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轉讓合同15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產權轉讓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產權轉讓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揚州尚藝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雙方就_______________的設計知識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同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將設計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知識產權轉讓給甲方,轉讓后該的所有知識產權及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雙方就此的知識產權及使用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設計的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應盡快按雙方協議交付所有款項。
二、XXXXXXXXXXXXXXXXXXXX。
三、XXXXXXXXXXXXXXXXXXXX。
四、XXXXXXXXXXXXXXXXXXXX。
五、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后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揚州尚藝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地址:揚州市望月路199號金萊閣B座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產權轉讓合同2
出賣人(甲方):____
買受人(乙方):____
一、甲方自愿將位于 市 區 街道 小區拆遷安置房 棟 室的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人民幣 元整的價款出售給乙方。乙方首付人民幣 元整需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給甲方 ,余款分期按月支付,每月人民幣為 元,需于 年 月至 年 月壹年內付清,每個月的支付期限為月底的最后一天。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___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乙方交付首付款后 年內甲方和村委會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生效之日,甲方和村委會保證乙方享有居住權利和使用權并通電通水,甲方保證簽訂合同之前該房屋與任何個人和組織沒有債務和利益糾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或《出租合同》;
六、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應當于___年___月___日收到乙方的首付房款即時將房屋的鑰匙交給乙方確保其居住權和使用權,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___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元。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___%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4、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5、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6、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內,產權證和土地證因為甲方的原因不能辦理,甲方應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后,土地證和產權證因為甲方的原因仍然不能辦理,每逾期 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7、如果因為本合同第五條的原因,造成乙方損失或不能居住的,甲方必須向乙方賠償損失和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人民幣為 元,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后,侵權仍在繼續的,每逾期___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元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進行起訴或仲裁。
八、本合同自乙方支付首付款給甲方雙方簽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見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產權轉讓合同3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茲雙方就機器設備轉讓協議,訂立本件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甲方愿將其設置于
廠內設備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全部出賣且乙方愿依約付價承買。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設備包括1.6m全自動分條機一臺、刀片兩套(含20片),隔套一套,20噸吊機兩臺,地磅兩個(一個含30噸、一個含20噸),
第二條 即 元人民幣,電匯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 個工作日,甲方將機器設備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 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資產狀況(包括設備外觀、性能、操作維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乙方作充分的陳述、說明、沒有其他保留。如因甲方的過錯,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責任,如造成乙方不能使用,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允許乙方無償使用設備及現有的生產經營條件。交收之日,雙方均需派代表二人以上,負責辦理。
第六條 本件轉讓合同成立后甲方對于轉讓標的生產設備應備齊有關產權登記文件交于乙方,若乙方需要變更公司法人代表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向各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等變更手續義務。在法人代表未變更期間,如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有手續需甲方簽字辦理的,甲方應無條件予以配合。倘若手續上應另出立字據,或需要甲方的簽章時,甲方應無條件予以配合,不得刁難推諉或借故向乙方要求補貼加價等情況。
第七條 本件轉讓標的生產設備甲方保證所有權為自己所有,確保與他人毫無交接不明事項。倘日后有第三人為異議或發生障礙時,甲方應出來抵御并據理排除一切障礙,絕不能使乙方蒙受任何虧損。
第八條 甲方為本件轉讓標的生產設備而引起的債權債務,應獨立承擔,與乙方無關,否則甲方應賠償因此致乙方受損失的責任。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因一方過錯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否則可到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印章后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簽章) (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簽署日期:簽署日期:
產權轉讓合同4
甲方(轉讓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
乙方(受讓方):__
身份證號: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房屋狀況:甲方的房屋位于 房,三房二廳一廚一衛二陽臺,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屬住宅用途。
二、 轉讓價格:本房屋轉讓價格為 元人民幣,乙方簽定本協議時一次性支付 元給甲方,以銀行轉帳付款方式,乙方付清購房款后,本合同生效。
三、 交付期限:甲方收齊乙方轉讓款后,即時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四、 甲方責任:甲方保證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 乙方責任:乙方對該房屋的產權情況、結構情況、目前的使用狀況在轉讓前已有清楚的認識,并對上述情況承擔該房屋轉讓后的責任。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公共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六、 本房屋轉讓前發生的債權債務及電費、水費由甲方負責,轉讓后發生的債權債務及電費、水費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 其他約定:
1、本房屋不能辦理房產證,如因國家政策法規改變而可以補辦房產證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
2、本房屋的主體建筑物使用期約為60年,因發生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災害或自然損耗而造成不能繼續使用的,乙方不能向甲方或建設單位追索任何責任或賠償。3、本房屋如因政府的城建規劃需要征收征用的,屬于該房屋的拆遷補償歸房屋持有人(乙方)所有。
八、 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執行本協議如有爭
議的,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 (指模)
乙方: (指模)
簽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簽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單位意見:茲證明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上述房屋轉讓協議。
建設單位:
年 月 日
產權轉讓合同5
轉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制定的示本。構成本合同示本要件的合同條款均為提示性適用條款。條款所列內容,包括括號中所列內容,均由合同當事人約定時選擇采用。
二、為更好地維護各方當事人的權益,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具體、嚴密。訂立具體條款,需要約定的必須表述清楚,無須約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條款"或"本合同對此條款無須約定"加以載明。
三、出讓人:指轉讓標的的產權所有人、產權出資人或資產處置人。
四、受讓人:指通過西部產權交易所,以協議轉讓或拍賣或招投標等方式有償取得產權的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五、合同涉及當事人基本概況的填寫:應按合同文本要求載明,企業類型按出讓人、受讓人的營業執照所確定的類型填寫。當事人如系自然人的,應載明其姓名、國籍、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居住地址、郵編、電話、開戶銀行帳號等。合同涉及的出讓人、受讓人是多方的,均應分別載明。
六、產權轉讓的標的:指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合法擁有的產(股)權(整體或部分),包括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筑、設備、車輛、技術項目、商標權、專利權等。
七、轉讓價格: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必須經資產評估確認后,作為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未經資產評估直接以競價或協議方式確定價格的,一般只適用非公有經濟性質的產權。
八、產權轉讓涉及的企業職工安置:指按照有關規定,應約定妥善安置轉讓企業職工的有關事項。如符合《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情形的,應附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審議職工安置方案的決議。
九、產權轉讓涉及的企業債權、債務的承繼和清償辦法:指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債權、債務包括拖欠職工債務的處理。如符合《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情形的,應附經債權金融機構書面同意的相關債權債務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權轉讓合同6
轉讓方(以下簡稱為甲方)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為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______項目地下一層商鋪使用權轉讓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出資購買______項目商業部分地下一層 號商鋪使用權,該商鋪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該商鋪使用權單價為:人民幣 元/平方米,該商鋪使用權總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二、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整;
三、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余款: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四、乙方向甲方全額支付商鋪使用權轉讓費后,即取得該商鋪的使用權,其使用期限與該項目土地批準使用期限相同,即從該商鋪交付之日至土地使用證載明的最后使用年限為止,但沒有所有權。使用期滿后,甲方有權收回使用權,如乙方愿繼續使用,應在使用期到期日提前六個月向甲方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后,雙方另行簽訂協議約定。
五、乙方所購買的商鋪使用權可以轉讓,但需經甲方同意并向甲方或所屬物業管理部門備案。
六、乙方未在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時間內付款,每日按欠繳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所交定金不予退還。
七、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該商鋪驗收合格后,交付給乙方使用。如遇政府政策影響或特大事故造成的停水、停電而導致的工期延誤,甲方可予以延期30日交付乙方使用。
八、乙方使用該商鋪,應當接受城建人防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在使用期間,如遇不可抗力、戰爭等因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商鋪,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乙方使用該商鋪所發生的所有稅、費,由乙方承擔。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貳份,乙方持壹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______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帳 號:
合同訂立時間: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 合同訂立時間: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
合同訂立地點: 合同訂立地點:
產權轉讓合同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住所: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住所:
身份證號碼:
____縣新型建材廠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縣設立,注冊資金為人民幣貳佰萬元。甲方占有(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甲方愿意將其占(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現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已投資人民幣貳佰萬元,F甲方將其占(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以人民幣貳佰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款以現金(或銀行轉帳)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企業名稱)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后,乙方按受讓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的比例分享(企業名稱)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企業名稱)在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企業名稱)的投資人后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各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雙方協商承擔。
七、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方簽字即成立并生效。本協議生效后依法向____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縣監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書一式叁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縣監局、所留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權轉讓合同8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現有一套兩房一廳和一間附屬房,使用面積95平方米,該房位置:---。
現甲方有意轉讓該房給乙方,鑒于甲方和乙方屬賣買關系,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價格方面:該房轉讓價:---萬元。
二、債務方面:甲方負責處理房產轉讓前的一切債務,房產權轉讓之日起,新發生的債務由乙方負責。
三、甲方負責處理好房產轉讓前產權方面與他人發生的糾紛。該套住房如今后需要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辦理,但辦理手續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一次性交清轉讓費_____萬元整,甲方即交付給乙方該房已辦的有關手續和房門鑰匙。
五、甲方將房產證交給乙方后,乙方若用作抵押證件所產生的一切債務由乙方承擔。
六、此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給公證人,自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不得反悔。
甲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產權轉讓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包裝設計大賽組委會
甲、乙雙方就參加第_________屆_________包裝設計大賽的_________包裝設計作品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確認是______包裝設計作品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包裝設計作品”)唯一的合法版權所有人。
2.甲方保證該______包裝設計作品為其合法擁有并且不涉及侵權或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問題,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對該______包裝設計作品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匯編權;
(2)印刷版和電子版的復制權;
(3)網絡傳播權;
(4)發行權。
4.該______包裝設計作品版權歸____________包裝設計大賽組委會所有。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可以在其非商業盈利用途中,引用該______包裝設計作品的部分內容或將其匯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7.其他未及事宜,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8.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產權轉讓合同10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合同目標
甲方委托乙方協助尋找收購方,并促成收購方與甲方簽訂轉讓合同。
第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提供符合光伏電站交易的一切合法文件及法律效應委托書,具有合法的售賣權,甲方所陳述的光伏電站所有信息內容要完全符合,如出現內容不符的情況后果甲方自負。
甲方確實陳述及提供的上述光伏電站產權清晰,無光伏電站產權、所有權糾紛;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光伏電站產權糾紛及所有權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解決和處理。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并承擔民事責任。
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必須將光伏電站產權過戶到受讓方的名下,辦理好相關的手續。
乙方對于受讓方的確認,須促成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有效合同。乙方前期聯系所產生的費用甲方不負責,且不存在任何經濟糾紛。
第三條 報酬的支付
乙方的信息費用為總合同額的 5%(百分之五),即成交合同總額扣除 元后的其余費用作為乙方的信息費用。
付款方式和時間的約定:根據受讓方支付給甲方的資金進度按比例或一次性支付給乙方。甲方每收到受讓方資金后個工作日內將信息費用打到乙方指定的賬號。
第四條 其他
若甲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乙方應得收入,甲方除及時支付乙方應得收入外,還需向乙方支付應付報酬總額的 % 作為滯納金。
若甲方繞過乙方,直接與乙方介紹的受讓方實現交易。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總成交金額的 %作為違約金。
乙方在未得到甲方的授權下不得將甲方的露給第三方。甲乙雙方發生不能協商解決之爭議,雙方均有權在各自的所在地司法機關起訴或仲裁。
任何一方欲變更或解除此合同,須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過對方書面同意方可變更或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 ,截止到 年 月 日,自甲、乙雙方的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簽字:
公司章: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簽字:
公司章:
年 月 日
產權轉讓合同11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仁和小區 6 棟 三 單元6樓602號房屋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用于轉讓的的房屋系由申家村開發建設的,供給本村居民用房。該房屋位于東港區向陽路 56 號仁和小區 6 棟 三 單元 6 樓 號,面積為 105 平方米(最終以房屋開發建設單位實際交房面積為準)。
第二條 房屋轉讓金額及支付方式
1、轉讓金額:
經雙方協商,該套房屋的計價方式為按套計算,總價款為32萬元整(¥:320____0.00元);
2、支付方式:
在甲方與乙方簽訂正式購房合同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房款20萬元(¥20____00.00元),剩余房款于購房合同的當日算起一年內支付12萬,甲方協助乙方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房款時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九條 關于產權辦理及過戶登記的約定
1、本合同所指的房屋一旦具備上市交易的時間條件時,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簽訂正式的房屋并到產權處與乙方共同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
2、費用承擔:正式進行產權過戶時須補交的土地收益金、契稅、印花稅、登記費、土地增值稅、手續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經雙方同意,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若變更合同,雙方應另行簽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任何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守約方有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的權利;
3、因雙方相應權利義務履行完畢,本合同終止;
4、雙方通過努力,提前辦理完過戶手續的,本合同終止。
5、因戰爭、地震或其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五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指的房屋一旦具備上市交易的`時間條件時,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并到產權處與乙方共同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若六個月內甲方無故不配合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則每天按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五支付乙方違約金;若一年內甲方無故不配合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除賠償乙方相應損失外。若因乙方原因不能過戶的情況除外。
2、如因國家政策調整等原因,該房屋確不能過戶到乙方名下時,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公證手續,將該房屋公證為乙方所有。若甲方不予配合,則甲方按本條第1項第二款約定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甲方與房屋開發建設單位簽訂的正式購房合同中約定的房屋戶型圖、房屋朝向、結構形式作為本合同中房屋約定的房屋的戶型結核,相關戶型結構圖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七條 爭議解決: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后,在甲方與開發建設單位正式簽署《房屋買合同》后生效。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產權轉讓合同12
一、引言
近年來,城市化建設進程不斷加快,隨之而來的城市房地產行業迅速崛起、房價飛漲,一些居民對昂貴的城市房價望而卻步,因此紛紛購買價格相對較低的小產權房。但是,由于法律對小產權房轉讓行為無明確的規定,導致在實務過程中學者們對轉讓合同效力與責任等問題產生重大分歧。本文則是在通過對國家現有法律的有關規定及學者觀點進行梳理的基礎上,對小產權房轉讓的合同效力與責任做一個比較全面的分析。
二、小產權房的概念
我國農村土地歸農村集體組織所有,但這種所有權是有限的,體現在農村土地的買賣必須經過地方政府批準,這就限制了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直接流轉。而地方政府通常為獲取高額的利潤將農村集體所有制土地高價拍賣給開發商,而此時,作為相關利害關系人的農民不愿意利益只被政府壟斷,而是私下聯系開發商在集體所有土地上蓋房進行售賣,所得遠遠大于政府的征地補償。這就是小產權房出現的根源。而這種未經規劃、也未繳納相關費用就在農村集體所有地上建造并銷售的房子,就是人們約定俗成的“小產權房”。由此也不難看出,“小產權房”并不是一個法律上的概念,內涵與外延十分模糊,并且它的存在還是對我國現行土地管理法的一種挑釁。國家出臺的相關政策對小產權房有相關定義,小產權房是指在未經規劃、未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僅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產權證書,其獲得產權不是完整合法的產權。[1]除此之外,該且該類房屋的交易合同在房管局也不會備案。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不難看出,小產權房雖然產權不完整,并且風險隱患大,但它以低廉的價格迎合了工薪階層的現實生活需要,因此小產權房存在著大量現實的購買群。此外,根據法律規定,農民在農村集體所有的宅基地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進行交易的。這些模糊不清相互沖突的法律規定進一步導致了小產權房建設的泛濫,小產權房也在合法與非法之間打擦邊球。
三、小產權房轉讓的合同效力
( 一) 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轉讓合同的效力
從目前學者對小產權房的理論研究來看,對于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的法律效力,目前學界有三種觀點: 有效說、無效說和部分有效說。[2]筆者贊同認定轉讓合同為有效,理由如下:
第一,公平正義原則。國家規定農村土地由農村集體組織所有,體現了國家對弱勢群體的一種保護傾向。農村宅用地制度作為集體經濟組織對其集體內部成員的一項福利性措施,向外流轉違反公平原則,造成集體資產的流失。但在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并不會造成集體資產的一種流失,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農民處理自己合法有效財產的權利,既保障了交易自由,又沒有違背制度設計的初衷。
第 二,增加農民的收益。小產權房本身存在的產權不完整,交易風險大等特點決定了要對小產權房的交易進行嚴格管理。要有不慎,其無須交易會導致房地產交易的混亂及管理困難,各方利益保護處于失控狀態。但是,從另外一角度來看,禁止小產權房在集體組織內部之間的買賣違反了公平的原則,目前農民可以占有和使用土地,卻沒有相應的處分權,造成他們無法像城鎮居民那樣獲得房屋升值所帶來的利益,這勢必會造成農民利益的損失。因此,認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房屋交易行為有效,在農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進行一種有序規范交易,這些成員都能收獲房產所帶來的利益,增加農民的收入,實現雙贏。
( 二) 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合同的效力
對于向集體組織以外的人員出售小產權房的案例,在實踐中普遍認定合同無效。如李玉蘭訴馬海濤一案中,法院判決雙方所簽訂的小產權買賣合同無效。其中一個理由為: 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村集體組織對其成員的一種福利,具有身份利益。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權取得或變相取得。[3]筆者持合同無效論,原因如下:
第一,我國“房隨地走、地隨房走”之原則的限制。若允許城鎮居民購買小產權房,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該城鎮居民同時也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權。這就與我國禁止農村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的規定相違背與沖突。我國《物權法》第146 條規定說明對房地產所有權進行轉讓時,房產下的土地所有權同時轉讓,當然,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買賣也適用此項規定。但是,對于小產權房的轉讓,從法律角度來看,城市居民根本就無法獲得完整的土地的所有權,這樣就會形成房地分離的狀態,比較容易產生法律糾紛。[4]
第二,《房屋登記辦法》第八十七條規定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得申請農村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同時,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禁止轉讓不具有完整權屬證書進行轉移登記的住房。由此可以看出,轉讓的房產必須是依法登記且具備相關權利證書。而小產權房由于產權的不完整性,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僅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產權證書,所以不能進行轉讓,故合同因為標的不能而無效。[5]小產權房無法登記、無法轉讓,合同的目的自始至終無法實現,自然導致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
第三,我國法律、行政法規并未對小產權房作出明確規定,在無法可依的情況下,應依據國家的政策和文件對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的效力進行認定有無。為了保證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的有序管理,國務院相關政策規定不允許農村宅基地轉讓,由此可見,國家明令禁止城鎮居民購買農村的宅基地,因此,對于集體組織以外的城鎮居民來說,其小產權買賣合同歸于無效。20xx 年12 月,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發布通知堅決遏制違法建售“小產權房”行為,這是對小產權管制的最新政策出臺,也意味著國家對向非農村集體組織成員轉讓的小產權房加強了管制,雖沒有具體的規定,我們可以預測未來小產權房的合法化之路困難重重。
四、小產權房轉讓合同之無效責任
實踐中,關于小產權房的交易層出不窮,小產權房合同或被確定為無效,那么,此類合同一旦被確定為無效,雙方的利益如何協調,法律后果如何承擔,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如何恢復到原有狀態,都值得深入探討。
( 一) 對現存財產的處理
《合同法》相關規定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因合同發生的財產轉移應恢復到原有之狀態;陔p方合同而為之給付應當予以返還。但是這里必須考慮到產權房買賣的特殊性有可能在合同被確定無效之前,房屋的原有之狀態就已經發生了改變。
1. 作為合同標的的房屋仍然存在。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買受人歸還房屋,出賣人返還買受人支付的價款。關于房屋改造附加的開支,雙方協議決定,由出賣人給予特定的經濟補償或不影響使用價值的情況下由買受人拆除帶走。
2. 作為合同標的的房屋被拆除重建或添建。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消滅物權的,自行為成就時生效。這就必然導致原來的房屋不存在,既合同標的滅失,而現行建造的房屋由于事實行為由現行物權人享有。那么,值得思考的是,現在合同在標的已滅失的情況下被確定為無效,買受人返還原有合同標的已經為不可能,若此時對出賣人進行補償,是否意味著買受人可以取得重建的房屋及房屋附著著的土地使用權? 但這種補償的限額又是一個大難題,若買受人需要返還的是原有房屋的價款,但加上新建房屋的開支,就已經遠遠超過了返還財產的數額,違背了公平交易原則。筆者認為解決這個問題,可以應當參照《合同法》規定的無權處分的合同經追認后有效,意思就是說,若賣方追認買方重建或新建行為的合法性,那么由賣方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權,并對買方給予合理補償。這就有效協調了買賣雙方的利益。
( 二) 損失賠償
下面探討損失賠償的過錯責任。合同法將過錯分為雙方均有過錯及單方過錯的情況。
1. 雙方均有過錯
合同法明確規定,雙方都存在過錯的情況,按照各自的過錯責任向對方進行賠償。在小產權房買賣合同中,一方明知不能買而買,另一方明知不能賣而賣,雙方都存在過錯。在實踐中,對小產權房買賣雙方的過錯認定上一般認為賣方承擔主要責任,買放承擔次要責任。原因在于,賣方一般為開發商或者某組織,處于優勢地位,在出賣前有義務熟知國家對小產權房的政策,明知政策不允許出賣但為了追求高額利益依然加以銷售出賣,后又由于拆遷等賠償款的利益驅動主張合同無效; 而買方雖也應知國家政策不允許買賣,但他畢竟支付了全額價款,財產利益減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認為其處于弱勢地位,所以認定其承擔次要責任。
小產權買賣雙方承擔的賠償責任是締約過失責任。其成立要件包括義務的違反、存在利益損失、因果關系等。其賠償范圍主要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買方的直接損失是籌房款的相關利息以及促使合同達成所支付的其他費用,間接損失主要是城市房價上漲的差額損失。而賣方的損失就遠遠低于買方的損失了,相對于賣方而言,由于房屋的自然屬性,其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都遠遠低于買方。并且賣方之所以在之后主張合同無效通常是由于高額的拆遷款,因此,通常在實踐中存在這樣一種不公平現象: 買方利益受損大,賣方受損小,反而還會由于自己的不誠信而獲利[6]。
買賣雙方都存在過錯,那么雙方均承擔賠償責任。確認小產權買賣合同無效后,應采取的措施為: 恢復原狀,即房款返還和房屋歸還。但是實踐中總是會出現難以真正恢復原狀的情況。
2. 單方過錯的情況
一方存在過錯時一般是由于賣方故意隱瞞事實真相使得買房陷入錯誤認識而購買房屋。根據相關規定在賣方提供虛假文件促進合同達成的情況下,可要求雙倍賠償。適用雙倍賠償的條件如下: 第一,賣方是不具有農村集體組織形式的性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其次,買買方不知合同標的之房屋是集體組織性質; 第三,賣方故意隱瞞未取得或虛假提供虛假預售許可證明。最后,對該條款,法院的適用以當事人提出申請為前提,不得主動適用。
五、結語
小產權房的存在目前難以得到法律認可,但卻有很多合理之處,因此屢禁不止。目前小產權房在全國范圍內大量出現。小產權房的出現有利有弊,一方面,它解決了一部分人的住房問題,并且使得農民從自己的土地上獲得相應的權利。另一方面,它會造成我國土地資源更加緊張,擾亂房產市場的秩序。在法律上明確小產權房轉讓合同的效力與責任,有利于有效解決實踐交易中的紛爭。
產權轉讓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典睛設計工作室
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標志設計知識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同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將設計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XX知識產權轉讓給甲方,轉讓后該XX的所有知識產權及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雙方就此XX的知識產權及使用權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為甲方設計的XX甲方確認后,甲方應盡快安排該XX的商標注冊事宜(為期2個月,以乙方設計的XX交付甲方,甲方簽字確認之日計)。
甲方如在商標注冊過程中碰到被商標事務所退回而不能注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XX方案。
若乙方為甲方設計的XX在商標注冊的過程中,如發生該XX和其他公司接近和類似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時,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XX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若因XX未注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手冊及前期應用等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后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____日期:日期
產權轉讓合同14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村委會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區拆遷安置房________棟________室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_元整的價款出售給乙方。乙方首付人民幣________元整需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給甲方____________,余款分期按月支付,每月人民幣為________元,需于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____月壹年內付清,每個月的支付期限為月底的最后一天。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___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乙方交付首付款后 年內甲方和村委會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生效之日,甲方和村委會保證乙方享有居住權利和使用權并通電通水,甲方保證簽訂合同之前該房屋與任何個人和組織沒有債務和利益糾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或《出租合同》;
六、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應當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收到乙方的首付房款即時將房屋的鑰匙交給乙方確保其居住權和使用權,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___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元。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___%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4、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5、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6、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內,產權證和土地證因為甲方的原因不能辦理,甲方應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后,土地證和產權證因為甲方的原因仍然不能辦理,每逾期 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7、如果因為本合同第五條的原因,造成乙方損失或不能居住的,甲方必須向乙方賠償損失和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人民幣為 元,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后,侵權仍在繼續的,每逾期___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___元。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進行起訴或仲裁。
八、本合同自乙方支付首付款給甲方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見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權轉讓合同15
根據我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_________________省企業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管理暫行規定》等規章的規定,本合同當事人遵循自愿、等價有償、誠實信用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及其委托的經紀會員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的會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的會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轉讓標的的基本情況:
本次轉讓為甲方將所屬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標的賬面價值______________萬元,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_元,涉及土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涉及職工安置______________人,涉及銀行債權______________元。該標的轉讓行為已經_______批準。
三、職工的安置
本合同標的轉讓時所涉及職工的安置,經甲、乙雙方約定并報______________批復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
四、債權、債務處理
經甲、乙雙方約定,按如下辦法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土地使用權使用方式
本合同標的坐落場所的土地性質為______________,經甲、乙雙方約定,按如下辦法處理:______________
六、標的轉讓及價款支付情況
甲方通過_________________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對轉讓標的公開征集受讓方后,以______________方式將標的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雙方約定在______________內,乙方______________(①一次、②分期)通過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指定的______________賬號將合同價款付清。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______________為保證條件,分________次,分別在________付清。
七、產權交割
乙方通過_________________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的指定賬號支付合同價款或首付款后,甲方將編制好的《產權轉讓交割單》提交給乙方,由乙方憑此清單逐項核對與驗收,核對無誤、驗收完畢后,由甲、乙雙方及其經辦人員在該清單上蓋章、簽字方視為交割完成。
八、稅費負擔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所涉及的稅費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以向產權交易機構申請調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約定雙方選擇
(①依法向______________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②依法向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違約責任
1、乙方在報名受讓時,通過_________________省產權交易中心_________________辦事處交付保證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當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證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價款。當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保證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于乙方交付保證金數額的補償;若甲、乙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證金扣除乙方相應交易費用后返還給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標的的價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標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部分金額的_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且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償付另一方所受損失的差額部分。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1、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了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條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因故沒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認同的。
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必須簽定變更或解除協議,并報產權交易機構備案后生效。
十二、權證變更
甲、乙雙方在交割完成后,由______________負責,于______________日之內辦妥權證變更事項。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省產權交易中心_________________辦事處憑交易合同及《產權轉讓交割單》出具產權成交確認書。
十五、其他
本合同共______頁,附件_____件(共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及委托的會員各執_____份;產權交易機構備存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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