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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新政:創業失敗 10萬以下不良貸款由基金代償還
距離上一次寧波出臺人才發展新政僅僅過去了100天。
近日,寧波再次出臺《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包含推進創業帶動就業、統籌促進各類群體就業、加強就業創業服務和職業培訓、完善就業創業工作機制等4方面共27項條款。
其中,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寧波在此次出臺的《意見》中首次提出,“寬容創業失敗”。
為創業就業兜底
“也就是為創業就業兜底。”寧波市就業局副局長陳洪偉解釋。
按照此次出臺的《意見》,新創辦的實體(含經認定的網絡創業在內),正常經營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一年的,給予每人每年10000元的創業者社會保險補貼;新創企業每帶動1人就業給予每人每年2000元、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創業帶動就業崗位補貼;在創業平臺外租用經營場地創業,給予年租金 20%、每年最高6000元的創業場租補貼。
這只是《意見》中支持創業就業的一部分,但更現實的是,“如果創業失敗了,怎么辦?”
“如果創業失敗了,之前通過創業擔;鹛峁┑馁J款還不出了,就會被認定為不良貸款。但如果你的貸款金額在10萬元以下,那么在這次政策出臺以后,就可以由創業擔;鹑~代償。”陳洪偉同時補充,如果貸款金額超過10萬元,將由創業擔保基金代償80%。
而在此前浙江省政府下發的《關于支持大眾創業促進就業的意見》中也有類似政策,并規定“貸款10萬元以下、由創業擔;鹛峁⿹5,免除個人擔保。”
向高校畢業生傾斜
同時,寧波也正在努力降低創業就業的門檻。
此次寧波出臺的《意見》顯示,對于高校畢業生的支持力度正在逐漸增強。
根據《意見》,從2016年1月1日起,畢業兩年內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首次就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每滿1年給予畢業生個人2000元就業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與此同時,對于畢業兩年內的高校畢業生,還將給予不超過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2/3的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不僅如此,大學生等人才創業項目在國家、省和市級創業大賽上獲獎,并最終選擇在寧波注冊登記,經人力社保等相關部門認定的,可以申請2萬元至20萬元資助和不超過30萬元的免擔保創業貸款及貼息。
根據規劃,未來5年,寧波還將在原有人才發展專項經費基礎上,新增5億元專項經費投入“人才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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