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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服裝公司章程

        時間:2024-06-09 01:08:47 詩琳 公司章程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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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裝公司章程范本(通用14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章程,章程作用于組織內部,依靠全體成員共同實施。那么什么樣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服裝公司章程范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服裝公司章程范本(通用14篇)

          服裝公司章程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維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名稱:xxxxx有限公司

          第三條 公司住所:xxxxxx.

          第四條公司在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民政服務大樓登記注冊,公司經營期限為永久。

          第五條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六條公司堅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監督。

          第七條本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執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具有約束力。

          第八條本章程由全體股東共同訂立,在公司注冊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九條本公司經營范圍為: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經營范圍為準。

          第三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十條本公司注冊資本為1萬元,本公司注冊資本實行一次性出資。

          第四章股東的名稱(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十一條公司由1個自熱人股東組成;

          股東一:王xx

          家庭住址:xxxxxx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

          第五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是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利機構,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八條第1項至第10項職權,還有職權為:

          11、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

          12、對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除本條第11項以外的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

          13、公司對聘用、解聘承辦公司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第十三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

          股東會以召開股東會會議的方式議事,自然人股東有本人參加,因事不能參加可以書面委托他人參加。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兩種:

          1、定期會議

          定期會議一年召開一次,時間為每年三月召開。

          2、臨時會議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股東會的表決程序

          1、會議通知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2、會議主持

          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召集和主持。股東會的首次會

          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3、會議表決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每項決議需代表多少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規定如下:

          (1)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3)股東會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除上述股東或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4)股東會的其他決議必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4、會議記錄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詳細作好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必須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五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十六條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第1項至第10項職權。 第十七條執行董事每屆任期三年,執行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未及時更換或者執行董事在任期內辭職的,在更換后的新執行董事就任前,原執行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執行董事職務。

          第十八條公司設經理,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條規定的職權。 第十九條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人,由非職工代表擔任,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條監事任期每屆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監事在任期屆滿未及時更換或者監事在任期內辭職的,在更換后的新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務。

          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一條監事對股東會負責,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第1項至第6項職權。

          監事可以列席股東會會議,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六章公司的股權轉讓

          第二十二條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份股權。

          第二十三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應當先召開股東會,股東會決議應經全體股東一致通過并蓋章、簽字。如全體股東未能取得一致意見,則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公司股權轉讓的其他事項按《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至第七十六條規定執行。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執行董事擔任。

          第八章財務、會計

          第二十七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財政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十八條公司在每一會計制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表,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進行審計,報送財政、稅務、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并送交各股東審查。

          財務、會計報告包括下列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資產負債表;(二)損益表;(三)財務狀況變動表;(四)財務情況;(五)說明書;(六)利潤分配表。

          第二十九條公司分配每年稅后利潤時,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百分之五十時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以前年度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但是,資本公積金不得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

          第三十條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三十一條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除法定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

          會計帳冊、報表及各種憑證應按財政部有關規定裝訂成冊歸檔,作為重要的檔案資料妥善保管。

          第九章破產、解散、終止和清算

          第三十二條公司因《公司法》第181 條所列(1)(2)(4)(5)項規定而解散時,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告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交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資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清算結束后,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

          第三十三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公司股東會。

          第三十四條公司章程經全體股東簽字蓋章生效。

          第三十五條經股東會提議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須經股東會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三十六條公司章程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等有抵觸,以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等為準。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原件一式六份,其中每個股東各持一份,報公司登記機關一份,驗資機構一份,公司留存二份。

          服裝公司章程 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的需要,規范本公司的組織和行為,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有限公司(以下統稱“公司”)依據法律、法規和本章程,在國家宏觀政策指導下,依法開展經營活動。

          第三條 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務是:通過合理有效地利用股東投入到公司的財產,使其創造出最佳經濟效益,目的是發展經濟,為國家提供稅利,為股東奉獻投資效益。

          第四條 公司依法經登記機關核準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五條 公司名稱:xxxxxxxxxx有限公司。

          第六條 公司住所:xxxxxxxx

          第七條 公司的經營場所:xxxxxxxx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汽車銷售、汽車配件銷售;汽車維修及美容裝飾;二手車信息咨詢服務。(以工商部門核定為準)

          第九條 公司經營期限是20年。

          第十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在登記須經批準的項目的,依法辦理相關批準件或許可證。

          第四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出資額為人民幣500萬元。

          第十二條 公司的注冊資本500萬元。

          第十三條 公司的注冊資本全部由股東 xxx、xxx 投資。認繳注冊資本總額500萬元,占注冊資本總額100%,符合《公司法》的規定。

          第五章 股東姓名或者名稱

          第十四條 公司由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1、以貨幣資金出資300.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60%;

          2、以貨幣資金出資200.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40%。

          第十五條 公司股東人數符合《公司法》的規定。

          第六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公司股東,均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一)分配紅利;

          (二)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三)股東會上的表決;

          (四)依法及公司章程規定轉讓其出資;

          (五)查閱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賬目,監督公司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管理,并提出建議或質詢;

          (六)被推選擔任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在公司清算時,對剩余財產的分享;

          (八)法律、法規和本章程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十七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章程,執行股東會決議;

          (二)依其所認購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按期繳納股金;

          (三)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公司設置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第七章 股東出資方式和出資額及出資時間

          第二十條 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注冊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第二十一條 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增加注冊資本:

          (一)股東增加投資;

          (二)公司盈利;

          (三)其他原因需要增加注冊資本。

          第二十二條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低于《公司法》規定的最低限額。

          第二十三條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自作出減少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一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八章 股東轉讓股權的條件

          第二十四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豆痉ā穼D讓股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五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公司重新編制新的股東名冊。

          第九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二十六條 公司的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議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行使職權。

          第二十七條 股東會分為定期會和臨時會。

          第二十八條 股東定期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于每年2月20日前舉行。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召開股東臨時會。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提議時;

          (2)執行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3)監事認為必要時。

          第三十條 公司召開股東會,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通知以書面形式發送,并載明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及其他有關事項。

          第三十一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董事工作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工作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二條 股東會由執行董事召集并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主持股東會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主持。

          第三十三條 股東會作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必須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執行董事或其指定的人員妥善保管。

          第三十四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一名執行董事,任期三年。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公司不設監事會,設一名監事,任期三年。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執行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5)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監事列席股東會議。

          第三十六條 公司設經理一人,由執行董事聘任產生,并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聘任或者解聘應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服裝公司章程 3

          一、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經理均具有約束力。

          第二條 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登記并領取法人營業執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有限公司。(以預先核準登記的名稱為準)

          第四條 公司住所:市(縣鎮)路(街)號。

          三、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五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含經營方式)。

          四、公司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全體股東實繳的出資總額,人民幣X萬元。(要符合法定的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

          第七條 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或減少必須經股東會代表2/3以上表決權股東一致通過,增加或減少的比例、幅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而且不應影響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東名稱

          第八條 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認繳出資證明的為本公司股東,股東是法人的,由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東權利。

          第九條 公司在冊股東共 人,全部是法人股東

          股東名錄:

          (一)法人股東:

          法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認繳出資額: 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資方式: (貨幣或實物或其它)

          認繳時間: 年 月 日

          第十條 公司置備股東名冊,并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六、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1.出席股東會,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2.按出資比例分取公司紅利;

          3.有權查詢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財務會計報表;

          4.公司新增資本時,可優先認繳出資;

          5.按規定轉讓出資;

          6.其它股東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7.有權在公司解散清算時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足認購的出資;

          3.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4.出資額只能按規定轉讓,不得退資;

          5.有責任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得參與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6.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7.在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交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七、股東(出資人)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第十三條 出資人以貨幣認繳出資額。(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認繳出資額,應提交相應證件,經其它股東同意,評估折算成人民幣并于公司成立后6個月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在出資證明中注明。)

          第十四條 出資人按規定的期限于 年 月 日前繳足認資額,逾期未繳足出資的股東,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

          第十五條 全體出資人繳納出資額后,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后,公司對出資人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人即成為公司股東。

          服裝公司章程 4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為維護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制訂本章程。

          第2條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有關規定以發起設立方式(或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3條 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可以向境內外社會公眾公開發行股票。

          第4條 公司注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5條 公司住所為:成都市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號

          第6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注: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第7條 公司為永久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8條 ___________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董事長或總經理均可擔任法定代表人)

          第9條 公司由____名自然人和_____個法人發起設立(注:或募集設立)。股東以其認購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10條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為規范公司的組織與行為、公司與股東、股東與股東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公司;公司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股東、董事、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股東;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公司的董事、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11條 本章程所稱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

          第二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12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自主開展各項業務,不斷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核心競爭能力,為廣大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實現股東權益和公司價值的最大化,創造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促進文化的繁榮與發展

          第13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節 股份發行

          第14條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15條 公司發行的所有股份均為普通股。

          第16條 公司股份的發行,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同股同權,同股同利。

          第17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以人民幣標明面值,實行等額劃分,每股面值人民幣一元。

          第18條 公司發行的股份,由公司統一向股東出具持股證明。

          第19條 公司發行的普通股總數為________股,成立時向發起人發行_______股,占公司可發行股總數的_________%。 (注:募集設立由發起人認繳公司應發行股份_________萬元,其余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_________萬元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_________萬元)

          第20條 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認繳股份額、出資方式、出資時間

          第二節 股份增減和回購

          第21條 公司根據經營和發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股本:

          (一)向社會公眾發行股份;

          (二)向所有現有股東配售股份;

          (三)向現有股東派送紅股;

          (四)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及國務院證券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增發新股的方式。

          第22條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可以減少注冊資本。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和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23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 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 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 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 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至第(二)項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時,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依照前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后,屬于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于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于第(三)項情形,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后利潤中支出,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

          第三節 股份轉讓

          第24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25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以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在其離職后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第四章 股東和股東大會

          第一節 股 東

          第26條 公司股東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

          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27條 股東名冊是證明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重要依據,公司股東名冊應當及時記載公司股東變動情況。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 各股東所持股份數;

          (三) 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

          (四) 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第28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委派股東代理人參加股東會議;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29條 股東提出查閱前條所述有關信息或者索取資料的,應當向公司提供證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種類以及持股數量的書面文件,公司經核實股東身份后應按照股東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30條 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股東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該違法行為和侵害行為的訴訟。

          第31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按時足額繳納股金;

          (三)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二節 股東大會

          第32條 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對公司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十三)審議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33條 股東大會分為股東年會和臨時股東大會。股東年會每年召開1次,并應于上一個會計年度完結之后的6個月之內舉行,臨時股東大會每年召開次數不限。

          第34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一)董事人數不足《公司法》規定的法定最低人數,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股本總額的三分之一時;

          (三)單獨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書面請求時;

          (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35條 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依法召集,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36條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應當在會議召開二十日以前以電話或公告或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公司各股東。

          第37條 股東會議的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的日期、地點和會議期限;

          (二)會議審議的事項;

          (三)以明顯的文字說明: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東;

          (四)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股東的股權登記日;

          (五)代理委托書的送達時間和地點;

          (六)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電話號碼。

          第38條 股東可以親自出席股東大會,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出席股東大會,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托書,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第39條 股東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決權;

          (三)分別對列入股東大會議程的每一審議事項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票的指示;

          (四)對可能納入股東大會議程的臨時提案是否有表決權,如果有表決權應行使何種表決權的具體指示;

          (五)委托書簽發日期和有效期限;

          (六)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第40條 出席股東會會議的簽到冊由公司負責制作。簽到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或單位名稱)、身份證號碼、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額以及被代理人姓名(或單位名稱)等事項。

          第41條 監事會或者股東要求召集臨時股東大會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簽署一份或者數份同樣格式內容的書面要求,提請董事會召集臨時股東大會,并闡明會議議題。董事會在收到前述書面要求后,應當盡快發出召集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第42條 股東大會召開的會議通知發出后,除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等原因,董事會不得變更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因不可抗力確需變更股東大會召開時間的,應根據情況另行通知召開時間,但股權登記日不因此而重新確定。

          第三節 股東大會提案

          第43條 單獨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向公司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并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于股東大會職權范圍,并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

          第44條 董事會決定不將股東大會提案列入會議議程的,應當在該次股東大會上進行解釋和說明。

          第四節 股東大會決議

          第45條 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以其所持有或者代表的股份額行使表決權,每一股享有一票表決權。

          第46條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47條 董事、監事候選人名單由公司董事會決定后提請股東大會決議。

          第48條 公司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

          第49條 股東大會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

          第50條 股東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主持人、出席會議的董

          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應當與出席股東的簽名冊及代理出席的委托書一并保存。

          第五章 董事會

          第51條 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成員由______人組成(注:董事會成員由5-19人組成)。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行使以下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制定實施細則;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擬訂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利潤分配、彌補虧損方案;

          五、擬訂公司增加和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六、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方案;

          七、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八、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決定公司內部機構的設置。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52條 董事任期為三年,連選可以連任。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決權。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過半數通過。

          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履行職務或不能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

          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兩次會議,每次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和監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會,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長應當自接到提議后十日內,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第53條 董事長由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或罷免。董事長可以由股東董事也可以由非股東董事擔任。

          第54條 董事長的職權:

          一、支持股東會和召集、主持董事會。

          二、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55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

          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委托書中應載明授權范圍。

          第56條 董事會應當對會議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六章 總經理

          第57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58條 總經理對公司董事會負責,行使以下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的方案;

          四、擬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向董事會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人選;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部門負責人。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七章 監事會

          第59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由_____名監事組成(注: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3人,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股東監事____名,職工監事_____名。監事每屆任期三年。股東擔任的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職工擔任的監事由公司工會或職工代表會民主選舉產生或更換,監事連選可以連任。本公司的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監事會設監事會主席一名,監事會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時,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第60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在董事會不履行本公司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61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協助其工作,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62條 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第63條 監事會的議事方式為:

          監事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監事出席方可舉行。

          監事在監事會會議上均有表決權,任何一位監事所提議案,監事會均應予以審議。

          第64條 監事會的表決程序為:

          每名監事有一票表決權。

          監事會決議需有出席會議的過半數監事表決贊成,方可通過。

          第65條 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八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66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67條: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后一個月內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報送財政、稅務、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并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于本公司,供股東查閱。

          財務、會計報告包括下列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一)資產負債表;(二)損益表;(三)財務狀況變動表;(四)財務情況說明書;(五)利潤分配表。

          第68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第69條 股東大會決議將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

          第70條 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后,公司董事會須在股東大會召開后2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公司可以采取現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第71條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會計帳冊、報表及各種

          憑證應按財政部有關規定裝訂成冊歸檔,作為重要的檔案資料妥善保管。

          第九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72條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由公司的股東會做出決議;按《公司法》的要求簽訂協議,清算資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通知債權人并公告,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公司自股東大會作出合并或者分立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不能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的,不進行合并或者分立。

          第73條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的資產、債權、債務的處理,通過簽訂合同加以明確規定。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公司分立前的債務按所達成的協議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

          第74條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第75條: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有關機關依法宣告破產;或因股東會議決定公司解散、合并、分立以及因公司違法被依法責令關閉以及經營期滿,經股東會研究決定不再經營等原因時,應依法成立清算組織,清算組織由股東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織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織。

          一、公司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登報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對公司財務、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后,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資產、負債明細清單,并通知債權人及發布公告,制定清算方案提請股東會或有關部門通過后執行。

          二、清算后公司財產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的按首先支付清算費用,而后支付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交納應交未交稅金后償還債務,最后剩余財產按投資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三、清算結束后,公司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銷手續,繳回營業執照,同時對外公告。

          第十章 工 會

          第76條 公司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設立工會。工會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公司應支持工會的工作。公司勞動用功制度嚴格按照《公司法》執行。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77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公司股東會。

          第78條 本章程由全體發起人簽字蓋章生效并報登記注冊機關備案。

          第79條 經股東會提議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決議須經出席股東會所持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通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后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80條 因本章程產生的或與本章程有關的爭議,選擇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一) 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80條 本章程所訂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有抵觸的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服裝公司章程 5

          公司名稱/姓名:

          住址:

          性別:

          年齡:

         。ㄆ渌匣锶税瓷狭许樞蛱顚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方共同出資,設立合伙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 企業名稱、地址及性質

          企業名稱:

          企業地址:

          企業性質:

          第二章 經營范圍及宗旨

          第四條 合伙宗旨:

          第五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六條 合伙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章合伙人出資額、出資方式及期限

          第七條 合伙人出資額、出資方式及合伙人性質

         。、合伙人(公司名稱/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伙人還是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公司名稱/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伙人還是有限合伙人)。

          第八條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______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四章 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

          第十條 盈余分配,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

          第十一條 債務承擔:合伙債務應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對基于其他合伙人(包括有限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形成的債務,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的合伙人進行追償。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五章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第十二條 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3、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退伙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________日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退伙后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础⑼嘶锶嗽诤匣锲髽I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5、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丁⒂邢藓匣锶送嘶锖,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伙企業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依照合伙協議規定分擔虧損。

          第十四條 出資的轉讓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轉讓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轉讓時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六章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第十五條 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病匣锸聞者M行日常管理。

          第十六條 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其權限是:

         。、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查閱有限合伙企業的'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第七章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事項

          第十七條 合伙企業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薄⒑匣锲谙迣脻M。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场⑷w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規定被撤銷。

         。丁⒎、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十八條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场⑶逅愫笕缬刑潛p,先以合伙企業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八章 糾紛解決

          第十九條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參照合伙協議執行,或者由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進行修訂、補充。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服裝公司章程 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決定變更公司名稱、變更經營范圍、變更股東、變更股權,特對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正:

          1、章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條原為:公司在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名稱:______化工有限公司。

          現修正為:公司在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名稱:______有限公司。

          2、章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條原為:經營范圍:化工產品、膠粘制品、塑膠制品的銷售及其它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除易燃易爆,強腐蝕、劇毒)。

          經營范圍以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為準。公司應當在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活動。

          現修正為:經營范圍:化工產品、膠粘制品、塑膠制品、彩晶玻璃的研發及銷售,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貨物及技術進出口(除易燃易爆,強腐蝕、劇毒)。

          經營范圍以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為準。公司應當在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活動。

          3、章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條原為:公司股東共______個:

         。1)姓名:______

          住所: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2)姓名:______

          住所: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3)姓名:______

          住所: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現修正為:公司股東共______個:

         。1)姓名:______

          住所: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2)姓名:______

          住所: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4、章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條原為: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各股東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1、股東姓名:

          2、身份證號碼:

          3、出資方式:

          4、出資額(萬元):

          5、出資比例:

          現修正為: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各股東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1、股東姓名:

          2、身份證號碼:

          3、出資方式:

          4、出資額(萬元):

          5、出資比例:

          全體股東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服裝公司章程 7

          為加強倉庫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1、 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進入倉庫;

          2、 不得在倉庫內吸煙,做好防火、防潮、防盜、防塵工作,以確保貨物安全;

          3、倉管員應對倉庫的儲備情況熟悉掌握,如有儲備不足要及時報告給專職文員;

          4、嚴格按配送公司劃分為合格品存放區,不合格品存放區;做到產品的有序擺放;

          5、根據訂貨單以及對方的送貨單查驗貨物,如有差異應及時反映給專職文員,如無誤填寫入庫單;

          6、貨物發放嚴格執行先進先出;每星期檢查一次分庫庫存報表余額,以便調劑發貨;

          7、根據文員的`發貨單,先開單、后發貨,仔細檢查所發產品的數量、型號用專用膠帶打包并貼好貨運面單;并填好發貨記錄單;

          8、倉庫嚴格按單出庫,如有不符,倉庫與配送點核實后必須即時辦理補單、補貨手續;

          9、不論什么情況,配送點必須按總倉出庫單入庫,遇貨運公司丟失貨物,倉庫應及時與貨運公司聯系,確認后將所丟失的貨物另行出庫補給配送點;

          10、對各配送點的退貨要對單清點,并分類入庫;退庫要求2人清點,填好退庫單后交文員進行跟蹤;

          11、每天做好庫存日報表后必須核對庫存,確保帳實相符;如有不符必須當日查清;

          12、報表準確性由經理核查;

          13、每月26號盤點一次,由經理安排專人進行實地盤點;

          14、訂單要求每天發出,遇不發單時倉庫必須通知配送點。每星期六為盤點日;

          15、如貨物丟失,按貨物零售價的70%由倉管員賠償;

          16、單據、報表按月封箱保存半年;

          服裝公司章程 8

          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使本公司成品的繳庫、保管、發運、銷貨退回及滯存品處理等事務流程有所遵循,特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范圍

          有關成品倉儲管理作業包括庫位規劃、收發貨作業及倉儲管理等事務,依本準則的規定辦理。

          庫位規劃

          第三條庫位規劃與配置

         。ㄒ唬﹤}庫應依成品出入庫情況、包裝、方式等規劃所需庫位及其面積,以使庫位空間有效利用。

         。ǘ⿴煳慌渲迷瓌t應依下列規定:

          1、配合倉庫內設備(例如手推車、消防設施、通風設備、電源等)及所使用的儲運工具規劃運輸通道。

          2、依銷售類別、產品類別分區存放,同類產品中計劃產品與訂制產品應分區存放,以利管理。

          3、收發頻繁的成品應配置于進出便捷的庫位。

          4、將各項成品依品名、規格、劃定庫位,標明于"庫位配置圖"上,并隨時顯示庫存動態。

          第四條成品堆放

          配貨中心應會同商品部的質量管理人員,依成品包裝形態及質量要求設定成品堆放方式及堆積層數,以避免成品受擠壓而影響質量。

          第五條庫位標示

          (一)庫位編號依下列原則辦理,并于適當位置作明顯標示:

          1、層次類別,依A、B、C順序由下而上逐層編訂,沒有時填"0"。

          2、庫位流水編號。

          3、通道類別,依A、B、C順序編訂。

          4、倉庫類別,依A、B、C順序編訂。

         。ǘ┯媱澁a品應于每一庫位設置標示牌,標示其品名規格及單位包裝量。

         。ㄈ⿴旃芤缼煳慌渲们闆r繪制"庫位標示圖"懸掛于倉庫明顯處。

          第六條庫位管理

         。ㄒ唬﹤}庫管理人員應掌握各庫位,各產品規格的進出動態,并依先進先出原則指定收貨及發貨單位。

         。ǘ┯媱澁a品每種規格原則上應配置兩個以上小庫位,以備輪流交替使用,以達先進先出的要求。

          收貨管理

          第七條成品繳庫方式

         。ㄒ唬┤霂觳块T開立"入庫單",使用方法及流程前面已經講述過。

          第八條收貨注意事項

          物料管理科應就繳庫內容與成品繳庫單的內容確實核對,如發現入庫產品款號、品名、規格、產品數量、包裝或嘜頭等不符時,應即時通知入庫部門更正。

          發貨管理

          第九條發貨注意事項

         。ㄒ唬┡湄浿行慕拥"訂貨單"時,經辦人員應依產品規格及訂貨通知單編號順序列檔,內容不明確應即時反映業務部門確認。

         。ǘ┮蚩蛻魳I務需要,收貨人非訂購客戶或收貨地點非其營業所在地的',依下列規定辦理:

          1、經銷商的訂貨、交貨地點非其營業所在地,其"訂貨單"應經業務部主管核簽方可辦理發運。

          2、收貨人非訂購客戶應有訂購客戶出具的收貨指定通知始可辦理發運。

         。ㄈ┡湄浿行慕荧@"訂(貨)單"才能發貨,但有指定交運日期的,依其指定日期發運。

         。ㄋ模┯喼破罚ㄓ媱澠罚┰诳蛻粜枰掌谇叭霂旎"訂貨單"注明"不得提前發運"的,配貨中心若因庫位問題需提前交運時,應先聯絡業務人員轉知客戶同意,且收到業務部門的出貨通知后始得提前交運,若系緊急出貨時,應由業務部主管通知配貨中心主管先予發運,再補辦出貨通知手續。

         。ㄎ澹┪唇涋k理入庫手續的成品不得發運,若需緊急交運時需于發運同時辦理入庫手續。

         。┯喼破钒l運前,配貨中心如接到業務部門的暫緩出貨通知時,應立即暫緩發運,等收到業務部門的出貨通知后再辦理發運。緊急時由業務部門主管先以電話通知配貨中心主管,但事后仍應立即補辦手續。

         。ㄆ撸"成品發運單"填立后,須于"訂貨通知單"上填注日期、"成品發運單"編號及數量等以了解發運情況,若已發運畢結案則依流水號順序整理歸檔。

          第十條承運車輛調派與控制

         。ㄒ唬┡湄浿行膽付ㄈ藛T負責承運車輛與發貨人員的調派。

         。ǘ┡湄浿行膽诿咳障挛4點以前備妥第二天應發運的"成品發運單",并通知公司總務科調派車輛。

         。ㄈ┤绯羞\車輛可能于營業時間外抵達客戶交貨地址者,成品發運前,配貨中心應將預定抵達時間通知業務部門轉告客戶準備收貨。

          第十一條客戶自運

          (一)客戶要求自運時,配貨中心應先聯絡業務部門確認。

          退貨品管理

          第十二條運輸的聯絡

          配貨中心接到業務部門送達的"成品退貨單"應先審查有無注明依據及處理說明,若沒有應將"成品退貨單"退回業務部讓補充,若有則依"成品退貨單"上的客戶名稱及承運地址聯絡承運商運回。

          第十三條退貨品的驗收

         。ㄒ唬┩素浧愤\回公司后,配貨中心應會同有關人員確認退回的成品異常原因是否正確,若確屬事實,應將實退數量填注于"成品退貨單"上,并經點收人員、質量管理人員簽章后,依據前面介紹的退貨單使用流程辦理退貨。

         。ǘ┡湄浿行氖盏缴袩o"成品退貨單"的退貨品時,應立即聯絡業務部門主管確認無誤后暫予保管,等收到"成品退貨單"后再依前款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退貨的更正

          (一)若退回成品與"退貨單"記載的退貨品不符時,配貨中心應暫予保管(不入庫),同時于"成品退貨單"填注實收情況后,報交業務部門。

         。ǘI務部門查驗退貨品確屬無誤時,應依實退情況更正"退貨單"送配貨中心辦理銷案。

          第十五條盤點

         。ㄒ唬⿴齑娉善窇鞫ㄆ诨虿欢ㄆ诘谋P點,盤點時由會計部門將盤點項目依規格類別填具"成品盤點表"會同配貨中心盤點,并按實際盤點數量填入數量欄內。

         。ǘ⿲嵤╇娔X化后,"成品盤點表"由電腦制表。

         。ㄈ⿻嫴块T將"成品盤點表"的盤點數量與帳面數量核對若有差異,即填具"盤點異常報告單",并計算其盤點盈虧數及金額,送配貨中心查明原因,再送銷售部主管研判,擬具改善措施呈總經理核決。

         。ㄋ模┍P盈虧數量經核決后,由配貨中心開立"調整單",第二聯送會計部門,第一聯配貨中心自存、

          第十六條消防設備

          倉庫內一律嚴禁煙火,配貨中心應于倉庫明顯處懸掛"嚴禁煙火"標志,并依工業安全衛生管理的規定設置消防設備,由總務科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每日至少檢查一次,如有故障或失效,應立即申請修護補充,并配合廠區消防訓練,以提高應對能力。

          第十七條庫房管理應注意事項

         。ㄒ唬﹤}庫內應經常維持清潔,并隨時注意通風情況。

         。ǘ┮兹计、易爆品或違禁品不得攜入倉庫,配貨中心應隨時注意。

          (三)倉庫內不得吸煙,若因工程需要燒焊時,應先報備,并有人專責允許后才可。

         。ㄋ模┡湄浿行膶λ浌艿某善穾齑婕皞}運設備應負責安全使用之責,如果破損應立即反映主管并立即委托修護。

          (五)未經配貨中心主管核準有關人員不得進入倉庫,搬運完畢后,亦不得在倉庫逗留。

         。┡湄浿行娜藛T于下班離開前,應巡視倉庫及電源、水源是否開閉,以確保倉庫的安全。

          第十八條庫房抽查考核制度

          (一)為了了解倉庫的工作效率以及工作進展,公司將不定期的對倉庫的生產與管理情況進行抽查;

         。ǘ┏椴閮热莅▊}庫的貨品陳列、人員考勤、場地衛生等;

          (三)抽查人員的安排由公司指定或派遣;

         。ㄋ模┏椴闀r間將不提前通知,每月抽查次數為2—3次。

          附則

          第十九條實施與修訂

          本管理準則呈總經理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服裝公司章程 9

          第一章倉庫管理制度

          一、倉庫全體員工要自覺遵守《員工手冊》的所有條款及其他公司的規章制度。

          二、倉庫所有員工必須需服從公司的領導,尊重倉庫主管,服從倉庫主管、生產主管及公司領導根據實際的生產需要的合理調配與安排。

          三、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自覺性好,勤懇踏實,一絲不茍地按照倉庫流程操作,不得馬虎或偷懶。

          四、倉庫所有人員有權禁止非工作需要而進入倉庫的其余人員,對倉庫的所有存儲的布、輔料、生產工具及用品、辦公用品等的流失負責。

          五、凡非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其他員工,經勸說仍不聽者,可上報行政部依據《員工手冊》的相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理。

          六、公司運營除飯堂的食品類采購不入倉庫之外,其余一應物品的采購及收發都必須入倉登記、簽收之后才能發放到其他部門使用。

          七、倉庫主管對所有倉庫員工的工作內容與職責必須交待清楚,并對新進入公司倉庫工作的員工作崗前培訓,倉庫員工在清楚知道自己的崗位職責后才能夠上崗。

          八、所有倉庫人員都要熟悉了解本崗位庫存的布、物料、生產工具、生產用品、辦公用品等的性質、用途、狀態方面的知識,對檢驗失誤、發錯布、物料等造成生產的返工違者視其情節輕重根據《員工手冊》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九、倉庫主管對采購、入倉的所有材料的收與發、對所有物品的檢驗、盤點、所有的收發記錄與收發簽收單據、倉庫工作用品、所有的存倉物品的擺放、所有物品的標識等的工作安排及工作監管、倉庫安全等負責。

          十、根據實際的生產需要,對收發數據的準確性負責。

          十一、做好7S工作,倉庫所有人員自覺輪值,對倉庫的清潔與安全管理負責。

          十二、倉庫所有人員必須配合生產的需要,按需準時發放布、輔料、生產工具及物品、辦公用品等,不得無故拖延時間從而影響正常生產,違反者按《員工手冊》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章倉庫運作流程

          一、倉庫生產運作流程(公司產品生產類)

          1、倉庫主管及采購負責收集公司所生產的、或開發的產品所需要采購的各類供應商的信息,并按價格便易、質量好、講信譽、貨期準的供應商按先后順序進行歸類整理并存檔?腿酥付ɑ蚩凸┑墓⿷绦枰诸愓聿⒋鏅n。

          2、倉庫主管及采購負責收取或主動詢問生管本公司所接客人的板單及大貨訂單情況,在收到客人板單計劃或大貨訂單計劃后需及時向開發部索取訂單所需要的所有布、輔料用量表,然后迅速而準確地按布、輔料的不同做好《采購計劃表》!恫少徲媱澅怼沸杳鞔_采購品種、采購數量、所采購品種編號及款號、價格、交貨日期。客人指定的供應商直接發《采購計劃表》給供應商,本公司開發的產品應按價格最便易、質量最好、最講信譽、貨期最準的標準選擇最好的供應商,然后將生產信息傳給或寄給供應商。

          3、采購向生管索要經客戶公司相關負責人確認的《布、輔料確認樣品卡》的相關樣板交與供應商,已經開發確認好的布、輔料在《采購計劃表》注明所采購的布、輔料型號即可,自己公司開發的產品的《布、輔料確認樣品卡》需要采購員在打板時做好交給客人審批,正確后才能按正確的《布、輔料確認樣品卡》進行采購。

          4、采購將《采購計劃表》交給供應商后,倉庫主管與采購需即時與供應商進行溝通,并要供應商確認布、輔料可以到我公司的準確日期,按公司領導要求,根據客人的信用度,必要時還需要與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并將供應商確認貨期信息傳遞給IE部,便于IE部安排生產計劃。

          5、采購過程的進度追蹤。

          1)如果訂單數量過大,為了減免公司倉庫的負擔,要求供應商分批出貨到我公司。在做《采購計劃單》時就必須將計劃做好。

          2)提前追蹤供應商的貨期,大貨的布、輔料的試產第一批應及早回到我公司,并對大貨布、輔料按照我司客戶批核的《布、輔料確認樣品卡》進行核對,將核對情況記錄在《采購情況記錄表》內,對供應商送貨的數量與價格進行核對,與采購單無誤后,正確的布、輔料入倉,不正確的或質量不達標的要退貨,倉庫不收不合格的布及輔料。所有來料必須當天登記入庫或退貨。

          3)根據采購的實際供應商確認期提前跟進進度,直到按照采購單的數量全部收完。將每次所收貨記錄完《采購情況記錄表》后供應商的送貨單交給財務做《采購統計報表》。

          6、對大貨布、輔料的檢驗工作負責。

          1)大貨布回來后,倉庫采購、收發除按規定對照《布、輔料確認樣品卡》檢查布種、顏色、數量與價格外,倉庫主管及采購需要通知驗布員驗布。驗布的程序按客人提供的或供應商提供的驗布標準規定進行,驗布后,要將驗布報告情況進行分析,如:布色不均勻、邊差、段差、頭尾差、短碼、窄布封、掉色、抽紗嚴重、粗紗嚴重、爛洞、斜紗紋、密度不夠等等,根據客人所接收的標準,質量問題嚴重的要報告公司生產主管、經理、總經理并責成供應商退貨,及時告訴公司的客戶實際出現的'情況。

          2)對大貨輔料的檢測,按客戶提供的《布、輔料確認樣品卡》的標準檢測及其他的檢測標準(如:洗水測試等)進行檢測,并將檢測信息傳遞給供應商、客人及相關生產部門。

          3)如果是客戶在我司是成品采購,布料、輔料還需要送去做商檢,檢測結果沒有問題才能夠進行大貨生產。

          4)根據客戶的要求,還需要將布料、輔料交給公司QA或QC部進行:洗水測試、燙縮的測試及色牢度的檢測工作。根據QA或QC部出的《大貨布洗水報告》與倉庫驗布員的《驗布報告》判定布、輔料是否合格。

          5)對合格的布、輔料要及時做好清楚的標識,并分類及時入庫上架放置。不合格的布料、輔料放置于待處理區,經公司領導或客人確認后的意見進行處理。

          7、大貨首件樣板的制作。大貨布回來后將布、輔料即時執一件給技術部做產前板。產前板經客人批復正確后倉庫主管及相關負責人要參加產前會,對倉庫應注意的事項做好詳細記錄。

          8、產前會后,按規定責成倉庫收發按《生產計劃排期表》的計劃出貨先后順序發布及輔料給生產加工廠或自己工廠的裁床、倉庫或車間。自己車間的布、輔料發放要有生產主管或車間主任的《大貨試產通知單》或《大貨生產通知單》,并按單規定的時間、數量發料。所有的布、輔料發料出倉要做好清楚的記錄,開具《出倉單》且必須簽收存檔,并核對庫存數量是否正確,填寫清楚庫存處的實際的布、輔料數量,重新做好標識。

          9、倉庫采購及收發對發出的布、輔料進行即時跟蹤,如發現因檢查沒有發現的質量問題或車間生產中出現的錯誤而少數時要及時做好生產情況記錄,并積極與供應商溝通協調,補充不足的布及輔料,以便車間及時生產保證訂單數量及準時交貨給客人。

          10、倉庫搬運要將車間每天生產裝好箱的成品及時收到倉庫并記錄簽收,車間各生產線裝好箱的庫存不能夠超過2箱,下到倉庫裝好箱的成品必須按款號、顏色、碼數、數量等分類標識好分類上成品倉的專用貨架待出貨。同時將下貨數錄入倉庫的《生產管理看板》(生產管理看板的要求如附表要求)。

          11、倉庫主管負責調配人手對已經生產的完成的大貨按客人要求的出貨日期裝車出貨。如出貨量大,有必要的時候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請公司外的搬運工搬貨,但必須經過公司經理同意。

          12、大貨生產完成后,要對布、輔料的生產情況進行分析總結,對出現的問題進行綜合評估并整理,然后在以后的采購中避免出現類似的情況發生。

          13、每個月對所下的“采購單”已收貨情況進行分類編號整理并存檔,與財務對數,財務部只有在核對數據無誤后才能夠付款給供應商。

          14、對所有的采購供應商進行月評估,每季要進行季度評估,每年要進行年度總結及評估,評估的結果要記錄存檔,并將評估表交經理及總經理。以備他們在以后的供應商的選擇上做決策。

          二、生產工具、生產物品、辦公用品等倉庫管理流程。

          1、采購負責收集公司生產所需要采購的及辦公應用所需要采購的各類商品的供應商的信息,并按價格便易、質量好、講信譽、貨期準的供應商按先后順序進行歸類整理并存檔?腿酥付ɑ蚩凸┑墓⿷绦枰诸愓聿⒋鏅n。

          2、向各類供應商索取生產工具及生產用品、辦公用品的樣品供采購時的選擇。

          3、將公司需要的各類生產工具及生產用品、辦公用品的種類及所需要的數量存檔。

          4、根據實際需求下采購單給供應商并跟進進度。

          5、對采購回來的生產工具、生產用品、辦公用品按供應商的標準樣進行檢驗,合格的按實收數簽收后根據種類標識清楚分類入倉擺放,不合格的直接退給供應商。

          6、各部門領取生產工具、生產用品、辦公用品等必須要簽名,倉庫發出后要扣庫存,在公示牌顯示余下的數量。

          7、在公示牌顯示每個月各部門的領取情況及生產工具、生產用品、辦公用品的損耗情況。

          8、定時盤點核查生產用具、生產用品、辦公用品的庫存數量,對常用的物品需提早通知采購下單購買。

          服裝公司章程 10

          1.目的

          為加強銷售部管理,明確銷售部管理權限及管理程序,使銷售部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________服裝公司銷售部全體員工。

          3.職責

          銷售部負責制度的制定、執行。

          4.內容

          4.1員工應遵守銷售部的一切規章制度。

          4.2員工應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請示上級,遵照批示辦理。

          4.3員工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

          4.4員工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4.5遵守_____小時復命制,把1%做到100%。

          4.6員工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4.7員工不得損毀或非法侵占公司財物。

          4.8員工必須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須協同辦理或遵從上級指揮,予以協助。

          4.9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4.10銷售部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4.11對外交往要有理、有禮、有節。

          4.12牢記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

          4.13牢記“客戶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客戶服務,努力讓客戶滿意。

          4.14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實行_____小時答復制(即所有上級安排的任務,均須在_____小時內答復工作進度)

          4.15要善于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既有分工又有合作。

          4.16偷竊、丟失公司資料、器材、工具及其它物品者。

          4.17假冒公司名義向外詐騙、招搖撞騙有確鑿證據者。

          4.18營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為導致公司受損者。

          4.19營業員的.培訓分為職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4.20職前培訓由銷售部負責培訓,內容為:

          (1)職前培訓

          A.公司簡介,營業員規章制度的講解;

          B.企業文化、專業知識的培訓;

          C.工作要求、工作職責的說明。

          (2)在職培訓

          A.營業員不斷的研究學習本職技能,銷售主管應隨時施教,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

          B.店鋪業務骨干介紹經驗。

          (3)專業培訓:視業務的需要,銷售部安排邀請公司專業人士給營業員做專題、專項培訓。

          4.21及時開具非日常銷售補貨單及調貨。

          4.22及時對顧客的投訴進行處理、并協助相關部門妥善處理。

          4.23及時在規定時間內收集、整理、歸納市場行情、價格、客源等信息資料,提出分析報告,給上級提供參考,每周總統計、每天統計數據做例會分析內容。

          4.24及時進行活動方案策劃、落實、跟進方案反映情況進行調整。

          4.25按時進行賣場的每周兩次陳列調整、盤點抽查。

          4.26各店的人員調整、管理及監督。

          4.27按時提供外地店每月的VIP客戶信息。

          4.28按照市場需要對往年貨品價格調整。

          4.29按時提供各店鋪考勤統計給財務部。

          4.30按時完成各店鋪每月的對賬工作。

          4.31收集各大賣場資料(包括品牌分布、賣場銷售狀況、客流量、賣場貨品主力價格分布)、市場調查(包括當地經濟狀況、消費指數、對服裝的偏好程度)。

          4.32提前提出原有店鋪翻修計劃及翻修方案、費用預算、質量監管。

          4.33更新道具和制作更有價值的櫥窗展位(道具設計方案、安排設計圖紙、審核定單、檢驗質量、指導安裝和使用)。

          4.34在維護公司的利益上精選裝修的道具廠商和裝修隊伍準備、采購開店所需的裝修材料、道具。

          4.35必須不定期維修及定期維護店面及辦公室的裝修物品。

          4.36未經總經理批準,超越權限,給予店鋪超于權限的折扣。

          4.37店鋪出現換貨程序必須憑銷售單據換貨‘不得私自進行任何退換貨品。

          5.引用文件

          無

          6.記錄

          《營業員過失單》

          7.其它

          7.1本規定由銷售部制訂并歸口管理;

          7.2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實施。

          服裝公司章程 11

          第一條:目的與原則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員工著裝,提升公司形象和員工形象,確保員工形象的統一性與協調性,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著裝的規范管理。

          第三條:著裝標準

          1.工作日:員工穿著單位統一規定的標準化工作服,外出應穿著整潔大方、得體合適的服裝。

          2.非工作日:員工穿著合適、整潔、大方、得體的服裝(禁止T恤,牛仔褲等不文明、不莊重的'服裝出現在辦公場合)。

          3.公司舉辦會議、慶典等活動時,員工必須著裝合適,整潔大方,服飾色調要與公司標志色調相吻合。

          第四條:制度落實

          1.不得自行修改公司統一制定的工作服裝標準,對于不符合公司統一制定的工作服裝標準的員工,應給予口頭警告,并督促改正。

          2.公司開具工作服裝發放單并按時發放,員工應珍愛公司提供的工作服裝,不得擅自銷毀、私賣或丟失。

          第五條:違規和懲戒

          1.對于違反公司員工著裝管理制度的員工,公司將給予相應的懲罰,同時對其進行口頭指導和書面警告。

          2.對于故意違反公司員工著裝管理制度的員工,公司將按照公司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

          服裝公司章程 12

          第一條:目的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員工著裝,提升企業形象和員工形象,推進企業文化建設,制定該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正式員工、臨時員工、人力派遣、實習生等。

          第三條:員工著裝標準

          1.工作日:職業工作服(統一規定顏色、款式、制式和式樣),鞋子應予以統一,T恤、短褲、短裙等不得穿著上班,必須穿著統一規定的工作鞋。

          2.非工作日:員工在辦公室以外的時間和區域,應穿著整潔合適的服飾,不得穿著露出腳趾的涼鞋或人字拖。

          3.特殊工作場合或管理層安排員工著裝的除外。

          第四條:管理和統一制度

          1.對新員工及聘用特定崗位人員的身著,須進行統一的、整體的評估和決策,并充分征求員工的意見,最終由人力資源部審批。

          2.對于員工的換衣和洗衣須統一管理,公司會為員工提供相關的服務,同時要求員工自覺維護好企業員工形象。

          第五條:保護、文明及懲罰

          1.企業應保護員工的人格權、形象權,要求員工始終保持良好的面容和正常的心態。

          2.對于故意違反公司員工著裝管理制度的員工,公司將按照公司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或開除。

          3.在制度落實過程中,全體員工要文明衣著,堅持素雅既職業。如果發現有員工不文明衣著,企業有權對其進行懲戒并進行布告。

          第六條:員工形象管理

          作為公司的代表,員工的形象至關重要。因此,公司必須對員工的形象進行管理,確保員工的形象符合公司的形象,從而提高公司的形象效應。

          為加強員工形象管理,公司應制定員工形象標準,并根據每個員工的職位、崗位、工作內容等要素制定不同的形象管理標準。同時,公司應該對員工形象的細節方面進行管理,如發型、妝容、皮膚、口腔衛生等。

          在形象管理方面,公司還應根據員工的不同年齡、性別、個性和職業特征等要素制定特定的形象管理標準。

          第七條:著裝及形象評估

          為確保員工的著裝和形象達到公司的標準,公司應定期進行員工著裝及形象評估,以判定員工的形象狀態是否符合要求。評估期間,公司應對員工的外形、形象、工作服和工作鞋等方面進行最終裁決。

          評估期間,公司應以公正和公平的態度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制定相應的糾正措施。對于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員工,公司應向其提供相關指導和建議,幫助其改善形象。在員工著裝及形象評估期間,公司應具體實行以下措施:

          1.發放員工著裝及形象評估表,以便員工對自己的著裝和形象進行自我判斷,并在評估期間根據自我評測結果進行相應的.改進。

          2.定期組織員工著裝及形象評估活動,由相關部門負責,確保評估活動的順利開展,保證評估結果的公正和客觀性。

          第八條:領導干部的著裝及形象管理

          領導干部是企業的重要形象代表,對于領導干部的著裝和形象管理要格外重視。

          出于對領導干部的著裝要求,公司應對領導干部的著裝標準和形象標準進行特殊明確,以保證其更好地擔任企業形象代表的角色。

          針對領導干部著裝及形象的管理,公司應考慮以下要素:

          1.根據領導干部的不同職位要求制定不同的工作服著裝標準,并實施統一管理。

          2.加強對領導干部的形象管理,對其發型、妝容、皮膚、口腔衛生等細節方面進行監管。

          3.不定期對領導干部的形象進行評估。對于不符合公司要求的領導干部,公司應向其提供相關指導和建議,幫助其改善形象。

          第九條:著裝及形象管理的監督與檢查

          為保證公司員工著裝及形象管理的實施和執行,公司應設立相關監督和檢查機制。

          公司應定期進行對員工著裝及形象的監督和檢查,評估評估結果,并對不符合要求的員工進行糾正和督促。同時,公司應指定專人負責著裝及形象管理工作,加強對員工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總之,員工著裝及形象管理規定對于企業健康發展至關重要,應加強對員工著裝、形象及制度的落實,從而提高公司整體形象和員工整體素質,和提升員工價值感與歸屬感,為企業的發展提供更加堅實的保證。

          服裝公司章程 13

          為了保證倉庫管理工作的正;,促進生產發展的健康和國家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本倉庫所存放物資的性質、保管辦法和注意事項,并能正確地使用該倉庫的.安全設備及消防器材。

          2、倉庫負責人應經常向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管理等注意事項方面的教育。

          3、倉庫的結構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不得任意修改o

          4、庫內存放的產品要按規定排列整齊,不得紊亂。人庫時按產品日期分別掛牌標明,決不允許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的事故和損失。

          5、庫內產品不得擅自堆積過高,應根據庫內容星而定。存放物品的貨架需考慮安全強度,不準超載。

          6、庫內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必要時可裝設通風設備

          7、庫內在不同部位,應掛溫度計u隨時掌握庫內溫度的措施。

          8、庫內不得混放互相影響的產品,應放置性質相同胡產品

          9、倉庫內外應有充足的照明設備,在值班室內應有備用照明設施。

          10、倉庫成裝置避雷針,井按時做技術檢查龍修。種類和放置地點需經安全環?仆狻

          11、倉庫內部和周圍。嚴禁煙火。

          12、倉庫內外需要進行維修施工時要辦理“安全檢修讓’辦理“功火許可證”。

          13、倉庫周圍和內部,不得畝垃圾和易燃物品積存,以免引起火災。

          14、倉庫保管員每天上下班時,對庫內外均需巡視一次,檢夯門宙是否牢固,是否有其他異狀發生,如有可疑情況及時聯系有關部門。以便追查處理。廣告衫批發

          15、交接班時要相互交接清楚,必須建立倉庫保管員交接班日記。

          16、值班人員嚴禁在非本人工作時間內隨便進入庫房

          17、外來人員未經批推不得私自進人倉庫,安全儉杏人員憑安全檢查證可入庫檢查。

          服裝公司章程 14

          第一條:目的與范圍

          為規范公司員工著裝,提升公司形象和員工形象,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的著裝管理。

          第二條:傳承與延續

          公司在制定、推行本規定時,應注重其在公司文化中的傳承和延續,切實落實公司宣傳形象的需求,加強公司裝飾品的使用和管理,切實提升公司的商譽、企業形象和凝聚力。

          第三條:員工著裝標準

          1.工作日:穿著統一規定顏色、款式、制式和式樣的工作服。

          2.非工作日:員工只要求穿著整潔端莊、得體合適的'服裝。

          3.特殊工作場合或管理層安排員工著裝的除外。

          4.員工著裝時不得穿著露腳趾及雙肩帶型短褲,衣著宜做到大方大度。

          第四條:規范管理

          1.公司應依照職務性質、勞動強度和工作班組的特點對員工行業和個性化的工作服裝制度和規范進行制定,保證各個崗位員工所穿工作服裝制度的合理性及嚴格執行。

          2.員工所穿工作服無需自備,由公司制定規定標準,公司按期發放,個人無須支付費用。

          第五條:違規及處罰

          員工未按規定著裝,責令其立即更換服裝,嚴重者將由人事部門按照《公司勞動紀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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