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心理咨詢教師崗位職責
心理咨詢老師應該在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以愛心為重,在咨詢時必須有科學、嚴肅、謹慎、認真的態度。下面YJBYS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3篇關于心理咨詢教師的崗位職責說明書,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篇一:心理咨詢教師崗位職責
1、協助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制定好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計劃和學年、學期心理輔導活動課課程計劃。
2、設立“心理熱線”和“心理信箱”等,負責其日常工作。
3、負責師生日常心理健康教育。通過開設心理健康課程、專題講座、校園網、心理健康教育簡報等渠道向全校師生宣傳普及心理健康常識。
4、負責心理咨詢服務。為學生提供包括心理適應問題、學習心理問題、交往心理問題、情感心理問題、智能開發心理問題等各種障礙性心理咨詢和發展性心理輔導服務。根據學生自愿的原則,為學生開展個別咨詢。
5、負責建立學生心理檔案。做好每次咨詢記錄、反饋和跟蹤研究工作。
6、組織開展教職工和家長的健康教育培訓與輔導。
7、按規定時間值班,熱愛心理咨詢、輔導工作,有較強的責任感和事業心。
8、心理教師在充分尊重來訪者的前提下,全面收集有關當事人心理問題的.資料,作為咨詢、輔導工作的依據。
9、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泄露有關當事人的隱私。
10、對已經確診或疑似的神經癥和精神病病例,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并申請轉介。
11、負責心理咨詢室各種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篇二:心理咨詢教師崗位職責
1、熱愛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愿意為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奉獻時間和精力,恪守心理咨詢工作者的道德規范。
2、心理咨詢教師要遵循“尊重理解、真誠保密、助人自助”的輔導原則,認真做好來訪者的接待工作,完成輔導記錄。
3、守時守信,熱情服務,讓自己的工作真正成為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努力維護學校心理咨詢室的聲譽。
4、心理咨詢教師應不斷學習心理健康教育相關知識,以提高自己的專業素養、輔導技能和服務水平,并推動這項事業的發展。
5、心理咨詢教師要嚴格遵循保密原則。對來訪者有關資料、案例予以保密;單獨保管,不列入學校有關檔案,不將來訪者的案例作為談話資料。在因專業和教育需要進行案例討論,或采用案例進行教學、科研、寫作等工作時,應隱去所有可能會辨認出來訪者的'有關信息(在得到來訪者的書面許可的情況下可以例外)。
6、心理咨詢教師應認識到自身的局限性,對自己能力范圍外的個案,應及時做好轉介工作。
7、危機干預:在心理輔導過程中,如果發現來訪者有危害其自身和危及社會安全的情況,心理咨詢教師有責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必要時應通知有關的上級主管部門)。
8、心理咨詢教師應保持自身情緒的穩定與身心健康,在自身處于極度的情緒波動狀態時,應避免接待來訪者。
9、心理輔導員必須嚴格遵守心理輔咨詢室的各項制度。
篇三:心理咨詢教師崗位職責
一、咨詢教師應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熱愛心理咨詢工作。
二、咨詢教師應認真學習專業知識,定期參加培訓,提高咨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三、咨詢教師應與咨詢者建立平等、信任的良好關系,尊重咨詢者的人格。
四、咨詢教師應語言親切、態度和藹,富有親和力,營造和諧、溫馨、安全的環境氛圍。
五、咨詢教師在分析問題時,要做到客觀、仔細、耐心。
六、咨詢教師應明確其工作的'目的是有助于促進當事人的心理成長、自強自立,盡量避免當事人對咨詢教師過分依賴。
七、如果咨詢教師發現無法幫助咨詢者,應本著對咨詢者負責的態度將其介紹給另一位合適的咨詢教師。
八、咨詢教師堅持對學生正確引導,采取啟發誘導,杜絕強硬說教或強加于人,咨詢過程中不帶個人情緒和自我價值觀。
九、咨詢教師應遵循保密原則,未經當事人許可,不得隨意泄露咨詢者秘密和個人信息。
十、咨詢教師遇到確有心理問題嚴重的精神問題者,應及時介紹到其他專業機構就醫。
【心理咨詢教師崗位職責】相關文章:
心理咨詢教師崗位職責08-30
心理咨詢教師崗位職責8篇04-21
心理咨詢教師崗位職責(8篇)04-21
心理咨詢教師崗位職責9篇04-17
心理咨詢教師崗位職責(9篇)04-18
心理咨詢教師崗位職責(集合8篇)04-21
心理咨詢教師崗位職責(通用8篇)04-21
心理咨詢助理崗位職責04-05
心理咨詢師的崗位職責01-04
心理咨詢員崗位職責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