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職調查報告通用15篇
在當下這個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事務都會使用到報告,要注意報告在寫作時具有一定的格式。一起來參考報告是怎么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盡職調查報告,歡迎大家分享。
盡職調查報告1
一、盡職調查范圍與宗旨
有關xx公司的律師盡職調查,是由本所根據aa股份有限公司( "aa" )的委托,基于aa和xx的股東于xxxx年xx月xx日簽訂的《股權轉讓意向書》第xx條和第xx條的安排,在本所盡職調查律師提交給xx公司的盡職調查清單中所列問題的基礎上進行的。
簡稱與定義
在本報告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做解釋,否則下列簡稱和術語具有以下含義(為方便閱讀,下列簡稱和術語按其第一個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順序排列):
“本報告”指由xx律師事務所于xxxx年xx月xx日出具的關于xx公司之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本所”指xx律師事務所。
“本所律師”或“我們”指xx律師事務所法律盡職調查律師。
"xx公司”指xx公司,一家在xx省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的公司,注冊號為xxxxxx。
本報告所使用的簡稱、定義、目錄以及各部分的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之用;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做解釋,所有關于參見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報告中的某一部分。
二、方法與限制
本次盡職調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審閱文件、資料與信息;
與xx公司有關公司人員會面和交談;
向xx公司詢證;
參閱其他中介機構盡職調查小組的信息;
考慮相關法律、政策、程序及實際操作;
本報告基于下述假設:
所有xx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均是真實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復印件與其原件均是一致的;
所有xx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均由相關當事方合法授權、簽署和遞交;
所有xx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上的簽字、印章均是真實的;
所有xx公司對我們做出的有關事實的闡述、聲明、保證(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做出的)均為真實、準確和可靠的;
所有xx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當中若明確表示其受中國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轄的,則其在該管轄法律下有效并被約束;
描述或引用法律問題時涉及的事實、信息和數據是截至xxxx年xx月xx日xx公司提供給我們的受限于前述規定的有效的事實和數據;及我們會在盡職調查之后,根據本所與貴公司簽署之委托合同的約定,按照貴公司的指示,根據具體情況對某些事項進行跟蹤核實和確認,但不保證在盡職調查之后某些情況是否會發生變化。
本報告所給出的法律意見與建議,是以截至報告日所適用的中國法律為依據的。
三、本報告的結構
本報告分為導言、正文和附件三個部分。報告的導言部分主要介紹盡職調查的范圍與宗旨、簡稱與定義、調查的方法以及對關鍵問題的摘要;在報告的主體部分,我們將就九個方面的.具體問題逐項進行評論與分析,并給出相關的法律意見;報告的附件包括本報告所依據的由xx公司提供的資料及文本。
(一)xx公司的設立與存續
1.1 xx公司的設立
1.1.1xx公司設立時的股權結構
xx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設立時,其申請的注冊資本為xxx萬元人民幣,各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股東名稱 出資額 出資形式 出資比例
xxx xxx萬 貨幣 xx%
xxx xxx萬 貨幣 xx%
xxx xxx萬 貨幣 xx%
合計 xxx萬 100%
1.1.2xx公司的出資和驗資
根據xx公司最新營業執照,其注冊資本為xx萬元人民幣(實繳xx萬元)。
1.根據淄博科信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于xxxx年xx月xx日出具的淄科信所驗字()第xx號《驗資報告》, xx公司第一期出資xxx萬元人民幣已在xxxx年xx月xx日之前由上述三位股東以貨幣的形式繳足。
2.根據xx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于xxxx年xx月xx日出具的xxx所驗字()第xx號《驗資報告》, xx公司第二期出資xx萬元人民幣已在xxxx年xx月xx日之前由上述三位股東以貨幣的形式繳足。
1.1.3 對xx公司出資的法律評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內資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必須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而根據xx公司的章程,其xx萬元人民幣的注冊資本是在三年內分三次到位,此種做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相沖突。根據xx公司有關人員陳述,xx公司的此種出資方式系經當地政府許可,但本所律師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為全國人大通過的法律,地方政府無權制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悖的政策,目前該種出資方式的合法性不能成立。
1.2 xx公司的股權演變
1.2.1xx年股權轉讓
根據xx年xx月xx日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企業變更情況表,xxxx年xx月xx日,xx公司的股東xxx先生將其持有的xx%股權全部轉讓給xxx先生,xxxx年xx月xx日,上述股東變更已在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定工商所完成了變更登記。
本次股權轉讓之后,xx公司的股權結構為:
股東名稱 出資額(萬元) 所占比例
xxx xxx xx%
xxx xxx xx%
合計 xxx 100%
1.2.2本次股東變更的法律評價
xx公司本次股權轉讓行為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續。
1.2.3xx公司現有股東的基本情況
經本所律師核查,xx公司現有股東為以下2名自然人:
(1)股東xxx,男,身份證號為xxxxxxxxxxxxxx。
(2)股東xxx,男,身份證號為xxxxxxxxxxxxxx。
1.3 xx公司的存續
1.3.1xx公司的存續
(1)xx公司現持有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xx年xx月xx日核發的注冊號為xxxxxxxxxx號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資本為xxx萬元人民幣(實繳xxx萬元),法定代表人為xxx,住所位于xxx,經營范圍為xx生產、銷售。
(2)根據其營業執照上記載的年檢情況,該公司已于xx年xx月xx日通過了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年度的年檢。
1.3.2xx公司存續的法律評價
根據xx公司的章程及其年檢資料,其目前合法存續;但其營業執照上的營業期限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根據其章程,其第三期出資必須在xx年xx月xx日前完成,因此,aa在受讓其100%股權后,應在xx年xx月xx日前完成剩余的xxx萬元出資的義務,否則xx公司的存續將存在法律障礙。
(二)xx公司的組織架構及法人治理結構
2.1 xx公司章程的制定及修改
xx公司章程是在xx年xx月xx日由xx公司最初設立時的三位股東制定的;根據到目前為止xx公司提供的資料,xx年xx月xx日,由于二期出資xx萬元的到位,xx公司股東會對章程第7條進行過修改;此后于xx年xx月xx日,由于股東間的股權轉讓,xx公司股東會對章程進行了第二次修改。
2.2 xx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
根據xx公司公司章程,該公司設有股東會、執行董事一名和監事一名。
2.3 xx公司的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xx公司現有執行董事一名,監事一名,經理一名。其中,xxx為執行董事,xxx為公司監事,xxx為公司經理。
(三)xx公司的生產設備和知識產權
3.1 xx公司的生產設備
根據xx評估師事務所出具的xx評報字[]第xx號《評估報告書》, xx公司的生產設備的評估價值為xx元人民幣。
3.2 xx公司的知識產權
根據xx公司的陳述,其目前未擁有任何商標、專利和專有技術,也未提出任何商標、專利申請。
本所律師未得到任何有關xx公司《企業保密協議》或保密制度的材料。
(四)xx公司的土地及房產
4.1 土地使用權
4.1.1土地租賃
根據bb與cc有限公司于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合同書》, cc有限公司將其擁有的位于xx的xx畝土地租賃給bb的全資子公司使用,期限為20 年,租金為xx萬元,全年租金上限為xxx萬元。
4.1.2土地租賃的法律評價
本所律師認為,bb與cc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書》中約定的承租土地的主體為bb的全資子公司,而xx公司并非bb的全資子公司,因此,應獲得cc有限公司對此種情況的書面確認。此外,cc有限公司將其無建筑物或附著物的土地使用權出租,沒有法律依據,其合法性存在疑問。
4.2 房屋所有權
4.2.1房屋狀況
根據xx評估師事務所出具的xx評報字[]第xx號《評估報告書》, xx公司共擁有房屋建筑物xx幢,建筑面積xx平方米;構筑物及其他輔助設施xx項;評估價值為xx元人民幣。
根據xx公司的陳述及本所律師的核查,xx公司所有房產均未辦理《房地產權證》。
4.2.2房屋狀況的法律評價
本所律師認為,xx公司的房屋由于未按規定辦理建房手續,其辦理權證存在法律障礙。
(五)xx公司的業務
5.1 xx公司的經營范圍
根據xx公司目前持有的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xxxx年xx月xx日核發的注冊號為xxxxxxxxxxx號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其經營范圍為xx生產、銷售。
5.2 xx公司持有的許可證和證書
5.2.1有關生產經營的許可證
經本所律師審查,xxxx年xx月xx日,xx公司取得xx市化工行業管理辦公室出具的《化學品生產企業核定證明材料》,證明其生產的xx不屬于危險化學品。
5.2.2有關的環保驗收
xx公司xxxx噸/年xx生產項目于xxxx年xx月xx日得到了當地環保部門關于同意通過驗收的意見。
(六)xx公司的貸款合同與擔保
6.1 正在履行的貸款合同
經本所律師核查,至本報告出具日,xx公司無正在履行的貸款合同。
6.2 擔保合同
經本所律師核查,至本報告出具日,xx公司無正在履行的擔保合同。
(七)xx公司的稅務問題
根據xx公司提供的書面說明,其目前主要執行的稅種和稅率為:
(1)增值稅
按17%計繳。
(2)所得稅
按33%計繳。
(3)城市維護建設稅
按增值稅的7%計繳。
(4)教育附加費
按增值稅的3%計繳。
(八)xx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與行政措施
經本所律師審查,xxxx年xx月xx日,xx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張店分局對xx簽發《質量技術監督行政處罰決定書》,對xx公司正在使用的xx設備中承壓設備未進行登記注冊等行為處以以下行政處罰:限1個月內改正,罰款xx元。
xx公司未提供其他有關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的資料。根據xx公司的陳述,其將于正式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前出具關于重大訴訟、仲裁、糾紛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的書面狀況說明或承諾。
(九)xx公司的保險事項
經本所律師核查,xx公司為其以下財產設置了保險:
(1)xxxx年xx月xx日,xx公司為其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存貨)向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市xx支公司投保了財產保險綜合險,保險金額為xx元人民幣,保險期限為xx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保單的第一受益人為中國農業銀行xx市分行。
(2)車牌號為xx和xx的運輸工具已分別向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市xx支公司和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投保。
(十)xx公司的勞動用工
根據xx公司的書面說明,其目前簽訂有勞動合同的職工為xx名。如果本次收購為股權收購,收購完成后,貴公司將接收xx公司原有的所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繼續履行合同期未滿的勞動合同。
盡職調查報告2
一、盡職調查與法律盡職調查
(一)為什么要做盡職調查?
孫子曰:知己知彼,百戰不殆。盡職調查就是通過對商業伙伴或交易對方進行調查,收集與擬議交易的關鍵問題相關的信息,從而達到了解商業伙伴和交易對方的目的,發現其業務上的優勢和弱點,找出其現存和潛在的各種重大問題和影響交易的重要因素,以便為作出是否與之進行擬議的合作或交易的決定以及討價還價甚至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計劃提供依據和基礎。
(二)盡職調查的種類
1、從盡職調查的內容劃分,可以分為以下種類的盡職調查:
(1)業務(客戶/投資銀行)
(2)財務稅務(會計師)
(3)法律(律師事務所)
(4)其他專業(包括但不限于環境保護、勞動人事、工程等方面)
是否需要特定的其他專業的盡職調查需要視目標公司所處的行業或者客戶的要求而定。比如,如果目標公司為生產型企業,涉及環保問題,則客戶可能需要聘請獨立的環境技術機構做環保盡職調查;而如果目標公司為歷史悠久的大型國有企業,其員工結構復雜、人數眾多并且有復雜的歷史遺留的勞動問題,客戶或許會聘請專業的獨立勞動人事問題專家就勞動人事問題進行獨立調查并提供咨詢。
2、從客戶擬議的交易類型劃分,可以主要分為以下種類的盡職調查:
(1)兼并收購
(2)證券首次公開發行
(3)金融機構貸款
(4)重組、重大資產轉讓等方面
了解擬議交易的類型,有助于律師明確法律盡職調查的方向和范圍。此外,就不同類型的交易,客戶對法律盡職調查的要求也可能不同。
3、從代表客戶類型劃分,可以分為:
(1)投資人對目標公司的盡職調查
(2)目標公司對投資人的盡職調查
當然,對盡職調查也可以有其他類型的分類,比如針對目標公司所處行業的類別而分: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電信運營企業、鋼鐵生產企業、藥品生產企業、金融機構等的盡職調查。
(三)法律盡職調查
法律盡職調查就是律師接受客戶聘請,對目標公司進行法律方面的調查摸底,以幫助客戶了解目標公司設立與存續、股權結構和公司治理、資產和權益的權屬與限制、業務運營、守法合規等方面的法律狀態,發現、分析評估目標公司存在的各方面的法律問題,揭示或提示擬議交易相關的相關法律風險,為客戶判斷擬議交易是否可以繼續進行提供依據,對目標公司存在的相關法律問題向客戶提出解決方案或補救措施,為交易結構、收購價格、先決條件、交割后的義務以及交易各方的其他義務等之確定、商業計劃與交易進程的調整,向客戶提供法律上的依據和支持。
二、法律盡職調查的階段和方式
(一)階段
1、競標階段的盡職調查
有些盡職調查需要在競標階段開展。買方將基于該等盡職調查的結果決定是否做這個交易及交易價格如何。在競標階段,目標公司往往會要求投資人/買方作出一些承諾。比如某外國金融機構人股中國某金融機構的項目,目標公司就明確要求外國金融機構作出排他性的不競爭承諾,否則不會考慮接受其進行投資,這樣投標人在投標書中一定要包含相應的內容。在此情況下,在進行法律盡職調查的時候,律師就要考慮到客戶應當在什么范圍內作出排他的不競爭承諾。經了解,該中國金融機構的經營范圍非常廣,除商業銀行的一般存貸款、中間業務外,還包括信用卡業務等方面,這樣律師就要考慮目標公司要求該外國金融機構作出的排他性的非競爭承諾到底應當限于哪些方面。如果投資人/買方對其全部經營范圍均作出排他性的非競爭承諾,則承諾范圍過于寬泛,對買方將來在中國進一步的業務擴展以及和中國其他金融機構的合作會有非常大的不利影響。
2、投資意向書/諒解備忘錄簽訂后的盡職調查
更多的盡職調查常見于投資意向書或諒解備忘錄簽訂后。在這個階段的盡職調查的重點與競標階段盡職調查的重點有所不同。投資意向書或諒解備忘錄簽訂的時候往往價格已經初步確定,這個階段的法律盡職調查的目標需要重點考慮影響交易價格的因素是否發生變化或
改變,應當主要考慮重大資產的權屬是否存在任何瑕疵或其使用有重大不利的限制(只能用于商業而非工業用途;是否屬于被抵押資產;或依照相關產業政策應被淘汰的固定資產);或資產本身因不可抗力而損壞或滅失導致資產價值降低;目標公司所稱的不動產實際上是從其關聯公司租賃取得或無償使用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用地違反立項批復或未取得政府批準等,以及解決問題的辦法和相關的程序與成本。當然,這個階段的盡職調查還應當注重為客戶提供防范和減低潛在法律風險、解決發現的法律問題的步驟與程序。
3、分階段進行的盡職調查
有的盡職調查是分階段進行的。為節省成本費用或追于時間壓力,最初階段投資人/買家可能僅僅希望對目標公司一定范圍內的情況和事項進行有限的盡職調查,比如限于公司設立和存續的基本情況(股東結構、營業范圍、經營期限、業務許可)、重大資產和合同、有無訴訟/仲裁等,而在確定了在這些方面不存在重大問題,有意進一步洽談有關交易的前提下才決定進行全面、深入的盡職調查。在分階段盡職調查的最初階段,律師可以為客戶確定法律盡職調查的范圍提供咨詢意見。
由于客戶進行最初階段的盡職調查的目的是查明其所關心的目標公司的重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問題,在這個階段盡職調查時,律師就必須在有限的時間內抓住最核心和關鍵的問題,并提出建議。在文件提供不全的情況下,應向客戶建議進行更全面的盡職調查。
(二)方式
法律盡職調查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方式:
1、審閱資料室文件
目標公司會將文件資料集中放置于其建立的資料室中供投資人/并購方審查。個別的時候,也有把文件資料發到投資人/并購方或其律師辦公場所的情形。
2、現場調查
投資人/并購方及其中介機構到目標公司做現場盡職調查。目標公司會將文件資料放在專
門的資料室,并會應投資人/并購方要求指定相關的聯系人,協調安排補充文件的提供、管理層訪談、負責調查問題的解答和說明的人士,甚至協調安排投資人/并購方與相關政府部門的溝通。
現場調查對律師的法律功底和判斷力的要求很高。很多時候,投資人/并購方并不要求律師寫長篇大論的報告,而是要求律師在第一時間向其匯報其所發現的重大問題,這在競標階段的盡職調查中尤為多見。律師開進目標公司的現場開始審閱文件后,客戶可能每天晚上都會要求所有的中介機構提出問題,這種方式的調查工作的節奏非常快,律師需要盡可能快地找到關鍵或主要問題,在每次會議中都能提出最有價值的觀點。
現場調查之所以最考驗律師的功底,還在于很多時候目標公司不允許投資人/并購方的律師將文件從文件室帶走,甚至在個別調查項目中不允許文件摘抄或審閱。比如,在某個鋼鐵項目的調查中,投資人/并購方需要了解目標公司的主要生產用地的權屬,而目標公司拒絕提供土地管理部門的用地文件,而僅同意將文件的部分內容讀給投資人及其律師。又如,在對金融機構進行的盡職調查中,由于會涉及金融機構的很多問題(如不良資產率等),目標公司往往很不愿意提供監管報告。不過,在盡職調查的過程中,文件資料的摘錄固然必要,更重要的是律師對問題的分析與判斷。
基于項目或交易的特點或需要,有的投資人可能僅僅要求其律師對有限范圍內的事項做盡職調查或者首先就其關心的問題展開盡職調查。律師應當在客戶要求的范圍內進行調查工作,如果在調查過程中發現調查范圍之外事項對擬議交易有重大影響,需要進行調查,律師則應當與客戶及時溝通,在取得客戶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進行該項調查。
三、法律盡職調查的一般范圍和主要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這一部分著重于對目標公司的沿革(即設立、變更以及存續)、股權結構、公司治理、對外投資、目標公司是否取得法律所要求的相關資質、許可、執照,是否符合相關行業監管要求等方面的盡職調查。
(二)公司資產(包括知識產權)情況
這一部分的重點在于查清目標公司資產的權屬狀況,是否存在瑕疵或爭議,是否存在征用、查封、扣押、擔保或其他第三人的權益,對其使用或處置有無法律或其他方面的限制或障礙等,以及有關資產的取得、租賃、轉讓的相關合同、協議或安排的合法性。就不動產而言,還應特別關注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用地取得和規劃、項目建設、竣工驗收和預售、銷售等
問題。關于知識產權的法律盡職調查,則除其權屬及權利限制、許可范圍和轉讓限制、權利期限、保密和不競爭義務等問題之外,律師還應關注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合作等方面協議的條款內容。
(三)公司重大合同情況
本部分的法律盡職調查涉及目標公司的重大業務合同(如采購合同、供貨合同、長期供應合同、經銷協議、特許經營協議、倉儲合同、運輸協議、服務合同)、債權債務合同與各類擔保合同、關聯交易合同、重大資產/股權轉讓或處置的合同或安排、不競爭協議、進出口合同、戰略合作協議、合資合同、聯營協議、投資協議、保密協議、工程承包合同、市場分配協議、保險合同等。需要注意的是,處于不同行業領域的企業,其業務合同的類型也是不盡相同的。
(四)勞動管理
律師應審查目標公司各類勞動合同模板(包括臨時及正式員工聘用合同)、員工保密與不競爭合同,與高管簽訂的聘用協議,所有適用的社會保險的投保和繳納是否合規,有無懸而未決的勞動爭議、停工、罷工、因工傷亡、向勞動管理部門的投訴,勞動部門的處罰或整改要求,員工手冊和其他勞動管理制度或規則等。
(五)環境保護
本部分的調查工作應當關注目標公司是否取得環境影。向評價文件及其內容,是否取得有關的環境許可證(如排污許可證),其環保設施設備是否通過驗收,是否按時、足額繳納排污費,是否存在超標排放和不合要求處置固體廢物的情況等。
(六)稅務
大多數情況下,會計師事務所的稅務部門會負責調查目標公司的稅務問題。法律盡職調查要么不包括這一部分的內容,要么僅限于調查目標公司是否做稅務登記、相關稅務部門或海關是否發出欠稅通知、欠稅罰單和補繳通知,有關滯納金或罰金是否逾期未繳等。
(七)訴訟/仲裁
在本部分的法律盡職調查中,律師應當重點調查目標公司是否在中國境內外有未決的任何重大訴訟、仲裁、行政復議,是否有可能引起上述程序的任何重大違法或違約行為,是否有尚未執行完畢的仲裁機構、法院及行政機關所作的裁決、判決、裁定及決定、調解書等。如有,其內容為何;有無達成和解協議、支付協議,其內容為何。
四、法律盡職調查中律師的作用和職責
下文將以并購項目的調查為例。
(一)并購方律師的職責
(1)根據法律盡職調查的范圍、時間和目標公司的實際情況組織成立法律盡職調查團隊。
(2)了解擬議交易或項目的類型、結構和商業目的,審閱擬議交易各方所簽訂的意向書或諒解備忘錄或其他意向性文件,草擬和發出法律盡職調查文件清單。
(3)認真審查目標公司提供的文件,就其中缺頁不全部分、尚未提供的文件和文件審查過程中需要進一步核查的內容向目標公司發出補充文件清單及/或問卷。
(4)掌握法律盡職調查工作的節奏,確定應當著重調查的重點問題,有目的地審閱文件。如果規定的盡職調查時間偏緊,文件資料量大,并購方律師需要考慮是否需增加人手,或者優先把發現的重要問題報告客戶,而在之后的合理時間內完成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撰寫。如果目標公司文件提供進程緩慢或過于拖沓,并購方律師則應當及時告知客戶,以便通過客戶向目標公司施壓,相應延長調查時間或促使加快文件提供進程。律師未能把握好盡職調查的節奏,可能會延緩相關各方洽談交易的進程,甚至導致客戶因此而喪失對目標公司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的時機,不得已而退出交易。
(5)做必要的文件摘要。在進行盡職調查的過程中,律師的作用并非是抄寫員、記錄員,將所有他看到文件資料、聽到的信息不加選擇地統統抄寫或記錄下來就算完成了調查。倘若如此,這種調查對客戶而言無疑可能造成極大的成本浪費,并且不能有效地協助客戶發現問題的主次,辨明風險的大小,為客戶提供有價值的服務成果,相反會暴露出律師在此方面缺乏經驗。所以說,文件摘要的好壞也是檢驗律師是否有好的判斷力的一個重要方面。律師在做文件摘要之前應當首先審閱有關文件資料,判斷哪些是重要內容和問題,然后將其記錄或總結下來,而不應當拿到文件就馬上開始盲目地抄錄,忽視了盡職調查應有的作用和目的。當然,律師在這方面的判斷力并不是生來就有和可以一蹴而就的,需要在做項目和交易的過程中不間斷地學習和總結經驗。在下文“如何審查目標公司提供的文件”,將會討論在法律盡職調查過程中如何把握“重要性”原則。
(6)與各方進行及時、有效的溝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與客戶溝通。律師應當與客戶及時溝通,以了解客戶的要求和交易目的,并就目標公司在法律盡職調查方面的配合情況以及律師所發現有有關目標公司的階段性的重大問題向客戶匯報。
與目標公司人員溝通。幫助目標公司人員理解盡職調查清單和問卷的內容,并就文件資料存在的相互矛盾之處或無法相互印證的問題和情況等與其溝通。
與政府部門溝通。就目標公司的項目立項、用地、稅務、設立審批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在法律規定并非明確的情況下,與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官員進行溝通往往有助于有關問題的解釋和澄清。
與其他中介機構溝通。在現場盡職調查的進行過程中,常常是幾個中介機構同時在進行調查或其各自的調查工作在時間上有部分重疊,通過彼此交換信息可以印證某些法律問題是否存在,同時避免因向各中介機構提供材料信息的分散或不同而漏掉重要問題或者無法判斷問題的嚴重程度。例如,僅僅審查業務合同條文本身,律師可能無法判斷含有金錢支付義務條款的合同之履行情況,而會計師通過查賬即可發現有關合同項下的付款狀況,有無到期應付未付的款項。又如,目標公司存在欠繳社會保險費或因逾期繳稅被科以罰金的情形,而判斷其欠費嚴重程度或確認是否已繳納罰金也需要與會計師相互溝通,通過彼此交換信息來印證這些問題是否存在。再比如,與獨立進行環境保護問題調查的機構進行溝通,則可以了解到該機構通過實地調查發現了目標公司在某處設有廢物填埋場或存在嚴重的水污染,而這在目標公司提供的文件資料中卻未予提及或者語焉不詳。這樣,律師就可以為客戶分析由此而引發的環保方面的法律責任問題。
(7)起草法律盡職調查報告與報告摘要。法律盡職調查完成之后,律師需要將有關工作成果以書面的形式記載下來,撰寫成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和報告摘要向客戶匯報。
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應當包括對公司基本情況(設立及沿革、股權結構和管理結構、對外投資等方面)、經營許可和合法合規性、各類業務和融資合同/安排、關聯交易、公司資產(動產和不動產、知識產權)、環保、勞動、訴訟仲裁等方面的盡職調查情況的匯總,列出發現的法律問題,但是,這只是報告內容的第一步。由于客戶通常并非法律專業人士,無法對所發現的法律問題所產生的風險進行法律上的評估,因此,律師還應當在盡職調查報告中做簡單扼要的法律分析,以使客戶了解相關問題的法律后果,提示和分析潛在的法律風險,繼而評估最終其對交易或客戶的影響,并指出有無解決辦法以及相關的成本如何。
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動輒幾十頁甚或上百頁,如果需要進行盡職調查的公司有幾十家,且其情況復雜、歷史悠久、涉及各種所有制或企業形式,盡職調查報告的篇幅還會更長。作為并購方的管理層通常沒有時間通讀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因而在這種情況下,律師就需要將重要或關鍵的法律問題總結和提煉出來,做成報告摘要(也稱重要法律問題清單或概要),以滿足客戶管理層的要求。
(8)與客戶討論所發現的法律問題。在盡職調查的不同階段,律師都有可能需要與客戶討論所發現的重大問題。即便是出具了重大法律問題清單或調查報告,客戶仍可能需要就其中的問題與律師進行討論。
(二)目標公司律師的職責
并購項目中,有越來越多的目標公司在法律盡職調查階段開始聘請外部律師協助其配合并購方的盡職調查工作。律師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協助目標公司配合收購方進行的法律盡職調查工作:
(1)保密。在盡職調查過程中,目標公司將向并購方提供形形色色的有關其業務、財務、技術、工程、法律、環保等方面的文件資料和其他信息,而其中很多部分的內容屬于目標公司的商業和技術機密或尚未公開的信息,而并購方完成法律盡職調查并不當然意味著并購交易必然會完成。為了防止屬于目標公司商業技術機密的資料或信息被披露或泄露給其競爭者或者不當公開,目標公司的律師應當要求并購方及其顧問簽署保密協議,對目標公司在盡職調查期間提供的商業技術機密的資料或信息予以保密。
(2)與并購方和/或其律師仔細磋商法律盡職調查的范圍和相關文件資料提供、進場調查以及結束盡職調查的時間安排。
(3)根據并購方發出的法律盡職調查清單的要求,協助目標公司收集、整理并購方所要求的相關文件,并記錄向調查方提供的全部法律文件。
(4)在目標公司將文件交付并購方及其律師之前,審查相關文件,核查有無超出已經確定的法律盡職調查范圍的文件資料或信息。需要提請注意的是,目標公司律師不應故意隱瞞或將屬于法律盡職調查范圍的文件資料或信息因其可能對目標公司不利而扣留而不予提供。這樣做將可能給目標公司帶來消極影響,因為如果在法律盡職調查期間目標公司向并購方披露對其不利的'信息,而并購方知悉該等資料或信息之后仍然決定完成擬議的交易,則并購方
以后將不能以目標公司存在該等瑕疵而主張撤銷擬議的交易。而如果目標公司當時未做相關披露卻被收購方后來發現,則收購方將有權根據該等事件影響的程度情況決定是否完成擬議交易的交割或向目標公司索賠。
(5)協助制定文件資料室的管理規則。建立調查人員出入和資料借閱管理制度,防止集中于資料室的文件資料被擅自拿出、散失和失密,防止與項目/交易以及調查無關人員進入資料室。
(6)協調安排并購方調查人員與目標公司管理層人員的溝通和訪談,管理法律盡職調查進程,防止不必要或未經許可的拖延。
對盡職調查程序管理不善,可能致使并購方懷疑目標公司有意掩蓋問題、在信息披露方面不夠誠信、對推進交易的進程缺乏誠意,甚至可能致使并購方因此退出交易。
五、法律盡職調查前的準備工作
律師在做法律盡職調查之前,應當做好以下準備工作:了解交易類型和客戶的商業目的和法律盡職調查的范圍,明確法律盡職調查所處的階段和法律盡職調查的方式。在客戶提供的有關目標公司的背景材料非常有限的情況下,可以花一些時間上google或百度網搜索目標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設立存續情況、行業背景、特別是行業研究報告,因為行業研究報告往往能夠披露同行業企業通常會存在哪些問題。這樣就能有準備而戰,即使還沒有看法律盡職調查數據庫的文件,也能提出一些問題。另外,律師也可以通過把握公司類型、公司規模、行業特點,對可能涉及的典型性問題作出大致方向性判斷,比如礦業企業,要先了解礦的類型、是禁止開采還是限制開采、獲得采礦許可證要經過哪些程序、礦的儲量(小型/中型/大型的礦分別適用什么樣的審批層級);如有外資成分,則須研究該種礦的開采是否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資。同時,律師還可通過了解類似規模和業務類型的公司的運營對典型性問題進行初步分析。
六、如何審查目標公司提供的文件
下文以公司文件為例。
(一)如何審查公司基本文件
1、審閱公司基本文件的目的
公司基本文件很重要,有提綱挈領的作用。審閱公司文件的目的(通常也是得出結論的方面)如下:
確定其是否合法設立、依法存續、出資到位;
確定是否存在可能影響其設立有效性及存續的因素;
確定其股權結構及可能影響股權結構的因素;
關注某些文件(如章程、股東間協議、委托持股安排等)的特別條款
設置及賦予的特別權利,以及對擬議交易可能的影響;
了解公司所屬行業和經營范圍,以便核實公司是否屬于特種行業,需要取得特殊的營業許可或具備特殊的資質;
整理必要的公司信息以供其他方面的分析。
公司基本信息的整理是很關鍵的,律師需要對文件進行歸納分類,并分清主次,向客戶提供最重要的信息。比如一個集團公司有幾十家子公司,就要區分哪些是最主要的控股/參股公司并將其作為重點,制作一個體現主要控股/參股公司持股情況的框架圖,便于讓客戶在第一時間清晰地了解公司的股權結構。
初年級律師在審查公司文件時由于經驗不足,怕遺漏掉重要信息,所以于脆照單全收。但應注意,文件的摘要并不等于簡單的照抄,實際上過多的摘抄只會使重點問題不突出。律師在實踐中應當注意學習如何把握擬議交易的核心問題,并在此基礎上進行有效的摘抄。
另外,初年級律師往往陷于盲目地、機械地摘抄文件的內容,拿到調查文件還沒有通篇審查就開始摘抄,而將法律盡職調查的目的拋在了腦后,忽略了或看不到這些文件中的信息所隱含的重要問題。例如,在股權并購項目中,假如客戶希望控股一家公司,而目標公司情況比較復雜,有許多小股東(包括自然人股東),那么在審閱章程的時候就要關注其中有關小股東保護的條款,更重要的還要看法律上保護小股東的規定,必要時應把有關法律中所有相關規定在正文中引用或做成附件附在正文之后。此外,如果股權過于分散,擬議交易的達成將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小股東的同意,律師應當就此提醒客戶,考慮采取一些可行辦法以減少不確定性。
在法律盡職調查中,律師一定要對一些特別的問題保持高度的敏感,因為這些特別的問題有可能會對交易結構有影響。有的公司文件(如章程、股東間協議、委托持股安排等)常常包含某些特別條款設置及賦予的特別權利。例如,有一個目標公司為鋼鐵企業,該企業是從國有改制為民營企業的,其股權結構相對比較復雜,表面上的自然人股東只有四個人,而這四個人分別代表了幾百個自然人來持有股份(A代表技術人員、B代表管理人員、C、D分別代表其他人員),這種情況在一般的交易中很少碰到,律師應當對這種問題引起警覺,將其作為法律盡職調查的一個重點,要求目標公司提供進一步的文件(包括委托持股協議等)。同時,找出問題后一定要結合交易結構來分析:如果這些背后的股東聯合起來,對控股股東會很不利,而實際上設計這個結構的最初意圖可能就是為了制約控股股東。再比如,某投資者為私募基金,要投資一個公司,目標公司在此前已經引進過另一個財務投資者,此次為第二輪投資。在第一輪投資時就有一整套的風險投資文件(如章程、投資者權利協議等),那么律
師就應當對第一輪投資的文件做最詳盡的摘要,因為這對客戶而言非常重要。此外,目標公司曾經做過項目融資,有一筆10年期的貸款,貸款協議偏向于貸款人,對借款人非常不利,那么我們就必須把所有的陳述與保證事項都摘出來,因為貸款協議偏向于貸款人,則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范圍肯定很寬(有可能一次沒有支付保險費、一個陳述與保證不真實都會構成違約)。作為后來投資者的律師,一定要了解前一輪交易的性質,并進一步判斷對此次交易會造成何種影響。
在與房地產并購項目有關的盡職調查中,律師對相關問題的敏感性也很重要。比如,律師應當先審查開發商自有物業的建設有沒有發改委頒發的開發項目核準,以及跟開發項目有關的其他許可,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等是否取得。然后應當審查土地使用權以什么方式獲得;如果是出讓取得,就要看當時是協議出讓還是通過招拍掛的方式來出讓;土地的使用條件為何;是否有土地閑置費問題;土地出讓金有無支付憑證;地方性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房地權屬是否不一致是否有擅自改變土地房屋用途的情形等。而對租賃物業而言,律師除了需要審查房地產權證租賃合同外,還要審查租賃合同的合法性、租賃登記問題、房地產出租人的權利能力問題、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和優先續租權問題、租賃場所的用途等。
2、審查公司基本文件
眾所周知,一般公司基本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章程、驗資報告、年檢報告、其他設立證照(如組織機構代碼、統計、海關、外匯、財政、稅務登記證照等)、內部規章制度。有些公司的基本文件在任何盡職調查中均不能被忽略,例如公司章程和營業執照。但是,并非所有的公司文件都需要進行摘錄或進行說明,比如組織機構代碼證,除非確實缺少這些文件或其與公司營業執照不一致且公司無法提出合理理由。
特殊公司文件可能包括批準文件、批準證書、發起人協議、出資協議、合資合同、股權轉讓協議、增資協議、股東協議、投資者權利協議、認股權協議、增資、減資、合并、改制批文、招股說明書、短期融資券/可轉債募集說明書等,不同公司形式和所有制性質的企業的公司文件會有不同。
在不同的交易中,不同文件的重要性各有差異。如在國有企業改制為民營企業的情形下,改制的批文、資產評估報告、改制方案,甚至政府會議紀要都是非常重要的,應當注意審查、發現隱藏的潛在風險或歷史遺留問題(特別是對那些成立年限較長的企業更要高度注意),比如改制的法律程序存在瑕疵、國有資產不當處置等問題。律師在做此類盡職調查時,一定要保持足夠的敏感性。
盡職調查報告3
我們接受委托,對張家界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截至XXXX年1XX月30日的財務情況進行了盡職調查。我們是基于貴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提綱進行的,盡職調查主要從公司概況、公司組織與管理、業務考察與市場分析、生產過程與生產分析、公司財務、擬投資計劃、其他相關情況等方面展開,其中我們主要負責與公司財務有關的部分的調查。在調查過程中,我們主要采取訪談、實地考察、查閱、收集有關資料等方式,訪談對象包括公司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財務部人員。我們所提供的財務盡職調查報告,是在對公司所提供資料及與公司相關人員訪談結果的基礎上進行分析,并按照貴公司的盡職調查提綱規定的內容進行編寫的。由于受客觀條件、公司相關人員主觀判斷及公司提供資料的限制,部分資料和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可能受到影響。本報告僅為委托方提供分析參考作用,任何不當使用與本所及其盡職調查人員無關。
一、公司概況:
1、公司的基本情況:
公司原名為張家界旅游有限公司,系xxx年xx月xxx日xxx號文批準設立的中外合資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于xxx年xx月xx日成立,取得xxx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號為xxx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住所:xxx。經營范圍:xxxx。經營期限xxx年。法定代表人:xxx。
公司股權及注冊資本經歷次變更后,現注冊資本xxx萬元,由股東以現金投足,其中:張家界旅游有限公司出資xxx萬元,占xx%、xxx有限公司出資xxx萬元,占xxx%。
2、公司享受的重大優惠政策情況:
公司生產項目分階段建設、分期投產,其中一期項目XXX年建成投產,從XXX
年至XXX年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因公司XXX年認定為先進技術型企業,從XXX年至XXX年享受先進技術型企業減按10%稅率繳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二期項目于XXX年追加投資XXX萬元進行,根據XXXX地方稅務局XX文件,認定公司一、二期投資分別設立賬冊、憑證核算,能夠準確計算各自的應納稅所得額。經XXX同意二期追加投資的生產經營所得可以單獨計算并享受企業所得稅定期減免優惠。從XXX年至XXXX年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并從XXX年至XXX年預享受先進技術型企業減按10%稅率繳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根據XXXX地方稅務局萬山稅務分局珠地稅萬函[XXXX]XXX號文,公司房產享受免征城市房地產稅5年的優惠,目前此項稅收優惠已享受完畢。
3、初步調查結論:
公司是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相關法規,經過國家相關政府部門批準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公司注冊資本已足額由股東以貨幣資金繳納并經注冊會計師驗資,未發現股東抽資行為,其設立符合法律要求(政府批文公司未提供),股權關系無瑕疵,股東出資形式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第一大股東XXXX屬國有獨資公司,是XXXX企業,投資多元化,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XXX。
公司廠區在XXXXXX區,隨著XXXX經濟的發展,城市功能發生變化,已從郊區逐步轉為城市中心區,受XXXX環保政策的影響,不能用煤或煤制品自建發電廠,在成本方面無優勢。
20xx年企業所得稅兩稅合并,特區取消15%低稅率的優惠政策,但規定了5年的過渡期,過渡期間稅率分別為18%、20%、22%、24%、25%。另外取消先進技術企業減按10%計征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按原批文公司20xx年二期享受減按10%的所得稅優惠政策,新稅法執行后,只能按18%的稅率執行。存在所得稅稅負增大對利潤的影響,由于公司XXXX年度二期項目虧損,20xx年度未提供預測數據,無法測算稅率變動對公司稅負的影響。
二、公司的組織和管理:
1、公司組織架構及部門設置:
公司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公司章程設置董事會,未設置監事會或設監事,董事會成員7名(公司未提供最新董事會成員名單),其中中方派出5人,外方派出2人,2名在公司任管理層職務(XXXX,由XXXX派出),不在公司領取薪金。公司管理層設1名總經理;1名總經理助理、4名副總經理,分管生產、采購、銷售、人力資源、財務等方面的業務;并設1名副總工程師,分管質量控制業務。部門設置包括銷售部、供應部、生產部、質量控制部、財務部等10個職能部分,每個部門設經理1名、副經理1名以上。
2、公司管理層及變動情況:
公司管理層27人,其中高級管理人員7名,研究生學歷2名、大學2名、大專1名、2名無學歷(均為股東方代表,其中XXX為中方股東派入,XXX為外方股東派入,分管人力資源及協助總經理分管供應部),3名高管專業為制槳造紙專業、1名為機械制造專業。中層管理人員20名,部門經理9名(銷售部經理由銷售副總兼任)、副經理11名,研究生學歷2名、本科11名、大專2名、中專2名、高中1名。
XXXX年XX月銷售部經理離職、XX月分管信息總工程師離職、1XX月分管后勤副總經理離職;XXXX年XX月分管行政副總經理調往誠成印務、信息部經理離職、XX月供應部經理離職;XXXX年XX月分管公司企業戰略計劃副總經理離職、財務部副經理離職、1XX月分管生產、設備副總經理離職;XXXX年XX月原技術部經理離職。
3、公司員工構成:
目前公司員工844人,其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27人、員工817人(含主管41人),部門人員分布、年齡狀況、教育程度見調查提綱。
4、公司員工報酬結構:
(1)薪酬制度:
高層管理人員(5名):月薪稅前平均20,500.00元,稅前最高21,000.00元, 稅前最低20,000.00元; 部門經理:月薪稅前平均約10,000.00元, 稅前最高12,000.00元, 稅前最低9,000.00元。
普通員工:月薪稅前平均3,000.00元, 稅前最高7,000.00元, 稅前最低1,000.00元。
月工資支出總額, 稅前320萬元, 年工資支出總額, 稅前3,840萬元, 工資支出占費用支出比重為1.87%。
公司無交通補貼,通訊補貼按公司規定的標準憑發票報銷。
(2)無高管持股。
(3)獎勵計劃:根據當年的經濟效益,由高管決定年終獎金標準。雙薪(即多發一個月工資)每年XX月初發放,按基本工資標準發放,雙薪總額為140萬元/年。
(4)保險、福利計劃:
年社會保險支出總額603萬元,年人均社保支出7,130.00元;年住房補貼支出額156萬元, 年人均房補支出1,800.00元;其他福利支出總額150萬元, 年人均其他福利 1,770.00元。
5、初步調查結論:
管理層知識層次較高,高層管理人員7人,除2人由股東方派入學歷不高,其他均擁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3人制槳造紙專業出身,公司高管具備造紙行業相關的管理及技術水平。
公司采用直線職能制組織結構,職能部門設置主要從制造行業出發,部門設置較為合理,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從企業發展的角度,公司重視銷售、采購、生產環節,將管理產成品、原材料的倉庫人員分別劃歸銷售部、供應部管理,同
時認識到物流鏈對生產型企業的有效補充,投資75%成立了物流子公司。但是從企業管理角度出發,公司應增強財務工作的重要性,有效降低成本,并應設置審計部門,加強對財務工作的監督,據了解內審工作由財務部兼,這樣將無法起到監督作用。將倉庫核算員劃歸銷售部、供應部,不利于基層財務核算的管理。
員工知識層次方面,大專以上學歷占20%,高中學歷占68%,整體文化層次適應本行業的技術要求。年齡方面,40歲以下占80%以上,平均年齡33歲,相對年輕化。 技術領頭人主要是副總和技術部經理,依賴性較強,特別是XXXX年后流失了多位技術骨干,公司需加強技術骨干的培養。
員工工資水平在XXXX屬于中高等以上的層次,其中工人的工資相對較高,根據統計資料,XXXX年度XXXX在崗職工年人均工資23775元,平均月工資1981元/月,該公司人員基本穩定,但近幾年來管理層和中層干部以及技術骨干流失率偏高。
公司的管理風格,在強調個人創造力的同時,將團隊精神全面滲入公司的日常管理中。
三、公司業務考察和市場分析:
1、行業背景:
白卡紙,目前市場容量200萬噸,年消費增長20萬噸左右,新增產能除了美利紙業(13.66,-0.05,-0.36%)XXXX年投產的30萬噸外,其他主要上市公司近兩年無該紙種擴產計劃,考慮項目一年半左右的建設周期,該行業未來兩年競爭趨緩。行業競爭環境的轉好增強了產品成本轉嫁能力,XXXX年度白卡紙價格上漲不僅對沖了產品成本上升的不利影響,行業內一些主要上市公司一季度產品毛利率比XXXX年上升1%左右。從XXXX年年中開始到20xx年,國際漿價將進入下降周期,預計XXXX年進口木漿價格比XXXX年下跌2%-5%。白卡紙進口木漿使用量占用漿總量約60%,比重高于紙業整體進口木漿15%左右的使用量,因此未來漿價的下降白卡紙受益程度高于紙業整體。由于紙價的變動受成本影響明顯,未來白卡紙價格將隨著漿價的下跌而下降,不過考慮到競爭環境的改善,白卡紙產品毛利率還將有所上升。
盡職調查報告4
一、資質調查
1、管理公司是否獲得法定注冊登記?各種登記手續是否完善?
2、所管理的基金是否獲得政府管理部門(如金融辦、發改委等)相關設立基金的批文?
3、管理公司是否具有正式的辦公場地?公司總部和重慶地區是否有足夠的專人從事基金募集、項目選擇、項目投資、項目管理等工作事務?
4、所管理的基金如有政府引導基金公司投資的,是否具有投資或管理協議?
5、其他按照法律法規或政府要求必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二、專業能力調查
1、管理公司是否具備符合股權投資的完善治理結構?是否建立有投資分析、投資決策、投資監督機制?
2、管理公司成立時間?管理項目的規模是否在1億元以上?是否有一個投資后成功退出的項目?
3、管理公司團隊成員是否具有專業投資及其管理能力及其過往業績?其核心成員(合伙人等)是否具有行業分析、行業投資、項目決策和IPO運作等專業能力和經驗?核心團隊成員是否有一個成功投資的項目?
4、管理公司團隊成員是否遵紀守法?是否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或財務外包公司?
5、所管理的基金是否引入托管機制?(未引入托管機制的基金,請說明原因?)
6、管理公司IPO上市等投資退出的渠道、方式、流程等運作能力?
7、管理公司已投資項目的投資回報及其業績?
8、管理公司擅長投資的行業有哪些?
三、合作條件調查
1、擬與我行采用的合作項目(如資金募集、項目推薦、基金托管、項目管理、項目培育等)和合作方式(全面合作、部分合作等)?
2、擬與我行合作的基金情況(原則上應在1億元以上)?
3、擬與我行合作基金的相關審批手續?
四、盡職調查要求:
1、資質調查項目,請提供相關資料的復印件,并加蓋管理 公司公章.
2、專業能力調查項目,請列舉管理基金清單(成立時間、規模、審批機構、基金期限(如已清算,請提供清算時間)、托管人、投資行業、投資項目等。
3、擬合作的基金如已開始運作投資的,請提供投資情況,包括規模、批準機構、設立時間、管理團隊介紹及業績、原托管人、投資方向、投資條件、投資比例限制、投資項目清單,無法或不便提供的,請注明原因?
4、原則上服務支行必須安排相關人員赴管理公司辦公場地考察一次,并在盡職調查報告中注明考察情況。
上述調查結果,請支行按順序提供調查結論和材料。
盡職調查報告5
一、財務盡職調查概述
盡職調查(DueDiligenceInvestigation)又稱謹慎性調查,一般是指投資人在與目標企業達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經協商一致,投資人對目標企業一切與本次投資有關的事項進行現場調查、資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動。其主要是在收購(投資)等資本運作活動時進行,但企業上市發行時,也會需要事先進行盡職調查,以初步了解是否具備上市的條件。
1、盡職調查內容
一般包括:目標企業所在行業研究、企業所有者、歷史沿革、人力資源、營銷與銷售、研究與開發、生產與服務、采購、法律與監管、財務與會計、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等。
2、盡職調查小組的構成——技術與經驗
項目負責人(交易促成者)、行業專家、業務專家、營銷與銷售專家、財務專家、法律專家等
3、盡職調查的目的
完成一個盡職調查的目的是:判明潛在的致命缺陷和它們對收購及預期投資收益的可能的影響。
4、財務盡職調查的定義
在整個盡職調查體系中,財務盡職調查主要是指由財務專業人員針對目標企業中與投資有關財務狀況的審閱、分析等調查內容。
在調查過程中,財務專業人員一般會用到以下一些基本方法:審閱,通過財務報表及其他財務資料審閱,發現關鍵及重大財務因素;分析性程序,如趨勢分析、結構分析等,對各種渠道取得資料的分析,發現異常及重大問題;訪談,與企業內部各層級、各職能人員,以及中介機構的充分溝通;小組內部溝通,調查小組成員來自不同背景及專業,其相互溝通也是達成調查目的的方法。由于財務盡職調查與一般審計的目的不同,因此財務盡職調查一般不采用函證、實物盤點、數據復算等財務審計方法,而更多使用趨勢分析、結構分析等分析工具。在企業的投資并購等資本運作流程中,財務盡職調查是投資及整合方案設計、交易談判、投資決策不可或缺的前提,是判斷投資是否符合戰略目標及投資原則的基礎。對了解目標企業資產負債、內部控制、經營管理的真實情況,充分揭示其財務風險或危機,分析盈利能力、現金流,預測目標企業未來前景起到了重大作用。
二、財務盡職調查的重要性
1、能充分揭示財務風險或危機
2、分析企業盈利能力、現金流,預測企業未來前景
3、了解資產負債、內部控制、經營管理的真實情況,是投資及整合方案設計、交易談判、投資決策不可或缺的基礎
4、判斷投資是否符合戰略目標及投資原則
三、財務盡職調查原則
1、獨立性原則
(1)、項目財務專業人員應服務于項目組,但業務上向部門主管負責,確保獨立性。
(2)、保持客觀態度。
2、謹慎性原則
(1)、調查過程的謹慎。
(2)、計劃、工作底稿及報告的復核。
3、全面性原則
財務調查要涵蓋企業有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全面內容。
4、重要性原則
針對不同行業、不同企業要依照風險水平重點調查。
四、財務盡職調查內容
1、會計主體基本情況
(1)、取得營業執照、驗資報告、章程、組織架構圖
(2)、了解會計主體全稱、成立時間、注冊資本、股東、投入資本的形式、性質、主營業務等
(3)、了解目標企業歷史沿革
(4)、對會計主體的詳細了解應包括目標企業本部以及所有具控制權的公司,并對關聯方作適當了解
(5)、對目標企業的組織、分工及管理制度進行了解,對內部控制初步評價
2、財務組織
(1)、財務組織結構(含具控制力的公司)
(2)、財務管理模式(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任免、獎懲、子公司財務報告體制)
(3)、財務人員結構(年齡、職稱、學歷)
(4)、會計電算化程度、企業管理系統的.應用情況
3、薪酬政策
(1)、薪資的計算方法,特別關注變動工資的計算依據和方法;
(2)、繳納“四金”的政策及情況;
(3)、福利政策。
4、會計政策
(1)、目標企業現行會計政策;
(2)、近3年會計政策的重大變化;
(3)、與我們的差異,以及可能造成的影響(量化);
(4)、現行會計報表的合并原則及范圍;
(5)、接受外部審計的的政策,及近3年會計師事務所名單;
(6)、近3年審計報告的披露。
5、稅費政策
(1)、現行稅費種類、稅費率、計算基數、收繳部門;
(2)、稅收優惠政策;
(3)、稅收減免/負擔;
(4)、關聯交易的稅收政策;
(5)、集團公司中管理費、資金占用費的稅收政策;
(6)、稅收匯算清繳情況;
(7)、并購后稅費政策的變化情況。
五、財務盡職調查的后續工作
1、投資方案的專業協助
(1)、投資方式的財務可行性;
(2)、投資收益財務預測;
(3)、企業財務風險(財務調查發現)的建議解決方案
(4)、投資方案的財務風險評價。
2、整合方案的專業協助
(1)、評價企業財務人員和內部審計人員;
(2)、推薦財務及內部審計負責人;
(3)、推動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可能的話,推動內部控制制度建設;
(4)、協助解決新情況和新問題。
3、交易前的資產評估復核
(1)、組織和配合資產評估工作;
(2)、與資產評估機構溝通,確保有利的資產評估結果;
(3)、對資產評估中的重大問題隨時進行報告、建議。
4、投資協議的風險評估
(1)、前提:擬簽訂的投資協議與已批準的投資方案存在重大差異;
(2)、財務調查人員應重新評估投資風險;
(3)、風險的重新評估有利于決策者正確決策。
六、實施財務盡職調查的意義
面對并購過程中所出現的種種財務陷阱,為盡量減小和避免并購風險,在并購開始前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duediligence)就顯得非常必要和重要了。
盡職調查是指購并方對目標公司的背景、財務、營業等進行細致的調查,并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報告調查結果。盡職調查是一個非常廣泛的概念,但有兩種類型的盡職調查,
其一是財務方面盡職調查;
其二是法律方面盡職調查。
兩者各有側重,財務盡職調查的功能主要在于使購并方確定目標企業所提供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在一些易被忽視的方面如擔保責任、應收賬款質量、法律訴訟等獲取重要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失真造成決策失誤,同時通過各種財務數據和比率了解被并購后企業的收益情況,作出正確判斷。
作為收購活動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盡職調查的作用具體有以下3個方面。
1、有利于合理評估并購風險
在并購活動中,并購企業可能要面臨來自目標企業各方面的風險。首先,可能面臨目標企業的道德風險,即目標企業提供虛假的經營信息和夸大的經營業績等,或者故意隱瞞可能導致收購失敗的重大事實如訴訟事實、對外擔保等;其次,可能面臨目標企業的財務風險,如過高的資產負債率或大量的不良資產等;第三,可能面臨目標企業的經營風險,如不健全的銷售網絡、過時的生產技術等;第四,可能面臨法律風險,并購交易本身許多環節或行為要接受現行法律的監管,并購中往往會或多或少觸及勞動法、知識
產權法、環境保護法等問題。還有其他很難預見的在并購整合中可能存在的其他風險,如企業文化的嚴重沖突、主要經營者或員工的強烈抵觸情緒等。這些因素必將增加收購后整合的風險。
通過盡職調查,可以幫助收購企業獲取更多的包括財務、人事、管理、市場等各方面的高質量信息,從而緩解信息不對稱性,盡可能地減少由于缺乏信息或信息錯誤等原因而引發的風險。
2、為確定收購價格和收購條件提供依據
在收購談判過程中,雙方的焦點一般集中在收購價格的確定上,然而價格又是基于對目標企業本身價值的估算。如在盡職調查中發現被并購企業存在著大量的或有負債和不良資產,收購方在對各項或有負債和不良資產進行逐一評估后,即可作為向出售方就收購價格進行談判的依據,并確定在收購協議中是否應加入一些限制性條款等。
3、便于合理構建整合方案
并購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不管出于何種動機,收購工作的完成,僅僅是完成了并購的第一步,收購后的整合是并購成敗的關鍵。通過盡職調查,可以了解到收購后的整合能否使并購雙方在管理、組織、文化等方面融為一體。
盡職調查報告6
隨著近年醫療投資的火熱,醫院成了各路資本追捧的寵兒,除了醫療體制改革政策東風的推動,“看的懂”也是許多初涉醫療行業投資人的重要動因。然而在”看的懂”的邏輯下,由于醫院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也在無形中給前赴后繼的投資人埋下了許多“深坑”。
1、 醫院財務盡調需要弄清的幾個問題
1.1 醫院的分類
按照專業性質,可以劃分為綜合類醫院、專科類醫院(口腔、腫瘤、婦科、男科、中醫、心血管等)、教學醫院、診所;
根據所有制屬性,可以劃分為國有醫院、集體所有醫院、民營醫院、外商獨資和參股醫院、混合所有制醫院;
根據主管部門,可劃分為公立醫院,非公立醫院(國有企事業單位下屬醫院是否為公立醫院仍有爭議,筆者傾向于不是,因為公立醫院的重要特征之一是納入財政預算管理);
根據經營目的,可以劃分為非營利性醫院和營利性醫院。(值得注意的是,醫院經營目的是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認定)。
1.2 醫院投資財務盡調的一般邏輯
醫院投資財務盡調符合項目財務盡調的一般邏輯,但由于醫療服務行業的特殊性(受到政策法規的嚴格監管),所以財務盡調人員應當熟悉與醫院經營、管理、財務、稅務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其在公司財務中的體現。
一般而言,醫院投資的財務盡調邏輯如下:
1)了解醫院的基本情況、業務情況、內部治理情。基本情況包括上述的專業性質、所有制情況、經營目的、管理層情況、股權、基本經營數據等;業務情況主要是提供醫療服務(門診/住院)的流程、設備耗材采購的流程、支付結算的流程等;內部治理情況包括會計準則、制度的使用、現金的使用、采購庫存藥房的制度、醫院職工的管理制度等。
2)在了解醫院基本情況、業務、內部治理情況的基礎上,尋找潛在的風險點。如可以從“舞弊三角理論(壓力、機會、自我合理化)”出發:對于前序投資人設置了對賭條款的管理層,可能有做高業績以滿足對賭的動力;對于缺乏必要管理制度和電子化管理系統的醫院,那么可能存在內部舞弊的機會;對于職工薪酬明顯低于行業水平的醫院,收受紅包或者統方行為可能會被醫師自我合理化。此外,還可以通過預先獲取醫院的經營及財務數據,計算相應的指標,與已有的案例或公開的數據進行比較,對于異常數據需尋找其原因,對于無法解釋原因的,應當在接下來的盡調中重點關注。
3)從風險點出發,采用多種方法證實或證偽。如可采用現場體驗、觀察、詢問、訪談、暗訪、計算分析、分析比較、突擊盤點、 控制性測試、抽憑等方式進行。要注意盡調的突然性和隨機性,注意反復交叉印證,注意賬面數字與訪談的呼應。
1.3 醫院投資財務盡調的共性與個性
醫院財務盡調有其內在的邏輯,但對于非專業人員來說,了解醫院情況、判斷投資醫院的風險點等不適那么容易。因此,筆者根據以往的項目經驗,提取出醫院財務盡調需要關注的幾個重點問題,以供參考。
下面,筆者將以營利和非營利醫院的劃分標準為切入點,從財務盡調的“共性”與“差異”兩個層面說說“醫院投資那些事兒”。
2、 醫院投資財務盡調所需關注的共性問題
首先說說營利與非營利醫院投資財務盡調所需關注的共性問題。主要包括:對現金的控制、收入確認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財務指標的合理性、應付職工薪酬。
2.1 對現金的控制
由于醫療服務的特殊性,現金收入構成了醫療服務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其小額高頻的特點也給日常的現金控制造成了很大的麻煩。常見的與現金控制有關的問題包括:截留現金、賬外資金、坐支現金、私人卡收款等。
在對醫院進行盡調時,一方面需要獲取醫院的《收費管理制度》、《現金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了解醫院掛號、劃價、結算、收費、入賬、對賬的一般流程,并有目的的提取流程中關鍵節點的單據,核實管理制度的落地情況;另一方面,對于仍舊采用手工帳、未上線ERP系統或ERP系統流程存在明顯缺陷的醫院要重點關注,可通過現場觀察、暗訪、詢問、突擊盤點、檢查收據存根等方式驗證其對現金控制。
此外,對于部分民營醫院可能存在使用股東私人銀行卡收取服務收入現金的情況,需要特別關注。
2.2 收入確認的完整性
所謂收入確認的完整性是指盡調人員應當確認已發生的交易已被正確的記錄。醫院收入的90%以上為現金收入,其特點是單筆金額小,發生次數頻繁,這給盡調人員確認醫院收入的完整性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在此,筆者為大家提供一個醫院收入完整性的思路。
首先,我們要了解醫院確認收入的一般流程:
1)病人在掛號處掛號,由掛號處將其信息錄入ERP系統;
2)病人在收費處劃價并結算,收費處將結算結果錄入ERP系統;
3)收費處生成費用結算單并于當日結束后報送財務處;
4)財務處憑費用結算單確認當日收入;
5)2-3個工作日后POS機/第三方支付收款到賬;
6)財務核對銀行到賬金額與日記賬余額(上述過程未考慮病人欠款、社保支付等情況,欠款和社保會形成應收醫療款)。
在了解了醫院確認收入一般流程的基礎上,我們可以采取兩種手段核實其收入的完整性:
手段一,收入確認的穿行測試。所謂穿行測試其實是審計中常用的方法,簡而言之就是按照醫院確認收入的流程,隨機抽取數筆業務,走完從業務發生到賬面記錄的全流程。例如:盡調人員可以再醫院掛號的ERP系統中任意抽取數名患者的掛號信息,按流程核對其劃價、結算單據、財務系統(一般是金蝶或用友)中的收入日記賬、銀行日記賬(網銀)是否完備,記錄的結果是否準確。
手段二,銀行日記賬與收入明細賬發生額的核對。由于醫院現金收入占比通常達到90%以上,因此,盡調人員可以隨機抽取若干天的收入明細賬貸方發生額,與對應期間內銀行日記賬借方發生額進行核查,比較是否一致。但是采用該種方法時,盡調人員先要保證銀行日記賬的記錄真實反映了銀行對賬單的業務(先核對銀行對賬單與銀行日記賬在一段時間內的發生額是否一致),其次對收入日記賬的發生額進行調整(POS機收款的賬期、社保支付的賬期、消費折扣等),最后再核對調整后的銀行日記賬發生額與收入日記賬發生額。需要特別提醒的是,該種方法僅適用于醫院、零售業、餐飲等現金收入占絕大多數的行業,如果在其他投資中使用該種方法盡調會鬧大笑話的。
除上述兩點之外,收入確認的方式也應當被重點關注。
根據《醫院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不管是營利還是非營利醫院都應當采用“權責發生制”進行會計計量。據此,非營利醫院應當通過“應收醫療款”“預收醫療款”“應收在院病人醫療款”等科目對其的全部醫療收入進行核算;營利性醫可采用“應收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對其醫療收入進行核算。
然而在實踐中,有相當一部分醫院只根據現金收款確認收入,進而形成了事實上的“收付實現制”(在部分應收和預收款較大的月份可能會造成收入成本的錯配)。做為盡調人員,應當對此類錯計的收入發生額進行估計,以還原醫院真實的收入。這里,筆者提供一個還原醫院真實收入水平的方法。
“收付實現制”與“權責發生制”最本質的區別在于收入是歸屬于本期還是在本期實際收到。形成兩者差異的來源包括:預收的醫療款直接確認當期收入(如儲值卡充值、預交治療費、預交住院費等)、未收到的醫療款不確認收入(如應收的社保金款項、墊付的治療費、墊付的住院費等),以及部分非醫療服務項目。在了解差異的來源的基礎上,盡調人員可從收入明細賬中匡算差異的金額。對于那些采取“事實上收付實現制”的醫院,盡調人員特別需要關注大額的預收醫療款(如民營醫院在某些促銷活動的時段,現金收入會有大幅度的增加),估算其金額,以還原報告期標的企業真實的收入水平。
2.3 主要財務指標的合理性
此處的財務指標并不是大家熟悉的流動比率、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凈資產利潤率等指標,為何呢?原因很簡單,首先醫院會計科目的核算與企業會計有所區別(具體請參考醫院會計制度),舉個例子,醫院的“應收賬款”包括“應收在院病人醫療款”“應收醫療款”等;而醫院的“醫療收入”包括“門診收入”“住院收入”兩個一級科目和“財政補貼收入”(醫院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
其次即便計算出了相應的財務指標也無太多的參考價值,比方說總資產周轉率這一指標,綜合類醫院通常會有比較“重”的資產,而口腔醫院通常是輕資產運營,由此可能造成口腔醫院的總資產周轉率大大高于綜合類醫院,但這并不能說明口腔醫院就運營的比綜合類大三甲醫院好。
針對綜合類醫院項目,我們可以設置四大類指標:
1)總體評價指標:人床比、醫療收入、醫療收入結余、人均年醫療收入、醫生人均年醫療收入、床均年醫療收入、醫師人均年急診數、資產負債率、各項經費占醫療成本比率、醫療收入結構分析(可參考醫院會計準則進一步細分);
2)運營效率指標:財政補助收入占比、資產負債率、床位空置率、復診率、人均住院天數;
3)科研能力指標:醫師人均科教費用支出、醫師人均科研獎勵;
4)控費類指標:藥占比、預算使用情況、出院患者費用及構成、門診次均費用、大處方占比、藥房購藥人數與掛號人數比;
當然,對于一些專科類醫院,可以根據其實際業務和情況,設定更有針對性的財務指標:比如對于民營口腔醫院,醫師人均醫療收入、單個牙椅醫療收入、單位面積醫療收入以及醫療收入結構(治療、正畸、種植業務占比)、醫療收入結余、醫師人均薪酬,是比較重要的考核指標。
以上的指標僅為醫院的財務盡調提供一些參考,在盡調人員盡調前,可通過業內專家或者公開資料獲取標桿醫院及行業平均的指標信息,在盡調過程中若發現異常指標,需要進一步追查其產生的原因。比如說財政收入占比過高的醫院可能不是一個很好的投資標的,因為在其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或非營利轉營利后,可能面臨比較嚴重的收入下滑風險;再比如說,監管部門規定藥占比不得超過40%,那么對于藥占比穩定維持在40%左右的醫院,可能存在人為的處方外流、過度疊加檢查項目等情況。
2.4 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對于營利性醫院和非營利醫院都應當是盡調的重點。
對于非營利性醫院的職工薪酬分配適用《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xx〕13號)的有關規定:“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資福利開支控制在規定的比例內,不變相分配該組織的財產,其中:工作人員平均工資薪金水平不得超過上年度稅務登記所在地人均工資水平的兩倍,工作人員福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在盡調過程中應當注意其職工薪酬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特別是對于社會資本投資的非營利醫院,由于政策的限制,社會股東往往通過虛構員工人數、高薪酬、高福利等方式變相分配公司財產(有部分地區開始允許社會股東在合理范圍內分配公司經營所得)。
對于營利性醫院,則主要關注其薪酬水平的合理性(過低的薪酬水平可能引起人員的流失)、社保與公積金是否足額繳納(營利性醫院通常只按照最低標準繳納社保及公積金)、是否存在以費用代替工資發放(民營口腔醫院處于為醫生避稅的考慮,通常以費用代替工資)等方面。 上述問題在盡調時可通過賬目與醫生訪談進行交替印證。
2.5 費用的合理性
可以說醫院的費用科目是個“藏污納垢”的地方,盡調人員通過對科目余額表費用類科目三級明細及費用類科目原始憑證的翻查,對如下事項進行調查:
費用分類是否合理。根據收入成本的配比原則,應當使用“醫療業務成本”核算直接提供醫療服務醫護人員的薪酬。而部分會計核算水平薄弱的醫院,成本費用的核算通常比較混亂,錯誤的使用管理費用核算醫護人員薪酬福利,進而造成收入的毛利率虛高。
高額報銷。盡調人員對于醫院行政管理、科室主任、醫師等人員高頻次、大額的報銷款需要重點關注。此類報銷通常以學術會議、出差、招待費用、通訊費、餐補等名目發放。盡調人員需核算相關人員報銷的金額是否符合標準,對于行政管理人員、科室主任、醫師等人員定期大額的報銷則有理由懷疑其為變相的薪酬福利發放。此外,對于民營的非營利性醫院,需根據員工名冊核查其報銷的情況,以防通過虛構員工報銷套取醫院經營所得的情況。
攤銷及折舊是否合理。對于醫院的裝修費用通常使用長期待攤費用進行攤銷,而對于大型醫療設備的折舊通常計入“醫療業務成本”或“管理費用等”。盡調人員需獲取醫院的固定資產清單,了解其折舊的計提政策、期限,對于不符合會計政策、稅法及相關管理規范的設備折舊,應了解原因并估算規范后對醫院利潤造成的可能影響。
是否有奇怪的費用明細。盡調人員需要對含混不清、過于簡略、非正常經營所需的費用明細(如會議費、服務費、咨詢費、律師費等)保持關注,可要求抽取其原始憑證,并向當事人詢問其具體內容。
下面,再說說營利性醫院與非營利性醫院在財務盡調過程存在的”特異性“。
2.6 其他
可根據實際情況,有選擇性的對應收賬款、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應付賬款、其他應收應付等項目進行核查。
對于應付賬款,需核查其交易對手的資質、賬期、期后付款會回款的合理性。一般來說,醫院支付供應商的賬期通常在6個月到一年,過短或過長的付款周期都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
應收賬款一般為應收醫療款,主要組成是社保結算款、住院病人的醫療費及欠費病人。應當關注其收款的賬期,和各部分款項的構成比例,不合理的賬期和構成比例,可能意味著醫院的經營管理存在一定問題。
對于醫院固定資產,特別是大型和重要的醫療設備,盡調人員可采用抽盤的方式核實其是否存在。另外筆者在這里提醒盡調人員,醫療行業常見的“設備投放”銷售模式,可能造成醫院部分科室(特別是檢驗科、病理科)存在未計入固定資產清單的“固定資產”,其可能對醫院未來的成本和現金流造成影響。(參考鏈接)
對于在建工程,應當核實其必要性和完成度,對于公立醫院來說,非日常經營必須的在建工程項目,可能存在管理層利益輸送或商業賄賂的可能性。而對于有社會資本參與的非營利性醫院,則可能存在通過在建工程(不必要的、虛構的、偽造完工度)轉移利潤的可能性。
對于其他應付和應收款,應當仔細核查其明細,對于頻繁的拆借或長期掛賬的往來款應當重點關注。如醫療器械經銷商常用的”保證金銷售“模式:醫院向經銷商支付保證金,經銷商將儀器設備投放到醫院,在醫院完成約定的條件后,經銷商向醫院返還保證金,因此,通常會產生一筆長期掛賬的其他應付款。由于”設備投放“為變現的商業賄賂,為《反不正當競爭法》所明令禁止。在實踐中,相關人員可能會采用虛構其他應付科目明細、虛構費用支出、虛構收入的方法隱藏此筆交易。
3、營利與非營利醫院投資財務盡調的差異點
再來說說營利與非營利醫院投資財務盡調關注點的差異。
3.1 會計制度的區別
非營利醫院與營利醫院適用的會計制度有所不同。非營利性醫院適用《醫院會計制度》,其主體包括:綜合醫院、中醫院、專科醫院、門診部 (所)、療養院等,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非營利性醫院可參照其執行。對于營利性醫院(大多數的民營醫院)往往使用的是《企業會計準則》。兩者在會計要素、會計科目、財務報告的構成、財務報告的`信息披露等方面均有不同。因此,在對非營利性醫院進行財務盡調之前,要仔細翻閱《醫院會計制度》,體會其與《企業會計準則》的異同點。
3.2 涉稅處理的區別
涉稅處理的區別在醫院投資中主要體現為營利與非營利醫院執行稅收減免的差異,也是醫院財務盡調關注的重點領域。
根據《關于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國辦發[20xx]45號)的規定:對社會辦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征營業稅;對符合規定的社會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規定的社會辦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自其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社會辦醫療機構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經認定為非營利組織的,對其提供的醫療服務等符合條件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針對上述規定,筆者有幾點理解:
1)上述《通知》對“免營業稅”的主體并沒有做營利和非營利醫院的區分,也就是說兩者都是享受營業稅減免優惠政策的;
2)我國已經在20xx年全面實現了”營改增“,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xx〕36號)附件三第一條規定:“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七)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也就是說,“營改增”之后,非營利和營利醫院同樣是減免增值稅的。
3)雖然減免了增值稅,但營利和非營利醫院在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企業所得稅方面仍有諸多不同。且上述稅種多為地方稅,各地執行的時候又會有所差異。
4)特別需要注意的是,非營利性醫院也不是說完全免稅,其非定價醫療(不是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服務價格)服務收入、非醫療服務收入、所控制的獨立的藥品連鎖企業收入還是要照章納稅的。
3.3 利潤分配的區別
根據《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xx〕13號)的規定:“非營利組織取得的收入除用于與該組織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的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事業;財產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在盡調時,盡調人員應當注意非營利性醫院與營利性醫院在利潤分配方面的區別。需注意非營利性醫院的支出項目金額是否合理;是否與日常經營活動有關;是否存在通過支出項目變現分配利潤的可能。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區允許非營利性醫院的社會資本參與合理的利潤分配,所以應當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4、非營利醫院改制項目投資的財務盡調
最后簡單說說近些年比較火熱的非營利醫院改制類項目的財務盡調, 非營利醫院的改制包括兩個維度:
一個維度是非營利屬性不變但所有制發生變化:如公立醫院通過混合所有制改革,轉制為混合所有制非營利性醫院;
另一個維度是非營利轉制為營利醫院:如企事業附屬醫院改制為民營或混合所有制營利性醫院。
4.1 公立醫院混合所有制改革
公立醫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徑,主要國有股權部分轉讓和發起設立新主體兩種模式。前一種改革模式,通過政府向合作方轉讓部分國有股權的方式現實(如湖南婁底市規定“政府可適當向參與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合作方轉讓部分股權,但政府的持股比例始終不得少于總股本的三分之一。); 后一種改革模式,通過公立醫院/政府與合作方發起設立新的醫院主體實現(如湘雅醫院與湖南輕鹽集團發起設立的湘雅五醫院)。在實踐中,由于股權轉讓方式存在國有股權定價困難,改制過程流程繁瑣等諸多問題,為避免國有資產流失的嫌疑,大多數地方政府更傾向于選擇設立新主體的改革方式。
此外,由于政策環境和社會輿論的限制,無論是各種改革模式,改制后的混合所有制醫院目前只能注冊為非營利性醫院(雖然部分省份允許社會資本參與合理的收益分配)。
在參與此類項目時,盡調人員應當關注醫院產權是否清晰、國有股權轉讓價格是否合理,資產評估是否公允,債權債務是否清晰、清產核資及不良資產處置程序是否合理等問題。
4.2 國有企事業單位附屬醫院改制項目
國有企事業單位附屬醫院常見的改制路徑有:整體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整體移交地方政府托管、整體由第三方托管、組成醫療集團、股份制改造、整體股權轉讓、混合所有制改造等。由于企事業單位附屬醫院的改制較為復雜,筆者僅就整體股權轉讓、混合所有制改革(均涉及國有股權的轉讓)兩種情況進行說明。這兩種情況均涉及所有制的改變(由國有制變成非國有制)和經營屬性的改變(非營利變成營利性醫院)
參與此類項目的盡調時,事先應仔細研究改制方案,研讀相關政策法規,做到心里有數。
國有股權轉讓模式的一般流程包括:審批-變更-清算-注銷-繼承,其中涉及的財務問題包括:股權設置、財務清理、清產核資、不良資產處置、資產評估、資產繼承或處置等。
對于該模式下投資財務盡調的關注點,包括但不限于:國有股權定價是否合理、資產評估是否公允、清產核資及不良資產的處置程序是否合規、稅務問題。
對于稅務問題。稅務問題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補繳土地出讓金,由于國有企業單位附屬醫院的土地大多以劃撥的方式獲得,無需繳納土地出讓金,在醫院改制更為營利性醫院后,需要按照相關規定變更土地使用用途,并補繳對應的土地出讓金;二是原企業所屬醫院為非營利性醫院,根據《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xx〕13號)的規定:“組織注銷后的剩余財產用于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記管理機關轉贈給與該組織性質、宗旨相同的組織,并向社會公告;投入人對投入該組織的財產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財產權利。”對原主體清算和注銷后,剩余財產需上繳國資委并用于公益或非營利目的。若新主體繼承原有主體的重要醫療設備、建筑,需取得相關管理部門的批準,并根據相關規定繳納所得稅。
盡職調查報告7
〖注:以下說明委托來源、委托事項和具體要求〗根據×銀行×支行(下稱"×銀行")與×律師事務所(下稱"本所")簽訂的《項目盡職調查委托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所接受×銀行的委托,作為整體處置×公司(下稱"主債務人")項目(下稱"本項目")的專項法律顧問,就本項目的債權及擔保債權權益有關事宜(下稱"本項債權"),出具本盡職調查報告,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注:以下說明調查手段和調查工作概要〗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本所律師審閱了×銀行提供的與本項債權相關的法律文件的復印件,走訪了相關的政府部門,并就有關事實向×銀行有關人員進行詢問、聽取了有關人員的陳述和說明。
〖注:以下說明出具報告的前提〗本法律意見書基于以下前提作出:有關文件副本或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其原件及其上的簽字和印章均屬真實;有關文件及陳述和說明是完整和有效的,并無任何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且無任何應披露而未向本所披露,但對本項債權的合法成立、存續、數額等有重大影響的事實。
在本法律意見書中,本所僅根據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及本所對該等事實的了解和本所對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理解發表法律意見。
對于沒有完整書面文件支持的事實,本所依據政府部門提供的文件、專業經驗和常識進行了一定的假設并基于該等假設進行法律分析和作出結論,而該等假設可能與事實存在差異或不符。
〖注:以下說明報告使用方法和用途〗本法律意見書的任何使用人應當清楚:盡管本所律師已盡力對所掌握的事實和文件進行專業分析并作出結論,但鑒于各個法律從業者對特定事實的認定和對法律的理解不可避免地存在差異,且法律理論與實踐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差異,因此司法實踐結果可能與本法律意見的判斷存在差異。
本法律意見書所認定的事實以及得出的法律結論僅為本律師作出的客觀陳述及獨立法律判斷,不構成對相關法律事實、法律關系、法律效力或其他法律屬性的最終確認、保證或承諾。
使用人針對本項債權的任何決定均只能被理解為是基于自己的獨立判斷而非本法律意見作出。
本所在此同意,×銀行可以將本法律意見書作為本項目的附屬文件,供有關各方參考使用,除此之外,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和用途。
〖注:以下為正文導入語〗本所律師按照中國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盡職調查報告如下:3、正文以一份某企業并購項目當中的律師盡職調查報告為例,正文由如下部分組成:;并購主體必須調查交易主體設立的程序、資格、條件、方式等是否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包括交易主體設立過程中有關資產評估、驗資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涉及國有資產時是否取得有關批準。
此外,還要調查交易主體現時是否合法存續,是否存在持續經營的法律障礙,其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其未來的存續是否存在限制性因素等等。
組織結構主要調查企業的組織機構圖、規章制度、歷次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的決議、會議記錄等。
對在有關部門備案的文件,應當到有關部門去核查驗證。
關聯方主要調查與并購主體存在法律上的關聯關系的各方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
具體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實際控制人、債權人、債務人、消費者、監管部門等。
同時視乎客戶的委托要求,有可能對其核心成員的道德信用也納入調查范圍,因為道德風險可能會引發其他諸如經營、法律、財務等風險。
當然,鑒于中國目前的信用體系并不完善,這方面的有效調查手段很少,因此在實際調查當中這方面的調查多數流于形式。
主要財產調查體現為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權屬查證。
有形財產如土地使用權、房產、設備等,無形財產如商標、專利、著作權或特許經營權等,主要審查財產以及已經取得完備的權屬證書,若未取得,還需調查取得這些權屬證書是否存在法律障礙;其次,權利限制。
調查財產是否存在權利被限制例如抵押、質押等情況,調查財產是否存在產權糾紛或潛在糾紛;第三,現場核實,調查報告《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調查財產是否存在租賃情況以及租賃的合法有效性等問題。
經營狀況主要包括行業發展的來龍去脈、產業政策的演變、對外簽訂的合作協議、管理咨詢協議、研究和開發協議;供貨商的情況;主要購貨合同和供貨合同以及價格確定、相關條件及特許權規定;市場開拓、銷售、特許經營、委托代理、以及獨立銷售商的名單;消費者的清單;有關存貨管理程序的情況;主要競爭者的名單;產品銷售模式及其配套文件等;作出的有關產品質量保證文件;有關廣告、公共關系的書面協議等等。
債權債務企業的債權債務對未來的權益會產生重大影響,但又難以僅從表面文件發現,所以往往是陷阱所在。
因此,對于企業的應收應付款項應當重點調查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在調查將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雖已履行完畢但可能存在潛在糾紛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訴訟時效的同時,核查其是否存在潛在的風險;在調查企業對外或有負債情況時,應著重對抵押、質押、保證以及其他保證和承諾的風險進行核查。
此外,對于企業經營過程當中常見的因環境保護、知識產權、產品質量、勞動安全等原因產生的侵權之債也應當納入債權債務的`調查范圍之內逐一予以核實。
環境保護應當調查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已經投資和擬投資項目是否符合有關環境保護的要求,是否具有相關的環境評測報告和證書。
產品質量企業產品是否符合有關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標準,是否具有相關的產品質量證書。
財務調查財務狀況是企業經營狀況和資產質量的重要標志之一。
但是,基于避稅或其他原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數據往往有不同的處理方式,有時候并不真實反映企業的真實狀況。
因此,有必要對財務數據作必要的調查,這類調查一般是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的,主要包括以下內容: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市場開拓情況;研發的投入與收益情況;原始財務報表;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采用新的會計準則與原有會計準則的不同之處所產生的影響;會計政策可選擇條件的不同選擇所產生的影響,等等。
人力資源在這方面應調查的信息資料需包括以下內容:主要人才的個人檔案;聘用合同資料;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有關員工福利規定的文件;保密協議;知識產權協議;競業禁止協議;經營管理者和關鍵人員的年薪和待遇歷史情況與現狀;員工利益的未來安排,如退休金、股票期權、獎金、利益分享、保險、喪失勞動能力補助、儲蓄、離職、節假日、度假和因病離職的待遇等;人才流動的具體情況;員工糾紛的具體情況,等等。
保險調查的范圍主要是保險合同、保險證明和保險單,險種主要是一般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火險或其他災害險、董事或經營管理者的責任險,以及雇員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等。
訴訟或處罰針對企業可能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案件,以走訪相關部門的形式予以調查核實。
另外,還應當調查企業高級管理層如董事長、總經理等核心管理層人員是否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案件。
優惠政策由于我國存在名目繁多且行政級別不同的稅收優惠、財政補貼,如果并購主體存在享受稅收優惠、財政補貼的情形,則要對相應的政策是否合法、合規、真實、有效予以特別關注,在某些情形下,這些政策是企業生存和贏利的關鍵。
地方政策鑒于我國地域情況差別很大,我國法律的規定僅僅是原則性的,各地區的行政規章在理解和執行上往往有很大差異,例如報批時間上的不同和報批文件制作要求的差異等,這些差異將對交易雙方的成本核算構成直接影響,有時甚至直接影響交易結構。
因此,在盡職調查報告當中加入此部分調查非常有必要。
主要包括兩類內容,一是地方政府、部門針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企業的普遍規定,如行業投資政策、稅收優惠政策、財政補貼政策、反不正當競爭、環境保護、安全衛生等;一類是針特定行業或范圍企業的特殊政策,如:審批程序、審批條件和各類許可證等。
上述盡職調查內容和結論將會對并購當事人未來的利益、風險產生一定的影響,這些影響就是"去脈",而依據則是已經發生的事實一一"來龍"。
調查就是要理清其中的來龍去脈,進而對從政策、產業、行業、財務、法律、人員等等諸多方面的風險、收益進行整體評估。
整體評估的結果將構成并購的基礎。
4、尾部格式如下:本報告僅供參考,不作證據或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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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職調查報告8
1、工作范圍及內容
受江蘇xxxxxx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委托,我們對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xxxx公司”)進行了財務盡職調查。根據約定,納入本次財務盡職調查范圍為xxxxxx公司及其子公司,調查期間為20xx年度、20xx年度及20xx年1-5月份。
本次財務盡職調查關注的事項包括:公司歷史沿革,盈利模式,財務狀況,盈利狀況,關聯方及關聯交易,財務會計核算,稅項,以往接受外部審計情況等。我們在現場調查工作中發現的除上述事項之外的重要財務及稅務問題我們亦將予以關注。
我們的調查程序主要是獲取并審閱相關資料,網絡搜索核對相關資料,了解行業信息,與治理層及經營管理人員進行訪談,了解生產經營情況、業務經營模式、主要客戶及供應商,分析業務及財務數據,評價內部控制,抽查重要合同等業務資料,了解關聯方關系及交易,了解以往接受外部審計的情況,分析關聯交易及同業競爭對獨立性的影響,分析業務復雜性和財務可審性等。
本次盡職調查我們獲取的主要資料如下:資料類別基本資料資料內容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公司章程、驗資報告、銷售政策、銷售模式等業務資料等20xx年-20xx年5月兩年一期的審計報告初稿、銷售合同、生產成本資料、財務資料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稅務資料所得稅申報表、營業稅納稅申報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等其他資料主要客戶和供應商情況;員工、管理層人數;以及其他非財務信息
2、限制我們工作的因素
公司提供的20xx年-20xx年5月的二年一期審計報告初稿非正式稿,可能與后期出具的正式報告有差異。
3、報告使用
需要指出的是,我們的調查工作并非執行審計或審閱程序,因而不能亦不會提供與審計或審閱服務相同程序的保障,不會對獲取的信息發表審計或審閱意見。我們的資料信息來源于公司提供的資料、訪談記錄和公司管理層的口頭說明與解釋。
我們并沒有執行任何審計性質的工作,也沒有對本報告內的財務或其他資料執行任何核對或驗證程序(除非另有指明)。因此,除非另外指明,我們不對本報告內的資料的準確性或完整性承擔責任和作出聲明。
我們沒有向目標公司的管理層出示本報告,以澄清當中的事實、確認當中是否存在重大遺漏或本報告是否真實、公允地反映了該公司最近的經營業績、業務狀況和前景。
報告概要
概要是對本次財務盡職調查關鍵點的概括與匯總,是財務盡職調查報告正文及附件內容的濃縮和提煉,旨在使報告使用者在較短時間內能夠對本次財務盡職調查的結果形成總體輪廓,欲了解本次財務盡職調查的全面情況,請認真閱讀財務盡職調查報告全文。
本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部分-序言:主要介紹了我們的工作范圍和限制因素。
第二部分-報告概要:概括了本報告的'重點內容。
第三部分-正文
一、公司基本情況:概述了目標公司的基本信息、歷史沿革、主要股東情況。
二、公司經營情況:概述了目標公司的核心技術、主要資質、商標注冊、主要產品、主要工藝流程、業務范圍、業務模式、銷售及采購情況、存貨特點、成本構成、主要客戶及供應商情況等。
三、財務信息分析:了解公司使用的會計準則、財務軟件使用情況及會計核算等;并對歷史業務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資料主要來源于公司提供的歷史財務數據;以往外部審計情況。
四、稅項:了解公司涉及主要稅項、稅率及優惠政策,稅費計征及計算的復雜性等情況。
五、或有事項
六、關聯方關系及交易:分析公司關聯方及關聯方交易。
七、公司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建議:匯總分析盡職調查發現的問題和初步處理建議。
八、需強調事項
如前所述,我們取得的資料和與管理層的接觸是非常有限的,一些很重要的分析無法進行。我們在本報告的“七、公司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建議”集中列示并逐一分析了我們在工作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盡職調查報告9
山東經信緯義律師事務所接受山東寶雅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尹義峰等5名律師于20xx年9月1日前往武城縣,對收購標的公司山東齊魯汽車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進行盡職調查,現將9月1日至9月2日兩個工作日的工作情況向公司匯報如下:
20xx年9月1日至9月2日,在縣政府的配合下,本所律師先后前往了工商局等十幾個部門對標的公司的基本信息情況進行了調查,現將在各部門的調查情況分述如下:
1、武城縣人民法院
武城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李佃富出具《關于山東齊魯汽車制造有限公司情況說明》一份,證明標的公司在武城縣人民法院有涉訴案件一件,為案件原告,后撤訴,除此之外再無其他訴訟。根據企業人員介紹,該案后達成調解,但現法院與企業均不能提供有效法律文書證明該案,該情況還需公司配合提供調解結案的相關證明材料。
2、人社局
武城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提供《武城縣人民政府關于下達20xx年度社會保險征繳計劃的通知》一份,證明標的公司20xx年度五險(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金)征繳計劃為:
武城縣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提供的《20xx年1至6月齊魯客車養老保險名單》顯示,標的公司僅有16位員工有養老保險,共交納39888元,其中企業交納28492.8元,個人交納712.2元。
根據上述情況,標的公司僅為其16位員工繳納了養老保險,未繳納其他四險,且現無法得知企業具體有多少員工,無法核實欠繳社會保險金額,該情況還
需公司配合提供相關材料并及時繳納欠繳的社會保險。
3、環保局
環境保護局提供20xx年7月4日山東省環境保護局出具的魯環報告表
2008102號審批意見一份,對《山東武城齊魯汽車有限公司搬遷改造客車廠項目一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如下審批意見:
1、同意項目建設;
2、施工及運營應符合相關環境標準;
3、落實施工期間的污染防治措施;
4、項目建成試運行3個月內,向環保局申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5、如工程環保措施等發生重大變化,應重新報批;
6、公司在受到本批復后1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表送德州市、武城縣環保局。
根據武城縣環保局工作人員介紹,標的公司在項目建成后,一直未向環保局申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因此,標的公司搬遷改造客車廠項目一期工程一直未通過環保驗收,該情況請公司特別注意,應在收購前要求標的公司進行環保驗收。
4、房管局
武城縣房產管理局提供標的公司所有的房產及土地情況一份,具體情況如下:
武城縣房產管理局出具《證明》一份,證明上述兩處房產不存在抵押、查封情況。
5、國土局
國土局出具《證明》一份,證明標的公司所使用的位于武城縣城駐地北方街北運河路東346668.66平方米工業用地不存在抵押、查封情況,但該局未提供相應的地籍檔案,無法查證核實。現所掌握的土地情況源自房管局所提供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該情況請公司與政府進行協調,以便順利調取該宗土地的.地籍檔案供查證核實,避免法律風險。
6、工商局
工商局提供標的公司全套工商材料檔案,基本信息如下:
工商局提供《證明》兩份,分別證明標的公司的動產不存在抵押、查封情況;股權不存在質押情況。據工商局工作人員介紹,該局不辦理股權查封登記,因此未提供股權查封情況的證明,該情況請公司與政府協商要求工商局配合提供相關證明。
工商局提供武城旅行車廠全套工商檔案材料,現該企業已經吊銷,吊銷情況如下:
根據現有工商信息,無法查明標的公司與武城旅行車廠的關系,該情況請公司特別注意并與政府商議查明老企業改制主管部門以便于查明標的公司生產資質的歷史沿革。
7、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武城縣支行出具《關于山東齊魯汽車制造有限公司貸款和擔保情況的證明》一份,證明標的公司現有貸款余額2300萬元,分別是20xx年12月8日貸款1500萬元、20xx年12月23日貸款800萬元,兩筆貸款到期日均為20xx年12月7日。該情況與律師于20xx年7月8日在該行調取的《企業基本信用信息報告》一致,但《信用報告》“未結清信貸信息”一欄中還顯示有承兌匯票50萬元,此筆重大債務并未在本次證明中提及,該情況請公司特別注意并與政府商議要求人行提供最新的《企業基本信用信息報告》,以降低法律風險。
8、商標局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網站查詢,標的公司現有商標情況如下:
9、經信局
經與縣經信局馮局長、劉局長聯系,其稱需與上級領導聯系后方可協助調查,未能調查。在經信局需調查有關武城旅行車廠與齊魯汽車公司之間的承繼關系、債權債務處理、國有職工處置等事宜。需進一步調查
以上即為本次盡職調查之初步工作報告,請領導批閱,本所律師會根據工作進程及時向公司匯報最新情況。
盡職調查報告10
個人貸款盡職調查報告
模板
一、借款人情況
(一)、基本情況
借款人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學歷、職稱、婚姻狀況、現居住地址及工作地址、聯系方式、家庭成員、個人及家庭有無不合理大額負債、個人及家庭成員有無重大慢性疾病、有無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備注:
1、婚姻狀況說明(已婚者提供結婚證、未婚者提供未婚證明、離婚者提供離婚證)。
2、職稱:自然人客戶具有的重要專業資格(包括經濟師、會計師等專業資格)與職業資格(包括律師、醫生、注冊會計師等職業資格。
3、居住地址通過查驗自然人客戶真實住址的水電費單、固定電話費單、物業管理費單等,并檢查相關費用額發生及支付是否具有連貫性,是否存在拖欠等相關情況。
4、聯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家庭固定電話,借款人移動電話,借款人單位固定電話,借款人配偶移動電話,借款人配偶工作固定電話。
(二)、信用情況
通過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和有無利害關系第三方評價(從親戚,鄰居,以往合作關聯人):,查詢借款人是否有惡意拖欠銀行、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及貨款的歷史,恪守信用等情況。有無犯罪記錄及糾紛。
(三)、收入支出情況
個人及家庭總收入及來源,上家庭總支出及去向,家庭純收入及上年度人均收入等情況及相關證明文件原件(如工資存折、房屋出租租賃合同協議、村民分紅憑證、相關股權證明及其他收入證明文件)。
(四)、資產負債情況
1、不易變現財產:房屋間數及結構,平方面積、座落位置、購建時間、變現價值;其他不易變現財產及變現價值。
2、主要可變現的財產:
(1)、機械設備名稱、數量及變現價值;
(2)、交通運輸工具及變現價值;
(3)、家電器具及變現價值;
(4)、存貨及變現價值;
(5)、存款及其他變現價值等;
(6)、主要可變現價值合計。
3、負債情況
寫清原貸款金額,貸款金融機構,貸款形態、欠息金額和其它負債(比如私人借款)等,計算資產負債比例。
二、調查貸款用途及還款情況
借款主要用于干什么?是否符合國家政策,市場前景如何?項目行業現狀及發展前景如何?借款人的從業經驗如何?借款人的經營理念及管理模式如何?生產技術水平、原材料供貨及銷售情況,結算方
式,預計效益如何?借款人的自有資金多少,尚缺資金多少,多長時能收回成本,什么時間能還清貸款。
三、調查抵押物情況
屬于保證擔保方式的貸款,寫清保證擔保人基本情況(同借款人基本情況)與資產負債狀態、分析評估擔保資格,擔保人的`資金來源等;屬于抵押擔保的貸款,要寫清抵押物的名稱,存放具體地點、數量、(房產寫明座落位置結構、間數、層數、平方面積,寫清占地和建筑面積、附簡易平面圖)估價、變現能力等。
四、總訴
通過對借款人基本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個效益情況的分析,結合抵押擔保情況對貸款風險進行評價。通過分析,測試本筆貸款給公司帶來的經濟效益和合作潛力,調查人要在進行貸款綜合效益分析的基礎上,總體評價客戶的“經濟實力、生產經營,信用,風險狀況”結合借款用途、還款來源和計劃明確以下事項:
1、貸與不貸;
2、貸款方式;
3、貸款金額;
4、貸款期限;
5、貸款利率;
6、還款方式
7、出帳前須落實的限制及保護性條款等。
盡職調查所需資料清單
1、工商行政管理局蓋章的工商登記最新查詢資料原件
2、經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本人簽字樣本
4、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其授權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5、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6、公司章程(合資、合作企業還需提供合資、合作合同)
7、驗資報告(借款企業成立未滿一年需提供)
8、最近一期財務報表和最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9、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10、《公司章程》規定相關事項需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的,提供董事會或股東大會的相關
決議、授權書及董事會成員認定書和簽字樣本
11、對外擔保以及未決訴訟等重大事項聲明書
12、中國人民銀行信貸登記系統查詢資料、被查詢企業授權公司查詢的書面授權書
13、貸款證(卡)復印件及密碼
14、貸款申請書
15、納稅記錄證明文件(核實收入及擔保能力)
16、關系人和關聯交易情況說明
17、項目涉及房地產或土地抵押的,抵押率不超過70%的證明材料(對抵押房產作評估)
18、項目其他(建設)資金到位方案及落實來源的證明材料
19、現金流量測算(確定未來還款能力)
盡職調查報告11
一、公司基本情況
(一)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國稅地稅登記證復印件;
(二) 歷史沿革情況(含子公司,控股公司,重要聯營公司)
自企業成立至今全套工商登記文件復印件。
(三) 主要股東情況
1、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其他主要股東的公司名稱;
2、 現有股東間的關聯關系;
(四) 員工情況
1、 員工人數及其變化、專業結構、受教育程度、年齡分布的說明;
2、 員工情況說明:包括訂立勞動合同的人員、以及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由公司雇傭的幫工的人數,勞動合同期限和核心員工;
3、 管理層及核心員工聘用合同:包括經理、財務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等管理層及核心員工的聘用合同,以及其報酬和薪金的有關安排;
4、 保密、競業禁止及其他重要協議:包括但不限于與管理層人員和核心員工簽訂的保密、禁止競業、職務創作歸屬等內容的協議;
5、 公司過去三年為員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情況;
6、 公司目前繳納的醫療保險、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住房公基金等福利的情況說明,包括有無欠繳情況等;
7、 說明是否存在員工或管理層持股的安排及其他激勵計劃(包括但不限于利潤分享計劃和股票期權計劃、特殊的獎勵或福利政策),如果有,提供相關文件;
8、 最近三年中有關員工勞動爭議或糾紛的仲裁、訴訟并說明公司目前是否存在正在進行中的勞動爭議或糾紛,如有,說明爭議或糾紛的具體情況,并提供相關的仲裁、訴訟文書、和解協議(如有);
(五) 公司股權架構圖;
(六) 內部組織結構圖;
(七) 各類證件、許可證及證書(包括但不限于相關質量認證資格證書、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特別行業類許可證、軟件企業證書、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軟件產品證書、貸款證(貸款卡)、海關登記證、外匯登記證、質量體系認證證書、公司獲得的其他行政許可、資質及許可證等)。
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
(一)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簡歷(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國籍及境外永久居留權、學歷、職稱、主要業務經歷、曾經擔任的重要職務及任期、現任職務及任期等);
(二)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相互之間是否存在親屬關系的說明;
(三) 公司與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簽訂的協議,如借款、擔保協議等,以及為穩定上述人員已采取或擬采取的措施;
(四)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持股情況。
三、業務與技術
(一) 行業基本情況訪談
(二) 業務情況訪談
1、 公司核準經營范圍、公司主營業務構成、主要產品介紹;
2、 細分產品列表(包括產品名稱、所屬大類、所屬細分類別、主要應用領域等)
3、 公司正在履行或待履行的重大合同列表;
4、 公司經營模式,包括研發模式、采購模式、生產模式、銷售模式、盈利模式等;
(三) 公司核心技術介紹、主要產品技術含量及先進性介紹、主要產品的可替代性分析;
(四) 公司在行業中的競爭地位、自身競爭優勢及劣勢,以及采取的競爭策略和應對措施等;
(五) 研究開發情況
1、 研究開發機構的設置;
2、 研發人員數量及占員工的百分比;
3、 產品設計、研發與控制制度;
4、 產品研發與控制流程;
5、 申請高新審計報告
6、 最近3年研發資金投入金額及占當期營業收入的比重;
7、 公司在研項目資料(如協議書、受資助證明等);
8、 公司獲獎情況證明文件;
9、 公司主要技術資料(項目批復、專項合同書、受資助文件、技術鑒定書等);
四、業務發展目標及其風險因素訪談
(一) 公司業務發展計劃及措施
1、 公司發展戰略;
2、 歷年發展計劃及年度報告;
3、 未來三年的發展計劃;
4、 產品開發計劃;
5、 市場開發與營銷網絡建設計劃;
6、 人力資源規劃;
7、 項目投融資計劃(若有);
(二) 公司的主要風險及應對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風險、技術風險、資金風險、市場風險、人力資源風險等)。
五、公司治理
(一) 主要內部控制制度說明;
(二) 公司與主要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之間是否存在同業競爭情況;
(三) 公司最近兩年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及受處罰情況;
(四) 公司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擔保的說明及相關資料;
六、財務與會計
(一) 最近兩年一期的財務資料
1、 公司及下屬子最近兩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及原始財務報表(電子版);
2、 公司及下屬子最近一期原始財務報表(電子版);
3、 長期投資單位驗資報告、營業執照復印件、投資協議書、章程;各投資單位會計報表及最近一期審計報告;
4、 公司存在合并報表的',分別提供近兩年母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控股子公司的財務報表及編制合并報表的抵銷分錄;
5、 合并報表范圍內所有公司近兩年及一期科目余額表電子版(從一級至最末級明細的發生額及余額);
(二)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表中主要項目情況
1、 應收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利息、應收賬款、其他應收、預付賬款、應收補貼款)
1) 應收款項明細表和賬齡分析表電子版;
2) 壞賬準備計提比例及各賬齡壞賬準備金額;
2、 存貨
1) 存貨類別明細表及賬齡分析電子版;
3、 固定資產
1)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成新率計算明細表;
2) 固定資產租賃協議復印件;
4、 在建工程明細表,應注明開工時間、完工程度、預算金額、已投入金額;相關批準文件、開工許可證、預算、結算、決算書;
5、 無形資產
1) 無形資產明細表(包括初始金額、攤銷年限、取得方式及日期、攤余價值及剩余攤銷年限);
2) 土地使用證、土地出讓合同和轉讓合同、土地的劃撥文件或租賃合同;
3) 其他無形資產取得的相關合同、協議等資料;
6、 銷售收入
1) 營業收入明細賬;
2) 主要的銷售合同;
3) 補貼收入的批復或相關證明文件及憑證;
7、 各類減值準備明細表及計提依據;
(三) 主要債務情況
1、 銀行借款明細表、借款合同、抵押協議及抵押清單;
2、 大額往來借款合同;
3、 其他大額負債情況說明;
(四) 關聯交易情況
1、 關聯交易管理制度、會議資料;
2、 關聯交易協議;
3、 關聯方交易內容、數量、單價、總金額、占同類業務的比例、未結算余額及比例;
4、 關聯交易價格公允性的支持性證據;
5、 最近兩年來自關聯方的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關聯方采購額占公司采購總額的比例;
6、 關聯方往來發生額及余額;
7、 獨立董事(若有)、監事會對關聯方交易合規性和公允性的意見;
(五) 納稅情況
1、 合并報表范圍內所有公司的各種稅費、稅率及其它稅務安排;
2、 近兩年合并報表范圍內所有公司的稅收優惠政策和相關規定、批文;請特別說明所得稅、增值稅優惠政策的起止年限情況;
3、 近兩年合并報表范圍內所有公司的納稅申報表和稅收繳款書;
4、 所得稅匯算清繳表及納稅調整的說明;接受的稅務機關各項檢查取得的稽查報告書;
5、 所得稅匯算清繳鑒證報告或其他稅務報告;
(六) 股利分配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文件。
七、重大合約及法律訴訟事項
(一) 重要的聯營、合資、收購、兼并合同協議復印件;
(二) 征用土地、大額貸款或拆借、重大融資租賃情況;
(三) 與重大訴訟或仲裁事項相關的合同、協議,法院或仲裁機構受理的相關文件;
(四) 所有對外擔保(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等)合同;
(五) 是否存在其他或有負債、未決訴訟情況。
八、項目投資及收購兼并情況訪談
(一) 企業及附屬企業目前正在進行中的投資項目、技術改造、產品更新情況;
(二) 本企業已經上馬的項目最終批文和將要上馬的項目申請及已得到的批文;
(三) 企業掛牌后擬投資的項目,包括投資額、生產能力、產生的銷售收入及效益前景預測(如有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報告、批文,請提供);
(四) 被收購兼并企業(或資產)情況、協議。
盡職調查報告12
一、內容完整,可供參考性強
業務盡職調查報告內容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商務模式調查(盈利模式、銷售模式、生產模式)
2、公司核心競爭力調查
3、募集資金投向調查
4、行業發展前景調查(產業政策、行業狀況、行業壁壘)
5、管理體系及運營情況調查(公司股權分布及股東狀況、人力資源、管理團隊、企業戰略規劃、生產管理能力、營銷能力、政策環境適應和利用能力、資本運營能力、組織結構、激勵機制、公司治理結構、公司榮譽)
6、公司的影響力調查(大股東的知名度、品牌知名度、市場占有率、主要管理者(如CEO、技術、市場、生產主管)知名度、公司提高企業形象的做法與措施、公司與政府和社會的關系等)
7、公司的產品與市場(產品市場現狀、產品市場潛力、產業化實現能力評價、市場份額、市場競爭、客戶分析、供應商分析等)
8、核心技術(專有性和保密性、領先狀況、技術成熟度、技術的生命力、技術和開發體系)
9、風險分析(外匯風險、利率風險、投資決策風險、經營風險、市場風險、存貨風險、違反管制條例、未果訴訟的相關情況、其他特殊風險)
10、公司對未來的展望(業務發展規劃、未來可能發展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市場、新法規及財務活動可能造成的沖擊)
11、法律、財務盡職調查中相關的企業歷史沿革、基本財務狀況、資產狀況、訴訟等問題的輔助業務調查。
二、途徑完備,證明材料齊全
項目經理在進行業務盡職調查時,需做到的業務盡調步驟及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或備案材料如下: 1、收集資料:通過網絡信息檢索、行業報告閱讀等多種形式收集企業資料。
相關證明材料:建立相應的資料搜索文件夾,對收集的材料進行整理、分類,表明出處,確定其可行度,選擇性使用其中的觀點或數據。
2、高管面談:非常重要的環節,與公司總經理、分管財務、銷售、生產、質量、人事、采購等機構的'副總或部門經理座談。了解公司完整的運營流程,并了解高管的精神狀態或敬業精神以及公司的企業文化。
相關證明材料:整理高管面談記錄,清晰記錄面談時間、參加人及會談內容,各高管的名片整理。
3、企業考察:對企業的經營、研發、生產、管理、資源等實施實地考察;對高管以下的員工進行隨機或不經意的訪談,能夠得出更深層次的印象或結論。
相關證明材料:記錄考察流程及了解到的相關信息,獲得相關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整理,相關復印件請企業加蓋公章,相關照片的整理匯總,若可能,提供相應產品樣品。
4、競爭調查:梳理清楚該市場中的競爭格局和對手的情況。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對競爭企業進行考察、訪談或第三方評價;對比清楚市場中的各種競爭力量及其競爭優劣勢。對競爭企業的信息和對比掌握得越充分、投資的判斷就會越準!
相關證明材料:對獲得的相關信息來源分類標注,如據企業介紹、網絡搜索、競爭者實地考察、第三方訪談等。
5、供應商走訪:了解企業的采購量、信譽,可以幫助我們判斷企業聲譽、真實產量;同時也從側面了解行業競爭格局。
相關證明材料:整理供應商走訪訪談記錄,供應商現場照片、供應商拜訪名片整理并提供復印件。
6、客戶走訪:可以了解企業產品質量和受歡迎程度,了解企業真實銷售情況,了解競爭企業情況;同時,客戶自身的檔次和優質情況也有助于判斷企業的市場地位、以及市場需求的潛力和可持續程度。 相關證明材料:整理客戶走訪訪談記錄,客戶現場照片、客戶拜訪名片整理并提供復印件。
7、協會走訪:了解企業的行業地位和聲譽,了解行業的發展態勢; 相關證明材料:整理協會走訪訪談記錄,獲得協會提供的相應證明材料或行業數據,拜訪名片整理并提供復印件。
8、政府走訪:了解企業的行業地位和聲譽,了解政府對企業所處行業的支持程度;
相關證明材料:整理政府走訪訪談記錄,獲得政府提供的相應文件材料,拜訪名片整理并提供復印件。
9、中介咨詢:針對上市可行性和上市時間問題咨詢券商、律師或會計師等中介機構,獲得企業成熟度信息。
相關證明材料:整理訪談記錄,獲得中介機構相應的文字材料或報告,拜訪名片整理并提供復印件。
三、工作底稿包括內容
公司相關證書、股東身份證件、榮譽、批文、合同、報告、財產
權屬證書、相關業務開展所需證照等文件的復印件整理;
所有公司關于人、財、物、產、供、銷等運營流程中涉及的公司
制度、規定等文件的整理;
所有走訪訪談記錄、名片復印件、第三方報告等材料的整理; 相關照片或其他證明材料的整理。
四、證明材料可信等級
I,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律師事務所意見、銀行憑證、權威部門證明文件;
II,政府文件、原始合同、合格投行機構盡調結論、實地考察測
盡職調查報告13
在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包處置、收購之前,客戶一般要委托律師機構進行盡職調查,以確保處置、收購的決策的正確性。盡職調查主要包括前期準備階段、檔案調查階段、出具法律意見書階段、交付工作成果及收尾工作階段。因此,不良資產投資成敗的核心要素之一便是盡調環節。本文從盡調方向,原則,方法上進行了全面詳細的闡述,文末附有大量實用的查詢工具,希望可以給朋友們帶來幫助。
盡職調查的目的
金融不良資產是指銀行持有的次級、可疑及損失類貸款,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或接管的金融不良債權,以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持有的不良債權。
律師機構在處置、收購不良資產盡職調查中的主要任務,是充分利用其專業技能,通過公開途徑調查主債務人、擔保人的法律存續狀態,查閱、了解調查主債務人、擔保人的重大財產情況,查明各筆涉訴債權的所處訴訟階段、執行情況及其它處債權實現相關的信息,通過審查各筆債權的案卷材料,對每筆貸款債權及其附隨的各類擔保債權的合法性、有效性及法律瑕疵進行專業法律認定,并判斷各債務人的償債能力、債權實現的可能性及可實現程度,為客戶合理確定債權價值提供與償債相關的檔案材料和法律依據。
不良資產盡調方向歸為以下兩個大類:
第一,盡調承債資產。根據盤活標準,不論第一層面的借款人、擔保人(一級承債主體),還是第二層面的新承債主體(二級承債主體),都必須有承債資產,因此我們把如何盡調資產劃為一個大的盡調方向;
第二,盡調新的承債主體。在一級承債主體無承債能力的情形下,我們就需要尋找新的承債主體,那么此時盡調新承債主體承債的證據和法律依據就是主要盡調方向。其中違法犯罪屬于盡調二級承債主體比較特殊的情形。
一般盡調方向資產類型多種多樣,下面我們列舉一些實務工作中較為常見又有規可循的資產的盡調方向:
1.存款
盡調方向
(1)在以往同債務人交易票據中查找債務人銀行賬號。包括債務人提供的支票、本票、匯票等票據及合同、收據、公司宣傳材料、名片等,都可能發現其銀行賬號;
(2)申請法院向人民銀行賬戶管理中心查詢。該中心擁有全部企業在銀行的開戶信息;
(3)申請法院向與債務人發生聯系的工商、稅務、海關等行政部門查詢;
(4)申請法院向為債務人提供會計、審計、評估服務的'中介機構查詢。從其工作底稿中,很容易發現債務人銀行賬號;
(5)向與債務人有業務關系或經濟往來的其他人查詢。包括供水、供電公司等,供貨商,及為其發布廣告的廣告公司等,通常與債務人用支票等票據結算相關費用和款項,故此可以發現其銀行賬號。金融圈的干貨文章、模塊知識、實務課程助您成為金融界的實力派!歡迎關注金融干貨!
處置思路
申請法院凍結賬戶,劃扣資金。
2.房產
盡調方向
(1)房產登記及檔案管理部門查詢承債主體房產登記情況;
(2)通過涉訴查詢承債主體與第三人有無房產糾紛,已經法院生效判決或者強制執行取得的第三人房屋所有權,尚未辦理過戶登記;
(3)通過工商查詢住所經、營場所證明顯示土地、廠房為企業自有;
(4)通過政府文件查詢,發現對承債主體房屋確權的文件;
(5)通過現場查看、訪談,了解自有自用/對外租賃的房屋信息
處置思路
(1)申請法院進行財產保全、強制執行;
(2)債務人房產對外租賃的,申請法院協執租金。
(3)對房產采取固定措施(財產保全)后,可與債務人談判和解、推介轉讓。
3.土地
盡調方向
(1)土地登記及檔案管理部門(國土資源局、行政審批服務大廳國土局窗口)查詢承債主體土地登記情況;
(2)通過涉訴查詢承債主體與第三人有無土地糾紛,已經法院生效判決或者強制執行取得的第三人土地使用權,尚未辦理過戶登記;
(3)通過工商查詢住所經、營場所證明顯示土地、廠房為企業自有;
(4)通過政府文件查詢,發現土地批復文件;
(5)通過現場查看、訪談,了解自有自用/對外租賃的土地信息。
處置思路
(1)申請法院進行財產保全、強制執行;
(2)債務人土地對外租賃的,申請法院協執租金。
(3)對房產采取固定措施(財產保全)后,可與債務人談判和解、推介轉讓。
4.對外投資股權
盡調方向
(1)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詢承債主體作為股東的對外投資和其他投資權益;
(2)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企查查、水滴信用等查詢到承債主體對外投資;
特殊要件
對外投資股權企業存續狀態
處置思路
(1)申請法院凍結被執行人名下股權、其他投資權益,推進評估、拍賣程序;
(2)被執行人預期從有關企業中應得的股息或者紅利等利益,可以申請法院采取凍結措施,禁止到期后被執行人提取和有關企業向被執行人支付。到期后法院可以從有關企業中提取。
5.交通工具
盡調方向
(1)權屬登記部門查詢承債主體機動車、船舶、航空器等特定動產;(機動車去車管所、船舶去海事局、航空器去交通部民航局)
(2)涉訴涉及承債主體機動車、船舶、航空器等權屬糾紛;
(3)派出所可以查詢登記在個人名下機動車。
處置思路
(1)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推進法院強制執行程序。
(2)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后,可與承債主體進行談判和解、對外推介債權
6.設備
盡調方向
(1)承債主體企業工商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審計報告、會計報表中顯示企業有動產設備,價值較大;
(2)結合現場、訪談企業職工等得知承債主體有在用、可用設備,價值較大。
處置思路
(1)申請法院扣押、評估、拍賣、變賣承債主體企業設備;
(2)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后,可與承債主體進行談判和解或者對外推介債權。
7.存貨
盡調方向
(1)承債主體企業工商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審計報告、會計報表中顯示企業有大量存貨,價值較大;
(2)結合現場、訪談企業職工等得知承債主體有大量未處理存貨,價值較大。
處置思路
(1)申請法院扣押、評估、拍賣、變賣承債主體企業存貨;
(2)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后,可與承債主體進行談判和解或者對外推介債權。
8.到期債權
盡調方向
(1)承債主體資產負債表顯示有應收賬款或者會計報表、審計報表里有應收賬款明細的;
(2)涉訴發現承債主體對外有到期債權經法院生效判決確認的;
處置思路
對于承債主體已經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的到期債權,可以申請法院作出凍結債權的裁定,并通知該第三人向申請執行人履行。法院可以書面通知承債主體在一定限期內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執行該生效法律文書。限期屆滿仍怠于申請執行的,法院可以依法強制執行該到期債權。承債主體已經申請執行的,執行法院可以請求執行該債權的人民法院協助扣留相應的執行款物。
9.知識產權
盡調方向
(1)承債主體的商標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官網查詢;(輔助企查查、天眼查也能查到商標)
(2)承債主體的專利權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專利檢索與查詢;(輔助企查查、天眼查也能查到專利)
(3)承債主體的著作權、版權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官網查詢檢索;
(4)涉訴顯示承債主體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受到侵害,法院已下生效判決,判決第三人對承債主體進行賠償。
特殊要件商標、專利、著作權均未超過權利期限。
處置思路
(1)申請法院對注冊商標權進行保全,法院應當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載明要求商標局協助保全的注冊商標的名稱、注冊人、注冊證號碼、保全期限以及協助執行保全的內容,包括禁止轉讓、注銷注冊商標、變更注冊事項和辦理商標權質押登記等事項。
(2)法院在執行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過程中,對注冊商標及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相同和近似的商標一并進行評估、拍賣、變賣等,并在采取執行措施時,裁定將相同或近似注冊商標一并予以執行。
(3)專利權作為無形財產,可以作為法院財產保全的對象。法院對專利權進行財產保全,應當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寫明要求協助執行的事項,以及對專利權財產保全的期限,并附法院作出的裁定書。
(4)對出質的專利權也可以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但質權人有優先受償權。
(5)專利權人與被許可人已經簽訂的獨占實施許可合同,則不影響專利權人的權利狀態,也可以采取財產保全。
(6)對于承債主體被第三人侵害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法院已發生效判決第三人賠償的,債權人在執行程序中可依法申請法院截留賠償款。
10.尚未支取的收入
盡調方向
知情人了解到承債主體在有關單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包括版權費、工資收入、各類獎金等)
處置思路
被執行人(承債主體)在有關單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申請法院作出裁定書,向該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由其協助扣留或提取。
律師盡職調查應遵守的五項原則
1、及時溝通、主動回報原則。及時溝通包括律師與客戶,成員與主持律師間,律師與其它中介機構,調查人員與檔案管理部門,及與其他人員之間的及時溝通,要及時將必要信息反饋給客戶和相關人員,有關情況的全面、及時告知,有些要采取書面形式,書面形式包括電子郵件方式。回報是指信息的反饋,主持律師、各成員要主動的將有關信息告知向相關人員,自動自發,而不是等他人想起問及才予以回答。
2、嚴格保密原則。對工作中有關客戶身份、客戶提供的材料和調查所得的檔案材料、信息,法律意見書等工作成果內容等的保密性工作也是相當重要。
3、團隊合作原則。各成員一定要盡力完成自己的本職任務,并在需要時要與主持律師、其它成員相互提供協助,接受工作調整。
4、整體協調原則。盡職調查是一項工作量繁重的工作,主持律師一定要整體協調,抓住重點的同時,不可偏廢。整體包括客戶、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各成員、檔案管理部門、其它中介機構等一系列可能接觸的各方面人員。
5、關注細節原則
律師調查的八種方法及內容
檔案調查階段是律師盡職調查的主要的實質工作階段之一,該階段調查的主要方法及內容包括:
1、審閱客戶現有的貸款檔案資料,并就有關事實向客戶具體經辦人員進行詢問,聽取有關人員的陳述和說明,收集了解債權的相關信息。
2、查詢債務企業的工商登記基本情況及調閱債務企業工商內檔,包括年檢資料。
3、對于破產的借款人或擔保人,查詢是否進入破產程序以及程序狀態,是否進行破產債權登記、清算方案、各項財務數據。查詢破產情況的途徑,包括向當地工商部門、管轄地法院的相關法庭了解,根據現有檔案材料以及人民法院公報、司法文書等查詢等。
4、調查債務企業的重大財產情況,包括:
(1)到債務企業所在地或者客戶要求的其它國土、房屋管理相關部門調查債務企業的土地使用權、房產情況;
(2)到當地車輛管理所及客戶要求的機動車輛管理部門調查債務企業的車輛情況;
(3)各債務企業是否設立、投資分支機構、企業及其名稱、投資額、住所、是否存續等基本情況。
5、向人民法院了解債權的訴訟及執行情況;
(1)根據現有檔案中人民法院裁判文書或仲裁機構的裁決書等記載的主管法院或仲裁機構,向它們查明案件的立案、審理、執行狀態;
(2)根據借款或擔保合同中約定的爭議解決條款向法院或仲裁機構查明案件的立案、審理、執行狀態;
(3)向管轄法院查明涉及案件的資產查封、凍結情況;
(4)向管轄法院查明涉及案件是否存在法院裁定以物抵債、執行和解、執行和解恢復、執行終結等情況。
6、到債務企業所在地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調查債務企業的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
7、向交通管理部門調查公路收費權質押情況。
8、通過公開渠道或有針對性的向相關主管部門了解、查詢企業的知名商標、專利權情況。
盡職調查報告14
法律盡職調查就是一種法律調查行為,通過收集并從法律或規范性政策文件的角度進行調查、研究、分析和判斷目標公司相關資料、文件、信息以及其他事實情況的,以獲知公司交易行為(資產收購、股權收購、公司并購、重大資產轉讓等)所需了解的屬于目標公司的重要事實,從而為交易行為提供合法性意見和風險性意見。法律盡職調查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審查目標公司的主體資格
對目標公司主體的合法性的調查主要有兩個:一是其法人資格,即目標公司是否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續,包括其成立、注冊登記、股東情況、注冊資本交納情況、年檢、公司變更、有無吊銷或注銷等。二是其經營資格,即是否具備從事營業執照所確立的特定行業或經營項目的特定資質,如建筑資質、房地產資質等。
二、審查目標公司進行本次交易行為的合法性
主要是審查目標公司進行交易行為是否已經履行了特定的程序,如主管機關的審批、公司相關機構的批準等,審查目標公司進行交易行為是否有法律上的限制。
三、審查目標公司的資產情況
主要是核實目標公司的各項資產的權利狀況、權利是否有瑕疵、相應的資產是否賦予了相應的價值以及資產是否有降低的風險。
四、審查目標公司的債權債務情況
主要是核實目標公司債權的實現有無法律上的障礙以及實現的難易程度,債務承擔的風險以及承擔的大小。
五、審查目標公司的重要交易合同
對于公司的存續與發展相當重要的交易合同,通常包括長期購買或供應合同、技術許可合同、大額貸款合同、公司擔保合同、代理合同、特許使用合同、關聯交易合同等等。律師對這些合同進行審查,目的在于確定交易完成后會不會影響合同中規定的預期利益,確定這些合同中權利義務是否平衡,目標公司是否處于重大不利的情形中。
六、知識產權
律師應審查知識產權的權利狀況,是所有權還是通使用權、有效期、有無分許可、是否存在侵權訴訟等等。
七、審查目標公司的.管理人員與普通員工的安排
主要審查以下內容:交易對雇傭人員有無影響,是否有相應的激勵措施,是否存在對此次交易造成障礙的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所付出的代價,有無可行的解決方案或規避措施。
八、對目標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訴訟或仲裁的調查
公司的訴訟或仲裁活動直接關系到公司的責任和損失的可能。律師的審查將注重于這些訴訟或仲裁勝訴的可能性,以及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費用和賠償責任的開支。
當然,以上是法律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但法律盡職調查不限于以上內容,根據交易的具體內容,也有可能還有其他的內容。需要說明的是,并非所有的盡職調查都要審查以上所有內容。對于不同的交易內容,盡職調查的內容和重點均有所不同。
盡職調查報告15
關于北京***公司的盡職調查報告
致:***先生
北京市康德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本所)接受***先生的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資信調查事宜出具關于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資信調查報告(以下簡稱本調查報告)。
重要聲明:
(一)本所律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現行有效之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調查報告出具日以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基于對法律的理解和對有關事實的了解,并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本調查報告。
(二)本所律師根據****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已對****公司的主體資格進行了充分的核查驗證,并已對本所律師認為出具本調查報告所需的文件進行了審慎審閱。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主體資格、公司的章程、公司的股東及股本結構、公司的財務和稅務、公司的訴訟與仲裁。本所律師保證在本調查報告中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三)****公司已向本所律師保證和承諾,其已提供本所律師為出具本調查報告所必需的、真實的、完整的復印材料;其所提供資料上的`簽字/或印章均真實、有效;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復印件與正本或原件完全一致;其所提供的資料文件均為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四)本所律師僅根據****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對其資信情況相關事項發表法律意見,并不涉及有關財務會計、審計、內部控制等非本所律師專業事項。
(五)本調查報告僅供***先生在本次之目的使用。未經本所及本所律師書面同意,***先生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個人不得將本調查報告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聲明,本所律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對****公司提供的有關文件和事實進行了核查和驗證,以***先生特聘專項法律顧問身份,現出具法律意見如下:
第一節釋義、引言
一、釋義
在本調查報告中,除非另有說明,下列詞語具有如下特定含義:
公司章程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本所指北京市康德律師事務所;
本調查報告指關于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資信調查報告。
二、引言
本所接受***先生的委托,作為其特聘專項法律顧問,對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資信情況進行了核查與驗證,具體內容如下:
1、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主體資格;
2、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章程;
3、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
4、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本結構;
5、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財務、稅務;
6、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債權債務,訴訟、仲裁情況。
第二節正文
一、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主體資格
(一)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經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注冊,領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公司住所:北京市***工業開發區水源路***號;
3、法定代表人:***;
4、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
5、實收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
6、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7、經營范圍:一般經營項目:房地產開發、銷售;房地產信息咨詢(中介服務除外);家居裝飾設計;自有房屋的物業管理、接受委托從事物業管理;
(二)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20xx年4月7日經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年度檢驗。
本所律師提示:****公司僅向本所提供了上述(四)中對核定的房地產開發資質為待定資質的批復文件,并未提供暫定資質證書或其他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明其房地產開發資質的相關文件。
二、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章程
公司章程,是就公司組織及運行規范,對公司性質、宗旨、經營范圍、組織機構、議事規則、權利義務分配等內容進行記載的基本文件。是公司存在和活動的基本依據。
根據****公司向本所提供的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章程顯示: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于20xx年10月15日制定了公司章程,章程內容對公司的名稱和住所、經營范圍、注冊資本、股東的姓名、出資立式、出資額、股東的權利義務、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機構設置以及議事規則等作了詳細的約定,全體股東均在公司章程上簽名。
本所律師經審核認為: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公司成立時的公司章程對注冊資本、股東人數、出資方式、出資額、公司的機構設置及產生辦法、議事規則等內容均符合公司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亦合法有效。全體發起人股東均在公司章程上簽名之時,公司章程正式成立,且對全體股東產生具有法律拘束力之效力。
本所律師提示:本所律師僅對****公司提供的****公司成立之時公司章程的內容、形式的合法性作出判斷,并不對****公司成立之后公司章程內容是否發生過修改或變動作出任何評價或判斷。
三、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
四、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本結構
(一)****公司設立時的注冊資本、實收資本
根據****公司向本所提供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內容顯示: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
(二)****公司設立時的股權設置、股本結構
經核查,****公司設立時的股權設置、股本結構如下:
股東姓名出資額(萬元)出資比例(%)
崔曉玲150、0015%
王衛軍200、0020%
許隨義250、0025%
宜敬東150、0015%
崔白玉250、0025%
本所律師認為:
****公司設立時的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符合公司法等相關規定。
股權設置和股本結構由全體股東在****公司章程中作出了明確約定并在工商登記部門進行了備案登記,體現了全體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產權界定清晰,合法有效。
本所律師提示:****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設立時對股東出資相應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文件,本所律師僅對****公司提供的現有的相關資料作出上述相關問題的判斷,對****公司設立之后股本及股本結構是否發生變動不作任何評價或判斷。
五、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財務、稅務
(一)****公司未向本所提供銀行開戶許可證
(二)****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以及其他財務報表
(三)****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貸款卡
(四)****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稅務登記證以及相關的稅務發票。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作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編制財務報告或相關納稅登記,應建立建全財務和稅務制度。由于****公司未向本所提供上述相關證件、資料,本所律師對****公司的財務、稅務狀況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六、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債權債務,訴訟、仲裁情況
本所律師提示:本調查報告僅對****公司向本所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驗核查后所作出的相應法律評價或判斷,對在本調查報告中列明而缺乏獨立證據支持的相關事項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一)****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相關債權債務憑證,本所律師對****公司是否對外發生債權債務情況以及是否設定相關擔保(抵押、質押、保證等)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二)****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訴訟、仲裁、行政處罰等相關文件,本所律師對****公司目前是否存在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等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第三節結語
一、本調查報告基于相關法律、法規及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通過核查、驗證,提出上述意見,供***先生參考。
二、本調查報告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999)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xx)
(3)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5)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6)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北京市康德律師事務所
律師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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