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銅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2010年行署機構改革后由原地區建設局和地區房產局合并新組建的市政府經濟工作部門,正縣級。
銅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擬訂并組織實施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的辦法、方案、意見和標準。
(二)承擔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并指導實施;制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并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省和市級住房保障資金安排并指導實施。
(三)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擬訂行業體制改革計劃并指導實施;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和應訴;對有關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的法制建設和普法工作;負責辦理相關行政許可事項。
(四)組織實施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推廣工程建設標準通用設計圖集;擬訂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市統一工程計價定額和計價辦法并組織實施;參與建設項目可行性評價方法、經濟參數、投資估算指標、建設工期定額、建設工程勞動定額等標準研究和制訂工作;擬訂工程造價管理制度并指導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負責建筑市場工程造價計價行為的監督檢查,監督相關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控制價、合同價、竣工結算價等備案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負責處理工程計價爭議;指導并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五)規范和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指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和開發利用工作;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規章制度、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房屋權屬管理、物業管理、城市危險房屋安全管理及白蟻防治工作。
(六)負責建筑行業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建筑業及建設工程服務業的發展規劃和規章制度;承擔建筑市場準入行政許可監督管理;負責市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設計監督管理;指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設防工作;負責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
(七)規范城市建設;擬訂城市建設政策、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組織兩城區城市環線、主干道、大型公益設施、重點公共場所、跨區的重要設施等項目建議。
(八)負責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擬訂全市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指導全市風景名勝區建設管理;組織協調自然遺產項目和自然與文化雙遺產項目的申報與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承擔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及市場監管工作。
(九)指導村鎮建設工作;擬訂村鎮建設政策并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危房改造、村鎮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工作;改善村鎮人居生態環境。
(十)承擔建筑節能、墻體材料革新和減排工作;負責建筑節能、墻體材料革新和減排發展規劃的指導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重大建筑節能項目;負責建設領域科技成果轉化和新技術的推廣應用。
(十一)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統計管理工作;監督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專項資金的使用;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相關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術咨詢服務;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電子政務、城建檔案工作;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二)負責建設行業教育培訓工作;研究制訂建設行業教育發展規劃、人才培養發展計劃;組織實施行業職業(從業、執業)標準、建設工程類專業技術稱職標準;指導行業職業(從業、執業)資格培訓、考試、認證和注冊登記工作;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社團工作。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銅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各科室職責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負責文電、保密、聯絡、督查、會務、信息、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保衛、應急處理、車輛管理、后勤服務、公務接待工作;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統計;管理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干部人事、勞動工資和離退休干部服務及干部教育培訓、目標管理、年度考核工作;研究制訂建設行業教育發展規劃、人才培養發展計劃;組織實施行業職業(從業、執業)標準、建設工程類專業技術職稱標準。
(二)財務科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編報部門預算、決算;負責各項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和國有資產、固定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所屬行業社團的財務活動。
(三)政策法規科
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有關法律法規授權的的行政處罰相關工作;受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對有關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指導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的法制建設和普法工作。
(四)住房保障科(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關于推進城鎮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的方針、政策和措施;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督促指導市直單位住房制度改革;指導全市住房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擬訂住房保障政策措施并指導實施;組織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管理國家、省和市級保障性住房資金;擬訂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棚戶區改造規劃、計劃和方案并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棚戶區改造工作;收集統計上報保障性住房建設、棚戶區改造和相關數據、信息和情況。承擔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房地產市場監管科
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和穩定住房價格的政策、措施并監督執行;指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和開發利用工作;擬訂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規章制度;負責房地產產權、產籍管理;擬訂房地產市場建設、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交易與登記、房屋租賃管理、房地產中介機構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征收補償和住宅產業化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行業相關資質核準和從業人員的從業資格認證工作;組織房地產行業對外交流和合作;負責全市城市危險房屋安全管理和白蟻防治工作。指導全市物業管理工作;負責《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貫徹實施;制訂地方性物業管理規范性文件;負責全市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和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外地入銅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備案,建立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檔案制度;組織實施并監督管理全市物業服務項目招投標工作;參與新建住宅區的竣工綜合驗收,督促住宅小區內的各項管理制度和物業管理用房、社區服務用房等基礎配套設施設備的落實;負責住宅區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管理、使用;指導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組織建設;負責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的行業管理;處理物業管理行業經營活動中的群眾投訴。
(六)建筑業管理科(銅仁市建筑安裝工程勞動保險費用管理辦公室)
擬訂工程建設、建筑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承擔施工許可、工程質量安全的督查管理工作;負責相關建筑業企業資質初審和審批管理工作;承辦相關從業人員建筑市場準入行政許可事項;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推進建筑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監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工作;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建筑安裝工程勞動保險費的征收管理。
(七)城市建設管理科
擬訂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改革措施并督促落實;指導城市市政設施(不含供水、排水、污水處理、燃氣、熱力設施)、城建監察工作;負責審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工作;組織實施城建行業的技術標準;培育和規范市政公用事業市場;負責組織市區城市環線、主干道、大型公益設施、重點公共場所、跨區的重要設施等項目建設。
(八)村鎮建設管理科
擬訂村鎮建設政策并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農村危房改造、村鎮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改善工作;負責農村房屋通用設計圖的推廣;組織開展各類試點村鎮的規劃建設及相關工作;指導受災村鎮及國家大型重點建設項目地區村鎮的遷建(重建)工作。
(九)勘察設計管理科(抗震辦公室)
擬訂勘察設計咨詢業發展政策、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承辦工程勘察設計相關行政許可事項,對勘察設計從業人員行為實施監督管理;管理勘察設計市場及工程勘察設計招投標工作,組織或參與因勘察設計原因導致的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工程建設標準設計的推廣、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核認定、勘察設計合同備案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市外入銅勘察設計企業;指導房屋建筑和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工作。
(十)建筑節能科技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建筑節能、建設科技、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新型墻體材料革新的政策法規并組織實施;擬訂全市建筑節能、建設科技、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新型墻體革新材料、行業重點科技項目的政策、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建筑節能和減排工作;組織協調重大建筑節能項目的實施;承擔建設領域新技術推廣應用和綠色建筑標識評價工作;擬訂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指導地方工程建設標準化工作;指導建設領域產品質量認證工作;負責新型墻體材料和建筑節能產品認證、申報及技術的推廣、信息發布與應用工作。
(十一)機關黨委辦公室職能職責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監察室工作職責
協助紀檢組長抓好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負責本系統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級系統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和糾風工作;負責政務公開、作風效能建設的監督檢查;負責對本級管理干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負責完成市紀委監察局交辦的工作任務。
銅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屬各單位職能職責
(一)銅仁市風景名勝區管理處
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風景名勝區管理法規和政策。擬定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承辦風景名勝區規劃的初審,報批事項;負責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協調自然遺產項目和自然與文化雙遺產項目的申報與管理工作。指導并監督風景名勝區資源保護、環境綜合整治、信息系統、開發利用及建設管理工作。承辦風景名勝內項目建設相關手續和特許經營的初審事項。指導城市園林工作,承擔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及市場監管。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銅仁市建筑勘察設計院
為城市建設提供設計服務,主要承擔城市建設技術標準擬定;相關城市建設設計(城市垃圾處理設計、城市供熱管網設計、城市給水排水設計、城市交通設計、城市園林綠化設計、風景區設計、建筑工程設計)。相關城市建設規劃(城市規劃、風景區規劃、城市市政規劃、城市建設工程總承包)。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部門有關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工程建設標準、規范、規程,切實履行《質量手則》、《技術崗位責任制》等質量管理制度,保證勘察設計成果質量。開展業務范圍內生產和服務工作,完成年度產值任務。加強對本單位人員職業道德、服務意識等教育培訓工作。做好工程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組織職工積極參加設計競賽、學術交流、技術論證、管理評審活動等。
(三)銅仁市房屋征收補償管理處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房屋征收與補償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房屋征收補償規范性文件。負責城市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編制房屋征收計劃,擬定補償方案;組織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房屋征收評估工作。擬定房屋征收公告,報市政府發布。負責房屋征收的調解和信訪工作。負責房屋征收與補償數據統計和檔案資料管理,協助房屋征收部門對征收對象進行調查、登記。協助做好房屋征收安置資金、安置房屋的落實工作。承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九龍洞風景名勝區管理處
主要負責九龍洞風景名勝區內建設活動、重大建設工程、以及從事影響生態和景觀活動的審核。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內建設活動包括:風景名勝資源保護設施的建設;必要的道路交通、供電通訊、衛生環境、防火防災、供水排水、污水處理等工程設施建設;必要的餐飲、住宿、購物、醫療、銀行等旅游服務設施建設;適度的傳統文化展示、傳統文藝表演、演藝娛樂等文化設施建設;其他符合風景名勝區規劃的建設活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內重大建設工程主要指:公路、索道與纜車、水庫;大型文化、體育與游樂設施;旅館建筑;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重大建設工程。風景名勝區內從事影響生態與景觀活動:設置、張貼商業廣告;舉辦大型游樂等活動;改變水資源、水環境自然狀態的活動;其他影響生態和景觀的活動(主要包括開展科學研究、科學探險活動;零售商業攤點的設置;影視拍攝活動;燃放煙火爆竹;土地利用方式調整;重要景觀林撫與改造;重要的傳統民居民民宅的改造;外來植物的引入與種植等)。
(五)銅仁市房屋產權管理處
負責房地產權屬登記與發證,如房地產權初始登記,房地產權轉移登記,房地產變更登記,房地產權注銷登記,房地產權屬證書核發;房地產租賃與管理;房地產產籍管理;其他相關社會服務。
(六)銅仁市住房保障局
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住房保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編制銅仁市本級保障性住房中長期規劃和年度需求計劃;制定銅仁市本級保障性住房規范性文件;負責銅仁市本級保障性住房的.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銅仁市本級住房保障對象的準入、退出,負責銅仁市本級保障性住房的銷售和政府回購管理工作;具體指導碧江區、萬山區住房保障工作的實施;承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銅仁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
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依法對轄區內單位或個人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按規定進行處理。負責對全區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對全區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負責房屋和市政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依法受理建設工程質量信訪事項。負責對全區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業務指導。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銅仁市工程設計質量監督站
負責全區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和抗震設防技術性審查工作。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政策性審查。批準經政策性審查及技術性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上報勘察設計單位的不良記錄。
(九)銅仁市建筑安全監督管理站
貫徹執行國家、省關于建筑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制訂和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編制建筑工程應急搶險預案,制定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目標和工作要點。組織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和執法活動,督促相關責任主體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對重大建筑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發布建筑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報告。依法受理建筑安全生產信訪事項。對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進行業務指導。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銅仁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貫徹執行國家對工程建設技術經濟、定額指標、工程造價管理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對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投資估算指標等項工作的具體實施及管理。研究擬定我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規章制度并實施管理。負責全區建設工程造價計價依據的統一協調和管理、組織實施對我區建設工程概算、預算、勞動定額、擴大材料消耗定額、費用定額、單位估價表(基價),并實施管理。對建筑安裝工程造價實行動態管理,建立定額和已完通用工程的原始數據庫及技術情報信息網,收集整理工程建設的人工、材料、設備、機械、稅費的價格信息,預測和發布工程造價的調整系數和指數。委托、指導各縣(市、特區)建設局及各專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的業務工作。負責全區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機構的資質審查及專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審證等管理工作。
監督檢查全區內建設概、預、結算及招標投標工程控制價及中標價是否合理,負責協調有關工程建設造價方面的爭議和糾紛。
(十一)銅仁市城鄉建設檔案館
接受與征集城建檔案,科學管理城建檔案,開展城建檔案的利用工作,編研城建檔案史料,為各項建設工作提供服務,參與編修史、志工作。城鄉建設檔案館接收和管理的檔案包括:城鄉勘測、規劃檔案;城鄉建設工程檔案;城市規劃區內的各類地下管線工程檔案;文物古跡保護檔案;城鄉建設基礎檔案;國家規定的其他城鄉建設檔案。
(十二)銅仁市建設執法支隊
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工程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受銅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及《貴州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負責全市工程建設全過程的監察和稽查,并依法對全市建筑市場和房地產市場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各區(縣)建設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承辦銅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墻體材料革新辦公室(銅仁市建筑節能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墻體與建筑節能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并制本地區的具體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負責編制墻改與建筑節能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運用系統工程方法組織實施;負責征收新型墻體材料建筑節能專項基金,并統籌安排專項基金的作用計劃,按審批權限管好、用好專項基金;調解各部門、市、區、縣之間為開展此項工作出現的矛盾,并協助解決有關問題。
(十四)房地產交易所
受銅仁市住建局、銅仁市房屋產權管理處的委托,承擔銅仁市的房屋權屬登記發證和商品房預售、房地產轉讓、抵押、房屋測繪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房地產交易和權屬登記檔案,落實房地產政策和處理房屋權屬糾紛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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