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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學位碩士2017創新獎學金評選實施細則
為幫助大家了解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化學工程領域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2017年創新獎學金評選的相關信息,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化學工程領域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2017年創新獎學金評選實施細則,全文如下:
1. 按照學校所發文件《關于2017年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專業學位研究生創新活動獎學金評定工作的通知》、《北京石油化工學院研究生獎學金管理辦法(試行)》(北石化院發〔2013〕72號)、《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創新活動獎學金評定辦法(試行)》(北石化院發〔2014〕63號)等文件所規定的申請條件,對照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書及支撐材料進行核實,確定是否具備參評資格。
2. 按所發《化學工程領域2016年國家獎學金評選實施細則》中科技創新能力計算辦法,計算有參評資格申請人的科技創新分,計算辦法附后。對未列出量化標準的其它成果,由化學工程領域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進行評議后給出科技創新分。
3. 按科技創新分由高到低排序,化學工程領域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參照有關文件規定,經評議后確定最終推薦人選。
附件:
主要從以下指標反映學生的科研創新能力:
(一)發表學術論文量化標準
(1) 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在Nature、Science等IF?10的頂尖期刊發表文章一篇計100分;
(2) 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發表論文并被SCI收錄一篇計40分;若所發表SCI論文為JCR三區,額外加10分;若所發表SCI論文為JCR二區,額外加20分;若所發表SCI論文為JCR一區,額外加30分;
(3) 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發表論文并被EI(期刊)收錄一篇計30分;
(4) 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發表論文并被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收錄一篇計20分;
(5) 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發表論文并被ISTP、EI(會議)收錄一篇計10分;
(6) 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發表論文并被一般期刊收錄一篇計6分。
(7) 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發表論文并被收入會議論文摘要集一篇計2分;對于已投稿的文章,研究生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加2分(累計不超過4分)。
注:
(1) 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發表論文刊物級別較高(JCR一區及以上),但我校非第一單位,計6分。
(2) 若在校外合作企業從事畢業論文工作,校內外兩位導師署名前兩名,研究生為第三作者可按第一作者量化計分。
(3) Advanced Materials Research、Procedia Environmental Sciences、 Applied Mechanics and Materials 等是以收錄會議論文為主,因此按EI(會議)計分。
(二)申報與獲得專利授權量化標準
(1) 獲授權國家發明專利的第一發明人(或導師為第一發明人,研究生為第二發明人)計40分;已有公開號專利的第一發明人(或導師為第一發明人,研究生為第二發明人)計15分;已有申請號專利的第一發明人(或導師為第一發明人,研究生為第二發明人)計5分。
(2) 獲授權國家實用新型專利的第一發明人(或導師為第一發明人,研究生為第二發明人)計20分;已有公開號實用新型專利的第一發明人(或導師為第一發明人,研究生為第二發明人)計10分;已有申請號實用新型專利的第一發明人(或導師為第一發明人,研究生為第二發明人)計5分。
(3) 若在校外合作企業從事畢業論文工作,合作企業申報與論文工作相關的專利,發明人中排名前六名者可等同為第一發明人,按前述兩項規定進行量化計分。
(三)科技大賽量化標準
(1) 在國家級科技競賽中獲一等獎計50分(團隊所有獲獎者視為一個獲獎者,分值由團隊內部成員按貢獻分配,以下同);
(2) 在國家級科技競賽中獲二等獎或在省級科技競賽中獲特等獎計30分;
(3) 在國家級科技競賽中獲三等獎或在省級科技競賽中獲一等獎計20分;
(4) 在省級科技競賽中獲二、三等獎計10分。
原文地址:http://hg.bipt.edu.cn/NewsDetail.aspx?gid=601&id=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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