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安全承諾書精選3篇
食品流通許可程序包括申請、受理、審核、發放等。接下來小編給你們帶來3篇食品流通安全承諾書,供大家參考,希望對你們有幫助。
食品流通安全承諾書【一】
為全面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義務,承擔食品流通安全責任,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本人(單位)向社會鄭重承諾:
一、持合法有效的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并在營業場所明顯處懸掛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二、加強對經營場地、設施、工具等方面的檢查管理,及時更新經營工具設備,保障食品安全資金投入,確保經營場地、設置、工具、空間布局、操作流程及貯存、清洗、消毒等食品經營事項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不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一同貯存,一同銷售。
三、嚴格遵守進貨查驗制度,進購食品時先查驗供貨方的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并索取供貨方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索取合法的進貨憑證,保證不從非法渠道進購食品。
四、確保經營的.食品質量符合法定要求,保證不經營《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第二十八條、《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禁止經營的食品。
五、保證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證后才上崗,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六、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批發銷貨記錄制度,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和批發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銷)貨日期等內容,臺帳和進銷貨憑證保留二年以上。
七、經常對經營的食品進行檢查清理,嚴格執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發現不合格食品和過期變質食品,及時下架下柜停止銷售。
八、遵守食品標簽制度,保證經營的食品標簽、說明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六十六條的規定。
九、經營的食品明碼標價,主動為消費者開具銷售憑證,保證不欺詐蒙騙消費者。
十、實行質量“三包”,遵守國家規定和與消費者的約定,履行包退包換等相應義務。
十一、保證涉及食品的廣告宣傳內容真實合法,不涉及疾病預防和治療功能,不搞虛假、夸大宣傳,不誤導消費者。
十二、積極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執法檢查和調查,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合法建議、行政命令、行政告誡和行政整改意見,承擔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維護食品安全。
十三、歡迎消費者、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如發現本人(單位)違反上述承諾,請您向安化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舉報。
如有違反上述承諾,自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
年日 月
食品流通安全承諾書【二】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維護食品流通安全,本經營者鄭重承諾:
一、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地,符合下列要求:1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距離;2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3經營場所保持內部環境整潔。
三、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清潔、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符合下列要求:1設備及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設計合理;2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起運輸;3備有數量足夠、安全無害的工具、容器,標志明顯,防止直接入口食品與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4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個人生活用品嚴格分開。
四、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從事食品經營活動。保持個人衛生,銷售食品時洗凈雙手,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定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館服務許可證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從事食品經營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采購食品時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條件成熟時盡量使用電子方式記錄臺帳。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七、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八、對于自檢或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并協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廣告的內容真實合法,不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十、經營預包裝食品的,同時符合下列要求:1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2進口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十一、經營散裝食品的,同時符合下列要求:1貯存散裝食品,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2銷售散裝食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十二、經營乳制品的,購入乳制品時,要核實銷售乳制品的生產企業、經營單位、檢驗報告、發票等方面的信息,不得購入無法驗證真偽的產品,確保購入產品來源正規、渠道可靠。發現虛假票證的,在乳制品或含乳食品中檢出或者發現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質的',立即向工商部門報告。嬰幼兒配方乳粉只能在質檢部門公布的生產企業和產品名錄內進貨。乳制品及含乳食品經營者要完善質量安全控制體系,嚴格執行進貨查驗、經營記錄、檢驗檢測、停開業報告和質量安全自查自糾制度,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從業人員質量安全培訓,進一步提高守法意識和誠信意識,提高質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十三、經營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時符合下列要求:1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從事經營活動;2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3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4用水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5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對人體安全、無害。
十四、經營食品貯存、運輸和裝卸業務的,同時符合下列要求:1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2不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貯存、運輸和裝卸。
十五、經營食品批發業務的,同時符合下列要求:1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銷售憑證,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其中一聯用于建立銷售臺帳;2在條件允許情況下,設置食品檢測室,配備專門的檢測設備,有專職的檢測人員,每天開展食品檢測工作,并將檢測結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六、食品集中市場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同時符合下列要求:1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明確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2發現食品經營者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行為的,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市場監管部門。
十七、如有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承諾賠償消費者損失,并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十八、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后,將食品流通許可證正本懸掛在經營場所的顯眼處。
十九、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愿接受市場監管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給予的處罰。
承諾單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承諾人(簽名):日期: 年 月 日
食品流通安全承諾書【三】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維護食品流通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本經營戶鄭重承諾:
一、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采購食品時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嚴格執行“一票通”臺賬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三、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定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五、對于自檢或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并協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六、如有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承諾賠償消費者損失,并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七、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后,將食品流通許可證正本懸掛在經營場所的顯眼處。
八、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給予的處罰。
承諾單位(蓋章):
承 諾 人(簽名):
注:此承諾書由工商所監督張貼在食品經營店醒目處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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