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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7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7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4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7年度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科目 |
10月21日 (星期六) | 上午9:00-11:30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
下午14:00-17:00 建設工程計價 | |
10月22日 (星期日) | 上午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 (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裝工程)
|
下午14:00-18:00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其中《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分“土木建筑工程”與“安裝工程”2個子專業,考生可結合工作實際選報其一。
二、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體健康,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取得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具有規定的工作經歷(任職時間截止2017年12月31日)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獲碩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二)1996年8月26日下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6]77號)之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三)根據《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及《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精神,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規定報名參加考試。報名時提交:
1.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
3.所在單位出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三、報名辦法
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相結合的辦法,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具體如下:
(一)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原則上工作地點或戶籍所在地在福建省境內)應于2017年7月21日至8月16日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 進行網上報名。
1.新考人員按照網上報名系統的提示進行網上報名,打印《2017年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本人簽字確認后,交所在單位審核并加蓋單位公章。
2.續考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后,按照網上報名系統的提示進行網上報名,無需打印《報名表》。
3.省外轉入的報考人員(網上報名系統考生類型標示為“異地考生”)按新考人員程序報考,無需提供該省考試主管部門出具的成績轉移證明。
(二)現場審核
新考人員、省外轉入的報考人員及報考信息改變的續考人員等,應于2017年8月14日—16日攜帶以下材料前往所屬報名點(詳見附件)辦理現場資格審核。
1.《報名表》(加蓋單位公章)原件;
2.本人身份證(含正反面)復印件;臺灣居民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復印件(含發證機關用印頁面);
3.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復印件(需核對原件);
4.所在單位出具的《遵守國家法律、職業道德及工作業績證明》,該證明范本可在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網站(網址:http://zczx.fjjs.gov.cn/ )的“下載區”欄目下載;
5.申請免試兩科的人員,應提供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復印件(需核對原件);
6.報考單位須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若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為分支機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須提交該分支機構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若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為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須以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總部報考。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用A4紙打印或復印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網上繳費
1.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建設類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閩價費〔2016〕165號)精神,各科目收費標準為:《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裝工程)61元/科,《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84元/科。
2.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核后,應于2017年8月21日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完成網上繳費。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報名手續方才全部完成。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于10月13日至10月19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有關事項
(一)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采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 報名,逾期視為棄考,無法補報。
(二)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2個考試年度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報考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三)《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需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三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忌鷳紩r,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紙錾蟼溆胁莞寮垼┛忌褂,考后收回。
考生不得攜帶移動電話、電子手表、平板電腦、電子記事本等電子設備進入考場;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及鬧鈴),并與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四)考試大綱使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編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定的2013年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荚囉脮褂萌珖靸r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編審委員會編寫的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教材《建設工程造價管理》(2017版)、《建設工程計價》(2017版)、《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2017版)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2017版)。
(五)凡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各種違紀違規行為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并予以通報批評,記入個人信用檔案,列入資格考試重點審查名單。
五、其他
(一)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和人社局要采取措施,嚴格審核報名材料,防范有組織的跨省團伙考試作 弊行為。
(二)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應于 8月22日前將《報名表》(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和職改辦加蓋公章于審核部門意見欄)及證明材料匯總,報送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經省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審查后,系統生成準考證供考生網上下載打印。
聯系地址:福州市倉山區亭洲路6號省住建廳金山辦公區綜合樓2樓;聯系電話:0591-38161636轉2)
(三)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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