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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工作方案(2017)
工程質量百年大計,必須堅持質量第一;工程安全生產工作,需要做到警鐘長鳴。為了鞏固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成果,進一步提升本市工程質量安全水平,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著力構建質量安全管理長效機制,不斷提升本市工程質量安全水平,現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有關要求,緊緊圍繞“落實主體責任”和“強化政府監管”兩個重點,堅持“企業管理與項目管理并重”、“企業責任與個人責任并重”、“質量安全行為與工程實體質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業改革與完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嚴格責任落實,嚴格監督管理,嚴格責任追究”,著力構建質量安全提升長效機制,全面提升本市工程質量安全水平。
二、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用三年左右時間,促進勘察設計文件審查一次合格率、勘察設計和施工質量檢查合格率、建筑材料質量監督抽檢合格率同比明顯提高,一般安全事故同比降低,較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重特大事故得到堅決遏制;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得到進一步完善,工程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更加到位,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水平明顯提高,質量安全管理信息化技術運用得到進一步強化,全市工程質量安全總體水平得到明顯提升。
三、重點任務
(一)進一步強化質量安全責任落實
1、強化和落實工程建設參建各方責任。要強化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和主體責任落實,進一步強化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的主體責任和設計文件審查機構、建設工程檢測機構、監測單位等單位的法定責任落實。工程項目開工前,要求各責任主體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書,明確本單位項目負責人,落實質量安全責任;要求有關單位按照規定在建筑物、構筑物的明顯部位鑲刻建筑銘牌,標注竣工時間,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等,公示責任主體。
2、強化和落實項目負責人和其他關鍵崗位人員的責任。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依法對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進一步強化個人執業管理,落實注冊執業人員的質量安全責任,加大執業責任追究力度。試點開展勘察設計項目負責人等工程質量違法違規行為記分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施工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安全員等關鍵崗位人員的責任落實。
3、強化和落實施工一線作業人員質量安全責任。一是施工作業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參加教育培訓和業務學習,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從事特種作業的施工人員應當持證上崗。二是全面落實施工作業人員實名制管理制度,要求施工單位及時將有關信息輸入“上海市建筑工程作業人員實名制信息系統”,做好人員信息采集、進退場登記等工作。三是在涉及結構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要求施工單位設置重要工序施工質量責任銘牌,將施工質量安全責任分解到班組長、作業人員。
4、強化和落實行政管理部門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各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監督檢查國家和本市有關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建設工程各參與單位的質量和安全行為,以及質量和安全管理體系和責任制落實情況;依法查處違反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的行為。
(二)進一步提升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管理水平
1、全面提升勘察、設計質量水平?辈臁⒃O計是決定工程建設質量的首要環節。一是要貫徹落實“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新時期建筑方針,倡導開展建筑評論,拒絕影響城市環境的丑陋建筑,拒絕為追求建筑效果而忽視抗震性能建筑,促進建筑設計理念的融合和升華。二是完善激勵機制,引導激發優秀設計創作和建筑設計人才隊伍建設。探索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評估制度。三是要完善勘察設計質量管理制度,加強企業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建設,開展勘察設計質量標準化工作,強化質量過程控制。四是要完善勘察設計質量管理制度,加強企業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強化質量加強勘察設計文件技術交底和變更管理,研究建立勘察設計文件變更備案管理信息系統,落實勘察設計單位施工現場服務有關工作。
2、全面提升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總體水平。一是全面開展質量標準化工作。建立質量管理標準化制度和評價體系,督促施工企業建立健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和操作手冊,推進質量行為管理標準化和工程實體質量控制標準化,提升現場作業標準化水平。開展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示范活動。二是全面落實重要的質量管理制度。進一步強化企業負責人帶班制度、施工項目經理違法違規行為記分管理制度、工程質量依法終身負責制度、關鍵人員配備及到崗履職考核制度、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現場樣板引路制度等落實。三是建立健全建筑材料質量追溯機制,采用試樣盲樣檢測的方式實施監督檢測,逐步形成企業負責、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的建筑材料質量監管新模式。四是開展鋼筋和混凝土質量專項治理。2017-2018年重點開展鋼筋工程質量專項治理,2018-2019年重點開展混凝土工程、預制混凝土構件等專項治理。五是開展裝配整體式建筑工程質量提升活動,切實提高裝配式建筑質量水平。
3、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強化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進一步推進參建各方、各管理崗位全過程安全行為標準化、規范化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體系,提升施工企業、監理企業月度帶班檢查及月度評價的實效和質量,嚴格監督機構季度確認和竣工確認標準。二是加強安全生產許可審核事中事后監管。將施工現場安全狀況與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緊密結合,將事故管理、安全抽巡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等工作與安全生產許可條件動態監管有機結合,有效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三是強化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建立健全總包、分包隱患排查體系,聚焦建筑起重機械、模板、腳手架體系、深基坑工程等危險性較大工程及高墜事故隱患專項治理工作,制定專項整治重點,開展檢查、督查,提升專業化管理水平。四是強化現場鋼管扣件、新型腳手架、操作平臺等周轉、損耗類設施設備的監管,探索租賃、安裝、使用、拆除、維修保養的市場、現場聯動的監管模式。從源頭、基礎保障腳手架和模板支撐的基礎安全。五是進一步落實裝配整體式混凝土結構建筑安全監管要求。全面落實裝配式建筑的深化施工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吊裝、高處作業持證上崗等要求,形成完整的裝配式建筑安全監管體系。
4、強化監理工作,全面落實監理報告制度。一是要充分認識監理制度是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的重要保證,要充分發揮監理在工程項目建設中的作用,要強化施工現場監理職責落實到位,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監理報告制度,全面提高監理工作水平。二是監理企業必須按照要求配備監理部人員,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他監理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到崗履職。三是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發現施工單位未按照設計文件施工、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施工或者發生質量事故的,應當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等規定,及時簽發《工程暫停令》。四是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質量安全事故隱患的,項目總監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應當及時按照規定報告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或其他有關部門,全面落實監理報告制度。
(三)進一步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技術創新能力
1、推進信息化技術應用。一是建立“上海市建設工程建筑材料使用管理信息系統”,健全“上海市建設工程質量標準化管理信息系統”和“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經理違法違規行為記分管理信息系統”,推行工程質量安全數字化監管。二是推進勘察設計文件數字化交付、審查和存檔工作,建立審查機構數字化審圖檔案系統,加強設計文件審查監管。三是深化完善以安全標準化考評為主線,以企業、項目、人員(三類人員、監理、專家等)庫為基礎,整合安全生產許可、危大工程、機械、事故、鋼管扣件等管理模塊,實現施工安全數字化監管。四是加快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在規劃、勘察、設計、施工和運營維護全過程的集成應用,逐步形成滿足本市BIM技術應用的配套標準規范體系。五是推進工程項目遠程視頻質量安全監控系統使用工作。市、區重大工程項目,以及特級施工企業施工的其他重要工程項目,按照規定率先推廣使用。
2、推廣工程建設新技術應用。一是大力推廣“技術成熟可靠、代表現階段建筑業技術發展成就”的建筑業新技術,以提高建設工程的科技含量。二是推進新建綠色建筑發展,初步形成有效推進本市建筑綠色設計、綠色施工、綠色運營的發展的體系和技術路線。三是培育形成2-3個國家級建筑工業化示范基地,推廣成熟可靠的裝配式建筑設計方案,提高裝配式建筑設計技術水平。形成一批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關鍵核心技術和成套技術。加快先進建造設備、智能設備的推廣應用。四是按照《上海市工程建設工法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開展市級工程建設工法評審工作,大力推廣應用先進的工程建設工法,以技術進步促進建筑業質量安全健康發展。
3、提高工程抗震質量管理水平。一是研究制定《關于本市房屋建筑工程推廣應用減隔震技術的意見》,推進減隔震技術應用。二是加強減隔震工程建設和使用維護管理,建立減隔震裝置質量檢測制度,提高減隔震工程質量。三是加強工程抗震管理,強化設計文件抗震審查,尤其是要加強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按照規定開展市政工程設計文件抗震論證工作,促進抗震措施落實到位,進一步提高工程抗震設計質量水平。
(四)進一步健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體制機制
1、創新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模式。一是建立健全質量安全誠信體系。對參建單位和注冊執業人員建立信用檔案,逐步加大質量安全行為信息在信用評價體系中的比重。對守信、守法的建設活動參與單位和注冊執業人員給予激勵,對違法、失信的單位和人員給予懲處。嚴格落實施工項目經理等人員記分管理制度,達到規定的分值,給予暫停執業資格。二是開展工程質量安全巡查工作,建立健全市、區兩級工程質量安全巡查體制機制。巡查中率先實行“雙隨機、一公開”制度,逐步在綜合執法檢查和工程監管中予以推廣。三是推動發展工程質量保險。制定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管理相關制度,推進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工作落地,發揮市場在工程質量監管中的作用。
2、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執法查處。一是強化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質量安全監管,重點加強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等部位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監督檢查。二是組織開展新建工程抗震設防專項檢查,重點檢查超限高層建筑工程和減隔震工程。結合新建工程設計質量檢查,每年開展兩次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檢查,確保工程抗震質量符合標準要求。三是強化建筑材料使用、工程質量檢測管理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等行為;對出具虛假報告的單位,依法給予停業整頓、5年內不得開展監督抽檢檢測業務、納入失信企業黑名單等處罰。四是嚴格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等規定,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實施責任追究。五是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和人員,強化在資質資格、從業限制等方面的處罰;工程質量安全提升活動開展期間,查處的嚴重質量安全違法違規案件,按照處罰裁量基準上限進行處理。
3、進一步加強監督執法隊伍建設。一是修訂《上海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與監督人員管理若干規定》等規范性文件,進一步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管理,推進監管體制機制創新,不斷提高監管執法的標準化、規范化、信息化水平。二是健全監督人員培訓考核制度,開展技術業務對標,進一步提高監督人員的責任意識,強化質量安全監管職責落實,切實提高監督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執法水平。三是完善監督機構層級考核機制,建立健全監督隊伍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開展對監督機構人員配置和經費保障等情況的督查,保障監督機構人員配備和經費。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2017年5月)
各有關單位、部門要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和本方案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動員和部署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工作。要對質量安全提升工作進行專題宣傳、報道和交流,營造“企業重視、行業推動、群眾受益、社會關注”的良好氛圍。
請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綠化市容局、市民防辦、市安質監總站、市設計文件審查中心,各區建設管理(交通)委、特定地區管委會、外省市滬辦建處、華東建筑集團股份公司、市建科院集團、上海建工集團、上海隧道股份、中建八局、各有關行業協會于2017年5月30日前,將本單位、本部門制定的實施方案報送至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質量安全監管處),同時請將實施方案電子版發送至:shjjwzac@163.com。
(二)組織實施(2017年6月-2019年12月)
各有關單位、部門要充分認識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本單位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強化綜合治理,用三年左右的時間,深入開展工程質量安全提升工作。本市成立上海市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包括各負責本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市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等,負責統籌、協調、指導、檢查全市工程質量安全提升工作。
市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督查工作,強化責任落實。各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結合日常監督檢查、專項整治以及巡查工作,每半年對本行政區內在建工程項目全面排查一次;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每半年對本市工程項目進行一次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督導檢查,并定期通報各區開展提升行動的工作情況。
(三)總結推廣(2020年1月)
一是總結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工作成果和經驗,深入分析提升活動開展中發現的問題及原因,研究提出改進工作措施和建議。二是對提升行動中工作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表揚。三是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提升活動成果,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工法、管理措施和先進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經驗,全面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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