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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土地代理人《理論方法》模擬真題及答案
一、單選題
1.由于土地確權本身的特殊性,要求從事該項工作人員滿足()的要求。
A.具有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
B.具有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
C.對我國土地管理發展的歷史和現狀有充分的了解和把握
D.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
【答案】D
【解析】確定土地權利歸屬是一項法律性、政策性極強的工作,涉及面很廣。一方面,土地確權是一項政府行為,其結果具有法定性和權威性;另一方面,我國土地權屬狀況十分復雜,確權工作量和難度極大。土地確權工作不僅要求從事這項工作的人員具有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而且還要對我國土地管理發展的歷史和現狀有充分的了解和把握。
2.確定國家所有權客體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是()。
A.城市土地國有化
B.城市郊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C.國家建設征用的集體所有的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
D.國有土地的性質不得改變
【答案】A
【解析】l982年,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完全排除了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擁有土地所有權的可能性。城市土地國有化是隨著城市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進行的,它是確定國家所有權客體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
3.在我國,城市的土地屬于()所有。
A.國家
B.農村集體
C.單位
D.個人
【答案】A
【解析】根據《物權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4.1950年頒布的()為國家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所有權制度的確立奠定了基礎。
A.《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
B.《國家建設征用土地辦法》
C.《土地管理法》
D.《憲法》
【答案】A
【解析】新中國成立后,我國進行了土地制度改革,頒布了《土地改革法》,實行了農民土地所有制,初步劃分了屬于國家所有和農民私有的土地范圍,初步建立了國有土地由單位和個人(包括農民)使用的制度,并為國家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所有權制度的確立奠定了基礎。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的適用范圍是()。
A.一般農村
B.城市郊區
C.少數民族地區
D.城市土地
【答案】A
【解析】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該法開宗明義宣布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土地所有制。該法的適用范圍是一般農村,不適用于少數民族地區(除漢人占多數的少數民族地區)和大城市郊區。
6.1950年通過的《城市郊區土地改革條例》通過沒收和征收得來的農業土地一律歸()所有。
A.農民
B.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C.國家
D.城市管理者
【答案】C
【解析】為適應城市建設與工商業發展的需要及城市郊區農業生產的特殊情況,根據《土地改革法》第三十五條制定了《城市郊區土地改革條例》,1950年11月10日政務院第十八次會議通過了該條例。該條例規定通過沒收和征收得來的農業土地一律歸國家所有,由城市人民政府管理,可分配給無地和少地農民耕種使用。
7.根據《城市郊區土地改革條例》的規定,城市郊區土地改革完成后,對分得國有土地的農民,由市人民政府發給______,對私有農改土地者發給______,保障其土地所有權。()
A.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B.土地所有權證;土地所有權證
C.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土地所有權證
D.土地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答案】C
【解析】根據《城市郊區土地改革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城市郊區土地改革完成后,對分得國有土地的農民,由市人民政府發給國有土地使用證,保障農民對該項土地的使用權。對私有農改土地者發給土地所有證,保障其土地所有權。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土地契約,一律作廢。
8.1953年政務院通過了(),明確規定了國家征用制度,此處的征用制度類似于2004年《憲法修正案》的征收制度。
A.《城市郊區土地改革條例》
B.《土地管理法實施細則》
C.《土地改革法》
D.《國家建設征用土地辦法》
【答案】D
【解析】根據《國家建設征用土地辦法》第二條的規定,凡興建國防工程、廠礦、鐵路、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建設及其他經濟、文化建設等所需用之土地,均依本辦法征用之。第十八條規定,凡征用之土地,產權屬于國家。用地單位不需要時,應交還國家不得轉讓。據此可知,該《辦法》規定的征用制度就是改變土地所有權的一項制度,相當于目前我國的土地征收制度。
9.1956年通過的(),初步建立了集體土地“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所有權制度。
A.《憲法》
B.《國家建設征用土地辦法》
C.《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
D.《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
【答案】C
【解析】1956年6月3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該章程第二條規定,農業生產合作社按照社會主義的原則,把社員私有的生產資料轉為合作社集體所有。第十三條規定,入社的農民必須把私有的土地和牲畜、大型農具等主要生產資料轉為合作社集體所有,并規定社員原有的墳地和房屋地基不必入社,初步建立了集體土地“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所有權制度。
10.集體土地所有權制度建立的法律依據是()。
A.土改中發放了土地所有證的農民私有土地
B.土改中發放了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國有土地
C.農民私有土地
D.不能確定權屬的土地
【答案】A
【解析】根據《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第二條規定,農業生產合作社按照社會主義的原則,把社員私有的生產資料轉為合作社集體所有。第十三條規定,入社的農民必須把私有的土地和牲畜、大型農具等主要生產資料轉為合作社集體所有。上述規定表明,土改中發放了土地所有證的農民私有土地,是建國以來集體土地最初的來源,也是集體土地所有權制度建立的法律依據。
二、多選題
11.畫家吳某因要自費辦畫展,向朋友肖某借了5萬元,并將自己的兩幅代表畫作質押給肖某,并要肖某好好保管別示于人,還錢時同時還兩幅畫。則肖某對吳某的畫享有()。
A.對畫的占有權
B.動產質權
C.權利質權
D.優先購買權
E.優先受償權
【答案】ABE
【解析】動產質權人的基本權利為質權以及對質押物的占有權。根據《物權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的規定,以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自在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時設立。D項的優先購買權,并非質權人享有的權利。
12.在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時,如果發生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的情形,則()。
A.當事人有約定的,債權人按照約定實現債權
B.沒有約定時,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
C.沒有約定時,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D.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不得向債務人追償
E.沒有約定時,債權人只能先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而不能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答案】ABC
【解析】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13.下列選項中可以設定抵押的有()。
A.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B.學校教學樓
C.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D.應收賬款
E.土地所有權
【答案】AC
【解析】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八十四條和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BE兩項屬于法律禁止抵押的財產,D項屬于權利質權的標的。
14.擔保權人到期不能夠實現債權的,有權采取()救濟方式。
A.對擔保物進行折價
B.拍賣擔保物
C.變賣擔保物
D.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擔保物
E.直接將擔保物歸為己有
【答案】ABCD
【解析】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直接將擔保物歸為己有”屬于流押條款,法律上禁止該條款的出現。
15.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行使留置權的合同有()。
A.船舶租賃合同
B.倉儲合同
C.運輸合同
D.行紀合同
E.買賣合同
【答案】ABCD
【解析】《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五條、第四百二十二條分別規定了運輸合同、行紀合同的留置權。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沒有直接規定倉儲合同可以行使留置權,但是《合同法》第三百九卜五條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保管合同的有關規定。因此倉儲合同仍可以適用留置權。物權法第二百三十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占有的債務人的動產,并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16.針對抵押人非法處分抵押物的行為,抵押權人享有()權利進行救濟。
A.限制權
B.追及權
C.對抵押物不法妨害的排除權
D.處分權
E.轉讓權
【答案】ABC
【解析】根據《擔保法》第四十九條與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由此可知,抵押權人對抵押人處分抵押物的行為有限制權、追及權、對抵押物不法妨害的排除權。
17.擔保物權消滅的原因包括()。
A.主債權消滅
B.擔保物權的實現
C.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D.債務人死亡的
E.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答案】ABCE
【解析】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一)主債權消滅;(二)擔保物權實現;(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四)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債務人死亡并不能引起擔保物權的消滅。
18.關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抵押,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A.采取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抵押
B.以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被抵押的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抵押
C.劃撥土地使用權,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外,不得抵押。
D.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后,該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一并屬于抵押財產
E.建設用地使用權實現抵押權時,該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與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處分
【答案】ABCE
【解析】根據《物權法》第二百條的規定,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后,該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屬于抵押財產。該建設用地使用權實現抵押權時,應當將該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與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處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價款,抵押權人無權優先受償。
19.下列關于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在抵押期間的處分限制,說法正確的有()。
A.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抵押人將其權利轉讓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
B.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抵押人將其權利再次抵押的,應當告知對方當事人該物已經抵押的情況
C.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抵押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處分
D.抵押權人將其權利再次抵押的,所擔保的債權額可以超過土地使用權價值的余額
E.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抵押人將其權利再次抵押的,如果未通知抵押權人的,處分行為無效
【答案】ABCE
【解析】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后,抵押人可將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作價出資或者人股、再次抵押。但是,抵押人必須通知抵押權人并且告知對方當事人,否則處分行為無效。我國《擔保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過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過其余額部分。
20.關于抵押權人和債權人之間的關系,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A.抵押權人和債權人是同一人
B.抵押權人和債權人可以為不同的人
C.抵押權人和債權人處于不同的法律關系中
D.抵押權人屬于物權法意義上的權利主體
E.債權人屬于債權法意義上的權利主體
【答案】ACDE
【解析】抵押權人與債權人雖為同一人,但屬于兩種法律關系主體。抵押權人屬于物權法意義上的權利主體,其享有的權利,從性質、內容到實現條件和方法,都不同于債權法意義上的權利主體即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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