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選】林地承包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林地承包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林地承包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則,就林地承包經營問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況。甲方將其位于轄區內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積約20_畝,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林地的具體四至以大寨灣村民組派代表指定邊界為準。另附由林業技術人員勾繪并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名確認的萬分之一地形圖作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20__________年。期限為:從付先榮采伐結束之日開始計算時間至25周年止。
三、承包期間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繳交給甲方:
1、承包款合計15.5萬元人民幣。(所涉及的金額建議寫為大寫如十五萬五千元或者寫為155.000元)
2、承包款繳納方式:
(1)簽定合同之日付1.55萬元。
(2)付先榮采伐結束,乙方完全進行經營之日,付4.65萬元。
(3)不出現邊界糾紛,乙方完全進行經營之日起五年內付清余款。
四、承包林在付先榮采伐結束時已經沒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極少地上物無償歸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處置。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督促乙方按合同規定繳納承包款。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
(1)承包林地范圍內經縣人民政府登記換發的新版林權證。
(2)林地發包方案的'集體決議。該決議要有該村民小組戶主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戶主簽名同意。
(3)由林業技術人員用萬分之一地形圖現場勾繪擬發包林地的范圍界線圖。
3、按合同規定,甲方必須依時將承包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該林地性質必須是商品經濟林地。在承包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理順林地周邊關系和本轄區內的村民關系,做好確認承包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承包
經營權,收益權不受侵害。如因甲方發包林地權屬有糾紛,甲方要負責解決,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4、在承包期內,在承包范圍內外的甲方原有的交通道路,要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
5、甲方要協助乙方搞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確保乙方正常經營生產。
6、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和采伐申請手續等。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按合同規定乙方對承包的林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資或引進技術和資金與第三人進行合作經營或聯營,但必須告知甲方備案。
4、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進行種養開發,要做好承包范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2
為了發展經濟,開發林地資源,經四口沖村委會(以下簡稱為甲方)研究決定,群眾代表大會通過,報請鎮政府批準,將村集體所有的.林地承包給葉延凱(以下簡稱為乙方),經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范圍:
甲方將座落在四口沖老桑場及老茶場的林地共計叁佰畝,承包給乙方,四界為:老桑場林地下至水庫邊,上至山岡,西至水庫溢洪道山更,東至段順華菜園地山更:老茶場地東至黃泥岡山更,西至皮有思自留山小路,上至石礦橫路,下至查細久樓房以上。
二、承包期限
從20_年三月七日至20_年三月七日止,共計七十年。
三、承包費共計(大寫)捌萬捌仟元,一次交清。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甲方必須幫乙方辦理林權證,乙方在承包期間有使用權和繼承權。
2、承包期間甲方必須協助乙方申報各種項目,項目資金歸乙方所有。
3、如乙方在承包期間與第三發生糾紛,甲方必須積極出面協調。
4、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5、此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司法公證一份,鎮林業站一份。
6、此協議均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十八萬元,并賠償一切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3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茲有xx鄉xx村荒山一處,因經費短缺,無力管理,經研究協商,決定由xx承包。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處荒山西起x,東至x,北起寫,南至x。共計x畝。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點數,荒山內現有楊樹X棵(其中成材樹x棵),李樹x棵,均已掛果,其他雜樹x棵。
三、承包期為x年。承包期間,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樹,不得做其他經營,但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種樹的種類,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內,包括乙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砍伐現有樹木,更不得毀林開荒,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嚴格執行“開荒育林”的'方針,除加強管理、防火防盜外,每年應有計劃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結束之時。荒山上的樹木不得少于X棵,否則少一棵罰款x元。
五、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荒山管理費×元,甲方應提供開荒育林資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間如有被偷伐、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有關部門批準,可間伐樹木,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協議制定荒溝管理規定,甲方需協助執行規定的實施。若有違反規定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內履行協助義務,甲方應追究責任人毀林等相關責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務不能完成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內容或無故中止合同,不得違反合同有關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xx村委會
代表人:xx(蓋章)
乙方:xx(蓋章)
林地承包合同 篇4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十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十、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有關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店前鎮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北至,西至,東至。
第二條承包時間
承包期限承包期為三十年,從20_年4月3日起,至20xx年4月2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實行雙方共同所有共同采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歸乙方所有。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甲方,甲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轉讓承包期間,甲方保證轉讓承包林地范圍內權屬無爭議。
2、在轉讓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準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問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雙方的'義務
1、轉讓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轉讓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轉讓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獎懲
1、轉讓承包期內,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對林地進行看護和管理,看護利管理的費用雙方另議,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一百元給對方。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20%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轉讓承包林地內林水的損火,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轉讓承包的費用支付
1、轉讓承包費按元/畝計算,以轉讓的林權證登記面積為準。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萬元,在林權證轉讓登記好時支付價款的%,余下的價款在月內支付完畢,如未按時間付款,其林權證作廢。
3、所有轉讓林權登記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4、雙方就費用支付和辦理登記均不得違約,如果一方違約,需要向對方支付價款%的違約金。
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
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林地承包經營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發包方依法將坐落在本溪滿族自治縣高官鎮村的承包林地承包給承包方,允許承包方在不破壞上層林木的條件下,利用林地發展林下中藥材、山野菜等其他適合林下種植的項目。
二、發包方林地具體位置及林班、小班、面積、樹種等概況:承包林地地點:村組,小地名:;林班/小班:;樹種:;面積(公頃):。四至: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三、合同期限:從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11月17日止。
四、承包費用:在合同承包期限內,承包方不以現金的方式支付發包方林地使用費,而是以承包林地經營項目所產生效益的百分之二十作為發包方的承包費;如果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內發展的林下經營項目在合同期內沒有產生出任何經營項目,則不需要向發包方支付承包林地使用費。
五、發包方發包的林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享有的權利
1、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資源行為;
2、發包方不承擔承包方因經營不善而生產的損失;
3、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發包方承擔的義務
1、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林業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承包方享有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有權自主組織林地生產經營,有權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內及合同約定內的處置權;
2、所承包的林地上發展的林下經濟作物所生產的經濟效益,除了支付給發包方的承包費外的全部歸承包方所有;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四)、承包方承擔的義務
1、合理利用林地,不得非法改變林地用途,要依法經營;
2、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非法牟利,如遇國家征占用林地,必須服從需要,配合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但是有權得到依法的補償;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發包方不經承包方同意擅自終止合同的,應向承包方賠償所有投資及收益損失并支付投資總額一倍的違約金;
(三)、如承包方有私自進行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發包方有權利責令其停止非法行為并恢復原貌,并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6
甲方(轉讓方):王占偉 程曉玲
乙方(承包方):韓云峰 王艷春
丙方(承包方):王艷紅 王占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平等協商,雙方簽訂林業用地承包轉讓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將坐落在林東鎮新井村朝陽莊自然村 林地共計50畝有償轉讓給乙方和丙方。
2、此林地的四至為:南至: 北至:東至:河套 西至: 畝數以林業部門測量為準。
3、乙方與丙方負責對該林地進行植樹,甲方負責提供相應數量的楊樹苗。
4、轉讓價格為(大寫人民幣)貳萬元¥20xx.00元,一次性給付,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準。
5、甲方負責與村方協調辦理林權證及林地的年限為70年,林業權屬證應辦在乙方或丙方名下,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與丙方共同擔負。
6、如果此林地在20xx年至20xx年開發,甲方應按此地塊按三分之一進行分配補償款。
7、丙方與乙方共同承包此地塊與甲方產生的承包費用為各自承擔一半,分別是:乙方向甲方支付(大寫人民幣)壹萬,¥10000.00元整,丙方向甲方支付(大寫人民幣)壹萬元,¥10000.00元整,此林地是屬乙方與丙方共同所有。
8、乙方與丙方共同經營、管理、投入,所得的`收益及投入為各按總投入和收益的50%經行分配。
9、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三方共同協商解決,確實解決不成由巴林左旗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合同三方簽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的鋼筋工施工項目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乙方承包甲方邦盛現代城步行街3門市樓鋼筋工程。注(包括二次結構及屋面全部工程)。
二、承包方式、大包清工。
三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四、承包價格、(建筑面積按實際面積為準),不包括稅金。
五、甲方職責、
1、負責提供所需原材料。
2、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六、乙方職責
1、服從工地管理人員管理,對本工程質量進度負責。
2、對所屬人員的安全及人員調配負責,如發生安全事故,甲方將按其對工地造成經濟損失的一倍付款。
3、嚴格按圖紙文件說明及規范施工,做到下料準確,搭配合理,變更按實際費用增減;如出現質量問題無條件返修并承擔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4、對本工程中所需機械、工具、電線、扎絲、焊條、鋼筋焊接、線繩等小五金和梁內底梁X墊塊及馬XX的墊塊均由乙方負責,搞好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場地清,料場整潔有序。
5、夜間需加班時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每個階段不能按時完成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6、由于乙方自己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傷害他人的均由乙方負責,并處以對工地造成損失一倍的罰款。
7、不準酒后進入工地,酗酒鬧事,違者罰款500元。
8、嚴禁在工地偷盜,樓內大便,違者罰款1000元。
以上條款每違約一次罰款200元。
七、付款方式、
1、二層封頂一周內付總款30%。
2、四層封頂一周內付總款20%。
3、六層封頂一周內付總款20%,八層完工付總款20%。
4、屋面及二次結構驗收合格后,無質量問題剩余款一次付清。
八、施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年完工。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為發展林業生產,開發荒山荒地,甲方全體農戶一致同意將本組無權屬爭議公山的林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用于造林開發。為明確權責、便于管理,經雙方協議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范圍
甲方將山承包給乙方用于林業開發的林地四至范圍如下:東起______,西至______,南上至______,北下至______,面積約______畝,造林范圍詳見《造林規劃設計地形圖》。
二、承包期限
乙方對上述范圍內林地使用權的承包年限為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承包給乙方林地的所有權依法屬本組所有,承包期內不會發生任何山林權屬爭議,并按要求協助乙方辦好有關林權流轉手續。
2、承包期內,乙方對所承包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有充分處臵權,可以拍賣、出租、轉讓、繼承、抵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3、承包期滿后,乙方歸還甲方的林地,甲方應在林地歸還后的當年或次年,及時組織人工更新造林,所需費甲方自理。
4、甲方及其農戶協助乙方處理好當地關系、做好林木管護及護林防火工作,不得在乙方的新造幼林內放養牲畜,不得毀壞乙方林木,不得水、電、路、辦廠用工等事由蓄意向乙方提出不正當要求,索取不合理的費用。
5、甲方及其農戶如需在乙方承包林地內修筑公路、開采礦藏、挖石取土、建房造墳的,應事先征得本組同意,自覺按有關規定辦好手續,并做到嚴防山火、不損壞乙方林木,否則造成任何損失,概由當事事主負責全額賠償。
四、乙方責任
1、乙方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三年內必須全部完成承包林地的造林開發,且所需的造林及管護投入全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新造幼林,前三年必須每年組織專業班子進行一次撫育,并安排專人長期進行管護。
3、乙方新造林應以用材林為主,堅持適地適樹、合理密植,新造松樹應分兩次進行合理撫育間伐,間伐后定株的松樹每畝應保留50株,14cm松樹,用于采脂。現有回蔸杉樹樹種按間伐原則留足基數。
4、除間伐材外,進入采伐期后,乙方必須分年集中連片采伐利用林木,公開招標拍賣,所得利潤應及時與甲方按比例分成。
5、30年后,乙方應如期無償歸還承包甲方的'林地(不含林地上的林木)。
五、受益原則
1、承包范圍內,造林前現存回蔸樹雜木,由乙方負責辦理手續無償采伐利用。乙方需要保留回蔸杉樹成林皆伐時,按甲方三、乙方七比例分成。
2、采脂收入全由乙方用于以間養間、以間養林,甲方不得要求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分成采脂款。
3、乙方在成熟林需要皆伐時的銷售收入,扣除應交稅費和每畝______元的造林管護成本,所得利潤均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比例雙方分成受益。
六、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甲方或乙方違約,除賠償對方直接經濟損失外,另處違約金______萬元。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______年內有效。(______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本合同一式六份,每份四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縣林業局、______鎮人民政府、______村委會、______縣司法局公證處各送一份存檔備查。
八、雙方簽字
甲方(簽章):______乙方(簽字):______
組長(簽字):______
簽證單位:______
石羊塘鎮政府(簽章)簽證人(簽字):______
老虎巖村委會(簽章):______簽證人(簽字):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
林地承包合同 篇9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加快現代林業旅游觀光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進綠色生德化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從維護法律程序的嚴肅性、制約性,懲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發,為確保發包方、承包方合法權益,在公開、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標的
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發包給乙方。
單位:畝、株、立方米
林地座落村:組:
樹種樹齡
面積(株數)
林地所有權
四至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費共計(大寫)人民幣 元,一次性交清30年的承包費。
二、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期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發包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現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
(2)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管理林木、林地資源。
(3)督促乙方植樹造林,綠化所承包荒山并監開發旅游農業生態養殖。
(4)監督、檢查、制止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所承包經營林地和的行為。
(5)依法依規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約定。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看護權,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4)按照統一規劃或承包合同約定,組織落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所承擔的林業旅游觀光基礎設施建設。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合同有效期內,在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自主經營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繼承權;并依法享有開發林地、發展林下經濟的權利。規劃旅游生態放養經營權。
(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內被依法征占用的,依合同約定依法獲得全部投入賠償補償及社會保障費用。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有權自主流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4)有權依法制止(舉報)破壞林地,毀壞林木,攜帶火種進山、燒荒、野炊,違法狩獵、捕鳥、破壞護林標志物及其它林業設施等違法行為。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依法合理的保護利用林業用地。做到依法經營,旅游觀光等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毀壞,確保承包的`森林資源改造和生態環境不斷改善。
(2)承包經營期限內,可自主流轉所承包林權權屬,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以外的其他經濟組織或人員的,須依法經甲方同意,林權需要變更的,要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之間的,須經甲方備案,并及時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3)林木需要采伐時,要提出采伐申請,經依法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時限,負責采伐跡地更新造林工作。
(4)負責承包期內林木林地資源保護管理工作,對盜伐濫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負有直接責任;遇有破壞林地、毀壞林木等違法行為,在制止的同時須及時上報林業主管部門。
(5)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旅游林木生產經營、林權權屬流轉。
(6)如遇國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須服從大局需要,配合林業主管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四、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違約方要承擔相應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在合同約定未向甲方按時足額交納承包費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無償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
(三)在承包期內乙方可以在規劃林地的旅游生態種養的項目建設發展,享有自主經營使用權,甲方及生產隊村民,村委會要大力支持和配合,乙方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
(四)甲、乙雙方其他違約責任。
五、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變化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執行中如遇有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事宜,由乙方選定仲裁機構或應訴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經營合同期限內,國家建設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終止合同。其項目規劃發展等林木補償費全部支付給乙方,林地補償費由甲乙雙方屆時依據乙方對林地投入和立地條件改善情況及承包所剩時間等價格因素協商確定。
(三)承包期滿時,林權所有權交還甲方,林木及附屬物的處置,由甲、乙雙方自行約定(在評估作價的基礎上,作價給集體,或再承包方受讓),屆時依約定處理,處結后甲方收回其權屬。甲方在另行發包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四)如國家法律政策對集體林地、林木權屬有新的規定時,以修改后的國家法律政策為準。
(五)本合同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對合同負有法律責任。
(六)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鄉(鎮、辦事處)政府、縣(市、區)林業局各執一份。
六、附件
(一)發包時林木、林地評估材料。
(二)發包時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材料。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鑒證機關(蓋章):
經辦人(簽字)
日期:
林地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經濟,開發林地資源,經村委會(以下簡稱為甲方)研究決定群眾代表大會通過報請鎮政府批準,將村集體所有的造林地承包給農戶(以下簡稱為乙方)造林植樹,經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承包范圍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__的林地畝,承包給乙方進行植樹造林,四至為: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長______米,寬______米。
二、承包期限
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年。
三、承包費共計(大寫)______元,一次交請。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有使用權和繼承權,乙方需轉包必須通過甲方允許后轉包。
2、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植樹造林,存活率保持______%以上,樹行兩側各留______米寬不許種地。
3、栽植樹木的,品種由甲方決定。
4、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定期打藥、滅蟲、剪側枝,管理好樹木。
5、樹木到砍伐期要申請,經批準后砍伐,砍伐手續由村委會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6、樹林砍伐后乙方自行處理,稅款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未能栽植或未達到成活率______%,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賠償任何損失。
7、乙方中途終止合同,承包的林地及樹木無償交給甲方。甲方如中途終止合同,賠償乙方的承包費的______倍經濟損失。
8、其它未盡事宜出現,甲乙雙方商議,達成協議后執行。
9、承包期滿時,林地交甲方,樹木由乙方處理。
10、如國家法律政策對林地有新的規定時,以國家法律政策為準。
甲方: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蓋章)
簽證機關:______鎮法律服務所(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林地的承包經營轉讓合同。
一、林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
林地名稱:________________
林地所有人:______________
甲方林權證號:____________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
林地類型: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畝,共______宗。
第一宗(______畝),四至界限為:東至______責任山;西至______責任山,南至______責任山;北至______責任山。詳細四至界線見本合同附件的附圖。
用途:本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二、轉讓期限和起止時間
以轉讓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轉讓已登記取得林權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人民政策申請權屬變更登記,并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處理有關流轉的事宜;確保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未設定擔保;第三人對本合同轉讓的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和維護發包人的林地所有權,既是報經發包方同意。
3、轉讓承包經營權不得損害相鄰森林林地權利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于本合同生產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依法享有甲方對發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等權利;對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權及其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收益權(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再行轉讓,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其它方式承包的,還可抵押);享有國家相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權利依法獲得相應補償;對在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為進行抗辨,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知悉甲方承包經營情況和林地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
2、全面履行甲方對林地的發包人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斷加大對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拋荒承包林地,不損害林地和森林資源,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建窯等。
保護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和植物;采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林地違章用火的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服從、支持縣(區)鄉(鎮)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發包人依法進行的監督、指導。
3、向發包人通報有關情況,善意履行合同有關附填義務。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轉讓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轉讓費每年______元,合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違法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產后,應當善意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合理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六、爭議的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成立,經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后生產。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鄉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簽證單位)各執一份,發包方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1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______村______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______年共計金額為______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______%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發包方):
村 組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 址:
乙方(承包方):
村 組 戶 主:
身份證號:
住 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標的
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由乙方負責造林,樹木歸乙方。
二、林地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林地使用費標準及給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林地使用費 元人民幣(大寫) 。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經同甲方協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業生產和發展林下經濟。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變林地用途(建筑、開礦等)時,應同甲方簽訂補充協議,明確雙方權益。乙方應落實管護措施,林木采伐應按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辦理。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林地所有權,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經營保護好森林、林木;
2、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林業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為乙方提供生產、經營、技術、信息等服務;
6、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l、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和本合同約定的林木所有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組織林地、林木生產經營,有權依照有關規定進行流轉,享有在法律規定內及合同約定內的處臵權;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扶助金;屬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態補償權。如遇國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補償費、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享有林地補償費的%。
3、有權制止破壞林地和毀壞林木等違反林業法律、法規的行為,并及時向林業主管部門匯報;
4、依法保護、管理好承包的林地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承包的荒山、采伐跡地、小片荒和其他無立木林地應及時造林。不得因發展林地經濟而對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和水土流失,要依法經營;
5、承包期內林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方式流轉的,當事人雙方應簽訂書面合同并報甲方備案。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須經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進行;承包期內可以繼承。
6、乙方應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應及時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轉租他人改變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護好野生動、植物資源,做好護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一旦發生火災和森林病蟲害及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擅自終止合同的,應向乙方賠償損失并支付林木價值 %的違約金;
(三)乙方沒有按林業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程經營,應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壞的,應按規定向甲方賠償林地損失費,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進行建筑、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對乙方私自進行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五)本合同約定的受讓的林地應及時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戶主)的變更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時如乙方林木繼續存在,雙方應續簽合同,具體條款按當時情況重新制定。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共同協商解決,達成的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縣林業局、鄉鎮林業站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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