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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實施方案范文
會計繼續教育即《會計從業資格證》實行定期年檢制度。指對正從事會計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職稱)的會計人員進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質、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為目標,使之更好地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再培訓、再教育,這是會計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又是一項嶄新的事業和艱巨復雜的系統工程。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實施方案范文,歡迎閱讀。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實施方案范文一: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XX]18號)及《保定市財政局關于做好20XX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保財會〔20XX〕1號),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繼續教育對象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對象是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
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保定市財政局會計服務中心負責市轄區、蓮池區(原北市區、南市區)、競秀區(原新市區)和高開區“現所在地行政區劃(網上查詢)”的持證人員培訓。
二、繼續教育的內容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主要包括會計理論、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等,具體按照《保定市財政局關于做好20XX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保財會〔20XX〕1號)文件所規定的內容進行培訓。
三、繼續教育的時間及形式
(一)時間安排:20XX年7月1日開始,12月31日結束。
(二)培訓形式:實行網絡學習,即: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學習,網上登記。持證人員可在開展繼續教育培訓時間隨時登錄:
1、新華會計網網址:
xxxxxxxxxxxxxxx
2、中華會計網網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三)上網學習流程
1、新華會計網
第一步、注冊登錄(到河北財政信息網核對信息)
第二步、選擇年度
第三步、在線繳費
第四步、學習考試(所學課程累計24學時以上并且考試合格)
第五步、檔案記載(學習考試結束30天后登錄河北財政信息網查詢培訓記錄)
2、中華會計網
第一步:登錄網校
打開中華會計網校網頁后,點擊右上角紅色方框“繼續教育”或點擊左上角方框“繼續教育入口”,進入后在地圖列表中選擇“河北省-保定”。
第二步:注冊代碼:
請在學員登錄區內點擊“注冊”按鈕進行注冊;輸入完個人信息并確保身份證號、姓名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
第三步:網上支付
請確認對應的類別后確認繼續教育價格進行網上支付。
第四步:網上學習
支付成功后,請點擊“學習中心”選擇課程進行聽課學習。
第五步:網上考試
學完規定學時后,點擊“參加在線考試”按鈕進行在線考試,每個學員有三次考試機會。
網上培訓學習合格一個月后登錄河北省財政信息網查詢年度繼續教育情況,有記錄即是已完成。
四、繼續教育的其他形式及學分管理
按照規定,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采取學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參加繼續教育的學分不得少于24學分。除網上學習外的其他形式學分計量標準如下:
(一)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全國會計領軍人才考試或省級以上財政部門高端會計人才考試,被錄取的,折算為24學分;
(二)參加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及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稅務師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折算為24學分;
(三)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會計類?埔陨蠈W位學歷教育,通過當年度一個學習科目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24學分;
(四)獨立承擔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或其認可的會計學術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24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第一作者折算為24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2學分;
(五)獨立在有國內統一刊號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24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折算為24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2學分;
(六)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24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24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2學分;
(七)參加河北省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培訓合格的,折算為24學分。
(八)參加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組織或其認可的會計類知識大賽,成績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為24學分。
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均在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下年度。
會計人員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無法在當年完成繼續教育取得規定學分的,應當提供合理證明,經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其沒有取得的繼續教育學分可以順延至下一年度取得。
五、其他事宜
(一)除網上學習外的其他形式完成當年繼續教育的,及時持相關證件(原件)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管理部門登記繼續教育記錄。
(二)以前未參加的在此培訓時間內按年度補課學習。
(三)有足夠數量的會計人員且有能力自行組織培訓的中直、省直駐保單位,保定市直部門可向保定市財政局會計處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到保定市財政局會計服務中心(五四東路366號)辦理相關事宜。
(四)各縣(市)財政局會計管理部門(含清苑區、滿城區、徐水區)有意愿組織會計人員參加網絡學習的可與保定市財政局會計服務中心聯系。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實施方案范文二:
20XX年揚州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全面實施網絡培訓,培訓自20XX年4月6日開始,20XX年8月31日結束。為確保網絡培訓順利進行,更好的為廣大會計人員服務,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培訓對象
持有我市財政部門核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包括中央及省直和外地駐揚單位的各類會計人員。
二、網培機構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中華會計網校。
三、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分必修課、選修課和集中考試共24課時,其中必修課12課時,選修課8課時,集中考試4課時,學員修完12課時必修課后方可申請模擬考試和預約考試時間,考試內容為所學必修課內容。必修課學滿12課時后不可再選(如最后組合超過12課時也可),選修課為8課時。2家網培機構提供必修課內容須盡量一致,選修課可不同。必修課內容須提供有關課件下載。
學員可以按類選擇學習必修課有關課程,也可跨類選擇學習?荚嚰皽y試題目在所學必修課課程中自動生成(學什么考什么)。
四、學習流程
1、學員到各培訓點購買學習卡,揚州市繼續教育學習卡內含有:學員代碼和密碼,學習網站及登錄流程。
2、學員按照學習卡提示,在規定期間內登錄揚州市財政局網站-“揚州會計”-“繼續教育網絡培訓”窗口,點擊所選擇的網絡培訓機構進行學習。
必修課學習過程中不定時跳出有關問答(約每20分鐘彈出一道簡單客觀題),回答正確后方可繼續學習。選修課無此程序,學習進程無阻礙。
3、學員必須在規定期間內學滿規定課時后方可參加模擬測試(2套試卷,50條客觀題每套)和申請預約考試,學員可以不進行模擬測試,直接申請考試。
必修課學完方可生成模擬試卷,未完成提示學員;“預約考試選項“未到和已過預約時間提示。
4、學員參加考試。
五、學員考試預約:
1、各地反饋具體考試安排(考試時間段、每天場次、每場人數、考試內外網環境等)。
2、學員預約時間:7月15日-31日。各地6月1日前反饋具體考試安排明細表。
3、在鄉鎮(或其他)設置考點需提前計劃,賣卡時須號段連續、精確,考試預約到天,各考點、考試時間和號段統計成表。
4、考試時可以當場將人員調劑到下場,考場需留有機動名額。未預約的強制預約。
5、內網考試機房需有單機上外網條件,如初問題可以連到網培機構服務器。
六、集中考試
考試由各培訓點組織實施,市財政局會計處負責監督。
1、成績構成:共100分,60分合格,其中學滿規定課時占總成績20%;模擬測試成績占20%(以2次測試中較高成績計算),不參加模擬測試直接參加考試的學員,模擬測試成績為零;集中考試成績占60%,集中考試試題共60題,單選和判斷各30條,其中50題在模擬測試試題中產生,10題自動生成(請上國會老師出10條題目,一半較難)。
必修課學完計12分,未學完不給分。
2、考試方式:各培訓點組織學員集中機考。網培機構提供學習卡號查詢。
3、成績確認:考試結束當場提交成績,合格人員直接錄入數據庫,不再貼花;考試不合格的學員和未參加考試的學員,在規定時間內到培訓點購買補考卡,可再次登錄學習原學習內容,申請考試(每年限一次補考)。
七、組織管理
1、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行統一規劃、分級管理的原則。揚州市財政局負責全市范圍內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各縣(市、區)財政部門按屬地原則,負責本轄區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2、當年因客觀原因未能參加本年度繼續教育學習的,可在第二年申請補學以前年度
繼續教育內容,并參加相關考試。
未參加20XX-20XX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的持證人員,一律通過網絡培訓方式,購買學習卡,補學以前年度課程并參加在線考試(一次考試機會)。
八、監督檢查
(一)財政部門將對繼續教育機構開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將予以撤換,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二)各單位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培訓情況列入《會計法》執行情況、會計從業資格情況檢查內容。
(三)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培訓情況將作為會計人員任職、晉升和評選先進會計工作者的依據之一,并由財政部門記入會計人員誠信檔案,在“揚州會計“網站公布。
九、工作步驟
1、3月上旬-3月中旬,制定網絡培訓實施方案,召開專題工作會議,商討有關事宜,明確具體要求。
2、3月下旬,召開培訓機構工作會議。
3、4月上旬召開各縣(市、區)及培訓點工作會議,全面布置有關工作。
4、4月15日-7月31日,全面組織實施繼續教育網絡培訓學習;7月15日-31日學員預約考試時間;7月20日停止售卡;8月1日00:00關閉學習服務器,停止學習。
5、8月1日-2日生成考試試卷;8月3日-20日,組織實施集中考試。
6、8月3日統計未完成學習人員,做考試預約;8月3日-23日補學習,已買卡學員可注冊學習,未完成學習學員可繼續學習;8月25-28日,組織補考,考試必須于8月底前完成(統一提示說明,表明全市各地會計人員信息采集點及電話)。
十、有關要求
1、20XX年,參加會計信息采集的會計人員人員登錄時只需填寫身份證號(18位),系統自動顯示信息,并進入20XX年學習界面,學員如需修改基本信息必須到當地會計管理部門進行更改。如系統無顯示信息,提示會計人員參加信息采集。
2、未參加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的會計人員(含無會計證的學習人員)登錄時必須追加詳細信息。姓名、會計證號、身份證號、學歷、會計職稱、家庭/單位電話、手機號碼為必填項目,工作單位、家庭住址、電子郵箱等為可填項目。增加學習流程閱讀。增加身份證15-18位字段識別,姓名字段的識別。
3、網培機構管理平臺會根據地區開通相應的管理權限,便于各地及時掌握工作進度,做出相應的工作安排。及時提供有關學員信息統計、考試成績統計和培訓進度顯示。
4、網培機構4月15日開通培訓和模擬測試界面,在培訓及考試期間內必須保證網絡暢通,24課時提供在線咨詢和電話咨詢,提供信息及密碼找回功能。
5、學員測試和集中考試內容必須為所學必修課內容,題型為單選題和判斷題,共60題。
6、網培頁面要簡潔明了,必修課和選修課布局合理。每門課學完后提示還有多少必修和選修未完成。中途下線后,第二次登陸點擊相關課程,直接提示進入上次相關學習進度(增加學習記憶功能)。培訓頁面中要增加20XX年培訓文件(揚州財政局提供)、培訓流程和說明及相關宣傳材料,注明必修課和選修課的時間構成,考試成績的構成。
7、7月31日24:00關閉學習界面,生成考試數據,8月3日前將考試數據傳送各考點;8月3-20日集中考試,8月3-31日繼續開通學習界面;8月25-28日補考。
8、其他有關注意事項,請網培機構提請注意、修正。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實施方案范文三:
為做好20XX年市本級、臨翔區所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推進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培養適應會計制度改革與會計工作需要的會計隊伍,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XX〕18號)及《云南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云財會〔20XX〕47號)等有關規定,結合臨滄實際情況,制定20XX年市本級、臨翔區所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方案。
一、培訓原則
培訓遵循“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點、提高能力,加強指導、創新機制”基本原則,結合我市經濟社會和會計行業發展的要求,采取不同的繼續教育方式,重點加強對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新準則、新制度的培訓。積極引導會計人員參與繼續教育的主動性和自覺性,進一步增強繼續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全面提高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和業務能力。
二、培訓對象
市本級、臨翔區所轄范圍內所有持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包括不在會計崗位但持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均須按照規定參加培訓學習。
三、培訓內容
按會計從業人員所在單位崗位業務的不同確定其培訓內容。
(一)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
1、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本規范;
2、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規則、準則);
(二)企業會計人員
1、小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
2、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
(三)金融保險行業會計人員
1、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
2、企業會計準則;
除按崗位完成上述內容的培訓外,還對所有會計人員進行職業道德規范教育培訓。
四、培訓方式
培訓采取教師授課與課堂考核、考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合格,視為繼續教育合格。
五、培訓時間及地點
培訓時間:20XX年6月8日至7月22日,每期2天。參加培訓前一天辦理報到手續。
培訓地點:臨滄財貿學校二號樓一樓階梯教室。
六、培訓收費
每位參加培訓的會計人員交費120元。參加培訓的當期前一天報到時一并交清。
七、培訓組織實施
(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按照統一規劃,屬地管理的原則進行。市財政局負責全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劃的制定和市本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監督管理工作。臨滄財貿學校負責組織實施市本級、臨翔區所轄會計人員培訓工作。
(二)市本級、臨翔區所屬會計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培訓時間參加面授培訓。
(三)培訓機構在每期培訓開班前一周,將本次培訓報名申請(含其他相關材料)、培訓內容、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參加培訓人員名單、授課教師職稱證書復印件等報市財政局審核備案,認可后方可組織培訓,培訓結束后,應在15日內按規定格式將考試合格人員信息(紙質和電子數據)上報市財政局。
(四)培訓機構須于每年度1月10日前向市財政局報送上一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總結。
八、培訓要求
(一)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是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的規定和要求,持證人員應積極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業務素質和會計職業道德水平。持證人員所在單位應積極鼓勵并督促持證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學習,保證學習時間,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
(二)對未按規定參加培訓學習的會計人員,各單位應當督促其接受培訓學習;對無正當理由仍不參加培訓學習的持證人員,將采取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不得參加會計證注冊登記,并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期時不予換發新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三)培訓機構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自覺接受財政部門的管理和監督,加強教學管理,確保培訓質量。
(四)報名有關事項:凡參加培訓學習的會計人員,在20XX年6月3日前報名,以便安排培訓學習和通知培訓期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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