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醫執業醫師考試須知
導語:參加中醫執業醫師的考生們如果想知道考試必備準備的資料內容,那么,請各位考生閱讀下文的內容。
中醫執業醫師考試須知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包括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或士兵證,往來大陸通行證(臺、港、澳考生),護照(外籍考生)。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證明,試用機構是醫療機構的需提交試用機構的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4.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考試的,還應當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執業時間和考核合格證明。
中醫執業醫師考試須知
(一)具有規定學歷的學生
1、具有高等學校中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畢業后在醫療、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申請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2、在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后,具有高等學校中醫學?茖W歷,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的;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后,具有中等專業學校中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可以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3、七年制中醫學臨床碩士和八年制畢業生在學習期間有相當于大學本科的一年生產實習和一年以上嚴格的臨床實踐訓練的,以及中醫學專業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學習期間已具有一年以上的臨床實踐訓練的,可以申請在畢業當年申請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考試;
4、中醫類別專業的畢業生不能報考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別醫師資格考試。
(二)師承和確有專長考生
1、《執業醫師法》頒布以前的人員
(1)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經縣級以上中醫藥管理部門批準取得有效行醫資格的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學人員,經過資格考核可以申請參加考試,1999年和2000年未申請參加資格考核的'除外;
(2)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經地級以上中醫藥管理部門審定為確有專長并經縣級以上中醫藥管理部門批準取得有效行醫資格的人員,經過資格考核可以申請參加考試,1999年和2000年未申請參加資格考核的除外。
2、《執業醫師法》頒布以后的人員
(1)師承人員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需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同等學歷;具有經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批準的師承關系合同和《出師合格證書》;連續跟師學習滿三年,申請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出師后需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機構中試用期滿二年;申請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出師后需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指導老師必須具有醫學專業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從事臨床工作二十年以上;
(2)確有專長人員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應具備;從事鄉村醫生工作十年以上,并經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確認醫術有專長;
(3)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后,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機構工作滿五年的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可以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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