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工作總結
“三重一大”最早源于1996年第十四屆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公報,對黨員領導干部在政治紀律方面提出的四條要求的第二條紀律要求。具體表述如下: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經(jīng)集體討論作出決定。三重一大,即: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大額資金使用。 “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的使用,必須經(jīng)集體討論做出決定”的制度(簡稱“三重一大”制度) 。
“三重一大”最早源于1996年第十四屆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公報,對黨員領導干部在政治紀律方面提出的四條要求的第二條紀律要求。具體表述如下: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經(jīng)集體討論作出決定。三重一大,即: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大額資金使用。 “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的使用,必須經(jīng)集體討論做出決定”的制度(簡稱“三重一大”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