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
當品讀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積累了屬于自己的讀書感悟,是時候靜下心來好好寫寫讀書筆記了。現在你是否對讀書筆記一籌莫展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 篇1
《重返狼群》講的是有一只小狼生活在若爾蓋草原,它的爸爸媽媽都被盜獵者給殺害了,有一個叫李微漪的畫家尋找到了小狼,把它帶回了成都。她有個朋友叫亦風,亦風當爸爸,李微漪當了媽媽,他們給小狼兒子取了個名字叫格林。李微漪陪它長大,格林陪她玩耍。小狼在成都生活不下去了,所以李微漪想把它放回它真正生活的地方:草原。于是有了接下來的故事《重返狼群》。
通過這本書我感受到了狼很少了,羊越來越多了,草越來越少了,羊快活不下去了,盜獵者捕獲了很多幼狼,整個草原變得生氣又焦慮。
在我心中狼是一種有感情的動物,它很勇敢、機智,沒有好奇心有戒備心,是一種能力很強的動物。
李微漪表現了媽媽對孩子的感情,她教格林捕食,教它狼嘯,躲避危險,幫她成長,就像我們的媽媽教我們吃飯,吃飯一樣。格林也像個孩子一樣,因為她感受到了李媽媽的.愛。我也被她們感動到了。
我希望我們不要像盜獵者一樣,大家都像牧民一樣尊重生命,尊重大自然這個法官給世界的規律,不要去破壞它,保護越來越少的野生動物。
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 篇2
《重返狼群》看了前面十來章,我就有非常深的感觸,非得掩卷寫下來不可。
也許因為我的書尚未看過半,還沒踏入后面的催淚彈區域。相比起作者和小狼之間的深厚感情,讓我感觸非常深刻的卻是作者這位“狼媽媽”對小狼天性的尊重和理解。用書里的原話說,那叫“尊重狼道”。
作者寫道:野生動物有自己的生存法則,和人類身邊的寵物不一樣。因此無論小狼是報復心強,自私護食,淘氣搗蛋,還是表現出它兇殘嗜血的一面,“狼媽媽”雖每次都被嚇到,但很快就能理解那是狼的天性。不但不責備小狼,還為他保留了自己的天性而高興。在她還沒有對小狼的將來要何去何從做出決定之前,她就不以養寵物的方式去馴化小狼。放他咬東西,教他狼嚎,他護食的時候讓著他。
作者不是沒有養過寵物,她家里的另一只小狗就被教得很聽話,能很好地和人相處。但對小狼,她卻用了完全不同的養育方式,只因她明白小狼和小狗的天性不一樣。
“獠牙之下出政權”那一章,寫小狼對著“狼媽媽”齜牙咧嘴地叫板。若是換做別人恐怕早顧著心涼了,喂他養他照顧他這么多天,回頭怎么竟對自己這么兇呢?“狼媽媽”卻理解他那是在窩里的同伴之間確立地位,她尊重他的天性,按照他的方式和他斗了一回。即使在自己的脖子被狼爪抓傷之后,她也不忍心剪去他的利爪。她知道那是他賴以生存的武器,那是他的驕傲。
那時她還沒確定能不能放他回草原,這也許是一匹終身要在城市,要在她身邊生活的狼。而她從來就沒有選擇過要寵物化他。
這是人對人都難有的尊重和理解。人是多么善于對異類的生活方式指手畫腳,在能力所及的范圍內,甚至忍不住要出手糾正。每次讀到作者為小狼展現的天性半憂半喜,我總是想起我們人類之間的互相“馴化”:長輩對晚輩的,情人之間互相的,一代人對下一代人的。說馴化可能過分了些,那其實是同化。很多人難以接受別人和自己不一樣。因而什么都能被要求同化:用錢的方式,對任何微小事情的見解和態度,做任何一件事情的方法。
對大的觀念,比如政治,人權這些大題目,人習慣的'做法是:既然知道觀念不同,對這話題避而不談就好了。對小事情卻不大遵循這樣“退后一步,給各自一點空間”的規則。人很習慣把手所能及的一個個想法都扭到自己順眼的方向。其實這只是讓自己舒服,不一定是“為別人好”。
我越長大越說不清楚想不透徹一個“好”字的確切定義。也許人就是會越長大說不清楚想不透徹所有東西的確切定義。既如此,那就更難說清到底什么是正確的,值得的,應該的,所以我不再因為順口就說誰錯了,誰傻了蠢了笨了,也不再說誰活得很可悲,更不自作多情地為別人擔憂。因為也許每個人的生活,放在旁人的放大鏡下,都會被認為在某方面錯了,在另一方面傻了蠢了笨了,在某些時刻活得很可悲;但一個人既選擇了自己的活法,那就是他在做自己認為值得的事。既值得,就是應該,又何必再追究絕對的對和錯。
人如果要擔憂,何不擔憂自己;如果要監督,何不監督自己。自己是最需要鞭笞和進步的,其他人、其他事、其他動物,他們只求包容。
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 篇3
最近雜心緒不寧,晚上就著燈光看書的時間也少了許多,按照以往看書的速度,這本《重返狼群》早就翻閱結束,不過,這樣隔著一段時間隔著一段時間看書的方式,有著“溫故知新”的感覺,也很不錯!
隨著故事的深入,越來越多不為人知的小狼的處境和秘密徐徐鋪開,越來越多的驚心動魄的場面也一一呈現,令人感動令人震撼!
且不說小狼格林的城市生活夢想破滅,也不說傳說中的美麗的大草原的找尋不見,就單單狼與藏獒之間的生死之交就令我唏噓不已,所有的生命的尊嚴都是靠自己的血肉之軀和頑強拼搏的力量以及智商加情商的能力爭取到的,狼更加深深懂得!
獒和狼是天上的一對戰神,獒叫做“龍狗”,狼叫著“天狗”,龍狗忠誠驍勇,天狗智慧善戰。
戰神龍狗因為嗜殺成性觸犯天條而被貶到人間來,變成了獒。獒選擇了依附于人而生活,人給他食物和棲身之地作為交換,獒為人看護牛羊和財產。
戰神天狗因為貪婪成性妄圖吞噬日月,也觸犯天條被貶到人間,成了狼。狼選擇了自由生活,他浪跡荒野,獵食為生。人類的牛羊也在狼的食物之內,于是,這對天上的兄弟,在凡間卻成了宿敵。
而且,在草原上,狼和藏獒這種仇恨歷經千百年似乎已經刻入骨子里,因此,小狼格林的第一次出現在獒場時,就是那飄過的狼的氣息,都讓藏獒們血性大發,沖突不已!
小狼格林還沒有重返狼群就已經在獒場九死一生,期間的無數次流血戰斗都是它自食其力并承受危險而去換取自由的必然代價,這本書里大概有六七個章節都在寫“獒兄狼弟”的傳奇故事,如果你和我一樣有興趣的話,千萬不可錯過啊!
但小狼格林終歸是要回到狼群里去的,它的回歸之路異常艱難,它在人類的.懷抱里長大,它失去了狼本該有的群體生活,找不到團隊的合作模式,但大自然賦予了狼很多特殊的本領,這些正一一在小狼身體驚人地慢慢恢復,李微漪也在克服著生死的考驗,幫助小狼回歸狼群回歸自然,看著看著,佩服和崇敬之情油然而生!
還有五個章節就要結束這本書了,不知怎么,居然有點舍不得那么快看到最后一個字,或許這就是一本書的魅力吧,我喜歡翻閱紙質書,喜歡聞著淡淡的的書香,喜歡沉浸在濃濃的文字海洋里,喜歡讓自己的思緒飛揚!
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 篇4
“從前,有一只大灰狼出沒在一片森林里……”小時候睡覺前,媽媽總會給我講一個故事,就比如小紅帽。我想,大家都是聽著這故事長大的吧!故事中體現出了狼的狡猾,陰險,惡毒。使我們對狼產生了錯誤的認識。
下面,就請我向大家推薦一本書《重返狼群》吧!里面講的是作者李微漪跟一只狼生活了八個多月的經歷。怎么樣?很期待吧!
讓我想想:書中寫得是作者李微漪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只剛剛出生僅五天的小狼,于是,作者便把小狼帶回家喂養,并給小狼起名叫“格林”。可好景不長,沒過多久,小狼格林便開始學會狼嗥了!這讓作者惶恐不安,最后決定,要把格林帶到草原上,陪它重返狼群重返狼群讀書筆記重返狼群讀書筆記。他們在草原呆了將近半年的時間,一起找狼的蹤跡。食物一天比一天緊迫,李微漪的食物差不多都是格林捕回來的肉食。最后,在朋友亦風的`幫助下,終于讓格林重返狼群。
讓我最感動的,就是書上寫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得了重病的那一部分,每當小狼格林聽到李微漪的咳嗽聲時,便關切的趴在窗口往里探望著。可當李微漪下床走到窗口時,格林卻正在不遠處挖掘著什么東西,果然,不到一分鐘,格林就叼著個東西來到了窗前,作者定睛一看,才發現是兔肉。小狼格林不忍心看李微漪在草原上被饑餓折磨著,便把自己僅有的存糧,也就是被格林只吃了一般的兔肉,全給了李微漪。
我認為,狼身上有許多我們人身上沒有的優點,他們團結一致,還很聰明。或許你們會問我,《小紅帽》這個故事中就出現過狼,而里面的狼惡毒,陰險,這又怎么解釋呢?我可以很明確的回答你,小紅帽它只是人們編的一個故事,并不是真正發生過,而且,小紅帽里的狼形容的是我們人,形容的是我們人的陰險,敲詐。
。±,令人畏懼,又令人敬佩。最后,我希望大家看一看《重返狼群》這本書,或者看看視頻,改變一下對狼的認識!
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 篇5
“嗚——”一聲聲狼嚎滲入人心,那嚎中帶著呼喚,帶著悲哀,那是小狼格林的狼嚎……
讀了《重返狼群》這本書,我仿佛變成了作者李微漪,在遼闊的大草原上奔跑,小狼格林就在我的身邊,我們在草原上一起生活,一起吃飯,一起睡覺。人與動物就這樣和諧共處。我以前不太喜歡讀書,可自從看了《重返狼群》后,我就小狼的魅力所吸引,沉迷其中,開始了大量、瘋狂的閱讀。我讀了四五遍《重返狼群》,讀了所有關于“狼”的圖書:《狼圖騰》、《小狼小狼》、《狼王夢》……為了繼續閱讀,只要是關于動物的書籍,我就通通“吃”掉,無論是《西頓動物記》,還是沈石溪寫的《激情動物小說系列》,我都讀了個遍,可是《重返狼群》還是我的最愛。在《重返狼群》的指引下,我也開始尋找我自己的個人品牌。
小時候我看的《狼外婆》、《三只小豬》都描寫了狼的兇狠、貪婪,給我的印象狼就是無惡不赦的壞蛋,可是誰又能看透狼的內心呢?當我讀到狼之柔情這部分的時候,我的思想徹底被顛覆了。在作者李微漪生病的時候,小狼格林寸步不離獒場,沒出去獵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沒填飽,卻把好不容易得來的存糧給了“我”。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狼的愛——熾烈、純粹、舍身忘我、不離不棄,狼能做到這一點,有些人類未必能夠做到。狼懂得知恩圖報,哪怕是犧牲了自己的.生命!狼有時會偷吃牧人的家畜,換個角度想想,它不也是在無奈之中被逼出來的嗎?由于人類的肆意捕殺,草原上的野生動物幾乎都滅絕了,狼不去偷家畜,難道還要讓自己的兒女餓死嗎?就像《狼圖騰》中的小狼,寧死不屈!我們要學習狼的尊嚴,士可殺,不可辱!
小狼格林剛來到獒場的前幾天,因為他是另類,受到藏獒群體的驅逐和欺負?筛窳帜?他像個忍辱負重的戰士,在獒場的旁邊用了整整三天時間挖了一個一米深的洞,趴在洞里等待時機。每天中午,工人會端上一盆水供藏獒們散熱,水,對藏獒來說,猶如救命甘露。這條生命線格林看在眼里,記在心里。格林從洞里猛地鉆出,一下子將水盆掀翻,等藏獒們跑來,已是一個空盆。一會兒,格林又在這個藏獒上面咬一口,那個下面抓一把,整天陰魂不散地糾纏著藏獒們,報仇時間到!嘿嘿,最后藏獒們不得不承認了格林的存在,還和他們結成了獒兄狼弟。最終格林智取獒群中的一席之地。我深深的佩服格林的智慧和膽量。成大器者必須具備的斗爭精神……
每每讀到《重返狼群》的最后,小狼格林和李微漪分離的時候,我都會流著眼淚把書輕輕扣上,不忍心再往下看。每讀完一遍,我總會閉上眼睛,對格林說:“謝謝你,給我指的路,讓我愛上了讀書!謝謝你,送給我人生的座右銘:”勇敢、聰慧、孝心、尊嚴“。
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 篇6
這是我讀的最快的一本書,因為它的故事情節一直都深深吸引著我。讀完后它深深震撼了我。是因為他們之間的愛。我覺的這種愛是美好、純粹的,是感人、質樸的。
我讀這本書的時候不知道留了多少淚,但這些淚有高興的,也有傷心的,總之是悲喜交加。我被李微漪以命相搏和她身上所散發的.母性,被亦風雪中送炭、舍命相陪,被格林舍命救主所感動。格林不是普通的小狼,它是通人性的,它是智慧、勇敢的。他們之間的愛很單純,很干凈,就像那白雪就像小孩子的心靈那么單純,沒有任何雜念。這中愛已經超越了生命,是任何東西都無法衡量的。我已經找不到任何詞語來形容它。他們之間的愛讓我看到了這個世界如此干凈的一面。
李微漪到若爾蓋草原寫生,碰巧聽到當地人說起了格林的故事,狼爸被獵人殺死,狼媽也吃毒肉自殺了,狠心的獵人也把狼窩掏了,好心的牧民救下了這五只尚未睜開眼的小狼。李微漪的內心的善良驅使她去找小狼們,不管是死是活,也要看一看那者無辜小狼。于是一個漢族女孩,獨自一人踏上了尋找小狼的征途。當她終于找到時,牧民卻告訴她“你來晚了”。當時她的內心是非常傷心的。她急忙跑過去,因為不管是它們是生是死,她都要看一看,她也不相信小狼會死。李微漪看到那只小狼一動不動地躺在地上,李微漪就學狼叫想喚醒小狼,小狼好像以為是狼媽便正睜開了眼。李微漪救活了小狼,她的善心驅使著她將小狼帶回了成都。
小狼很聰明,一聞到不熟悉的氣息或聽到什么聲音它就會裝死。但它也很頑皮,很愛玩,經常偷偷跑出畫室。有一次,小狼偷偷跑出去把李微漪爸爸種的菜地弄的亂七八糟,糟蹋了許多菜,李微漪的爸爸非常生氣。李微漪擔心以后會藏不住小狼,于是向亦風求助,搬進了一個公寓,但它還是很愛玩。
有一天,李微漪出去買東西,回來時小狼滿嘴吐白沫。以為是狂犬病,又想到自己被咬過,于是又想起最近的一系列反應和狂犬病很像,甚至有了留遺囑的想法,后來才發現是牙膏,我當時便大笑起來。小狼也是看見什么就咬什么,經常咬電線。于是李微漪就想了一個辦法,在電線上涂了芥末,辣得小狼四處亂躥,一頭扎進了水盆里。
后來小狼在城市不能再待下去了,李微漪便帶小狼一起去了若爾蓋草原,決定將它野化、放生。但在草原生存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有一次小狼不小心被一只藏獒緊緊咬住,李微漪冒著斷臂之險從藏獒口中救下出了小狼。李微漪生病時,小狼便每天守在李微漪身邊,還把自己唯一的兔肉拿出來給李微漪,但李微漪不得不回去治病。15天他們沒有相見。當李微漪回來時,它不顧割破肚皮的危險跳過裝有玻璃的高墻來見主人。
一人一狼一起上狼山,在這里尋找狼群,讓小狼回歸狼群,將它放生。當小狼走時,他們心里是多少么難過,多么不舍,可李微漪知道小狼是自由的,她不得不這么做。放生后,李微漪沒有走,因為她還想再看一看小狼,最終她看到了,小狼很好,還成為了狼王。
二人、一狼他們之間多么單純,多么純粹,沒有任何目的。如果有目的,那目的就只有一個就是將小狼放生。他們做到了。他們之間的愛是偉大的,已經超越了任何東西,包括生命。
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 篇7
1894年,美國新墨西哥州有一匹名叫洛博的狼王警戒心極強,不但從不上獵人的當,還領著狼妻布蘭卡和其他四只灰狼襲擊牛羊充饑。他們似乎具有逃脫死亡的超自然力量,神出鬼沒地游竄在大草原上。他們像是嘲笑人類般,不斷破壞獵人精心設計的陷阱,并在其上留下糞便。洛博的智慧和冷靜,換來了懸賞千金的獵殺令。
終于有一天,布蘭卡落入了陷阱,被獵人殺死。痛苦的'洛博爬上山嶺,對月哀嗥著,仿佛在祭奠他的亡妻。獵人們無比緊張,害怕在洛博的復仇烈火中無人可以幸免。沒想到幾天后,洛博憤然踏進了布置在牧場周圍的鋼夾陷阱中,而且連踩四個,一只腳爪一個狼夾,就那樣神情冷漠地被鎖在原地,淡然地望著夕陽下他曾經統治過的山脈……隔天早上,獵人們發現洛博已經斷氣,沒有掙扎,沒有外傷。就為了追隨他摯愛的伴侶,洛博解散了他的另外四個伙伴,孤傲地死在布蘭卡的身邊。
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 篇8
這是一個悲歡離合,而又樂觀向上的故事。
一只名為“格林”的小狼,身世凄涼,而被畫家李微漪收養。但因種種原因,格林不得不重返狼群。就這樣,一狼一人,便經歷千辛萬苦,踏破鐵鞋,格林終于重返狼群。譜寫了一個美麗的篇章。讀了這個故事后,我怎能不感動,并且我還學到了許多東西。
一、不忘初心
“不忘初心,方得始終”,李微漪與格林的初心,便是重返狼群。之所以格林成功重返狼群,是因為任何困難都不能讓他們忘記初心,因為這是一個堅定的初心。我們也因懷有一顆堅定的初心。無論何時,無論何地,披荊斬棘,只為初心。
孔子的“居之不倦,行之以忠”,包拯的“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初心純潔、熱烈、美好。她是迷途困挫時的責任與擔當,是鉛華盡染時的恪守與堅持。不忘初心,方得始終。
我不去想,是否能夠成功,既然選擇了遠方,便只顧風雨兼程;我不去想,身后會不會襲來寒風冷雨,既然目標是地平線,留給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二、堅持不息
為了初心,我們就要堅持。李微漪與格林為了初心,即便被野狗咬,即便遭遇饑荒,他們也不怕,堅持了下來。正因他們的堅持,才使格林重返狼群。我們應向他們學習,無論初心有多難,都應堅持。堅持就是勝利,勝利貴在堅持。
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堅持要鍥而不舍、要頑強不息。變,才是命運;忍,才是歷練;做,才是擁有;堅持,才有機會成功!
狼行千里吃肉,馬行千里食草,活魚逆流而上,死魚順波逐流。堅持不懈,鍥而不舍,金石可鏤。
三、團結與你
格林單憑一己之力能重返狼群嗎?難于上青天。李微漪與它合作,無論發生了什么,他們都很團結,合作挺了過去。
有這么一個故事:兩個饑餓的人在荒漠上走著,他們遇到了一個人,他給予了兩人一根魚竿和一條魚。他們兩人各拿一物,朝著不同方向走。結果,拿魚的人往回走,他吃了魚后,沒過幾天,就餓死了。而拿魚竿的`人,向大海走,當他看見大海準備釣魚時,卻餓死了。但如果他們一起合作去海邊的話,或許結局會有所不同?梢姡瑘F結合作是多么重要。
孟子說:“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薄败娒駡F結如一人,試看天下誰能敵!笔前!人心齊,泰山移,團結的力量才是最大的!
四、愛護環境
南山阿爸說:“草原有草原的法度,大災一起只會越來越壞,你不明白。草原要變天了,變天了!”書中不止一次提到關于環境的話題。盡管格林成功重返狼群,但它的孩子們卻因環境問題而相繼死去。狼皮、狼牙、樹木,書中人們為了過上奢侈的生活,而瘋狂的破壞環境。他們的行為,令人費解、令人發指、令人憤怒,更多的,是令人惋惜。
大自然是善良的慈母,同時也是冷酷的屠夫。數次自然災害后,人們也意識到了環境的重要性,許多地方都得到了綠化。也許多少年后,將有一個振奮人心的消息:地球的環境,成功“重返狼群”。
寫到這兒,我仍然回味無窮。這是一個令人感動的故事。這個故事給我留下了很大的印象,同時,也教了我許多人生哲理。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 篇9
一天我在小區外散步時正好看見了一家新開業的書店,于是我走進去看能不能買到我喜歡的書。我隨意拿起一本比較厚的書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詳細介紹人與狼共同生活成長的故事,我覺得很有趣就買了下來。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來看,才發現這本書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著這個標題我就很想把這本書一口氣讀完,直到一個月后……
“終于讀完了!蔽覈@了口氣,繼續回想書中人與狼的種種……
這本書讀完后令我非常感動,我以前一直認為狼與狗是一樣的,但是讀了這本書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區別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強的狗則是很溫順,溫順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棄自尊去討好主人。我從書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準備用鐵鏈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時它會發抗不讓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會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會站起來。
后來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撿回它的地方若爾蓋草原,在那兒又發生了很多人與狼的故事……
在若爾蓋草原的獒場里的事讓我看獒的觀點改變了,以前我把獒堪稱一種兇惡、暴躁的殺人機器。但是看了這本書后我發現獒是一種理解人性、尊老愛幼的動物。
這本書最讓我震撼的.是一匹家養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還是融入了狼群。這些成功還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辦到的,我就講一下詳細的內容吧!
不能讓狼碰鐵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槍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獵成長階段)它就會養成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習慣了。養狗容易養狼難,能養了并放歸草原在歷史上已經是奇跡了。
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 篇10
每日午后,斜倚桌邊,桌角放一杯淡淡的茗,氤氳著熱氣,散散幽幽的清香。窗外的暖陽溫柔地灑在一頁頁精彩的書頁上,我摩挲著頁角,伴著周圍美好的一切靜靜地品味著那本令我神往的,人與動物真實情感的——《重返狼群》。
本書的作者是李唯漪,一位畫家主人公則是一只名叫“格林”的小狼,作者在草原游玩時偶然聽說了一個凄美的狼故事,并努力尋找到了那對狼夫婦留下的一窩小狼崽,其中唯一的幸存者便是格林并與作者結下了不解之緣。
作者把格林帶回了城市,那時的格林只有半個月大,作者就象母親一樣撫養著它,喂它食物,教它狼嚎。但那畢竟是城市,由于被多次舉報,作者終于作出了一個重大決定,讓格林重返狼群。
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出生就生活在城市的格林本就亦狼亦狗,況且找到狼群并重返,其中劫難與危險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但李唯漪為了格林決定試一試。她帶著格林在獒場住下,慢慢尋找狼群,在獒場,格林結識了如父親般慈愛威嚴的頭獒“皇帝”,打敗了高傲的泰桑并與它成為患難與共的好兄弟,用了三天生擒了頭羊,在這個過程中,格林的意志力得到增強,野性漸漸地被激發。為了讓格林更好的捕獵,作者親自學習狩獵技巧并教給格林,作為人類,李唯漪做到了她所能做到的一切。
之后作者帶著格林尋找狼群,狼群是鬼詭而兇惡的存在,但作者為了格林明知前方是危險卻甘之若飴,我不禁對她產生深深的.敬佩之情,在尋找狼群的過程中作者跌倒在冰湖里腳扭傷了,格林拽來了一匹馬牽著作者回了家,中途糧食斷絕的時候,格林每天打來了一只野兔,埋在淺雪中故意不吃,是為了留給李唯漪……
這一幕幕感人的故事不禁讓我熱血沸騰,熱淚盈眶。作為一匹狼,格林做到它所能做到的一切,它把最好的都回報給了作者。我想這就是人和動物最真摯最純粹的感情吧。作者用愛撫育了格林,格林用全部回報了作者。都說狼是冷血的,但我想在李唯漪眼中,格林就像她的孩子是可愛的、勇敢的吧。讀后感。作者說如今高原草場正在快速沙化,狼群就快沒有家了,人類捕殺狼群,破壞它們的家園卻責怪它們冷血殘酷,難道人類不需要反省自已的所作所為嗎?
故事的最后,格林安全地返回了狼群。作者是一位奇女子,她做了別人不敢想做的事。她用最美好的愛給了格林一個只屬于它的格林童話。
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 篇11
用了幾天時間讀了李薇漪寫的紀實文學《重返狼群》,很喜歡這本書,更羨慕她的生活,可以隨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隨意選擇自己喜愛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個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風,一個人如果想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難,難得的是可以遇到這樣一個志同道合的伴侶。
李薇漪從草原帶回一只沒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飼養并成功的將它野化讓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樣歷經艱難,卻詳實的記錄了小狼的成長以及狼自身所擁有的氣質,看過這本書讓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堅定,勇敢,以及重情重義,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獵,忍受饑餓,寒冷,恐懼,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孩能做到這點,真讓我佩服,她在書中說了一句我認為很經典的話,她說一個擁有賺錢能力的人何必急著去賺錢呢,她是擁有著賺錢能力的人,所以她做著一個自由職業者,過著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說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掙錢,卻沒有時間享受生活是為什么,我想應該這樣回答她,因為是沒有賺錢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體可以的時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賺錢,賺來的錢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體的本錢時候無力支撐以后的生活,我就是這樣的人,一個沒有能力的人。
書在最初講了這樣一頭狼讓我很震撼,一頭公狼因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圍捕,踩在夾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斷了自己的一條腿,用三條腿逃到一個石縫中躲藏,獵人就把刺刀綁在棒子上向石縫中猛刺,直到沒有了聲音才將狼拉出來,發現狼頭已經血肉模糊,刺刀從口中直沒入頸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來,一只眼睛已經冒了,頭皮沒有一個好地方,獵人說這是因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對刺刀,每一刀下來它都是用嘴去咬,這就是狼的狠和堅強,如果是狗會將屁股對著獵人采取逃避的姿勢,獵人因此得到了價值不菲的'狼皮,后來它們誘捕母狼,多長投毒設陷阱都沒有成功,可后來他們發現母狼死了,臨死時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獵人說母狼是自愿踩到夾子上的,因為剛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無力狩獵也無法養活小狼,所以它決絕的選擇了自殺,但是它不愿獵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這就是狼。牧人說狼若不是為了哺育小狼絕不會冒險偷羊,這是父愛吧,公狼為了養活自己的妻兒甘愿如此,這才是個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將終身不娶,母狼用這種方式表達了自己的忠貞也表達了對人類的怨恨,書中的小狼就是這對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長經歷很精彩,這里有歡樂也有悲傷,同過詳盡的描寫將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愛與孤獨,狼的冷酷與鎮靜都展現在我們面前,作者是唯一一個將家養小狼成功放歸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過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納,這個過程是艱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親一樣,愛著小狼,為了讓狼能夠重返狼群付出了一個母親所能給與的一切,這就是天下的以分離為目的的愛,母愛!
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 篇12
我喜歡讀動物小說,特別是關于狼的。我三年級自己讀的第一本書,就是《狼王夢》。后來我又了許多關于狼的小說,《蒼狼》《狼王洛波》《狼圖騰》。狼在我心中是一個集智慧、勇敢、愛家、機靈于一身的形象,卻始終蒙著一層神秘的面紗。
不過,當我翻開《重返狼群》,看到小狼格林的可愛照片,作者用發自內心的文字配以圖片,向我描述了她的親身經歷時,我從未知此真切地與書中的人、狼有那樣近的接觸。我仿佛真的看到了小狼格林,看到了它的活蹦亂跳、活潑可愛的身影,我不禁有些妒嫉作者:竟能養這樣一只小狼。
作者帶著小狼,從草原到城市,再回到草原,最終讓小狼回到了狼群中重返狼群讀書筆記二年級作文。最讓我感動的,不是她對小狼的傾心照顧,也不是她為小狼千辛萬苦尋找狼群,而是那一刻,最后一刻的放手。原來,有一種愛叫放手。
小狼格林是作者一手帶大的,可以說,他們之間已經不單單是朋友,更像是母親與兒子。他們的.感情紐帶早就超出了物種的差別。當作者用鐵鏈拴住格林時,格林并未反對,文中寫道:“鐵鏈困不住狼,留下是因為我愛你”。但她最終仍選擇了放手,讓格林回到了他應屬于的地方。的確,正如她哽咽的話:“誰都不能為誰鋪一輩子的路,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該他自己走了……”
留住心愛的人很容易,可是天底下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放手?其實,真正的愛不是一輩子全心的付出,而是付出后適當時往往手。人生的一切只有自己去經歷,才能悟出或是領會到一份獨一無二的滋味與感受。
父母們,學會放手吧,讓孩子自己走將來的路。因為,有一種愛,叫放手。
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 篇13
“狼媽”教子
您會愛嗎?會愛您的孩子嗎?
我知道您的答案是肯定的,希望文末的您也能驕傲的說:“我會愛!
“狼媽”薇漪帶回小狼時,第一次是用奶瓶給小狼喂食鮮奶的。結果,奶嘴被小狼生生咬斷,奶瓶也摔碎了。兇猛如狼,豈會如此斯文飲食,薇漪想到老牧民曾說過,哺乳的母狼沒有一個乳房是完好無損的。
這份堅持,這份忍耐,如果不是無私的愛還能做何解釋?這一點,每個親身哺乳的準媽媽都有體會。我亦曾,親眼目睹,一朋友的小孩一口吮吸的那朋友瞬間滿眼淚水打轉。這個時候,每個媽媽都會愛,每一份愛都偉大。
小狼稍長點時,有次“狼媽”把小狼單獨留在了家中。結果,回來打開房門的瞬間,驚呆了:
【米粉撒了一地,地板的壓腳線被摳了出來,陽臺上的植物成了殘枝敗葉,衛生間的卷紙被拖出來老長……洗衣機、電冰箱的電線被咬斷了……寫字臺上全是狼爪印,蜂蜜罐倒翻,滾在桌邊上,一罐蜂蜜所剩無幾……】
面對四仰八叉的挺著大肚子在沙發上睡著安穩覺的小狼,“狼媽”無奈又溺寵的搖搖頭,然后埋頭整理。整理之后,已是深夜,精疲力盡,卻還是費心的為格林準備著可口的愛之晚餐。
這樣的事情,很多準媽媽都有經歷。她們閃著圣潔之光的母性,指引著她們會有和“狼媽”如初一轍的做法。這時候,愛是天性,這份愛是那么的順其自然而讓人愉悅。
終于,隨著時間的流逝,小狼一天天的長大。它能見到的活物,只有“狼媽”這個人,它狼的天性是它永遠只忠于強者,攻于弱者。所以,它露出了鋒利的爪牙,選擇攻擊這個救她、養它的母親。“狼媽”是怎么做的呢?她知道這是狼的天性,她要讓它成為狼,就不能用人性來要求狼性。所以,她沒有罵它是白眼狼,沒有剪掉它鋒利的爪牙,而是把自己逼的像個正真的母狼一樣,去戰斗,去爭奪,她狠狠的咬住狼的嘴筒,咬的一嘴狼毛,卻也引得了這個狼子的俯首帖耳。
您呢?可曾想到您處于叛逆期的孩子。當您的孩子,第一次挑戰您作為父親或者母親的家長權威時,您是火冒三丈,訓斥打罵,口口聲聲念著:“豎子無禮”呢?還是冷靜的分析、學習,在知道這是孩子成長的必經階段時,耐心的開導,用心的等待呢?
有多少的父母,打著家教的幌子逃避著自己懶惰的事實。他們可以用心的教會牙牙學語的孩子喊出并不怎么真切的“爸爸”、“媽媽”,卻無法接受孩子成長中的必經階段。只因為,前一種愛,自然、輕松而不需要習得。后一種愛,卻需要克服懶惰去學習,去摸索。
當“狼母”發現,小狼已經迫切到了需要交流的時候,她知道自己喚子的“嗚嗚聲”已經不能再滿足小狼了。如果是你,你會怎么做呢?就讓他順其自然吧,活著已經很難得了。我想我會這樣想,也會這樣做的?伞袄菋尅辈话。襾砝枪壤巧降默F場錄音,結合自己的已有知識比照分析,再反復的聽,反復的學,反復的練習、實踐,直到她這個人“狼媽”發出的狼嚎與音頻曲線幾乎一致。意料之中的,她的狼子驕傲的發出了第一聲正真的狼嚎。
您呢?當每一次看著孩子極低的測試成績,您是怎么做的呢?訓斥、打罵、抱怨?還是無奈的拉著臉,嘆口氣,已不自知的語言暴力道:“你就這個能耐了。”或者,虛偽的無所謂的笑笑,說句連自己都不相信的:“沒事,下次一定能考好!庇只蛘撸贸鲆凰X,立馬風風火火的去給孩子報各種輔導班呢?這些都太容易去做了,因為多么順其自然,合乎本性啊。
如果一個弱女子,能教會一只狼發出標準的狼嚎。那么您,又怎么好意思說自己不能幫助同為人的孩子提高一門成績呢?你可曾,仔細翻翻孩子的課本,而不是以已經忘了,不會了來搪塞呢?你可曾,有認真看過孩子的試卷,仔細引導著孩子分析每一處的失分點呢?你可曾,心平氣和的坐下來,耐心的聽孩子分析自己失敗的原因?你又可曾,為了孩子,愿放下你手中的手機,放棄你無用的社交,陪著她重新溫習一遍自己已快要忘完的功課呢?
這些可曾,您多半沒有吧,因為您總有無數的理由來反駁每一個可曾。比如,您需要賺錢,您沒有時間,您沒有那個能力那個精力;又比如,您認為您的錢大可以讓輔導班的老師來為您工作,您以為分析試卷那種事都該是學校老師的職責?赡欠裣脒^,您的一個孩子您都可以找到這么多不去努力,逃避懶惰的原因,管著五六十甚至更多孩子的老師會不會找到更多的原因呢?
當小狼的身體急速增長,“嗷嗚———喔——嗚—”的狼嚎夜夜在城市的上空響起時,“狼媽”的眉頭再次皺緊。她知道,那個始終藏在心里的問題必須得面對了,鋼筋水泥鑄成的城市已經無處安放狼自由的靈魂,她必須得選擇了。她找了動物保護組織,我們偌大的中國居然沒有野狼救助和保護區,小狼要得到保護,必須漂洋過海送往英國;她去了動物園,刻當她看到那只被圈禁在小小牢籠中的老狼,一刻不停的在狼牢中跑著狼圈,厚重的玻璃上全是它的抓痕時,老狼悲哀、絕望、身不如死的眼神狠狠的刺痛了她的心,狼身可囚,狼心難困。她絕對不能懶惰的,將小狼送進這個集中營而一了百了。所以,她選擇了那條最艱難的路,第三次遷徙:帶小狼重歸故土,助小狼重返狼群。
您呢?當孩子提心吊膽又小心翼翼的告訴您,自己無法適應所在的班級,所在的學校時,您是怎么做的呢?無所謂的一番無用的安慰,道之:“適應,你要適應環境,適應了就好了”呢?還是,認真的聆聽孩子的內心,仔細分析孩子的行為,再去學校拜訪孩子的老師,咨詢孩子的同學,考察孩子所處的環境,然后再做出最正確最適合孩子發展的決定呢?
我們總說適應,可如果讓一匹狼來適應人的生活,不說根本就適應不了,就算真的適應了,狼也已經不再是狼。
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狼和藏獒這對天敵,總算是能和平共處了。茫茫草原,小狼再也不孤獨。但這世間最大的問題,就是總會有層出不窮的問題。
不久之后,“狼媽”悲哀的發現,本已能夠嫻熟捕食鼠兔的小狼,居然突然捉不到鼠兔了。原來,小狼生活在藏獒群中,耳濡目染的都是狗的行為習性。在捕食的關鍵時刻,本應屏住呼吸,禁聲突襲之時,小狼卻模仿著狗的做法,威懾罵陣,虛張聲勢,豎起狼毛大吼一聲:“花”(狗叫聲)。這哪里是捕食,根本就是報警嘛。
“狼媽”再次心情沉重的考慮到小狼的未來。她意識到:
養在獒群的小狼對自己的身份定位是模糊的,狼具有天才的學習和適應模仿的本領,小狼學了,卻學歪了,適應了,但適應的不是它該面對的環境,F在,陪它脫離人群脫離獒群,進入嚴酷的草原,共同承擔生存的壓力,接受大自然的篩選已經迫在眉睫。
于是,強悍的“狼媽”再次選擇了危險重重的一條路“孤身攜子投狼群!边@是“狼媽”的第四次遷徙——荒無人煙的嚴寒草原。
您呢?想到什么了呢?您的孩子是否也曾在接受和模仿能力最強的時期,身邊聚集了很多不被您看好的狐朋狗友,沾染了很多抽煙、酗酒、沉迷網游的不良習慣呢?您又是怎么做的呢?是粗暴簡單的暴力鎮壓呢,還是如“狼媽”一樣透徹的分析問題,直面問題,刨根問底后再陪著孩子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呢?古有孟母三遷,今有“狼媽”四遷,您可會,為了您孩子的優秀和未來而選擇一遷嗎?
鳥兒翅膀硬了,總要離巢。小狼長成了大狼,也要回歸狼群。一路走來,“狼媽”攜帶著小狼躲父母、躲車輛、躲警察;離開小屋,離開天臺,離開城市,離開人群;一起學習狼嚎,學習捕食,學習適應大自然優勝劣汰;更是一起忍凍挨餓,忍受病痛和環境的各種考驗。要說不舍,“狼媽”最是不舍放小狼離去,要說不舍,小狼最是不舍離去“狼媽”。
然而,“狼媽”是這樣說的':
“舍不得也要舍……狼不是寵物,人的陪伴絕不能取代它真正的同類,而且狼有自然交給它的使命……只要它能活的快樂,我有什么舍不得。”
這一段,我讀哭了,看的是別人的故事,哭的是自己的心酸。
我知道,有很多如我這個年紀的同齡人讀到這里,都會哭的。曾幾何時,我們也如長大的小狼一樣,夢想在自由的原野馳騁,可總有無數的舍不得,無數的各種道德框架,無數的人倫孝義,無數的哭泣,無數的恐嚇,無數的示弱死死的將我們纏繞。直到,我們再也喘不過氣;直到,我們疲憊的收起那顆自由的心,收起已經準備遠行的腳步。然后,心知肚明的,以愛的名義圈禁自己的快樂,恰如離去又返回的小狼一樣,收起鋒利的爪牙,將自己的頭顱擺正,等待愛的項圈來禁錮。只是,小狼“格林”多么幸運,她的“狼媽”最后還是忍痛割愛,收起了那已愛的名義編制的鐵鏈,而給了它更無私的愛——自由。即使,一轉身已是思念成災;即使,一轉身已知是永別。
您呢?但愿,您在孩子需要展翅翱翔的時候,能不以愛的枷鎖,使他負重前行;能不已愛的美名,冠名自己的懶惰。
已是文末,您,還能驕傲的說“我會愛”嗎?您,可也是,愛著愛著,就懶了呢?愿您不是,愿所有的父母都不是。
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 篇14
《重返狼群》我羨慕李微漪的自由生活,可以隨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隨意選擇自己喜愛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個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風,一個人如果想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難,難得的是可以遇到這樣一個理解人的.伴侶。
李微漪精心飼養格林并成功的將它野化讓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樣歷經艱難。狼沒有我們想的那樣兇殘,而是:智慧,堅定,勇敢,以及重情重義。她陪小狼在若爾蓋大草原上生活。和它一起生活,忍受饑餓,寒冷,恐懼,并且有福同享有難同當,一個二十多歲的女人能做到這點,真的好厲害!
小狼格林的成長經歷很精彩,這里有歡樂,悲傷,有狼的愛與孤獨,狼的冷酷與鎮靜都展現在我們面前,作者是唯一一個將家養野狼成功放歸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過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納,這個過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親一樣,愛著小狼像愛自己的孩子,為了讓它能夠重返狼群付出了一個母親所能給與的一切,這就是天下的以分離為目的的母愛!
讀完這本書后,我更羨慕的是作者李薇漪可以那樣自由的生活,在草原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樣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盡天下的風景,而我喜歡大草原、山川、濕地、花田……這本書很棒!讓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與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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