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防汛工作管理制度16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防汛工作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強化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公司按照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防汛工作要堅持“預防為主,防重于搶”的防洪工作方針,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災,確保員工生命及國家財產安全。
第三條認真貫徹《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統一規劃,服從當地人民政府對防汛工作的統一安排和領導,堅持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單位防汛的各項準備工作。
第四條公司要齊心協力、切實擔負起防汛的責任,所有員工都應自覺履行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
第五條防汛工作實行指揮長負責制,實行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管理。防汛工作的`責任由各副總經理正職承擔(正職外出期間由主管生產的副職承擔)。
第六條本制度適應于本公司所有部門。
第二章組織與管理
第七條建立健全防汛組織機構,行政部成立汛期安全領導小組,各車間成立由第一責任人擔任組長的搶險小組,組織搶險隊伍等,層層落實崗位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第八條宣傳教育組要抓好員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認識,增強防汛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認識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九條防治監督組要充分做好防汛準備工作,做到早抓、早檢查、早落實,把好汛前檢查關,消滅防汛“死角”,切忌走過場。汛前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防汛組織機構(即:防汛領導小組、防汛辦公室、搶險隊伍)是否健全、指揮調度是否靈活。
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應急預案是否制定。
3、防洪建筑物(即:施工圍堰、防洪墻等)強度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是否安全可靠。
4、動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設施,是否狀況良好,正常使用,搶險物資是否準備到位。
5、對有可能誘發山體滑坡、垮塌流等山地災害的施工作業點,是否制定預防應急措施和組織有搶險隊伍。
6、對受洪水影響范圍內的居住點和建筑物以及大型設備是否搬遷、撤退或已采取其他防洪措施。
7、對會遭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是否有警示標志。
第十條行政部要建立健全防汛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其內容應包括:防汛崗位責任制,汛期值班、汛期巡視、防汛物資的管理,汛期汛情及災情的匯報,防汛工作的獎懲制度,年度防汛工作總結等。
第十一條行政部在防汛期間,必須保證人員思想、組織、人力物資、經費、措施等工作的落實和到位,確保安全度汛防汛。
第十二條在主汛期間、大暴雨過程中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對生產、生活區、防汛工作的巡視、檢查,及時處理有關安全隱患及突發事件。
第十三條公司在汛期應加強與所在地水文、氣象網點部門的聯系,確保通訊暢通,能及時、準確了解和傳遞有關的氣象、水情、汛情預報資料,不延誤時機的組織防洪搶險工作。
第十四條對發生洪水災害的施工點,行政部,車間各部門應積極協助配合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援的工作和物資的供給。
第十五條洪水災害發生后,行政部應在水毀建筑物相應位置設置警戒線,作出醒目標志,并派人員值班,避免事故再次發生,同時還應配合當地政府積極組織員工開展自救和恢復生產、發展生產的工作。
第十六條對所發生的災情,經核實后,應如實地逐級上報主管部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偽造。
第十七條在遭遇超標洪水或泥石流襲擊而造成重大損失和重大人員傷亡以及重大設備和建筑物摧毀的施工項目,應在24小時內將受災情況上報行政部、由行政部上報上級領導部門。
第十八條行政部應在汛前將本單位防洪渡汛指揮部成員名單、聯系電話及防汛方案以書面或電子文檔格式上報行政部,由行政部上報上級領導部門。
第十九條汛期結束后,應對防汛工作進行全面的總結,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第三章獎懲
第二十條行政部對在防汛搶險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在防汛期間,因工作失職、瀆職而給單位造成損失和影響的,根據損失的大小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和處分。
第二十二條對造成重大損失的有關責任人,視其嚴重程度,按照公司規定追究其相關責任,對觸犯法律的將移交相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篇2
一、總則
為了加強防汛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確保防洪安全,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防汛工作管理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各級防汛部門及相關單位,旨在明確防汛工作職責、加強組織協調、提高工作效率,確保防汛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防汛工作職責
1. 各級防汛部門應建立健全防汛組織體系,明確各級領導和相關人員的防汛工作職責,確保防汛工作的有序開展。
2. 加強對防汛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護,確保其正常運行,提高防洪能力。
3. 制定防汛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4. 加強防汛宣傳教育,提高群眾防汛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防汛工作協調機制
1. 各級防汛部門應建立健全防汛工作協調機制,加強與氣象、水文、水利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形成合力。
2. 定期召開防汛工作會議,研究分析防汛形勢,制定相應的工作措施。
3. 建立防汛信息共享平臺,實現防汛信息的實時共享和傳遞,提高決策效率。
四、防汛工作監督檢查
1. 各級防汛部門應加強對防汛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防汛措施得到有效落實。
2. 對防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應及時整改,確保防洪安全。
3. 對防汛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五、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各級防汛部門及相關單位應嚴格遵守。
2. 本制度解釋權歸防汛主管部門所有,如有需要,可進行修訂和完善。
防汛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各級防汛部門及相關單位應充分認識到其重要性,切實履行防汛工作職責,加強協調配合,確保防洪安全。同時,也應不斷完善防汛工作管理制度,提高防汛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為人民群眾創造安全穩定的生活環境。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篇3
一、總則
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效應對洪澇災害,規范防汛工作,提高防汛減災能力,特制定本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二、組織架構與職責
1. 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由單位負責人擔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負責全面領導和組織防汛工作。
2. 防汛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防汛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
3. 明確各部門防汛工作職責,確保防汛工作有序進行。
三、預警與應急響應
1. 建立完善的防汛預警系統,及時收集、分析、發布防汛信息,確保預警信息準確、及時傳達。
2. 根據預警級別,制定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確保在洪澇災害發生時能夠迅速啟動應急響應機制。
3. 加強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有效地應對。
四、物資儲備與搶險救災
1. 建立防汛物資儲備制度,確保防汛物資充足、質量可靠,滿足搶險救災需求。
2. 加強搶險救災隊伍建設,提高搶險救災能力,確保在災害發生時能夠及時、有效地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3. 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合力,共同應對洪澇災害。
五、監督檢查與責任追究
1. 加強對防汛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防汛措施得到有效執行。
2. 對防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進行整改,確保防汛工作不斷完善。
3. 對防汛工作中失職、瀆職的行為,依法依規進行責任追究。
六、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2. 本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篇4
一、總則
本防汛工作管理制度旨在規范防汛工作,確保在汛期期間能夠迅速、有效地應對各種自然災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 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指導、協調和監督防汛工作。
2. 設立防汛辦公室,負責防汛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組織實施。
3. 各部門、單位應明確防汛工作職責,確保防汛工作的有序進行。
三、防汛準備
1. 制定防汛預案,明確防汛目標、任務、措施和應急處置流程。
2. 開展防汛知識培訓,提高全體員工的.防汛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3. 加強防汛設施建設,完善排澇系統,確保排水暢通。
4. 儲備必要的防汛物資和設備,確保在汛期期間能夠及時調配和使用。
四、防汛監測與預警
1. 建立防汛監測系統,實時監測水位、降雨量等關鍵指標。
2. 加強與氣象、水文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掌握雨情、水情信息。
3. 根據監測數據和預警信息,及時發布防汛預警,提醒各部門、單位做好防范工作。
五、應急處置
1. 在汛期期間,各部門、單位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及時響應和處置突發事件。
2. 一旦發生險情或災情,應立即啟動防汛預案,組織力量進行搶險救災。
3. 加強現場指揮和協調,確保各項措施得到有效執行。
4. 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險情、災情和處置情況,請求支援和協助。
六、災后恢復與總結
1. 在災后及時組織力量進行恢復工作,修復受損設施,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2. 對防汛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
七、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和修訂。
2. 各部門、單位應嚴格遵守本制度,確保防汛工作的順利進行。對于違反本制度規定的行為,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通過本防汛工作管理制度的實施,我們旨在構建一個科學、高效、有序的防汛體系,確保在汛期期間能夠迅速應對各種自然災害,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同時,我們也將不斷完善和優化防汛工作制度,以適應不斷變化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發展需求。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篇5
為進一步做好汛期安全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水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水災事故的發生,保護學校集體財產和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中小學防汛、防臺風工作的實際,特制定學校防汛、防臺風安全工作制度。
。ㄒ唬┙⒔∪姥、防臺風安全組織
1、成立防汛、防臺風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為學校防汛、防臺風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的防汛、防臺風安全工作。
2、防汛、防臺風的具體工作由安衛辦、政教處(德育處)、總務處具體負責實施,并組織落實本校的`防汛、防臺風安全管理工作。
3、學校實行并落實逐級和崗位防汛、防臺風責任制,層層確立防汛、防臺風安全責任人,簽訂防汛、防臺風安全責任書。
(二)建立健全防汛、防臺風安全規章制度
1、建立好各種防汛、防臺風安全記錄。
2、定期組織全校教師、學生進行防汛、防臺風安全知識的學習與培訓。
3、經常組織防汛、防臺風巡查、校舍安全檢查。
。ㄈ┘訌姺姥础⒎琅_風安全設施的配置與維護
1、加強學校排水溝的清理與整理,保證排水溝暢通無阻。
2、清除校園內雜草,使汛期到來時校園內排水順暢、不積水。
3、教室、實驗室、辦公室等,應達到消防要求。
4、學校協助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學校周邊井、溝、灣、河、池塘等危險地方,應加強安全防范設施,設立安全警示標志。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篇6
一、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結合我鎮防汛物資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防汛物資包括鐵絲、救生衣、麻料、袋類等耗材;也包括搶險燈具、鍬、鎬、鉗等小型工器具。
二、計劃管理
第三條防汛物資管理要做到專人專管,負責。
第四條防汛物資儲備管理要求是做到物資定額儲備,保證物資安全、完整,保證及時調用。
第五條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對防汛儲備物資的管理的責是:
1、編制每年防汛搶險物資儲備控制計劃。
2、定期檢查各代儲村防汛儲備物資的保管養護情況。
3、負責向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時報告防汛儲備物資的儲備和調用情況。
4、負責防汛儲備物資的調用管理。
第六條防汛物資代儲村的管理職責:
1、做好防汛儲備物資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向鎮防洪抗旱指揮辦公室報送防汛物資儲備管理情況。
2、每年汛前,按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要求,認真做好儲備物資發放的各項準備工作。
3、每年汛后,動用了防汛儲備物資的,代儲村要及時清點,并向鎮防汛抗旱指揮室報告防汛物資動用和庫存情況并補齊、充實。
第七條鎮防汛儲備物資屬專項儲備物資,必須“專物專用”,未經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批準,任何村和個人不得動用。
三、儲備管理
第八條防汛抗旱物資是各村抗洪搶險的重要物資。各村主管干部要切實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管理,做到制度健全、責任明確、人員落實,并實行主管領導負責制和管理人員責任制。各村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物資管理人員責任制度,明確各自的責任。
第九條鉛絲、編織袋等物料的儲存要做到安全可靠、存取方便、擺放整齊、干燥通風等,保證物料的安全和供應。
第十條防汛物料不準外借,不準挪用,特殊情況需調用時,由鎮防汛抗旱指揮辦公室批準。
四、防汛物資的'使用
第十一條防汛搶險物資使用根據憑防汛搶險實際需要的數量辦理“領料單”,經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批準后領取防汛搶險物資。物資管理人員認真填寫“入庫單”和“出庫單”制度。
第十二條在汛情緊急的情況下,防汛指揮機構有權在其管理范圍內調用所需的物資、設備,事后應當及時歸還或者給予適當補償。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篇7
為加強大源鎮防汛防臺工作的組織領導,樹立防大汛,抗大災的思想,確保將可能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條例》《縉云縣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縉云縣人民政府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工作規則》等規定,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制度,請遵照執行。
一、總體要求
根據縣防汛指揮部要求,防汛防臺工作實行干部駐村制度,以行政村為單位,由各聯村領導負責統籌、駐村干部負責落實,切實擔負起防汛防臺工作責任,所有駐村干部都應自覺履行和參加防汛防臺工作。應急響應期間,全鎮干部堅守防汛一線,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組織體系及工作職責
成立以xxx為總指揮,xxx、xxx、xxx為副指揮,xxx、xxx、xxx、xxx、xxx、xxx、xxx為成員的大源鎮20xx年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并下設辦公室。鎮政府建立防汛防臺搶險救援隊伍,主要由鎮干部組成,14個行政村成立由村三委及網格員組成的村級防汛組織和搶險救援隊伍。
總指揮:貫徹執行省市防指、縣委縣政府和縣防指的決策部署,組織全鎮開展防汛防臺工作,決策重大事項。
副指揮(副書記):協助總指揮組織、指揮、協調防汛抗旱工作;
副指揮(分管應急、水利):負責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實施重要水工程調度,組織開展抗洪搶險救災、參加重要水工程和重大險情的應急搶險工作、協助當地政府轉移危險區群眾,協同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等。
成員:負責分管領域的防汛防臺應急工作。
辦公室:承擔應急響應期間的值班值守任務;統籌協調全鎮防汛防臺應急工作;組織會商分析,提出防御對策、防汛防臺應急響應建議和綜合預警建議并及時發布;了解和掌握氣象、水利、自然資源部門的預測預報預警情況;匯總、整理風險管控表,實行閉環管理;收集、匯總全鎮人員安全轉移情況;起草領導講話提綱和有關匯報材料,記錄、整理領導講話、批示、指示,及時傳達給各工作組;負責聯絡新聞媒體和宣傳報道,做好輿情監控、協調和處置工作,牽頭做好新聞發布等工作。
聯村領導、駐村干部、聯村干部:根據響應等級下村開展防汛隱患排查、搶險救援等工作;負責收集匯總駐村轄區內供水、電力、通訊、道路、農業等災情統計、核實和上報工作;匯總搶險救災工作動態;傳達落實上級防指、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調配搶險、救災等物資設備;落實統計避災安置場所開放等。
若有分工調整及崗位變動,由接任人員自然接替,不再另行發文。
三、工作制度
。ㄒ唬╂側w干部均有參加防汛防臺工作的`責任和義務,在汛期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應急期間應隨時做好參加防汛防臺應急工作準備,鎮全體干部在縉待命。
。ǘ⿷表憫陂g,有工作人員因事請假需經主要領導批準,調班人員調整好后方可離崗。因失職、玩忽職守的原因導致防汛工作耽誤、失誤的要嚴肅批評、認真查處,造成不良后果的或損失慘重的要追究其責任。
。ㄈ└鶕霞壏乐附y一部署,汛情、工情以及天氣解除應急響應后,由指揮長宣布結束應急響應。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篇8
一、總則
為了加強防汛工作的組織與管理,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 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指導、協調和監督防汛工作。
2. 設立防汛指揮部,負責具體組織、指揮和調度防汛搶險工作。
3. 明確各級防汛責任部門,負責落實防汛措施,確保各項防汛任務按時完成。
三、防汛準備工作
1. 制定防汛預案,明確防汛目標、任務、措施和責任人。
2. 開展防汛知識培訓,提高廣大干部群眾的防汛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3. 儲備必要的防汛物資和設備,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及時調用。
4. 加強對重點區域的巡查和監測,及時發現并處理險情。
四、防汛值班與信息傳遞
1. 實行防汛值班制度,確保24小時有專人值班,及時處置各類防汛信息。
2. 建立防汛信息傳遞網絡,確保信息暢通,及時傳遞防汛指令和險情信息。
3. 對防汛值班和信息傳遞工作進行考核,確保各項制度落到實處。
五、防汛搶險與救援
1. 一旦發生險情,立即啟動防汛預案,組織搶險救援隊伍迅速趕赴現場。
2. 搶險救援隊伍要服從指揮,密切配合,全力以赴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3. 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合力,共同應對防汛搶險工作。
六、監督與考核
1. 加強對防汛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防汛措施得到有效執行。
2. 定期對防汛工作進行考核評價,對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3. 對防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行總結分析,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
七、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 本制度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訂和完善。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抗洪搶險和應急救援需要,規范省應急管理廳防汛物資管理,根據《安徽省省級防汛物資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省應急管理廳防汛物資(以下簡稱防汛物資)是指由省應急管理廳根據省防汛抗旱指揮部安排采購儲備的省級防汛物資。
第三條防汛物資屬省專項儲備物資,必須專物專用,調度權屬省防汛抗旱指揮部,未經省防汛抗旱指揮部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動用。
第二章職責分工
第四條廳防汛抗旱處負責組織協調防汛物資調用工作,監督指導防汛物資的儲備管理,會同廳辦公室編制防汛物資儲備管理經費年度使用計劃。
第五條廳辦公室負責下撥并監督防汛物資儲備管理經費使用,廳機關紀委負責對防汛物資管理工作實施監督。
第六條省救災減災中心(以下簡稱代儲單位)負責防汛物資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
。ㄒ唬┒ㄆ谙蚴惫芾韽d報告防汛物資儲備管理和調用情況;
。ǘ﹪栏駡绦惺惫芾韽d調用通知,負責防汛物資的緊急調運工作;
。ㄈ┴撠煼姥次镔Y的清點、檢查、接收入庫,建立防汛物資臺帳,并錄入應急資源管理信息平臺;
。ㄋ模┌凑辗姥次镔Y不同品種存儲和維護保養要求,做好物資的.日常保管養護和倉儲環境管理;
。ㄎ澹┴撠煼姥次镔Y報廢申請和處置。
第三章物資管理
第七條代儲單位對防汛物資在確認驗收合格后,填寫《省級防汛物資入庫接收單》(見附件1),辦理臺賬登記手續。
第八條代儲單位要加強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倉儲管理崗位職責、值班巡查、驗收發貨、維護保養、消防安全、物資臺賬、檔案管理等制度,對防汛物資實行封閉式管理,專庫存儲、專人負責。
第九條代儲單位要按防汛物資維護保養要求做好維護保養工作,使物資始終處于良好狀態。每年汛前,須對物資進行全面檢查和維護保養,填寫維修保養檔案和日志,并將檢查情況書面報告省應急管理廳。
第十條代儲單位要按防汛物資存儲要求做好倉儲環境管理工作,設置避光、消防、安全監控及隔潮墊層等設施,具備良好的通風、防潮、防火、防盜、防鼠、防蟲、防污染等物資存儲條件。對防汛物資要分類集中存放、碼放整齊、留有通道,要做到實物、標簽、賬目相符,定期盤庫,確保安全。要按先進先出的原則調用物資,充分發揮物資使用效益。
第十一條代儲單位要實行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通訊暢通,隨時做好物資調運準備。每年5月1日前代儲單位要將代儲物資相關負責人和聯系人名單、汛期值班電話、物資調運預案等報省應急管理廳備案。
第十二條因管理不善等人為原因造成防汛物資重大損毀和丟失的,由所在單位追回或賠償,并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追責。
第四章物資調用
第十三條根據省防汛抗旱指揮部防汛物資調用通知,省應急管理廳向代儲單位下達省級防汛物資調撥通知單(見附件2),調撥通知單由廳業務處室負責辦理,廳主要負責同志或分管負責同志簽發。緊急情況下,可電話通知代儲單位調撥,事后及時補辦書面調用手續。
第十四條代儲單位接到調撥通知單后,應立即與申請調用單位聯系,確定物資調運方式(采用代儲單位送貨或調用單位自提),迅速組織發運。
第十五條調用物資發運后,代儲單位要及時通知接收單位做好物資接收準備,物資運抵指定地點后,接收單位要在收貨憑證上簽字確認。調撥完成后,代儲單位要根據實際調運情況填寫《省級防汛物資調運出庫報告單》(見附件3),及時報告省應急管理廳。
第十六條調用防汛物資所發生的裝卸、運輸等相關費用(不含物資本身費用),由申請調用單位負責結算。
第十七條代儲單位要制訂防汛物資調運預案,落實發貨、裝卸、運輸等各項措施,做好隨時調運物資的各項準備。代儲單位每年汛前要組織一次預案演練。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條防汛物資的年儲備管理費按照不超過儲備物資總價值的5%計算,由廳防汛抗旱處會廳辦公室編制年度使用計劃,按程序報批后,從廳年度應急管理專項經費中安排。
第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篇10
一、總則
為了加強防汛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特制定本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二、組織機構
1. 成立防汛指揮部,負責全面領導和協調防汛工作。
2.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防汛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協調。
3. 各部門、各單位應成立相應的防汛工作小組,明確職責,確保防汛工作有序開展。
三、防汛準備
1. 定期進行防汛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2. 制定防汛預案,明確防汛任務、責任分工和應對措施。
3. 儲備必要的防汛物資和設備,確保在防汛期間能夠及時調配使用。
四、防汛措施
1. 加強水情監測和預報,及時掌握雨情、水情變化,為防汛決策提供依據。
2. 在重點區域設置警戒線和警示標志,提醒群眾注意安全。
3. 加強對河道、水庫等水利工程的巡查和維護,確保工程安全。
4. 在汛期,加強值班和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理險情。
五、應急處置
1. 一旦發生險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進行搶險救災。
2. 加強與氣象、水利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共同應對防汛工作。
3. 及時向上級報告險情和處置情況,爭取支持和幫助。
六、責任追究
1. 對防汛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2. 對造成嚴重后果的防汛責任事故,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七、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防汛指揮部負責解釋。
2. 如有未盡事宜,另行制定補充規定。
通過本防汛工作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施,旨在確保防汛工作的有序、高效開展,最大程度地減少洪澇災害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威脅,保障社會的和諧穩定。各級單位應認真執行本制度,切實履行防汛工作職責,共同為防汛工作貢獻力量。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篇11
一、總則
為切實做好防汛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二、組織領導
1. 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由單位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負責全面領導和協調防汛工作。
2. 防汛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防汛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組織協調。
三、職責分工
1. 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防汛工作方案,明確各部門職責和任務,組織開展防汛檢查和演練。
2. 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實施防汛措施,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確保防汛工作落實到位。
四、防汛措施
1. 加強巡查監測,及時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等信息,做好預警預報工作。
2. 建立健全防汛搶險隊伍,加強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3. 做好堤防、水庫、水閘等水利設施的巡查和維護,確保設施安全運行。
4. 制定防汛物資儲備計劃,儲備足夠的防汛物資,確保應急需要。
五、應急響應
1. 一旦發生險情或災情,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機制,按照防汛預案進行處置。
2. 迅速組織搶險隊伍趕赴現場,開展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
3. 加強與上級部門和周邊地區的溝通協作,共同應對防汛突發事件。
六、監督檢查
1. 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對防汛工作進行檢查和評估,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 建立健全防汛工作考核制度,對防汛工作成效進行獎懲。
七、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 如有未盡事宜,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和完善。
通過本防汛工作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施,我們將形成一套科學、規范、有效的'防汛工作體系,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促進經濟社會穩定發展提供有力保障。全體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確保防汛工作的順利進行,為構建安全、和諧的社會環境貢獻力量。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篇12
一、汛前做好防汛、防臺風地毯式排查、檢查工作,對存在問題和隱患的危險房屋、各種設施,要逐項及時進行整改,消除隱患,不能馬上進行整改的要制定穩妥應急方案,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二、汛前對防汛、防臺風隊伍進行培訓,危險救護人員要掌握一定的危險救護知識和技能。
三、在接受防汛、防臺風通知后,防汛、防臺風工作領導小組和防汛、防臺風工作辦公室進入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24小時開機確保暢通。
四、在接到緊急防汛、防臺風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揮防汛、防臺風救災工作,并保持與上級主管部門的'聯系。隨時將實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向上級部門報告。
五、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在遇到緊急情況時,應及時向校防汛、防臺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匯報。
六、在汛期,做好上學放學路途防汛、防臺風防洪宣傳教育活動。汛期內,要求家長護送學生上學返家。
七、在防汛、防臺風工作中,因玩忽職守,不遵守法律法規和防汛、防臺風救災紀律的學校將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理或報送上級主管部門。使學校財產、師生人身造成損失和傷害的,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篇13
一、總則
為了加強防汛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二、組織架構
1. 成立防汛指揮部,由相關政府部門負責人擔任指揮長,統籌協調防汛工作。
2. 設立防汛辦公室,負責防汛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
3. 各相關部門應設立防汛工作小組,明確職責,確保防汛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預警與應急響應
1. 建立完善的防汛預警系統,及時收集、分析、發布雨情、水情、災情等信息。
2. 根據預警等級,制定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確保防汛工作有序進行。
3. 加強與氣象、水利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共同應對防汛工作。
四、防汛設施建設與維護
1. 加強防洪工程建設,提高防洪能力。
2. 定期對防汛設施進行檢查、維修,確保其正常運行。
3. 建立健全防汛設施檔案,記錄設施運行、維修等情況。
五、搶險救災
1. 制定搶險救災預案,明確搶險救災任務、措施和責任人。
2. 加強搶險救災隊伍建設,提高搶險救災能力。
3. 在災害發生后,迅速組織搶險救災工作,減少災害損失。
六、培訓與宣傳
1. 定期開展防汛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的防汛意識和技能。
2. 加強防汛宣傳,提高公眾對防汛工作的認識和參與度。
七、責任追究
1. 對防汛工作中失職、瀆職的'行為,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 對在防汛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八、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防汛指揮部負責解釋。
2. 如有未盡事宜,另行制定補充規定。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篇14
一、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結合我市防汛物資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防汛物資包括油料、石料、鉛絲、鉛絲籠片、救生衣、麻料、袋類、木樁等耗材;也包括汽車、防汛沖鋒舟、搶險燈具、鍬、鎬、鉗等小型工器具。
二、計劃管理
第三條防汛物資的采購計劃編制要遵循“總量控制、統籌安排、保證重點、嚴格標準”的原則,保證防汛和各項工作的正常的需要。
第四條主要物資采購計劃編制按自下而上的辦法進行,由各無聊使用單位依據儲備定額、工程穩固程度等實際狀況,結合當年實際情況,按照防汛有關預算定額,各項經費(基金)使用范圍等,測算提出無聊采購數量及所需費用,逐級編報匯總,按要求上報。
第五條主要物料采購計劃,實施單位不得隨意調整;必須嚴格按照計劃下達的`工程量、投資、保量、按期完成。如確實需要調整計劃,必須按有關規定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第六條防汛物資管理要做到專人專管,分級負責。
第七條防汛物資儲備管理要求是做到物資定額儲備,保證物資安全、完整,保證及時調用。
第八條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對防汛儲備物資的管理職責是:
1、編制每年防汛搶險物資儲備控制計劃。
2、定期檢查各代儲單位防汛儲備物資的保管養護情況。
3、負責向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時報告防汛儲備物資的儲備和調用情況。
4、負責防汛儲備物資的調用管理。
5、負責協助防汛物資儲備單位與使用單位結算調用的防汛儲備物資款項。
第九條防汛物資代儲單位的管理職責:
1、做好防汛儲備物資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向防洪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報送防汛物資儲備管理情況。
2、每年汛前,按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要求,認真做好儲備物資發放的各項準備工作。
3、每年汛后,動用了防汛儲備物資的,代儲單位要及時清點,并向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防汛物資動用和庫存情況并補齊、充實。
第十條市級防汛儲備物資屬專項儲備物資,必須“專物專用”,未經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防汛抗旱物料運達指定地點后,組織實施單位須進行驗收,主要對型號、規格、數量等進行驗收,驗收后要出具驗收人員簽署的驗收報告。
第十二條防汛物資通過驗收后,按驗收小組最后確認的數量,辦理入庫手續,以此登記明細賬和保管臺賬。
三、儲備管理
第十三條防汛抗旱物資是各單位抗洪搶險與防洪工程建設的重要物資。各單位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管理,做到制度健全、責任明確、人員落實,并實行主管領導負責制和管理人員責任制。各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物資管理人員責任制度,明確各自的責任。
第十四條鉛絲、編織袋、木樁等物料的儲存要做到安全可靠、存取方便、擺放整齊、干燥通風等,保證物料的安全和供應。
第十五條防汛物料不準外借,不準挪用,特殊情況需調用時,有防汛抗旱指揮部批準。
第十六條物料管理單位每季度要對儲備物料的收、支、存數量進行核實,每年進行一次清查。做到賬賬相符、帳物相符、帳表相符,如存在問題及時查明,分清責任,并按照有關規定的權限進行妥善處理。
四、防汛物資的使用
第十七條使用防汛搶險物資,必須按照防汛搶險有關規定和審批權限辦理手續,不得超越審批權限,緊急搶險時可以邊使用邊申報。
第十八條防汛搶險物資使用根據憑防汛搶險實際需要的數量辦理“領料單”,經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批準后領取防汛搶險物資。物資管理人員認真填寫“入庫單”和“出庫單”制度。
第十九條在汛情緊急的情況下,防汛指揮機構有權在其管理范圍內調用所需的物資、設備,事后應當及時歸還或者給予適當補償。
第二十條異地搶險需動用防汛物資時,受援地提出申請,經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同意后,統一調撥。
五、費用結算財務核算與統計
第二十一條無聊費用結算由實施單位辦理,各種會計資料和部分原始憑證由實施單位存檔備查。
第二十二條保管依據“入庫單”和驗收小組出具的合格書登記材料臺賬和低值易耗品臺賬。
六、監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物料購置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嚴禁虛列支出、虛報完成、轉移挪用,各級財務、審計、監察部門要加強對防汛物資經費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物料在采購環節出現質量不合格、數量短缺超過正常損耗、型號不符等問題,由采購人員負責;物料在儲存期間發生非正常損失(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由保管人員負責;出庫后沒有按規定的用途使用、剩余耗材或工器具使用完后未及時入庫或發生損失由使用人負責。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篇15
為了加強學校防汛、防臺風儲備物資的管理,發揮好防汛、防臺風物資在防汛、防臺風、防洪期間的作用,根據我縣教體系統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根據“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和“寧愿備而不用,絕不用而不備”的防汛、防臺風工作方針,為滿足防汛、防臺風搶險需要,各中小學防汛、防臺風物資按防汛、防臺風應急預案所規定數量足額儲備。學校防汛、防臺風物資的.組織儲備和管理工作,由總務處(科)負責。
二、學校防汛、防臺風物資應當入庫保管。物資倉庫管理由總務處派專人負責?倓仗帒朴喚唧w的度汛物資領用制度。倉庫管理要做到帳物相符,堆放整齊,存取方便,安全可靠。
三、學校儲備防汛、防臺風物資品種和數量要根據防汛、防臺風應急預案的實際需要確定。防汛、防臺風儲備物資儲備的主要品種是:發電機、抽水機、車輛、防汛、防臺風沙、編織袋、鐵锨、鎬頭或镢頭、鐵絲、雨衣、雨靴等。防汛、防臺風物資要建立臺賬,并將名稱、數量、保管人員等公示上墻。度汛儲備物資品種和數量的增減,由總務處提出,報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
四、防汛、防臺風儲備物資必須專物專用,未經總務處批準同意,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動用。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篇16
一、總則
本制度旨在規范防汛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各級防汛責任單位應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防汛工作,切實履行防汛職責。
二、防汛工作原則
1. 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各級防汛責任單位應提前制定防汛預案,加強預警監測,及時采取措施防范洪澇災害。
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汛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各部門、各單位應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汛工作。
3. 科學決策,精細管理。防汛工作應依托科技手段,提高決策水平,加強精細化管理,確保防汛工作有序、高效進行。
三、防汛工作組織
1. 成立防汛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協調防汛工作。防汛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防汛日常工作。
2. 各級防汛責任單位應成立防汛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制定防汛工作計劃和措施。
3. 建立防汛應急隊伍,配備必要的防汛物資和設備,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四、防汛預警與監測
1. 建立防汛預警系統,實時監測水情、雨情等防汛信息,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2. 各級防汛責任單位應加強對重點區域的監測,及時掌握汛情動態,為防汛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五、防汛措施
1. 提前疏通河道、排水渠道,確保排水暢通。
2. 加強堤防、水庫等水利工程的巡查和維護,確保設施安全。
3. 制定防汛搶險預案,明確搶險救災程序,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六、防汛培訓與演練
1. 定期組織防汛知識培訓,提高防汛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應對能力。
2. 開展防汛演練,檢驗防汛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七、防汛信息報告與總結
1. 各級防汛責任單位應及時向上級報告防汛工作進展、存在的問題和需要協調解決的事項。
2. 防汛工作結束后,應進行總結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完善防汛工作制度。
八、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防汛指揮部負責解釋。各級防汛責任單位應根據本制度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確保防汛工作的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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