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鄉低收入居民生活狀況的調查報告
為了解XX縣城鄉低收入居民生活狀況,國家統計局銅鼓調查隊于近期開展了“城鄉低收入居民生活狀況”專題調研,在全縣隨機抽取10戶低收入家庭(城鎮4戶,農村6戶)進行入戶調查,通過進村(居)委會了解、整體觀察、與居民面對面座談交流等方式,剖析低收入居民家庭收支、生活狀況,了解他們當前的實際困難、獲得政府救助以及有何訴求等情況,旨在如實反映低收入居民的實際情況,呼吁政府及社會更加關注低收入群體,完善政策措施,提高扶持救助水平,提出促進低收入群體增收的對策建議。
一、低收入家庭基本情況
人口和勞動力情況。被調查的10戶樣本戶主平均年齡52.5歲,最大的75歲,最小38歲;總人口39人,戶均3.9人,60歲以上人口9人,在校學生12人;勞動年齡內人口16人,其中因病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3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7人,臨時或無固定就業人口12人,戶均僅1.2人。
2.居住情況。10 戶樣本戶戶均住房面積97.2平方米,人均24.9平方米,其中城鎮戶均61.5平方米,農村戶均121平方米,;從房屋看,自有住房8戶(其中1戶為兄弟贈送),租賃、安置公房各1戶;從建筑年代看,上世紀70年代以前建筑的老房屋4戶,80—90年代建筑的5戶,近年建筑的1戶;從結構看,土坯房 3戶,磚瓦結構4戶,磚混結構3戶。
3.經營土地情況。4戶城鎮居民無承包耕地和山地面積;6戶農村居民承包耕地25畝,戶均4.17畝,實際經營耕地的只有3戶共13畝,其他因無勞動力轉包他人耕作;6戶經營山地81畝,戶均13.5畝。
二、家庭貧困原因分析
總的來說,低收入家庭困難因素主要是因病或傷殘以及年老而喪失勞動能力、下崗失業或無穩定就業,導致無收入,此外就是因病因突發事故致貧。從 10戶樣本戶情況分析,因意外事故或重大疾病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3人,其中2人是戶主;因意外事故受傷,部分喪失勞動能力7人,其中5人為戶主;家庭人口中患有重大疾病的3人,年老且無子女贍養的老年戶1戶2人。
城鎮低收入居民中,由企業改制下崗職工6人,下崗職工年齡都在50歲左右,再就業比較困難,基本都是從事臨時性的務工,有的因工傷或意外事故導致身體傷殘,不能從事重的體力勞動,無固定就業,報酬水平都偏低,支出壓力大,維持家庭基本生活顯得十分困難。
農村低收入家庭中,主要致貧因素有,一是家庭主要勞動力因突發事件導致病殘而喪失勞動能力,失去了家庭經營或務工的主力而致貧,二是家庭人口患重大疾病,長期負擔高昂的'費用而致貧,三是年邁喪失勞動能力且無子女贍養的老人,此外也存在有發生災害性事故致貧的情況。
三、家庭經營和收支情況
家庭經營情況。城鎮低收入家庭沒有承包耕地、山地,也未從事任何的二三產業經營,沒有固定的工作單位,有一定勞動能力的則從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務工,一種是受雇于個體戶,獲取每月800—1000元不等的報酬,另一種是自由擇業,在自發勞務市場從事勞務性服務,如三輪車、建筑小工、臨時雇工等,獲得不固定的勞務報酬,月收入在1000元左右。農村低收入家庭中,沒有經營非農產業,或多或少有些農業經營,低收入家庭由于缺少勞動力,即使有承包耕地也無法耕種,也僅有一部分是自家經營,但主要還是靠雇工,投入高,收益就小,其他農戶則進行轉包,收取每畝100斤稻谷的租金;山地面積資源不足,經營效益低;農村家庭都自行生產一些蔬菜,或飼養少量的家禽,以滿足生活需要,以此來減輕生活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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