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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財經法規》考點之稅款征收
稅款征收是指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將納稅人應納的稅款組織入口的一系列活動的總稱,是稅收征收管理工作中的中心環節。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于稅款征收的知識,歡迎閱讀。
(一)概念:是指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將納稅人應納的稅款組織入口的一系列活動的總稱,是稅收征收管理工作中的中心環節。
稅款征收包括:稅款征收方式、應納稅額的確定或核定、納稅擔保、稅收保全措施、稅收強制執行措施、離境清稅、加收滯納金、稅款補征及追征、減免退稅及延期納稅審批等內容。
(二)稅款征收方式
1.查賬征收是指由納稅人依據賬簿記載,先自行計算繳納,事后經稅務機關查賬核實,如有不符合稅法規定的,則多退少補的一種稅款征收方式。這種方式適用于已建立會計賬冊且會計記錄完整的納稅人。
2.查定征收是指由對賬務不全,但能控制其材料、產量或進銷貨物的納稅人,由稅務機關根據正常條件下的生產能力,對其生產的應稅產品查定產量和銷售額,并據以征收稅款的征收方式。
3.查驗征收是指由稅務機關對納稅申報人的應稅產品進行查驗后征稅,并貼上完稅證、查驗證或蓋查驗戳,并據以征稅的一種稅款征收方式。這種方式適用于零星分散的高稅率產品。
4.定期定額征收。這種方式適用于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可以不設置賬簿或暫緩建賬的小型納稅人。
5.代扣代繳。其目的是對零星分散、不易控制的稅源實行源泉控制。
6.代收代繳。稅法規定,受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繳消費稅。
7.委托代征,是指受托單位按照稅務機關核發的代征證書的要求,以稅務機關的名義向納稅人征收一些零散稅款的一種稅款征收方式。這種方式主要適用于零星、分散和流動性較大的稅款征收,如集貿市場稅款的征收。
8.其他方式例如,郵寄申報納稅、自計自填自繳、自報核繳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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