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違約責任承諾書
租戶違約責任承諾書
一.違反本公約租戶義務條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處理,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有權強制整改,包括采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對該步行街公共利益造成損失的,物業管理單位有權要求責任人予以賠償并承擔違約金;強制整改措施予以公告,賠償金和違約金納入公共收入。賠償金和違約金的項目及標準,由物業管理公司議定,經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核準后執行。
二.租戶不按規定繳交管理服務費、維修基金等費用以及賠償金、違約金的,處以每日千分之二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逾期三個月仍拒絕繳交的,物業管理公司可采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及通過法律途徑追討上述費用之權利。
發展商:東莞市xx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管理者:東莞市xx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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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 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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