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資格考點:環境質量評價
環境質量評價的概要:
(一)基本概念
環境質量是指以人的健康為基礎的環境各個要素的優劣程度。
環境質量評價的概念指從環境衛生學的角度按照一定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對一定區域和時間范圍內環境質量進行監測和調查并以此做出科學、客觀和定量的評估和預測。
(二)評價的目的
全面揭示環境質量狀況及其變化趨勢;
找出污染治理重點對象;
為制定環境綜合防治方案和城市總體規劃及環境規劃提供依據;
研究環境質量與人群健康的.關系;
預測和評價擬建的工業或其他建設項目對周圍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即環境影響評價。
(三)評價的種類
按評價因素可分為單要素環境質量評價和綜合環境質量評價,前者以大氣、水、土壤等各單項環境因素的質量來反映環境質量,后者以若干環境因素構成的綜合質量來反映。對單項環境因素進行的質量評價,可分為大氣質量評價、水質評價、土壤質量評價等。每個單項環境因素通常都用多個指標(或污染物參數)表達其質量。
所以評價單項環境因素的質量時,?紤]幾個污染物的綜合影響。例如大氣質量綜合評價,常考慮大氣中同時存在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質等數種污染物濃度的綜合影響。
除單項環境因素的評價外,還可綜合若干個對環境質量影響較重要的環境因素,對該地區的“總環境質量”做出評價。所謂“總環境質量”是相對的,因為不可能把全部環境因素都作為參與綜合評價的因素。
按評價階段分,則環境質量評價可分為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簡稱“環境質量評價”)和環境影響評價。按評價的區域分,可分為城市區域環境質量評價、水系環境質量評價、海域環境質量評價等幾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