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創新創業計劃
2017年1月3日,鄭州市科技港發布《關于組織申報鄭州市2017年部分科技計劃項目的通知》。在通知中指出:為貫徹落實《中共鄭州市委 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的實施意見》(鄭發[2016]13號),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積極推動科技進步與創新,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面向全市企事業單位公開征集鄭州市2017年度部分科技計劃項目。
支持對象
支持對象為普通高校在校生及畢業5年內的大學生、碩士生、博士生、留學歸國來鄭人員, 年齡不超過35周歲,在鄭州市創辦科技企業,本人擔任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申報條件
(一)大學生創新創業補助
1.入駐鄭州市創新創業綜合體;
2.創辦企業注冊滿1年;
3.企業運行狀態良好。
已經獲得過創新創業補助的大學生,不得再次申請補助。
(二)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
1.創業項目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
2.企業實際運營時間在1年以上(含1年),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經營狀況良好,并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
3.具有完整的項目實施方案,具備實施項目所需的人才隊伍和工作基礎;
4.項目具有一定的創新性,市場前景較好;
5.知識產權明晰,無權屬糾紛。
已經獲得過創新創業項目支持的大學生,不得再次申報本計劃。對獲得市級以上創新創業大賽獲獎大學生的創業項目,予以優先資助。
資助額度
1.入駐鄭州市創新創業綜合體大學生創新創業補助2萬元(其中所在縣市區承擔1萬元)。
2.根據創新創業項目的實際投入和評審情況,擇優選擇支持對象,給予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5萬—15萬支持。
材料要求
1.《大學生創新創業補助申請表》或《大學生創新創業資助計劃項目申報書》。
2.申報人有效身份證明、學歷學位證書、職稱及職務證明材料復印件;
3.創辦企業證明材料復印件(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及股權構成、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上年度財務報表等);
4.主要科技成果證明材料復印件(授權專利證書、產品證書及相關權威部門檢測報告、科技成果鑒定或科技成果評價報告、代表性論著、已立項的各級科技計劃項目、已獲得的各級科技獎勵等);
5.創新創業項目有關情況及其他相關資料。
申請書紙質材料一式3份并附電子版,由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初審后,統一向市科技局推薦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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