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留學教育制度介紹
西班牙的教育一度受到天主教會的控制,F在西班牙的教育體制主要分為學前教育、普及教育、學士教育、高等教育以及職業培訓。
2到3歲的兒童可以自愿上幼兒園小班,4到5歲上大班。國家的幼兒園是免費的.,義務普及教育也是如此,并且交通和食堂也是免費的。普及教育的對象是6到14歲的兒童。初小三年,高小兩年,初中三年。小學主要課程有語文、數學、社會和自然體驗、藝術表達、音樂和體育。初中增加了人文與自然科學、外語和宗教等課程。學生完成初中學業后可以選擇升入綜合中學(高中,也稱大學預科),也可以自謀職業。綜合中學主要有三大類的課程:一是文學,包括人文科學和古典語言;二是科學,重點是數學;三是有關農業、工業和其他方面的技術課程。學生在校期間自己選擇分科學習,完成任何一個學科的課程,經考試合格,即可獲得學士學位。在車間學校和行業之家兩種形式的職業學校里,職業培訓分專業理論和企業實踐,職業培訓也是免費的。在那里除了基礎課以外,還可以學到工業繪圖、管理學以及各種專業課程。西班牙的薩拉曼卡大學和格拉納達大學都是歐洲最古老的大學之一。在西班牙憲法中規定,大學社團有學習自由、教學自由和大學自治。自制大學可自定規章,選舉學校領導機構,制定預算和人員編制,自主進行學位評定。西班牙有三十所公里大學和四所由教會主辦的私立大學,馬德里自治大學是西班牙最大的高等學府,其它著名大學還有馬德里大學、薩拉曼卡大學、巴塞羅那中央大學等。
在馬德里近郊近年來興辦起的莊園學校是對學生進行實踐教育的一種嘗試。在莊園學校里,學生學習一門農牧業生產課,同時,還可根據自己的興趣和愛好,選擇一些具體課目。比如在飼養課里,學生可以學習放羊和羊毛修剪、整理、染色、編織等手藝。此外,學校還組織一系列專題(如牛奶、雞蛋、豬肉、環保等)講座和討論。目前此類學校已列入西班牙國家教育計劃。
西班牙的各級教師都必須經過系統專業培訓和考核后方能上崗。師范學校培訓教師,學制為3年,學生在校內學習完兩年基礎文化課程和教育專業課程后,必須在師范學校和小學職業監督委員會的監督下實習1年。中學教師由大學培訓。學生經過5到6年學習,獲得科學或文學碩士學位后,還必須繼續學習教育專業,并在大學教授和中學教育職業監督委員會的監督下進行教學實習。經考核合格,才能獲得教學能力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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