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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的報名時間及報考條件
注冊結構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注冊證書,從事結構工程設計;結構工程設計技術咨詢;建筑物、構筑物、工程設施等調查和鑒定;對本人主持設計的項目進行施工指導和監督;建設部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下面,小編為大家分享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的報名時間及報考條件,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的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一般為每年的6月份(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準)。報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統一到所在省(區、市)注冊結構工程師管理委員會或人事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部隊及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考試時間
2010年一級結構工程師考試時間:2010年9月18、19日
2010年二級結構工程師考試時間:2010年9月19日
2012年一級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9月15、16日進行,具體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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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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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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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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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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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考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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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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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考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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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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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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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考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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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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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考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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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結構工程師考試時間:2013年9月7、8日
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的.報考條件
1、基礎考試具備下列條件人員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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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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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或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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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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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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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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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通過并在合格有效期內的工學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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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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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不含巖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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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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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厴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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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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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的巖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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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土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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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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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井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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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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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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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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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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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與海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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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建筑與環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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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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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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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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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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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工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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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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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
2、1971年(含1971年)以后畢業,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從事建筑工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也可申報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基礎科目的考試:
(1)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建筑工程分類標準三級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1項。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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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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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或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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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類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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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類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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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 |||
本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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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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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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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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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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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不含巖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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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通過并在合格有效期內的工學學士學位 | 4年 | ||
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 | 5年 | 8年 | ||
?飘厴I | 6年 | 9年 | ||
相近專業
|
建筑工程的巖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礦井建設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農業建筑與環境工程
海岸與海洋工程
建筑學
工程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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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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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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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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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 | 6年 | 9年 | ||
?飘厴I | 7年 | 10年 | ||
其它工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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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學士或本科
畢業及以上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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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 | 12年 |
注:表中“Ⅰ類人員”指基礎考試已經通過,繼續申報專業考試的人員:“Ⅱ類人員”指按建設部、人事部司發文《關于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和1997年資格報考工作有關問題的說明》[(97)建設注字第46號]文件規定,符合免基礎考試條件,只參加專業考試的`人員。免考范圍不再擴大,該類人員可一直參加專業考試,直至通過為止。
2、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專業大學本科、?飘厴I的人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0年以上的人員。
4、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參加工作,不具備規定學歷要求,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的人員。
二級結構工程師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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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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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或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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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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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以上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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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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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大專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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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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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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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與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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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大專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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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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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中專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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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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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中專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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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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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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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以上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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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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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鎮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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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與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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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大專畢業
|
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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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鐵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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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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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工程
|
成人大專畢業
|
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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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橋梁與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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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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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中專畢業
|
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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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水利電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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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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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中專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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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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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與航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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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備規定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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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結構設計工作滿 13年以上,且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三級(或中型工業建筑項目)不少于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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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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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注冊結構工程師 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 注冊結構工程師 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規定,也可按規定程序申請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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