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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仿真試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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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選擇題
1.
【答案】B
【解析】(1)選項AD屬于有效合同;(2)選項C屬于可變更、可撤銷行為。
【難易程度】中
2.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無權代理的法律后果。本題中甲廠未將有關王某開除的事情及時通知乙廠,乙廠為善意相對人,符合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合同有效。
3.
【答案】D
【解析】(1)選項A: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不能再次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2)選項B:仲裁協議具有獨立性,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3)選項C:仲裁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4.
【答案】B
【解析】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5.
【答案】B
【解析】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6.
【答案】A
【解析】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受讓人對此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公司請求該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7.
【答案】D
【解析】(1)選項A: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但不需要召開股東會);(2)選項B: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3)選項C: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8.
【答案】B
【解析】(1)選項A: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2)選項C: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3)選項D: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9.
【答案】C
【解析】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與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員之間有關權利義務的限制只對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員有效,對善意第三人并無約束力,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員超過投資人的限制與善意第三人的有關業務交往應當有效。
10.
【答案】A
【解析】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的,財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清償:(1)所欠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2)所欠稅款;(3)其他債務。
11.
【答案】B
【解析】本題甲、乙、丙三人約定按出資比例(2:2:1)分配和分擔損益,則應退還甲的財產數額是3÷5×2=1.2萬元。
12.
【答案】A
【解析】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上至1000萬(含1000萬)美元的,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2,其中投資總額在42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210萬美元。
13.
【答案】A
【解析】根據現行法律的規定,有權采取查詢、凍結、和扣劃措施的只有人民法院、稅務機關和海關。
14.
【答案】C
【解析】本次發行后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期末凈資產額的40%。本題中,一年期的公司債券截至2014年7月已經償還完畢,本次發行前尚未償還的債券金額為600萬元。因此,本次發行公司債券的最高限額為5000×40%-600=1400(萬元)。
15.
【答案】A
【解析】選項A:公司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才屬于重大事項(副經理發生變動不屬于重大事件),應當發布臨時報告。
16.
【答案】D
【解析】(1)選項A:收購要約約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過60日;(2)選項B:在收購期間,“被收購公司”(乙公司)董事不得辭職;(3)選項C:在要約收購確定的承諾期限內,收購人不得撤銷其收購要約;(4)選項D:收購要約期限屆滿前15日內,收購人不得變更收購要約,但是出現競爭要約的除外。
17.
【答案】C
【解析】(1)選項A:以死亡為給付保險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的,保險合同無效,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不受此限;(2)選項B:投保人繳納保險費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分批支付;(3)選項D: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未發生保險事故,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索賠或者給付保險金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保險費。
18.
【答案】C
【解析】根據規定,票據的變造應依照簽章是在變造之前或之后來承擔責任。如果當事人簽章在變造之前,應按原記載的內容負責;如果當事人簽章在變造之后,則應按變造后的記載內容負責;如果無法辨別是在票據被變造之前或之后簽章的,視同在變造之前簽章。本題中,甲和乙的簽章在變造之前,對5萬元負責;丙和丁的簽章在變造之后,對10萬元負責。
19.
【答案】B
【解析】背書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其后手再背書轉讓的,原背書人對其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20.
【答案】C
【解析】當事人對合同的成立地點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本題中雙方約定的成立地點為北京,所以合同的成立地點為北京。
21.
【答案】B
【解析】(1)選項A: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2)選項B:不動產的抵押權以登記為生效要件;(3)選項CD:抵押權已經登記的先于未登記的受償。本題中A銀行未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未設立,不得就抵押物拍賣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
22.
【答案】D
【解析】《合同法》規定了要約失效的情形:(1)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2)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3)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4)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23.
【答案】D
【解析】選項ABC:可以不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選項D: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認定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24.
【答案】B
【解析】納稅人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除金銀首飾之外的其他貨物,應當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該筆業務應當繳納增值稅=5000×10×17%=8500(元)。
25.
【答案】C
【解析】納稅人銷售除啤酒、黃酒以外的其他酒類產品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是否返還以及在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當在收取當期并入銷售額計征增值稅;納稅人銷售啤酒、黃酒收取的包裝物押金,在收取當期不應并入銷售額計征增值稅,在逾期時或收取超過1年時,需要并入銷售額計征增值稅。該酒廠當月應確認的銷項稅額=15000×17%+(4680+2340)/(1+17%)×17%=3570(元)。
26.
【答案】B
【解析】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財產轉讓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為10%。該境外企業就該項轉讓所得應在我國繳納企業所得稅=(1500-800)×10%=70(萬元)。
27.
【答案】A
【解析】企業支付給殘疾職工的工資可以加計100%扣除,稅前可以扣除的工資薪金=500+20=520(萬元);職工福利費扣除限額=500×14%=70(萬元),實際發生80萬元,在稅前可以扣除70萬元;職工教育經費扣除限額=500×2.5%=12.5萬元,實際發生10萬元,在稅前可以扣除10萬元;工會經費扣除限額=500×2%=10(萬元),撥繳12萬元,在稅前可以扣除10萬元;該企業在2013年可以稅前扣除的工資薪金和三項經費合計=520+70+10+10=610(萬元)。
28.
【答案】D
【解析】根據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29.
【答案】B
【解析】選項ACD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
30.
【答案】A
【解析】選項BCD屬于橫向壟斷協議。
多項選擇題
1.
【答案】ABC
【解析】(1)選項AB: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是不能進行仲裁的;(2)選項C:勞動爭議和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的仲裁,另行規定,所以不適用于《仲裁法》。
2.
【答案】BD
【解析】因合同糾紛引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3.
【答案】BD
【解析】公司債權人請求抽逃出資的股東在抽逃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協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4.
【答案】BC
【解析】(1)選項A:兩個以上國有企業或者其他兩個以上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中應當有職工代表,但是并沒有比例的限制;(2)選項D:國有獨資董事會中應當有職工代表,但是并沒有比例的限制。
5.
【答案】BCD
【解析】選項A:一人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6.
【答案】AC
【解析】選項BD:股東以知情權、利潤分配請求權等權益受到損害、或者公司虧損、財產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以及公司被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未進行清算等為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
【答案】BD
【解析】(1)合伙人發生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2)合伙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伙人可以其從合伙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8.
【答案】BC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票據權利。(1)行為人合法取得票據,即取得了票據權利,甲無權請求丁返還票據。所以選項A錯誤;選項D錯誤。(2)因欺詐、偷盜、脅迫、惡意或重大過失而取得票據的,不得享有票據權利。所以選項B正確。(3)因稅收、繼承、贈與可以依法無償取得票據的,不受給付對價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據權利不得優于其前手的權利。丙的前手乙沒有票據權利,丙也不享有票據權利。所以選項C正確。
9.
【答案】ABD
【解析】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10.
【答案】BC
【解析】(1)選項A: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2)選項B: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3)選項CD: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保證債務訴訟時效同時中止。
11.
【答案】AC
【解析】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時,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關系,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對委托人不履行義務的,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對第三人的權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張其對受托人的抗辯。
12.
【答案】BCD
【解析】選項A:納稅人銷售避孕藥品和用具,免征增值稅。
13.
【答案】CD
【解析】選項AB:屬于應稅收入。
14.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不正當競爭行為。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是仿冒行為,屬于不正當競爭情形之一。
15.
【答案】ABCD
【解析】在招標采購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1)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2)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3)投標人的報價均超過了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廢標后,采購人應當將廢標理由通知所有投標人。
綜合題
1.
【正確答案】:(1)甲的抵押擔保行為合法。根據規定,在買賣合同中,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本題中,甲公司擁有該批貨物的所有權,所以甲的擔保行為合法。
(2)丁公司的理由不正確。根據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本題中,丁公司應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3)①張某擔任執行董事同時兼任監事不合法。根據規定,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诶钅硴慰偨浝砑婀痉ǘù砣撕戏。根據規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
(4)損失應由李某賠償。根據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私自用本公司資產為他人或自己提供擔保。否則由此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由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擔賠償責任。另外,李某作為股東,其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王某可以直接對李某提起訴訟。根據規定,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提起訴訟,在監事會(監事)拒絕提起訴訟的,股東可以直接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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