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政策
通過對政策的梳理與分析,發現我國在留學人才創業環境的營造、海外高層次人才的吸引和保留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以下是小編J.L分享的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政策,更多創業項目歡迎訪問(www.oh100.com/chuangye)。
我國的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政策基本形成了一個框架,歸納起來,這些留創政策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建立支持創新創業的服務體系。從中央層面來看,多個中央部委積極配合, 為留學人員創新創業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務支撐。地方各級政府也是不遺余力地吸引海外人才,紛紛通過設立留創園,提供優惠條件、給予資金扶持等方式,為海外留學人員回國創新創業提供了施展才華的舞臺。
2. 加強對創新創業的政策引導。近年來,我國通過多種渠道、多種方式給予留學人員創新創業資金支持。各省市也紛紛推出了人才創業計劃,這些創業激勵計劃往往既有資金配套,又有政策配合,對于促進留學人員的創新創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3. 搭建促進創新創業的信息平臺。從國家層面,我國政府通過網絡媒體或報紙等傳統媒體,廣泛宣傳我國鼓勵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的條件、環境和政策,表達對海外留學人員的渴望和召喚。
與此同時,堅持“走出去”和“引進來”相結合,邀請海外留學人員回國考察交流,通過海外人才周、海外高層次人才行等活動,增強與留學人員的信息互通,吸引他們回國創新創業。我國各省市也很重視信息平臺的搭建,如北京、上海、江蘇等省市還設立了海外高層次人才聯絡機構。
4. 改善創新創業者的生活工作條件。目前,北京、上海、廣東、四川、天津等省市已為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開通了綠色通道,在科研項目經費、出入境、知識產權、工作報酬、職業資格和落戶等方面提供了優惠和便利條件。
我國中央與地方支持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的政策很多,幾乎涉及到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的方方面面。這些留創政策得到了留學人員比較高的評價與認可,但仍然存在著一些不足之處。具體包括:
(1)鼓勵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的服務體系存在失衡;
(2)解決留創企業融資難問題的政策措施不足;
(3)對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的資助力度還需加強;
(4)對留學人員創業資助項目的評價體系有待完善。
通過對政策的梳理與分析,發現我國在留學人才創業環境的營造、海外高層次人才的吸引和保留中還存在一些問題。針對此,提出了下列建議:
(一)營造有利于留創人員創新創業的政策和社會環境
留學人員對留創園服務普遍表示滿意 但大多數留學人員則認為我國整體商務環境很不完善,出現了留創園內和社會上服務失衡的現象。因此,有必要盡快完善與留創企業相關的稅收激勵機制、融資擔保機制、政府采購機制等政策措施 營造出有利于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的.政策環境。同時加強人事、教育、科技、公安、財政等與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相關部門之間的協調。對于留學生回國創新創業管理的職責必須細化并落實到相應部門,考慮到國家科技計劃對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的重要促進作用,國家科技部可以考慮設立一個留學人員創新創業辦公室,專門負責管理協調回國留學人員的創新創業事務為留學人員創新創業提供專項服務。
(二)增強留創園引導留創企業發展的重要作用
當前,留創園已成為孵化留學人員企業匯集創新創業要素與資源的平臺,成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及區域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各地留創園都很重視對留創企業的孵化,給予初創階段的中小企業服務較多,而對于發展階段的中小企業深層次支持還有所欠缺。例如,不少留創企業產品競爭對手是國際型大企業,在市場化過程中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因市場推廣而失敗的個案屢有發生;還有一些企業缺乏管理經驗和融資經驗,因合作糾紛或融資瓶頸等問題走向失敗。盡管這些問題多屬于企業自身問題,但是留創園如果對此能提供主動服務,深化對企業的支持,企業也會受益良多。
(三)拓寬創業融資渠道
大多數創業企業均面臨融資難問題,而它又正是創業企業成功進入發展正軌的致命要素。不難想象,由于留學回國人員在創業之前并沒有太多的國內關系積累鋪墊,對資本市場了解又相對較少,無法有效地進行資本市場融資。因此,作為卓越的創業環境營造的基本要素,即是需要首先解決有關創業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四)政府部門牽頭多方解決生活配套
有關住房問題,大部分地區提出了以免費住房或住房補貼等基本方式加以解決,得到了廣大留學回國人員的普遍認同;而子女教育問題則可以通過相關國家或地區部門確定一批學校開展雙語教學,允許合理收取費用;鼓勵國內知名學校開辦國際部,收費比國際學校低些;鼓勵和支持外資和民營企業興辦國際學校。
(五)強化創業輔導
創業環境優化需要進一步提升政府職能效率,加快政策落實力度,可以由政府牽頭,建立全國性的和地方性的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負責處理、協調留學人員歸國創業的管理與配套服務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吸引留學人員回國創業與發展。而就各個地區而言,則更加需要針對當地不同行業性質下留學回國創業人員的差異發展需求,提供強化其創業熱情和創業過程能力的培訓與輔導,指定創業全程輔導計劃,以進一步促成海外先進知識在國內得以快速穩固與發展。另一方面,系統的創業輔助項目還包括幫助創業企業構建卓越的創業發展環境,即在當前全國諸多留學人員創業園的基礎之上,開拓出縱向視角下的與企業創業成功緊密相關的其他輔助企業或配套機構,進而形成正向促進創業企業快速成長的生態群落,而非僅僅停留在概念上的新創企業孵化園之上。
(六)構建全程服務
我們認為提供發展平臺、創造良好工作生活環境固然重要,但企業落戶園區后,及時構建溝通交流機制、提供全程優質服務也不容忽視。應當掌握并及時更新企業信息,了解企業需求,為企業提供專業化、個性化的服務,才能讓創業企業在當地扎根生存并不斷發展壯大。
(七)完善引進人才政策法規體系建設
我們應在國家法律法規的體系框架之下,制定引進海外人才以及人才管理的專項法律法規,使海外人才在我國工作、創業或研究等活動都有法可依。在制定政策時,一定要進行深入調查、縝密思考和反復推敲,避免反復變更。法規體系健全、政策穩定,這樣才能增強海外華人人才回國的信心。同時,要完善外國專家的居留、優惠政策、國民待遇和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法規,建立外國專家利益表達機制、參與機制,依法保護來華工作的外國專家的合法權益。
(八)制定合理的人才引進規劃
首先,引進人才應該實事求是。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一,對人的需求層次、類型和數量也是不同的,因此人才引進規劃時要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切不可盲目的追求人才的“高學歷”和“數量越多越好”,同時也盡可能使本地人才因為和海外人才的差距過大而外流。
其次,要圍繞經濟發展目標,對引進人才的結構加以調控。確定海外人才引進的重點行業和企業,集中資金引進緊缺人才。
再次,做好人才評審工作。人才評審是引進人才的基礎和依據。面對一些新技術、新學科方面的高端人才,其評審工作往往是國內某一具體用人單位不能勝任的,應該成立國家級的評審委員會對所需人才的建立合適的標準,嚴格考核,真正營造一個公平競爭、優勝劣汰的人才引進機制。
第四,要發揮企事業單位引進人才的積極性。政府制定政策、宏觀調控,企事業單位要根據自身需要,自主引進人才。用人單位成為人才引進的主體,變政府引進為用人單位引進,以市場機制來吸引國內外的優秀人才。
(九)各部門協調工作,成立專門的機構負責人才引進工作
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回國(來華)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工作,涉及到許多部門。但是目前,我國海外人才管理工作比較分散,且積極吸收優秀人才的功能很不完善。各部門僅是圍繞本部門角度出發開展工作,必要的溝通和有效的協調不夠,影響了工作效果,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費。因此應該明確海外人才工作的牽頭單位,確立各部門的聯席會議制度。做到定期互通信息,統一認識,協調步驟,統籌配合,發揮優勢,做好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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