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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人大工作報告的討論
一、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主要做法
市委始終把人大工作擺在突出位置來抓,積極為全市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職、行使權利營造良好環境,提供有力保障。制定和完善一系列議事、決策等工作制度和機制,科學規范黨委領導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的關系,保證和加強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形成了黨委重視支持、人大積極努力、雙向互動、協調順暢的工作局面。
(一)把人大工作擺上黨委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部署
一是不斷健全黨委領導人大工作各項制度。突出體現在五個方面:
第一、完善人大工作匯報制度。市委常委會堅持每年兩次以上專題研究人大工作,及時聽取人大常委會黨組的工作匯報,認真研究批復人大常委會黨組的請示報告,積極采納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圍繞全市重點工作,向人大常委會黨組出題目、交任務、提要求。
第二、完善人大參與黨委決策制度。市委作出重大決策和采取重大措施時,堅持通報制度,事先同人大常委會黨組通氣,聽取意見。堅持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列席市委常委會等重要會議。今年,我們還建立了“四大班子”主要領導聯席會議和“四大班子”秘書長聯席會議制度,逐步建立起“四大班子”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工作機制。
第三是完善黨委領導參加人大活動制度。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分設后,明確由市委書記直接聯系人大工作。
第四、充分發揮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人大代表在參與全市中心工作中的作用。對于全市的重大工作和中心工作,市委要求市人大常委會班子成員每人負責一個方面的聯系、指導工作。對于全市開展的一些重大的活動的檢查、督查,都邀請人大代表參加。
第五、把民主法制建設、支持與保證人大工作納入對區、縣委的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強化了全市各級狠抓民主法制建設、支持人大工作的責任。
二是選好配強市人大常委會、專門委員會和區縣人大領導班子。市和5個區(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已按照省委《意見》要求,全部實現單設;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出缺時都在第一時間內予以補充,保證了履職需要;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平均年齡每屆都有下降,本次換屆常委會組成人員一半以上實現連任,專職比例達到三分之二以上。常委會組成人員的知識結構、文化程度都得到了進一步優化和提高。全市54個鄉鎮共有31個設立了專職人大主席。市人大常委會、專門委員會和縣區人大領導班子結構進一步優化,整體素質和履職能力有了新提高。
三是切實加強人大宣傳工作,努力營造良好工作氛圍。我們對人大宣傳工作定期研究、統籌協調,在黨內和全社會營造加強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良好環境。積極建立情況溝通機制,每月一次的新聞通達會堅持邀請了人大有關負責人對近期人大工作重點進行通達,溝通情況,謀劃宣傳。切實把握宣傳重點,加強對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人大常委會會議
等法定會議和人大代表視察、執法檢查等重要活動的宣傳報道,特別是對每年九月組織的人大宣傳周和平時重大題材都進行了有份量、有深度的報道。不斷改進報道形式,結合新聞戰線開展的“走基層、轉作風、改文風”活動,把關注民生、體現民意作為新聞宣傳的突破口,積極報道代表審議討論、履行職責的情況,把體現黨的主張和反映人民群眾的心聲結合起來。建立人大環保世紀行好新聞評獎等激勵機制,有效地調動了全市人大宣傳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二)改進領導方式,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
一是正確把握黨委決策權與人大決定權的關系,支持人大依法決定重大事項。市委始終將人大參與重大事項的決策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代表人民意愿的重要舉措,凡事關全市的重大事項,都按照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要求,經由市人大及其常委會討論決定,不斷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市人大將市委關于全局工作的重大決策作為人大作出決定的前提和基礎,按照市委提出的思路和建議,找準決策實施中的重大事項和重點問題,廣泛開展調查、論證,通過法定程序動員全市人民共同執行。今年,全市的發展思路、主要經濟社會發展指標以及重點工程、民生工程等重大事項,市委提出總體思路后,都經市人大及其常委會討論決定,有力地保障了全市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
二是正確把握黨委領導權與人大監督權的關系,支持人大依法開展各項監督工作。市委重視協調人大同“一府兩院”的關系。
引導“一府兩院”自覺接受人大監督,重大工作和活動及時向人大匯報,努力為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監督權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同時又引導人大更好地支持“一府兩院”的工作。市委積極支持人大為改進監督工作所采取的各種新舉措。例如,對“一府兩院”執行人大的決議、決定和審議意見的情況實行反饋制度,制訂相應的反饋辦法等市委都給予積極支持,促進了這些工作的順利開展。對人大在監督工作中所遇到的需要黨委解決的問題,市委都及時予以研究處理。近年來,在市委的支持下,市人大圍繞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就災后恢復重建、環境污染治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煤炭采空沉陷區治理等工作開展監督,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正確把握黨委干部管理權與人大選舉任免權的關系,支持人大依法選舉和任免干部。市委在選拔任用干部時,堅持黨管干部原則與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權的統一,嚴格遵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地方黨委向地方國家機關推薦重要干部的若干規定》及《公務員,法》,凡需要人大選舉、任命的干部,事先向人大介紹黨委的推薦意見,征求人大常委會黨組的意見。支持人大對擬任干部進行任前法律知識考試。高度重視人大常委會黨組、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人大代表的意見,凡擬任干部法律考試不及格或人大常委會表決未通過的,堅決不予任命。支持人大常委會采取對擬任人員進行任前任職發言、任后頒發任命書、聽取工作報告、代表評議等形式,提高人事任免工作質量。
對有法定任期的干部,在任期內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的,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辦理。加強對所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監督,促使被任命人員自覺養成接受人大監督的意識。
(三)抓好隊伍,改善條件,促進人大常委會自身建設
一是選好配強人大專、工委會領導干部。結合人大各專、工委會的職能和專業要求,我們了選配政治素質過硬、專業水平較高的干部擔任人大專、工委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2007年以來,共從區(縣)和市級部門交流了10名年富力強的業務型干部到市人大專、工委會任職,較大的充實了人大工作力量,為人大履職發揮作用提供了干部保證。目前,市人大專、工作委員會的正職全部配齊,在職的12名正、副縣級領導干部中,平均年齡50歲。研究生學歷1名,大學學歷9名,大專學歷2名。
二是加大人大干部內外交流和提拔使用力度。近3年來,市人大機關內部共提拔縣級領導干部8名,其中正縣級4名、副縣級4名。交流了1名領導干部到縣區任職。從市級黨政機關和縣區黨政班子交流了12名年富力強的縣級領導干部到市人大常委會、專門委員會和縣區人大任職(其中交流到市人大機關6名)。這些同志大部分選自規劃和建設、教育、法制、城市管理等專業性較強的部門,有效改善了市、縣區人大領導干部隊伍的知識、專業結構,增強了工作監督、法律監督的能力。
三是加大人大干部培養教育力度。市委重視人大干部教育培養和后備干部隊伍建設,通過輪崗培訓、掛職鍛煉、脫產學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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