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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時間:2023-08-10 15:10:26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實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風險告知: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并公布承包方案;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簽訂承包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______ 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風險告知:在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時,因盡量避免合同的'實質內容不明確:一是標的不明確。如土地、果園、荒坡的四至不明,建房筑路、添置灌溉設施、架設電路等權利義務關系未予明確。二是承包基數及交款辦法掌握不好。發包前未作充分的可行性論證,憑著少數人的粗淺體會,或對市場的變化因素估量不足,合同中確定的基數往往過高或過低,高者可能影響承包者的生產積極性,導致合同難以全面履行;低者易引起“紅眼病”,總想提高基數或提前終止合同。三是違約條款約定不合法。如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不合法,常常為了避免風險強調責任,把它確定得高出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數倍甚至幾十倍,使此種違約金約定成為一紙空文。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2

          發包方(甲方): 市 村民委員會 發包方代表:_____________ 職務:___ 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 _家庭住址___ __________ ____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集體所有耕地_ 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其四至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承包期自_ ___年__ _月__ 日起至_ _年__ _月____日止,一共五十年。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權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結清。甲方出具加蓋村委會公章的`正規發票或收據。

          四、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乙方對所承包的土地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和繼承權。

          五、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一次性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六、甲方保證該土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

          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八、承包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合同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制定本協議:

          一、協議內容

          甲方將位于村南的.土地共計 畝,地寬 米,發包給乙方生產經營,用于發展農作物種植。承包期為三年,從 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

          本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每畝人民幣一千元(¥1000元/畝/年)。乙方以現金支付給甲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時間為每年的十二月底。

          三、其他事宜

          1.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乙方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但不能改變土地性質,只能用于農業用途,不能用于非農生產。

          2.承包期內有其它集體用地,合同結束,地面農作物及大棚賠償歸乙方,其它權益歸甲方。

          3.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及轉包。

          4.合同期內承包地用井,除重新打新機井,僅限井眼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余換新泵,日常維修等費用有乙方承擔。

          5.合同期滿,是否延包,由甲乙雙方重新商議確定新的承包協議。 6,合同終止時,乙方在不影響甲方種植該季作物的情況下,及時清除地面大棚及建筑物,平整好地面歸還甲方。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字日期: 年月日 證明人(簽字蓋章)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4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為了_________,根據《_________》和_________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的_______共計_____畝,發包給乙方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北至_______,東至_______,西至______

          四、承包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陽歷)日止,共_________年。

          五、承包費用

          乙方在承包期內,自_______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費_______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費人民幣 _________元,_________.承包費均以現金上繳,甲方收費后開出收據。交費時間均為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陽歷)以前。

          六、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房屋_______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_____.

          2.甲方必須合理分配給乙方國家下撥用于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和其它物資,合理安排乙方接受業務技術部門的培訓。

          3.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4.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_________(水、電、熱等)不低于_________.

          5.甲方應及時提供_________機器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的特定副業項目生產經營實行監督檢查,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經營權。

          7.甲方應該定期公布集體的財務帳目和副業生產提成費用的支出情況,接受乙方的財務監督檢查。

          七、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向甲方上交承包款_________元(或上交_________斤 __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其中,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 _________元(或上交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_)。

          2.對以上交承包款為承包形式者,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自主調整生產經營項目;對以特定副業項目為承包形式者,乙方在完成承包項目規定的任務之后,有權自主調整經營項目。乙方在不違背國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有權自主決定生產和經營活動。

          3.乙方_________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嚴禁使用_________等危險辦法。

          5.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的用于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和其它物資,有權接受發展副業的生產技術培訓。

          6.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_________,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7.承包期屆滿,承包地區剩余的_______(魚苗、果樹、苗圃、林木等),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8.乙方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后,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9.乙方抓住破壞經營者,按每人每次罰款_________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10.合同期滿后,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八、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提供_________,不提供房屋(如果有此條款)和工具,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甲方如不按時、按量分配給乙方國家下撥用于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指標和其它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管理看護不善造成的損害,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5.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費,每逾期_________天,應向甲方償付欠交款_________%的違約金,并限期_________月內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權收回_________另包。

          6.乙方不按規定操作,造成人畜死亡,由乙方負責。

          7.合同期屆滿,乙方如丟失、損壞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應據實賠償。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任。

          九、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承包的農副業產品出現損失,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另有損失責任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造成損失對責任人作價罰款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

          2

          .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水災等,對于所造成的損失,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十、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二、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三、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五、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鄉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XX縣罕井鎮

          村面積 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 ,

          西至 ,

          北至 ,

          南至 。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 。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到年 月 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五、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的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所建設、種植的地上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承包期間,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范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及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對承包土地有獨立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4.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5.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并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2.本合同轉包后,甲乙雙方仍應按照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和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3.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但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變更或解除的除外。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發生變更,并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亦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彼此的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征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筑物、林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進行處理。在合同期滿后90日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如因甲方違約,須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并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部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土地承包費。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土地承包費。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期內以何種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均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費為人民幣 萬元,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筑物、樹木及其他地上附著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十、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附:1.土地平面圖。

          (適用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承包方式)

          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電話: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位于阜渦路以西,原潘寨中學教學樓以東的部分耕地,承包給乙方,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乙方承包甲方土地面積平方米,合畝。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種植,不能建造建筑物,不能取土改變土地原貌。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該耕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一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月___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

          3.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4.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5、乙方不能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

          2.本合同履行中,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或教育辦學占用該土地,乙方立即無條件讓地。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20天簽訂下期承包合同。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乙方違約,承包金甲方不再歸還給乙方。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將土地收回。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7

          甲方:

          住址:

          聯系方式: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聯系方式:

          身份證號:

          根據中國土地租賃的相關法律法規,甲方、乙方本著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在國家政策及經濟環境不變的前提下,約定租地的租賃期為十年,從20_年11月8日起。若國家政策及經濟環境有變動,協議終止。租用期間內,甲方僅享有使用權,不得私自將租用土地進行買賣、轉讓。租期滿后,以雙方合作意愿決定是否續約。

          二、 乙方將位于天彭鎮旌旗社區10組的0154號承包土地__畝,租給甲方僅作為植樹地使用。若租用期間甲方想將租用地做其他用途須與乙方協商,在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可做其他用途,租金另議。否則視為違約,乙方有權將租地收回,當年的租金將不予以退回,后果由違約的甲方自負。

          三、甲方將按約定,在每年的11月8日前將租金(為每畝產800公斤干黃谷折合每年的市場價),一次性付清。若甲方沒有按照約定的日期繳納全額租金,合約自動作廢,甲方應無條件將耕地歸還給乙方并將耕地還原成基本農田。合約生效時,甲方應繳納給乙方租地還原費用押金1000元,若租期滿后甲方按規定將耕地還原成基本農田,則押金1000元,全額退回;若違約,押金將不予退回。

          四、 耕地在租用期間,若國家或集體對該土地進行征用或占用時,乙方收回甲方對該租地的使用權。

          五、國家或集體對該土地進行的賠償或補償的費用全歸乙方所有,如土地補償費、安置費、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費。甲方對經濟林享有所有權,獲得國家對經濟林的'補償費用。在國家或集體對該賠付方案出臺時,甲方應以國家規定的經濟林高賠付檔次的全額的50%,,一次性交給乙方。占地后對于當年租地剩余時間的租金將不予退回。

          六、本合同未涉及到的關系到雙方利益的各項權利、義務的條款,甲、乙雙方將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對本協議進行補充,截止日期與本合同一致,雙方簽字生效。

          七、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公證人各執一份,三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證人:(蓋章)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8

          一、土地承包合同的約定解除(也叫協議解除)。

          土地承包合同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終止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依法成立后,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同時,《合同法》也規定了自愿原則這一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則。根據自愿原則,當事人不僅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也享有協議解除合同的權利。因此,土地承包合同成立后,在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之前,當事人可以協商;在達成一致意見的基礎上,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隨意收回承包地,是農村土地承包立法的關鍵條款和核心內容。但是由于土地發包方具有監督土地合理利用、保護土地的權利,特定情形下是可以收回承包地的(法定解除合同)。

          二、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定解除。

          指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沒有履行或沒有履行完畢前,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時,行使解除權而使合同關系消滅。根據《合同法》第94條規定,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一系列農村法律,法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承包合同:

          1、一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土地承包合同目的。根據《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遇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村集體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注意,不包括林地。

          3、犯罪服刑被依法注銷戶口的農民的承包地。注意:對服刑時間不長,一兩年至于幾個月就將刑滿釋放的人,他們行滿釋放后回家繼續務農,應當給予其生活出路,對他們的承包地可以不做調整,由其親屬耕種。

          4、承包人死亡,承包經營的家庭消亡,為避免已有的承包地的承包方的繼承人因繼承而獲得兩份承包地,允許村集體收回該戶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5、承包方農戶喪失勞動力,無力繼續耕種或者經營土地,本人自愿放棄土地承包權的;

          6、承包方隨意改變土地用途,或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生產經營,經發包方勸阻無效的;

          7、國家建設的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準占用的;

          8、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并取得非農業戶口的;

          9、承包方遷入其他集體經濟組織取得成員資格并承包經營土地的`;比如農村婦女出嫁,若是婆家所在地給出嫁女子承包地了,娘家的承包地當地村集體有權收回。

          10、承包人連續二年棄耕拋荒的,村集體可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地。

          11、解放軍、武警部隊現役軍官(警官)或者轉業后國家安置工作的士官,根據軍隊的有關規定,部隊應當及時通告地方人民政府,對其家屬停發優待金,由其入伍前所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承包地。

          如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爭議,應按如下方法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 年 月 日起至二 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0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鎮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面積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 (土地類型)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 , 西至: , 北至: , 南至: 。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經果林種植和養殖及相關農業科技開發、推廣、培訓、服務。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額交納承包經營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五、 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并無償帶給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帶給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范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務必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在承包地范圍內能夠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并能夠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并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持續,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能夠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職責。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職責,但乙方務必及時將狀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并根據乙方的損失狀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征用該土地,征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潛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職責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務必將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如合同期滿時,承包地內的林木若因未到達經濟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標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畢,甲方就應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過本和約承包費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資料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

          8、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能夠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九、違約職責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并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潛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遼源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份。

          附 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蓋章)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1

          發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村民大會討論,并經____分之____以上村民同意,甲方決定將合同約定土地進行發包給乙方經營。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圍

          位于村南____與____交界處南北_____米,東西_____米,合計面積_____畝;北場子以南與____交界處南北_____米,東西_____米,合計面積_____畝。以上共計面積_____畝。

          邊界:_____。

          上述約定與政府核發的《林權證》不一致的,以《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年,即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及支付

          1、承包費用

          承包費標準以每畝每年____元標準計算,共計金額為___元整。

          2、定金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交納定金___萬元,此定金為保證雙方不得反悔違約之用途。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沒收定金,若無違約則抵頂乙方應付承包費用;若甲方違約則甲方需雙倍返還定金。

          3、承包費支付

          承包費用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前交納承包費用的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前交納承包費用的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前結清承包費用。

          (4)如上述付款時間屆滿時,因甲方原因導致林權證未辦理完畢,上述付款時間順延至林權證辦理完畢(以乙方收到林權證為準)之日。

          四、林權證辦理

          1、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證及其他政府規定的'手續,辦理過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無條件給予配合。

          2、辦理林權證的費用按照以下第____種方式承擔:

          (1)由甲方承擔。

          (2)由乙方承擔。

          (3)由甲方承擔___%,乙方承擔___%。

          五、權利與義務

          1、甲方對承包范圍內原有的樹木享有所有權,乙方不得隨便采伐。

          2、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在承包范圍內的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對自行種植的樹木享有所有權。

          3、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護林房屋以便于管理。

          4、承包期內,乙方有權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對林權進行處置,甲方無權以任何理由干涉。

          5、乙方對土地有承包管理和受益權,(子女親屬有繼承權——如乙方為個人的話可以加上此句話,否則應去掉)。

          6、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7、甲方承諾:對甲方已經承包給他方的土地,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承包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村民大會表決同意書》系村民的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虛假《村民大會表決同意書》而導致本協議無效的,甲方除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___萬元。

          2、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生產經營自主權,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___萬元。

          3、承包期內,甲方強迫或者阻礙乙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___萬元。

          4、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者調整乙方承包林地,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___萬元。

          七、其他

          1、合同期內,若因政府征用或其他合法事由需終止合同,則承包范圍內的地上附著物及林苗補償以及預期收益補償歸乙方所有,同時甲方需退還剩余承包期間的承包費用。對于征用補償標準由乙方同政府相關部門協商,甲方無權代理協商。

          2、甲方村民大會表決同意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

          甲方:_____________(章)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2

          發包方:

          承包方:

          為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維護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和本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通過的農村土地承包方案,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況:

          地 塊名 稱

          地塊

          編碼

          坐 落

          面 積(畝)

          質 量

          等 級

          備注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面積總計

          二、承包期限: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農業生產

          四、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發包方的權利:

          1. 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 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發包方的義務:

          1.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執行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承包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承包方的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違約責任:

          1.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承包方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發包方有權制止,并有權要求承包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不構成違約。

          4. 相關法律和法規規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七、其他事項:

          1.承包合同生效后,發包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并而變更或者解除。

          2.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的,承包方有權獲得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在承包地上投入的補償。

          3.承包方通過互換、轉讓方式流轉承包地的,由發包方與受讓方簽訂新的承包合同,本承包合同依法終止。

          4.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5.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做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原簽訂的家庭承包合同一律解除。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縣(市、區、旗)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發包方(章):

          承包方代表(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3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自愿承包甲方土地一塊。本著公平互利原則,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發包土地四至界線為東至:

          二、承包年限五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終止。

          三、付款方式及金額:土地承包款為每年人民幣(),付款方式為:現金支付。每年的5月9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對所承包的土地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土地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收侵犯。但乙方必須遵紀守法,不得違法經營。

          五、在承包期內,因做到安全生產經營。如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六、乙方在原承包土地上的附作物因國家征占、屬于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退還乙方承包土地所付的全部價款;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八、合同滿期后,提前一個月另行協商承包事宜。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如乙方不再承包,必須提前三個月告知甲方。在合同期內,如乙方不再經營而終止協議,但必須按合同支付合同余年的承包費用。

          九、未經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此合同發生糾紛由社區協調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4

          村( )農包字第 號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耕地承包給承包方種植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地名: 面 積:界止 :

          二、承包形式:家庭承包外其他方式承包

          三、承包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雙方約定不得超過三年)

          四、上交承包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交款方式及時間:

          五、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2、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合法使用承包土地。

          3、發包方有義務維護承包者的合法權益。

          4、創造條件,盡可能為承包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六、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包方有經營自主權。

          2、承包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3、承包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上交承包款。

          4、承包方未經發包方書面允許不得在承包地內種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變地貌,只允許種植莊稼,嚴禁將承包地用于違法經營。

          5、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如遇意外,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直至合同期滿。

          七、在合同承包期內,如遇承包范圍土地被征用或村集體規劃使用,承包方必須服從。征用后,承包方只享受地面附著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八、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承包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發包方一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發包土地并不退還承包方的承包費。

          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本合同一式 份,發包方和承包方各執一份,報市中街道辦事處承包合同管理機關各備案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公章): 承包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5

          第一章宅基地相關法規及案例

          一、農轉非后還能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權

          我國實行地隨房走原則,農轉非人員如果仍對原宅基地上的房屋擁有產權的,可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權,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滅失,則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權。

          二、未履行法定手續的宅基地被占用如何處理?

          案例:李某20xx年向村委申請一處空地作為宅基地,村委予以批準單未辦理任何法定手續。李某向村委繳納了2萬元宅基地抵押金,耗資1萬元平地。20xx年初,村委會以李某拖欠魚塘承包款2萬元為由,將此宅基地又劃分給別人。村委會的做法是否合法,李某能否要回宅基地。

          分析:獲得宅基地應向鄉鎮土地部門申請,經審核后,再由縣級土地部門批準,方能獲得土地的使用權。是以,本案中村委不具有批準權,李某從未獲得土地權,不存在取回的問題。至于李某繳納的宅基地押金,可以基于村委的越權,要求村委會返還,李某平地的經濟損失也可向村委主張,但原則上要按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因為本身李某應知村委無權批準宅基地使用權,其自身對此存在過錯。另外村委的承包款可通過承包合同的法律關系,要求李某支付。

          三、宅基地轉讓

          符合特定條件才可以隨地上房屋一并轉讓,農民非法出賣宅基地的,縣級以上土地部門有權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轉讓的條件:

          (1) 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集體內部成員轉讓;(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有宅基地但遠低于國家規定的標準,購買宅基地后仍在標準范圍內);(4)轉讓行為征得集體組織統一;(5)宅基地不得單獨轉讓,隨地上房屋一起轉讓。

          四、在他人的宅基地上建房權益如何分配。

          因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建筑用房的材料(動產)與他人的宅基地(不動產)發生符合,所建房屋的所有權應歸宅基地所有權人所有,從公平的原則出發,宅基地所有權人應返還或者補償建房人的損失。例外情況,如是租賃他人房屋,已在合同明確約定改建擴建應經房屋所有人同意,否則不予賠償的,原則上尊重當事人約定。

          五、房屋拆除后,如何確定宅基地的使用權

          1、在原有宅基地范圍內拆除舊房建新房的,不需要重新申請宅基地,但需報經鄉鎮政府根據村鎮規劃等批準。2、農民因搬遷到城鎮或者其他農村經濟組織后,拆除房屋的,村集體收回再行分配。3、國家征收,由國家行使權利,經濟補償給農民。

          六、在宅基地下挖到財寶和文物的處理。

          1、公民、法人對于發覺的埋藏物、隱藏物,如果能證明歸其所有,法律政策又可以歸其所有的,應當予以保護。

          2、地下文物屬于國家所有,應立即報告文化管理部門,不能私自挖掘古遺址、古墓群等。

          七、現役軍人能繼續使用宅基地嗎

          農村戶籍的士兵、初級士官(一級士官、二級士官)退伍后,要重新回到農村去,因此他們并未完全脫離農村集體組織,可以繼續享受分配給其耕地、宅基地的權利。如果是軍官或三級以上士官,退出現役的,稱為專業,國家給予安置,可以看做是遷移而脫離了村集體組織,村經集體討論,報縣級土地管理部門批準后,收回土地重新分配。

          八、宅基地互換協議是否有效。

          案例:王某和李某將各自擁有土地證書的宅基地進行了協議互換,雙方并未向土地部門辦理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后雙方各自進行了建房,雙方均知道且未提出異議。后李某受鼓動,以未辦理正式過戶手續,王某侵占宅基地為由訴訟,要求退出侵占的宅基地,回復原狀。

          分析:王某和李某自愿簽訂協議互換宅基地,且已實際履行。現李某反悔,其請求不應得到支持。法院應裁定中止本案審理,司法建議土地部門責令雙方補辦宅基地變更登記后,由李某撤訴。如果李某在土地部門責令期限內仍未辦理變更登記,則法院恢復審理,依據土地部門的決定書,判決互換協議有效,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

          九、共用宅基地時各方使用權如何行使。

          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共同享有。宅基地共同使用人的任何一方要占用宅基地建房,必須經過其他共同使用人的同意,否則權利受到侵犯的共同使用人可以視情況要求非法占用人排除妨礙、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例外的是,如果其他共同使用人明知占用而未提出任何反對意見,則視為默認,這種情況下,如果一方在共同使用的宅基地上修建了其他建筑物,又不妨礙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宅基地占用人可以繼續使用。

          第二章土地征收與征用

          一、在土地征收過程中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

          政府的征地公告發布后,凡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二、死亡人員能否成為征收補償費的分配對象。

          在征地前死亡的人員不能作為安置對象。在征地后死亡的人員,應當計算在征地安置款的安置范圍之內,應當享有分得安置補償款的權利,其所應得的收益由其繼承人繼承。

          第三章土地承包

          一、本集體成員對本組織發包的土地享有優先承包權

          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有限承包權。

          二、土地承包經過法定程序后生效

          第一步經村民會議選舉承包工作小組。第二步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并公布承包方案,擬訂方案過程中應當遵循民主協商,集體討論的原則。第三步依法召開村民會議,討論經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通過承包方案。第四步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第五簽訂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要包括:1、發包方承包方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承包方自土地合同生效時取得承包權。

          三、發包方能夠干預承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

          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承包方在土地上從事非農業生產,但必須尊重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無權干預承包方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選擇從事何種類型的農業生產。

          四、發包方能否因為婦女離婚而收回原承包地

          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也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五、承包期內,遇到嚴重自然災害等特殊情形,能否對土地進行調整

          承包期內,遇到人口變動,自然災害嚴重損毀承包地等特殊情形時,需要對個別農戶之間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本集體三分之二討論同意,經鄉鎮和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批準,承包合同中約定不能調整的,按照合同約定。

          五、承包家庭成員去世,其在家庭承包中所占的土地份額是否被繼承

          承包方是以戶存在的,家庭中部分家庭成員死亡的,由于戶還在,因此不發生集成的問題,家庭承包的土地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員繼續承包,如果承包人死亡,承包經營的戶消亡的,則其承包地不允許繼承,應當由集體組織收回,但應得的承包收益是承包經營家庭的私有財產,可以被集成。且林地除外,林地具有特殊性,林地承包人的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如果繼承人不愿意繼承林地的承包經營權時,可以由發包方或者其他繼續承包該片林地的人折價補償,其價額作為遺產集成。

          六、通過招標方式取得的荒山經營權,是否可以繼承。

          如承包人的繼承人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發包方不得以承包人死亡為由收回承包地,如繼承人不具備履行合同能力,則繼承應得的承包收益。

          七、承包人能否立遺囑將自己承包的林地贈給他人

          林地承包人可以立遺囑將自己承包的林地贈送給他人經營,受遺贈人即可以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也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除非土地承包合同中有相反的約定。

          八、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承包方是否可以要求變更承包合同

          由于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如果承包人已盡了自己的責任,仍不能避免標的物全部遭受損失,可以全部免除承包人的責任,若不可抗力僅使部分標的物受損,僅需變更承包合同,部分免除承包人的責任。

          九、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轉讓承包經營權,發包人是否有權解除承包合同。

          1、農村土地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該轉讓行為無效。如果承包合同中有限制擅自轉包的條款,發包方可要求解除承包合同,承包人所受到的損失由自己承擔。

          2、承包人轉讓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應當經發包人同意,此處的同意既可以是事前的同意,也可以是事后的追認,發包人明知轉讓行為而未反對的,視為默認,轉讓行為繼續有效。

          《最高院審理農村土地承包司法解釋》第13條規定,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采取轉讓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合同無效,但發包方無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態的除外。

          十、發包方能否以情勢變更為由,主張原承包合同無效。

          案例:承包期限內,因政策及政府、村委投資修路的便利,承包戶經營和銷售的利潤翻了幾倍,村委認為承包款太低,起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后在法院的主持下,達成調解,調高承包款。

          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情勢變更,致使繼續履行合同顯示公平的,并不會導致承包合同無效,當事人可以就合同變更和解除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訴訟或仲裁,由法院或仲裁機構根據發生變更的客觀情況,按照公平原則處理。

          十一、因第三人原因導致承包人無法使用土地,發包人要承擔責任嗎

          案例:王某與李村簽訂了承包合同,交了承包金,但因為村民干涉無法正常使用土地,造成了經濟損失。

          分析,因第三人原因導致承包人無法使用土地的,發包人要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后可追究該第三人的法律責任。

          十二、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方式

          1、 轉包:內部農戶之間,轉的是使用權,經營權主體不變。無需發包人同意,要備案。

          2、 出租:集體之外的人。無需發包人同意,要備案。

          3、 互換:本組織經營權的互換,互換后,還應與發包方變更承包合同。

          4、 轉讓: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收入或其他來源才能轉讓,轉讓的對象應為從事農業的農戶,要經發包方同意。

          5、 入股。參加農業股份制,入股分紅。

          6、 反租倒包。由發包方向承包方租回來,再重新發包或者由集體直接經營。

          7、 退包。承包戶不想或無力經營,交回集體。

          十三、土地經營權流轉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經營權以互換、轉讓方式流轉讓的,雖然互換合同,轉讓合同未經登記依然成立有效,但是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是指不知道或者不應當知道承包方已經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他人,因此與承包方交易,支付了價款,并進行了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的第三人。

          十四、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四荒”土地,已依法取得林地或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在流轉時(包括轉讓)無需經過發包方同意。

          十五、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抵押

          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抵押,其他方式承包的可以抵押。

          十六、能否將土地經營權作價入股從事商業活動

          須符合三個條件,1、入股的主體只限于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2、入股只能從事農業經營,不能從事其他工商活動。3、入股是從事合作生產,而不是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量化為股份,投入到從事農業生產的工商企業或者公司,也不能作為投資成立農業經營公司。

          例外:森林法規定,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及相應使用權等可以依法作價入股或者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經營林木的合作條件,但不能將林地改為非林地。

          十七、發包人采用強制手段干擾承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承擔停止侵權、返還原物、恢復原狀、排除妨害、賠償損失等責任。

          十八、對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相鄰權利糾紛,應當如何處理?

          土地承包人在合理使用自己承包的土地時,享有要求其他相鄰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權利,但因此造成相鄰方損失的,應當予以適當補償。

          第四章其他

          一、亂施農藥引發傷亡構成犯罪嗎

          高毒農藥不準用于蔬菜、茶葉、果樹、中藥材等作物,違反規定濫施農藥,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二、農村水事糾紛,對政府的調解處理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調解不同于行政裁決,對調解不服不能行政訴訟,要提起民事訴訟。

          三、蓄洪使用農民土地的如何處理

          政府將給與補貼和救助,但農民不能阻擾執行公務,否則按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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