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規范服務管理狀況調研報告
城市交通是一個城市的門戶,是城市的重要基礎設施,是一個城市不可或缺的社會公益性事業。城市交通事業的發展狀況、經營服務水平常常會成為人們衡量一個城市經濟發展水平和綜合素質的標準,對城市的形象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城市交通已成為事關百姓切身利益,倍受政府關心、市民關注的熱點問題。為進一步了解我市城市公交、出租及短途客運等城市交通行業現狀,切實加強城市交通的行業管理,市政協于2009年4月初,組織相關委員成立調研組,深入到全市各公共交通客運管理行業進行了調研。調研采取聽取相關單位和部門的工作情況匯報、召開座談會、實地走訪查看等形式進行,F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市城市交通管理基本情況
多年來**市的城市交通事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始終堅持改革開放,認真履行職責,城市交通已逐步邁向文明健康有序的發展軌道。十余年來,**城市交通建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截止目前,**市擁有城市公交車29輛,開通公交線路3條(其中1路線23輛,運營基本正常,2路線因市場修建暫停營業,3路線6輛,2、3路線因受客源的局限,時通時停,運營尚不穩定);運營出租車達到403輛,基本實現了出租車“著綠”,目前管理相對規范,運營基本正常;短途客運車輛51臺,運營網絡已擴大至全市各農業村及牧業定居點,城鄉兩級運營網絡基本實現了“村村通”。近年來,在市運管部門的積極努力及交警、工商等相關部門的配合下,全市的城市交通管理相對較為規范,運營網絡基本健全,極大的方便了居民的出行,為城市居民的生活帶來了諸多便利。
二、當前我市城市交通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及規劃相對滯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符合城市發展和交通發展的實際,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重要舉措。然而,我市尚未確立城市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尚未編制、出臺城市公共交通發展規劃,沒有專門劃撥土地用于建立城市公交車輛停車場地、調度室、首末站及短途客運車站等公共基礎設施,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城市公交的發展。目前,僅僅對短途客運車輛劃定了臨時候車區域,候車區域車輛停放極不規范,不僅有礙市容市貌,還對城市交通造成了一定的壓力,短途客運車輛與出租車輛相互“搶客、拉客”的現象時有發生;在城市主要街道、道路的臨時停車區域劃定不盡合理,且不能滿足實際需要,機動車輛在部分路段的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及公共場所隨意停放現象隨處可見,使本就不寬的道路變得更為狹窄和擁擠。
(二)城市公共交通市場管理不規范。雖然我市公共交通車輛處于基本飽和狀態,但由于公交線路設置不科學、公交班次間隔時間過長、公交站點不足、人流高峰期班次頻率不高、夜間營運時間短等原因,造成市民乘車困難。市民平時候車時間過長,人流高峰期公交緊俏,夜間公交車蹤難覓,使市民對城市公交車無法產生依賴性。另外,城市交通企業的行業管理不夠規范,司乘人員素質也參差不齊,突出表現在出租車及短途客運行業上。部分出租車及短途客運車輛車容車貌不清潔、車內環境臟亂差,少數出租車在營運過程中嚴重違反交通規則,影響城市文明形象。
(三)城市公交車冷線運營困難,市民乘車不便。由于我市公共交通結構不合理,現有的城市公交公司為民營企業,在公司成立時尚未出臺相關的行業規范,而本市現有的城市公交車與公交公司之間僅為掛*關系,車輛均為私人所有。近年來,由于城市公交公司經營不善,目前尚處于負債經營,毫無風險承擔能力。在實行公交車輛管理時,對車輛進行“熱線”、“冷線”相互調配使用方面沒有相應的措施支持,城市公交線路培育時間過短,公交市場培育不成熟。目前,1路車輛雖然處于基本飽和狀態,但由于只限定了發車及抵達時間,中間各站點的停車及候車時間未加以限制,出現了人少路段“猛跑”,人多路段“死等”的現象。而2路、3路車輛由于不能夠做到定時、定點發車,市民對城市公交車失去了應有的依賴性。近年來,針對油價居高等問題,國家對城市公共交通運營車輛給予了油價補貼,目的是在于繼續保持城市公共交通車輛的應有公益性質。但在我市,由于2路、3路車基本無人乘坐,處于虧本經營狀態,導致部分車輛出現了與其進行虧本運營,還不如停運后仍然掛*在公交公司,卻可以享受政府每年每輛車撥付的2.7萬元的油價補貼等不良現象。
(四)出租車無計費裝置,市民乘車消費不透明。廣大市民普遍反映,由于本地的出租車均未采取安裝計價器按照里程進行計費等行之有效的行業監管措施,也未能制定出臺相關的里程計費標準,無法實行打表計價,乘客消費存在不公開、不透明等問題。尤其在乘坐出租車去火車站接送親友或下鄉訪親探友等稍遠路途時,存在出租司機漫天要價或就地議價等不良行為,此外,部分出租車輛在多人搭乘時存在按人頭收費、重復載客等“宰客”行為,市民及外地游客對此怨聲載道,不僅使乘客乘車的消費知情權和監督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更使我市的對外形象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損害。對此,交通管理部門也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管理不到位的責任。
三、規范城市交通服務管理的對策建議
(一)加大城市交通設施建設投入力度,切實推進城市交通優先發展戰略。目前,全國許多發達城市已把公共交通事業擺在公益性行業的'突出位置,由國企經營公交行業,形成規模效應,政府扶持發展,如杭州、北京等城市。我市也應明確城市公共交通屬公益性事業的定性,并在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的有關制度和政策中充分體現。建議將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優先保證城市公共交通設施用地。對規劃劃定的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城市公共交通設施,包括城市公交車輛停車場地、調度室、首末站及短途客運車站等建設用地,應采用劃撥方式用地,不得隨意擠占城市公共交通設施用地或改變使用性質。同時應加強宣傳和引導,樹立“公交優先”的交通意識,提高市民對公交車輛公益性質的認識,激發市民乘坐公交車輛的積極性,使市民養成對公交車輛的依賴性,讓公交車成為人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引導現有“冷線”逐步轉入“熱線”。形成政府重視、各部門支持、全社會關注的良好氛圍。
(二)強化城市交通行業管理,規范城市交通市場。建議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及地方性行業規范,在公交車輛停*站點、停車及候車時間、公交班次間隔、夜間運營時間、客運服務質量、車內環境衛生等方面實行規范性管理。同時,要充分發揮城市公交公司統一調度的作用,對車輛各站點到站時間進行合理安排,并進一步強化公司內部監管、群眾監督、舉報投訴等制度,對公交線路各路段進行全程監督,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車輛停*站點的相關規章制度,杜絕出租車與短途客運車輛相互“拉客、搶客”、其他車輛擅自占用公交站點停放車輛等不良現象的發生。
(三)轉變經營管理模式,扶持培育公交市場。要突出城市公交管理的公益性質,轉變現有經營管理模式。建議在恢復原**市公共汽車公司的基礎上,采取由政府出資或集團收購的方式,收回現有民營公交公司,實行國企經營,將公交行業交由市公共汽車公司進行規范化管理。對現有的公交車輛采取評估入股的形式進行重組,組建**市公共交通集團股份公司,強化企業內部管理和車輛統一調度,增強共同抵御抗風險的能力。應在廣泛征求市民意見及建議的基礎上,科學合理的確定公交線路,并按照集約化經營的方式,采取“熱線”貼補“冷線”等辦法,逐步完善城市公交線路。同時,要大力扶持公交企業發展公交廣告、出租營運、汽車租賃、長途客運等相關產業,形成自我造血功能,反哺公交主業,逐步培育一個成熟的公交市場。
(四)增加扶持力度,實現出租車輛計費管理。建議在廣泛征求相關部門及出租車司乘人員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盡快制定出臺《**市客運出租汽車規范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實現出租車輛計費規范管理。并及時召開聽證會,制定適合本地的出租車輛計費標準。建議由政府出資,購置計價器效驗檢測設備,采取個人出資、財政適當補貼的辦法,在全市所有出租車輛內安裝計費裝置,全面實施出租車輛打表計價制度,讓廣大市民明白消費。同時,出臺相關規章制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強化夜間巡邏及舉報投訴制度,嚴厲打擊重復收費、重復載客等“宰客”行為。
城市交通除了是道路運輸的重要組成部分外,還是一個城市的窗口,人們往往從一個城市交通的營運質量和文明程度上去感受、去判斷這個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經濟水平等。做為正在崛起的新興城市**,城市交通擔負的責任更為重大,我們有理由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有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和理解,**的城市交通事業一定會作到科學管理、合理規劃,為打造城市精品交通、提升城市對外形象做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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