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工作報告
國家林業局辦公室關于加強年度國家級公益林
管理情況報告工作的通知
辦資字〔2015〕9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
《國家級公益林區劃界定辦法》(林資發〔2009〕214號)和《國家級公益林管理辦法》(林資發〔2012〕71號)下發后,全國大部分省(含自治區、直轄市、森工集團、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下同)高度重視、加強管理,并按照有關規定,向我局報告了年度國家級公益林管理及變化情況,為掌握各地國家級公益林情況和保障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的實施提供了基礎。但是,還有少數省份遲報甚至不報年度國家級公益林管理情況,這對中央財政森林生態補償工作帶來不利影響。為了認真做好年度國家級公益林管理情況報告(以下簡稱“年度報告”)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年度報告工作
實施年度報告是掌握各地國家級公益林資源狀況及動態變化的重要途徑,也是了解各地國家級公益林管理成效和調整相關政策的重要依據,更是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順利實施的重要保障。各省務必高度重視,采取切實措施,將年度報告制度落到實處,按時報送管理情況及相關數據資料。我局將把年度報告情況作為評價各省國家級公益林管理成效和調整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的重要依據,并納入對各省森林資源增長目標的考核內容。
二、年度報告內容
(一)國家級公益林年度管理工作開展情況,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及成效,國家級公益林資源培育經營情況,國家級公益林地類、面積、質量以及生態功能效益情況,管理中出現的新情況、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建議。
(二)年度國家級公益林情況統計表(核減年度占用征收國家級公益林面積)、年度占用征收國家級公益林面積統計表(詳見附件1)。
(三)以省為單位年度更新的`shp格式矢量數據庫(采用西安80坐標系,屬性數據結構及代碼詳見附件2)。
三、有關要求
(一)年度報告情況中不得隨意調整國家級公益林區劃落界范圍,對于已占用征收的國家級公益林林地,要按要求進行核減,不得擅自搞占補平衡。
(二)矢量數據庫要與“國家重點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統”相銜接,矢量數據庫統計結果應當與統計表一致。
(三)2014年未報告國家級公益林年度管理情況的省份須補報有關情況。
2015年的上述數據資料請于6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報我局(均一式2份),以后每年的數據資料務必于3月31日前報我局。
聯系人:國家林業局資源司白衛國
聯系電話:010-84239810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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