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護士資格證領取及注冊流程
2017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公布已經有2天了,去年是在成績公布的第二天,就出了分數線,也就是7月21日公布,那么2017年護士資格考試分數線是多少,什么時候出來?中國衛生人才網官方通知為“近期”公布,預計這12周會出來。所以請考生耐心等待。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護士資格證領取及注冊流程,歡迎閱讀。
2017年護士資格證領取流程
護士執業證是領取護士資格證之后,在報考所在地衛生局注冊完成的,注冊完成后在衛生局領取。
通過護士資格考試→打印護士成績單→在當地衛生局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護士資格證(有些地方會直接發放到醫院,在學校報名的也有的會發放到學校)→找到工作醫院,準備材料(①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②申請人身份證明;③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④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⑤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⑥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把上述材料交到醫院由醫院統一去衛生局注冊或自己帶上述材料去衛生局注冊護士執業證→注冊成功后衛生局會發放護士執業證書(注冊所用時間各地不同,一般2個月半年)。
護士執業資格證書注冊流程及條件
一、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條件根據《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規定:護士經執業注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后,方可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從事護理工作。未經執業注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者,不得從事診療技術規范規定的護理活動。
二、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和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三)通過衛生部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四)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健康標準。
三、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符合下列健康標準:
(一)無精神病史;
(二)無色盲、色弱、雙耳聽力障礙;
(三)無影響履行護理職責的疾病、殘疾或者功能障礙。
四、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三)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
(四)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六)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
五、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準予注冊,發給《護士執業證書》;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注冊,并書面說明理由。《護士執業證書》上應當注明護士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個人信息及證書編號、注冊日期和執業地點!蹲o士執業證書》由衛生部統一印制。
六、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除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七、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為5年。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向原注冊部門申請延續注冊。
八、護士申請延續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護士延續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九、注冊部門自受理延續注冊申請之日起20日內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予以延續注冊。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續注冊:
(一)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健康標準的;
(二)被處暫停執業活動處罰期限未滿的。
十一、醫療衛生機構可以為本機構聘用的護士集體申請辦理護士執業注冊和延續注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擬在醫療衛生機構執業時,應當重新申請注冊:
(一)注冊有效期屆滿未延續注冊的;
(二)受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自吊銷之日起滿2年的。重新申請注冊的,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的規定提交材料;中斷護理執業活動超過3年的,還應當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十二、護士在其執業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等注冊項目,應當辦理變更注冊。但承擔衛生行政部門交辦或者批準的任務以及履行醫療衛生機構職責的護理活動,包括經醫療衛生機構批準的進修、學術交流等除外。
十三、護士在其執業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的,應當向擬執業地注冊主管部門報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注冊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為其辦理變更手續。護士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地點的,收到報告的注冊部門還應當向其原執業地注冊部門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通過護士執業注冊信息系統,為護士變更注冊提供便利。
十四、護士執業注冊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冊部門辦理注銷執業注冊:
(一)注冊有效期屆滿未延續注冊;
(二)受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
(三)護士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十五、衛生行政部門實施護士執業注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對不符合護士執業注冊條件者準予護士執業注冊的;
(二)對符合護士執業注冊條件者不予護士執業注冊的。
十六、護士執業注冊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護士執業注冊,并給予警告;已經注冊的,應當撤銷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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