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宿遷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簡章
江蘇宿遷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時間為2017年3月30日9∶00-4月6日16∶00,為方便大家了解江蘇宿遷市事業單位今年報名相關詳細消息,小編為大家提供2017江蘇宿遷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全文如下:
江蘇宿遷市市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相關規定,為及時補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優化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正式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招聘,含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年齡35周歲以下,指1981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其余依此類推。報考專業認定,以《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7版,見附件2)為準。工作經歷認定,以合法有效的勞動(聘用)合同為準。其他相關政策規定,除本簡章另有規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執行。“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2017年8月31日;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7)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6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或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8)因在報考中弄虛作假、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聘用審批后考生放棄報到等被列入《宿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黑名單”管理,自入庫之日起未滿3年的;
(9)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10)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或者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現工作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即構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報名資格復審和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市人社局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宿遷市考試鑒定網等媒體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確認等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受理、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生在資格初審中遇到問題可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聯系電話見《崗位簡介表》。網上報名技術問題可咨詢市考試鑒定中心(0527—84353881)。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7年3月30日9∶00-4月6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17年3月30日9∶00-4月6日20∶00;
繳費時間: 2017年3月30日9∶00-4月7日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繳費,考生須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筆試費用,筆試費用為100元/人。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崗位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宿遷市考試鑒定網http://www.sqrsks.com/。
2、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報名所需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網上銀行繳費辦法等)均在宿遷市考試鑒定網上公布,供考生查詢。
(2)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人員的電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3)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忌才撟骷俚,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并記入《宿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
(4)報考人員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崗位代碼04崗位,不限制開考比例),由市人社局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17年4月10日12∶00—16∶00。
(6)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7)考生網絡報名后,應保持《報名表》上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3、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通過繳費確認后的報考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打印網址:宿遷市考試鑒定網www.sqrsks.com。
打印準考證時間:2017年4月11日—13日。
打印技術問題可咨詢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0527—84353881)。
(三)筆試
筆試時間:2017年4月15日9:00—11:30。
筆試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與能力素質》等,筆試地點見《準考證》?荚嚥恢付ㄝo導用書,不舉辦輔導培訓班。
本次公開招聘中各環節的.考試(含筆試、面試等所有考試),考生成績不低于該項考試卷面總分5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布。
筆試成績公布方式:由考生通過原報名網站查詢。網址:宿遷市考試鑒定網www.sqrsks.com。
(四)報名資格復審和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組織面試。
面試前,市人社局組織招聘單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關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告),屆時考生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社會人員(含在職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無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需提供本人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未就業證明材料,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軍隊轉業干部、復員退伍軍人還需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以及本簡章、《崗位簡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證件和材料(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須提供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查,對不符合政策規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需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
面試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關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告)。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時,對于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即面試總分的60%)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名單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
體檢工作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人員中的在職人員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17版)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結束前,考生為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未按時提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和聘用審批
考察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天(同時公布聘用審批截止時間)。公示結束后3日內,招聘單位填寫《宿遷市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報市人社局審批,辦理人事關系接轉手續。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在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和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本簡章由宿遷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7—84359272、84359053(宿遷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電話見《崗位簡介表》。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27—84353881(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
監督電話:0527—84359865(宿遷市紀委派駐宿遷市人社局紀檢組)。
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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