是業主還是監理工程師均不應對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

          18 賠償的限額和保障

          18.1 賠償的限額

          根據第16條有關責任方面的規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于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數額。此限額不影響根據第31條第(a)段規定的或本協議或另外規定的任何商定的補償。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賠償總計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則每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的一切索賠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要求而該要求不能確立的話,則提出索賠者應完全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的對方的各種費用。

          18.2 保障

          如果適用的法律允許,則業主應保障監理工程師免受一切索賠造成的不利影響,包括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第三方提出的此類索賠:

          (1)除非此類索賠被包括在根據第19條規定辦理的保險中;

          (2)此類索賠在第17條提及的責任期終止后提出。

          18.3 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適用于由下列情況引起的索賠:

          (1)故意違約或粗心引起的瀆職;

          (2)與履行合同義務無關的事宜。

          19 對責任的保險與保障

          業主可以書面要來監理工程師:

          (a)對第16.1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

          (b)在業主首次邀請監理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進行保險的基礎之上,對第16.1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追加保險額;

          (c)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進行保險;

          (d)在業主第一次邀請監理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追加保險額;

          (e)進行其它各項保險。

          如果這樣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業主可接受的條件下讓承保人辦理此類保險或追加保險額。

          此類保險的費用或追加保險費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20 業主財產的保險

          除非業主有另外的書面要求,監理工程師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按業主可接受的條件對下列各項進行保險:

          (a)根據第6條提供或支付的業主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b)由于使用該財產而引起的責任。

          此類保險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協議書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21 協議書生效

          從完成正式協議書所需的最后簽字之日或當地主管部門批準之日,協議書生效時間以日期較晚者為準。

          22 開始和完成

          在協議書附錄所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服務必須開始和完成,但根據協議書的延期例外。

          23 更改

          當任何一方提出申請并經雙方書面同意時,可對協議書進行更改。

          24 進一步的建議

          如果業主書面要求的話,則監理工程師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此類建議的準備和提交應作為一項附加的服務。

          25 延誤

          如果業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阻礙或延遲,以致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

          (a)監理工程師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業主;

          (b)此增加部分應被視為附加的服務;

          (c)完成服務的時間應相應地予以延長。

          26 情況的改變

          如果出現按照本協議監理工程師不應負責的情況,以及該情況使監理工程師不負責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時,他應立即通知業主。

          在此情況下,如果不得不暫停某些服務時,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應予以延長,直至此種情況不再持續。還應加上不超過42天的一個合理期限用于恢復服務。

          如果履行某些服務的速度不得不減慢,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由于此情況可能必須給予延長。

          27 撤銷、暫停或終止

          27.1 業主的通知

          (a)業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監理工程師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監理工程師應立即安排停止服務并將開支減至最小。

          (b)如果業主認為監理工程師無正當理由而未履行其義務時,他可通知監理工程師,說明發出該通知的原委。若業主在21天內沒有收到滿意的答復,他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終止本協議書,但該進一步的通知應在業主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天內發出。

          27.2 監理工程師的通知

          在下述(a)、(b)情況下,監理工程師向業主發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在進一步通知發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的情況下,可以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務。

          (1)當在一支付單據應予支付的日期后28天,他仍未收到屆時未提出書面異議的那一部分款項時,或

          (2)當根據第26條或第27.1款已暫停服務并且暫停期限已超過182天時。

          28 額外的服務

          當第26條所述情況發生時,或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并不是根據第27.1款第(b)段終止本協議書時,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務之外,監理工程師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應被視為額外的服務。

          監理工程師有權得到為履行額外的服務所需的額外的時間和費用。

          29 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本協議書的終止不應損害或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或索賠以及責任。

          支付

          30 對監理工程師的支付

          (a)業主應按協議書條件和附件c中規定的細則向監理工程師交付正常的服務報酬,并且按照附件c規定的費率和價格或者基于此費率和價格支付附加服務的報酬,只要此費率和價格適用,否則按照第23條商定的費率和價格支付。

          (b)除非另有書面協定,業主就有關額外的服務向監理工程師交付:

          (1)監理工程師的職員在履行服務當中所花費額外的用于附加的服務的時間的報酬;

          (2)監理工程師所花費的一切其它額外開支的凈費用。

          31 支付的時間

          (a)給監理工程師的到期款應迅速支付

          (b)如果在協議書附錄規定的時間內業主沒有支付到期款項,則應按照協議書附錄規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補償,每月將該補償加到過期未付的金額中,該補償以過期未付金額的貨幣從發票注明的應支付之日開始計算。

          該商定的補償不應影響第27.2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權利。

          32 支付的貨幣

          (a)適用于本協議書的貨幣為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貨幣。

          當使用其它貨幣進行支付時,應按協議附錄規定的匯率計算并支付來加扣除的凈額。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規定,業主應保證監理工程師能將其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與履行服務有關的那部分當地貨幣或外幣迅速匯往國外。

          (b)如果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日或履行服務期間,業主國內的情況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情況可能相反時,如:

          (1)阻止或延誤監理工程師將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當地貨幣或外幣匯往國外,或

          (2)在業主所在國內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幣,或

          (3)當監理工程師因用當地貨幣開支而從國外向業主所在國匯入外幣,以及隨后將總額相同的當地貨幣再匯往國外時,對其征稅或規定不同匯率,從而阻止監理工程師履行服務或導致他財務上的損失,此時若沒有作出其它令監理工程師滿意的財務上的安排,業主應保證此種情況為適用于第26條規定情況。

          33 第三方對監理工程師的收費

          除在第39條、協議書附錄或附件c中規定外

          (a)在任何可能時,業主都應為監理工程師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項目所在國內的職員因本協議書引起的、為該國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項辦理豁免,包括:

          (1)他們的報酬;

          (2)除食品和飲料外,他們進口的物品

          (3)用于服務的進口的物品;

          (4)文件。

          (b)當業主未能成功地辦理上述豁免時,他應償付監理工程師合理支付的此類款項。

          (c)當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務且上述物品不是業主的財產時,規定:

          (1)沒有業主的批準,不得將上述物品在項目所在國內賣掉;

          (2)在沒有向業主支付從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處可回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稅時,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 有爭議的發票

          如果業主對監理工程師提交的發票中的任何項目或某項目的一部分提出異議,業主應立即發出通知說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誤支付發票中的其它項目。第31條第(b)段應適用于最終支付給監理工程師的一切有爭議的金額。

          35 獨立的審計

          監理工程師應保存能清楚證明有關時間和費用的最新記錄。

          除了協議書規定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后12個月內,業主在提前七天以上發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聲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監理工程師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該審計應在正常工作時間于保存記錄的辦公室內進行。

          一般規定

          36 語言和法律

          在協議書附錄中規定了協議書的一種或幾種語言、主導語言以及協議書所遵循的法律。

          37 法規的變更

          如果在訂立本協議書之后,因履行服務所在的任何國家(協議書附錄指明的監理工程師的業務總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規發生變動或增加而引起服務費或服務期限的改變,則應相應地調整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

          38 轉讓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轉讓外,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將本協議書涉及到的利益轉讓出去。

          (b)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監理工程師均不得將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轉讓出去。

          (c)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開始實行、更改或終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的任何分包合同。

          39 稅收

          監理工程師及其有關職員應繳納企業與個人所得稅,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國法規應繳交有關稅收和國外應繳的所有稅收。

          40 版權

          監理工程師對于由他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業主僅有權為工程師和預定的目的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在為此目的使用而復制此類文件時不需取得監理工程師的許可。

          41 利益的沖突

          除非業主另外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及其職員不應有也不應接受協議書規定以外的與項目有關的利益和報酬。

          監理工程師不得參與可能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業主的利益相沖突的任河活動。

          42 通知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為書面的、并從在協議書附錄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通知可由人員遞送,或傳真通訊,但要有書面回執確認。或通過掛號信,或電傳,但隨后要用信函確認。

          43 出版

          除非在協議書附錄中另有規定,監理工程師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與工程和服務有關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后三年內出版有關材料的,則須得到業主的批準。

          爭端的解決

          44 對損失或損害的索賠

          根據第17條的規定,因違反或終止協議書而引起的對損失或損害的任何索賠,應在業主與監理工程師之間達成一致意見,如未能達成一致,應按第45條的規定,提交仲裁。

          45 仲裁

          由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或者違約、終止協議書或使之無效,均應根據協議書附錄所訂的、在協議書生效期限生效的規則,通過仲裁解決。

          雙方同意鎮守裁決的結果,并放棄他們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只要此種棄權實際有效。

        工程建設合同8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承擔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l.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招標代理合同:委托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托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托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于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托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托代理招標的工程。

          1.8招標代理業務: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范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托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人將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托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托人聯系,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范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經濟效益,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托人負有對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托人的有關損失。

          5.受托人的義務

          5.1受托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范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咨詢服務;

          (3)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托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托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托招標范圍之內的相關的投咨詢業務。

          5.5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托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托人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托人

          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托人的有關損失。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3)審查受托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托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受托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托人補足材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托人,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時間。

          8.2受托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內所發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托人與受托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托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托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標代理工作范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報酬應由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約定直接向中標人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托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人賠償受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受托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托人賠償委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托人造成損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7天內,向委托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后,于7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受托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7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受托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托人應及時通知受托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托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于任何后續新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標代理業務,且委托人或中標人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后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托人應付給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執一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

          4.2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_____________。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與受托人聯系的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應盡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托人的義務

          5.1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5.2受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招標工作的程序寫明每項工作的具體內容和時間)_____________;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擔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應由受托人支付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應盡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的權利:

          (8)委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的權利:

          (7)受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金額或收取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幣種:______________ 匯率: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預付委托代理費用額度(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

          9.3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______________;

          9.4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______________;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本合同關于委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委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本合同關于受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

          (2)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

          (3)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不應泄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_________;

          (4)雙方約定的受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

          12.爭議

          12.1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16.合同份數

          16.2 雙方約定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委托人_______份,受托人_______份。

          17.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合同9

          建設單位:XXXX,以下簡稱甲方,

          咨詢單位:XXXX,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XX建筑安裝工程的構想科學,設計和施工經濟、合理,建設速度快,誤差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應于XX年XX月XX日以前將規劃局紅線圖、上級部門批文、委托書以及建筑安裝工程的建筑面積、安裝項目、消防方式、庫房每層凈高等資料提交乙方。

          第二條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XXXX建筑安裝工程的地形、地質條件、建筑安裝構想等進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編制出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于XX年XX月XX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條甲方根據國家計委頒發試行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承付乙方咨詢費XX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XX日內,甲方先付給乙方XX元,待乙方將設計任務書及匡算交付甲方后XX日內,再付給乙方XX元。

          第四條為本咨詢工程需要到外地進行調研、收集資料人員的差旅費,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送交有關文件、圖紙和資料,乙方可按耽誤的時間順延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的時間。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咨詢費,遲延一天,按遲延交付款額數罰款XX‰。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斷咨詢請求,乙方咨詢工作已經過半的,應付給乙方全部咨詢費;咨詢工作尚未過半,按總咨詢費的50%收費。

          第六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遲延一天,按總咨詢費金額數罰款XX‰。

          2、乙方如中途中斷咨詢,應按總咨詢費向乙方交付罰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因質量缺陷或過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負責賠償。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還應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第七條其它XXXX。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份,分別交XXXX建筑工程主管部門、建委、建行XX等單位各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XXXX

          地址:XXXX

          負責人:XXXX

        工程建設合同10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由勘察人編填)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建設地點:

          1.3工程規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

          1.5 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1.6承接方式: 按實結算、現場簽證。

          1.7預計勘察工作量:擬布鉆孔10個,其中一般性孔4個,控制性孔4個,2個剪切波速實驗孔(為抗震設計提供參數)。孔深預計20m-25m, 剪切波速實驗孔孔深預計30m-35m,具體孔深視地層變化而變化。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勘察工作定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20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 以¥________元米計,剪切波速試驗孔按¥____________元孔另計,共____孔。 計取費用;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約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整)(含稅);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付預算勘察費的;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經送審合格后7天內,發包人應付實際勘察費的100%;不留余款。勘察人同時提供相應價款的發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 發包人責任

          5.1.1 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

          5.1.3 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協助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等),其中水、電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

          5.1.8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9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 勘察人責任

          5.2.1 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程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2 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的勘察費;完成的工作量超過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的勘察費。

          6.3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8.1 本次勘察按國標《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 50021-20xx)、國標《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20xx)(20xx年版)、國標《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 50007-20xx)、國標《土工試驗方法標準》(GB/T 50123-1999)等有關規范執行,并參照福建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巖土工程勘察規范》 (DBJ 13-84-20xx)、《建筑地基基礎技術規范》(DBJ 13-07-20xx);

          8.2施工場地四通一平(水、電、路、通訊信號)由業主負責解決;

          8.3業主需派專人負責孔深丈量驗收,并負責現場鉆探米數簽證。實際結算以現場簽證單為準。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發包人所在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由勘察人負責,發包人協助,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備案不是本合同生效的條件。發包人、勘察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 勘察人名稱: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鑒證意見: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合同11

          出租人(甲方):

          簽訂地點:

          承租人(乙方):

          簽署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向甲方租賃下列設備達成協議:

          一、設備位置及項目情況:乙方租賃給甲方的設備僅用于河間市城區項目,不得轉讓至其他地方。

          二、租賃設備概述

          三、設備所有權:

          本合同所列所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均屬于出租人,承租人僅在租賃期內享有租賃設備的使用權,無權將設備轉租。

          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押或轉讓設備,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擔。

          四、甲方的基本職責:

          1、提供良好的設備。

          2、負責設備進入乙方施工現場。

          五、乙方的基本職責:

          1、乙方負責保管施工現場的'設備并確保其安全。乙方應負責賠償設備的損壞或損失。

          2、乙方應在乙方指定的收貨人處對租賃設備進行驗收,同時將簽字蓋章后的租賃收據提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3、負責租賃期滿后設備進入甲方倉庫。

          六、結算方式及相關事項:

          1、租賃期限: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尚未使用,租金自使用之日起計算。租賃期滿后,乙方應將設備完好移交給甲方,并辦理退出手續。乙方繼續租賃的,租賃費按實際天數計算,合同不再重新評估。

          2、結算方式:設備租賃費根據合同雙方指定的接受方出具的文件計算,乙方每月提前五天向甲方支付下月租金。

          逾期租金按月租金的0、5%加收滯納金,甲方有權將設備撤出現場,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設備按月結算,超出部分按日計算(人民幣/天)。

          3、運費承擔:設備進場費用由甲方承擔,出場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設備進出前三天內通知甲方。

          4、租賃期間,乙方如需將設備轉移至施工現場使用,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保證甲方設備在本協議結束后歸還。

          七、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送貨單、退貨單、租金收據、雙方協商補充條款等。

          八、爭端的解決:

          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由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友好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按照相關仲裁程序進行仲裁。勝訴方的仲裁費和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方指定承兌人: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乙方指定的承兌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文三合同號。: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點:____________。

          簽署于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合同12

          具保證人:

          根據xx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同》41條規定,保證人自愿并慎重簽署本協議書。

          第一條、保證事由

          由保證人xx對xx工程施工合同、變更文件和補充協議自愿向遵義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提供以下擔保保證。

          第二條、保證內容

          1、稅、費:

          a、建筑經營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附加費,所得稅,印花稅等;

          b、按國家規定施工企業應繳納的規費;

          c、按<<項目施工管理目標責任書>>規定向分公司上繳的管理費;

          d、民工工資支付、材料費支付;

          e、債務償還。

          2、 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違約:

          a、因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有關部門對事故的罰款處理和違規處罰全部費用等;

          b、因出現質量事故而發生的返工整改費用;因工期延誤發生的違約損失;因文明施工達不到要求被處罰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債務:

          拖欠的工人工資,拖欠的建材款項以及賒購的材料物資。以項目部工程(項目專用章、項目工程技術專用章)或工程名義借款、貸款、欠款、利息、違約金等所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民事責任。

          第三條、保證責任

          1、對第二條所例條款內容,由保證人承擔民事責任和經濟償付;

          2、保證人首先應自行對經濟和民事責任造成的損失進行清償或賠償;

          3、如果保證人自行清償或賠償后的不足部分,用擔保人財物和資產清償或拆抵賠償;

          4、如果保證人不積極主動履行清賠償責任,由分公司為保證人的`委托代理人直接用保證人的財產(擔保)物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四條、保證方式(可選一種或二種)

          1、保證人一次向分公司繳納保證金xx元;工程總價的xx%。

          2、保證人自愿提供以下資產擔保物,抵押擔保物列后:

          第五條、抵押擔保保證權的實現

          凡是因本保證書第二條所產生的清償和賠償,保證人賠償后的不足部分,分公司以保證人的委托人以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該抵押物的價款清償;

          2、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務數額的部分歸還保證人所有,不足部分,由保證人繼續清償;

          第六條、抵押物返還

          1、如果保證人保質量,保工期,保安全,按約定完成施工任務;且沒有留下債務,保證人提供的抵押物如數歸還給保證人,擔保責任消失。

          2、抵押物返還的程序是:

          (1)工程保修期到期,經建設單位和相關部門辦清手續.

          (2)保證人工程所在地公開公告或登報公告,90天后,如果未發生債務糾紛或索賠,抵押物歸還給保證人,用法人資產擔保保證的解除擔保合同。

          (3)保證人接收所返還的抵押物時,必須如數歸還原始收據。

          第七條、保證人聲明:以上保證條款和內容,純屬本人自愿,完全履行此協議書條款。

          第八條、本合同同時為xx工程合同第43.3-2款的擔保合同,為工程合同的組成部分。

          保證人(單位):

          代 表:

          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工程建設合同13

          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土地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協議書條件)

          1、定義及解釋

          下列措辭和用語,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如下所賦予的涵義:

          (a)“項目”是指協議書附錄中指定的并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務”是指監理工程師根據協議書所履行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c)“工程”是相為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給業主的物品和設備)。

          (d)“業主”是指本協議書所指的雇用監理工程師的一方以及業主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e)“監理工程師”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作為一個獨立的專業公司受雇于業主去履行服務的一方以及監理工程師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f)“一方”和“各方”是指業主和監理工程師。“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當事人或實體。

          (g)“協議書”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協議書條件及協議書附錄、附件A(監理服務范圍)、附件B(業主提供的人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

          (g)“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

          (i)“月”是指根據陽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段。

          (j)“當地貨幣”(LC)是指項目所在國的貨幣,“外幣”(FC)是指任何其它的貨幣。

          (k)“商定的補償”是指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根據協議書應支付的額外款項。

          (l)“適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發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釋

          (a)本協議書中的標題不作為其內容的部分。

          (b)單數包含復數含義,陽性包含陰性含義。視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協議書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時間順序以最后編寫的為準。

          監理工程師的義務

          3、服務范圍

          監理工程師應履行與項目有關的服務。服務的范圍在附件A中規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a)正常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

          (b)附加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或通過雙方的書面協議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務的那類服務。

          (c)額外的服務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據第28條監理工程師必須履行的服務。

          5、認真地盡職和行使職權

          (a)監理工程師在根據本協議書履行其義務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b)當服務包括行使權力或履行授權的職責或當業主和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條款需要時,監理工程師應:

          (1)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對該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加以說明,則這些詳細規定必須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公正地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如果被如此授權的話。但不作為仲裁人而是根據自己的職能和判斷,作為一名獨立的專業人員進行工作。

          (3)可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如果被如此受權的話。但對于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從業主處得到事先批推(除非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此時監理工程師應盡可能快地通知業主)。

          6、業主的財產

          任何由業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監理工程師使用的物品都屬于業主的財產,井在實際可行時應如此標明,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監理工程師應將履行服務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并按業主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類移交應被視為附加的服務。

          業主的義務

          7、資料

          為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他能夠獲取的并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8、決定

          為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就監理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他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9、協助

          在項目所在國,業主應盡一切力量對監理工程師和他的職員以及他的下屬按照具體情況提供如下協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通道;

          (c)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d)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e)提供如下權力:z允許監理工程師因服務目的和他的職員因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

          允許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

          (f)提供與其它組織相聯系的渠道,以便監理工程師收集他要獲取的信息。

          1O、設備和設施

          業主應為服務之目的,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附件B中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11、業主的職員

          在與監理工程師協商后,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規定,自費從其雇員中為監理工程師挑選和提供職員。凡涉及到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員的服務

          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說明,自費安排其他人員提供服務。監理工程師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職員

          13、職員的提供

          由監理工程師派往項目所在國工作的職員應接受體格檢查并應能適應他們的工作,同時他們的資格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業主按照第11條提供的職員應得到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如果業主未能提供他應負責提供的業主的職員或其他人員的服務而雙方均認為此類提供對于圓滿地履行服務是必須時,監理工程師可安排此類提供,以作為附加的服務。

          14、代表

          為了本協議書的管理,每一方應指定一位高級職員或個人作為其代表。

          如果業主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指定一人與項目所在國內的業主代表建立聯絡關系。

          15、職員的更換

          如果有必要更換任何人員,則負責任命的一方應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員。

          此類更換的費用應由負責任命的一方承擔,除非此類更換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換理由,并且(b)如果瀆職或不能圓滿地執行任務不能作為理由成立的話,則提出要求的一方應承擔更換費用。

          責任和保險16雙方之間的責任

          16。1、監理工程師的責任

          如果確認監理工程師違反了第5條第(a)段,則他應僅對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事宜負責向業主賠償。

          16。2、業主的責任

          如果確認業主違反了他對監理工程師的責任,則業主應負責向監理工程師賠償。

          16。3、賠償

          如果認為任何一方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則應僅在下列條件下支付賠償;

          (a)此類賠償應限于由此違約所造成的可合理預見到的損失或損害的數額,而不是其它;

          (b)在任何情況下,此類賠償的數額應限于第18。1款規定的數額;

          (C)如果認為任一方與第三方共同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負有責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賠償比例應限于由于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部分比例。

          17、責任的期限

          除非協議書附錄規定的相應時間段終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規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提出索賠,否則無論是業主還是監理工程師均不應對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

          18、賠償的限額和保障

          18。1、賠償的限額

          根據第16條有關責任方面的規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于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數額。此限額不影響根據第31條第(a)段規定的或本協議或另外規定的任何商定的補償。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賠償總計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則每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的一切索賠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要求而該要求不能確立的話,則提出索賠者應完全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的對方的各種費用。

          18。2、保障

          如果適用的法律允許,則業主應保障監理工程師免受一切索賠造成的不利影響,包括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第三方提出的此類索賠:

          (a)除非此類索賠被包括在根據第19條規定辦理的保險中;

          (b)此類索賠在第17條提及的責任期終止后提出。

          18。3、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適用于由下列情況引起的索賠:

          (a)故意違約或粗心引起的瀆職;

          (b)與履行合同義務無關的事宜。

          19、對責任的保險與保障

          業主可以書面要來監理工程師:

          (a)對第16。1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

          (b)在業主首次邀請監理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進行保險的基礎之上,對第16。1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追加保險額;

          (C)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進行保險;

          (d)在業主第一次邀請監理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追加保險額;

          (e)進行其它各項保險。

          如果這樣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業主可接受的條件下讓承保人辦理此類保險或追加保險額。

          此類保險的費用或追加保險費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20、業主財產的保險

          除非業主有另外的書面要求,監理工程師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按業主可接受的條件對下列各項進行保險:

          (a)根據第6條提供或支付的業主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b)由于使用該財產而引起的責任。

          此類保險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協議書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21、協議書生效

          從完成正式協議書所需的最后簽字之日或當地主管部門批準之日,協議書生效時間以日期較晚者為準。

          22、開始和完成

          在協議書附錄所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服務必須開始和完成,但根據協議書的延期例外。

          23、更改

          當任何一方提出申請并經雙方書面同意時,可對協議書進行更改。

          24、進一步的建議

          如果業主書面要求的話,則監理工程師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此類建議的準備和提交應作為一項附加的服務。

          25、延誤

          如果業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阻礙或延遲,以致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a)監理工程師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業主;

          (b)此增加部分應被視為附加的服務;

          (C)完成服務的時間應相應地予以延長。

          26、情況的改變

          如果出現按照本協議監理工程師不應負責的情況,以及該情況使監理工程師不負責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時,他應立即通知業主。

          在此情況下,如果不得不暫停某些服務時,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應予以延長,直至此種情況不再持續。還應加上不超過42天的一個合理期限用于恢復服務。

          如果履行某些服務的速度不得不減慢,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由于此情況可能必須給予延長。

          27、撤銷、暫停或終止

          27。1、業主的通知

          (a)業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監理工程師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監理工程師應立即安排停止服務并將開支減至最小。

          (b)如果業主認為監理工程師無正當理由而未履行其義務時,他可通知監理工程師,說明發出該通知的原委。若業主在21天內沒有收到滿意的答復,他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終止本協議書,但該進一步的通知應在業主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天內發出。

          27。2、監理工程師的通知

          在下述(a)、(b)情況下,監理工程師向業主發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在進一步通知發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的情況下,可以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務。

          (a)當在一支付單據應予支付的日期后28天,他仍未收到屆時未提出書面異議的那一部分款項時,或(b)當根據第26條或第27。1款已暫停服務并且暫停期限已超過182天時。

          28、額外的服務

          當第26條所述情況發生時,或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并不是根據第27。1款第(b)段終止本協議書時,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務之外,監理工程師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應被視為額外的服務。

          監理工程師有權得到為履行額外的服務所需的額外的時間和費用。

          29、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本協議書的終止不應損害或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或索賠以及責任。

          支付

          30、對監理工程師的支付

          (a)業主應按協議書條件和附件C中規定的細則向監理工程師交付正常的服務報酬,并且按照附件C規定的費率和價格或者基于此費率和價格支付附加服務的報酬,只要此費率和價格適用,否則按照第23條商定的費率和價格支付。

          (b)除非另有書面協定,業主就有關額外的服務向監理工程師交付:

          (1)監理工程師的職員在履行服務當中所花費額外的用于附加的服務的時間的.報酬;

          (2)監理工程師所花費的一切其它額外開支的凈費用。

          31、支付的時間

          (a)給監理工程師的到期款應迅速支付(b)如果在協議書附錄規定的時間內業主沒有支付到期款項,則應按照協議書附錄規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補償,每月將該補償加到過期未付的金額中,該補償以過期未付金額的貨幣從發票注明的應支付之日開始計算。

          該商定的補償不應影響第27。2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權利。

          32、支付的貨幣

          (a)適用于本協議書的貨幣為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貨幣。

          當使用其它貨幣進行支付時,應按協議附錄規定的匯率計算并支付來加扣除的凈額。

          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規定,業主應保證監理工程師能將其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與履行服務有關的那部分當地貨幣或外幣迅速匯往國外。

          (b)如果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日或履行服務期間,業主國內的情況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情況可能相反時,如:

          (1)阻止或延誤監理工程師將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當地貨幣或外幣匯往國外,或(2)在業主所在國內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幣,或(3)當監理工程師因用當地貨幣開支而從國外向業主所在國匯入外幣,以及隨后將總額相同的當地貨幣再匯往國外時,對其征稅或規定不同匯率,從而阻止監理工程師履行服務或導致他財務上的損失,此時若沒有作出其它令監理工程師滿意的財務上的安排,業主應保證此種情況為適用于第26條規定情況。

          33、第三方對監理工程師的收費

          除在第39條、協議書附錄或附件C中規定外(a)在任何可能時,業主都應為監理工程師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項目所在國內的職員因本協議書引起的、為該國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項辦理豁免,包括:

          (1)他們的報酬;

          (2)除食品和飲料外,他們進口的物品(3)用于服務的進口的物品;

          (4)文件。

          (b)當業主未能成功地辦理上述豁免時,他應償付監理工程師合理支付的此類款項。

          (c)當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務且上述物品不是業主的財產時,規定:

          (a)沒有業主的批準,不得將上述物品在項目所在國內賣掉;

          (b)在沒有向業主支付從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處可回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稅時,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有爭議的發票

          如果業主對監理工程師提交的發票中的任何項目或某項目的一部分提出異議,業主應立即發出通知說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誤支付發票中的其它項目。第31條第(b)段應適用于最終支付給監理工程師的一切有爭議的金額。

          35、獨立的審計

          監理工程師應保存能清楚證明有關時間和費用的最新記錄。

          除了協議書規定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后12個月內,業主在提前七天以上發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聲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監理工程師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該審計應在正常工作時間于保存記錄的辦公室內進行。

          一般規定

          36、語言和法律

          在協議書附錄中規定了協議書的一種或幾種語言、主導語言以及協議書所遵循的法律。

          37、法規的變更

          如果在訂立本協議書之后,因履行服務所在的任何國家(協議書附錄指明的監理工程師的業務總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規發生變動或增加而引起服務費或服務期限的改變,則應相應地調整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

          38、轉讓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轉讓外,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將本協議書涉及到的利益轉讓出去。

          (b)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監理工程師均不得將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轉讓出去。

          (C)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開始實行、更改或終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稅收

          監理工程師及其有關職員應繳納企業與個人所得稅,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國法規應繳交有關稅收和國外應繳的所有稅收。

          40、版權

          監理工程師對于由他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業主僅有權為工程師和預定的目的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在為此目的使用而復制此類文件時不需取得監理工程師的許可。

          41、利益的沖突

          除非業主另外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及其職員不應有也不應接受協議書規定以外的與項目有關的利益和報酬。

          監理工程師不得參與可能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業主的利益相沖突的任河活動。

          42、通知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為書面的、并從在協議書附錄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通知可由人員遞送,或傳真通訊,但要有書面回執確認。或通過掛號信,或電傳,但隨后要用信函確認。

          43、出版

          除非在協議書附錄中另有規定,監理工程師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與工程和服務有關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后三年內出版有關材料的,則須得到業主的批準。

          爭端的解決

          44、對損失或損害的索賠

          根據第17條的規定,因違反或終止協議書而引起的對損失或損害的任何索賠,應在業主與監理工程師之間達成一致意見,如未能達成一致,應按第45條的規定,提交仲裁。

          45、仲裁

          由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或者違約、終止協議書或使之無效,均應根據協議書附錄所訂的、在協議書生效期限生效的規則,通過仲裁解決。

          雙方同意鎮守裁決的結果,并放棄他們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只要此種棄權實際有效。

        工程建設合同14

          采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目的和背景條款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本項建設工程的具體要求,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基礎上,本著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就蘆山縣根藝苑廣場建設項目所需的材料供應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 材料交貨地點、供貨期限2.1 交貨地址:蘆山縣蘆陽鎮磷肥廠

          2.2 供貨起止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供應要求及價格單位3.1 供應價格

          3.2上述價格為到貨價,且是綜合單價。含運費、裝卸費、保險費(如有)、稅款。

          第四條 結算和資金支付條款4.1 結算方式:4.2 約定的結算期限:

          4.3送到工地,甲方應指定專人在發貨單上簽字作為收貨確認。但簽字不視為乙方材料合格,有關材料質量應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辦理。

          4.4每月8日前,供需雙方對上月供應量進行核對,并辦理有效簽字手續。

          4.5付款方式和期限:第五條 質量標準和驗收

          5.1 乙方應對供應材料的質量負責。

          5.2 材料應符合現行國家質量要求和行業有關標準,符合業主要求。5.3 乙方貨到后甲方應組織人員初驗,初驗合格的,甲方簽收;初驗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自擔;如果本項工程對材料驗收有特殊要求的,應按此規定辦理;甲方初驗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終完全合格,甲方將在實際使用過程中進行進一步檢驗和驗收,如發現質量不合格或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更換或作退貨處理,乙方應立即作出處理,并承擔相關損失和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從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關款項。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6.1 甲方應根據施工進度,提前____2___天向乙方提供貨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書面、口頭、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方式。

          6.2 乙方按時送達材料后,甲方應及時組織初驗,初驗合格的,及時簽收確認,初驗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貨或作換貨處理。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7.1 乙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保質保量供應材料,如不能按時供應,或供應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7.2 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甲方提供相關資料。

          7.3 乙方應遵守施工工地有關的規章制度,并負責乙方人員及設備的安全。

          第八條 甲乙雙方其他約定條款

          8.1 在預拌混凝土供應中,如需更改約定的重要技術數據,要求更改

          的一方必須出具有效的書面憑證,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8.2 材料使用后甲方若發現質量問題,應在____24___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3 乙方保證材料在供應之前所有權確為自己所有,不存在權利瑕疵,如若引發侵權責任由甲方承擔。

          8.4 雙方約定由材料在運到乙方指定的地點前,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8.5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聯系方法以下表為準,如發生變更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乙方不能按期交貨的,應當承擔本批貨款總價的'1%的懲罰性違約金,并繼續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產品質量不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應當承擔合同總造價的1%的懲罰性違約金,如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9.2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解決條款

          10.1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

          10.2 如仍未解決,依法向甲方企業法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 本合同附以下附件: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合同15

          1建設工程主要合同類型

          1)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勘察承包合同、設計承包合同(建筑設計、裝修設計、景觀綠化設計等)、施工承包合同(施工總承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等)。2)委托合同。主要包括招標代理委托合同、監理委托合同、造價審計委托合同、項目管理委托合同等。3)買賣合同。主要包括建筑材料買賣合同、電氣設備買賣合同、儀器儀表買賣合同等。4)咨詢服務合同。主要包括建筑技術咨詢服務合同、環境影響評價咨詢合同、交通影響評價咨詢合同等。5)其他合同。主要包括拆遷(施工、補償)合同、協調配合合同、土地轉讓合同、檢測合同等。

          2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則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在管理過程中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1)堅持合法性原則。合同管理必須以法律為依據,才能保證合同簽訂雙方的根本利益,避免出現不必要的糾紛,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2)以工程實際為出發點。合同管理必須根據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合理的管理方案,編制出合理的合同條款。3)預防風險、避免糾紛。工程參建各方應考慮在項目管理過程中自身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制定出相應的預防、控制方法,對自身起到保護作用。4)明確權利和義務。合同管理應將工程參建各方的權利、義務、責任最大限度地納入到管理范疇中,必要時還可以簽訂補充協議等。

          3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和方法

          3.1建設工程初期合同管理

          建設工程初期在合同管理方面應做好以下幾點工作:1)做好規劃工作。在項目管理初期,合同管理人員應詳細分析工程建設中可能出現的對合同管理有影響的一切因素,在此基礎上制定出科學、合理且符合工程建設實際情況的合同構架圖。2)確定工作重點。在項目管理初期,合同管理人員應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確定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工作重點,如合同構架圖的制定、合同文件體系的建立、合同簽訂工作、合同履行工作、合同糾紛及索賠處理工作、合同資料管理工作等,使得后期合同管理工作能有的放矢。3)完善管理制度。在項目管理初期,合同管理人員應完善各類合同管理制度,如合同評審會簽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合同文件資料歸檔保管制度等,保證合同管理工作能有據可依,不按個人意愿進行隨意管理。

          3.2合同簽訂管理

          合同簽訂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1)確定合同簽訂對象。對于需要通過招投標程序確定合同簽訂對象的情況,合同管理人員應及時發出招標公告,提前做好準備工作,嚴格按照《招投標法》進行招投標工作的`過程管理,保證招投標的順利完成;對于特殊情況無需通過招投標程序確定合同簽訂對象的情況,合同管理人員應綜合分析潛在簽約主體的整體實力,對其資質、業績、財務能力、人員及設備等進行考察,確保其履約能力。2)合同談判。合同談判涉及到合同基本條件的分析和談判原則策略的采用,工程建設不同階段不同合同的基本條件不盡相同,確定合同的基本條件后,雙方應結合具體情況確定出合同談判的基本策略,主要包括:(1)以對方必須滿足合同的基本條件為前提,通過基本條件引申至其他條件;(2)對于內容較為靈活的合同,談判前應制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最高目標和最低目標,在談判中爭取實現最高目標;(3)事先分析對方可能提出的各種條件和要求,并預先制定好相關的對策;(4)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據理力爭。3)組織合同簽訂。合同談判結束后,應根據談判結果擬定相關合同文件,合同文件的內容應完整,對雙方的權利、義務應予以明確,并將各種風險考慮進來,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

          3.3合同履行管理

          合同履行管理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內容,作為合同管理人員應做到以下幾點:1)在合同履行前,應對與合同履行相關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等進行交底,明確工程實施過程中應予以重點關注的條款,便于現場管理人員能及時檢查、控制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反饋給合同管理人員;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及時收集、整理與之相關的來往信函、簽證、會議紀要、變更通知單等資料;3)對于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及時予以解決,并將問題和解決方案詳細記錄。

          3.4合同糾紛及索賠管理

          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糾紛和索賠現象,為了保護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合同管理人員可以考慮以下處理方法:在過程實施過程中及時收集、整理并保持簽證、會議紀要、備忘錄等文件資料,以便在索賠過程中能充分、有效地保護自己的利益;接到對方的索賠申請后,應對其進行嚴格的審核,及時作出處理,爭取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必要時可以提出反索賠;對于施工過程中對方明顯出現違約情況,應及時予以制止,并通過調查取證,及時向對方提出索賠,同時可采取法律措施防止事態擴大;選擇適宜的處理方式,如通過專題會議討論、現場協調等方式,緩解矛盾,盡量避免因訴訟和仲裁造成停工,給雙方帶來損失。

          3.5合同資料管理

          合同管理人員應重視合同文件資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項目初期建立各項規章制度,如合同文件統一記錄制度、分類管理制度、借閱登記制度等規章制度,對合同資料進行嚴格管理,避免因管理混亂出現遺漏、缺失等現象。在工程開始實施后,應安排專人進行該項工作,妥善保存所有合同以及一切相關資料,以便查閱,直至工程完工后將應上交的文件移交給檔案館等相關單位。

          4結語

          鑒于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項目管理人員特別是合同管理人員,應認真、嚴謹地對待合同管理中的各項工作,使得合同管理服務于現場管理,保證項目建設的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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