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農民工返鄉創業政策
四川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了《關于支持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返鄉創業的實施意見》,《意見》旨在加快建立多層次多樣化的返鄉創業格局,進一步激發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返鄉創業熱情,創造更多就地就近就業機會,全面匯入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熱潮,加快培育縣域經濟增長點,催生民生改善、經濟結構調整與社會和諧穩定新動能。
《意見》鼓勵已經成功創業的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充分挖掘和利用家鄉資源和要素方面的比較優勢,把適合的產業轉移到家鄉再創業、再發展。鼓勵積累了一定資金、技術和管理經驗的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順應家鄉消費結構、產業結構升級的市場需求,把小門面、小作坊升級為特色店、連鎖店、品牌店。支持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發揮既熟悉外地市場又熟悉家鄉資源的優勢,借力“互聯網+”信息技術發展現代商業,實現本地產品與外地市場對接。
鼓勵和扶持返鄉創業的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利用互聯網技術,發展農產品銷售、商貿流通等城鄉各類服務業,推動線上線下融合發展。積極引導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發展線上“農家樂”等休閑觀光農業。按照統籌城鄉的要求,及時將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納入社保、住房、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范圍。探索完善返鄉創業人員社會兜底保障機制,降低創業風險。
為降低返鄉創業門檻,《意見》規定,允許返鄉創業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在符合安全、環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作為電子商務創業經營場所。放寬經營范圍,凡國家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一律向返鄉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開放。取消和下放涉及返鄉創業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全面清理并切實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減少返鄉創業投資項目前置審批。
減稅降費方面,全面落實支持農業發展、扶持小微企業發展、支持科技創新、吸納失業人員就業等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持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的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可依法享受稅收減免政策。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返鄉創業,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可免征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免收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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