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合同匯編15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地產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地產合同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項目名稱: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為了適應南江縣房地產市場管理的需要,提高辦公效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配合南江縣房地產管理所為甲方提供光大新建商品房網上簽約備案管理系統V3.0,并為甲方提供網上簽約服務,經多次討論,商定有關事項如下:
一.光大新建商品房網上簽約備案管理系統V3.0
軟件模塊
編號名稱(編碼)版本
01入網管理系統網絡
02項目手冊管理系統網絡
03預售許可網上申報系統網絡
04商品房網上簽約系統網絡
1、系統使用服務費(按預售許可面積):
申報預售許可后,按辦理的預售許可的建筑面積收費(已辦理預售許可的樓盤20xx年12月1日之前未銷售完的按余下未售面積收取):0.60元/㎡。
2、軟件要求
⑴、符合南江縣關于商品房網上簽約的規定。
、、符合南江縣房地產市場管理模式及需求。
二、質量需求、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及售后服務
軟件服務:
1.軟件功能要符合南江縣房地產市場管理模式及需求。
2.乙方培訓應用系統軟件,直至甲方工作人員能正常操作為止。
3.軟件發生故障或有關功能有誤,通過以下方式進行:
①通過電話咨詢服務。乙方售后服務電話:023-68635372, 68626931,68625881接通后按1。
②通過遠程服務解決。
③在前兩種方式不能解決問題的情況下,一般問題在三個工作日內派技術人員到甲方現場解決問題。如遇到緊急情況,兩個工作日內派技術人員到甲方現場解決問題。
4.乙方為甲方提供軟件的升級和售后服務,增加一個身份認證鎖按 1000元/個收取。
三、交貨實施方式
1、時間:
。1)軟件安裝調試(1天)。
。2)培訓、試用(3-4周)。
。3)軟件正常運行。
2、培訓地點:由南江縣房地產管理所統一安排。
四、付款方式:
1、甲方將應付款直接匯到乙方指定的帳戶。
2、款到乙方帳后,乙方開通該次預售許可樓盤的網上簽約。
五、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保證軟件的質量并按質量按時完成合同項目,同時保證整個網絡應用軟件系統的售后服務。
2、乙方在按質按時完成項目的同時,保證售后服務。
3、甲方按時付清軟件費用。
六、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時完成而延期,或工程質量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拧 款項不按時到位。
、、在實施過程中,遇到必須由甲方協調解決的問題未及時解決或方法不當而造成延期或質量不合格。
2)由于甲方人員操作原因而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2.乙方責任:
1)、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可全部或部分免除乙方責任。
2)、如果軟件服務不到位或軟件平臺故障不能上網備案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xx元/次,甲方硬件故障、操作系統故障、病毒等原因排除在外。
七、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八、解決糾紛方式:
1、發生糾紛時,本著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原則,共同協商解決。
2、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甲乙雙方可向甲方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該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該合同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地產合同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中介_________;代理_________;咨詢_________;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明:
1.身份證;國籍_________編號_________
2.營業執照;編號_________
3.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_________
6.其他證明或資料_________
甲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甲方具備委托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證明:
1.身份證;國籍_________編號_________
2.營業執照;編號_________
3.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_________
6.其他證明或資料_________
乙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乙方具備委托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三條 甲方委托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_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四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托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范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1.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_____%計算支付;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月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2.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3.咨詢服務的支付_________元。
4.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履行。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條乙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的,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償付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須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紀事項履行情況及時告知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并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乙方發生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事項轉委托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托他人代理的;
3.利用為甲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為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4.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獲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給付約定的服務費;或中途委托他人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_________。
第十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及本合同補充條款中書面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自愿按本合同嚴格執行。一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中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后,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內,由乙方按規定,將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備案。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_________;
2.向簽訂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_________。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上海市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承辦經紀人員(簽字):_________
。ㄙY格證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備注欄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定的本合同(編號:_________),業已經備案。
經辦人:_________(簽字)
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地產合同3
委托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行政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的廣告制作,達成如下制作協議:
制作項目
第二條廣告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材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作要求
第五條甲方要求乙方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甲方要求乙方負責制作、安裝及審批等相應手續。
制作周期
第七條自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之日起__________天,驗收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八條該廣告工程總費用為:__________。
驗收
第九條制作完畢,甲方應在三日內完成驗收,超過三日,視為驗收完畢。付款方式
第十條甲方應在合同簽約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0%,即RMB¥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萬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
第十一條驗收完畢,甲方應在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剩余的所有費用,即RMB¥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萬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
違約
第十二條甲方在不按合同規定付款時,每逾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總金額的0。5%的違約金,直至付清合同的應付款項。延期時間超過15日不付款,乙方有權停止廣告的廣告發布,保留起訴權,直至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的各項要求按期制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約定制作時間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十四條甲方有責任確保自行制作或所提供的委托乙方制作的文字、圖片等廣告內容負責、內容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詳細條款見本合同附件:乙方廣告內容審查說明),否則,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凡涉及如下產品類別:
農藥、圖書或期刊、化妝品、食品、保健補品、醫療器械、醫療、房地產、專利、獸藥的,甲方須提交營業執照和審批證明。
第十五條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字樣、圖案負責做好材料采購及設備進場,保質保量,按合約期限按時完工交付使用。辦理工程結算,配合甲方接受工程驗收。其他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的合作均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雙方應共同保存廣告合同、設計樣稿、宣傳方案等重要文件。
第十七條經過雙方協商,增加的其他未盡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合同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合作方式。甲、乙雙方共同以乙方名義在 進行房地產項目開發,項目名稱暫定為 。
第二、合作條件:
(1)、甲方提供待開發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的全部資金。
(2)、乙方保證對外提供全套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需資料,保證本企業注冊真實、合法,經營范圍符合房地產開發要求。
(3)、由乙方辦理房地產開發的各種證照手續及房地產開發所需的各種行政審批事項,甲方積極予以協助。
(4)、房地產開發過程,乙方選任設計施工企業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條件。
(5)、房地產開發的樓盤設計,建筑面積,樣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更改。
第三、甲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該土地面積 畝,使用期限 年,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無抵押,不受其它權利人追究。如因房產經營銷售需要辦理該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由乙方出資并辦理,甲方予以協助。
第四、本房地產開發項目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啟動,自 年月 日竣工,合作開發終止。乙方負責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收益分配。本合同履行期間,由甲、乙雙方各派駐會計,共同負責樓房的銷售資金。甲方按開發房地產的建筑面積 元/㎡提取作為本房地產合作開發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自本合同同簽訂之日支付 元,開發房地產銷售至一半支付 元,開發樓房工程完工乙方結清甲方全部收益。
第六、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損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乙方。
(2)、因乙方資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甲方損失。
(3)、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資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應支付甲方收益的10%賠償甲方損失。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房地產合同5
鑒于我國的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所有,國有土地所有權不可以轉讓,為了實現對國有土地的合法利用和市場流轉,我國設立了獨特的國有土地所有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相分離的土地制度。土地使用權人所享用的用益物權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民事主體之間流轉,從而實現土地資源的市場配置。土地使用權人可以用土地作為出資與他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現土地要素與資金要素的結合,從而在最大程度上實現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用益物權,這是合作開發房地產的法律基礎。然而,在房地產開發實務中經常出現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名為合作開發實為房屋買賣、名為合作開發實為借款、名為合作開發實為房屋租賃的情況。為了正確處理以上問題,20xx年8月1日開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司法解釋》)以四個條文對上述四種情況作了界定,這也是本文要討論的房地產合作開發中的轉性合同,本文主要討論上述四種轉性合同認定的判斷標準。
一、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1.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要確定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是否名實相符,首先就要對什么是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概念作出界定,進而分析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特征,從而來判定那些合同屬于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那些合同應該轉性合同,并應按照轉性后的合同關系來處理。
《司法解釋》第十四條對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作出明確界定:“本解釋所稱的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是指當事人訂立的以提供土地使用權、資金等作為共同出資,共享利潤、共擔風險合作開發房地產為基本內容的協議。”因此,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應該具備以下特征:第一,當事人以土地使用權、資金等作為共同出資;第二,當事人雙方共享利潤;第三,當事人共擔風險,第四,當事人是以開發房地產為合同的基本內容。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解釋》不再把共同經營作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必要條件。我們認為,實踐中對于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上述四項特征中爭議較多也最難以把握的是特征一(當事人以土地使用權、資金等作為共同出資)和特征三(當事人共擔風險)。下文將對上述特征一、三作進一步分析。為了敘述的簡便,本文僅討論合作方為兩方的情形,三方或更多方的合作開發與合作方為兩方的情形并無本質差異。
2.關于特征一:當事人以土地使用權、資金等作為共同出資
上述特征一般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當事人一方以土地使用權作為唯一出資,另一方則以資金作為唯一出資;
。2)當事人一方以土地使用權和部分資金作為出資,另一方則以部分資金作為唯一出資;
(3)當事人一方以土地使用權和資金作為出資,另一方則以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唯一出資;
。4)當事人一方以土地使用權和部分資金作為出資,另一方也以土地使用權和部分資金作為出資。
。5)當事人一方以土地使用權和部分資金作為出資,另一方也以非資金形態的實物(如建筑材料)或勞務作為出資。
其中以第(1)、(2)種情形最為常見,第(3)、(4)種情形偶見于相鄰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人作為合作當事人的情形;第(5)種情形偶見于工程項目的材料供應商、施工承包商與房地產開發企業作為合作當事人的情形,特別是在開發企業拖欠工程款、材料款的情況下。
3.關于特征三:當事人雙方共擔風險
本文認為,上述特征應理解為:當事人對于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履行的不利益的后果以及不能履行的后果應當共同分擔。這里,共擔的風險應主要指合作雙方預期的利益目標不能實現或者不能全部實現的風險,而一般不包括由于一方過錯導致的利益風險。除非非過錯方同意分擔,否則后者應由過錯方承擔。
何謂共同分擔風險?
首先,在確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是否承擔經營風險時,應該注意,不能僅僅把合同是否具有明確的不承擔經營風險的約定作為判斷標準,而應該以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的實質內容作為判斷標準。即,只要合同的實質內容表現為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獲取固定利益,而不承擔經營風險,盡管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不承擔經營風險,也應該認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
其次,這里所說的風險是經營風險,不屬于其它風險。例如案例一,某合同中約定,甲提供土地使用權,乙進行投資,甲乙雙方合作進行開發房地產,甲承擔土地使用權證辦理帶來的風險,乙承擔出資帶來的風險及合作開發過程中的其它風險,甲獲得房屋建成后的一半房屋面積或者按照當時的市場價格該部分房屋所對應的房價款作為收益。在這個合同中雖然沒有明確約定甲方不承擔經營風險,相反還約定了甲方應該承擔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帶來的風險。但是從該合同中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的實質內容來看,甲實質上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利益。因為,第一,辦理產權證是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個附隨義務,是甲方履行合同必須履行的義務,是甲方的固有義務,不屬于經營風險的范疇。第二,如房屋建成,甲將分得一半房屋面積;如房屋不能建成,甲也將能獲得相當于該一半房屋面積的房屋價款。也就是說,無論房屋是否建成甲均能獲得相當于一半房屋面積的收益。因此,本文認為,案例一的合同應該按照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合同來處理。
再次,共同分擔風險應理解為風險的分擔比例應當與各方當事人就合作開發目標順利實現時所約定分享的利益比例大致相當,至少不應嚴重失衡。否則應視為非實質性的共擔風險。比如案例二,合同約定,合作開發項目完成的,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取得建成房屋(不論實際建成房屋面積是否增減)的一半,合作開發項目最終不能完成的,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除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外,既不承擔合作開發活動中的其他損失,也不要求相對方給予經濟補償。再比如案例三,合同約定,合作開發項目完成的,甲作為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取得建成房屋的一半,合作開發項目最終不能完成的,甲也將能獲得相當于該一半房屋面積的房屋價款的80%,其余20%作為甲對合作開發項目最終不能完成的風險承擔。在上述案例二中,由于土地本身一般不易滅失,對于甲而言,如果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不能履行,其承擔的風險幾乎為零,或者僅僅喪失一定期間可能的土地收益,而對于提供資金的一方,乙將實際上承擔開發失敗的幾乎所有經濟損失。而在上述案例三中,對于甲而言,如果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不能履行,不僅其承擔的風險為零,而且可以繼續獲得約定的利益,只是該利益比項目成功時有所減少?梢哉f,案例二中甲最大的合作開發風險是無利可圖,但不會虧本,即不賺不賠;而案例三中甲最大的合作開發風險是少賺不賠。因此顯而易見,該兩案中甲分擔風險的比例與其就合作開發目標順利實現時所約定分享的利益比例相比已經嚴重失衡。有人認為,只要雙方約定共擔風險,就應認定為合作開發合同,風險的分擔比例應當完全取決于當事人的自由約定,法律不應無端干預。本文認為,如果法律對于當事人風險的分擔比例完全不加干預,將給當事人規避《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關于轉性合同的規定留下巨大的空間。比如,當事人可能約定利益分配時一方享有固定利益,而風險分擔時,該方承擔1%。
二、合作開發房地產過程中四種轉性合同
1.《司法解釋》確定轉性合同的法理基礎
《司法解釋》分別在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了四種轉性合同!端痉ń忉尅纷鞒鲞@四條解釋的法理基礎均為意思表示理論,即通過揭示合作開發房地產當事人之間的真實意思表示來判定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合同的法律性質,而不以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合同的名稱或外部表現形式來判斷合同的法律性質。
2.四種轉性合同認定的判斷標準
。1)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合同的認定
①認定標準
《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利益的,應當認定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從該條規定可以得出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合同的本質特征是,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收益。此時,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所收取的固定利益已經成為“投入”的土地使用權的對價,這與土地使用權轉讓法律關系在權利義務的本質上并無二致。也就是說,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所收取的固定利益,可以看作是其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所獲得的對價,合同相對方通過支付“固定利益”(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而獲得了土地使用權。投入土地使用權的一方作為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方,支付固定利益的一方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受讓方。此時,當事人之間的約定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因此,此類合同的認定的判斷標準是,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是否承擔合作開發房地產的經營風險,如果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承擔合作開發房地產的經營風險,那么這類合同就屬于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如果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合作開發房地產的經營風險,而只是約定收取固定利益,那么這類合同就屬于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合同。
、谡J定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實踐中,如果由于當事人簽訂合同時的不夠嚴謹,在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中僅約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的固定利益分配,未約定風險分擔的,這樣的約定是否可以視為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不承擔經營風險,只獲取固定利益呢?本文認為,這種情況下不宜一概認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不承擔經營風險,只獲取固定利益,而應該以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的實質內容作為判斷標準。即,只要合同的實質內容表現為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獲取固定利益,而不承擔經營風險,盡管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不承擔經營風險,也應該認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
如果在這種情況下,相對方仍應對固守“保底利益”的當事人承擔價值固定只不過變換給付物種類的義務,那么合作風險實際上還是并未“共同承擔”。
第二,固定利益的含義!端痉ń忉尅返诙臈l是指的固定利益,是指無論在合作開發房地產中出現什么樣的經營風險,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都要求按照合同約定取得一定的、不變的利益。因此固定利益應該具有以下特征:A.是可以確定的、不變的利益。即,不論合同能否實際履行,合同履行的程度如何,該利益是可以確定的,并且經確定后是不發生變化的。例如,土地價款的35%,總投資的25%這樣的約定。B.可以表現為貨幣,但不以貨幣為限。在通常情況下固定利益表現為貨幣,但并不以貨幣為限?梢允枪潭〝盗康呢泿牛部梢怨潭〝盗康姆课,還可以是固定數量的貨幣和固定房屋的混合,甚至可以是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
本文進一步認為,《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中的“固定利益”一詞不夠確切。在上文列舉的案例三中甲最大的合作開發風險是少賺不賠,但嚴格說來,甲的利益不是固定的,項目開發的成敗將影響甲獲得的利益大小。按照現行《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中的“固定利益”要求,案例三中的合同將不能認定轉性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而事實上這類合同的本質仍然是提供土地使用權一方不承擔經營風險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只不過對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對價按照不同的項目開發結果做了分別約定。因此,本文認為,如將《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中的“固定利益”改為“保底利益”,可以堵塞案例三中合同不能轉性認定的漏洞,因為在案例三中,甲的“保底利益”是約定的項目失敗情形下的利益。
。2)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房屋買賣的合同的認定
、僬J定標準
《司法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分配固定數量房屋的,應當認定為房屋買賣合同!比绻献鏖_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分配固定數量的房屋,則表明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在于以所“投入”的資金作為獲取固定數量房屋的對價。也就是說,提供資金的一方,通過投入資金獲取了固定數量的房屋,合同的相對方通過出賣固定數量的房屋獲取了一定的資金,這符合房屋買賣合同的特征。投入資金的一方成為房屋買賣合同的買受人,合同相對方成為房屋的出賣人。此時,當事人的約定的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房屋買賣。因此,此類合同認定的判斷標準是提供資金的當事人是否承擔經營風險,如果提供資金的當事人承擔經營風險,那么這類合同就屬于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如果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獲取固定數量的房屋,那么這類合同屬于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實為房屋買賣合同。
、谡J定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分配固定數量的房屋的理解。首先,《司法解釋》第二十五條所指的分配固定數量的房屋,是指提供資金一方當事人獲取固定數量房屋的所有權,而不是使用權。其次,固定數量的房屋,應該和本文在前面對“固定利益”所作分析一樣,該固定數量房屋的數量應該是可以確定的,并且經確定后不變的。例如合同中約定,提供資金的一方分配5000m2的房屋,該約定就是確定的,不論房屋是否能實際建成,合同約定的固定數量房屋都是確定的,并且是不變的。至于,該房屋最終能否建成或者提供資金的一方能否實際分到5000m2的房屋則屬于合同履行的范疇。
。3)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借款合同的認定
、僬J定標準
《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貨幣的,應當認定為借款合同!比绻贤s定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數額的貨幣,則表明提供資金的一方通過投入資金,獲取了固定數額貨幣的回報,相當于提供資金的一方通過出借資金獲取了利益,合同相對方通過借款進行了房地產開發,雙方的真實意思在于融資進行開發建設。這完全符合借款合同的特征,提供資金的一方于貸款人,合同相對方于借款人。此時,當事人的約定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借款。因此,此類合同的認定的判斷標準是提供資金的當事人是否承擔經營風險,如果提供資金的當事人承擔經營風險,那么這類合同屬于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如果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那么這類合同屬于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借款合同。
、谡J定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收取固定數額貨幣的理解。我們在判定合同中是否約定了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收取固定數額的貨幣時,應該注意這里的固定數額貨幣不等同于“固定利潤”。這是因為利潤的獲取要取決于房地產開發的結果,在房地產開發完成之前利潤是不確定的,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不存在“固定利潤”。例如在合同中約定,提供資金的一方,在合作建房完成后提供資金一方獲取合作建房利潤的50%,這樣的約定就不應該視為約定了提供資金的一方獲取固定數額的貨幣。
。4)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借款合同的認定
①認定標準
《司法解釋》第二十七條規定:“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以租賃或者其他形式使用房屋的,應當認定為房屋租賃合同。”在這類合同中,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論合作的結果如何,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都將使用(租用)一定數量的房屋。雙方當
事人的真實意思在于提供資金的一方以提供的資金作為使用約定面積房屋的對價,相當于提供資金的一方支付租金,合同相對方提供約定面積的房屋給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使用。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為承租方,合同相對方為出租人。此時當事人的約定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房屋租賃。因此,此類合同的認定的判斷標準是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是否不承擔經營風險,如果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承擔經營風險,那么這類合同就屬于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如果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并只以租賃或其它方式使用房屋,那么這類合同就屬于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房屋租賃合同。
、谡J定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如何理解以其他形式使用房屋。因為這類合同和我們通常意義上的租賃合同存在一定的區別,所以在合同的條款表述上往往不同于一般的房屋租賃合同,通常會約定,提供資金的一方在房屋建成后在一定期限內通過支付一定租金的方式或者免費使用約定面積的房屋。《司法解釋》所稱的其它形式使用房屋就是指提除支付一定租金的外的其它方式。因此,無論這類合同中是否有明確約定提供資金的一方以支付租金的方式使用建成后約定面積的房屋,只要約定的實質內容表明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并只以租賃或其它方式使用房屋,都應該把這類合同認定為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房屋租賃合同。
三、合作開發房地產過程中幾種特殊的情況的處理
第一種情況,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和資金,乙方僅提供資金,約定甲方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利益。
A.固定利益為固定數額的貨幣。此時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同時符合《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六的規定,存在兩個合同關系,一個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一個是借款合同,甲方既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方又是借款合同中的貸款方,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和出借資金的對價均為所約定獲取的固定數額的貨幣。此時應該分別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借款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B.固定利益為固定數量的房屋。此時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同時符合《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存在兩個合同關系,一個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一個是房屋買賣合同,甲方既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方又是房屋買賣合同中的買受人,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和支付貨幣的對價均為所約定獲取的固定數量的房屋。此時應該分別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房屋買賣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C.固定利益為固定數額的貨幣和固定數量的房屋。在此種情況下,還可以再分兩種情況來討論:a.約定甲獲取的固定利益中固定數額的貨幣量很少,和約定取得的固定數量房屋的價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或僅僅能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此時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固定數量房屋中部分房屋,那么甲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數量房屋中部分房屋和貨幣,那么此時甲、乙之間仍然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借款合同、房屋買賣合同三個合同關系。也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固定數額的貨幣或固定數額的貨幣和固定數量的房屋中的部分房屋,那么甲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數量的房屋,此時甲、乙之間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房屋買賣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按照盡量簡化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的原則的后一種思路來處理,即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房屋買賣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b.約定甲獲取的固定利益中固定數量房屋量很少,和約定取得的固定數額的貨幣的價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或僅僅能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此時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那么甲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和固定數量的房屋,那么此時甲、乙之間仍然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借款合同、房屋買賣合同三個合同關系。也可以把甲提供的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固定數量的房屋或固定數量的房屋和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那么乙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那么甲、乙之間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借款合同。同理,在這種情況下也應該按照后一種思路來處理,即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借款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D.固定利益為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此時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同時符合《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存在兩個合同關系,一個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一個房屋租賃合同,甲方既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中的轉讓人又是房屋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此時應該分別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房屋租賃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益義務關系。
E.固定利益為固定數額的貨幣和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在此種情況下,也應該再分兩種情況來討論:a.約定甲獲取的固定利益中固定數額的貨幣量很少,和約定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的價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或僅僅能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此時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的價值中部分價值,那么甲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數額的貨幣和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此時甲、乙之間仍然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借款合同和房屋租賃合同。也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固定數額的貨幣或固定數額的貨幣和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價值中的部分價值,那么甲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價值中的部分價值,此時甲、乙之間存在土地使用權合同和房屋租賃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按照盡量簡化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的原則來處理,既按照后一種思路來處理。應該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和房屋租賃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b.約定甲獲取的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的價值很小,和約定取得的固定數額的貨幣的價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或僅僅能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此時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約定取得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那么甲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和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此時甲、乙之間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借款合同和房屋租賃合同三個合同關系。也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或者是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和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那么甲方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貨幣中的部分貨幣,此時,甲、乙之間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借款合同。同理,這種情況下也應該按照后一種思路來處理,即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借款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F.固定利益為固定數量的房屋和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此種情況下,應該按照前文C部分所確定的原則來進行處理。在這種情況下也應該按照前文E部分確定原則來進行處理。a.約定甲獲取的固定利益中固定數量的房屋很少,和約定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的價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或僅僅能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此時應該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租賃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b.約定甲獲取的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的價值很小,和約定取得的固定數量的房屋的價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或僅僅能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此時應該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房屋買賣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二種情況,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和資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權,()約定甲方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利益。
這種情況和第一種情況沒有本質的區別,唯一的區別在于乙方作為合同相對方所支付的對價不同,在第一種情況下乙方作為合同的相對方支付的對價是其所提供的資金。在第二種情況下乙方作為合同的相對方所支付的對價是其提供的土地使用權。
第三種情況,甲、乙雙方均提供土地使用權和資金,約定甲方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利益。
這種情況和第一種情況也沒有本質的區別,唯一的區別在于乙方作為合同相對方所支付的對價不同,在第一種情況下乙方作為合同的相對方支付的對價是其所提供的資金。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作為合同的相對方所支付的對價是其提供的土地使用
權和資金。實際上甲方作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方、房屋買賣合同中買受人、借款合同的貸款方所獲取的對價形式表現為所獲得的固定利益,其本質上卻是乙方投入的資金或土地使用權或資金和土地使用權。
房地產合同6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房地產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誠實互信、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買賣合同,并完成其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委托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的房地產座落于,戶型為,建筑面積為 ㎡,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房屋產別為,其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共有權證證號為,土地使用權證證號為 。
2. 甲方委托乙方銷售此套房屋時,該房處于□空置 □自住 □出租狀態。
3. 該房地產裝修狀況為:
4. 該套房屋的權屬狀況為狀態。
二、 委托事項:
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該項物業的銷售底價為:。此售價包含房屋及該房屋□門、窗□防盜籠□燈具 □櫥具 □太陽能□電路設施,含開關插座 □供水設施 □電話線路 □網絡線路 □房屋內現有裝修及其他一切固定設施(“√”或“X”選擇)等。
2.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出售該物業相關法律手續及過戶手續,簽訂相關合同文件。
3. 委托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交付甲方銷售保證金
四、 傭金的支付方式:乙方售得超出甲方所定底價的部分作為乙方傭金,甲方無權干涉。乙方為甲方唯一的委托方,甲方在與乙方委托期間,不得自售或再委托其他中介公司,甲方所委托的銷售底價,甲方有責任為乙方保密,不向購房者及第三人透露,以保證銷售的效率,若乙方將該物業售出,甲方須積極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五、 交房時間為:,交房前甲方應結清所有的費用(如水、電、物管費等),逾期交房一天按人民幣¥500.00元/天支付乙方違約金。
六、 在甲方委托乙方銷售此套房屋期間,甲方不得將此房屋轉借或租賃給他人使用。該房屋無論售前售后,甲方須保證此物業房屋狀況及附屬設施與看房時原樣,不得損壞和拆除,否則視為違約。
七、 委托之后,甲方準許乙方在不改變房屋結構的狀況下對房屋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裝修與否及裝修程度由乙方自行決定。
八、 ①若委托期限已到,乙方還未將此套房屋售出,乙方須按甲方所定銷售價將房款全部付清給甲方,銷售保證金用來抵作房款;②在委托期間或委托期限已到,甲方不賣此套房屋或提高房價,甲方須支付銷售保證金的2倍給乙方,若乙方已對房屋進行了裝修,甲方必須支付乙方一切的裝修費用;③若委托期限已到,乙方不再支付房款,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銷售保證金。
九、 甲方須提供所有一切合法手續配合乙方到公證機關辦理委托公證手續,以便辦理過戶手續。
十、 甲方認可乙方與購房者簽定的一切與該套房屋相關的買賣合同。
十一、 過戶以前與該套房屋相關的房款、配套設施費用全部由甲方負責,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需交納與該套房過戶以前所產生的相關房款及配套設施費,房屋售出后過戶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十二、 合同簽定后,甲、乙雙方應遵照執行,如有違約,違約方將承擔房價30%的違約金。
十三、 此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該房產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五、 補充條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合同7
甲方(房地產開發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投資合作單位):
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誠信的原則,共同參與合作投資開發 房地產項目。為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和責任,通過友好、平等、認真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和執行。
一、開發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項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用地性質。簽約時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 _,宗地號 號,使用權人______(以宗地圖、土地使用權證及房產證為準);具體到項目實施時的狀況,均以政府或相關部門的批復文件為準。
4.項目占地總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其中,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開發建設項目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
。1)擬建商業工程______平方米;
。2)擬建住宅工程______平方米;
。3)擬建地下車庫工程_____ _平方米;
(4)擬建其他附屬設施工程_____ _平方米。
二、投資合作模式
1.合作理念
甲乙雙方以誠信互利為原則,誠心盡力發揮各自所長,以共同出資、共同管理、共享利潤、共擔風險為前提,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
2.股權比率
甲方股權比率占房地產開發項目的47%,乙方股權比率占房地產開發項目的53%。按照股權比例分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全部收益所得,即利益和風險按各方的股權比例享有或承擔。
甲乙雙方以誠信互利為原則,誠心盡力發揮各自所長,以共同出資、共同管理、共享利潤、共擔風險為前提,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
2.股權比率
甲方股權比率占房地產開發項目的47%,乙方股權比率占房地產開發項目的53%。按照股權比例分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全部收益所得,即利益和風險按各方的股權比例享有或承擔。
三、本次合作投資項目額度
本次合作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投資總額為________萬元(人民幣),根據上述股權比率,甲乙雙方商定本次投資合作項目各自應出資情況是:
1.甲方以現款出資 萬元、以現有土地 平方米作價出資 萬元,該兩項實際出資額度占項目投資總額的 %。甲方在本次合作開發項目中所占的股份為47%。
2.乙方以現款出資 萬元、以現有土地 平方米作價出資 萬元,該兩項實際出資額度占項目投資總額的 %;乙方在本次合作開發項目中所占的股份(含其它資源性股份)為53%。
3.上述項目投資總額包括項目所占土地及土地之上的拆遷、安置、補償和辦理項目報建手續等費用款項,也包括建筑安裝總造價及各方按比率分得的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四、合作投資項目資金和財務管理
合作項目的資金須在雙方指定的_________銀行統一開戶管理。在本協議雙方簽署生效后,按以下具體時間和額度撥付各方應出資的款項:
1.項目資金的籌集
根據項目投資總額和上述各方應出資額度,甲方應將現款_____萬元,分_ 次每次撥付_______萬元劃轉至雙方指定的上述銀行賬戶;乙方應將現款______萬元,分_ 次每次撥付_______萬元劃轉至雙方指定的上述銀行賬戶。
雙方首次撥付劃轉應出資的款項,應在本協議簽定之后____日內劃轉至上述銀行賬戶中;其余分次應出資劃轉款項的時間由雙方據情另行商定,但每次都應在雙方確定用款時間之后的____日內將相應額度的款項及時撥付劃轉至上述銀行賬戶。
雙方每次向上述銀行賬戶撥付劃轉款項之后,都應及時通知本合作項目財務部門的相關財務人員予以核實確認,以入賬為準。
2.項目財務和產品管理
。1)財會管理人員的任職聘用
項目財會管理人員的聘用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如果由一方聘用指派的人員擔任會計、則另一方聘用指派的人員擔任出納。
聘用任職的財會人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和品德,要懂得并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
聘用任職的項目財務總監須具備“會計師職稱”,并持有國家財政部門頒發認可的“會計師任職資格證”;其他財會人員須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方可任職上崗。
。2)財會管理部門須制定嚴謹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各崗位職責;
。3)財務管理人員須嚴格執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財經紀律,嚴格履行財務管理手續,做到日清月結。
。4)各項財務支出須在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并授權的管理范圍和執行權限內進行。每項財務支出要由被授權的相關責任領導人審查批準,支出票據的報銷須按程序有直接經手人或驗收人及相關領導的親筆簽字方可入賬。
。5)各項財務收入須開具正規制式的收入票據,杜絕收入打白條入賬。
(6)本項目中的房產建成后,合作開發項目產品(房產)的出售,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商定的價格區限(須有定價會議文字紀要),任何一
方或任何個人無權超出定價區限出售合作開發項目的產品。若產品銷售出現暫時困難,必要時,也可由雙方協商同意后按上述股權比例分配房屋作為各方的收益,雙方應對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產品。
。7)項目開發建設的成本核算、決算編制、財產清償、利潤分配等,要嚴格遵照國家財務稅收制度執行。
。8)其他未及事項雙方可隨時商定、文字補充。
五、項目的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下列工作應由雙方共同負責盡快落實:
1.落實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盡快取得項目占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開發項目占地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
4.落實開發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等手續。
5.辦理項目的開工手續,取得項目開工證,使項目得以合法開工建設。
6.落實和完善與項目相關的其他未及工作,以防患未然。
六、項目工程建設的承發包
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本項目工程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方式科學考證、合理確定。未經對方同意,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含關聯方)均不得參加本項目工程的投標和設計、施工;
七、項目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定之后,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建“項目部”聯合辦公,具體商定:高層領導的分工負責、各部門的組件和人員的聘用安排、落實項目管理和工程監理細則、財務制度和各崗位職責的建立、工程進度安排、與各級行政業務管理部門的聯絡以及與地方相關民事上的溝通、后勤保障等等具體工作。具體協調和落實上述第五、六條的工作內容。
2.項目的各項行政管理工作,由雙方商定委派指定有工作能力的專人具體負責。
3.項目的工程建設管理和技術監理工作,由甲方負責委派指定具有專業技術管理和技術監理能力的專人負責,項目建設工程關鍵程序和步驟須有授權的相關領導或直接責任人簽字落實。
4.本協議未及的項目工程管理其他事項可隨時商定補充。
八、物業交付
合作開發項目竣工后,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工程承包商和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在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核驗證書》后方可交付物業管理。
九、項目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1.本協議簽署后應報送_________(開發項目的確權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各方的出資比率確定合作開發項目物業的產權歸屬于各方
的具體比率。
2.按相關法律及政策規定,各方在分得產權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該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乙方負責協調并辦理。
十、產品售后服務
嚴格按照國家對房地產開發建設售后相關規定執行,按甲乙雙方權利、義務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所確認的各項義務,任何一方如果沒有依照協議約定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均構成對本協議的違反,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外,應該賠償另一方由此而引發的全部經濟損失。
2.合作一方如果未按雙方約定的計劃和期限撥付應出資的額度,應當賠償由此而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3.合作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私自向第三方轉讓或租賃本協議所涉及的股份及財產份額、不得私自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抵押本協議所涉及的資產份額、不得私自設置第三者權益;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向第三方轉讓本協議,均屬無效。否則,違約方應當賠償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相應的經濟損失。
4.合作一方如果嚴重違反本協議,或者因一方的重大過失、或者因一方違法亂紀而導致項目中止或終止的,應當承擔相應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十二、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十三、保密約定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合作協商進行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
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年。否則,違約方應當賠償另一方相應的或者一定的經濟損失。
十四、通知和告知約定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告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告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時,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五、協議變更的約定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違約方應當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和其他相關連帶責任。
十六、雙方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交項目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以內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一方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者不實際時,其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利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甲方
乙方
房地產合同8
委托人:_____________(為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_____________(為乙方)
執照名稱:________
第一條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和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托期限:
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個月內止,(除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
第三條委托報酬、支付方式和期限:
乙方經過認真、細致的工作,報酬為成交價額的_____%計算,(或以“差價”計算,即賣方擬定最低價超出部分抵作乙方報酬)。甲方應在成交合同訂立后的______天內向乙方以現金給付金額報酬。但對在本合同期限內未完成所委托事項的。甲方可拒付乙方的報酬,只能給付______元的勞務費。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①甲方的權利最終是自己達到與_______方成交合同的訂立。
②甲方的義務是:對乙方授權范圍內的活動不得任意干涉,在必要時還應為乙方提供相關的證件和資料。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并杜絕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私自與______方訂立成交合同。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的權利是享受甲方所給付的全額報酬。
2、乙方的義務是:應認真負責地行使應盡職責以達到甲方最終目的的實現。在此全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六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當事人一方因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也可依法申請仲裁或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產合同9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議簽訂合約如下:
一、貨品及金額
伽森科技揚州有限公司(下稱甲方)同意將下列商品,按照下列條款將產品提供于
二、合作經營方式:甲方負責產品成本(包括運輸成本),乙方負責提供市場和售貨管理。
三、甲方授權乙方對二級、三級代理具有行使簽訂代銷合同的權利。
四、乙方責任: 在本次代銷期間,乙方應隨時和甲方代理人保持聯系,提供詳細的銷售管理信息,并應定期每 向甲方提供當前銷售清單一份。
五、結算方式:采取每三個月結算一次方式(即乙方三個月銷售額和乙方未售出的產品退回)。乙方逾期不結算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利益分配方式:產品售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產品規定零售價的總額的 %作為提成。
七、本次代銷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乙方每次都需憑此合同到甲處提貨。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乙方一份,甲方兩份。本合同自簽訂時生效,直至結算后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房字第_________號
借款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擔保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甲方經_________批準,開發_________,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_元,因資金不足,經向乙方申請,同意給予貸款。現經雙方商定,根據《城鎮土地開發和商品房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特簽訂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大寫)_________元,用作開發_________的周轉金。附用款計劃。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為月息_________‰,每季結算一次。貸款利息按實際支用數計息,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時,計算復利。
四、逾期貸款,加計利息_________%,挪用貸款加罰利息_________%。
五、甲方以_________和其它資金作為還款來源,在貸款到期前還清貸款本息(附還款計劃)。
六、甲方用_________人為借款的保證。全部貸款到期,貸款方發出逾期通知三個月后,仍未歸還,貸款方可以直接從借款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中扣收。
七、甲方應用自有財產或開發產品作為貸款的抵押。借款企業無力償還本息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程序處理作為貸款保證的財產或開發產品。
八、甲方出現《貸款辦法》中第十七條所述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中扣收部分或全部貸款。
九、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影響甲方用款時,按照《貸款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付給甲方違約金。
十、其他事項,按照《貸款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及擔保單位簽章后生效,貸款全部還清后失效。本合同正本簽章方各執一份,副本報各自主管上級一份。
十二、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國家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地產合同11
項目名稱:
合同編號:
說 明
一、 本合同為示范文本,也可以作為房地產測繪雙方當事人簽約使用文本。簽約之前,雙方應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
二、 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的空白,供房地產測繪雙方當事人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合同示范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補充,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測繪范圍及內容
甲方將位于北京市 區(縣) 位置的 (以下簡稱該項目)的房屋面積預測工作委托給乙方,甲方的測繪目的為 ,乙方同意接受委托。
第二條 該項目的類別為 。
第三條 受托方測繪資質證書號碼和資質等級 。
第四條 測繪技術標準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技術規范執行。
第五條 測繪費用
(一)取費按照國家頒布的測繪產品價格標準執行。
(二)取費項目及預算價款:房屋按建筑面積 元/平方米計取,共計 元.
(三)結算方式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方向乙方預先支付 %的測繪費,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在雙方約定的提交測繪成果前 日內,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工作量結算測繪費,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剩余款項。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
(一)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交以下資料:
1、該項目全套設計圖紙、電子圖;
2、符合相關文件規定的共用面積分攤說明及配套的分攤彩圖
3、公安部門批準的項目坐落及房間號碼編排表;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件;
5、人防部門批準或備案的人防建設方案;
6、測繪工作中需要的其他相關說明、文件。
。ǘ┍WC提供給乙方的全部資料及文件均為真實、合法、有效、完整、準確,并承擔由該等文件而引起的全部責任,該責任與乙方無關。 (三)保證乙方的測繪隊伍順利進入現場工作,并對乙方進場人員的工作提供現場升降工具等必要的條件。
第七條 乙方的義務
。ㄒ唬┳允盏郊追降挠嘘P材料之日起 日內,審查甲方提供的資料是否符合測算要求。
(二)組織測繪隊伍進場作業。
。ㄈ┮曳揭辣竞贤s定向甲方提供符合房地產測繪規則的測繪成果。
第八條 測繪工期約定
1、乙方自收到甲方的預交測繪費時間視為測繪工期開始。甲乙雙方約定在測繪工期開始后 日內完成全部測繪工作:
房地產合同12
甲 方(委托人)
乙 方(被委托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特就下列乙方向甲方提供相關服務事宜達成一致,具體如下:
第一條、服務內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資信息咨詢;并負責尋找能解決甲方資金需求的經 銀行或相關資方,聯系安排甲方與經 銀行或相關資方或出資人方直接見面洽談。
2、乙方促成甲方與經 銀行或相關資方簽署借款合同(經 銀行或資方或出資人以甲方的需求及實際情況另外確定,同一銀行系統或信貸機構視為同一經 方)
第二條、甲方提供的文件及需要滿足的其他條件:
1、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經 銀行或資方或出資人的要求為準,必須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需要滿足的條件以經 銀行或資方的具體要求為準。
第三條、乙方履行服務的期限:
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為甲方提供服務完成為止;(以甲方提供符合銀行或資方要求的文件材料開始)。
第四條、有下列情形的,視為乙方提供的服務已完成:
1、在約定的時間內,甲方和經 銀行或資方簽署借款合同的;
第五條、融資額度:乙方最終的融資額度以資方實際投放款金額為準;
第六條、甲方應付乙方的傭金及支付方式:
1、傭金:乙方未按第一,第四條完成服務的不收取傭金;乙方按第一,第四條完成服務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額居間服務費;
2、傭金比例: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的融資居間服務,甲方認可含乙方居間服務費為乙方實際貸款額的 %,借款期限為 。
3、支付方式:經 銀行,信貸機構或出資人資金到甲方賬戶當日內,甲方應按與經 銀行、信貸機構或出資人借款實際總金額,將服務管理費的全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逾期支付的,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0.3%每天)。
第七條、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往來過程中所接觸的信息資料,雙方都有保密的義務,若有泄密的,應該賠付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甲方未經乙方許可,操作雙方人員不得留電話號碼和通信地址,不得主動打聽乙方所介紹人員及企業信息,不得將此合同過程以任何形式展示或泄露給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拍照、傳真、掃描、展示、復印等),不得將乙方執行此合同的過程、細節及內容等泄露給第三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1、若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失真屬于違約行為,因此造成經 以后或信貸機構貸款程序終止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 萬元 違約金。
2、在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后,甲方應及時支付傭金給乙方,否則甲方按貸款金額的服務費雙倍支付違約金給乙方;
3、若甲方違反第七條第二款,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且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XX元 違約金并足額向乙方服務費。
第九條、訴訟管轄: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合同的分數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具有同樣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合同13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未通過經紀機構居間介紹)(通過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_________________,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ㄒ唬┘追揭婪ㄈ〉玫姆康禺a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
。ǘ┓康禺a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室。(部位:_________________)房屋類型:_________________;結構:_________________;
。ㄈ┓课萁ㄖ娣e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ㄋ模┓课萜矫鎴D和房地產四至范圍(附件一);
(五)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獲得;
(六)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非房屋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附件二)
。ㄆ撸┘追睫D讓房地產的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系)見附件五。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房地產合同14
甲方(賣方):
立契約人
乙方(買方):
由于甲方已收到乙方預付的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 ,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地產買賣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區 路(街) 的房地產(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該地產的基本情況已載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地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元。乙方于年 月 日前分次付清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后一次付款時沖抵。
付款方式:
三、雙方同意于 年月 日由甲方將上述房地產正式交付給乙方。房屋移交給乙方時,其該建筑物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并轉移給乙方。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五、違約責任:乙方中途悔約,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日內將定金退還給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于定金額的違約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于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的滯納金。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房地產買賣主管機關審查批準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合同副本份,送 房地產交易管理所(處)。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1.本合同文本適用于房地產買賣立契。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議定后,可填入空白條款內或另行簽訂附件。
3.本合同格式解釋權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附件一
┌────────┬─────────────────┬────┬────
──────┐ │ 房屋坐落 │ │
地號 │ │
├────────┼─────────┬───────┴┬───┴────
──────┤ │ 產權所有人 ││ 產權證號
│ │
├────────┼─────────┼────────┼────────
──────┤ │ 房屋建筑面積││ 土地使用面積
│ │
├────────┼─────────┼────────┼────────
──────┤ │ 使用性質 ││ 房屋結構
│ │
├─────┬──┼─────┬──┬┴────┬──┬┴─────┬──
┬─────┤ │
四至界限 │ 東 │ │ 南 │ │ 西 ││ 北
│ │
├─────┴──┴─────┴──┼─────┴──┴──────┴──
┴─────┤ │ 附著物:││ │ │ 附圖: │ │ ││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房地產合同15
甲方:xx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 (以下簡稱甲方、乙方)
經甲、已雙方友好協商,乙方自愿掛靠甲方資質進行開發經營,為此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掛靠項目情況:
項目地點:
項目名稱:
乙方掛靠甲方開發其土地,只向甲方繳納掛靠費,及掛靠甲方的開發資質。甲方在北海新區辦理分公司,專供乙方獨立使用,營業執照及章印委托乙方管理使用,乙方自立個人賬戶,財務獨立支配核算。甲方沒有支配、買賣乙方土地和房地產的權利。開發經營期間的債權債務、費用及稅金與甲方無關,由乙方全額承擔。掛靠時間:從該項目的掛靠合同簽訂之日起到該項目的開發完成辦理全部相關手續之日止。
乙方向甲方繳納掛靠費 整,簽訂合同前向甲方繳納掛靠費 整,每年交一次,分三年付清所有工程。若不按時繳納掛靠費,乙方應承擔所欠掛靠費(每天)5%的違約金。
乙方及其所聘請、雇傭的人員不屬于甲方職工,不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系。掛靠經營期間,乙方應依與政府之間的土地開發合同自負盈虧。
乙方在辦理房地產開發建設手續、竣工驗收、產權證辦理、按揭貸款等事項中,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乙方按合同經營情況下,因甲方不配合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掛靠期間乙方從事其他項目的開發經營活動必須由甲方授權,報甲方審核,受甲方監督,在開發經營期間所出現的一切責任性事件(民事訴訟、經濟糾紛、債務、債權、法律訴訟等)都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但若乙方在開發經營期間有違法違規行為,甲方可提前終止合同,并不負法律責任,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該項目開發完成后,經協商可繼續掛靠,若不掛靠,乙方應交回掛靠期間的相關手續,雙方終止本協議。
若因履行該協議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起訴到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后,簽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并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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